第十五章 我会保存得很好

3个月前 作者: 九把刀
    日子一天天过,妈妈的病情时好时坏,一直高烧不退的妈妈最后被医院检查出罹患法定传染病肺结核,因此才会在化疗的过程中出现竭尽所能也无法解决的高烧问题。


    我们都震惊,完全说不出话来。


    医生说,杀死癌细胞的药剂得先停掉,暂时专注在与肺结核的作战上。


    在这麼亟需医院照顾的时候,我们即使很干,但还是无奈地将妈从医院最严密的地方,送进医院最危险的地方,与肺结核病人共住的隔离病房。


    当初癌症治疗时住的是正压房,气体只能从房间流出去、却不能从外界流入;现在肺结核住的是负压房,气体只能从外界进去、但不会从裡头流出来,好确实封印著院内传染的可能。


    陪在医院的我们,脸上所戴的口罩昇了一百个等级,从薄薄浅绿色的医护口罩,一跃成了自费的N95口罩,一个七十五块,两天需换一次。再者,还是一样用脚控制一道又一道厚重的玻璃门,但多了一道塑钢门,必须要转开喇叭锁,再配合另一手压转橘色的钮才能进房。


    那些日子的险恶处境,即使我再如何拒绝回忆,至今依旧歷歷在目。


    没有毛毛狗,我很寂寞。我远远没有自己想像的那麼豁达,却又不想庆幸妈妈的重病状态让我尽可能地去忽视我的爱情完全崩落的事实。实际上我根本就是活在双重毁灭的心情裡。


    寂寞是比伤心更难忍受的东西。


    伤心是爆发的、瞬间毁灭性的,寂寞则是长时间的灵魂消耗。


    当我握起手机,良久却不晓得要打给谁时,这种虚无的引擎空转感又会浮上心头,空转,空转,然后淤积沉淀的油渍堆满整个胸口。


    为了避免崩溃,我开始幻想在病房裡,还有一个叫「小球」的女孩陪著我。


    「所以,就是这麼一回事。」我说,看著坐在一旁的小球。


    「寂寞啊,要适可而止喔。」小球提醒。


    是啊,应该适可而止。


    小球是个绑著马尾的女生,脸上有点淡淡雀斑,鼻子小小的,眼睛细细的,穿著白上衣,深蓝色牛仔裤,白色球鞋。小球笑起来,很像我準备开始喜欢的女孩…该有的样子。


    从现在开始,小球与我形影不离。


    「好不好?」我期待。


    「当然没有问题溜。」小球笑笑。


    如果她高兴,句子的结尾会有的可爱的溜字。


    小球几岁,我还没有决定,不过她很懂事地看著我帮妈按摩,跟我妈一起看韩剧《天国的阶梯》。所以大概是…十七岁?


    「你这种想法真是要不得溜。」小球忍住笑,摇摇头。


    我只好放弃。


    妈看著电视,我打开电脑、尝试写小说《猎命师传奇》,而小球原本专心在电视的俗烂剧情上,也忍不住关心我在做什麼。


    「我在写小说。」我比了个胜利手势,说起我的职业跟梦想。


    小球专心听著,即使她听过一百万遍,但还是装作很有兴趣的样子。


    好可爱啊,实在是。


    「别太累了,要记得起来走一走,免得屁股又痛了。」小球说,就这麼拉起我。


    我只好甜蜜又无奈地,象徵性走了几圈,毕竟病房很小很小。


    小球手掌小小的,手指细细的,跟我的手握起来,刚刚好嵌成最温暖的组合。


    看著小球,突然有点想哭。


    「别再想了,这次已经不可能了。」小球善解人意地安慰:「就跟她说的一样,你每次不快乐,就躲进小说裡。那你就躲进去吧。」


    我很难过,再度打开电脑,试图让三百年前在日本京都裡跑来跑去的吸血鬼占据我脑袋裡所有的快取记忆体,以免又有多餘的系统资源开始想毛。


    妈一直咳嗽,盗汗,我只能无能为力地停止敲键盘,除了说几句打气的话,什麼忙也帮不上。


    好不容易,妈停止难受的咳嗽,用奇怪的姿势睡著。小球跟我总算鬆了口气。


    我想起了佳仪。


    关於佳仪的一切,可以写足一个既纯情又悲伤的青春故事,被我们一群人所共同拥有,饱满,又充满缺憾。


    我喜欢佳仪,从很青涩的国二开始,到还是有些青涩的大三,很努力喜欢佳仪八年。但换个喜欢的定义,到现在我还是非常喜欢佳仪,整整十五年,从来没有间断过;但喜欢的那个佳仪始终停留在以前的那个佳仪,无法转化成现在的时空。


    我明白,我是对自己的感情忠诚,而不是对「人」忠诚。


    「嗯,当喜欢的女孩变了,你其实无法将情感延续下去,但你却习惯将那份喜欢持续保留著,就像刻在坟上的墓誌铭。」小球说。


    「喜欢的感觉不会变,但喜欢的对象,就是无法再前进了。」我说,但其实不必多做解释。


    我发现,小球的年龄不会是十七岁。


    应该再大一点?


    「你今天才写三千个字,这样下去是实现不了梦想的。」小球提醒我,但我的注意力已经失控。


    我不晓得毛最后会不会跟佳仪一样,变成一个曾经的註解。


    不再属於我的美好,就只能是曾经的喜欢,而不能保持一个喜欢的进行式。


    原本我很期待跟毛分开后,两人还能像亲人般的彼此关怀,但羈绊得太深,我对毛的新感情其实很介意,我并不若我自我想像裡,能祝福得那麼彻底。


    说到底,我很不完美,简直缺陷累累。


    我的祝福,还是一点一滴的给吧,凑得比较完整。


    「所以才有我,别赶我走。」小球央求。


    我哭了。


    一头栽进小球的怀裡。


    就算明知道对方不是真命天子,也要好好去爱。


    因为你只能爱她一次。


    妈妈的治疗过程漫长又艰辛,我们所能够做的,就只是陪伴在妈身边而已。


    那些日子灰暗得可怕,现在想起来我能够无比脆弱又拚命坚强地过下去,真是不可思议,我想,这一切全赖妈妈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让自己撑过去,我们才有办法振作起来。


    菩萨保佑,妈的情况越来越有进步,我们也越来越有信心。


    每一阶段的化疗结束,妈就回家休养一阵子,想办法把身子吃胖一点。如果妈站在体重计上面,若指针往右边再靠一滴滴,我们就会高兴得像中了乐透。


    此时我们三兄弟,同时向学校提出论文口试审查的要求。每天待在家裡,我除了準备硕士论文就是写小说、看书看漫画,妈整理家裡、晾衣服活动身子,到了吃饭时间,我就在妈旁边学煮菜,帮一些连笨蛋也不会出错的忙,例如挑菜(原来花椰菜要先将茎的硬皮切开剥掉)、削皮、翻动煎鱼、煎蛋、放盐、搅动小鱼乾、加沙茶、跟乱开玩笑。


    我最喜欢跟妈出去走走。


    有一次我跟妈在附近公园散步,不意讲起了以前在新竹念书时,跟毛毛狗常常喂流浪狗的往事。


    话说有一天晚上,我跟毛在交大管科系馆的教室念书,念到一半,有一条满口暴牙的捲毛狗突然闯进教室,直截了当向我讨东西吃。


    可我没有啊,怎办?就这样耗著。


    捲毛狗也颇识相,乾脆趴下来装睡,偶而睡累了,就会走出教室逛大街,然后又回到我的脚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概是十点多吧,我肚子终於饿了。


    「我们去吃东西吧,顺便买个包子回来给牠吃。」我说。


    「拜託,那时牠还会在吗?」毛。


    「这种事我怎麼会知道。」我说。


    於是我们收拾好东西离开系馆,目标清大夜市。然而捲毛狗并没有睡死在教室,而是亦步亦趋地跟著我,直跟到了系馆旁停放机车的车棚。


    毛觉得好玩,但我觉得很诡异,因为我还没发动机车,那捲毛狗就跳了上去。


    「不是吧?」我心想,这一定是有人养过的狗。


    想赶牠下车,牠却一个劲的笑,露出非常夸张的暴牙。就是不肯走。


    「载牠去清大夜市,然后再载牠回来就好了啊?」毛在后面说。


    「好吧,看牠蛮聪明的样子。」


    我蛮不在乎,就这样两人一狗,滑出机车环校道路,直往清大夜市而去。


    一到夜市,还记得是停在那家总是将豆腐炸得很软的臭豆腐店前。才刚停好车子,捲毛狗就兴奋地跳下车,一溜烟不见。


    我傻眼,毛也傻眼。


    「牠迷路的话该怎麼办?如果等一下找不到牠该怎麼办?」我有点慌。


    「……」毛无言。


    忘了我们是吃什麼当宵夜,总之我们饱餐一顿后,到7-ELEVEn买了个肉包,但怎麼找也找不到那隻捲毛狗,又不知道牠的名字,无从嚷起。


    没办法,还是得回学校,就当作夜市满地都是食物渣渣,饿不死狗的。


    正当我发动机车时,一个电影等级的画面骤然出现。


    捲毛狗兴奋地从左边某处飞奔而来,张著一口暴牙,一蹦一蹦地跳上我的机车,吓呆了我跟毛。


    「太扯了!真的是太扯了!」我大叫。


    「OhmyGod,牠好聪明!」毛跟著兴奋起来。


    於是我们就载著超级聪明的捲毛狗,莫名其妙开心地骑回交大车棚。


    当时我就在想,以后跟谁说起这麼奇怪的事,大概也不会有人相信吧?


    停好机车,我将肉包子放在地上,捲毛狗迅速吃了个乾净。但不肯走。


    我一发动机车,想从系馆旁的车棚骑回更上面的宿舍车棚时,那捲毛狗就机灵地跳上前座,怎麼拐就是不肯下去。


    「不好意思,虽然你超级聪明,但我不可能在学校宿舍养条狗啊!」我蹲下,试著开导捲毛狗。既然你那麼聪明,多多少少也知道我在说些什麼吧?


    但还是不成。


    只要我一发动机车,捲毛狗就飞也似跳上,重复了几次开导也一样。老实说,我觉得很闷,觉得牠怎麼这麼任性,而且好像有点过动儿的倾向。


    毕竟真的不可能在挤满四人的宿舍内养狗,於是我选择了毅然决然拋下牠。


    计画很简单。毛负责引诱捲毛狗在某处玩耍,我负责发动机车,缓慢沿环校道路上行,最后毛飞奔过来,跳上车子,两人扬长而上。


    捲毛狗没有放弃,不停冲上,连狂吠的力气都省了,专注在赶上我的追逐中。


    我很难受,但油门却催得更紧,直到捲毛狗完全消失在后头……


    回忆结束。


    我牵著妈慢慢走回新家,妈戴著我的帽子。


    我没有告诉妈的是,在我跟毛分手后的某个深夜,我跟哥骑机车出门将一大包旧衣服丢到旧衣回收筒时,有一条几乎一模一样的捲毛狗突然从巷子裡奔出,紧追著我俩。


    迅速勾起我的记忆下,我注意到了,那捲毛狗也有一口暴牙。


    我开始跟哥说这件往事,不晓得他信不信。


    但刚刚还紧追著我们的捲毛狗已经消失,无从考证什麼。


    我不是一个喜欢故作感伤的人。但我真的很希望,那条活在曾经的暴牙捲毛狗,不是刚刚冲出的那一隻。或许聪明又有耐力的牠,又大胆赖上了某个好心人的车,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时间作用在每一个家人的身上。


    Puma真的好老了,牙齿掉光了不说,鼻子旁边白了一圈。


    有一天我骑机车要载Puma去兜风散心时,Puma两隻前脚搭上脚踏板,想撑起身体爬上车时,竟失去平衡在地上翻了两翻。当时我还来不及吓到,就看见Puma笨拙地从地上爬起,吐著舌头,模样很滑稽,我还笑了出来。


    奶奶在一旁看了,便将Puma直接抱上脚踏板,让我载牠去逛八卦山。


    Puma睡得越来越沉,对周遭的反应变很迟钝。


    要知道,博美是一种非常神经质的狗,以前我在二楼偷偷摸摸踮著脚尖走路,在一楼的Puma也会从睡梦中惊醒,狂吠到我非得下去抱牠睡觉不可。有时候爸爸晚回家,家裡的铁门都拉下了,爸远远从火车站走回来,我根本一无所觉,Puma却听见了什麼或嗅到了什麼,老早就对著门就吠。


    但现在,Puma却老态龙钟到,我打开隆隆声不断的铁门,关上,走到牠身边打开电脑,喝水吃东西,上了半个小时的网路,Puma才姍姍醒来,而且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情况。


    有一晚我深夜才回到药局家裡,不断抚摸Puma好几下,叫牠的名字,Puma才睡眼惺忪醒来。


    Puma见了我当然非常高兴,一路跌跌撞撞被我牵去对面的电线桿尿尿,但后脚抬起不久,就因为没有力气保持平衡而滑倒。我又笑了—该死的主人,谁叫Puma自己也蛮幽默地看著我猛笑,好像在说:「嘿,我能有什麼办法?」


    妈的体力慢慢恢復中,Puma后脚的无力感却越来越明显,走路就像在滑垒,动不动就滑倒,模样好玩但惹人心疼。坐著的姿势对牠来说好像很辛苦,所以Puma能趴下的时候就不坐。


    就连常常抱著我的小腿猛干的猥褻动作,Puma都因为两腿无力独自站起,而没办法执行。Puma似乎很气自己,失败了就猛吠,然后趴在地上装可怜。


    虽然Puma叫起来的声音依旧充满了精神,但我又联想到营养不良上,於是我们开始喂Puma好吃的东西,味道很重的钙粉,喂牠吃妈妈牌的特效药,连常常假装不关心Puma的奶奶都特地跑去买鸡腿。


    但哥终究还是拎了Puma去看兽医,确认Puma到底是怎麼了。


    兽医说,Puma得的是退化性关节炎,来得突然,但原因是没有意外的老化。


    「怎麼办?」我问。


    「老了就老了啊,人会老,狗也会老,你问我怎麼办?」兽医耸耸肩。


    吃药可以缓解关节炎的症状,但无法根治,除非找到青春不老泉…这种好东西我大概找不到,所以只好看著办。


    老了啊…唉,我也老了。


    Puma年轻猛干我小腿的年轻岁月,正是我们家最年轻的时光。


    Puma老了,大家也不再年轻。


    以前我可以两点睡觉六点半起床,连续几天都没有关係。


    现在不管我多晚睡,都得睡足七个小时才够眠,不会因为我熬夜就多积攒下多餘的时间。离题了。


    就狗的年龄来说,Puma的十四岁相当人类的八十几岁,是隻老公公了。


    兽医跟哥说,他很少看见这麼老的博美狗,Puma的健康情况算是不错的了,彰化可能没几隻这样的老博美。


    兽医还说,如果Puma可以活到十九岁,他就要找记者来採访,想来十九岁的狗不只在同儕中受狗尊敬,也值得我们人类掌声鼓励。


    说真的,就一隻狗来说,Puma是隻非常俊俏的帅狗,而且总是一张娃娃脸,如果有性感的母狗看到牠,若不跟牠舌吻还真无法察觉Puma已经牙齿掉光光。所以我对Puma的年事已高总是不大有感觉。


    前一阵子我才从比喻法中惊觉,原来十四岁的Puma如果是人,现在已经上了国二!


    我的天,国二的时候我在做什麼?


    暗恋坐在我后面的沉佳仪,苦恼的二元一次联立方程式,玄学般的因式分解,印在课本后面的化学元素表…


    「可是你什麼都不会。」


    我抱著Puma,牠毫不介怀地吐舌傻笑。


    如果Puma真的有一天投胎当了我儿子,我就认真教一次Puma因式分解吧!


    这几年,我换了好几台数位相机。


    但没有一台,美得像当初我在家乐福注视千百回的传统相机。


    人生有几个七年?


    不管是什麼原因不能够继续在一起,能跟你一起走过漫漫七年的男孩女孩,当他或她要挥手道别的时候,纵使痛苦,纵使想装也笑不出来,也要给予祝福…吧?


    我跟毛毛狗之间,虽说已经分手,却少了一个真正关键的再见。


    一直以来,都很排拒开车。


    老是觉得有人载就好,何必要费神养车。况且经常要南往北返的我,三个多小时的车程我寧愿在火车上舒舒服服地写小说,而不是握方向盘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或被超,把自己累掛。


    我的个性也很难让自己放心。


    我总怀疑一旦踩下油门的我,一定不可能学会路边停车,或是辨认高速公路哪裡上哪裡下,迷路必然,车屁股被撞也是必然,当路队长更是在所难免。所以还是省省吧,专心朝地上最强的小说家迈进就对了。


    然而我这个人实在没有原则,最后我还是在毛毛狗的说服下,在两年前的夏天一起学了开车。那真是段甜蜜的记忆,那个夏天的主题曲是陈奕迅的〈十年〉跟〈十面埋伏〉,我俩每天早上学车都一边哼唱。那是我人生最美好的记忆。


    但我始终没有买车,一方面没钱,另一方面,开车太像大人应该做的事,而我还想用小鬼的模样多待几年,算我幼稚吧。毛很体谅我,儘管毛因当了老师身上开始出现大人的气味,而我还在科科科地乳臭未乾、觉得人生只要热血一切就可迎刃而解。


    好几个月了,毛与我之间分分合合。


    原本我总以为,我跟毛之间的关係就像在拔河,不管怎麼吵吵闹闹,只要不鬆开手,无论谁拉赢了谁,两人终究会抱在一起。


    但最后绳子竟然活生生断了。


    毛终究还是离开了我,在我们感情出现重大挫败的隔天去了美国。


    诸多因素。没一个像样的。


    「他有车又怎样?是他自己买的吗?!」我大声对著手机吼道。


    「有本事,你立刻买一辆车啊!」毛的气话从国际电话中向我袭来。


    於是,我真的咬牙买了辆车。


    眼巴巴盼著毛从美国回来时,感情能出现转机…


    打从有记忆以来,我就是个生活低能儿。


    这麼说不是小说上的夸饰修辞,对於日常生活的诸多细节我都恬不知耻地打混过去,也很依赖有毛的陪伴。


    逛街必须由毛陪著,看电影很喜欢毛陪著,说故事好想有毛听著。


    说无聊笑话,吃东西,喂狗,旅行,睡觉,买裤子,乱变无聊透顶的魔术,都很习惯要有毛在身边。


    最后这一年,毛常抱怨,在我身上看不到恋爱的热情。


    我很歉疚,但「在一起」才是我心中爱情的踏实模样。


    渐渐的,毛长大了,我并没有。


    买了车,还得学著开。


    当作是不用投币的大型游戏赛车机,当毛在美国自助旅行的三个礼拜,我戒慎恐惧地握著方向盘,小心翼翼在彰化练车。


    只要没有签书会或演讲,每天深夜都去绕八卦山,晃直条条的中山路。


    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要去中正机场接毛毛狗喔。」


    然后露出小鬼般的灿烂笑容。


    原本开车开得爆烂的我,在信念的支撑下终於非常习惯坐在车子裡头的感觉。


    果然,只要肯下功夫,开车上路这种长期排拒的事也可以干得有模有样。


    然而我跟高速公路与台北一点也不熟。


    要开车去中正机场,还要得继续送毛回土城家裡,对我这白痴可是沉重的负担,不须多加想像就知道我肯定紧张到胃痛。


    科技这种好东西,此刻就派得上用场。


    我跑去NOVA买了GPS卫星导航的PDA,这两天不断操练一边开车一边看导航的反应速度,就是希望能够在毛面前有个大人的样子。


    如果变成大人可以解决事情的话,我愿意。杀手欧阳盆栽说:「喜欢一个人,就要偶而做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想是如此,装也要装出来。


    只是就在我逐渐习惯方向盘的快感时,越来越不快乐的毛从美国捎来一通电话,确认了我们最后的关係。


    …原来还是不行啊。


    暂时偽装成大人的我,骨子裡,还是那个老爱嚷著要威震天下的臭小鬼。


    这个我,毛已不再需要。


    「对不起。」毛低语:「公公,就当我对不起你。」


    「那麼,就还是维持那句话吧。就在妳几乎忘记,所有我们一起做过的事的时候,只要记得,我很爱妳这件事就够了。」我闔眼,全身缩塞在沙发上。


    掛掉电话,我无法克制地掉眼泪。一直一直掉眼泪。


    我知道,习惯开车,跟习惯没有毛的人生,完全是两回事。


    毛从美国回台湾那天晚上,有够怕开错路的我提早五个小时就出发,早早就出现在机场大厅,在二楼星巴克不知所谓写著小说等她。


    我很惶恐,七上八下,小说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其实都是一些废物文。


    我很怕等一下我见到毛,又会捨不得她。


    但我更怕,如果我见到了毛却一点捨不得她的感觉也没有,那种情绪苍白。


    该来的还是避不了。


    与三个礼拜不见的毛碰面的瞬间,她看起来既陌生又清晰。


    「累吗?」我只有嘴唇在动,帮拿行李。


    「一点点。」毛有点倦容。


    我不晓得该怎麼跟这样的毛告别,只是静静地打开车门,请她坐上属於她的位置,向她介绍这一台为了送她回家而买的车。


    迟来了,但至少还是来了。


    我无法用这一台车载毛毛狗到处去玩,上山,下海,上下班,吃宵夜。


    但至少可以送她一次,回家。


    一路上我们聊著我现在已经完全想不起来的事,可能聊些毛在美国的旅行,可能聊些Puma的近况,彼此也没有什麼特殊的情绪反应,平淡得让我无力。


    直到我们的车驶进了小巷,停在她的家门口时,毛毛狗终於大哭。


    「公公,为什麼我们没有办法一直一直走下去?」毛崩溃。


    「…妳不是不爱我,妳只是,更爱另一个人。」我抱住她。


    但我仅仅能祝福。


    虔心祝福毛平安快乐。因为在菩萨面前,我们曾拥有七年的好缘。


    从那一个分离的画面开始,毛毛狗的人生快速往前进。


    我也要往前进了。


    我的幸福在哪裡,我不晓得,只知道如果我一直注视著毛毛狗的背影,我无法快乐。毛毛狗需要的不是我温柔的注视,而是我乾脆地放手,让她自由。


    我知道,我懂,我了解。


    只是做的时候,好痛。


    妈妈的化疗终於在五月结束,全家人生命裡的一切也正待重新开始。


    七夕情人节前一天,我在台北参加电影《天国的恋火》媒体试映。


    电影的主题围绕著浪漫的烟火,是个很奇幻的爱情故事。


    当时的经纪人小炘在我旁边哭得超崩溃,而我完全无动於衷。


    看著大萤幕上五彩繽纷的烟火,我根本进入不了剧情,脑海裡都是三年前那场人挤人、车卡车、乌烟瘴气的台中国庆烟火。


    卖到没东西可卖的小贩、取了一大堆吉祥名字的烟火、哭泣的排气管、民眾的抱怨与咒骂、龟速前进的车龙、纷纷骑上人行道的机车、交通警察无可奈何的嗶嗶声…


    但毛毛狗的双手很紧。


    在妈妈生病的那一年,变故纷杂,心力交瘁,我没有时间凝视毛毛狗脸上逐渐褪去的快乐。是我的无力,也是我的悔恨。


    离开电影院搭火车回彰化,我写了一封信给毛毛狗。


    内容写了好多好多,但信裡真正想写,只有两句话。


    情人节,快乐。


    那年的烟火,其实是在妳的脸上。


    否极泰来。


    结束全部的化疗疗程,妈妈出院了,以后只要每个月到医院复检就行了。


    同一个夏天,大哥的博士论文通过了,三三的硕士论文也通过了,我的硕士论文竟然也奇蹟似地通过了,家裡一下子多了一个博士、两个硕士,爸妈都很高兴,傻傻的Puma则持续没什麼感觉。


    除了写小说,我整天开著我那突然失去用途的车,在八卦山上跑来跑去。


    老实说一个人在八卦山上兜风还蛮能排遣寂寞的心情。


    有很多女读者是一回事,想找到能在一起快乐的女孩又是另一回事,我渴求的是爱情,而不是一个崇拜我的女孩。


    很难想像下一个女孩会是什麼样子,她长得像小球吗?喜欢偶而绑马尾让我开心一下吗?是气质型还是可爱型?笑起来脸上有没有酒窝?是不是超正的?我是不是第一眼就会被电得很惨?


    重度失恋的我,整天就靠著幻想捱过那一段超崩溃的日子。


    人生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意义,车子买了却没有妹可载,一定还有它的意义。


    从国高中时将Puma放在脚踏车的篮子裡载著兜风,到大学研究所时将Puma放在机车踏垫上载来载去。然后,现在我开了车…当然还是要用汽车载Puma啊。


    我将Puma放在我腿上,小心翼翼地开车。


    「这是二哥哥的车喔,很酷吼!」


    我感觉著Puma在怀中好奇的蠕动,说:「你老了,站不稳了,以后二哥哥会用车子载你去玩,你就不用怕在机车上跌倒了。」


    Puma两隻脚踩在我肚子上,两隻脚架在我左手上,兴奋地看著车窗外。


    「二哥哥有什麼,你都有一份啊。」我觉得很幸福。


    虽然车子的头期款几乎花掉了我这些年所有的存款,幸好我的小说渐渐被大家认识,只要我勤奋写作,每期都付得出分期付款…靠,应该没问题吧!


    终於拿到了博士学位,大哥要结婚了。


    很扯的是,我未来的大嫂跟他从国小一年级就认识了,打高中二年级就开始在一起,这种「长度」不是爱情长跑足以形容,根本就是爱情极限马拉松。真让人羡慕,从小红线就牢牢地绑在一起的感觉。


    全家忙著準备婚礼时,我时不时都会碎碎念:「要让Puma去婚礼喔,不要把牠一条狗丢在家里,再怎麼说牠也是我们的弟弟啊。」


    大哥听了,总是说:「我OK啊,不过那天你要自己管好牠,我一定没空啊。」


    爸爸的面子很大,朋友很多,大哥结婚那天人来人往的,塞爆了彰化最好的宴客餐厅。除了早早到餐厅帮忙外,坐在门口收红包登记礼金也是我当天的任务,不过即使我再忙,我都一直很注意Puma怎麼迟迟没有出现。


    「Puma呢?」我皱眉,到处问。


    「今天很忙没办法啦,牠又都是毛,到处掉。」奶奶也没好气。


    「妈,不是说好了吗?不是要带Puma来吗?」我不断抓著头。


    「我没注意到Puma没有被带来啊,大家都很忙啊。」妈也一头雾水。


    这件事我超生气的!


    一度我想立刻开车冲回家、把孤零零一条狗守在家里的Puma抱到婚礼上,但为了不想把气氛搞坏我只好强忍。


    我真的很不爽,很不爽很不爽很不爽,如果Puma有来的话,也不会打扰到大家用餐啊,只要把绳子绑在我的脚上,让牠陪我坐柜台收红包就好了啊,又不难。


    一想到当大家要从家里开车移动到餐厅时,全家人居然没有一个愿意、或坚持把Puma带在身边,真的是太让人伤心。


    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大哥要结婚了,为什麼Puma不能去呢?


    每次一想到Puma没有去大哥的婚礼我就快要发疯了。


    婚礼过后我超怒的,发誓道:「以后我结婚,一定从头到尾把Puma跟我的脚一起绑住,走红毯也一起走啦!你们谁也不准反对!」


    我的怒,后来成了永远的遗憾。


    二○○五年年底,我连续十四个月出版十四本新书的计画也到了尾声。


    这个超强意志力的计画压箱底的最后一本书,就是纪录了我们全家人陪伴我妈妈战斗疾病的家族生命史《妈,亲一下》,格外有意义。出版社预计在二○○六年的一月十五日,为我们家在全世界最大的书店,台北诚品信义店举办签书会。


    这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家里所有人都会出席。


    「可是…能够帮我跟诚品请求一件事吗?」我在电话裡跟编辑沟通。


    「什麼事?」编辑好奇。


    「我想带Puma去。」我看著在脚边呼呼大睡中的Puma。


    当时Puma的体力越来越差,有时带牠出去散步,走不到二十公尺牠就累到趴在地上不愿前进。我用脚逗牠干我,牠试了几下未果也就意兴阑珊不搞了,为避免刺激牠的自尊心,后来我也不主动逗Puma了。


    晚上,我将牠抱在怀裡睡觉,半夜总要醒来确认好几次,因为Puma不像以前那样在床上走来走去换姿势、换位置,而是静静躺在我的手臂上。


    到底…为什麼一动也不动?我戒慎恐惧地将手指放在Puma的胸口,慢慢感受牠微小虚弱的胸口起伏,才能放心地继续睡。


    我说过了,如果那个时间该来了,只要Puma就在我身边,纵使伤心,但还是能用幸福的心情去接受。但我们全家都要从彰化开车到台北,这一段当天来回的旅程如果只有Puma一条狗在家,我真的很不放心。


    万一,万一Puma孤孤单单死在家里,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自己的。


    窗明几净的诚品无论如何不能带宠物进去,任何人都理解。但我想带Puma一起去签书会,不是想要耍可爱,而是真的、真的真的很怕牠在没人陪的寂寞中死掉。我答应过牠的。


    「这个我无法保证,不过我会尽量帮你沟通。」编辑也没把握。


    「拜託,Puma这几天情况真的很不好,请诚品务必通融我!」我恳求:「如果Puma在我签书会的时候死掉,我会发疯的。」


    诚恳是我的强项,沟通是编辑的强项,信义诚品竟然答应破例。


    我超兴奋。签书会当天我们超开心地全家人开车北上,遇到休息站就下来吃点东西、让Puma稍微走动跟尿尿,很有全家出游的感觉。


    到了诚品,我们将Puma放在竹篮子裡提著,原本是想让Puma一直待在员工休息室直到签书会结束,但不知道为什麼等到签书会正式登场时,装著Puma的竹篮子也被放在现场的角落地上。


    我拿著麦克风说些感谢大家支持的话,但眼睛却不由自主飘到Puma身上。


    才不管这裡是哪裡,才不管有多少人在听我说话,最喜欢当跟屁虫的Puma奋力挣扎著牠虚弱的小身体、拚命想爬出竹篮子到我身边,模样好可爱好可爱。


    后来签书会结束我乾脆抱著Puma跟大家合照,留下难能可贵的纪念。


    「Puma,二哥哥现在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喔。」


    我抱著终於安心了的Puma,镁光灯此起彼落,让牠分享我的世界。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