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看见周杰伦的背影

3个月前 作者: 九把刀
    樱木花道在接到流川枫的传球前,说:「左手只是辅助。」


    念研究所只是辅助,我的人生主打说故事。在不妨碍写小说的时间下,我的硕士论文只想写跟网路小说社群有关的研究—最好还是研究我自己的那种研究。


    能这么爽吗?


    能!


    上辈子的我肯定救人无数,让这辈子的我得以找到愿意给我强壮自由的指导老师。在研究所的课程结束后,我的论文看见了希望。一切都很顺利。


    人生的机遇捉摸不定,论文扬了帆,我成为专职作家的路却没有起色。


    每一篇故事在网路上都大受欢迎,但要读者掏钱买又是另一回事。


    我很喜欢写小说,但小说一直卖得爆烂也很恐怖。私下跟其他的网路作家聚会聊天时,我提到我的小说卖得很烂,他们都不相信,还说:「连你都卖得很烂,那我们怎么办?」


    事实上网路人气是没办法当作畅销指标的,我比谁都清楚。强者如我,作品在网路上发表结局后,也没办法马上出版,能够在一年内变成书就算很顺利了…我有耐心,但帐单可等不了这么久啊!


    说来也算是很幸运,我从大三开始就是念助学贷款的,考上研究所后也一样,连续好几年都跟国家借钱念书,所以没有学费上的经济压力,我久久出一本书,可以自己付房租、买机车、约会,刚刚好活得比开心还要多一点开心。


    又,我们华人社会又有一个好处,就是对学生特别宽大,亲戚长辈不会因为我出书卖不了什么钱就用言语机歪我,甚至还觉得还在念书的我可以靠出版赚零用钱,觉得我很神!


    不过,我总不可能一辈子都是学生。


    毛毛狗已经从代课的实习老师,升格为正式教师,有一份稳定的薪水。


    我很高兴,可也感到压力。


    「公公,你以后打算做什么啊?」毛毛狗吃着东海夜市的章鱼小丸子。


    「写小说啊。」我拿着薏仁牛奶边走边喝。


    「我不是嫌你,可是你出书又不固定,不能当作正式收入…」


    「嗯,我研究过了,租书店有很多小说都是一集一集的,如果我想出一个需要大架构的故事,把它当漫画写,每两个月出一本,收入就可以稳定了。」


    「真的那么顺利吗?」


    「我算过了,就算每一本书都没有第二刷,只要两个月可以出一本,光是首刷的版税,再加上我偶而投稿到杂志或报纸的稿费,应该可以跟妳的月薪打平…吧」


    「那也要出版社愿意每两个月就帮你出一本啊。」


    「如果出版社没办法配合的话,就找一份正式工作啰,当研究助理还是去广告公司上班都好,下班以后再写小说。不过这样的话,故事的进度就不可能稳定了。」


    「有没有想过,要怎么写才会让书变得畅销呢?」毛很认真。


    「真的有那种写法就好了。」我有点不耐烦。


    「要不要跟出版社讨论一下未来的方向啊?你如果要专职写作,就需要专业的建议啊,看看编辑可以帮上什么忙也好。」


    「他们只会叫我写爱情小说,哪有什么方向好讨论啊。」我没好气。


    「好啦,我不是抱怨,也不是看不起你,但你要认真想一想未来的事。」


    「毛。」


    「生气了吗?」


    「我写小说的时候很快乐,我想赌赌看。」我情不自禁停在卖炸臭豆腐的摊子前,说:「有时候找到让自己快乐的事,比赚到大钱还难呢。」


    「公公,我都懂。我真的都懂。」毛牵着我的手。


    妳,真的都懂吗?


    不,妳一定懂的。


    如果连妳都没办法从我的身上感觉到写小说的火焰热情,那我一定是假的。


    现实往往被摆在跟梦想等值的位置讨论,不是没有道理。


    我有好多故事都想写,但人生不可能只有写小说这一件事重要,吃饭很重要,看电影很重要,看到最新一期的《海贼王》很重要,每天可以喝到一杯咖啡也很重要,可以让所爱的人感到安心也很重要。


    我没有办法告诉我的家人朋友,说:「我想成为一个专职作家,在我还没有办法赚钱养活自己之前,可不可以请你们每个月资助我几千块,让我可以专心写作?」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我不打高炮,但大多数的梦想都得靠节省收入慢慢靠近,如果我的家人朋友这么做了,我就等于请他们把梦想的一部分先捐让给我,而他们自己晚一点再实现他们的梦想…


    我办不到。不是因为自尊心,而是舍不得。


    人生不可能无解,只有放弃找答案的人。


    我已经想好了,要是我没办法靠写小说维生,我就得认真考虑找一份其他的工作…任何工作,而我在每天下班回家后再打开电脑写东西,用燃烧时间的方法让现实跟梦想平衡平衡。


    「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完成了什么,而是如何完成它。」我写下这句话,就要有实践这句话的作为,我想靠自己的力量慢慢接近专职作家的梦想。


    研究所课程所剩不多,论文的进度也发了芽。


    很快我就得结结实实面对我自己说过的话。


    我瘦是开始瘦了,但毛毛狗还是一整个胖。


    她越来越常对着穿不下的衣服发怒,为拉不上拉链的裤子跺脚。


    但没有什么事是办不到的。


    减肥的旺季来临,毛毛狗学我少吃淀粉类的食物,还跑去学瑜伽,还教我有点奇怪但很有效的仰卧起坐瘦腰术。我们也一起运动。


    我已经成为疝气达人,如果不想在我的小鸟上面三指处摸到异军突起的小肠,哑铃是不能再举了,暂时想运动的话,就只能去游泳。


    「公公,我这样棒不棒!」浮出水面的毛毛狗咳嗽,大力喘气。


    「很棒喔!不过还是像一只小海龟。」我拍拍她的背,帮她缓和紧张。


    毛毛狗换气换得越来越顺,我也能放心地一个人用力游两千公尺。


    毛毛狗站在体重计上,指针一天天往左边靠了点。


    「公公!我又变瘦了!」她又惊又喜。


    「哇,很快就可以去买新衣服啰。」


    我将一袋小小鱼倒进鱼缸,里头的怪兽狼吞虎咽了起来。


    「真的好高兴喔。」毛毛狗用手指敲敲鱼缸玻璃,说:「成吉思汗也要减肥了啦,肚子越来越大了。还有小丑武士也是,不过它胖胖的好可爱喔。」


    「改天应该带Puma来看这几只鱼,它一定觉得很好玩。」我双眼紧贴玻璃。


    有了成就感,她就越有耐心坚持下去。我也很替毛毛狗开心。


    后来毛毛狗减肥上了瘾,开始吃水果当早餐,摇呼拉圈,跑操场…


    我看着巨大的毛毛狗变得越来越苗条,心中对造物主有说不出的赞叹。


    几个月过了,毛毛狗的肥肚子消了一大半,整个人容光焕发。


    女友变美了当然很好,但,我竟有点怅然若失。


    某天,我们一起在电脑前看电影《大逃杀》。


    「好可怜,我爱的肚子快不见了。」我从后面摸着毛毛狗的肚子。


    「少来了。」


    「真的,我很爱它的。」


    毛毛狗撒娇:「公公,如果胖的我跟瘦的我同时出现,你会选哪一个啊?」


    我想都没想:「当然是胖的那一个啊。」


    「少骗人了,哪有人会选胖的啊。」


    「…因为,胖胖的妳没有人疼。」


    记得,毛毛狗哭了。


    也许这是我对毛毛狗说过,最浪漫的话。


    不可能没有地震。


    二○○四年,大概是我人生遭遇变动最大的一年。


    现在想起来,大概是个征兆。


    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流,我不在东海租屋处过夜,加温棒没插上电。


    一夜受冻,鱼缸里的食肉怪兽们冷死了一大半。


    毛毛狗跟我哭了好久,她一直嚷着心爱的小丑武士死了。


    「……」我一边哭,一边将胖溜溜的小丑武士捞起来。


    不久,一只成吉思汗莫名其妙翻了肚,原因始终不明。


    保险起见,我将鱼缸的水重新换过,下了药,看着鱼缸里仅剩的长颈龟跟形只影单的成吉思汗。浩浩荡荡养了三年,就剩这两只了。


    我从来不晓得这两只巨大的成吉思汗谁公谁母,说不定两只都是公的或都是母的也不一定,有什么差别呢?我从它们只有五公分大小就开始养,还以为两呎见方的大鱼缸够它们一辈子欢乐了,没想到它们很能吃、卯起来长大︱最后竟长成超过二十公分的小怪兽,对它们来说,鱼缸渐渐变成一个无聊没地方好逛的家。


    无聊嘛,还是得找事情做,这两只成吉思汗老是盯着对方的尾巴绕着圈圈游,一起抢食我倒进去的小金鱼、蚱蜢、面包虫、小青蛙、小虾等,比赛谁吃完后的肚子大,除此之外就是跟长颈龟互咬着玩。


    现在它们之间少了一只,剩下的那一只成吉思汗游得很没劲,吃的鱼也少了。


    「对不起,你一定很想它吧?」我蹲在鱼缸外。


    「公公,我觉得它好可怜喔,你要不要再养一只成吉思汗陪它?」毛毛狗也蹲着。


    「怎么有办法?如果我再买一只小只的成吉思汗下去,一定会被当成饲料吃掉。但又不可能有人在卖十五公分以上的成吉思汗。」


    「那怎么办?」


    「幸亏还有长颈龟陪它啊。」我也只能这么说。


    失去了唯一的同类伴侣,打击远比我想像的还要大。


    孤单的成吉思汗,没病没痛,几天后却一动也不动了。


    偌大的鱼缸里,剩下的长颈龟立场有点尴尬。


    它就像是鱼缸星球里的超级赛亚人,光甲长它就像是鱼缸星球里的超级赛亚人,光甲长就有二十公分,脖子长度至少也有二十公分,它有坚硬的龟壳保护,脖子甩出的瞬间攻击力又超级厉害,还曾经将粗壮的金恐龙鱼的头整个含住、甩来甩去,我连阻止都来不及:「喂!它不是给你吃的啦!每天都在看的怎么突然就不认识了!」


    一瞬间,长颈龟便整个将金恐龙鱼的头咬掉……


    这么强,丢什么下去跟它作伴都有危险。


    「我根本没办法帮你找伴。」我苦恼:「你把什么都当食物。」


    「……」长颈龟用笨拙的姿势游着,还给我科科笑。


    我曾经放了一只看起来很低调的淡水龙虾下去,想说类型差这么多应该有机会和平相处吧?但当天晚上,我就眼睁睁看着长颈龟以不可思议的饕客技巧、将龙虾慢条斯理剥壳吃掉。


    我也曾试图养两只凶残的食人鱼跟它作伴,但下场就是食人鱼被长颈龟秒杀。


    长颈龟看起来傻傻的,对只剩自己一个好像不以为意。


    「食人鱼都被你干掉了,觉得自己很屌吗?」我失笑。


    「要不要再养一只乌龟陪它?大一点的。」毛毛狗帮忙出主意。


    「要养就要从小养啊,买别人养大的没感情啊。不然,我们来养水蛇怎么样?我觉得把它们养在一起应该可以恐怖平衡吧?」我有点赞叹自己怎么那么聪明。


    「我讨厌蛇啦!」毛毛狗断然否决。


    孤单好像没有造成长颈龟的困扰,它的食量依然很大,胃口一向很好,好到连我自己也不敢用手指伸进水里逗弄它……我的手指还要拿来敲键盘咧!


    据说乌龟可以活得很久很久,十年、八年也没问题,我想这只长颈龟如此健康,总有一天,应该可以挑战一下史上最巨大的人工饲养长颈龟吧!


    为了让长颈龟的龟壳健康不变软,得吸收足够的维生素A,我还常常将它抓起来放在窗下的水桶里,晒晒真正的阳光。有时候我写小说写到忘了神,水陆双栖的长颈龟默默地爬出水桶,在地板上爬来爬去玩捉迷藏,有两次我什至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在我的棉被里找到科科科笑的它。


    可惜我有智障。


    有一天我骑车经过传统市场时,突发奇想,既然长颈龟可以吃掉淡水龙虾,那,干脆改喂它吃溪虾好了?饲料小金鱼一两要三十元,溪虾秤斤在卖的,便宜多了。长期下来可以省钱、又很营养。


    那晚当我回到家,将七、八只活蹦乱跳的溪虾倒进鱼缸时,长颈龟整个很兴奋,狂暴地攻击它看得见的每一只虾子。我觉得有种欣慰的变态快感……


    「你这家伙,真不愧是唯一活下来的超级杀手啊!」我敲敲玻璃。


    长颈龟不理我,径自展开它的猎食秀。


    那晚我放心地骑车回彰化,过了两天回到东海租屋时,鱼缸里却传出噩耗。


    缸底都是碎裂的虾壳,长颈龟的脖子异常粗大,眼睛大大瞪着外面。


    它巨大沉重的身体半浮半沉在水中,再没有一丝活力。


    你这家伙……我快哭了,整个人难过地跪在地上。


    「你干嘛吃到爆炸!你又吃到爆炸!」我鬼吼鬼叫,气得用拳头砸地板:「对不起我太白痴了!我太白痴了!」


    长颈龟无言以对。


    几个小时后,我看着空无一物的鱼缸。


    像是进入了自动驱动模式,我平静地将水草盆栽拔起,将水抽干,将细碎的砂石一把一把捞放在水桶里,将加温棒收好,灯罩收好,过滤棉一块块塞进垃圾桶里。


    最后,打了通电话给阿和。


    「什么时候有空来我这里,嗯,帮我搬鱼缸到楼下……」


    我摸摸躺在鞋盒里的长颈龟。


    我想,我再也无法养鱼了。


    三岁了,整天吃肉不吃青菜的Puma完全没牙齿了。


    没有牙齿的关系,Puma的舌头无时无刻都露在嘴巴外面,老实说有点可怜,但样子看起来超可爱!不只牙齿掉光光,它的嘴巴也白了,胡子也白了,眼睛也有一点点白内障,虽然尿尿依然很顺畅,但花在大便上的时间越来越久,睡觉时对外界的反应也迟钝了。


    比起这些,老掉的Puma还是对抽xx插我的小腿保持一定的兴趣。


    由于它的腿力跟腰力已远不如当年,为了避免刺激到它的自尊心,当Puma抱着我的小腿时,我得贴心地用脚撑着它的身体,不让它摔下去。


    「Puma,不要急,慢慢的干。」我都这么安慰它。


    老态龙钟的Puma,也因为它的老赢得了一些特殊资格,大家都很体谅它。


    奶奶牵Puma散步,不再像以前一样扯着它的脖子急行军。


    Puma在家里大摇大摆到处乱尿尿,妈也很少念它或念我了。


    晚上我跟Puma一起睡觉,睡到早上我还没醒透,奶奶从床上把Puma拎下楼尿尿时,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粗鲁地提着它的脖子拎它下楼,而是整只好好地抱下去……虽然Puma还是会用没有牙齿的嘴巴猛咬她,但奶奶也没那么计较了。


    Puma的哥哥们,不在家的时间越来越长。


    大哥在台北读博士,三三在台北念硕士,两个人干脆在和平东路附近合租了一层小公寓。那时我研究所的课少了,鱼缸也空了,干脆偶而上去跟他们一起住,在台北写几天小说。毛毛狗在台北当老师,我们约会也近。


    我们三兄弟住在顶楼五楼,有西晒,早上十点过后就热得让人发疯,每天我满身大汗热醒时,大哥跟三三已经出门上课去。


    为了省冷气钱,我过中午就会出门找咖啡店吃饭、写几个小时的小说,写到天黑才回家。


    那些我常去写小说的简餐咖啡店,都有几个共同点:座位多、客人多、东西便宜、有插座。至于东西好不好吃、装潢是不是很有特色,都不重要,我要的只是不被注意的一个角落,不会因久占座位被老板瞪得良心不安。


    台北很大,捷运很方便,展览很多,百货公司很多,我最爱的电影院到处都有。可对我这么一个从彰化上来的大孩子,台北大得很空旷。


    某国小的低年级教室里,毛毛狗跟她的同事忙着教室布置,我在角落写小说。


    「毛,我觉得台北跟我不亲。」视线稍稍离开电脑萤幕,我揉着太阳穴。


    「公公,那是你都在写小说,没有认真在台北晃啊。」毛剪着壁报纸。


    「可我就是喜欢写小说啊,妳白天要上课,我当然就是写小说啊。没跟妳约会的时候,台北长什么样子我也没兴趣。」这是我的真心话。


    「公公,可是你在台北跟我约会的时候常常都去看电影,也没有去什么特别的地方。干脆你把摩托车运上来台北,认真在台北生活,只要你把台北弄熟了,你就会喜欢台北啦。」毛毛狗一直想着,以后我们结婚了就住在台北,这样她就不必烦恼调职的事。


    「是这个样子的吗?」视线回到电脑萤幕上,我继续写故事。


    土不亲,那就从人开始好了。


    我每个礼拜二,都会固定在靠近捷运中山国中站的一间咖啡店写东西,在那里恰巧遇见过几次读者。


    某天我突发奇想,我干脆在网路上公告,如果有谁愿意跟我分享他的生活经验、用他的人生帮助我取材,礼拜二下午都可以去那间咖啡店找我。


    从此,读者跟我管这种聚会叫「咖啡聚」。


    「刀大,你看这张大头贴就是在喜欢我的男生,不过我比较喜欢这个呦!」


    「Giddens你好,我今年刚考上了师大附中的资优班,我的兴趣是表演。」


    「刀大,我也是用苹果电脑的,你有不会的地方随时打电话给我。」


    「真的啦你不要灰心,我虽然是女生,不过我最喜欢〈楼下的房客〉喔!」


    「老大,我放了几个A片跟动画在我的FTP,你要抓的话我给你密码。」


    那段时光真的很不可思议,许多后来很重要、很熟、很有才华的朋友级读者就是在咖啡聚的时候认识的。我说得少、听得多,大家就是聊天打屁。


    后来那个拿大头贴相本给我看的可爱女孩,我封她秘书,之后考上了清大。


    彬彬有礼的附中资优生叫平平,每次签书会都固定表演模仿秀,经典之作是蔡头加利菁。后来平平上了《全民大闷锅》的全国模仿大赛得了第二,只输给陈汉典。他跟「陈汉」两字非常有缘,后来某高中生仿拟我的小说得了文学奖,还是平平做了一份「原著╱得奖文」的文字对照表放在网路上为我仗义。


    要教我苹果电脑撇步的大学生,半年后邀我去他的母校大叶大学演讲︱︱那是我生平第一场校园演说。这个苹果通在两年后不只帮我设计两款签书会特卖的衣服,还真的写了两本非常畅销的苹果电脑手册。


    不偏食、连〈楼下的房客〉这种惊悚极品也很喜欢的女孩,生日只差我一天,后来成了我签书会的专属主持人,她的名字许多书迷耳熟能详,小仙女OSF。


    至于那个要跟我分享A片的男孩,他被我写进了小说「等一个人咖啡」,当了主角︱︱永远急着跟所有人分享快乐的,阿拓。


    后来到咖啡聚的网友读者越来越多,多到每次聚会我都得用演讲的声音才能让每个人听清楚我讲话,这种情况下,除了我之外没有人可以畅所欲言,彻底失去聚会原来的意义,我决定停止这个传统。


    此时此刻写到这里,我用滑鼠点进我的无名相簿,翻看那段谁都可以轻易找到我的日子,那些下午,那间咖啡店,那些人的面孔,有点熟悉。


    拥有的第一个梦想,是什么呢?


    小时候的我,曾梦想当过漫画家。


    但热情有余、天分不足,最后我心甘情愿放弃,从画漫画改成看漫画。


    长大些,对什么是理想、什么是幻想有了一点更清楚的认识。


    我想当记者,写人物采访特稿那种。想当电影导演,专拍不用送票、观众自己就会买票进场的那种电影。不能导的话,写写电影剧本也不错。还有还有…我想设计电脑游戏,想当广告文案撰写者,想帮综艺节目发想有趣的单元,最想在名片上印着「创意总监」这个抬头。


    但我不够厉害,于是没有成为那些我想成为的人。


    幸好我专心投注在写小说的领域里,而小说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默默帮我联系了这个世界的其他部分。


    在这个时期,虽然书还是卖很烂——靠,我真不想一直强调这一点,但演艺圈里越来越多人在看我的小说,于是我接到了几通试探性的电话,跟陌生人喝咖啡,开始帮唱片公司写MV脚本、帮新导演写电影剧本、拟剧情大纲等等。


    天生臭屁的我,总是可以用最平常的脸跟这些「大人物」把会给开完。


    「那这几首歌你就先拿回去听,我们就等你的作品出来啰。」某大人物说完这句话,整个会议室的人都开始收东西。


    「没问题。」我将笔记型电脑塞进背包。


    「还有,不需要提醒你,这些歌都不能流出去吧?」某大人物皱眉。


    「放心,除非我电脑被干了,否则不可能外流。」


    我拉上背包拉链,酷酷起身。


    全世界,只有一个人可以听到我原形毕露的声音。


    电梯门一打开。


    「毛!我今天在阿尔发看见周杰伦的背影了!」我迫不及待对着手机大叫:「只有不到五公尺!不到五公尺耶!」


    「真的吗?那你有走过去找他签名吗?」毛毛狗很惊喜。


    「才不要咧,那样我的气势不就整个弱掉了吗?我要努力到有一天可以跟他一起谈合作,而不是找他要签名而已。」我不知道在矜持什么。


    「可是,公公,你可以先帮我要签名啊!」毛毛狗撒娇。


    「哈哈,再说啦!公车来了!」我乐不可支,举起手。


    真的很开心,这些际遇都是我从未想像过的世界。


    机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我在许多场合看见平时只有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人物,听到许多未上市前的商业秘密,我表面镇定,又暗暗窃喜。


    虽然这些崭新的工作机会不是直接跟写小说相关,但毕竟也是创作,如果牢牢抓住这些「跟写东西有关的副业」,说不定当完兵后,真的有办法靠写小说过日子吧!


    某天,《超级星期天》《流星花园》的制作人柴智屏也找到了我。


    起因是,开了一间戏剧制作公司的柴智屏要买我的小说《打喷嚏》的版权改拍,顺便找编剧新血。


    我们约在她公司见面,打算在谈版权交易前先随便聊一下。


    「九把刀,为了找到可以拍戏的新题材,我们找了很多新作家跟新编剧到公司谈过,其中很多都是网路作家。当我请他们推荐还不错的作家的时候,他们全部都提到你。」柴姐带着老板特有的笑容,慢条斯理地说。


    「嗯。」


    「我注意到他们提到你的时候,语气都变得不一样,所以就找了你上一本书来看,就是《打喷嚏》,我觉得很不错。那就请你先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很强。」我直接笑了出来。


    「…你很强,是什么意思?」柴姐愣了一下。


    「就是我实在是太强了。」我用无可奈何的表情再说了一遍。


    柴姐像是看见外星人一样大笑,我则有点不明白,虽然我了解直接把自己的优点讲出来好像有点难为情,但也许我跟柴姐之间就只会谈这么一次,如果我装谦虚,人生岂不是过得太假?


    接着,我将还没出版的《等一个人咖啡》故事构想告诉柴姐,柴姐跟公司的制作部主管边听边笑,我还不忘强调:「靠,我真的是超强的好不好!」


    几个礼拜后,柴姐就签下了我。


    当时我们都没什么太特别的想法,柴姐要的是一个新编剧。


    柴姐的内心世界长什么样我不知道,但当时的我很想尝试用写电视剧剧本当作是稳定收入的「专职写作解决方案」,幻想着,一年只要配合着写一部偶像剧的剧本,年收入就有保障,其他的时间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写我自己想写的故事…


    这样的人生,实在是太像作弊啦!


    只是越忙,我跟毛毛狗就越常吵架。


    「毛,我在开会,晚点打给妳喔。」我常常丢下这一句话,就关掉手机。


    等我再次打开手机的时候,就面临好几个小时的吵架。


    我没有意识到,其实当我很累的时候,毛毛狗教书也很累。


    我很忙,但毛毛狗也很忙。她需要关心,我却急着要她体谅我。


    明明两个人就在台北,可约会的时间没有想像中的多。


    「公公,我们几个老师约好下个礼拜要去垦丁玩喔。」电话里的毛。


    「…对不起,我好像没有时间,我下个礼拜要写出的量还没到。」我每天都在写稿子,偶而还得回神写写论文,提醒自己还没毕业。


    「没关系,我知道啊,所以我们约了人一起联谊,你就专心写你的吧。」


    「就是上次跟妳们一起去绿岛…还是澎湖玩的那几个男的吗?」


    「嗯,那同一批人啊,大家都熟了。」


    「…好好喔,妳变瘦以后就有好多人抢着跟妳联谊了。」


    「公公,我们是一群人耶!」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啦,不过我吃点醋也是正常的吧。」


    「你才没有吃醋咧!」


    「哈哈,被发现了。」


    毛毛狗一直都很喜欢旅行,尤其当老师被小朋友折磨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放暑假了,没有出远门散散心恐怕会要了她的命。


    当时我其实很庆幸,在我忙得天昏地暗的时候,毛毛狗还能找到人跟她一起出去玩,而不是陪在我身边看我写小说,那样她无聊,我也倍感压力。


    一些改变正在发生。


    当坏的改变潜伏在好的改变里面,过度乐观、自以为是的我慢慢踏进了泥沼。


    每个礼拜在《壹周刊》上面写的小说连载,我都是一鼓作气写好几个礼拜的分量,交出去后,就集中精神在下一本书的故事上。等到稿量快要见底,我再回过头来写这分连载。


    由于这分连载不是小说,而是我的真实人生,所以我要做的不是幻想,不是设计铺排剧情,对我来说只要把事先列在一份叫「二哥哥很想你备忘录」的档案中的事件表,按照时间序列挑出我想保存的东西写下来,再扣掉即使发生过但我完全不想回忆的部分……


    每次被通知《壹周刊》的连载稿量见底,我其实都很高兴,因为我真的很想Puma,借着写这个故事我可以将Puma偷偷带回我身边。杂志出版后,我会撕下《壹周刊》的故事页,开一个小时的车去看看Puma,将那一张故事页折放在它身边。


    「二哥哥在写你喔,放心,把你写得很可爱啦!」我摸摸它。


    只是很多人会问,你的记忆力有那么好吗?


    我的记忆力也许比一般人好一些,但我之所以能够牢牢记住生命中重要的事件、人物、场景甚至是对话,我总是说,是因为我常常回忆。


    真的,太多美好的事物我难以忘怀,许多动人的画面我想忘也忘不了。


    单纯将我回忆过无数次的那个自己写下来,不难,但我已经有快一个月没办法好好写这分连载,据说搞得杂志编辑很紧张,拖稿严重,让负责插画的人大概也想掐死我。


    我极度逃避回忆我人生中最痛苦的部分,每次打开电脑,坐定了要写,就会产生恍神的灵异现象。


    那些事,这三年来我可以不去想,就完全不去想,大量残酷的记忆被我踢到大脑的角落,积了灰,布满尘。


    我想一把火统统烧掉,又办不到,因为那些都是我的人生。


    我无法否定,只能把视线撇开。


    我几乎没有想过失恋这件事。


    不是因为我以为这辈子我再也不会失恋,而是失恋根本没什么大不了。


    失恋,走了个女孩,那种痛苦我尝过两次,一次比一次难受,但我都未曾否定过自己,相反的,每个女孩的离去都茁壮了我灵魂的某个特征,让我成为现在的自己。


    傍晚听到毛毛狗以镇静的语气跟我说,她或许快交新的男友了。那时我还躺在床上,刚从一个非常怪异的噩梦中惊醒,冷汗湿透了全身。


    明白了毛毛狗的认真后,我先是哽咽地告诉毛毛狗,提醒她无论如何,就当作是对我最后的同情,请她记住一件事,然后便无法克制地嚎啕大哭,毛毛狗安慰着我,说她一定会记得。


    我继续哭,挂掉了电话。我最不习惯的就是被安慰。


    那天我感冒并发急性肠胃炎,上吐下泻,我决定回台中租屋处养病。


    走到捷运站,一路上都不是在想怎么办怎么办,而是一种完全无法思考的空洞状态,我什至连空虚都没办法感觉到。


    上了捷运,转了一次车,怎么转的都是靠我身体的惯性。


    忠孝捷运站,我抓着把手,闭上眼睛想着毛毛狗睡着了流口水的模样,然后就无法睁开眼睛了。一打开,眼泪一定会滚落,旁边的人一定觉得很困扰。


    于是在忠孝新生站车门一开我就下车,一路擦眼泪。


    擦干了再坐下一班,这次才坐到火车站。


    站在月台上,只能吃土司跟稀饭但最后晚餐什么屁都没嗑的我,只能越过两个饮料不对的饮料机,最后才投币买到可以喝的运动饮料充饥。


    然后我还是一路走到号码十四、没有人等车、月台最冷清的地方,因为我的眼泪还是掉个不停,哭得头都痛了起来。


    我是怎么搞的。


    所谓的失恋,不就是灵魂被撕裂的痛苦而已吗?为什么这次我感觉不到灵魂?


    我觉得人生完全没有意义可言。


    这阵子我老想冲锋,因为没见过这么多的机会像洪水一样向我扑来,好案子我当然接下,烂案子我也甚少拒绝,因为我不晓得怎么拒绝。


    但就像三流的连续剧一样,我老要毛毛狗忍耐点忍耐点,我开会时接到电话当然迅速挂掉口气冷淡,不听劝硬是熬夜完成各方期待,原以为我越投入,毛毛狗的忍耐度就要跟着提高,没想到原来都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


    月台上,我靠着墙柱,和着运动饮料吃药。


    真的很糟糕,我完全感觉不到自己的人生未来该怎么运转。


    以前两个人不断讨论的蓝图那么可爱。一个小家,热爱布置的毛毛狗,坚持要有实木写字桌的我,一条狗,一个胖娃娃,一台圆滚滚的雪铁龙C3,还有一台我梦寐以求的PowerBook,两台相称的iPodmini。


    我想握拳,但没有力气,因为我失去挥舞它的理由。


    努力不就是要让人生更快乐的吗?我不只是想证明自己很厉害而已啊!


    毛毛狗那么单纯的女孩子,那么多需要观察的默契,难道要我列一张清单,好整以暇地告诉下一个男孩子,请这么好好对待毛毛狗吗?


    不,我要自己来。


    我想自己来。


    我不想再抱着「新的男友能够让毛毛狗更幸福、于是我就该放手」的悲哀想法,我是多么的爱毛毛狗,我好想自己疼。


    我很胆小,更没有我笔下故事中男主角那么浪漫,不过若有子弹射向毛毛狗,我不会有任何犹疑。因为需要的不是勇气,也不是浪漫。


    我需要的东西很多,我想进步,我也不想老是开会开到深夜……


    在还没看见起点的地方,我只是个连科学园区都不知道进不进得去的笨蛋,身上的优点全都是成功人士可以不具备的东西……爱讲笑话,过度自信,善良。


    很多余,却是我的全部。


    当我只会写读书报告的时候,毛毛狗就用她的全部在爱我,包容我,跟我喂狗、打工,跟我洗碗,陪我家教,看二轮电影,合吃一碗泡面,在我皮肤得干癣时还敢跟我抱着睡觉。


    闭上眼睛,仿佛又看见毛毛狗在水里像只小海龟一样,温吞地拨着水,探出头,然后问我:「公公,我有没有比较进步了?」


    以后我再也找不到,那样单纯喜欢我的女孩。


    我一直哭个不停。


    我到底赢过什么?


    我赢得了奖杯,却不知道要把奖杯交给谁的手里。


    开往台中的火车上,身边坐了个爱剔牙的女生。


    她将椅子放得很低,偷偷看我写MV剧本。


    我打了两通电话给毛毛狗,两次都听见MSN的讯息声像雨点一样迅速轻脆。我在眼泪与简单的「嗯嗯声」中迅速结束电话,眼泪不断落下,但手指与键盘之间的撞击没有停过。


    倒是身边的女孩禁不住我的怪异,拿着包包坐到前面的位置。


    海线的夜班车,位子就是这么多。


    里面外面,都很空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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