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双手胜过安全带
3个月前 作者: 九把刀
「Puma,你有没有忠心耿耿啊!」
迎面而来的,是身体不停兴奋旋转的小博美。
重考研究所的日子,我回家回得比较勤。
Puma对这一点非常满意,因为三个不同父也不同母的哥哥都几乎不在家,原本就没有定立大志向的Puma更显得无所事事,整天就是吃肉跟幻想。
回到家,我走到哪Puma就跟到哪,奶奶都说牠像跟屁虫,叫我不要那麼宠牠。但Puma在我们家待了九年,如果是人,都念到小学三年级了,只是Puma比较像是连加法都学不会、整天只会在课堂上吃肉的小朋友。
如果年纪大了的Puma没有一点家人的特权,实在说不过去,只要我在家,Puma想做什麼我都由牠,让牠跟我一起上床睡觉也变成相当自然的事,到了这种程度,我爸也懒得管这麼多。
我们几乎没有训练Puma做什麼事,毕竟家?没有雪橇,也没有人眼睛看不见,也没有人在赌赛狗,也没有装满钱的保险箱,所以Puma超级的「没有用」。不过Puma只要跟我一起待在床上,牠便会燃起少有的护主意识……不管是谁,只要想将Puma从床上抱下去的话,就会被Puma凶狠地张嘴就咬。
「你这隻怎麼那麼可恶!」奶奶用台语怒道,将Puma一把抓下。
「你自己把Puma抱下床!」妈妈恼怒放弃,要我自己把Puma放下床。
「可恶!连恁爸都敢咬!」竟然也被咬的爸爸反摔Puma一巴掌。
就连很疼Puma的我哥跟我弟,也没办法例外。
不过印象很深,有一次他们两个到房间找我讨论事情,Puma就在我床上有点不安地走动,只要我哥的手一出现疑似将Puma抓下床的动作,牠就会紧张地开咬。老实说Puma的牙齿都掉得差不多了,咬人也不太痛,「养了这麼久,Puma还是会咬你。」我弟淡淡地说。
「又怎样?只要我爱牠就够了。」我哥不以为意。
我有点感动,可Puma还是持续咬他们两个,谁也没办法。
家?开药局,进进出出的客人很多。
常常我就在药柜子上写小说,一边伸脚让Puma任干。
长得一副帅气模样,Puma年轻时是狗界的李奥纳多,现在快九岁了依旧是狗界的乔治克鲁尼。记得有一次一个年轻的女客人一见到Puma就讚嘆不已,忙问我妈:「下次我可不可以带我家的宝贝来店裡,让你们家的……」
「Puma,牠叫做Puma。」我妈说。
「那我能不能带我家的宝贝,也是博美,跟你们家的Puma配种!」女客人兴奋地提议。
「好!」我赶紧大叫。
低头,看著在脚边累倒的Puma,心想:「天啊!你终於要告别处狗了!」
不久,色色的一天终於到了。
对方的博美小母狗长得秀色可餐,Puma一看就失去理智了,两隻小博美狗在店裡互相嗅著彼此的屁股,然后发疯似地开始转圈圈,转啊转个不停。
可惜Puma抽xx插习惯了我的小腿,对於怎麼跟同类交配,反而完全不明白。
小母狗急了,开始在药局地板上尿尿洩恨。
满腔慾火却一头雾水的Puma,也只能白烂地跟在小母狗旁边,抬脚朝小母狗的身上喷尿。我看了觉得好丢脸。
是时候应用上国家地理频道常常在播的狮子交配画面了。
「Puma,那个……要这样骑上去啦!」我试著抓住Puma的两隻前脚,往小母狗的身上跨。但Puma似乎不得要领,只是一直兴奋地猛喘气。
「嗯嗯……」不知所措的女客人也只能支支吾吾地附和。
小母狗这边尿一下,那边也尿一下。Puma也跟著乱尿一通。
两隻狗就这样给我尿来尿去,直到我跟女客人都失去耐性为止。
失望的小母狗被满脸通红的女客人放上机车脚踏垫,一去不回了。
可怜的Puma到九岁了还是条处狗。
「那个……算了,你还是干二哥哥的脚好了。」我嘆气,伸出脚。
「嘿嘿嘿嘿……」Puma咧开嘴,愉快地抱住我的小腿快速摇晃起来。
这样也好啦,我们就一起接受吧。
幸运的人追逐属於他们的命运。
非常幸运的人,则热衷让命运彻底支配他们。
小说成癮,戒之不能。
我的人生编年史,非得用小说作品名称当时间轴不可。
我写完《语言》后,并没有依约好好準备研究所考试。我紧接著写了《xxxx》《影子》《冰箱》跟《异梦》。重考那年我一共写了三十万字,写到《异梦》结局时我坐在比核爆现场还吵的网咖裡,敲著被无数陌生人菸垢渍黑的键盘,写到痛哭流涕。
「公公,你怎麼哭了?」在一旁用电脑写作业的毛毛狗吓到了。
「……写得太感人了。」我不能自拔。
「你好怪喔。」毛毛狗哭笑不得。
那晚,全世界有在看我的小说的读者,不可能超过五十个人。
但那又怎样?我已决定,无论如何我都要当一个小说家。
全职写作的话当然很棒,不能全职,至少也要在平常工作后挤出时间写小说。
杀手欧阳盆栽(编按︰九把刀《杀手系列》)常说:「每件事都有它的代价。」
前一年我在清大社研所的笔试裡拿走超高分,但隔年实力下降的我碰上社会学理论一大题全部都不会写,完全没有办法旁徵博引。
「死定了。」我傻眼。
最后,我连最基本的笔试都无法通过,差了录取分数二十几分。
所幸我对自己的不用功早有觉悟,今年採用乱枪打鸟策略,一共报名了七间研究所,报名费破万,最后录取了四间,也算是神蹟。
四间学校裡,我选了东海大学社会所就读。一方面离家近,二方面我竟然考了连我都吓一跳的第三名,比较有成就感,开始幻想自己疑似资优生。
「你也有上东吴啊,东吴不是离我比较近吗?」毛毛狗抱怨。
「东海附近的房租比较便宜呢。」我囁嚅。
从此我跟毛毛狗的远距离恋爱,又从「台北到新竹」延展为「台北到台中」。
那一年真的惊奇连连。
非常认真的毛毛狗大有斩获,从师院毕业的她考上了缺额超少的代课抵实习,往教职踏出了一大步,月薪接近正式教师,我们都太兴奋了,用尖叫庆祝了整个夏天。
神真的存在。我那莫名其妙唸了生药硕士的大哥,不仅顺利毕业,还再接再厉考进了北医的生药博士班。全家人都非常高兴,全家总动员去参加我哥哥的硕士毕业典礼。
「博士班耶!」毛毛狗替我们开心。
「我哥耶。」我表情肯定很古怪:「想当初,我哥有高中可以念,还是靠我一马当先去教务处关说咧!」
真该叫我哥哥的国小、国中、高中老师都来看看他现在一路逆转胜的模样。
人啊,真的没有峰迴路转就不叫人生啊!
小孩子都很喜欢Puma。
有些邻居家的小鬼常常都跑到我们家看一下、摸一下、抱一下Puma也爽。有些上门买药的客人会带小孩,那些小孩在大人谈话时只要注意到Puma,常常忍不住过来逗弄一下。
Puma很有小孩子缘,算是我们家开店敦亲睦邻的一部分。
但牠骨子里怕死了这些动作粗鲁的小鬼。
无视Puma的意愿,小孩子动不动就伸手强行将Puma从地上「拔」了起来,用力在Puma身上又揉又捏的,还用相当「疼惜」的力道紧紧抱着Puma。Puma常常被抱到翻脸,这时我就得出面,皱眉说:「那个…这样Puma会很不舒服喔。」然后将牠从小鬼们的怀里「拔」了回来。
在一楼店里写小说,我习惯把Puma踩在脚下当踏垫,软软地好舒服,也会顺便用点力帮牠按摩,Puma常常睡到肚子都翻了起来。
有时候我会很认真地看着牠,说:「Puma,你死掉以后,二哥哥把你做成面纸盒好不好?这样以后二哥哥擤鼻涕的时候就会一直想到你了。」
刚好经过的妈妈会皱眉,说:「你怎么这么残忍啊,Puma死了你还要把牠做成面纸盒!」
「做成面纸盒很可爱啊,不然要做成标本吗?」我不以为然。
「当然是好好埋起来就好啊!」妈敲了我的头一下。
回到那些Puma避之唯恐不及的邻居小鬼,只要是那些常常用力对待牠的小魔星们来到店里,人还没到,声音跟气味远远先来,Puma就会全身发抖。
一直踩着Puma写小说的我早一步发现了,就会用脚趾性骚扰Puma,让牠欲火焚身,抱着我的小腿抽xx插起来。
涉世未深的小魔星当然不懂,只是楞楞地看着这画面。
「牠在干嘛啊?」小魔星甲困惑不已。
「不能讲。」我神秘地说。
「牠的姿势好奇怪喔!」小魔星乙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
「总之Puma现在很忙,没有办法理你们。」我正色说道。
比起这些偶而来我们家折腾Puma的小魔星们,许多亲戚的小孩却得对Puma抱着逼近尊敬的心。
这得打开族谱。
我爸是长子,我妈是长女,两人连手早早生下我哥,我哥理所当然是两大家族里最早出生的超级大长孙,我跟我弟自然就是家?的超级二孙跟超级三孙,浅显一点说,就是我们家的孩子都很「大」!
Puma有九岁,比起一干堂弟堂妹表弟表妹的年纪都还要大,只要是那些小亲戚来我们家拜访,见到Puma想跟牠玩的话,一定会有以下的状况。
例如我的小小表弟明彦,来我们家玩的时候跟我一起牵Puma去散步。
小巷子里,三岁的他小心翼翼牵着Puma,我在旁注意状况。
「明彦啊,你看到Puma怎么没叫?」我认真地纠正。
「我有叫Puma啊。」小表弟明彦不明究理。
「Puma不是你叫的,你当然是叫四哥啊。」我认真地说。
「为什么我要叫Puma四哥?」明彦震惊。
「明彦,你几岁?」我淡淡地说。
「我三岁!」明彦挺起小小的胸膛。
「Puma九岁,你当然要叫puma四哥啊!」我严肃地说。
如此这般。所有的小亲戚,只要年纪比Puma小的,来我家一律得叫Puma四哥,两个小堂妹有一阵子还叫得挺委屈,几乎就要哭了出来。
以狗的年纪换算成人类的岁数,狗的九岁大概是人类的五十五岁,Puma已经是老狗了。Puma已没有办法像年轻时一样,在楼梯之间飞快地跳跃,在四层楼的家?到处嗅来嗅去找我。
不管我上楼做什么,如果我不主动抱牠一起上楼,牠就会一直在楼梯口凄厉狂吠,好像在控诉我怎么会忘记牠的日渐衰老、是不是不再需要牠了。
哪有可能。
每次我带Puma到四楼佛堂拜拜的时候,一抱起Puma的小身体,Puma的两只前脚就会自动阖起来,样子好像在合掌拜拜。
「观世音菩萨,弟子Puma在这里向您请安。弟子Puma虽然是一条狗,但每天都很努力,也很乖,希望下辈子可以投胎当二哥哥的儿子。不过Puma有点笨笨呆呆的,希望菩萨保佑,让Puma在投胎的时候不要走错路了。」
我摇晃着Puma的身体当作过跪拜,慢慢念道:「感谢菩萨,来,再拜。Puma投胎当二哥哥儿子的时候,要聪明健康喔。」
每次在菩萨面前,Puma都特别的乖,傻傻地任我摆布。
我想,如果牠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应该不会反对吧。
如果我想成为小说家,现在差不多时间该出本书了。
并没有专心准备研究所考试的我,在网络上随便搜寻出版社的数据跟征稿启事,抄下几间出版社的地址后,我便将长篇科幻小说〈都市恐怖病系列〉存在磁盘片里,一稿多投给八间出版社。
会没品地一稿多投,是因为我跟出版社的立场不一样。
每一间出版社当然都希望他们是优先审稿,但站在我的角度,我也希望在录取我的出版社里面做比较,都仔细谈一谈。
对出版社来说,他们只不过是出了作家一本书,但对作家来说,他可是在为他的孩子、与他的创作生涯找一个可靠的伙伴,当然希望有更多的选择。
更说穿了,我根本就觉得「不能一稿多投」是出版社一厢情愿的利己主义,我也不相信一稿多投会惨遭封杀-醒醒吧孩子,这年头哪一间出版社有闲情逸致封杀一个连书都没出过的臭小子!
不过我写的题材相当冷门,我拿到的考卷上,并没有我妄想的选择题。
这八间出版社里,只有皇冠出版社在一个礼拜后飞速写了一封正式的退稿信给我,新雨出版社的编辑要我印成纸稿再寄一次,其余都当作我不存在。这完全很正常,因为后来我才知道自己很白烂地将这一系列的科幻小说,寄给了好几间专出言情小说的出版社,难怪人家不理我。
某天午后,正当我考虑将小说印成厚厚一迭纸稿时,八个投稿对象里唯一一间不能称为「出版社」的魔豆工作室,打了一通电话给我。
「我觉得,故事很有潜力。」电话里的声音是这么说,但听起来没什么自信。
「这样喔…那我不必把它印出来给你看吗?」我搔搔头。
「为什么要印出来?我看完了啊。」电话里的声音感到莫名其妙。
「那现在是怎样?我可以出书了吗?」我很怕对方只是打电话来夸奖我的。
「我们先见面谈谈吧,聊一聊你接下来这个系列还想写什么。」
抱着受骗的心情,我搭车上台北,在火车站对面的大亚百货里的诚品,跟一个长得很不像老板的人喝了一杯咖啡。对方很有耐心地听我吹嘘了两个小时。
我一搭上往南的国光客运,就打了一通电话给毛毛狗。
「毛。」我深呼吸。
「怎么样了?怎么样了?」毛毛狗突然紧张起来。
我兴奋地摀着话筒:「我要出书了。而且,是整个系列都被签下来了!」
毛尖叫:「恭喜公公!你要出书啰!要出书当作家啰!」
我大笑:「哈哈,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故事很好看啊!」
等待研究所入学的夏天尾声,我出版了第一本书《xxxx森林》。
狗狗Puma陪伴我们家14年,牠年轻的时候我们青春洋溢,牠老的时候,我们家也老了。在那14年裡,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我遇见了她,写了小说,学会放声大哭,开始战斗…
《xxxx森林》这本书是我的都市恐怖病系列裡的《xxxx》改名而成,因为原故事名太刺眼了,重要的连锁书店通路不是很愿意有这样的书名插在架上。
我一点名气都没有,连带的对更改书名没什麼坚持的骨气,只要畸型的故事内容一个字都没被删改,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对了,你要不要取个笔名?」魔豆工作室的负责人问。
「取笔名有点噁心耶,我可以只用网路上的帐号Giddens就好了吗?」
「Giddens啊……」
「不好吗?用英文的话是不是听起来有学问?」我科科科笑。
「我想,笔名用中文的话,对读者的记忆比较好吧?」
「那……那就用九把刀吧。」我快速做出决定。
「啊?九把刀?是……九把刀的那个九把刀吗?」
对方的声音,就像中了一辉的凤凰幻魔拳。
不过,这算什麼问句啊?
「对,这是我的绰号。用绰号出书就可以了。」
「ㄜ,你要不要再认真想一下,不用现在回答我,过几天……」
「没关係,就九把刀吧!」
没关係个大头鬼。
用九把刀当笔名,造成了我往后人生的困扰。
我被迫听了很多不断重复的冷笑话,还得向对方点头微笑。例如:「九把刀?我还九支枪咧!」「九把刀?你是要砍人还是要写小说啊?」「九把刀?我是十把刀!」「九把刀?请问你的九把刀,是哪九把?」
吼呦!都非常冷好吗!
不管笔名了,第一本书耶!
我相信每一个作家在拿到自己第一本书的喜悦,绝对远远超过其他。
克制不了第一次出书的兴奋,常常我会在家?附近的书店巡逻,观察《xxxx森林》的摆放位置。只是,我从未见过这本书被摆进大眾小说区。
第一次在书店裡看到《xxxx森林》的踪影,是在「两性议题区」,这我勉强可以接受,毕竟故事是从负面角度描写病态的男性xxxx崇拜,跟两性议题的确有点干係。
但我也会在「医疗保健区」看到xxxx森林,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不过这都比不上我在「森林保育区」裡看到《xxxx森林》的震撼。
要知道,如果有个国小的小女生要写一份关於森林的报告,於是到书局裡的森林保育区买了一本《xxxx森林》回家,翻了老半天,她只能天真无邪地跟她妈妈说:「妈咪,这本书裡面好多小鸡鸡喔!」
我光想像就头皮发麻啊。
后来我的书陆陆续续出版,由於题材很多,恐怖写一本,奇幻写一本,爱情写一本,武侠写一本,但书都卖得很烂,所以不管哪一间书店都不把我的书放成堆,而是按照题材类型摆。
於是这裡放一本,那裡插一本,零零散散,久了,逛书店的读者根本不会觉得这个作家能够写多种题材是很酷很敢的事,只会认为这个作家为什麼会异常缺乏定性!
因此每次逛书店,我都忍不住动手将自己的书「重新归位」。
等到我离开,那间书店已拥有了我亲自打造的「九把刀专区」。
由於一稿多投,发生了很多古怪的趣事。
半年后,大块出版社打电话给我。
「请问是柯景腾先生吗?」记得是个女人。
「我是,请问你那边是?」印象深刻,我当时在肯德基等毛毛狗上洗手间。
「你好,我们是大块出版社,我们很喜欢你的稿子都市恐怖病之《语言》,希望能约个时间谈一下囉。」
大块?《语言》?
我整个人都傻了。
「等等,我好像已经……投稿过去,差不多有半年了吧?」
「半年?可是我最近才看到你的稿子耶。」
「你要不要确认一下邮戳,因为我真的寄出去好久了啊!」
过了几秒。
对方惊呼:「……真的耶,那我怎麼会这几天才看到啊!」
我只能这麼说:「灵异现象。是灵异现象。」
扯,还有更扯的。
八个月后,曾经出版蔡智恆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红色出版社,总编叶小姐亲自打电话给我,郑重恭喜我的稿子被录取了。
「录取?你们是……什麼时候审稿的啊?」我当时正在药局裡给Puma干脚。
「我今天下午在抽屉裡看到一张磁碟片,我打开看了一下,觉得写得很好。你有一种非常特殊的黑色幽默,我觉得还可以有更多发挥。」
「谢谢,真的很高兴。不过有个大问题,我已经投稿了很久了耶!」
「是吗?我是记得收到有一段时间了,但……」
「算一算有八个月了吧!」我快速计算出答案。
Puma一直抱著我的小腿抽动,认真执著的表情令人讚嘆。
「那怎麼办?你已经把稿子给别的出版社了吗?」对方很诧异。
「对啊,书都快出了,就……就以后有机会吧?我刚刚写完一篇小说,叫《月老》,比较符合你们出版社的调性,说不定妳会喜欢喔。」我也只能这麼说。
其实当初我最想要合作的,就是出版网路小说经验最丰富的红色,但没第一时间合作,显然命运上比较没能互相牵繫。
是了,不管什麼事,扯到命运就特别厉害。
一年后,那间小小的魔豆工作室掛上了出版社的招牌。
名字叫「盖亚」。
××××××
难以忘记初次见妳,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裡,妳的身影,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
庾澄庆的〈情非得以〉是二○○○年到二○○一年台湾的主题曲,百货公司、大卖场、路边鞋店、各种服饰店都在播,青春洋溢了大街小巷。
连我这种没看过《流星花园》的耸咖,此刻一回想起我第一次从彰化家里骑机车到台中东海,嘴裡就忍不住跟著唱。当时一路上我的耳机裡都重复著这首歌。
东海大学附近的学生外宿区非常热闹,大家都称呼「东别」。
我一向有很好的本事租到便宜的房子。
我用月租三千五百块钱租了一个大房间,约有七坪大,是由两间迷你套房打通弄成一间的格局。有点剥落的和式地板,但脚底板告诉我触感还可以。
房间位於最高的第五楼、路灯偶而坏掉的走廊尽头旁。
疑似有一点阴风,但我假装不在乎。
在距离我租屋处不到一分鐘脚程的地方,有一间没什麼生意的机车行,机车行的老闆叫陈金火……嗯,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新房间挺大。
由于是两间套房打通,里头什么东西都是两件两件的。
一间浴室拿来洗澡,一间浴室拿来当杂物间。
两张床并成一大张,看起来可以放肆地在上面滚来滚去。
两张书桌理所当然并成帅气的L形,书桌正向正面对窗户。
我喜欢写小说时有自然光,很有朝气。
搞定大家具的位置,第一件事就是将《xxxx森林》放在书柜最显眼的位置。
我后退了几步,想像着一个画面。
「总有一天,要让你的弟弟妹妹们塞爆这个书柜。」我科科科笑。
大扫除开始。
我将拖把插进水桶里,就这么湿答答拔起来,摔在木头地板上写书法。
听腻了〈情非得已〉,我打开我生平第一台苹果笔记型电脑,将一张盗版CD放进光碟机,一阵惊悚的喀喀声后,光碟退了出来,我不放弃,咒骂几声后又将品质低劣的盗版CD插了进去。
话说两个小时前,我瞥见路边的盗版CD摊贩上有一大堆的红色。走进一看,几乎都是一个全身包在红色连身运动外套里、只露出一张脸的歌手专辑。
那张脸还不怎么帅,但一副就是自以为帅的模样。
「…有那么红吗,居然被盗成这样?」我大概是不以为然地冷笑了。
抱着预备讨厌偶像的古怪心情,我丢了五十块钱在无人看管的纸箱里。
现在,拖地缺了背景音乐,于是我按下了播放。
第一首歌。
第二首歌。
第三首歌…
第四首歌过去,我楞楞地将拖把插回水桶。
「…」我赤着脚走到书桌边,打开印得乱七八糟的盗版歌词。
没办法,我完全听不清楚这个人支支吾吾究竟在唱什么,为什么嘴巴含着一颗卤蛋还可以当歌手呢?现在社会已经盲目到只要长得帅、什么人都可以发片的地步了吗?问题是,这个人又不帅?为什么…为什么…这个一点也不帅的家伙的歌竟然…竟然这么酷
我看着歌词,几百万个毛细孔像喇叭跳动。
「这个人…会改变世界吧?」
这就是自我中心太强的人的偏执,以为自己就是全世界了。
我坐下,将音乐开得更大。
那是我买过的最后一张盗版CD。
很快的,像龙卷风一样的…
这个全身包在红色运动外套里的家伙,改变了很多人对音乐的想像。他一直被很多人喜欢,也一直被很多人讨厌。他说了很多奇怪的又很xx巴的自嗨话,出了很多张专辑、却从来没有钱报名《国语日报》社的国语正音班。
无论如何,他没有停下对音乐的探索。
那个帮他写词的怪咖,也成了很多人口中的大师。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拖地,我拖了很久很久。
在新竹准备重考研究所时,曾养了一阵子鱼。
我梦想的房间里,有一个大鱼缸。鱼缸里绿意盎然,杀气奔腾。
「这个房间看起来…应该够大了吧?」我看着房间正中央。
于是我就很任性地从水族店里扛了一个二呎乘二呎的巨大鱼缸到房间里,在里头养了两只泰国淡水鲨(又叫成吉思汗)、一只长颈龟、一只小丑武士、两只金恐龙鱼…这几个大家伙都是食量超大的肉食怪物。
我将刚买的几株水草盆栽沉进缸底,将加温棒黏在缸壁,设定好温度。
偏紫的灯打开,里头的肉食怪物们都惊了一下。
我剪好一块块活性碳绵塞在鱼缸上面的滤水槽里,心中盘算着,接下来要怎么自制二氧化碳循环系统。网路上的教学说,需要宝特瓶、酵母菌、糖、卫生筷…如果土法炼钢成功的话,配合灯照,很快就可以让鱼缸里的水草冒出可爱的氧气泡泡了。
呼。
「我们要在这里待上至少两年了。喜欢这里吗?」我脱下黏答答的塑胶手套。
「这里好大喔,台中的房租真的好便宜耶。」毛毛狗的脸贴着鱼缸。
长颈龟隔着玻璃跟毛毛狗四目相接,它小小的脑袋轻轻往前撞,刺探似的。
我浑身大汗,蹲在毛毛狗旁边跟她一起看鱼。
「妳每次来这里要更久了…对不起。」我搂着她。
「所以要对我更好啊,公公。」毛毛狗哀怨地说:「要请我吃饭。」
「好啊,等一下要吃什么?我出书了,我请客!」我嘻嘻笑。
吃的喝的,东别这里多的是。
什么都便宜,什么都很棒,各式各样的学生小吃塞满每一条巷子,竞争激烈的便当店也是超级棒,饮料店那更不用说了,如果你得花二十元以上才能买到好喝的饮料,那你就输了。
每两个礼拜毛毛狗就会下来台中跟我约会,我们的约会内容几乎与大学时期没有两样,就是看二轮电影跟看漫画,然后在这个美食天堂里吃来吃去。
很快的,毛毛狗跟我的体型越来越接近熊。
某天。
「…天啊,我是怎么了?」我看着体重计上的六十七,超傻眼的。
我摇摇欲坠下来,换毛毛狗小心翼翼地站上去。
六十七.五。
毛毛狗气急败坏尖叫:「…怎么会这样?都是你害我的啦!」
我迅速冷静下来,勉强笑道:「没关系啦,反正我爱妳啊。」
说是这么说,但身材走样的确相当恼人,每次我们一起逛街买衣服时,两个人都没什么好脸色。如果我不想吵架,我就得一直说谎。
「毛,那件衣服妳穿起来…还好,还不错啦!」
「真的吗?看起来不会胖胖的吗?」
「转一下,嗯,不会很明显啦。」
「…」
但其实毛毛狗又不是瞎子,她每次挑衣服都挑到闷闷不乐。
我觉得很心疼,也很内疚。
要不是我那么喜欢熬夜写小说,就不会吃那么多消夜。
要不是毛毛狗陪着我嗑了那么多顿消夜,她也不会胖得这么离谱。
「我好肥喔。」毛毛狗躺在床上,呆呆地吃着一大包薯饼。
「是可爱。」我在书桌上写小说。
「我好肥喔!」毛毛狗咬牙切齿地吃着薯饼。
「胖胖的很好抱啊!」我继续敲敲打打等一下要贴在网路上的小说。
「我说我好肥喔!」毛毛狗气得大叫。
我飞速盖下电脑萤幕,蹦蹦跳两下冲到床上,抢过毛毛狗手中的薯饼。
我搂着她,她垮着一张脸。
「毛,我真的不介意啊,总有一天我们一定会瘦下来的。」
「真的吗?」
「真的喔,既然我们一定会瘦,现在就让我多享受一下妳的胖胖啊。」
「…」她噘着嘴。
「…」我吻上去。
许久,毛毛狗乱动来乱动去的身体终于安静下来。
「公公。」
「嗯?」
「谢谢。」
我戳着毛毛狗软软肥肥的肚子。
再过几年,Puma就会跑到这里来了吧…
原文书又厚又讨厌。
大概每两个礼拜就会轮到一次课堂报告,不认真点就会当众出糗,唯一押着我继续把原文书啃下去的动力,就是答应自己:「加油,如果再念三页,凑十页,你就可以写一个小时的小说。」然后用「不可思议之萤光笔划过去就算读过了」的密技,快速看掉三页,再快乐地打开电脑进入天马行空的世界。
真是不成比例的成就感。
记得每个礼拜三,晚上九点半上完最后一堂高承恕老师的课后,就到了我最热爱的时间——因为隔天礼拜四,一整天我都没有排课,我爱怎么写就怎么写。而在每个礼拜四晚上,我都固定在网路上发表最新进度的连载小说。
读者很少,全宇宙同时在线上看小说的网友不会超过二十个,但由于大家都是看免钱的,他们超级不吝给我鼓励,胡扯一些言过于实的称赞,例如:「刀大你实在太神啦!」「毫无疑问,我的人生是为了礼拜四存在的!」「刀大,我要追你一辈子的小说!」
大家都爱乱讲,我也就乐此不疲、一口一口吃掉这些读者喂我的自信。
偶而礼拜三晚上高教授在下课后,会带大家喝酒聊天顺便做学问,我也会跟——这可是相当好玩的社会系传统。每每喝醉了回到租屋,我一头栽下便睡,但隔天凌晨五点半一定硬爬起来、用冷水洗个脸就开始写小说。
没睡几个小时,酒精还没从我的任督二脉挥发出去,我的意识虽然清楚,但手指跟键盘之间的距离掌握得很差,只好眼睛贴着键盘,聚精会神地慢慢地敲、敲、敲,再抬头核对萤幕上的字对不对。没办法,爱跟摊又爱写小说,就得这么拼命。
每次凌晨我坐在窗前写小说,或有空白片刻,我看向外面。
天空深蓝,在麻雀声中透着微光,冷冽的朝露沾满了玻璃。
我伸出手指在玻璃上头写字,写着「你很强」,惊叹号不忘一竖又一点。
指尖有点冻,肚子有点饿,视线却给这三个字振奋到。
「永远别忘记,你有多喜欢写小说。」
我刻意记住这个自我砥砺的画面。
我知道,经常回忆它可以给我力量,这就是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