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那天他一直忙到很晚,以便写完信件赶上次日每月一班的邮轮。傍晚骑马来到池塘时,天色已经转暗。他拴上马,溜达到岸边,一个女孩正坐在那里。他走过去时她只四下扫了一眼,便悄无声息地滑入水中,就像一位水仙女受了凡人的惊吓而突然消失。他觉得又惊讶又好笑,纳闷她到底藏到哪里去了。他顺流而下,随即看见她坐在一块岩石上,全无好奇地看了他一眼。他用萨摩亚语大声打了个招呼。
“塔罗发。”
她应答了,突然笑了笑,钻入水中。她游得很轻松,头发在身后漂散开来。他看着她穿过水塘,爬上岸。像所有当地人一样,她洗澡时穿一件宽松的长罩衫,湿透的衣服紧贴着她纤小的身体。她甩了甩头发,兀自站在那里,简直像是水中或树林里的野性生灵。这时他看出她是个混血儿,便朝她游了过去,上岸后用英文跟她说话。
“你游得挺晚嘛。”
她把头发往后一甩,在肩头披散成华丽的波浪。
“我喜欢一个人游泳。”她说。
“我也是。”
她哈哈笑了起来,带着当地人的天真直率。她钻进一件干爽的长罩衫里,褪下湿衣服,一步从里面跨了出来,拧干衣服。犹豫使她停顿了一下,随后她就溜达着离开了。夜幕突然降临。
劳森回到旅店,跟那些掷骰子赢酒喝的人描述她的样貌,很快就弄清了她是谁。她的父亲是挪威人,名叫布列瓦尔德,人们经常看见他在大都会旅店的酒吧里喝兑了水的朗姆酒。他是个小老头,四十年前在帆船上当船员时来到这片岛上,如今像一棵经年古树一般疙里疙瘩。他当过铁匠、商人、种植园主,一度相当富裕,但被九十年代一场强大的飓风给毁了,目前他经营着一个不大的椰子种植园聊以为生。他娶过四个当地人妻子,会用沙哑的嗓子嘿嘿笑着告诉你他的孩子多得数不过来。不过有的已经死了,有的去了外面的世界,唯一留在家里的便是埃塞尔。
“她是个漂亮妞儿,”“莫阿纳号”的押运员纳尔逊说,“我朝她抛过一两次媚眼,不过没什么作用。”
“布列瓦尔德不傻,小家伙,”另一个叫米勒的人说道,“他想要找个能让他舒舒服服度过余生的女婿。”
劳森很反感他们用这种口吻谈论那女孩。他提起了那艘即将起航的邮船,转移他们的话题。第二天晚上,他又去了池塘。埃塞尔已在那儿了。神秘的落日,幽深宁静的池水,还有那柔韧优雅的椰树,这一切都增添了她的美,为那份美赋予了魔力,使其更加深奥,激起他内心一种莫名的情感。不知为何,这一次他突发奇想不去跟她说话。她也没注意他,甚至都没朝他那边瞥一眼,独自在绿色的池塘四处游着。她潜入水中,又上岸歇息,旁若无人。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自己成了隐身人。零星的几行尚未遗忘的诗句浮出脑海,又模糊地回想起学生时代无所用心学下的几句希腊文。当她换下湿衣服,穿上干爽的罩衫漫步走开时,他在她待过的地方发现了一朵鲜红的木槿花。她头上戴着这朵花来这里洗澡,下水时摘下,忘了或是没打算再戴上它。他把花捧在手里,怀着奇特的感情端详着,本能地想留在身边,但如此多愁善感让他感到恼火,便把花扔掉了。看着它顺流而下,他心里不禁感到一阵痛楚。
他很好奇是怎样一种不可思议的天性促使她在不太可能有人的时候去那片隐蔽的池塘。岛屿上的当地人都很喜欢水,每天都会找地方洗澡,往往一天一次,有时也洗上两次,但都成群结伴,欢笑嬉闹,全家人一起出动。经常会看见一群女孩子在溪流的浅滩上戏水,阳光透过树枝在她们身上洒下一片斑驳。混血儿也在其中,也许池塘里有什么秘密逆着她的本意将她吸引至此。
现在夜幕低垂,周遭神秘而静寂。他轻轻入水,不弄出一点儿声响,继而懒洋洋地在温暖的黑暗中漂游。水中似乎还留着她纤小身体上的芳香。他在星空下骑马回到城里,心想这下可以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了。
现在他每天晚上都去池塘,每天晚上都能见到埃塞尔。很快他便消除了她的胆怯。她变得友好,爱开玩笑。他们并排躺在池塘上游的突岩上,俯视湍急的水流。夜色四合,池塘笼罩在神秘的氛围之中。他们的会面难免被别人发觉——在南太平洋,每个人似乎都知道别人的事情——旅店里那些人很是无礼地戏弄他。他淡然一笑,随他们去说。那些下流的暗示实在不值得争辩,他的感情绝对清白,就像诗人喜爱月亮那样爱着埃塞尔。他并没有把她看作一个女人,而是某种世外之物。她是池塘中的精灵。
有一天在旅店,经过酒吧时他看见老布列瓦尔德穿着平常那件寒酸的旧外套站在那里。因为他是埃塞尔的父亲,劳森想跟他说句话,便走了进去,点点头,给自己要了杯喝的,若无其事转向他,邀请老头跟自己喝一杯。他们聊了几分钟当地的事情,劳森不安地意识到这个挪威人在偷偷摸摸用那双蓝眼睛打量自己,那样子令人不快,有点儿巴结奉承的意思,而且,在老人那种同命运抗争遭受挫败的畏葸后面,还残留着一丝凶蛮粗野。劳森想起他曾在一艘纵帆船上当船长从事奴隶买卖,太平洋一带称之为“捕人者”,他前胸上有块大大的疤痕,就是跟所罗门群岛的岛民打斗落下的伤。午餐铃响了。
“那么,我得走了。”劳森说。
“你何不找个时间去我那儿一趟?”布列瓦尔德喘着气说,“地方算不上豪华,但我们会款待周到。你认识埃塞尔。”
“我很乐意。”
“最好是星期天下午。”
布列瓦尔德的平房又破又脏,坐落在一片椰子种植园里,离通往维利马的主路有一段距离。房子周围紧挨着一丛丛巨大的大蕉树,那些残枝败叶犹如一个衣衫褴褛的漂亮女人,带有一种悲戚之美。这里到处邋遢不洁,无人照料。几只干瘦的小黑猪,脊背高高拱起,用鼻子到处翻土。咯咯乱叫的鸡吵闹着,在四处散落的垃圾里啄食。三四个当地人在走廊上闲逛。劳森说要找布列瓦尔德,那老头嘶哑的声音便传了过来,他正坐在客厅里,吸着一只古旧的石楠木烟斗。
“坐吧,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他说,“埃塞尔在梳妆打扮。”
她走了进来,穿着短衫和裙子,头发梳成欧洲人的样式。褪下了每晚在池塘中的那种野性、羞怯之美,现在的她更显平常,也更易于亲近。她跟劳森握了手,这是他第一次触碰她的手。
“希望你能跟我们一道喝杯茶。”她说。
他知道她上过教会学校,看着她专门为自己搬弄这套虚礼,觉得有趣的同时,也有些感动。茶点已经在桌上摆好,不一会儿,老布列瓦尔德的第四任妻子便端来一只茶壶。她是个相貌端正的当地人,算不上年轻,只能说几句英语,但始终微笑着。这番下午茶相当隆重,有大量面包、黄油和各种非常甜的糕点,谈话也一板一眼。随后,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静静地走了进来。
“这是埃塞尔的外祖母。”老布列瓦尔德说,大声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她找了一张椅子坐下,姿势很不舒服,看得出来她很少这样坐,坐在地上会更自在些。她默不作声,闪闪发亮的眼睛定在劳森身上。平房后面的厨房里,有人在拉六角手风琴,两三个人唱起一首赞美诗。不过,他们唱歌只为了作乐,并非出于虔诚。
劳森走回旅店的时候,内心感到莫名的快乐。他们那种杂乱无章的生活方式触动了他:布列瓦尔德太太温厚的微笑、小个子挪威人奇异的经历,以及老祖母那神秘而闪亮的眼睛,全都不同寻常,令他沉醉。这种生活比他所了解的任何生活都更自然,更贴近友善而丰饶的大地。在这一刻,文明使他厌恶,跟这些保留着原始天性的人稍有接触,他便感受到更广阔的自由。
他开始厌烦旅店,于是搬了出去,在一座小平房里安居下来,一人独住。那房子整洁粉白,面临大海,透过窗户能看见那礁湖变幻多彩的景致。他喜欢这座美丽的岛屿。伦敦和英格兰对他来说再无任何意义,他情愿在这块被遗忘的地方度过余生,这里有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有爱情和幸福。他打定主意,无论什么障碍都无法阻止他迎娶埃塞尔。
然而并没有什么障碍。在布列瓦尔德家他总是很受欢迎。老人家讨好他,布列瓦尔德太太也总是笑意盈盈。他大致瞥见过几个与这个家族有关联的当地人。有一次,他看见一个高个头的青年,围着缠腰布,身上刺了文身,头发用莱檬染白,跟布列瓦尔德坐在一起,据说是布列瓦尔德太太的侄子。不过这些人大多数时候都避着他。埃塞尔跟他在一起很是愉快。见面时她眼中的光芒让他心中充满喜悦。她迷人又纯真。他出神地听她讲起过去念的教会学校,还有那些修女。他们去看两周一次的电影,参加随后举行的舞会。乌波卢岛的娱乐很少,所以岛上的人从四面八方赶去舞会,你能在那儿见到各色人等——喜欢独往独来的白人太太小姐,穿着美国服饰扮高雅的混血儿,还有当地人,成群结队穿着长罩衫的黑皮肤女孩,以及还穿不惯细帆布裤子和白色鞋子的年轻人。处处洋溢着活泼欢快的气氛。埃塞尔很高兴让朋友们看到自己有个白人崇拜者伴随左右。有关他有意娶她的流言不胫而走,她的朋友们投来羡慕的目光。一个混血儿能让白人男子娶她,这种事情非同小可。不过,谁也说不准以后会怎么样。劳森银行经理的职位让他成了岛上最受追捧的人物之一。若不是被埃塞尔深深吸引,他早该注意到不少眼睛正好奇地盯着他,还有那些把脑袋贴在一块儿聊闲话的白人女士投来的目光。
之后,正当旅店里的住客喝着临睡前的那杯威士忌时,尼尔森突然大声宣布:
“嘿,他们说劳森要跟那个女孩结婚了。”
“那他就是个该死的傻瓜。”米勒说。
米勒是个德裔美国人,由原来的“缪勒”改成现在这个名字。他肥硕、秃顶,浑圆的脸盘刮得干干净净,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上去十分和善,身上那条细帆布裤子总是整洁白净。他嗜酒贪杯,随时准备好跟“兄弟们”彻夜畅饮,但从来不会喝醉。他为人爽快又友善,也十分精明,什么都干扰不了他的生意。他代表旧金山的一家公司在这片岛上批发货物,印花布、机械等各类物品,他善于交际的品性也是营销手段的一部分。
“他不知道自己会面临什么问题,”尼尔森说,“应该有人给他点拨一下。”
“如果你接受我的建议,就不要干涉跟你无关的事情,”米勒说,“一个人要是打定主意让自己出丑,那任谁也拦不住他。”
“我完全赞成找女孩子寻欢作乐,不过要是跟她们结婚——那绝对不行,这一点我可以明言相告。”
查普林当时也在场,他开口说话了。
“我见过很多人都这么干,的确没什么好结果。”
“你该跟他谈谈,查普林,”尼尔森说,“你比谁都了解他。”
“我给查普林的建议是别掺和。”米勒说。
即便在那些日子里,劳森也不是很讨大家喜欢,没人真正愿意去找这个麻烦。查普林太太跟两三个白人女士谈过,但她们也只是说上一句“真遗憾”而已。当劳森明确告诉她就要结婚了的时候,看来一切都为时已晚。
第一年里劳森很幸福。他在阿皮亚所处港湾的地角那里买下一座平房,旁边就是一个当地人的村落,坐落在迷人的椰树丛中,面朝湛蓝的太平洋。埃塞尔在小房子里走来走去,很是可爱,就像林中幼小的动物那样轻盈曼妙。那段时间十分快活,随口胡言乱语也会笑成一团。有时候,一两个旅店的住户会来这儿待一个晚上。星期天他们常去某个娶了当地人的种植园主的家,偶尔参加某个在阿皮亚开店的混血商人操办的聚会。那些混血儿对劳森的态度已经完全不同了,这桩婚姻让他成了他们之中的一员,他们叫他“伯蒂”,用双臂搂他,拍他的后背。他喜欢看着埃塞尔出席这种聚会。她明眸闪烁,笑意盈盈,看得他也身心舒畅。有时,埃塞尔的亲戚会来平房做客,自然是老布列瓦尔德和埃塞尔的母亲,有时她的堂兄弟也来,还有关系模糊、穿着长罩衫的当地妇女和系腰布的男人和孩子,头发染成红色,身上刺了精细的文身。他从银行回来,就会看见他们坐在那儿。
“可别让他们把我们家吃光了。”他笑着说。
“他们都是我的家人。他们求我做什么事情我都不能拒绝。”
他知道如果一个白人娶了当地人或者混血儿的话,必得料到她的亲戚会把他当成一座金矿。他把埃塞尔的脸捧在手里,亲吻她的红唇。他不指望她能明白,要用那份对单身汉绰绰有余的薪水来养妻持家,就必须小心筹划。很快,埃塞尔生下一个儿子。
劳森第一次把孩子抱在怀里时,一阵突如其来的痛楚袭上心头。他没想到会那么黑——毕竟孩子只有四分之一的当地人血统,没有任何理由不像一个英国小宝宝。但是,那婴儿蜷缩在他的怀里,皮肤蜡黄,脑袋已然覆着一层黑发,张着一双大大的黑眼睛,完全像当地人的孩子。就因为这桩婚姻,殖民地的白人女士们早就对他不再理睬。单身时常来家里吃饭的朋友,现在遇见时对方都倍感局促,会用过分的热忱来掩盖自身的尴尬。
“劳森太太可好?”他们会说,“你真是个幸运儿。那女孩漂亮极了。”
但是,如果他们跟自己的妻子一道遇见他和埃塞尔,他们的妻子屈尊俯就地对埃塞尔点头,他们就会不自在。对此,劳森免不了一番嘲笑。
“他们实在太无趣了,这帮家伙全这样。”他说,“不请我去参加那些肮脏的聚会也罢,省得妨碍我晚上休息。”
然后,他开始感到烦乱。
黑皮肤小宝宝的脸皱成一团。这就是他的儿子。他想到阿皮亚那些混血孩子,一个个都不太健康,面色蜡黄、苍白,老气横秋。他见到过他们坐船去新西兰上学,要选那种接收当地血统孩子的学校。他们挤在一起,赖皮赖脸又生性胆怯,身上的特征自然地将他们与白人区别开来。他们彼此间说当地话。等他们长大成人,由于当地人的血统而只能拿少量的薪水。女孩倒有可能嫁给一个白人,但男孩就没机会了。他们要么娶一个跟自己一样的混血儿,要么就娶当地人。劳森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带着儿子离开这种屈辱的生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返回欧洲。他进屋去看埃塞尔,她正躺在床上,既虚弱又可爱,当地女人围在她的四周,这加强了他的决心。如果把她带到他的“族人”当中,她就更彻底地属于自己了。他是那样热切地爱着她,希望她整个灵魂、整个身体都与他形影相依。他也意识到,在这儿,她深深依附于当地人的生活,总会对他有所保留。
他一声不吭地干了起来,隐隐受到一种保密本能的驱使,写信给一位在阿伯丁船运公司当合伙人的表兄。信里说他的健康状况(这是他来岛上的原因之一)已经大为好转,似乎没有理由不回欧洲去。他请求表兄尽其所能动用关系,为他在迪赛德找份工作,薪水多少都没关系,因为那儿的气候正适合他这种得过肺病的人。邮件从阿伯丁到萨摩亚要走五到六周,而他需要好几次信函往来,所以有足够的时间让埃塞尔做准备,她高兴得像个孩子。他喜欢看她向朋友们吹嘘马上要去英国的事。这算是她向上跨了一个等级,到了那儿就是英国人了。临近出发,她兴奋不已。当那封电报终于到来,通知他在金卡丁顿郡一家银行里获得了一份职,她简直是喜出望外。
漫长的旅程结束之后,他们在一个遍布花岗岩房舍的苏格兰小镇定居下来,劳森意识到返归自己的种族对他来说何等重要。回顾在阿皮亚度过的三年流亡般的时光,眼下这看似唯一正常的生活让他长长舒了一口气。多好啊,又能打高尔夫、钓鱼——正正经经的钓鱼。在太平洋钓鱼实在毫无乐趣,你只要投下渔线,从挤满鱼群的大海里把迟钝的大鱼一条条拉上来就行。每天都能读到刊载新闻的报纸也是乐事一件,还能跟你相同种族的男人女人见面聊上一聊。终于可以吃上未经冷冻的肉,喝上非罐装的牛奶了。比起在太平洋时,现在更能依赖自身的力量,他也很高兴埃塞尔独独属于自己一个人。结婚两年来,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倾情于她,几乎不忍心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对两个人亲密沟通的需求变得空前热切。奇怪的是,在抵达之初的那阵兴奋之后,她对新生活的兴趣并不如他预料的那样强烈。埃塞尔并未习惯身边的环境,缺乏生气。在晴朗的深秋转为阴暗的冬季时,她开始埋怨天冷。大半个上午她躺在床上,其余时间待在沙发上,偶尔读读小说,更多的时候无所事事。她看上去很憔悴。
“不用担心,亲爱的,”他说,“你很快就会习惯的。等到了夏天,这儿就跟阿皮亚一样热。”
多年来他从未感到如此健康,如此强壮。
她在萨摩亚时收拾家务马马虎虎倒也没什么要紧,在这儿就不太适当了。有人来做客时,他虽不希望家里看上去凌乱,也不过哈哈一笑,揶揄埃塞尔几句,自己动手把东西归置整齐。埃塞尔懒洋洋地看着他。大部分的时间里,她只跟儿子玩耍,用自己国家哄小孩的话跟他交谈。为了让她分心,劳森打起精神跟邻居们交朋友,不时还会参加小型聚会,女士们唱着客厅里播放的情歌,男人们则一言不发,脸上洋溢着温厚的笑容。埃塞尔很害羞,通常远远地坐在一边。有时候,劳森会莫名感到一阵焦虑,接着问她是否快乐。
“是啊,我很快乐。”她回答。
但她的眼神被某种他无法猜透的想法遮蔽着,她好像把自我隐藏了起来,让劳森意识到他并不比第一次见到她在池塘沐浴时更了解她。他隐隐感到不安,觉得她有什么事情瞒着他,而他又深爱着她,这让他饱受折磨。
“你后悔离开阿皮亚了,是吗?”有一次他问她。
“哦,不,我觉得这里很好。”
内心的隐忧使得他开始出言贬低那座海岛和那里的人。她置之一笑,不作回答。少有几次她收到来自萨摩亚的信件包裹,随后的一两天里,她表情僵硬,一脸苍白。
“说什么也别想让我再回那儿,”有一次他说道,“那不是白人待的地方。”
但他越来越意识到,当他不在家时,埃塞尔哭过。在阿皮亚她一直很爱说话,滔滔不绝地聊他们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聊周围远近的琐碎传闻,可现在她渐渐变得沉默了,虽说他拼命努力逗她开心,她却仍然无精打采。在他看来,对往昔生活的回忆正在把她从自己身边拖走,让他疯狂嫉妒起那座海岛、那片大海、那个布列瓦尔德,还有那些光想都觉得可怕的深色皮肤的当地人。她一提起萨摩亚他就觉得尖酸讽刺。在白桦树绽出新叶的晚春时节,一天夜里他打了一轮高尔夫球之后回到家里,发现她没像往常那样躺在沙发上,而是站在窗前。显然她一直在等他回来。他刚走进房间她便开口了,让他吃惊的是,她说的是萨摩亚语。
“我受不了了,没法在这儿生活下去。讨厌,我讨厌这儿。”
“看在上帝的份上,用文明的语言说话。”他怒气冲冲地说。
她走到他面前,笨拙地用胳膊抱住他的身子,那姿势带有某种粗俗的意味。
“我们离开这儿吧,回萨摩亚去。如果你让我继续留在这儿,我就会死。我想回家。”
她的情绪猛然间爆发出来,顿时泪流满面。他的怒气消失了,把她拉过来坐在自己的膝头,跟她解释说他不可能丢下自己的工作,毕竟要靠它来糊口。他在阿皮亚的职位早已被别人填补上,没有任何理由再回那儿去。他使出浑身解数跟她讲明道理,数落那里生活的诸多不便、他们不得不面对的羞辱,以及为他们的儿子招致的痛苦。
“苏格兰这边教育什么的都很不错,学校又好又便宜,他可以念阿伯丁的大学。我要把他培养成真正的苏格兰人。”
他们给他起名叫安德鲁。劳森希望他当一名医生,将来娶一个白种女人。
“身为半个当地人,有什么可羞耻的?”埃塞尔阴沉着脸说。
“当然不,亲爱的。没有什么羞耻。”
她柔嫩的面颊贴着他的脸。她竟然如此虚弱。
“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他说,“只要能让我把心底的话告诉你,我愿意付出世上的一切。”
他寻找她的嘴唇。
夏季到来。高地山谷苍翠而芬芳,山丘上一片鲜艳的石楠花。在这片庇护之地,阳光明媚的日子一个接着一个,从明晃晃的大路走入白桦树的浓荫,令人欣幸不已。埃塞尔不再说起萨摩亚,劳森也不那么紧张了。他认为她已经顺从了周围的环境,觉得他对她的爱那么强烈,让她心里再没有任何渴求的余地。直到某一天,当地的医生在街上拦住了他。
“我说,劳森,你太太在我们高地的小溪里洗澡时应该注意分寸。这儿不是太平洋,这你知道。”
劳森很是惊讶,一时没能镇静地加以掩饰。
“我不知道她去洗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