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医生哈哈一笑。
“很多人都见过她,大家都开始说起这件事。你知道,可不是人人都会挑那个地方洗澡,那是大桥上方的池塘,本就不允许洗澡,不过也没什么不好。我不知道她怎么受得了那儿的水。”
劳森知道医生说的那个池塘,他立即想到,在某种程度上那里很像埃塞尔在乌波卢每晚习惯去洗澡的池塘。一条明澈的高地小溪流下蜿蜒的水道,在岩石间欢快地溅起水花,随后形成一汪幽深、平滑的水塘,还有一块小小的沙滩。浓密的树林遮盖着它,不是椰树,是山毛榉,阳光间或穿过树叶落在耀眼的水面上。这让他感到震惊。想象中,他看见埃塞尔每天都去那儿,在岸边脱下衣服滑入水中。水很冷,比她深爱的家乡的池塘更冷,顷刻间重新找回了往昔生活的感觉。她仿佛重新变回了溪流中奇异、野性的精灵,一切是那样不可思议,似乎是流水召唤了她。那天下午他沿着小河走去,小心地穿过树林,杂草丛生的小径削弱了他的足音。很快他便来到可以看见池塘的地方,埃塞尔正坐在岸边,望着下面的池水。她一动也不动,仿佛池水对她有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他纳闷究竟是什么念头在她脑子里徘徊不定。最后她站了起来,有一两分钟她游离于他的凝视之外,随后他又看见了她,穿着长罩衫,赤裸的小脚优美地踏在长满青苔的浅滩。她走到水边,轻轻下到水里,没有溅起一片水花。她悄然四处游着,游动的姿态带着某种超乎凡人的东西。不知为什么,这场景怪异地触动了他,令他驻足等待。她爬出池塘,在那儿站了一会儿,起褶的湿衣服紧裹着身体,凸显出她的外形轮廓。接着,她的两手慢慢从胸前拂过,轻轻发出一声兴奋的叹息。随后她消失了。劳森转身走回小镇,心里痛苦难耐,她对他来说仍是个陌生人,自己那渴求的爱注定不会得到满足。
他丝毫没有提及自己的所见,全然不去理会这一事件,只是好奇地看着她,想要看穿她脑中的想法。他加倍对她温柔相待,一心要用炽烈的爱让她忘却灵魂中那种深切的渴望。
某一天,他回到家时,惊讶地发现她没待在屋子里。
“劳森太太去哪儿了?”他问女仆。
“她去阿伯丁了,先生,还带着小宝宝。”女仆回答说,对他的问话有些吃惊,“她说会坐末班火车回来。”
“哦,那好吧。”
他恼火埃塞尔对这次出行只字未提,但并不担心,因为最近她不时去一趟阿伯丁,他也高兴她去逛逛商店,或许还会看场电影。他出门去迎接那趟末班火车,可她却没有回来,这时他才突然害怕起来。他赶回她的卧室,发现梳妆用品已经不在原处。打开衣柜和抽屉,里面已经半空。她出走了。
一阵狂怒攫住了他。当时已经太晚了,无法给阿伯丁打电话询问,但他心里明白自己的询问会得到什么结果。她狡猾地选择他在银行定期做账的日子,让他被工作束缚,没机会跟踪她。他拿起一张报纸,看到第二天一早有一班船开往澳大利亚。现在她一定在前往伦敦的路上,他忍不住发出一阵痛苦的呜咽。
“世上能做的我都为她做了,”他喊道,“她竟狠心这样对我。多残酷啊,残酷得耸人听闻!”
过了凄惨的两天后,他收到她的一封来信,里面是她那女学生般的笔迹。她写什么东西都总是很费劲。
亲爱的伯蒂:
我再也忍不下去了。我要回家。
再见。
埃塞尔
她没说一句表示歉意的话,甚至都没求他也一起去。劳森彻底垮了。他查到那艘船第一站停靠的地方,尽管十分清楚她有去无归,却还是发了份电报求她回心转意。他满心焦虑,可怜巴巴地等待着,希望她会写来一个“爱”的字眼,可她甚至都没回复。他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狂暴不安的阶段,一会儿他说服了自己,觉得摆脱了她也好,可过了一会儿,他又想把钱扣下,以此迫使她回来。他孤独而悲惨,既想念他的孩子,也想念她。他知道,再怎么自我欺骗也回避不了一件事,那就是追上她同去。没有她他根本活不下去。他对未来的全部规划如同一座纸牌屋子,如今失去了耐心的他,气汹汹将纸牌扬散开去。他不在乎抛弃掉未来的机会,只要能让埃塞尔回来,世上的任何事情都无关紧要。他以最快速度来到阿伯丁,告诉银行经理他要马上离开。经理表示反对,这样说走就走会造成诸多不便。劳森不想听那些道理,决意在下一班船出航之前成为自由人。直到卖掉所有家当登上了那条船,他才稍稍恢复了镇静。到了这地步,跟他有接触的人都觉得他头脑不大清醒。劳森在英国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往阿皮亚发了一封电报给埃塞尔,说他就要跟她会合了。
他在悉尼又发了一封电报,他的船最后在黎明时分穿越阿皮亚的沙洲,他再次见到了散落在海湾的白色房屋,心中升起一种巨大的解脱感。来接他的是医生和一位代理,两人都是他的老相识,他们熟悉的面孔让他感到亲切。三人一起喝了一两杯,就为了叙叙旧,同时也是抚慰他极度焦躁的情绪。他拿不准埃塞尔是否愿意见他。汽船接近码头时,他焦急地扫视着等在那里的一小群人。她没在那儿,他的心往下一沉,但他看见了布列瓦尔德,穿着那件蓝色的旧外套。他的心里又有了暖意。
“埃塞尔在哪儿?”他跳上岸,问道。
“她在平房里,跟我们住在一起。”
劳森感到气馁,但他装出一副快快活活的样子。
“那么,你那儿有我住的房间吗?估计要一两个星期我才能安顿好。”
“哦,可以,我能给你腾出个地方来。”
经过海关后他们来到旅店,几个劳森的老友在那里迎候着他。喝了好几轮他才得以离开,朝布列瓦尔德家走去的时候,两人都很高兴。再次见到埃塞尔的喜悦让他忘掉了所有痛苦的念头,他用胳膊紧紧搂住她。他的岳母和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也很高兴。当地人和混血儿们纷纷进门,围坐一旁,笑嘻嘻看着他。布列瓦尔德拿来一瓶威士忌,给每位客人都倒了一点。劳森在膝头抱着他那皮肤黝黑的孩子坐着,他们把孩子的英国衣服全脱了,浑身赤条条的。埃塞尔穿着长罩衫坐在旁边。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归家的浪子。下午他又去了旅店,回来时已经快活得过了头,喝得烂醉。埃塞尔和她的母亲知道白人时常要醉一醉,两人好脾气地说笑着扶他上了床。
一两天后他便开始找工作。他很清楚自己不能指望找到他去英国前丢下的那种职位,但以他所受的教育,在一家贸易公司找点事做不成问题。也许这场变故最终不会让他蒙受什么损失。
“毕竟在银行赚不到什么钱,”他说,“还得靠做贸易。”
他希望尽快让自己成为不可缺少的人物,好有人拉他当上合伙人,说不定几年后他就会成为一位富有之人。
“等我安顿好,我们就去找个小房子,”他跟埃塞尔说,“总不能在这儿一直住下去。”
布列瓦尔德的平房很小,几个人互相挤成一堆,根本没有独处的机会。这里既不安静,也没个人隐私可言。
“哦,不用着急。我们尽管待在这儿,等找到想要的房子再说。”
一星期后,他进入一个名叫贝恩的人开的公司。当他跟埃塞尔说起搬家的事,她却说在孩子降生前不想换地方——她又要生孩子了。劳森试图说服她。
“要是你不喜欢这儿,”她说,“就去住旅店好了。”
他的脸色突然变得苍白。
“埃塞尔,你怎么能提这种建议!”
她耸耸肩膀。
“既然我们可以住在这儿,要自己的房子有什么用呢?”
他只得让步。
劳森下班回到平房时,每每会发现那里聚集了一群当地人。他们横躺竖卧、抽烟睡觉,喝着卡瓦酒,滔滔不绝聊个不停。屋子里又脏又乱。他的孩子四处乱爬,跟当地孩子一起玩耍,耳中听到的只有萨摩亚话。他渐渐养成个习惯,在回家的路上顺便去旅店喝几杯鸡尾酒,有了烈酒垫底,晚上才能面对这群友好的当地人。而且,尽管他比以往更加热切地爱着她,却始终觉得她正从他身边溜走。婴儿出生后他提议他们该去自己的房子住,但埃塞尔拒绝了。在苏格兰的居留似乎让她对自己人依赖起来,眼下再次回到他们中间,她就更来了劲头,完全以当地人的方式恣意独行。劳森喝得更多了。每到星期六晚上他便去英国人俱乐部,醉得人事不知。
劳森有个坏毛病,一喝醉就爱跟人吵架,有一次他跟贝恩——他的雇主——激烈争论起来,贝恩便把他解雇了,只得另谋他就。他赋闲了两三个星期,这段日子不愿待在平房那儿,所以跑去旅店或英国人俱乐部喝酒消磨时光。米勒,就是那个德裔美国人,纯粹出于怜悯才让他去自己的公司任职。虽说劳森的财务专长自有其价值,但眼下的处境让他很难要求和以前相当的薪水。作为一个生意人,米勒没犹豫便给了他一份工作。埃塞尔和布列瓦尔德责怪他答应这件事,因为混血儿佩德森给得更多。但他十分痛恨听从一个混血儿的指令。埃塞尔向他三番五次地央求,让他突然火冒三丈:“哪怕我还有一口气,就不会为一个黑鬼干活。”
“说不定你真得干。”她说。
六个月后,他发现自己不得不接受这一终极羞辱。嗜酒之欲渐渐控制了他。他经常喝得烂醉,工作上一团糟。米勒警告过一两次,但劳森不是轻易接受规谏的人。有一天两个人争吵起来,他把帽子往头上一扣便走出门去。现在他的名声已经人尽皆知,再也没有人愿意雇佣他了。有一阵子他闲着无事可做,接着就得了震颤谵妄症[2]。等身体恢复过来,他觉得既丢脸又虚弱,再也无力抗拒一直以来的压力,便去佩德森那儿求他给自己一份工作。佩德森很高兴能有个白人在他的店里干活,劳森的会计技能也可以派上用场。
从那时起他颓废得更快了。白人一个个对他冷眼相待,只是因为轻蔑的怜悯,因为害怕他喝醉时发狂的暴力行径,他们才没有跟他彻底断交。劳森变得非常敏感,总是提防着别人的侮辱冒犯。
他完全生活在当地人和混血儿之中,但再也没了白人的威望。他嫌恶他们,而他们也痛恨他那种高人一等的态度。既然已经成了当地人中的一员,他们不明白他还摆什么架子。布列瓦尔德以前对他谄媚奉承,现在则十分鄙视。埃塞尔算是做了一桩赔本的买卖。家里吵闹不断,颇不光彩,有几次两个男人还大打出手。一旦争吵起来,埃塞尔就站在她父母那边。一家人觉得他喝醉了反倒比清醒好,因为他醉了就往床上一躺,或者直接在地板上沉沉睡去。
随后他便察觉到有件事一直瞒着他。
平时他回平房凑合一顿半当地化的寒酸晚餐时,埃塞尔往往不在家。要是问一句她去哪儿了,布列瓦尔德就会告诉他,她去朋友家消遣了。有一次他随着她来到布列瓦尔德说的那个朋友家,发现她并不在。等她回家后,他问她去了什么地方,她说父亲弄错了,她去了另一个地方。但他知道她在说谎。她穿着最漂亮的衣服,两眼闪闪放光,看上去非常快乐。
“别打算跟我耍花招,我的姑娘,”他说,“不然我就把你身上的每根骨头都敲断。”
“你这头喝醉的畜生。”她轻蔑地说。
他知道布列瓦尔德太太和老外祖母正恶狠狠地看着他,他认定布列瓦尔德这些天来一反常态对他和和气气,是因为得意于有了对付自己女婿的鬼主意。他的疑心被激惹起来,幻想着一个个白人向他投来好奇的目光。每当他走进旅店的休息厅,里面突然一片肃静,更让他确信这些人正拿他当话题。有件事情正在发生,人人都知道,唯独他一个人蒙在鼓里。他被一阵愤怒的嫉恨攫住了,他相信埃塞尔跟某个白人有了私情,挨着个儿仔细端详他们,但找不出任何线索。他感到孤独无助。由于找不出证据来确定他的猜疑,他便像个狂乱的疯子一样到处乱转,寻找能让他发泄愤怒的对象。最后终于偶然找上了一个,与其他人相比,这人最不该遭受他的暴力之苦。有天下午,他一个人闷闷不乐地坐在旅店里,查普林走进来在他身旁坐下,或许因为查普林是整个岛上唯一对他稍有同情的人。他们要了喝的,就即将举行的赛事闲聊了几分钟。然后查普林说:
“我觉得我们都该舍出点钱置办新衣服了。”
劳森嘿嘿一笑,因为查普林太太掌管着钱袋,要是她想买件衣服应景,自然用不着向丈夫要钱。
“你太太好吗?”查普林问道,试图显出一副友好的样子。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劳森说,两道黑眉毛皱成一团。
“我只是客客气气问候一下而已。”
“哼,你还是把那些客气的问候留给自己好了。”
查普林不是个有耐性的人。热带地区的生活、威士忌以及家里的琐屑事情让他的脾气并不比劳森更容易控制。
“听着,哥们儿,你只要待在我的店里,就得有个正人君子的样子,否则一眨眼的工夫我就让你躺到大街上去。”
劳森低下头去,阴沉的脸色变得通红。
“我还是把话跟你挑明了吧,你也可以告诉别人,”他说,盛怒之中有些气喘,“如果你们这帮家伙有谁跟我妻子胡搞,最好当心点儿。”
“你认为谁会愿意跟你妻子胡搞?”
“我没你想的那么愚蠢。别人能看见的,也一样逃不过我的眼睛。我直截了当警告你,就这些。我可忍受不了偷偷摸摸的鬼把戏,绝对不行。”
“喂,我说,你最好赶紧离开这儿,等你清醒了再来。”
“我自己想走才走,早一分钟都不行。”劳森说。
这种夸口太不合时宜了,因为多年来当旅店老板的经历让查普林掌握了一种独特的本事,专门对付那些宁可让他们腾地方,而不愿好好相处的绅士。劳森的话还没说出口,他便发现自己被拎着衣领、抓着胳膊,强行推搡到了大街上。他跌跌撞撞下了台阶,来到炫目的阳光下。
这件事造成的后果是他跟埃塞尔有了第一次粗暴的争吵。羞辱的痛楚让他不愿再回到旅店,那天下午他回家比平时早,见埃塞尔正穿衣服打算出门。通常她穿长罩衫,赤脚,黑头发上戴一朵花。可今天的她穿了白色长丝袜和高跟鞋,正在给一件粉红色的薄纱礼服系扣子,那是她最新的一件衣服。
“把自己打扮得挺俏啊,”他说,“你要去哪儿?”
“去克罗斯利家。”
“那我跟你一起去。”
“为什么?”她冷冷地问。
“我不想让你总是一个人到处闲逛。”
“又没人请你去。”
“我才不在乎呢。我不去的话你也别想去。”
“那你先去躺一会儿,我还没准备好。”
她以为他已喝醉,一上床马上就会睡过去。他在一把椅子上坐下,开始抽烟。她看着他,越发感到不安。等她准备完毕,他也站了起来。这会儿的情况不同往常,平房里一个人都没有。布列瓦尔德在种植园里干活,他妻子去了阿皮亚。埃塞尔面对着丈夫。
“我才不跟你一起去。你喝醉了。”
“胡说,我不去你也别想去。”
她一耸肩膀,打算从他身边走过去,但他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抱住了她。
“放开我,你这讨厌的家伙。”她突然用萨摩亚语嚷了起来。
“你干吗不让我一起去?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别跟我耍花招?”
她握紧拳头打在他的脸上。他一下子失去了自制。他所有的爱、所有的仇恨一齐涌上心头,让他发了狂。
“看我教训你,”他喊道,“我得好好教训教训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