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对死亡的恐惧让我深深震撼,我立刻变得内省起来,或者说内向起来。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也就是默不作声地告诉自己,‘死亡要来了,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死亡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肉身死了。’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死亡的场景。我将四肢伸展开来,屏住呼吸,模拟死后僵硬的样子。我把自己当作是一具尸体,让我进一步的自省能够更加逼真。我抑制住呼吸,紧闭双唇,不使声音发出。‘不要让“我”这个词或者别的词给说出来!’‘然后,’我对自己说,‘这具肉身已死,就这么僵硬着送进火葬场,烧成灰烬。可是肉身已灭,我也“死”了吗?这肉身就是“我”吗?这具尸体已无生气,无法言语。可是我还能感觉自我的强大力量,甚而能听到自我深处“我”的声音游离于肉身之外还存在。因此,“我”是灵魂,超越于肉身而在。有形的肉身死去了,可是超越其上的灵魂是死亡所无法触及的。因此,我即不死之灵魂。’”
尽管文卡塔拉曼当时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就是智者所说的“顿悟”。他那时没读过什么书,奇怪的是,他既没听说过“梵”这唯一的真实,存在于一切现象之中,也不知道生生世世无尽轮回。他对于人生一无所知,完全不知道生之哀痛。这个转折性事件的结果就是他对学业完全失去了兴趣,开始冷淡对待亲友,就喜欢以冥想的姿势独自端坐,专注于自己的灵魂而浑然忘我。几乎每天晚上他都会去寺庙,伫立于佛像面前,任凭心潮澎湃,潸然泪下,这泪水无关喜乐或痛苦,而是从他的灵魂之中满溢而出。有时他会向自在天祈祷,祈求这宇宙的主宰和人类造化之主的恩泽能降临于他并持久永在。那时候他还不明白万物之源是一种非人格的真实,自在天只是真实的一面,两者其实是一致的。他也时常不去祈祷,只是让内心深处的奥妙不断流淌,再归于内心之空无。
他的这种行为很自然地引起了叔叔的不满也激怒了兄长。学校校长也变得不耐烦了,因为他老是忽视功课,不听道理,斥责起来他也只是温和地漠然处之。有一天早上,具体日期是1896年8月29号,他没有复习备考英文考试,校长罚他将《贝氏语法》中某篇文章抄写三遍。他坐在叔叔家楼上奋笔疾书了两遍,开始写第三遍的时候,突然将语法书和抄写本扔到一边,端坐起来,闭上双眼,沉浸在冥想之中。一边看着他的兄长叫道:“如此修行之人怎能忍受这样的事情呢?”意思是:
如他这般喜欢修行不爱学习也不喜欢家庭社会责任束缚的人,为什么还要留在家里勉强继续学业呢?据说这之前他经常听到人们这么对他说,只不过没有留心罢了。而这一次他听了进去,对自己说:“我兄长所言极是,我还留在此处干嘛呢?”阿鲁那佳拉圣山在数月前曾经深深震撼过他,又一次进入他的脑海,强烈吸引着他,让他欲罢不能。圣山在召唤他,这便是上帝的召唤。
他明白自己得悄然离去,否则家人会知道他的行踪,劝他回来,因此他的目的地万不可泄露。想到此处他便起身告诉兄长他要去学校上补习班。兄长回答:“也好,别忘了在楼下盒子里拿五个卢比帮我缴学费。”文卡塔拉曼觉得兄长的话无疑是冥冥之中的帮助,因为有了钱他才能买去阿鲁那佳拉神庙附近蒂鲁文纳默莱小镇的火车票。他查看了一张老地图,觉得火车票不可能超过三卢比。他找婶婶要了五个卢比,将两个卢比和一张便条留给兄长,上面写着:
我追寻父亲去了,遵从他的指示就此离家,它踏上正直美好的征程,大家无需为其伤悲。此路遥遥却无需钱财。
即日
——
后面又加上一句:
你的学费尚未缴付,特此附上两个卢比。
他将自己称为“它”,最后不落自己的签名而是用破折号来代替,就是要告诉家人他已经不再只是具躯壳,而是沉浸在无限之中的一个灵魂。自那时起他就再也没有用过“我”这个词,提到他自己的时候总是用第三人称。我刚才所引的自述是他讲给弟子听的皈依之路,也是用第三人称。他的传记作家让他以第一人称自述完全是为了方便英语国家的读者。文卡塔拉曼到了火车站,买好票还剩下两卢比十三安纳。黄昏时火车停在特里奇诺波利,他饥肠辘辘,便买了几只梨,可是刚吃了一口就饱了,再也吃不下。他很惊诧,因为他一直胃口很好,两顿正餐之外早上还要吃点冷饭,下午再吃点零食。凌晨三点他在维鲁普兰下车准备转车,在小镇街道上来回走了好久直到天色微明才等到一家小客栈开门,他便进去要点吃的。店主告诉他得等到中午,这少年就地坐下随即进入“禅定”之中。晌午时分,店主上了一顿饭,他付了两个安纳。店主问他:“你有多少钱?”他回答:“只有两个半安纳,不用找零。”他回到火车站又买了张去麻姆巴拉帕图的车票,花光了所有的钱,所以到了那里以后,剩下的路只能靠走。他走啊走啊,最后来到了一座庙宇跟前,等到门开他便进去坐下开始冥想。突然,他眼前出现一道炫目的白光,不断流淌,瞬间充满了这立柱大厅。光芒一消失,他又进入“禅定”之中,还是僧人要关闭庙门之时才将他唤起。他想化点斋饭,可是庙里却没有;又请求借宿,仍遭拒绝。这僧人还要去做一场法事,便同随从一道出发去不远处的另一座庙宇,其中一位僧人告诉文卡塔拉曼,法事结束之后也许能有点吃的给他。可是最终领头僧人还是不肯施舍饭食给这个少年。他的随从之一,负责敲鼓的僧人忍不住喊起来:“为什么这样啊,师父,把我的饭给他吃吧。”这样他才得到一碟米饭,有人带他到隔壁屋子接水喝。等候之时他就困倦难耐,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
天刚破晓,文卡塔拉曼就向着蒂鲁文纳默莱小镇进发,小镇郊外的山脚之处便是圣山中宏伟的阿鲁那佳拉神庙。可是还有二十英里远,他饥肠辘辘,疲惫至极,得弄点吃的还要买张火车票,可身上仅存一副镶红宝石的金耳环,价值二十卢比。于是他寻到一户人家,好心肠的女主人给他饭吃,男主人将耳环留下,预支了四个卢比给他,还开了张收条,万一他想要赎回也没问题。下午又做了顿饭给他,随后送他去火车站,还赠他一包甜点。去火车站的路上他就将耳环的收条给撕了,因为他无意赎回。他在火车站睡了一宿,第二天一早便乘上了去蒂鲁文纳默莱的火车。一到目的地,他远远看见阿鲁那佳拉神庙的尖塔,便径直奔去。神庙的大门敞开,里面却一个人也没有;他一路摸到最里面的一座神龛,里面竖着一尊林伽,即湿婆的无形象征,便在极乐之中皈依了上帝。返回小镇时经过一个池塘,他将好心肠的女主人昨天送给他的那包甜点扔了进去,自言自语道:“为何将甜点施与这东西?”“这东西”就是指他的肉身。在他踯躅徘徊之际,有人问他需不需要剪头发。他回答需要,然后这人便引他去家理发店。他自幼便以一头乌黑的长发著称,从店里出来便剃了个干净,这是托钵僧的标志,也是禁欲苦修的标志,也表明他已斩断与这红尘浊世的瓜葛。他将衣服撕碎,只留下些许遮住胯间,余下的布料和剩下的零钱一起扔掉。然后他将身上的“神线”拿掉,“神线”就是三根棉线挽成一绺细绳,从左边肩膀斜挎下来垂至右胯。婆罗门家的男孩到了八岁会在隆重的仪式上授予这条“神线”,代表他重获新生。如今将“神线”抛弃,文卡塔拉曼也就抛弃了优越的种姓以及肉身即为自我的种种观念。他将头发剃光后并没有如往常一样沐浴——“为什么要让这东西享受沐浴这么舒服的事情?”他自问,可是就在他走进千柱大殿,开始坐下冥想之前,一场奇迹般适时而来的大雨将他浑身上下冲洗干净。
他就这么静坐着,缄默不语,长达数周,每次都能在“禅定”之乐中沉浸几个小时。有一位妇女为他的年少及虔诚所感动,每天给他带点吃的。可是小镇上的顽劣少年似乎对于这位与他们年纪相仿的陌生人居然禁欲修行十分厌恶,百般难为他,常向他扔石子或者碎陶片取乐。为了避开他们,文卡塔拉曼搬进大殿内保存神像的深坑之中。坑内潮湿、阴暗又肮脏,没有照明也无人打扫。这位年轻的“斯瓦米”端坐于此,深深地沉浸于冥想之中,任凭黄蜂、蚂蚁、蚊虫、蝎子这些毒虫爬上身来吸血。他的双腿很快便布满脓疮,恶臭难闻,可是他却浑然不觉。有一天,有个人赶走了那些不停骚扰文卡塔拉曼的恶少,走进大坑,漆黑一片中模模糊糊地看到一张少年的脸,极为震惊,便跑去旁边的花园,告诉在那里劳作的僧人及其弟子,并带他们来到大坑之中。众人入得坑中,将少年抬了出来送进另外一座寺庙的神龛中暂时寄放。文卡塔拉曼那时正深入“禅定”之中,双眼紧闭,对于众人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晓。
他就这么在神龛里待了数周,由居住在那里的一位“斯瓦米”照料,给他喂饭,可是这少年在冥想中陶醉至深,每次要八九个小时才醒转,所以饭食都得强行塞入他嘴里。后来他又转移到邻近的一座花园,不久又挪到附近的一座花园里,随后他便安顿在一株铁色树下。那时候已经有朝圣者注意到他,很多还慕名来看他,其中有一位名叫纳依纳尔的信徒极其仰慕这位虔诚的少年,每天来照料他的饮食起居。纳依纳尔是一位学者,每天都为他背诵阐述“不二论”教义的著作。那时候文卡塔拉曼对这些还一无所知,毕竟,他在马杜拉只上过小学。不过,纳依纳尔不可能总是来陪伴他,他不在的时候,这位年轻的“斯瓦米”总是饱受好奇而又淘气的顽童之扰,这些孩子认为他是疯子,时常搞些过分的恶作剧来捉弄他。正好,那时有另外一位“斯瓦米”为文卡塔拉曼心灵之纯洁,信仰之虔诚所深深打动,遂邀请他去蒂鲁文纳默莱郊外的一座神龛中冥想修行,免受打搅。他欣然前往,在那里住了十八个月。其间,一位名叫帕拉米斯瓦密的托钵僧经人介绍来拜访文卡塔拉曼,一见之下,便觉得找到了心灵的救赎,决心从此跟随文卡塔拉曼侍奉修行。他将规模日益壮大的朝拜者挡在门外,也代表他接受信徒们奉送的食物。每日正午他都为“斯瓦米”奉上一小杯吃的,这便是文卡塔拉曼一天仅有的一餐,然后将剩余的食物还给送来的人。
文卡塔拉曼就这样继续他的苦修,整个人瘦得可怕,常年不洗澡,身上藏污纳垢,头发也任其生长,蓬成一团打起结来,手指甲长得太长,双手都无法施展。他坐在地板上深入“禅定”之中,一坐就是数周,成百上千的蚂蚁爬满了他的身体噬咬,他都浑然不觉。为了让冥想的姿势更加到位,他一直将后背紧贴在墙上,时间一长,人们都惊讶地发现他的背影居然印在了墙上。这位年轻的“斯瓦米”声望与日俱增,专程来朝拜他的信徒如潮水般涌来,无可抵挡,于是他便和忠心耿耿的帕拉米斯瓦密一起搬进了一座芒果园,没有主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入内。他在那里住了半年,帕拉米斯瓦密从镇上图书馆借来许多“吠檀多”的泰米尔文著作,文卡塔拉曼先将书籍细细读过,之后便解释给这位虔诚的侍奉弟子听。他的传记作家曾指出,研读书籍对于“斯瓦米”的“开悟”来说并非必要,因为这些他早已了然于心。他阅读书籍是为了回答前来拜访的人们追求真知而提出的问题。也许是出于这个目的,他破了缄默之规,此前他已经保持三年不语,此后他也曾断断续续地恢复过缄默修行。
后来“斯瓦米”还是离开了芒果园搬入了附近一座庙宇,他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否独自生存下去,于是对虔诚的帕拉米斯瓦密说:“你选一条路,一路乞食下去吧,我则走另外一条,也一路乞食下去,我们就此分开。”这可怜人便走了,可是第二天就回来了,还问文卡塔拉曼:“我能去哪儿呢?你这里才有生之真言啊!”文卡塔拉曼应允他留下来,他仍然潜心侍奉“斯瓦米”直至二十年后他撒手人寰。此后,这位“斯瓦米”不断更换住所,为了避开朝拜者的烦扰,如今才在阿鲁那佳拉山中的一座山坡上安顿下来,那里有清泉一注,岩洞一个,还有自在天的神庙一座。他惯常于庙中静坐冥想,帕拉米斯瓦密偶尔不在,他便带上乞食小碗去镇上讨点斋饭。
5
文卡塔拉曼离家出走之后,家人很是哀伤,四处寻找,直到两年之后才偶然得到他的消息。他们家的一个熟人碰巧听到一位虔诚的信徒谈起一位极受尊崇的年轻圣者住在蒂鲁文纳默莱,进一步打听之下,这人越发相信此圣者就是当年出走的文卡塔拉曼,于是便告知他的家人,文卡塔拉曼的叔叔决定到蒂鲁文纳默莱去一趟。到了那里便听说这位“斯瓦米”住在芒果园中,他又找去想进入园中,可是园主人不应允。好在他说服了园主人带张便条给“斯瓦米”。文卡塔拉曼接过便条同意见他叔叔一面。叔叔劝侄子回家,还承诺家人不会干扰他的生活方式,只是想让他待在身边,好照顾他的起居而已。文卡塔拉曼闻毕,不发一言也不做指示,他叔叔只好悻悻而归,任他继续修炼。
他叔叔回到马杜拉的家中便告诉文卡塔拉曼的母亲阿拉佳玛尔自己无功而返。他母亲觉得如果她亲自面见儿子或许能说服他改变主意,于是决心这么去做,不过她得等到自己做公务员的大儿子休假的时候陪她一起去蒂鲁文纳默莱。母子俩到了镇上就往山上去,因为那时候“斯瓦米”已经离开了芒果园,找到儿子的时候他正一动不动地躺在岩石上。做母亲的看见儿子蓬头垢面,满身污秽,指甲奇长,胯间的遮羞布也肮脏不堪,甚为震惊,便乞求儿子跟她一起回家。文卡塔拉曼沉默不语。他母亲便每天都去看他,给他带去蜜饯甜点,哀求他可怜自己做母亲的心意。文卡塔拉曼仍旧一言不发;他的心灵或许已如磐石般坚硬。最后他母亲声泪俱下地斥责他六亲不认、冷漠无情,他浑身颤抖,起身离开了。他母亲又找到他,再一次流着泪乞求他回家,他不为所动;他母亲似乎一直在对空气说话一样。后来她便求助于在场的信徒,乞求他们帮忙。其中有一位信徒被她母亲的哀痛所打动,便对“斯瓦米”说:
“您的母亲正在流泪祈祷。不管是回还是不回,您为什么连个回答都不给她呢?‘斯瓦米’您无需打破缄默之规,这里有笔和纸,您可以把想说的写出来。”
我在前几页曾提到文卡塔拉曼提到自己从来不用“我”这个词。这里我还要补充一点:
从来没有人用“你”来称呼他。文卡塔拉曼接过纸笔,用泰米尔文写下了这番话:
“主宰控制凡人之命,由其过往行为而定。命中注定不会有的就不会有——求也求不来。命中注定要有的一定会有——挡也挡不住。此为必然,因此,上乘之道便是沉默不语。”
他兄长的假期眼看就要结束,得回去上班。他母亲尽管心底苦闷,却也不得不跟着大儿子回家。
此后不久,文卡塔拉曼又换了住地,换到阿鲁那佳拉圣山的更高处,一个山洞、一个山洞地换着住,就这样过了很多年。这些山洞的确就是普通的山洞,不过从照片上看你会发现还是经过了些改造,更加适合人类居住。他的名声在那时已是广为传颂,大批信徒来朝拜他的时候都奉上各种吃食——蛋糕、牛奶、水果等等。可是信徒们也要吃饭,于是帕拉米斯瓦密和其他四面八方而来的弟子们便带着乞食碗,吹着螺号,向慈悲为怀的人请求帮助。“斯瓦米”则如往常一样静坐冥想,正如梵文诗歌所颂:“心生欢喜自在,便无事无念。”有时候有人会献上钱财,他一概回绝。有时候拜访者带来读不懂的书,“斯瓦米”便朗读并解释给他们听。读着这些书,听着信徒们的诵读,他很快便精通了印度的哲思;而且据说他的记忆力惊人,能过目不忘。不过平时他总是谨守缄默之规。无人透露他是从何时开始注意自己的仪表;后来有些照片上可以看出他非常整洁,遮羞布已洗刷干净,头发剃得很短,胡子也修整过了。再后来他每月剪一次头发刮一次胡子。前面提到过,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清爽整洁,打理得一丝不苟。
来拜访他的人各式各样,有的来讨口饭吃,有的来寻求帮助,有的则是想从已经获得精神自由的大师身上寻得些许益处。有时候这些信徒会经历些怪事。有一次,一位名叫皮莱的税务官坐在“斯瓦米”旁边,竟然看见大师头上有一圈光环笼罩,整个身体如同初升之日一样发出光芒,这位税务官员想必是个有责任心的聪明人吧。还有一位二十出头名叫艾嘉玛的女子,不幸丧夫丧子,悲痛欲绝,后经父亲允许,到孟买管区某处侍奉住在那里的圣人以求减轻心中的悲苦。可是这些圣人也帮不了她。她回到村里就听说阿鲁那佳拉圣山上有位年轻的圣人,缄默修行,虔诚信仰的朝拜者都领受了不少恩惠。她便去了,爬上圣山见到了这位“斯瓦米”,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她便在他身边站了一小时,突然感到心头沉重的悲痛之情倏忽一下就消失了。从此她便每日为圣人及其弟子做饭,多年如一日。她在蒂鲁文纳默莱有一幢房产,欢迎虔诚信仰者及朝拜者歇脚。有一天,她做好饭食送上山,路过一个岩洞,看见两个人站在那里,一个是“斯瓦米”,一个是陌生人。她一边走着一边听到一个声音在说:“人在这里(意思是,我在这里)为何还往前走呢?”她转身去看“斯瓦米”,可是连人影都没见一个。等她走到“斯瓦米”平时所住的山洞,又发现他正如往常一样盘腿坐着,和一位陌生人说话。
许多人为这位“斯瓦米”的人格魅力所感召,纷至沓来,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加纳帕蒂·萨斯特里。他是一位梵文学者,学识渊博且擅长写诗。他曾经从一个圣地流浪到另一个圣地,长达十年,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也恪行苦修,周围也聚拢了一群弟子。可是最终他仍然无法满意,觉得自己始终没有获得孜孜以求的内心宁静。他爬上圣山,拜倒在“斯瓦米”脚下,寻求庇护,他所领教的教诲令他整个人充满了喜悦。此后他就频繁来拜访“斯瓦米”,一下子在蒂鲁文纳默莱住了七年,就是为了离大师近一点。这两人的密切友谊有力地证明了这位“斯瓦米”所拥有的神奇力量,因为萨斯特里并非是崇拜年长者的青年人,他和大师的年龄相仿,且以知识渊博,诗文优美而闻名。学者和诗人往往会自恃甚高,萨斯特里也颇为清高,不会轻易屈居别人之下。可他却让他的弟子都皈依“斯瓦米”门下,自己也成了“斯瓦米”最为热忱的崇拜者。正是因为这位弟子写了许多诗歌称赞大师,他的名字就由“文卡塔拉曼”改成了“拉马纳”,并且他还让自己以前的弟子尊称大师为薄伽梵·马哈希。接下来我应该改称这位圣人为“马哈希”了。
接下来这个故事是这位“马哈希”的传记作家所记述的。有一年,萨斯特里到马德拉斯附近一个叫蒂鲁伏蒂于尔的地方去苦修。那里有一座格涅沙神庙,他发誓缄默修行十八天,于是一直在冥想修行。第十八天到了,他刚躺下,毫无睡意,却看见“马哈希”走进来坐在他的身边。他大吃一惊,想要起身,可是“马哈希”却按着他的头不让他起来。萨斯特里顿时有种奇怪的感觉传遍全身,他认为是“马哈希”的法力通过手传递给了他。不过,“马哈希”自从第一次来到蒂鲁文纳默莱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而且这辈子都没去过蒂鲁伏蒂于尔这地方。很久以后,萨斯特里讲起这段奇遇,“马哈希”听了便回答说:“多年以前,有一次我躺着,但并未入‘禅定’。突然我感到自己的身体漂浮起来,越来越高,直到所有的东西都从视线中消失,我被巨大的白光所笼罩。接着,也是突然一下我的身体开始下沉,这世界又重新出现……我脑子里有这样一个念头:
我到蒂鲁伏蒂于尔来了。我在一条大路上走着,路边不远处有一座格涅沙神庙。于是我走了进去,讲了些话。可是我做了什么讲了什么,我一点都记不起来了。突然间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躺在山洞里……”
萨斯特里发现“马哈希”对蒂鲁伏蒂于尔那个地方的描述和他曾去苦修的格涅沙神庙完全吻合。
日子就这么流逝,“马哈希”的母亲阿拉佳玛尔也时不时去圣山探望他。她的大儿子和小叔子也都撒手而去了,家里人也没剩几个。阿拉佳玛尔觉得如果能够和儿子住得近一点她会更开心,于是她来到蒂鲁文纳默莱,在艾嘉玛家里住了一段时间。后来“马哈希”搬去斯坎达修行所。尽管他从来不接受那些富裕信徒们硬塞给他的钱财,他们总会想方设法让他的弟子们收下,以备大师日后之需。这样他搬去斯坎达修行所时就有钱造一座带小花园的茅屋。阿拉佳玛尔就住了过来,为大师及弟子们做饭。她最小的儿子早已丧妻,她把他也召唤过来,这样她最后的岁月里能有儿子在身边。大师的这个弟弟也变成了哥哥的虔诚信徒,穿上了托钵僧的黄袍。阿拉佳玛尔觉得她是“马哈希”的母亲,应该有母亲的权威,儿子也应该对她特别关照。可是,“马哈希”可以和艾嘉玛说话,就是不和她说话。她对此抱怨的时候,他告诉她,所有的女性都曾是他的母亲,不光她一人。他是想让她摒弃俗世幻觉,让她超脱其上。这些都不易领会,不过渐渐的,做母亲的也懂了。1922年她过世的时候,“马哈希”没有表现出任何悲痛之情,而是深为释然,因为他深信经过一系列修行,他母亲已经补偿了自己前世的许多错误,她的灵魂也能够升到更高的层次与众神一道暂歇一下,之后便再度投入另一个人的身体里涤荡自己剩下的原罪。一旦有人说起她“逝世”,“马哈希”便会纠正这人:“不,不是逝世——是‘出世’。”在他看来,死亡乃小事一桩,只不过是种说法罢了,死去之人会换个新的名字过上新的生活。阿拉佳玛尔葬在离大路不远处的草原上,搭了座砖屋为墓碑遮风避雨,后来这里变成了一座庙宇供人朝拜。
母亲死后,“马哈希”几乎每天都去给她上坟,这样持续了半年之久,有一天他就待在那里不回来了。一开始为了给他挡风遮雨搭了一个草棚,就和供奉“林伽”(湿婆象征)的草棚一样简陋,不过很快旁边就搭起了几座茅草屋。等众人明白大师想要把这里当作定居之所,虔诚的信徒便纷纷解囊,建起了一座大殿,供他白天修行,夜晚歇息。自那时起,他的名声越来越大,来朝拜的信徒也与日俱增。平时一天就有五十多位访客,某些特殊的日子里,比如“马哈希”的生日,访客便成百上千。他们带来各种礼物,凡无法与在座各位一同分享的礼物他一概不收。如送上食物,他便从盘中取出一点,再将剩余的分发下去。不过名声显赫也并非好事:
谣传说他很富有,于是有一天晚上便有小偷来光顾。当时“马哈希”正和平时一样在大殿的讲台上歇息,四个弟子睡在窗口处。“马哈希”告诉这几个小偷,此地无甚可偷,不过他们喜欢什么尽可以拿走。弟子们很激动,想阻止这些小偷,可是大师没让他们动手。“让这些窃贼尽其职责吧,”他说。“我们也应该尽自己的职责,那就是忍而再忍。我们别去干扰他们。”他提出要和弟子们一起离开大殿,这样贼人们便可为所欲为。这些恶棍同意了,不过让他们离开之前却对他们拳脚相加。“马哈希”的腿上吃了一下。他却说:“如果你对此还不满足的话,我还有另一条腿。”窃贼们肆无忌惮地翻箱倒柜,搜罗钱财,可是一个子儿也没找到,本来这里就没有分文钱财,最终只得空手而去。混乱之际有一位弟子设法逃脱,穿过田野,跑去镇上求助,然后带着警察赶到。却看见“马哈希”坐在先前待过的草棚里,冷静镇定地向弟子们阐释信仰事宜。
修行所的日常生活有多种记录。马哈希每天凌晨三四点间起床,斋戒沐浴后便坐在讲台之上。弟子们每天第一件事便是吟唱大师的赞歌或者背诵大师用泰米尔文所写的阿鲁那佳拉圣山之赞歌,然后众人便开始静坐冥想。清早五六点,朝圣者便来了,先对马哈希行匍匐跪拜之礼,之后便各行其是。待他们散去之后,马哈希会吃一顿米饭或者粗小麦粉做的简餐,然后就回到大厅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弟子们则各做各的事情:
有的采花编成花环,有的去马哈希母亲的墓前跪拜,还有的则从事文字工作,将马哈希以及其他圣人的作品或编排,或修正或翻译,那时候,马哈希已经写了不少作品,另外还有的则为弟子和朝圣者准备饭食。马哈希经常去帮弟子的忙,比如切切菜,拌拌料。他不写作的时候,会打磨一下拐杖,补一下饮水碗,缝一下树叶做成的食盘,抄写一下自己的手稿,装订一下书籍,读读信件。
中午十一点到十二点间是早饭时间,他略事休息便接着工作。三点左右再吃顿饭,之后便接见访客。天色渐暗时又开始静坐冥想直到晚饭时分,晚上九点众人便都歇息。不过,有时候大家会整晚背诵诗文或者颂唱马哈希所写的赞美诗。这时候,通常人们将大师称为“薄伽梵”,大师提到自己的时候也惯于这么称呼。这个词翻译过来就是“获佑之人”或者“神圣的人”,虔诚的信徒们用它来指称上帝。他们来面见马哈希的时候先是匍匐跪拜,然后便诵读各自写给马哈希的赞美诗,大师仔细聆听,面容和蔼可亲。旁人乍一看会误以为大师不够谦虚,不过,可要记住马哈希从不视己为人,而将自己看作是纯洁的灵魂,这肉身不过是具躯壳,能让他完成此生的因果报应罢了。而且,对他来说,这些虔诚的信徒们匍匐跪拜,唱颂赞歌都不是为他,而是为“梵”,多年前在顿悟之下,他的灵魂已经和“梵”融为一体了。
马哈希喜爱动物而且对它们有种奇怪的魔力。婆罗门认为狗不够神圣,污染环境,尽量避免与之接触。而马哈希则将他周围的狗看作是同道中人,只不过此生投胎为狗来偿还前世的罪孽。他叮嘱弟子们让狗干净舒适地生活,还满怀爱意的称它们为“修行所的孩子”。他对狗说话,给它们指令,狗儿听得明白还能照做。曾有一头小牛犊能够自由出入修行所,深得马哈希的喜爱。他认为这小牛就是那位绿衣老妪的化身,当年马哈希第一次爬上圣山,这位大妈便四处采集药草和果实,煮熟之后拿给年轻的“斯瓦米”吃。大师所住的岩洞中时常有大蛇出没,不过他从不让别人驱赶。“是我们占了它们的家,”他说,“我们没有权利打扰它们。”松鼠和乌鸦也常来光顾岩洞,还带上幼崽,马哈希总是将食物摊在手掌上任它们取食。
圣山上聚居着许多猴子,马哈希慢慢也明白了猴子的心思和叫声的含义。凡两派猴子发生争执,它们便会跑到大师跟前,让他来调解争端。有一次,他听说有个猴群的首领奄奄一息,便让猴子们将它带到修行所来,它死后马哈希按照托钵僧的葬礼仪式将它埋葬。每年马哈希都会在修行所众弟子的陪同下在阿鲁那佳拉圣山上四处走走。山上有条大路风景甚好,绿树成荫,两旁是贮水池、神龛和寺庙。有时候他们晚饭后出发,黄昏时分回来。有时候则是黄昏时出发,一两天后再返回。这条大路不过八英里长,几小时便可走到头;不过马哈希时常处于“禅定”之中,一小时不过走一英里,走完一英里还要休息一下。酷暑时分,众人走得疲惫至极,又渴又饿,一群猴子发现了,便爬上蒲桃树,摇下一堆树上成熟的果实,四散开去,不拿走一个。众人吃得分外高兴,这便是猴子在报答马哈希的恩情。不过,还有一次他就不这么幸运了,他无意中踢到了一只马蜂窝,一下子所有马蜂全部叮了上来,将毒针刺进了他踢中蜂窝的大腿。“是的,是的,这条腿有罪,”他说,“那就让它痛吧。”他并没有将马蜂赶走,也没有逃开,而是静待它们散去,他将这如酷刑般的痛苦看作是因果报应。
年复一年,到修行所来拜访的人越来越多,各个阶层的都有。有一天晚上,夜幕已经降临,大师和一位虔诚的信徒正坐在大厅里,突然听到有人在外面喊叫。这位信徒便起身去看个究竟,发现门外站着一个男人,还拖家带口。这个男人问他自己和家人能否见见“薄伽梵”,领受他的恩泽。这信徒觉得奇怪,因为马哈希从来都是来者不拒。“那你还问个什么呢?”他说。那个男人回答,“我们是贱民。”这信徒明白乞求马哈希的许可便是对他不敬,因为他毫不理会种姓制度,于是他便告诉那个男人,大师欢迎他们来访。男人一家于是进入大厅,在马哈希面前匍匐跪拜。大师的目光落在他们身上,持续了十分钟,便赐予他们恩泽。后来这位信徒说他曾看到许多富人名流跪拜在马哈希脚下,却没能得到过这样的礼遇。这里我冒昧解释一下什么叫“恩泽”。大师的传记作家们将这个泰米尔语的词汇这么翻译,其实还不如译成“赐福”。它和“魔咒”一样,一旦给出就无法收回;就像以撒原本想赐福给长子以扫,最后却发现赐福给了幼子雅各,无奈覆水难收,只能悔恨哭泣,撕碎衣服来解恨。“恩泽”即赐福与人,能使受赐之人洗清罪孽,重获新生,能“激发人之内心向善而行,能予人力量承受磨练,抵挡诱惑”。
马哈希极少说话,大部分时间他都沉浸在深深的思考之中;不过朝拜者只需看见大师端坐于此便能抛却烦恼寻获内心的宁静。有时候朝拜者看见大师浑身弥漫着奇异的光彩,可是他们告诉他时,他却丝毫不把这个当回事。他们提问的时候,若是轻率发问,大师就保持沉默;但若他看到提问之人情真意切,便会明示答案。很多人都觉得大师能看穿人心,因为他有时候会回答朝拜者尚未冒昧提出的问题。许多人为大师所打动,纷纷离家来到修行所,想要过这种朴素的生活,通过这种生活方式与“无限”融为一体,达到神圣之境,此乃“顿悟”是也。马哈希若是知道这些人仍有责任未尽,上有老下有小,便会劝他们回去。常有人来问大师,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是否会干扰宗教修行。大师这么回答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有可能,俗世之务要做,但要超脱其外,要始终坚持只有‘自我’才是真实的。要谨守自我,便无法恪尽尘世的责任,这么想却错了。你必得像个演员,穿上戏装,扮演角色,甚至能和所扮演之人情意相通;不过要始终明白自己并非戏中之人,而是真实生活中的自己。同样,一旦明白你不是那具躯壳,寻获了‘自我’,那么又何必为这具躯壳的意识,或是‘我就是躯壳’的感觉所困扰呢?这具躯壳的所作所为都无法撼动你对‘自我’的坚持。这种执著也绝对不会干扰你的躯壳去承担它应有的职责,正如一名演员明白真实生活中的自我,但这一事实绝不会干扰他在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一样。”
多年以来大师一直深切思考并严格恪守的信仰我想简要说明一下,这些信念皆由伟大的商羯罗所传授的吠檀多哲学生发而来,商羯罗这个人物之前我已介绍过。这门学说相当悲观,这么说并非指责。自有信史以来,无数智者、诗人及伟人皆奉行此道,对此信仰批评非难,恐怕过于轻率。吠檀多哲学认为整个世界,世上万物及人类皆为恶。人的宿命就是要经历由生往死,由死往生这样上百次,不对,上千次的轮回,直到“梵”的恩泽降临,人才得以解脱,得以与无限融为一体。在大师看来,红尘浊世,尽是苦厄伤悲,纵有欢愉,也微不足道,只不过转瞬即逝罢了。千变万化都无法永恒,而唯有永恒才有价值。不过人世苦厄之因缘皆由自身而起,乃愚昧之果。很多人来谒见大师祈望解惑,倒出满地苦水,大师总是让他们反观自心自性,求得真实的自己,这样才能获得救赎之乐。
他所说的“自己”就在人心之中,但并非解剖学所说的心脏。此“心”即“无限真实”,相爱的人都知道“它”在哪里。圣人甘地曾遣使觐见大师,使者临走之时问道:“我能带个口信回去吗?”大师回答:“两心自能互通,何须口信?”大师所传授的信念是:
人只能从枷锁中获得自由,这枷锁便是生死轮回,自由之道便是打破“自我”对灵魂的束缚。当人们问起如何才能寻获救赎之道,大师总是让每个人自问:“我是谁?”他告诉那些立志修行之人他们并非这具暂居的躯壳,而是永恒不灭的“自己”,因此,他们必得聚精会神。很多人抱怨说每次以此为目标进行冥想时,总摆脱不了杂念骚扰。大师告诉他们这没什么,抛弃杂念将心思集中于自己,慢慢就会容易起来。他对于人之弱点非常宽容,告诉弟子冥想不论方法。每个人都应该按照自己的脾气性格选用容易上手的冥想方法。譬如有人觉得只有将意念集中于两眉之间或是鼻尖之上这类方法才能避免分心。这些都是瑜伽的修行方法,大师对此有点疑虑。更好的方法是脑子里只全神贯注于湿婆或者毗湿奴这样的对象。不过这也只不过是帮助修行者集中精神的一种方法而已,关键还是在于修行的根本目的——寻找自己。“悟道”并非通过知识积累,而是灵光闪现。只要修行者明白自己并非是具躯壳(感官器官之集合),也不是头脑(只不过是思想之集合),而且还懂得才智只不过是手段,绝非目的。简而言之,当他消灭了“自我”,只留下“自身”,他就能蒙受“梵”之恩泽,从而“悟道”。不过,尽管如何达到“悟道”的步骤能用语言来描述,“悟道”本身却无法言说,只能靠感悟。
大师是宿命论者。哲学家曾对“自由意志”还是“命运使然”有过详细的辩论,可是,就我所知,从来没有争出满意的结果来。也许我的理解有偏差,哲学家似乎认为我们能够选择究竟是走这条路还是那条路,只不过一旦选定,便再也不能反悔。假设我们旅行之时遇上两岔路口,不知道该选右边那条,还是左边那条,只有掏出硬币来掷一把。如果硬币是正面就选右边那条,如果是反面就选左边那条。那么硬币落下是正面所以我们选择了所走的路,这难道不是命运使然吗?尽管我们都不是哲学家,可我们每个人回顾自己的一生,都会发现那些改变我们人生旅程的事件看起来都仿佛是不经意间发生的一样。我想,大师听了肯定会说这只是幻象罢了。不断有人到大师这里来寻求指引,有些人想知道投身艰苦卓绝的斗争,将祖国从异族奴役之下解放出来,这是否正义之举;另一些人则震惊于印度广大民众的赤贫惨状,来问大师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尽力缓解贫苦大众的疾苦,这么做是否正确。大师告诉他们的首先就是寻得内心的“自己”,这才是最为重要的东西;之后他们便可从心所欲。不过,既然一切皆为天意,便不会因为人之所为而更改。“如果你命中注定没有工作,你怎么找也找不来;如果你命里注定要工作劳碌,你怎么躲也躲不开。那么就把决定权交给上天吧,人是无法随心所欲,挑挑拣拣的。”这么一来,自然会有人问大师:
如果一切都是天意造化,那么祈祷和信念还有什么用呢?我觉得大师似乎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大师的回答是:“摆脱命运束缚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此生命运由谁来承受,你会发现只有‘自我’才受制于命运,并非‘自己’,而‘自我’其实是不存在的。二是将自己完全交给上天,消灭‘自我’,要达到这个目的必得意识到个人无能为力,随时要念诵‘不是我,而是你,我的主啊’,同时还要放弃与‘我’及‘我的’相关的一切念想,让自己任凭上天摆布……真正的笃信源于对上帝之爱,发乎于爱,别无它由,甚至都不是为了获得救赎。”
6
大师逐渐老去,已近古稀之年,他常年遭受风湿病的折磨,大概是久居阴湿的山洞中所致,双目也渐盲。1948年末,他的左胳膊肘上长出了一个小瘤,后来便恶化,肿痛不堪,得立即实施手术。术后伤口愈合,可是不久又复发,此前就诊断为癌肿,又得立即手术切除。外科医生认为挽救大师生命的唯一办法就是截肢,可是大师拒绝了。他微笑着说:“无需惊慌,躯壳本身便是病痛,顺其自然吧,何必自残呢?”他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下去,为了控制癌症蔓延,他接受了各种治疗方法,有那么一段时间他的情况有所好转。不过癌肿再次复发,第三次手术切除;可是胳肢窝下又发现第二个肿瘤,生长迅猛。医生一致认为接下去除了施加麻药,他们无计可施。大师遭受着巨大的疼痛折磨,他却毫不在意。整个患病期间他始终淡定从容,就连接受治疗也是为了让弟子安心。他说:“如果征求我的意见,我自始至终都是那句话:
没必要治疗,顺其自然就好。”有一次他对一位贴身弟子说:“我们吃完饭了,还需要盛饭的叶碗吗?”他还告诉过另一位弟子,有真知灼见的人会非常乐于摆脱躯壳的束缚,就像奴仆会乐于卸下自出生之时便背负在肩上的重担一样。
在大师身患绝症的这两年,他仍然竭尽所能每日修行:
日出前一小时沐浴,定时接见前来拜访的虔诚信徒。他的身体状况很快传遍整个印度,成百上千的信徒纷至沓来。大师的七十一岁生日也如往年一样庆祝,他静坐聆听弟子们颂唱献给他的赞歌。阿鲁那佳拉神庙的神象也来了,向大师跪拜行礼,立定了一会儿,便用长鼻子点了点大师的双脚向他告别。显然,大师的日子不多了。不久大师突发肺充血,医生赶到拿药给他吃他却摆手婉拒,告诉医生没必要吃药,马上就会好,还示意身边弟子都退下让他独自一人休息。当晚大师倚靠在床上,最后一次将祝福施与前来看望他的大批信众。黄昏时分,他让弟子们将他扶坐起来,呈冥想修行状。一群弟子坐在大师所在的屋子对面的坡道上开始颂唱大师早年所作的阿鲁那佳拉赞歌。大师睁着双眼,极乐之泪由他双颊缓缓滚落。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已然进入“独一无二的真实”之中。大师仙逝之时,一颗彗星缓缓划过天空,停驻在阿鲁那佳拉圣山之巅,随即消失无踪。无数信众目睹了这一奇观,皆言伟人之魂已随彗星而去。
散文与神学家蒂乐生
1
今早得书信几封,还有一只单薄的包裹,静躺在门厅桌上。我满腹狐疑,猜想这包裹里到底是什么。正如所有略具几分“臭名”的作家一样,我也常收到陌生人寄来的手稿,让我过目,寻求指点,也有人想让我帮忙引荐出版;出版商也向我寄来小说样本,大都是鸿篇巨制,让我点评一下,他们好用做出版宣传;有人给我寄过道德教诲之书,想要让我这个怀疑论者皈依他们的信仰;还有人给我寄过连篇累牍的条约合同,像是出自退休公务员或者退伍老上校的手笔,讲的都是只有专业人士才看得懂的深奥话题;还有人寄来薄薄的诗集,一看就是自费出版。这些书籍都让我痛苦不已,只得感慨:
这些装帧或精美或朴素的小书啊,你们寄托了作者多么巨大的成名之望!就算有人评论,也只匆匆浏览个几行;赠与好友留念,也只不过半小时之内翻翻完毕。想把每一本我收到的书全部读完绝无可能,更有可能的是这些书完全不值一读。我所能做的只是给每位作者寄去礼貌的回信,以示谢意,顺便告诉他们我非常期待写作闲暇之余能有足够时间饶有兴味地拜读大作,当然这并非实话。那天早上我读完来信后才打开包裹,拆封之时自然是镇定自若。我猜得果然不错,里面是一本书,可是完全不是我想象的那种。书很薄,八开本,小牛皮封面,尽管旧得不成样子,装订得倒是非常精美。书名叫《格言与论述,道德与神性:
摘自蒂乐生大主教著作,整理成集》。于1719年由“位于斯特兰德大街凯瑟琳街路口处的J·汤生之莎翁头脑书店出版”。题辞是这么写的“谨献给最为优秀、最为虔诚与仁慈的淑女,卡纳封女伯爵卡桑德拉:
家世显赫,美德过人,地位尊荣,堪称女性楷模:
此大主教蒂乐生文集(只有最杰出人士才配读其文)由女伯爵您最为忠诚、最为谦卑、最为尽心的仆人,劳伦斯·艾克德题辞敬上,满怀谦卑、感激涕零、无比崇敬。”
此书末尾附上了雅各布·汤生出版过的书单,原来这位劳伦斯·艾克德是斯托教区的执事长,著有三卷对开本《英格兰史》以及一本《教会通史:
从救世主基督降生到君士坦丁大帝以基督教立国》。这份书单里简直藏龙卧虎,有艾迪生先生的《意大利各地游记1701,1702,1703年》;有威廉·康格里夫先生的三卷本著作;还有弗朗西斯·博蒙特和约翰·弗莱彻二位先生的七卷本作品,还饰有雕版画。雅各布·汤生是出版行业中备受尊敬的佼佼者,他出版过德莱顿的作品,而且大家都知道他从一个名叫艾尔默的人那里买下了《失乐园》的一半版权,这版权据说当年艾尔默以五英镑低价购得。我不记得是否看过十八世纪早期书店的图片,可是我想店面应该是小巧而幽暗,到处都堆满了书,店铺后面则是印刷作坊。雅各布·汤生发迹后在伦敦郊区巴恩斯购置了一处大宅,但很有可能他侄子一家(也叫雅各布·汤生)及合伙人仍然住在书店楼上。想必那时候那家书店就像现在的“邦帕斯”书店一样,书虫们在书架前流连忘返,随手翻阅;我的脑海里不禁泛起这样一幅有趣的画面:
当年,那书店里有一位来自牛津的年轻学者,刚获得神职,这时借道伦敦前往乡间去做贵族老爷家中的家庭教师。他无意中发现了约翰·弥尔顿两卷本的《诗歌全集》,好奇心驱使之下,终于抛弃成见,抽出一本打开来看看。身为牛津高材生,又是保皇党人,他必定咒骂唾弃弥尔顿曾做过“篡位者”的秘书。可是等他读到眼前信手翻开的几行诗,定会惊惶失措,可又不得不承认实属上乘之作,他赶紧将书放归原位。此时一辆马车停在书店门口,下来一位优雅出众的女子,着装时髦,走进店里点名要奥维德三卷本的《爱之艺术》以及《爱之灵丹》。我正看着雅各布·汤生的出版清单,思绪天马行空之时,突然想起来为什么有人寄这本书给我了:
原来我在某本书中曾偶然引用过神学家蒂乐生某篇文章中的话,我当时一定是在哪部英国散文全集中偶然读到过,便惊为天人。
2
这本书的开篇序言由斯托教区执事长劳伦斯·艾克德执笔,介绍他从大主教布道中精选出的格言警句,他说这种文字在任何时代都既有用又诙谐,可是同时他又承认这类作品就整体水平而言,没有哪个国家赶得上邻国法国。在那些作家之中,“最负盛名的恐怕要数罗歇福柯公爵和拉布吕耶尔先生了;他们深入人性,探究人类行为的隐秘源泉,时常扬起污泥渣滓,也掘出财富宝藏。”在序言中,编者对于英国鲜有此类和善可亲的文学作品略表遗憾,唯一值得称道的是已故著名作家哈利法克斯侯爵的作品,“其渊博与深刻绝不逊色于任何外国或英国作家,”只不过从未得到过高度评价。接下来他是这么写的,“我向来认为英国作品里那些同外国作品一样隽永清新的箴言、警句还有短小精悍的论点,都值得精选出来广为传颂:
特别是大主教蒂乐生的作品中,有许多段落与前面提到的罗歇福柯及拉布吕耶尔的作品不相上下。”在我看来,执事长的这句话怕是说错了。的确,他也承认他们(指罗歇福柯和拉布吕耶尔)“有时候转承启合得更加艺术,法国人将这种手法钻研并打造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而他(指蒂乐生)的作品则独具土生土长的简洁魅力,更符合英国人的品味”。艾克德既然想要让他编的这个选集“让人受用且受益,任何欣赏正确及礼貌文风的人都会觉得这本书愉悦而有趣”,他也许就不应该提那两位法国作家,因为这样会让读者比较之下期望太高。他将此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的是“生命及上帝之本质及其崇拜,和理论与实践中的宗教”;第二部分则是“人最直接的问题及其天性,以及社会公德与堕落”。我得承认这部分是我觉得最为有趣的,为了让读者能分享这种乐趣,我想引用其中几段。
窃以为劳伦斯·艾克德给这本书起名为《格言与论述,道德与神性》是个错误。“论述”指的是就某个主题进行详尽的探讨,而“格言”则是简明而警醒地表达某种真理。而本书中普遍的情况是,讨论宗教以及上帝的本质和存在的每个段落几乎都长达一页,那些道德格言也离“简明”二字相去甚远。本书内容都通情达理,乃颇有阅历之人的观察所得,可是你读过一遍之后,却没有什么能让你记住,没有哪句话能和法国伯爵那苦涩而真实的格言“恋人之间总有一个是在爱,而另一个是被爱”。相提并论。相比之下,蒂乐生的表述则过于直白浅显。有例为证:
“早年培养的美德,犹如年轻而美好的身体着上新衣,与直率而聪明的头脑是为绝配。”
“世人时常将心术不正错当成聪明才智,圆滑狡黠错当成大智大慧;尽管这两者的确有点关系,可仍然如善与恶一般有天壤之别。”
“智慧是值得称颂的品质,可是有大智慧的人应该永保智慧不失。它是一件利器,能成善举,可一旦把握不当,也会成恶事。所谓恰如其分地运用智慧乃为谈话增添趣味,将值得称颂之事完美展现,还有就是揭露人性之阴暗、愚蠢及荒诞不经。”
“恰如其分的称赞比起诅咒谩骂显然更具智慧。”
神学家蒂乐生非常清楚世人很难轻易开口称赞别人。“可是在骂人方面,人们创造了大量词汇且这方面灵感源源不绝;这种聪明才智很难得,让人接受起来倒比较简单。人们贪婪地接纳这些表达方法,拍手叫好,而且,每个人都喜欢听别人骂人,丝毫没有考虑到他自己马上也会被人骂,成为别人眼中的笑料。”
最后还有一句,“种种世俗享乐之中总是夹杂着类似虚荣心一般的东西。此中没有什么感官享乐,这享乐不是用痛苦来换取就是得细心呵护,要么断送在其中。一种美好的品质培养起来总是心机费尽,守护起来总是惴惴不安,失去了更是麻烦连连。尊严和伟大对于几乎所有人来说都是件烦心事;拥有的人总是心神不定,缺乏的人总是对此恨之入骨又嫉妒不已。”
我想让读者所注意的是,这些话读起来是多么现代啊。这位大主教写的文章和如今受过良好教育之人写的文章相差不远。麦考利将这种风格称为准确、明晰、技艺精湛,可是缺乏点灵气。谈散文讲“灵气”,让我多少有点不自在。这种“灵光闪现”的文字并非总是让人愉悦。半个世纪以前,我想人们会觉得卡莱尔的文章有“灵气”,二十多年后下一代人恐怕会认为乔治·梅瑞狄斯和吉卜林的文章才可以称得上这二字。如今时过境迁,恐怕这两者的文字也会让人读了生气吧。有可能麦考利认为自己的文字有“灵气”,多少也说得过去。评论家们说他是从约翰逊博士那里借鉴而来的。他抛弃了博士那冗长而复杂的句子风格,打造出短小活泼的句子,并且大量使用对偶这种十八世纪末风行的修辞手法。他的文章风格是节奏明快有力、生动活泼、让人信服,读之颇为享受。最终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列快车在铺设得不那么牢固的铁轨上全速前进,有点流于单调,这恰好印证了约翰逊博士那句名言:
个人风格一旦形成,便很难改变。
十七世纪最后二十五年,英文散文的风格发生了很大改变——想要知道这变化究竟有多大,只需比较一下霍布斯和约翰·洛克,弥尔顿和艾迪生这两对人物的文章。霍布斯的文章虽然丰富而生动,却失之啰嗦混乱;洛克的文风明显有条有理,虽然并不激动人心,却贵在紧凑得体。弥尔顿辞藻华丽,气势磅礴且激情昂扬,但读之使人厌烦;而艾迪生则轻松优雅且彬彬有礼。有人说促成这种风格转变的一部分原因是逃亡到法国去的保皇派,我不清楚具体论证过程,但那些保皇派流落异乡,无法为郁郁寡欢的君王效劳,却从法国作家那里学到了清晰简明之风;后来王政复辟成功,他们常去咖啡馆闲聊,一旦下笔,便自然会用上闲聊时使用的语言风格。自此,书面英语变得越来越清晰、简单和自然。德莱顿曾说:“如今英文的礼节讲究和微妙之处已鲜有人知,即使一位天资聪颖的人想要理解并身体力行也需要先进行文学教育,大量阅读并消化那些为数不多的优秀作家,了解人和礼节的知识,自由地与最优秀的男女交谈并成为习惯;简而言之就是既需潜心学习又需通达世事。”真可谓字字珠玑。托马斯·伯奇在其著作《坎特伯雷大主教约翰·蒂乐生传》中曾提到:“德莱顿先生常乐于承认如果他真有什么了不起的文学才华,那也是拜从前时常研读主教大人的作品所赐。还有斯威夫特博士,他的眼光品味没有被繁文缛节给扭曲,在给一位刚加入圣职的年轻绅士的信中给大主教冠上了‘出类拔萃’的美称。”接下来,托马斯·伯奇继续写到,“艾迪生先生认为大主教的作品就是衡量英文好坏的主要标准,然后将大人生前布道时所用的词句一一标出,为后来的那本英文词典提供了例句,编纂这本字典的就是那位优秀的约翰逊博士,当时政局更迭,安女王上台,博士丢了公职。”德莱顿、斯威夫特和艾迪生这三位杰出作家的文字之美恐怕无人超越,如果他们都研读过蒂乐生的作品并从中受益的话,这一事实就足以让他成为重要人物。我们今天的写作风格之所以如此,大概深受大主教的文字影响,这样的结论应该不算太轻率。
英文的散文风格有两种:
一为平实质朴,一为华丽典雅。在我们的文学史中后者的最杰出代表非托马斯·布朗爵士和杰里米·泰勒的代表作《圣洁的死亡》莫属。没有人会愚蠢地否认这两位的文字之美。称这两位的文字为“出色”无异于贬低。而行文平实的代表人物当属约翰逊博士和吉本。有关这几位的评价,分歧很大。有些见解偏颇之人对他们极尽贬低之能事。其实,这四位的文字乃上瘾之毒药,一旦尝到其美妙,便如瘾君子一般从此难以自拔。无论他们的文字多么浮华多么虚夸,读者总能体会到无比强烈而又日益增长的乐趣。质朴与瑰丽这两种风格,很难说谁就一定好过谁。文字风格没有对错之分,只有品味之别。窃以为质朴之文字比起华丽之风格更适合描述实际事物。如果你侧重文章主题,也就是你更关注面包与黄油,而非果酱,那么避免华丽文风就能让文字更具说服力。如果要举例证明的话,我想请诸位读者去比较一下杰里米·泰勒的《预言的自由》及《圣洁的死亡》。后者以其令人眼花缭乱如刺绣般华丽繁复的风格以及意象之繁杂著称。而前者的文风则平实质朴,直截了当。当然,文学作品毕竟深受当时语言风格的影响,所以这本书读起来像是海军军情的官方报告。在这本书中,杰里米·泰勒所写的事情正是他的亲身经历。当年他的生计被剥夺,财产被没收,房子被强占,一家人无家可归。几经磨难之后终于在威尔士南部求得栖身之所,当地显贵卡伯里伯爵收留他做私人牧师,他再将妻儿接来团聚。虽有容身之处可是工资微薄,据说还不按时发放。就在如此逆境之下他写成了《预言的自由》一书。当时他一路坎坷,前途渺茫,命悬于伯爵大人捉摸不定的慷慨大方之中。因此,他这本书中没有运用什么“华丽浮夸的意象”,也在意料之中。我所引用的是埃德蒙·戈斯的话,他还将这种瑰丽文风誉为“杰里米·泰勒最上乘作品的特色所在”。《预言的自由》行文风格纯净而直接,不过略有点枯燥,全书主题只用寥寥数句便可概括。斯图亚特王朝早期的某位历史学家总结得最好:“理性是对宗教以及其他事物的终极评判标准;如今理性既融为个人天性,自然便会意见不一。既然没有谁能肯定自己的意见必然正确或优于别人,那么对非正统信念横加残害显然是大错特错,因为毫无正当理由证明那些异端之见是错误的。”还有比这更为明智的想法吗?
《预言的自由》写于1646年,《圣洁的死亡》则写于1651年。这几年间,杰里米·泰勒是在卡伯里伯爵的乡间别墅金树林度过的,他的精神支柱是伯爵夫人,一位善良、聪慧又勇敢的女子:
婚后十五年一直不断怀孕生子,终于在生下第十个孩子的时候撒手而去,那是1650年。一年以后,杰里米·泰勒的妻子也过世了。后人自然会猜想这样的打击促使他写出了《圣洁的死亡》。这是他最伟大的作品,这一点毫无争议。评论家争相称赞这部作品的永恒之美以及文辞之丰,称其“清晰明了,流芳百世”,还有那令人称奇的丰富意象。这本书和《预言的自由》风格迥异。《预言》一书中他所关注的是个人的错失,他的目的不是熏陶而是说服。而在《圣洁》一书中他将自己更为难得的天赋全然释放出来。失去可亲可敬的伯爵夫人和自己心爱的妻子,他流露出的悲恸之情无疑是发自肺腑的。在此书中他不仅将自己对这二位的追思打造成一座不朽的丰碑,也在源源不断的想象力冲击下咏出天才般的奇思妙想,在笔下化作如音乐般美妙的句子,以此获得慰藉。这便是善于创作的艺术家能够从创作中获得的珍贵无比的特权——释放生之苦痛。
关于英文的这两种风格,我以为平实质朴比华丽典雅更经得起时间考验。华丽典雅之文要达到完美之境才能流芳百世,可是很少有人能达到这样的境界。纵观我们的文学史,就我所知,只有这两位我前面提到的作家做到了。其他天资略差的作家也曾尝试过这种文风,可是只能为时间所残酷淘汰。优秀的评论家都认为上世纪中期的托马斯·德·昆西乃英文散文大师中的大师,称他以无与伦比的方式将英文的细致微妙之处与华丽辉煌之风拿捏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我倒觉得他的文章矫揉造作,华而不实。前几年,理查德·阿尔丁顿先生出版过一本十九世纪作家的散文与诗歌集,名叫《美之宗教》。那些诗歌仍然保留着写成之初的美妙魅力,可是不得不承认那些文体家:
乔治·梅瑞狄斯、沃尔特·佩特、麦克斯·比尔博姆的文风已经完全过时。《理查德·费勒维尔的磨难》中费迪南德和米兰达见面的有趣场景,却让人读起来无比尴尬。沃尔特·佩特的《美学诗歌》中的段落枯燥沉闷;给人感觉是:
有想象力但缺乏灵感,写得卖力却不讨好。这部有趣的集子中唯一能够让人愉悦的几篇文章,就像阿瑟·辛蒙写可怜的恩斯特·道生的文章一样,作者并未费尽心机打造华丽风格,用的都是平实质朴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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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封有句名言,“风格即人”,如果要一例证,最好的例子恐怕非神学家蒂乐生莫属。这里我想尽量简明扼要地介绍一下他的生平。尽管他的有生之年动荡不安:
内战、护国公奥利佛·克伦威尔上台、王政复辟、与荷兰交战、瘟疫、伦敦大火、光荣革命此起彼伏,他的人生却平淡得出奇。他是个好人,众所周知,写好人要写得有趣比写坏人难得多。国立肖像美术馆里保存着他的一副画像。画中是一位天性善良的老者,脸庞较圆,面容清秀,令人愉悦。要不是穿着牧师的法衣,你可能会把这肖像当作富裕优越的旅馆掌柜。尽管他年事已高,身形臃肿,据说年轻时可是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眼睛都会说话。他似乎颇有些迷人的风度,就我所知,个人魅力这样东西在十七世纪可不像我们如今这么受人追捧。魅力其实相当可疑,因为魅力无穷的人往往一无是处,所有人都得时时提防才行;可是一旦个人魅力与才华天分、正直的品格和高标准的道德结合在一起,那么这个人的魅力就真的难以抵挡了。
1630年蒂乐生出生于约克郡的索尔比。他父亲的祖上乃郡里的名门望族,历史悠久,可是自己却成了个布匹商人。在那个年代,绅士,就算是大贵族家的次子们去做商人也绝对是稀罕事。从简·奥斯丁的小说里我们可以发现直到十八世纪末期这种轻视商人的风气才开始收敛,到了维多利亚女王时期才逐渐告终,直至两次世界大战后才终于烟消云散。所谓布匹商其实是中间人,从剪羊毛作坊里收购刚剪好的羊毛,分给当地农户纺成线,织成布,再售出获取利润。蒂乐生的父亲是位狂热的清教徒,因此他小时候所受到的家庭教育相当严格。十七岁那年,蒂乐生从语法学校毕业,去了剑桥。在那里他阅读了“齐林沃斯先生的不朽篇章”于是和剑桥的柏拉图主义者结下了亲密友谊。为他撰写传记的托马斯·伯奇信奉英国国教,说蒂乐生从那时起便抛弃了早年形成的多种偏见;不过,伯奇又补充说,“他仍然奉行从小养成的严格的生活习惯,对于奉行该信仰(清教)的信徒总是和蔼以对,公正相待”。他如期拿到了学位,二十一岁便当选为所在学院的研究员。他的导师,克拉克森先生将自己的学生转至他名下。其中有一位名叫约翰·比尔德莫,曾记录下蒂乐生当时是如何担起导师之职。他是这么写的,“他是名优秀的学者,敏锐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能言善辩,结论严谨,尽职尽责,值得信赖……我们每晚至他房间进行祈祷,他总是开始让我们将希腊文圣经中的某章翻译为拉丁文,然后,时间长了,他便让某位或某几位学生来讲今天的祷告……所有这些一直是用拉丁文进行;就我所知他从来没有跟我们说过英文。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不许我们说英文。”他的祷告词使用长老会文体写成,称为“构思体”,也就是即兴式。周一至周五祷告结束后学生散去,他会留下一位,和蔼相劝,鼓励学生以勤学、严肃、认真为目标,或者是告诉学生“从这位学生身上他所观察到或听说的错失,该责备的他总是严厉斥责毫不含糊。他特别留意学生的行为举止;他很喜欢那些彬彬有礼的学生,对他们很尊重,但是对那些粗俗无礼的学生他相当憎恶”。约翰·比尔德莫还这样评价过他的导师,“他极为聪慧,犀利而敏锐,与他谈话非常愉快,可是大概是因为年龄的缘故,他太拘于礼节也过于严肃。”有必要提醒一下读者,当时蒂乐生才二十出头。
1656年,蒂乐生离开剑桥去司法部长埃德蒙·普里度家做家庭教师。在级别如此之高的政要家谋得这份职位,对于当时担任牧师的年轻人来说必然是出人头地的不二法门,王政复辟之后,能拥有这样的职位今后必定是平步青云直至主教。蒂乐生同时也兼任普里度先生的牧师,因此他一定得先获授神职才行,可是关于他究竟何时被授予神职,仍然不太明确。由于授予他神职的只能是一位长老会牧师,毫无疑问,到后来这件事最好还是不提为好。奥利佛·克伦威尔死于1658年,1660年查理二世的悲剧统治开始。蒂乐生接受了《信仰统一法》成为法定国教成员。授予他神职的是原苏格兰主教盖洛韦,“此人当时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有大恩于他。”约翰·比尔德莫在笔记中提到,所有来找他的英国牧师,他全部授予神职,既不需要口头宣誓也不需要签署声明效忠哪门哪派。比尔德莫认为他之所以这么做只不过看在钱的分上罢了,每一次签署授职书都有一份收入,他家境贫寒,何乐而不为呢?蒂乐生在教会中得到的第一份正式职位是在赫特福德郡的切斯汉特做助理牧师。此地距伦敦不远,因此他常去拜访朋友,而且很显然此时他布道的口碑已经传播开来,时常应邀去伦敦城里的讲坛布道。1663年,他经引荐去萨福克郡的克顿任教区长,前任教区长因为不愿屈从于国教信仰而被驱逐。当时这个职位的年俸有两百镑。托马斯·伯奇有点天真地写道:
那位被驱逐的前任对于如此能力出众、不偏不倚、温和谦虚的继任者颇为满意。在此地就职时,蒂乐生还曾应邀去林肯律师学院代替普通演讲者去布道。在场的一位学院监督阿特金斯先生对他的布道喜爱至极,“布道结束后跟着他来到小礼拜室,问他有没有兴趣来律师学院做布道牧师,正好这个职位马上就有空缺。”蒂乐生就这么被推选上了这个职位,“待遇和前任一样,薪水是一百镑,每学期结束时等额支付;第一笔薪水在下一个学期结束后发放,另外主持假期特殊仪式还有二十五镑津贴;无偿为他和他的仆从在任期内提供食宿。学院任命了五位学监主管来告知他推选结果及他今后的职责所在:
每学期内主日布道两次,每学期前后则每隔一个主日布道两次,阅读时要布道,假期每个主日都要布道,另外还有一些要求布道的特殊场合也要出席;每学期和每个假期要在本堂牧师的协助下主持圣餐仪式;还要在学院中安家,自就任起未获学院监督主管批准不得擅自离开。”
必须得承认,林肯律师学院付出的薪水一般,要求却相当高。不过,这样的工作安排蒂乐生却极其满意,决心在伦敦安家。他刚刚结婚,妻子是奥利佛·克伦威尔的侄女。关于他太太,除了为他育有二女,活得比他长以外,我们一无所知。如果大胆猜想一下,能推测出他是在护国公克伦威尔手下的司法部长家做牧师时认识她的,那时候这俩人也许就“心有灵犀”了;可是当时他没钱结婚。如果那时他们能结成连理,无疑会带来很多好处;等他到克顿走马上任,有足够的薪水成家了,他便娶了她,这无疑是高贵之举;因为彼时克伦威尔的尸体已经被挖出拖到伦敦的泰伯恩刑场关在棺材里吊上了绞架,谁也不敢顶风去和“篡位者”扯上亲戚关系,引人疑心。林肯学院发给蒂乐生的薪水微薄,不足以让他养活太太,他得保留克顿教区的职位,这样能多一份薪水。尽管他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得待在伦敦,他大可像那些不愿住在教区但又享有圣俸的牧师一样,一年花上二十镑,心安理得地雇一位助理牧师代劳。可是这样的事他做不出来,只得辞掉克顿的工作。对他来说,这也许算是解脱,因为其教区居民都是,清教徒和长老会教徒,对他的布道并不欣赏。幸运的是,他在林肯律师学院获得了极大成功,短短一年时间他就升任为圣劳伦斯犹太教堂的讲师。在那里“他的布道听者众多,不少来自伦敦这座大都市的偏远郊区,还有许多牧师,来汲取思想之精华”。许多听众周日在林肯律师学院听了布道之后周二又到圣劳伦斯教堂来再听一遍。
当时人们对于布道极其渴求,弄得复辟时期的政客开始动脑筋对其施加控制。布道牧师按照指令只能讲个人的道德责任,对于错综复杂的神学问题要回避。而以前清教徒所宣扬的“白日恩典”和“宿命”概念则不得提及。布道通常都很长,时常让人难以忍受。据说当时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执事一旦觉得三一学院院长艾萨克·巴罗讲得太长,得就此打住,便命令开始演奏管风琴。有一次,蒂乐生大主教讲“博爱”就讲了三个半小时。也许蒂乐生布道的成功秘诀之一就在于“他既无华丽辞藻而又言简意赅”。他的传记作家称他的风格是质朴而鲜活,严肃而优雅。在他的布道辞中找不到冗长而做作的句子,所有的话都简洁清晰,整个思路完整清楚,毫不含糊。很快他就公认为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布道牧师。
他在伦敦待了几年以后,大瘟疫爆发。许多教会中人,不论是牧师还是不信国教的新教教徒纷纷逃离这座死亡之城。蒂乐生没有随大流,他坚守下来照顾病患,关怀临终之人。
他的美德终于得到了回报,被引荐去坎特伯雷任职做圣保罗大教堂的驻堂教士。可能诸位读者对“驻堂教士”并不了解,容我解释一下:
这是个基督教会用词,指大教堂教士,享有正式住所及收入。在那本历史书作者伯内特的推荐下,他又被任命为查理二世的私人牧师。1672年,他升任坎特伯雷教区长。有一天,突然有人让他去给国王布道。布道结束时,某位贵族走近从一开始就呼呼大睡的国王,耳语道:“真遗憾陛下您睡着了,这可是您这辈子听到的最难得的霍布斯主义言论。”“噢,笨蛋,他应该把布道印出来嘛,”国王回答,马上叫来宫务大臣让他指示教区长把布道给印出来。霍布斯主义也许并非每位读者都还记得,那就是强调君主的权力无限。既然君主的权力无边,那么民众就得毫无条件地归顺。君主也许专制暴虐,但暴政好过乱世,抵制暴君就如同抵制犯罪一样,结果只会是徒劳无功。君主的权力只有一样限制:
自我辩护的权利是绝对的,其臣民有权自我辩护,即使是反对君主的自我辩护。
国王的指示造成了悲剧的结果。他的布道既得罪了教士也得罪了持不同信仰的人。其中有这样一段更是引来了恶毒的批评:“也许我的见识还不够广博,因此我总在不断学习。可是我认为人们不可以打着所谓‘良心’的幌子公开侮辱一个国家的国教(即使它不对),公开拉人脱离教会,藐视司法和法律。在这件事上,那些另一种宗教的信徒可以心安理得地假装是在享受个人自由,忠于自己的良心和宗教(能这么做,他们大概颇为感激吧),阻止自己的教徒公开宣称改变信仰(尽管他们永远都无法确信自己的信仰究竟是对是错),总有一天,要么上帝赋予他们特权去达成这一目的,要么上帝的旨意借由司法的准许来让这一切发生。”如今对于我们来说,这些话句句在理,可是当时却引得群情激愤,这位坎特伯雷教区长受到了猛烈抨击。神学家帕特里克,即后来的依利地区主教,敦促蒂乐生要他撤回此番言论才肯作罢,如果他执意不肯的话,他只会被毫不留情地驱逐出基督教会。有一位不从国教信仰的牧师豪先生,知识渊博,在一次与蒂乐生教区长的长谈中曾诉苦:
自己在布道反对天主教教皇制度的时候,都得恳求天主教反对所有的宗教改革派。“教区长最后终于忍不住抽泣起来,告诉他说,长久以来这是自己所遇到的最不开心的事;而且他觉得自己奉献于世的思想不会传承下去。”说出心里话也没什么用,他的这番话公开之后,就被指控为给不从国教者借口来挑衅,而不是斩断自己教会同胞的罪过的根源。
这些指控还是有几分道理,因为蒂乐生早年成长于清教徒的环境,和不从国教信仰的朋友保持着良好关系。但是他诚心诚意接受了《信仰统一法》,因为英国国教原则上既抛弃了不从国教教派的那些严厉苛刻的准则,又抛弃了毫不开化的教皇制度,非常符合他那温和、虔诚而又敏感的性情,而且也没有证据表明他把新教不同教派的分歧之处看得很重。他只是热忱地希望每一教派都应该妥协,不要把那些狂躁的不从国教者再拉回到教会中来。可是他的这种温和平衡被视为缺陷,而不是美德。
我并不是来赘述查理二世执政时期引起极大麻烦的宗教纷争。对于我们来说,这些争执都无足轻重。一位教士是否应该穿白色法衣其实不太重要,不至于弄得争吵不休。领圣餐时领的人究竟是应该在神坛前的台阶上跪下,还是坐在自己的长凳上,在我们看来这顶多是个礼节问题而不是宗教原则。《信仰统一法》剥夺了两千多名牧师的圣职,《五哩法》又禁止他们进入任何法人团体的五英里之内,逼得他们几乎无以为生。许多人一贫如洗,只得去做仆役。《立誓法》又命令所有那些拒绝发誓效忠国教,承认国教至尊地位的人按照英国国教方式领取圣餐,凡是不愿放弃“圣餐变体论”的人,不得在军队或政府中担任任何职务。受这一法案牵连的不光是不从国教者还有天主教徒。我想补充的是:
效忠国教的誓言中包括承认国教中具有至高无上地位的就是合法合理的国王,并且要否认教皇宣言:
被逐出教会的异教徒国王要被废除处死。至此,英国多数民众都将天主教徒视为叛国者,认为1666年的伦敦大火就是他们蓄意所为。就连弥尔顿也认为国家不能容忍天主教徒是理由充分,公正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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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3年发生了一件事,极大地影响了神学家蒂乐生今后的岁月,那就是后人所知的“麦酒屋阴谋”。有一位再洗礼派教徒名叫奇林,是位油盐商人,可是生意日渐衰败,于是就想(伯内特是这么说的)改行做见证人。他跑去找在法院就职的达特茅斯爵爷,称自己掌握了一个刺杀国王和约克公爵的阴谋。达特茅斯爵爷让他去找狂热的保皇党分子,大臣利奥莱恩·詹金斯,这位大臣将此事通报了所有内阁成员。于是消息泄露出去,奇林提到的两人拉姆齐和韦斯特被牵连进来。据伯内特考证,这两人都曾在议会军中服役,肆无忌惮地宣扬过他们头脑里的绝妙计划,可是“他们也明白自己口风不紧,太多人知道,总有一天会被告发,于是就编造了一个故事,对好口供,到时候不至于穿帮”。他们还策划好去自首,坦白一切,这样不仅能保住性命,弄不好还可以做个线人,“与在英格兰四处游荡的无数撒旦的使者斗争到底。”
韦斯特声称某一天,国王和约克公爵会在从纽马克特返回伦敦的路上遭到刺杀,他们经常去那儿观看赛马。暗杀地点则选在麦酒屋农庄,属于朗伯德所有,这人就是所谓的阴谋策划者之一。这个地点是他选定的,因为这里有一条夹在高岗间的狭窄小路,是皇家马车队的必经之路,能很轻易地让车队人马束手就擒。可是突如其来的一场大火烧毁了大半个纽马克特城,国王和他兄弟提前一周离开,于是阴谋流产了,这一巧合似乎肯定了这个编造的故事的真实性。韦斯特指控蒙茅斯、罗素勋爵、埃塞克斯伯爵、阿尔戈农·西德尼还有埃斯克里特的霍华德勋爵全是共犯。结果除了蒙茅斯,以上人员全部被逮捕。罗素勋爵是贝德福德伯爵的儿子兼继承人,也是国家党的领袖,这个党就是后来的辉格党。他本可以逃出国去,可他却甘愿留下面对指控者。他先被囚于伦敦塔中,后来以叛国罪遭到审判。霍华德勋爵的作为则有辱贵族名声:
经过长时间搜查人们才发现他躲在一只烟囱当中,一经逮捕便痛哭流涕。为了保全性命,他立即出卖了同案犯,发誓说去年有人密谋造反。这个倒是真的,沙夫茨伯里,德莱顿笔下的亚西多弗,“远见卓识、勇敢无畏、足智多谋,”却蒙羞入狱,以叛国罪受审,最终获得保释,但为求自保便藏匿起来。有一次在他瓦平的住所里召开了一次会议,蒙茅斯公爵、埃塞克斯伯爵、罗素勋爵以及其他一些地位略低的人士出席了会议,起义造反的可能性曾提上过议事日程;可是出于种种原因不了了之;沙夫茨伯里却垂头丧气,惴惴不安,身体越来越差,终于远走荷兰,乔装成长老会教士,没过多久便郁郁而终。在审判中,拉姆齐发誓说阴谋叛国者曾在他们绝对信赖的酒商谢泼德家里密谋,罗素勋爵一干人都在场,当时就有人提议先抓住国王的侍卫,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在总结中提到这一提议的唯一结果就是杀死国王。谢泼德在证人席上肯定了这一推断。罗素勋爵承认去过谢泼德家,可是他当时是在蒙茅斯公爵的倡议下去品尝雪利酒,而且的确听到了一些放肆言论,可是他从未参与其中而且不久就离开了。可是要让陪审团认为公爵和罗素约好去酒商家只是为了品尝美酒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罗素十分不幸,因为埃塞克斯勋爵自遭逮捕后极度沮丧,审判开始那天就自尽了。这个看上去简直就是畏罪自杀,置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告密者的供词似乎天衣无缝,合谋者霍华德的告发差不多就给所有人定了罪,于是陪审团判定所有被告叛国罪成立,罗素勋爵当庭被判处死刑。
于是,营救他的行动纷纷展开,贝德福德勋爵先拿出五万英镑,接着又拿出十万来救儿子的命。可是请求被驳回,罗素虽然知道保命彻底无望,可是他不想让他深爱的妻子觉得自己无所作为,于是,在妻子的泪水打动下,他同意上书国王和约克公爵,提议出国定居,远离英格兰的一切事务。罗素勋爵夫人是南安普敦伯爵之女,嫁给罗素之前是沃恩勋爵的遗孀。她这样道德标准极高、聪慧高雅、勇于承担责任的贤妻良母,在英格兰历史上不算少见,她是位真正高贵的女士,她的高贵气质并非出身使然,完全来自于性格魅力。那时王廷腐败,贿赂成风,贞洁女性反被认为荒谬可笑,可是她仍然出污泥而不染,广受爱戴和仰慕。很可惜罗素的请愿没有起到作用。国王和约克公爵对罗素仍然心怀敌意,因为当年他曾大力支持“驱逐法案”,此法案旨在阻止身为天主教徒的公爵在他哥哥死后继承王位。
定罪之后,罗素派人去找时任坎特伯雷教区长的蒂乐生和伯内特。蒂乐生是罗素的老友,参加过庭审并且为罗素做过证。这两位牧师想说服罗素发表一份声明谴责造反非法,这样国王也许会原谅他。伯内特似乎觉得自己已经说服了罗素,还让蒂乐生去找哈利法克斯勋爵,让他熟悉这份声明,然后再告诉国王。哈利法克斯照办了,随后告诉蒂乐生,国王似乎有点被声明所打动,之前的一切努力都不如这声明有效。第二天,蒂乐生拜访罗素的时候说自己很高兴,因为这问题正在讨论之中,希望能有所转机。可是罗素却告诉他事实并非如此,让他大吃一惊。“他(罗素)仍然认为国王受法律所限,如果国王想打破这些限制,他的臣民们必然会保护自己,限制君权。”蒂乐生备受煎熬,于是下决心第二天,即临刑前一天,让罗素改变想法。考虑到罗素的家人可能和他在一起,所以未必有两人独处的机会,他便写了一封信,决心交给他,让他无论如何也要读一读,考虑一下。这封信是这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