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我不是开玩笑,”他接着说,“这种鬼把戏我不感兴趣。”


    仍然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丝毫动静!他一把掀开床帘却发现床上空空如也。这个调皮的女子竟然耍弄他,他很不开心。第二天晚上,首演开场,满堂喝彩。演出结束后大家欢聚庆祝,之后威廉又返回房间,脱衣熄灯上床,突然听到窸窸窣窣的响动,便坐起身来。两条温软的玉臂旋即紧紧抱住了他,热烈的香吻堵住了他的嘴,一对丰满的乳房紧紧抵住他的胸口。他无力抵抗,直堕入温柔乡中,第二天早上醒来却发现床边空空。奇怪的是,他无法确认这个女人是谁;一向精明的读者当然清楚地知道是费琳娜无疑。她一定是觉得这春宵一刻不如自己所期待的那般美好,因为很快她就又失踪了,在小说里再也没有露面,只有结尾处提到她后来如何。


    前几页里我提到过奥蕾莉亚这个人物,她是个演员,剧院经理瑟洛的妹妹,在威廉领衔担纲的《哈姆雷特》中出演奥菲莉娅。后来被比邻而居的一位贵族罗塔里奥所引诱,有了私生子后母子俩却惨遭抛弃。她伤心欲绝,一病不起。撒手人寰之际她写了一封信,让威廉发誓一定要亲手交到那个负心汉手上。威廉向来喜欢同情别人,决定去谴责罗塔里奥的卑劣行径,并让他为这个可怜女人的死付出应有的代价。他留下美侬和哈珀,只身向罗塔里奥的城堡进发。哈珀那时已经精神失常,交给一位友善的牧师照看。威廉和瑟洛的关系彼时已经变得比较紧张,因为威廉坚持认为他们应当上演能滋养观众心灵的戏剧,而不是观众想看的闹剧。这样一来,观众锐减,瑟洛也很希望甩掉这个苛刻的合伙人。


    威廉在去城堡的路上就在构思尖刻犀利的讨伐檄文,打算直面罗塔里奥的时候,一定要义正辞严地清算他的恶劣行径。等他到了城堡,费了些周折才得以面见罗塔里奥。他递给他奥蕾莉亚的遗书,罗塔里奥到隔壁房间细读,然后回来态度冷淡地告诉威廉他太忙,没时间立即和他详谈此事,并将威廉交给一位神父,指示安排他一个房间过夜。


    自此,小说变得越来越混乱也越来越不可信。歌德在某一章节开头时说:“戏剧中事件层出不穷,环环相扣,让偶然性无机可乘,可是在小说中偶然性恰好可以兴风作浪。”这话说得有理,不过只说对了一部分。这要取决于作者构思的到底是哪一类戏剧或者哪一类小说。在《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中,歌德有些滥用偶然性。最最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最最不可能的巧合也出现了。小说就整体而言本是现实主义之作,从这里开始却浪漫得一塌糊涂。当然了,歌德其实也挺为难。他想说的是:


    所有可能陶冶身心的机会,威廉都抓住并投入其中,他一开始的目标来自他在戏剧方面的实践,而后必得进入更高层次的生活。可是歌德却选择了一种不幸的方式去表达。当时歌德这么写是为了迎合在德国风行一时的共济会思潮,他自己和魏玛公爵还有许多权臣都纷纷加入。小说中威廉在城堡里遇到的几个人:


    罗塔里奥、神父和他之前就认识的雅诺,全都是贵族成员,他们成立了一个秘密组织,其终极目标就是四海之内皆兄弟。威廉这时又进入了一段全新的学习时期,和从前对艺术的学习不同,这次学习的对象是人生;他要学到的就是:


    只有投入到对人类有用处的实际活动之中,人生才有价值。不可否认的是,这个秘密社团的一切,神秘的高塔,繁文缛节和荒谬的仪式都显得很幼稚;这些人自己都信仰不坚定:


    成天夸夸其谈;就算都是金玉良言,也实在太冗长啰嗦。似乎共济会早就盯上了威廉,对他的一连串活动也了如指掌;可是为什么这几个贵族青年会选择属于中产阶级的法兰克福商人之子吸收入会,却从来没有给出解释。


    威廉抵达城堡的第二天,罗塔里奥进行了一场决斗。他刚了断了一段和某位已婚女子的恋情,女子的丈夫要为妻子遭受的侮辱复仇,提出与他决斗。罗塔里奥受伤了,禁止威廉提及他远道而来要谈论的话题。威廉只得继续住下去。可是等到他终于能够为罗塔里奥卑鄙抛弃奥蕾莉亚,当面痛斥他的时候,罗塔里奥只一句话就让威廉无言以对:“她动情去爱时便不再可爱,这就是女人最大的不幸。”威廉沉默不语,接着指责他对她给他生的孩子菲利克斯不闻不问。对此罗塔里奥的回答是,奥蕾莉亚生的孩子绝不可能是他的。


    威廉这才意识到他大大地错怪了城堡主人。罗塔里奥在美洲待过一段时间,得出的结论是无论回国还是在海外他都能一样地发挥自己的长处,于是便回到德国。“这里就是美洲,别处皆不是,”他喊出了这句广为流传的名言。如今罗塔里奥忙于打理自己的资产,头脑里有这样一个在当时看来颇具革命意味的想法:


    劳动者们创造财富,理应获得一部分。他深受大家的崇敬、爱戴和尊重。他对同侪友善,对下属以礼相待,热情好客,教养良好,聪明仁慈,天生就是领袖人物。我想歌德是有意要刻画一位伟大人物,一位完美绅士的形象:


    实际上他所刻画的就是出身贵族又有一定责任心的富人形象。我不知道如果他是个玩弄女性的浪荡公子,是否还能格外为他增光添彩。


    罗塔里奥说服威廉帮他办件事,他有位情妇名叫莉迪亚,出身卑微,一直住在城堡里,现在他嫌弃她了便打发她去照顾一位名叫特里莎的女子,由威廉陪同。特里莎年轻能干,操持管理家务本事一流,开源节流,有商业天赋,而且还容貌秀丽。威廉那时候尽管对“亚马孙女武神”念念不忘,仍旧被她深深吸引。他和她相处了几天,最后她吐露了身世之谜。我只需要提及的是特里莎当年即将和罗塔里奥完婚之际,他突然发现自己前几年的相好竟然是特里莎的妈妈,惊恐之下他便撕毁婚约。为什么他会这么做我们不得而知,因为上流社会发生这种事情从来就不会影响婚姻。威廉回到了罗塔里奥的城堡,后者建议他骑马返回汉堡将美侬和小菲利克斯接过来。威廉便去了,终于和瑟洛一刀两断,并且发现自己一直以来弄错了,菲利克斯其实不是奥蕾莉亚的儿子,而是威廉自己的儿子,他当年离开女演员玛丽安的时候她就有了身孕,后来死于分娩。


    接下来城堡里面各种出乎意料的事情接踵而至。由于共济会认为威廉从生活之艺术中获得的教育已然完整,便接受他入会。罗塔里奥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准备在附近购置一大块产业,会中兄弟们都能各自拥有一座漂亮的庄园。可是一位法兰克福的商人也想买这块地,罗塔里奥便邀请这位商人来城堡详谈,期望能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无巧不成书,这人居然就是威廉的老朋友维纳。自从威廉发现菲利克斯是自己的儿子,深感震撼,觉得自己肩上责任重大,决定为孩子找个继母;于是便写信给特里莎向她求婚。威廉并不爱她,只是尊敬和仰慕而已,并自信她会对这个孩子视如己出。等待特里莎回复的时候,威廉又去拜访了罗塔里奥的姐姐娜塔莉,她正在照看生病的美侬。让他大吃一惊的是(当然没有让我们吃惊)她居然就是他朝思暮想的“亚马孙女武神”。再度重逢立即让他明白自己仍然深爱着她。娜塔莉交给她一封特里莎拜托转交给威廉的信,信中特里莎应允了威廉的求婚。这下威廉发现自己陷入极其尴尬的境地。不过幸运的是,罗塔里奥终于发现特里莎并非自己老相好的女儿,而是她丈夫的私生女,于是两人就可以缔结连理了。这样威廉就能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再也不用压抑心中对娜塔莉那激烈如火的爱恋。


    接着一位新角色出现在城堡中,是位意大利侯爵,此时正在德国游历。神经错乱的哈珀如今已恢复理性,剃掉了胡子,打扮如绅士一般也在旅行。侯爵立即认出他就是自己多年前失散的哥哥。而此时,久卧病榻的美侬不幸去世,尸身涂满香油被保存起来。当侯爵看到她的尸体,发现她胳膊上的胎记才惊讶地意识到原来她是自己的侄女,也就是哈珀的女儿,是当年出家修道的哈珀和自己的妹妹乱伦生下的女儿。哈珀偶然得知自己的这段过往,便割喉自尽。那位兴致昂扬的败家子弗里德里克也出现了,原来他就是罗塔里奥的弟弟。他一直和费琳娜住在一起,可是这次她怀孕了不适合见人,所以没带她来。为了让这个家族大团圆,我们前面遇见过的伯爵和伯爵夫人也来到了城堡,伯爵夫人原来是罗塔里奥的另一位姐姐。小说最终透露娜塔莉,即“亚马孙女武神”回应了威廉的爱恋,两人即将共结连理。为了让结局皆大欢喜,雅诺宣布他即将娶遭罗塔里奥抛弃的莉迪亚为妻!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歌德将每一卷都当作完结篇寄给席勒,请他指正。奇怪的是,书中数不胜数的匪夷所思的事件,席勒所反对的只有一件,那就是三位贵族怎么竟然娶了三位出身平民的女子?!


    歌德那时候肯定觉得自己的小说结尾是令人满意的,因为他在小说结尾处借弗里德里克之口对威廉说,“你就像基士的儿子扫罗,出门找他父亲的几头驴子,结果找回来一个王国。”评论家认定此处意义深刻、极其重要,却让我疑惑不解。除了与贵族阶层联姻以及一幢美宅,我不知道威廉还得到了什么。不过,更令我疑惑的是歌德所盲目认定的一个观点,那就是:


    实实在在的生活方式(在威廉的故事里就是乡绅生活,因为很明显他准备打理自己的庄园来度过余生)毫无疑问要高于艺术家、演员、诗人以及学者们的生活方式。我本以为最好的生活方式就是能让每个人充分发挥所长,能够善用天赋。


    窃以为歌德没能按照初衷写完这部小说,实属遗憾。不是说那样写就能成为一部伟大的小说,而是说那样写会成为一部佳作,和流浪汉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就可以相提并论了。不过,如果歌德当年最终付梓的这部小说从整体上来说完全失败的话,它也比许多在有限范围内完全成功的小说要更为重要。这部小说开创了“成长小说”这一体裁之先河,其后大批德国作家或精彩或平淡地将其发扬光大。其中最著名的要数托马斯·曼的《魔山》。我知道“成长小说”这个词目前还没有令人满意的译名,一般都翻译成“教育小说”,在我看来完全没有吸引力。这类小说所关注的是一位年轻人对生活的学习和探索,其实不像有些人认为,这是德国所特有的东西:


    毕竟,《大卫·科波菲尔》和《潘登尼斯》就是这类小说的代表作,还有《情感教育》也是。在这类小说中,作者有机会就人类生活中种种困惑和危险所产生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如果想进行哲学推理,小说也能给他们提供空间,只是他们往往忘记了哲学这东西最好留给哲学家来做,因为他们更为擅长。有一点很是奇怪,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那就是:


    这类小说的主人公,从《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到《魔山》都是性格有缺陷的人物,很难激起读者的同情心,反而是让人生厌,这大概是这类小说无法避免的吧。


    7


    歌德长久以来一直想为《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写续篇,很不幸的是,席勒居然对此表示欢迎。可是这一机会搁置了多年才得以实现。他给续篇起的名字叫《威廉·迈斯特的漫游时代》,据歌德秘书爱克曼记载,此书出版的时候,没人知道该如何理解。全书杂乱无章,毫不连贯且极其冗长。平心而论,读者还是能够在书中读到许多有关宗教、教育及社会组织方面的真知灼见,可是,这样的洞见也能在展现歌德才情智慧的诸多其他作品中读到,还更为方便。


    接着讲讲1808年的事吧,歌德刚从意大利归国就被免除了官职,不过仍然担任公爵的顾问。除了那幢河畔小屋,公爵在城里又给了他一幢豪宅,他就在这里接见慕名而来的访客,热情款待友人。他不再是那个身形修长、标致清秀、活力无限、魅力无可抵挡的年轻人了。他已进入耳顺之年,发福了,有了双下巴,精致的面部轮廓也开始松垮,举手投足之间总有点僵硬,似乎他总是出于本能地在保护自己,避开无礼之徒,而这一点随着年纪的增长会愈来愈严重。他变成了一位令人望而生畏的人。与席勒结下友谊是歌德犹豫再三才下的决定,席勒有一次在致友人信函中谈到歌德,是这么说的:“频繁和歌德见面我会不开心,即使是对最亲密的朋友,他也不会吐露心声;可以说他是个很难捉摸的人。实际上我觉得他是个相当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他能将别人深深吸引并牢牢抓住,有时漫不经心,有时又费尽心机,但是他自己总能全身而退;他总是以善行而闻名,其实却如上帝一般,从未真正奉献过自己。”克莱布·罗宾逊仰慕这位天才,曾由人引荐拜访过歌德,他所见到的是一位尊贵持重得让人望而生畏的人,一双眼睛能洞穿别人内心,咄咄逼人,嘴唇抿得紧紧的。他写道:“我的同伴谈到了歌德年轻时的厄运以及奇异的历险时,歌德笑了,我觉得他笑里有点屈尊而仁慈的意味。等到我们告辞的时候,我走到室外才觉得似乎胸口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大声喊道‘感谢上帝’。”连一向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海涅,在拜访歌德之前已经事先准备好要和歌德谈论哪些高深问题,可是真正会面的时候,深深的敬畏感仍让他脑子一片空白,只聊到从耶拿到魏玛路边树上结的梅子有多么好吃。


    所有这些记载让人不禁觉得这位伟人有点令人不寒而栗,事实也的确如此,如果歌德觉得身边人话不投机,他会冷淡寡言;但是如果他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会变得随和欢乐,还会滔滔不绝。有一段时间,魏玛小城的狭隘生活让他越来越无法忍受,于是搬去邻近的大学城耶拿长住。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位颇有教养的书商,名叫弗罗曼,歌德非常乐于和他的亲友们一同探讨艺术和文学。弗罗曼夫妇收养有一位女儿(十岁时被收养)名叫米娜·赫兹利博,其时芳龄十八,魅力非凡。歌德立即坠入爱河,如同过去一样,爱情让他诗兴盎然,写出了一系列十四行情诗。可是弗罗曼夫妇对于歌德的痴情却不由得忧虑起来,不仅仅是因为他比米娜大四十岁,而且他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歌德那次从意大利远游回国之后,有一天在魏玛公园里散步,一位女子上前交给他一份请愿书,想让歌德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她的哥哥在耶拿谋个职位。这位女子名为克里斯蒂安·伏碧丝,其父是公国的一位小公务员,已经过世,她则在附近的一家工厂做工。她并未受过什么教育,可是秀发如云,眼睛笑意盈盈,身段优美。歌德被她迷住了,很快两人就成了情人。数月过后,她即将临盆,歌德才将她接过来同住。结果她给他生了个儿子,公爵赐名为奥古斯特,并做了他的教父,由公国教会总监赫尔德为他施行洗礼。此后克里斯蒂安又生了三个孩子,一个死于襁褓之中,另外两个出生时就夭折了。歌德于1806年与她结婚,他的秘书,也就是他的儿子奥古斯特·冯·歌德已经十七岁,在场见证了父母的婚礼。


    鉴于歌德对米娜一往情深,弗罗曼夫妇觉得谨慎起见还是把米娜送走避避风头。而歌德经历了激烈的内心挣扎之后,决定回到魏玛,回到克里斯蒂安身边,这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正如我们所见,他惯于在郁闷消沉之时从诗歌中寻得解脱。而这次,他则从小说中求得安慰,写成了那本《亲和力》,并声称此书中没有哪一行文字不是他切身体验到的,他也从来没有在哪个作品中如此投入自我。小说出版以后,尽管评论界一致赞赏,可是读者却反应冷淡,让歌德大为汗颜。这并不奇怪,此书的瑕疵的确太显而易见。和许多作家一样,歌德眼光锐利,善于发现同侪作品中的缺点,可是对于自己作品里的问题就像是患上顽固失明症一样。他还高高在上,趾高气扬地宣称,任何人在没有把他的作品读三遍之前都无权发表评论。


    已故的罗伯森教授在他的著作《歌德的生平及著作》中精彩地讲述了衍生出该小说的某个观点。既然我无法超越他的精彩论述,这里且借来一用吧。本书一开始有位人物就说过:“同类物质具备天然的亲和力,因此,水滴能汇合成溪流;不过某类物质对异类物质也具备亲和力,这样它们就能毫不费力地融合在一起,如酒混合在水里;还有油溶于水,只需借助碱的帮助就行。不同个体之间这种亲和力会相当强烈,以至于它们结合之时会产生出一个全新的个体,比如说硫酸泼在石灰石上会产生两种新物质:


    碳酸和石膏。甚至还有第三等级的亲和力,双重或者交叉式亲和力。两对元素,A和B以及C和D,两两紧密联系在一起,可是如果将四者全部混合在一起,A有可能会想摆脱B去和D结合,而B和C也会受到同样的影响。如此,歌德在一开篇就将自己写这部小说的目的解释得很清楚,他会将A、B、C、D用人物来代替。”


    众所周知,十九世纪的伟大小说家构思小说人物的时候都是以亲身所熟知的人为蓝本。实际上,有些小说家,比如屠格涅夫,公开承认一定要有活生生的样本才能创造出虚构人物。他们费尽苦心将人物原型阐释得符合他们的目的需求,最终他们创造出的虚构人物往往和其现实蓝本大相径庭。可是原型仍然存在且不可或缺,除了这样或者那样的个性特征,郁闷的苦笑,狡黠的表情以及粗鲁的大笑,虚构人物绝不会和原型一样。也许正是如此,才使得作家们间或能创造出比现实生活中的真人更加生动鲜活的人物。我认为除了歌德以外没有哪位作家能想出用化学物质作为人物原型这个绝妙主意。


    《亲和力》所讲的故事很简单。富裕男爵爱德华与妻子夏洛特住在自己的庄园城堡里。他们年少时青梅竹马,却屈从双方父母的压力各自结下了包办婚姻,等到各自伴侣都过世,两人才结为连理。读者并不知道这一切是多久以前发生的,不过小说开始时他俩正值壮年,忙于修整庄园,美化花园。一天,爱德华向妻子建议邀请自己的一位老友前来小住,这位友人从前于他有恩,而且能帮他们一把。小说里没有给出这位朋友的名字,只称他为“上校”。夏洛特理应回答,“太好了!你就叫他来吧。”可是,实际上她却是这么回答的,“这个得细细考量,多方比较才是。”可是,夫妻俩争执来去之后,夏洛特同意邀请上校过来,但同时要求也要请她的侄女奥特丽过来,结果两人都来了。奥特丽年方十八,娴静美貌;上校也是风度翩翩。爱德华和奥特丽由于彼此的亲和力而互相吸引,夏洛特和上校也是。接下来,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爱德华保留着少时在军队服役所记的日记,如今想修改修改出版成书。于是爱德华念手稿,奥特丽负责来誊写。让他大为吃惊的是誊写稿前半部分明显出自奥特丽稚嫩的笔迹,可是后半部分的笔迹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他自己亲手所写。“你是爱我的,”爱德华惊呼,一把将她揽入怀中。此时夏洛特和上校也都意识到已经深深爱上对方,于是上校决定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强迫自己离开——他的确这么做了。夏洛特很清楚自己的丈夫对奥特丽情深一片,便提议奥特丽应该回去上学。可是爱德华不听,说还是他离开为好,并且承诺只要奥特丽能留在城堡里,他绝不会想去见她,也不会写信给她。爱德华住进了自己的另一处房子。通过一位共同的朋友他传了个口信给夏洛特,请求她准许离婚,在那个时代新教盛行的德国,离婚还是比较容易,这样他就能够和奥特丽结婚而夏洛特则可以和上校比翼双飞。


    传信的人回到爱德华这里,告诉他夏洛特怀孕了。尽管爱德华当时和奥特丽爱得很深,一时兴起,也可以说极其偶然的情况下他还是和妻子同房过一次。爱德华对此应该非常兴奋,毕竟他拥有大笔财产,有了后代来继承肯定是件开心事;而且他曾经爱过夏洛特:


    对于他来说合乎情理、符合人道而又高尚正派的做法就是回到城堡,像个男人一样担起责任。可事实完全相反!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决定摆在他面前唯一的一条路就是重新参军,上战场献身。后来孩子出生了,出人意料的是它的眼睛像奥特丽,轮廓像上校。众人很可能大吃一惊。歌德的用意大概是说爱德华和夏洛特在同房的时候,一个对奥特丽情难自已,一个对上校念念不忘,于是这暗结的珠胎才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当然了,这纯属胡说八道。


    打了胜仗后爱德华回到他从前住过的房子里,上校来了,爱德华便让他去夏洛特那里恳请她同意离婚。等待她回复之时,他骑马去自己的庄园路上偶遇奥特丽,她正陪着夏洛特的孩子在湖边漫步。他告诉她上校去给夏洛特传口信等等,奥特丽承诺如果夏洛特同意离婚她就嫁给他。他们分别以后,奥特丽乘船在湖中泛舟,焦虑忧心之中把船桨给丢了,她起身去捞船桨时,孩子却掉下船去淹死了。最后这四个人:


    爱德华及奥特丽,夏洛特和上校又一次重聚在城堡之中。夏洛特和爱德华的孩子已经死去,于是她同意离婚。看上去似乎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满意的归宿。可是奥特丽却内疚于孩子的死,无法走出阴影。她觉得这就是上帝对她与爱德华的孽缘的惩罚,拒绝嫁给他,然后举止也开始古怪起来:


    一言不发、滴水不沾,终于死去。爱德华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也追随她而去。最后夏洛特同意把他葬在奥特丽身边。


    以上就是故事梗概。不论是人还是事,其匪夷所思之程度让人无法想象,而且旁枝末节太多,有损整体完整。歌德从早年开始就喜欢口述创作,多名声誉卓著的作家已证明了这一做法相当糟糕。当他讲着讲着一碰到感兴趣的话题,就无法停住。他对于如今我们称作“庭院设计”的东西特别感兴趣,在《亲和力》这部小说中他长篇大论地谈到夏洛特和上校对爱德华庄园里的公园进行的改造。不过,他离题万里、滔滔不绝最为离谱的地方就是爱德华上战场和退役归来之间。夏洛特的第一段婚姻留下一个女儿叫做露希安,她从学校毕业后没有和母亲住在一起,不知怎么回事却去和姑婆一起住,随即和一位年轻人订婚,这对小夫妻交游甚广,有一次去探望夏洛特,正值冬日,众人溜冰滑雪其乐融融,各种不同的乐器演奏,人们唱歌跳舞背诵诗歌,上演“雕塑剧”,歌德对每一种表演都进行了不厌其烦的描述。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些细节并非完全无趣,它给读者们呈现出一幅栩栩如生的工笔画,让我们知道十八世纪八、九十年代德国贵族去朋友的城堡里拜访,一待就是几个星期,他们是如何自娱自乐的。可是这些和歌德所讲的故事完全没有关系,只会让人腻味。小说中的人物缺乏个人魅力,因此读者也不在乎他们的命运如何。他们就如同字母表上的二十六个字母一样,仅仅是符号而已;只是作者手中的傀儡,任凭摆布,演绎出作者的抽象理论罢了。他们缺乏的是具有生命力的鲜活气息。罗伯森教授精辟地概括为,“这些人物之存在所缺乏的并非直觉力或想象力,而是逻辑推理能力。”这是个致命的错误!不过,当然《亲和力》这部小说的重大缺陷就在于最初的设想。爱德华和奥特丽的确应该互相吸引,可是夏洛特和上校也是如此,虽然有可能,不过却过于对等,无法令人信服。这其实是很好的喜剧题材而不是戏剧题材。马里沃拿着这四个人的故事可以写出一部相当精彩的喜剧,要是让萧伯纳来写,也会是机智幽默、挖苦嘲笑的佳作。而小说的悲剧结局无法让读者产生怜悯之情,也无法生发出恐惧之意。


    8


    这篇小文中我不知不觉讲了太多歌德的生平,非我本意。我不知道,诸位读完之后会觉得歌德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我相信这样得来的印象仍会有疏漏错误之处。在格林童话中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位年轻人进入金乌城堡解救被魔法诅咒的公主。可是当他看见公主的时候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她满脸皱纹,眼窝深陷,红发如草。他问她,“你就是美貌扬名四海的国王女儿吗?”“是啊,”她回答,“这不是我的真实面容,凡人的眼睛只能看到我这幅惨状。可是这样你才知道真正的我有多美了,看看这面镜子吧,它不会撒谎。它会告诉你我的真面目究竟如何。”她把镜子递给他,镜中出现的是这世上空前绝后的最美丽的女子。其实歌德也是这样:


    作为凡人他自私又自我,刻板僵化,厌恶别人的批评,对于显贵毕恭毕敬,有点卑躬屈膝,而且对于自己给别人造成的痛苦相当冷漠。诙谐而又恶毒的海涅曾经说过,歌德从不觉得和他平起平坐的同行才华横溢,于是把他的赞美之词都留给了二流作家,因此歌德的称赞就变成了平庸的证明。他只有在写诗的时候才成为真正的自己。他的那些美妙的诗歌,宏伟的颂词就像公主的镜子一样映照出真实的他。歌德曾经在哪里说过,伟人和平凡人一样,只是优点更多一些,缺点也更多一些罢了。如果他觉得自己也是如此,并非没有道理。不过他的缺点随着年纪的增长缓和了一些。在爱克曼的《歌德谈话录》中我们了解了许多他晚年的情况。这本书很好看,是那种随手翻开任何一页都能读得饶有兴味的书。的确,爱克曼常常就某段对话滔滔不绝地发表自己的见解。赫兹里特在记录自己与诺斯寇特的对话时也是如此。不过歌德的秘书无法和赫兹里特这样无与伦比的作家相提并论。爱克曼出身贫农,兄弟姐妹四个,靠着顽强勤奋的劳作才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他出版过一卷诗歌和评论文集,表达了他对歌德的崇敬与爱戴。他将书送给歌德,诗人大喜,说想见见作者。两人会面后歌德突然发现他能够将这位仰慕他的年轻人留在身边一用;不过歌德马上要去马里昂巴德温泉疗养,于是两人约好等他疗养结束后在耶拿再会。


    彼时歌德已经七十四岁,比盛年时更加平易近人,更加和蔼仁慈,也更加热情友好。从那时的画像中可以判定他不再如四十多岁那时一般肥胖,身材仍然保持良好,满头银发打着卷仍旧浓密;眼光十分犀利,嘴唇一如既往地紧闭,有点苛刻的样子。不过他仍然魅力不减,每一个来探望他的人都会被深深打动。克里斯蒂安·伏碧丝去世已多年,生前尽够了贤妻之责,晚年有点酗酒,可仍然辛勤打理房间让歌德过得舒舒服服,他深深感觉到失去她的痛苦。


    在马里昂巴德,歌德碰见了一位十七岁的少女乌尔里克·冯·乐文特佐夫,两人其实两年前就见过面。这位少女举止动人优雅,他觉得她非常有魅力,于是这位不知疲倦的情场老手又一次陷入爱河之中。乌尔里克对于这位伟大名人的关爱自是受宠若惊,当然觉得歌德也是魅力非凡。他向她求婚,她似乎也没有拒绝,因为歌德曾写信告诉他的家人(很让他们郁闷)婚礼近期就要举行。可是乌尔里克的妈妈拒绝了这桩婚事,如果说她还有点判断力的话,肯定是觉得这两人实在是太不般配,有点荒唐。歌德恼羞成怒,心情郁闷,觉得颜面扫地,离开了马里昂巴德。在回去的马车上他写了一首诗,题为《挽歌》,描述了由对乌尔里克的爱所生发出的浓情以及痛失所爱的深深遗憾。这首诗非常优美,但是缺乏他早期诗歌内在的自发性,就像是发自心底的痛哭,如同鸟儿即兴的啼唱,有点妙手偶得之的意味。这首《挽歌》的情感无疑是真切的,但却是心绪宁静之时回忆所得,能让歌德从容打造,细细推敲。他的早期诗歌和这首《挽歌》相比较,就像是春天在阿尔卑斯山脚下盛放的野花,如龙胆、瑞香和乌头,之于英国这样的北方地区长在温室里的瓜叶菊和仙客来。这首诗开头的两行读了特别让人感动。


    “当人们不再将自己的悲哀道出,


    神灵才会让我讲述那伤心的故事。”


    回到耶拿,歌德的心绪也宁静下来,依原计划他要把爱克曼收罗在自己身边,于是便邀请他住进魏玛的宅邸。歌德描绘了一幅极其诱人的画卷,告诉这位年轻人住在教养良好的知识分子环境里对他会有如何的好处:


    能够陶冶个性,磨炼诗歌的天赋等等。爱克曼受宠若惊,不知所措,一口气连诱饵、钓线,鱼钩和铅坠一起吞下肚,两周后就跟着歌德去了魏玛。歌德立即指派事情给他,一忙就是九年。好几次爱克曼想离开可是歌德就是不允许。素来冷漠无情的他还阻止爱克曼发展自己的文学天赋。虽说这年轻人不算太有天分,不过也无妨;毕竟他还算是在文学史上留下了名字,尽管并非他所想要的那样。


    爱克曼常与歌德一同进餐,有时候就他们两人,有时候则宾客满堂,因为这位老人家喜欢置办盛宴,儿媳妇奥特丽就是主持聚会的女主人。她生气勃勃,年轻又富有活力,深得歌德的欢心,老人家对两个孙子也非常疼爱。爱克曼把两人对话中歌德的妙语箴言全部都记录下来,有的是两人乘车同行之时,有的是两人对坐在工作室里度过漫长时光之时,有的是地位显赫的客人应邀来赴宴之时。有一次爱克曼提到这些对话妙趣横生。他那时候要是觉得对话有记录价值就好了,可惜他没有。他生性严肃,只关注歌德那充满智慧的言语。歌德总是喜欢道德说教,因此爱克曼的笔记本就有了广泛的记录题材。与此同时,歌德的朋友们都渐渐撒手人寰。席勒去世的时候,歌德说感觉自己的一半都随他而去了。初恋情人弗莉德里克·布莱翁也去世了。我当年在斯特拉斯堡的时候还专门乘车去赛森海姆小镇瞻仰那位郊区牧师和家人度过幸福时光的住所及传道的教堂。周遭环境肯定是变了,但所幸变化不大。歌德和弗莉德里克曾漫步过的青葱田野仍在。然后我去公墓寻找她的墓地是否还在。可惜我没找到,不过在公墓门口看见了二战中阵亡的英国空军的十二座坟茔,墓碑纯白洁净,有十一座上面都刻着死者的姓名及年龄,都是二十刚出头的年纪。可是第十二座上却没有,大概是遗体缺损太严重,无法确认身份吧,只是写着“一名英国空军”,下面空了一行,“唯有上帝知晓其姓名。”读之令人心碎。


    绿蒂·布芙和莉莉·薛曼也去了,冯·施泰恩夫人也走了,魏玛公爵死了,就连他的儿子奥古斯特·冯·歌德也离他而去了。当人家告诉他儿子的死讯时,据说他是这么说的,“我生的是凡人,不是神仙。”这种恬淡寡欲的话只有歌德才说得出来。不过,没有人能够蔑视人性而不受惩罚:


    他内心深处所感受到的丧子之痛比表面上表现出来的要强烈得多,随后一两天他就中风了。后来恢复得还行,能够继续写作,两年后重卧病榻,行将就木。1832年3月22号的早上,卧床不起的歌德感觉好了一点,于是起床坐在扶手椅上,思绪却开始漫游,似乎想的全是有关席勒的记忆。天色渐暗,房间里开始变黑,他告诉仆人,“打开百叶窗让屋子里多一点光。”这便是他于人世间最后的话。可是子孙后代们对此不满,决定篡改他的临终遗言为“多一点光”,这样更符合他漫长一生中的不懈努力。


    曾几何时,他们意气风发,年轻气盛,魏玛公爵在一座山峰顶上建了一所狩猎小屋,屋内墙上歌德用铅笔题了首诗。


    一切的峰顶


    沉静,


    一切的树尖


    全不见


    丝儿风影。


    小鸟们在林间无声。


    等着吧:


    俄顷


    你也要安静


    在歌德的生命中最后一年,他故地重游,读起半个世纪前自己题写的诗歌,不禁呜咽无言。迟暮之年让人难以忍受的并非能力、智力和体力渐衰,而是沉甸甸的记忆重压在心头啊。


    圣者


    1


    1936年我去了趟印度,想自由自在地在土邦游历一番。我十分荣幸,得到老友阿迦汗的支持,他将引荐信呈递给各地土邦主,于是我收到了热情邀请,得到了盛情款待。可是当土邦主们听说我来这里既不打算猎虎,又不打算推销,也并非专程来游览泰姬陵、阿旃陀石窟、马杜拉的庙宇,而是来和学者、作家、艺术家、宗教领袖和虔诚教徒会面,他们着实吃了一惊但却十分高兴,因为我让他们觉得新鲜。于是,一开始的礼貌客气变成了竭尽所能支持我这个托付给他们的客人,因此我才得以结识许多让我极其感兴趣的人物。


    我的藏书中有一套巴林-古尔德所著十五卷本的《圣徒生平》,我时常兴之所至,随手取出一本查阅。我曾经读过圣女大德兰所著的自传及阿西西的圣方济各、锡耶纳的圣凯萨琳还有圣依纳爵·罗耀拉的传记数种。可是我从未想过自己能如此幸运,亲眼一睹某位圣者,不过,这次我的确见到了一位。我游历到马德拉斯,会见了几位人士,他们对我此次印度之行的经历很感兴趣,我告诉他们我跋山涉水就是想亲眼目睹一下圣者,他们马上提议带我去拜会一位“斯瓦米”,在印度最为闻名也最受人尊崇。他们尊称他为“马哈希”,四面八方的朝圣者都去找他寻求指点,听取意见或是求得安慰以度苦厄。“斯瓦米”是个印度教的词汇,字面意思是宗教大师,似乎一般来说任何苦行僧都可以配上这个称号。这位圣者的修行之处离马德拉斯只有数小时的车程,叫做蒂鲁文纳默莱。他的修行隐居之所就在阿鲁那佳拉圣山脚下,这座山之所以称作圣山,就是因为人们将它视为大神湿婆的象征,每年都会有数以万计的民众举行盛大庆典来纪念这位神祇。


    我毫不犹豫地应允下来,几天以后,我们于清晨出发,一路灰尘扑面,颠簸来去,闷在车里无聊行了一路,终于到了修行之所。路面颠簸是因为笨重的牛车在地面上刻下了深深的车辙。有人告诉我们马哈希一会儿就可以见到。我们随车带了一篮水果赠送给他,因为我听说此地的文雅礼仪就是如此,然后就地坐下野餐吃中饭,看来事先备好干粮真是明智之举。突然间,我晕死过去不省人事,别人把我抬进一间小屋,让我躺在草垫铺成的床上。我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可是我醒来时已经没事了,不过感觉还是动弹不得。马哈希得知我晕了过去,无力进入他通常所在的厅堂,不一会儿,就在两三位弟子的陪同下来到小屋里。


    接下来的事情我一回到马德拉斯就立即记在笔记本上。这位马哈希的身材在印度算是中等,深蜜色皮肤,白发和白须都剃得很短,健壮不足而丰满有余。尽管他除了胯间围着一条细细的带子(其传记作家有点不太文雅地称之为“遮阴布”)其他什么都没穿,整个人看上去非常整洁干净,一丝不乱。他略有点跛行,步子很缓慢,身子倚在拐杖上。嘴有点大,嘴唇相当厚,眼白有红血丝。他的举止非常自然而又优雅尊贵,时常面带微笑,彬彬有礼,很自信乐观的样子;我感觉他并不像一位学者而像一位生性温和的老农。他说了几句热情欢迎之辞,便在离我卧榻不远处的地上坐下。


    最开始的几分钟,他那透着温和善意的眼神一直停驻在我脸上,随后他不再看我,可是余光却如同刚才一样,非常坚定地盯着我的身后。他的身子纹丝不动,可是有一只脚时不时轻点着泥地。他就这么一动不动地保持了大约一刻钟,他们后来才告诉我,他是在全神贯注于我身上进行冥想。接着,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他又开始看我。他问我是否想对他说点什么,或者问他什么问题。我当时感觉浑身虚弱不舒服,就照实说了;于是他微笑着说“沉默也是对话”,略转了转头,又开始继续全神贯注地冥想,和刚才一样,余光注视着我的身后。所有人都沉默无语,小屋里的其他人都站在门边,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他。又过了一刻钟,他立了起来,鞠了一躬,微笑着与我们道别,倚着拐杖,在弟子们的陪伴下,一瘸一拐地慢慢走出屋子。


    我不知道到底是休息起了作用还是大师的冥想起了作用,可我的确觉得好了许多,不一会儿,我就能走进他白天打坐夜晚就寝的大厅了。这间厅堂呈长方形,空落落的,约十五英尺长,我看有七八英尺宽,四壁皆是窗户,悬垂的屋顶却让室内显得幽暗。大师坐在一个低矮的台座上,台上铺了块虎皮,身前有一个小小的火盆,用来焚香,不时有一位弟子上前点燃一炷香,其味芬芳悦人。修行所里虔诚的僧侣和常客则盘腿端坐在地上,或阅读或冥想。此时,两位陌生的印度人带着一篮水果进来,伏在地上向大师呈上果篮。大师轻轻点头接受,再示意弟子将其收下。他仁慈地与两位陌生人说话,接着,又轻点了一下头向他们示意退下。这两人又一次伏倒在地与其他信众坐在一起。大师随后进入了冥想无限的“禅定”极乐之境,在座的每一位似乎都微微颤抖了一下,周遭鸦雀无声,其深沉强烈让人终生难忘。你会觉得有什么奇事正在发生,让你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过了一会儿我才踮着脚走出了厅堂。


    后来我才听说我晕厥过去的这个小插曲居然还引出匪夷所思的流言。这事很快传遍了整个印度,说是我因为即将面见圣人,激动敬畏得把持不住而晕倒。还有人说是因为他的法力无边,在我还没见到他的时候就让我在无限中沉迷了一会儿。印度教徒问起我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唯有微笑着耸耸肩。实际上那并非我头一次或者最后一次晕倒,医生说这是压迫横膈膜抵住心脏的“腹腔神经丛”产生的应激反应。如果某一天压力持续时间过长了一点,我就会感觉不对劲,知道马上会发生什么,我会低下头,放平在两腿之间,就像多年前我还是圣托马斯医院的学生,在门诊看病时曾教妇女在紧张得将要晕倒之时如何去做一样;可是这招对我来说不管用:


    黑暗旋即笼罩了我,我立即失去知觉直至醒转。有时则不会如此。不过,自那以后,就有印度人时不时来拜访我这位在马哈希法力之下坠入无限之境的人,就像赫尔曼·麦尔维尔的邻人纷纷登门去瞻仰他这位曾和食人族生活在一起的人一样。我向他们解释这老毛病是我本身特有的,无甚大碍,只不过有点妨碍他人;可是他们都摇头不信,还反问我:


    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坠入无限之中呢?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我只能说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个无限之境绝对就是空白一片,可我又忍着没说出来,怕冒犯了他们。他们的这种想法初看荒诞古怪,细想之下却也不算离奇,因为他们认为在深层的无梦睡眠之中,意识仍然存在,而灵魂与无限真实,即“梵”,结合在一起。后面我将会进一步阐释,以消除大家的不解。


    这段插曲招来众人的兴趣,于我无关紧要,可是对于马哈希的虔诚信徒来说却至关重要,他们给我寄来了大量材料,有大师生平、每日活动的记录文字、对话录、问答录、授课阐释等等。我读了许多,这位非同寻常的人物形象便跃然于纸上。接下来我想与读者们分享阅读友善的陌生印度朋友们好心相赠的各种出版物之后的感想。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奇特而感人,我会尽力将其简化,不加评论或责难,也不对其所作所为发表评论,否则西方读者肯定会觉得太过分;简而言之,我会如同古时撰写圣徒生平的僧侣们一样,保持天真质朴之心。不过在开始之前,我得向读者们解释一下马哈希的宗教信仰,否则诸位就无法理解他的动机和行为以及生活方式。肩负如此重任,我心里忐忑不安,因为我自己对此也是一知半解。我的了解都是来自书本,其中最重要的几本是查尔斯·艾略特爵士的《印度教与佛教》,拉达克里希南的《印度哲学史》以及他翻译的《奥义书》,克里斯纳斯瓦米·艾尔的《吠檀多:


    现实之科学》还有巴奈特教授写的《梵天研究》和商羯罗的《智慧之巅的珍宝》。我会常常借用这些作者的原话,所以此文接下来的大部分我最好还是用引号标示出来,尽管会比较累人。印度教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宗教更是一门哲学;也不仅仅是一种宗教和一门哲学,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你能接受它的首要原则,那么必会全盘接受,正如三段论中由前提演绎至中段必然会推导出结论一样。印度教是一种古老的宗教,由印度最早的居民达罗毗荼人和公元前两千年入侵印度的雅利安人所信仰的宗教之混合,后由撰写奥义书的智者们按照某种方式进行系统化,首部奥义书也是在几千年后才出现。说某个宗教非常古老并不是说它就千真万确,而是几千年以来它始终能够满足其信众的精神需求而已。


    2


    前面我正好提到“禅定”,既然我要频繁提到,也考虑到有读者不知其确切含义,我还是先来解释一下。“禅定”通常(当然并非一成不变)要通过持久的冥想修炼才能达到。冥想就是运用意念,让它全神贯注于某个合适的目标,它和“禅定”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冥想并非对外部事物完全无知无觉,而这一点正是“禅定”的特质。在修行所里马哈希的弟子们会定时背诵诗歌或者朗诵经文,如果有一个字念错了或者诗歌里的某一行背错了,马哈希虽然沉浸在冥想之中,也会纠正错误给出正确读音。正如技艺纯熟的音乐家就算陶醉在美妙乐章之中,也会突然因为一个弹奏错误的音符而分神,于半梦半醒之间在头脑里将其改正过来,却并不影响自己优哉游哉地沉浸在音乐之中。“禅定”类似于恍惚入迷,是指深切地全神贯注于无限真实,即“梵”之中,此时高僧便与绝对真实浑然一体,其心灵也能享受到存在、知识和极乐之福。熟谙此道的僧人能够随意进入这种状态,完全感受不到身体所在的这个世界。我来举个例子。


    我在加尔各答的时候遇到过一位声誉卓著的印度植物学家,娶了位美国太太。他笃信宗教,每天都要花上一两小时进行冥想。偶然有一次我们谈到“禅定”,他太太便告诉我,不久前他们夫妻俩乘一晚上火车去某处参加学术会议。可是车厢里人多拥挤,根本无法躺下来睡觉。火车一开这位植物学家就进入“禅定”,直到第二天早上抵达目的地的时候才醒转。同行之人整晚都在吃东西讲话,木质座椅硌得人很不舒服,可怜的夫人一宿没合眼。第二天早上她头痛欲裂,浑身酸痛;而她丈夫则精神饱满,休息得很好的样子。到了下榻的酒店,她倒头便睡,她丈夫则立即开始一天的工作,似乎昨晚在自己家中舒适的床上美美睡了一觉一样。


    3


    《奥义书》是一系列散文体和诗歌体的对话录,由寻求真理的智者们经年累月所作。这些诗文据说是受了神的启发,公认为是印度思辨哲理的最高级、最纯洁的表达形式,其宗旨与其说是获取哲学真理,不如说是给人类焦虑的灵魂带来宁静与自由。《奥义书》往往都意义隐晦,艰深难懂。许多人都对这些经书进行过阐释,一般都是为了证实自己的学说,其中公认最为经典的阐释,我想非商羯罗莫属。据说他于公元八世纪出生于南印度,英年早逝,只活了三十二岁。他智力超群,既是诗人又是哲人,还是伟大的宗教大师。他最为卓著的成就是将《奥义书》中的思辨提取出来糅合在一起,创建了名为“不二论”的宗教哲学,属于绝对一元论,即印度学者们所偏爱的“非二元论”。这种理论的要旨有二(如果我的理解正确的话),即梵与轮回。这两者之间的关联让人不禁想起天文学家所说的双子星,在神秘引力的作用下一个围绕着另一个公转。梵是唯一的真实,它是非人格的,和基督教及伊斯兰教崇拜的上帝这样的人格神不同;梵是中性的,通常用“它”来指代。梵就是存在、意识及喜悦,无组成部分、无特征特质、无行为举动、无感情感受;不知限制、不知苦厄、不知衰败且无始无终。它是万物之精神,独一无二,无边无际也无法改变。它无法被认知,因为它就是认知主体,只能自知。它是推动宇宙起源、延续与消融的全知全能的上帝,也是生命唯一的源头。在人类于恐惧及渴求驱使之下所打造的上帝概念之中,梵可能是最让人敬畏的,因为它是最高深莫测的。


    这个世界就是梵的表现形式,实际上或者有可能,这个世界绵延不绝。可是问题就来了:


    既然梵是无边无际,无欲无求,那它为什么要将自己表现出来呢?针对这个问题有两种理论比较普遍:


    一种说这种表现是梵的喜悦及威力的体现。可是想想红尘俗世中无尽的忧伤和苦难,很难让人不去想:


    是不是梵还是独善其身才更好。第二种观点更具吸引力:


    这个世界的由来是梵之本质的自主满溢,它和牛顿那只不得不从树上落下的苹果一样,无法抑制自己去创造这个世界。《奥义书》的作者们当时可不懂什么几百万光年以外的巨大星系团,也不知道银河系中浩瀚的群星,再加上相伴的行星,其数量大得惊人,唯有相信有生命存在才觉得合理。仅凭人类的智慧,极难想象出如此超越无限的一位创世者。与我们今天认识的宇宙相比,《奥义书》中的宇宙实在是太小:


    总共有十四个世界,全都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之中,居于其上的生命各异。梵在这个世界将自己表现出来,是借自己的某种面貌为手段,名叫“自在天”。自在天是人格神,他是至高之精神、全知全能且完美无缺。他就是第一推动力,也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维护者和毁灭者。整个世界源于他也归于他,他创造世界借助的是“幻”力。“幻”是个很难解释的概念,通常翻译成“幻象”,指现象世界具有欺骗性的特征。这个世界既不是真实的也不是不真实的,它只是“梵”的表述而已。它的现实存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之中,即,它反映现实。站在现实的角度来看,这个世界是虚幻的,但不是一个幻象,而是意识的真相。印度的智者喜欢打这样的比方来解释:


    漆黑的夜晚,你看到一样东西,觉得是蛇,赶紧跑开;可是亮起灯来一看,你看见的“蛇”其实不过是段绳子。你将绳子看作蛇,这就是一种幻象。而绳子在现实上的意义呢,至少你能用它来牵牛,绑船——或者上吊。和“幻”这个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无知”,翻译过来意思是“愚昧”或者“妄识”。就是因为“无知”你才会视绳为蛇,也将这魅影世界和自我个体误认为是“梵”之现实。


    可是为什么这样一位全能至善的上帝会创造出这样一个满是痛苦的世界呢?这世上有人荣华富贵有人却潦倒终生,这也是上帝造成的吗?上帝将这种种苦难施加于他所创造的生命之上,一定是不公不正,残忍心狠的。相信读过《卡拉马佐夫兄弟》的人都不会忘记伊万和兄弟阿辽沙一起谈论邪恶这个话题的时候,前者给后者讲的那个可怕的故事。伊万相信上帝让恶人有恶报,可是为什么无辜的小孩子也会惨遭厄运呢?他告诉阿辽沙有个凶残的地主豢养了一群狗,他家里有个小农奴,有一次用石头砸狗,把一只狗砸瘸了。地主竟然将这孩子剥得精光,逼他奔跑,再放狗追他,让孩子的母亲眼睁睁地看着他被狗活活咬死。伊万说如果上帝允许这样的事情存在,那必定是个邪恶的上帝,他拒绝信奉他。众所周知,邪恶这个问题一直以来就是一元论宗教的绊脚石。而印度教对于这个问题是用信仰“轮回”和“业”的理念来应对。人死后肉体毁灭,可是有些东西却会留存下来,进入另一个躯壳短暂寄居,印度教称这样东西为“灵身”。似乎无人知道“轮回”观是如何进入印度人的头脑的。有人认为这个观念是用来解释在一个由全能之神创造的世界里人与人之间为何还会存有不公;为何有人富贵,有人贫贱,有人生来享福,有人则生来受罪。这种解释更像是针对已经为众人所接受的观念再生造出一个解释,而不是解释这种观念的来龙去脉。更为合理的解释是“轮回”的观念是雅利安征服者们从印度本地信仰万物有灵论的土著那里借用过来的,那些土著相信他们死后灵魂会存在于树木和动物的身体之中。说印度教徒相信“轮回”显然是太轻描淡写了,应该说这种观念根深蒂固,不可侵犯,深入骨髓之中,他们绝不会质疑,正如我们不会质疑“伸手入火必被烧伤”这件事情一样。“业”就是一种能根据人们在前世的行为来决定他们现世的本质及境遇的力量。来生的状况如何就是由前世和现世所发生的事情来决定的。如果我们看到有些人正在貌似不公的苦难中煎熬,如果他们生来就有残疾,如果他们突遭不测,如果他们的肉体在疾病折磨之下痛苦不堪,这不能怪他们命运不济,只能怪他们前世犯下了罪孽。如果《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阿辽沙是印度教徒的话,他听了伊万的悲惨故事会说:


    不能责怪上帝无怜悯之心。那个小男孩的惨死就是因为他前世做过恶事,如今只是一报还一报,赎清罪孽罢了,他的来生会活得更好。在我看来,这种理论给人世间之恶提供了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人类智慧所能想到的恐怕也止于此了。


    印度教徒死后,其“肉身”——四肢、肺脏、心脏和肠子——被烧掉;可是其“灵身”——思想、感官、自我——因不是物质构成的,所以无法毁于火中。灵身于是开始背负死者前世的种种罪孽,伴随他的灵魂一起,经过或短暂或长久的停留,进入下一个躯壳,就像《天路历程》中的基督徒一样。“灵魂”一词是由梵语词“Atman”译出,可是“Atman”的含义比英语中的“灵魂(soul)”更复杂,因为基督教所说的“灵魂”随着每一个生命的诞生重新创造出来,而“Atman”则亘古永存,指的是每个人的真正自我与本质,无论经历过多少生命的诞生,它都不会改变,不受生命无常的影响;它是所寄居的个人永恒不变的特性,不随年龄而改变,也不知悲喜为何物;它是坚定不移的见证人,小如芥末籽,大到无极限。“Atman”并非“梵”的一部分,因为“梵”不可分;它其实就是“梵”。这是多么令人烦扰,多么骇人听闻,甚至多么令人恐惧啊!如果我们相信,不,如果我们确知:


    上帝就住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里,不光是那些善良聪明的人,也包括那些杀人犯、小偷、骗子、撒谎者、伪君子、诈骗犯、招人憎恶之人和痴呆疯傻之辈的身体之中,我们对待人类同胞的态度将会受到多么怪异的影响!


    自在天创造这个世界后过一段时间便退回自己身体里,然后再过一段时间,他会重新创造这个世界。这期间,那些仍然受罚要降生或重生于人世的灵魂会保持休眠状态。人们很自然地会问起为什么自在天要一而再地创造这个世界,答案是:


    必须给那些需要为过去的错误赎罪的灵魂一个机会,这一过程没有尽头,因为它没有开端。这个世界亘古永存。可是如果你问为什么全能至善的自在天不创造出没有罪孽的人呢,唯一较为可信的回答就是:


    正如水往低处流一样,人生来就是要作孽的。就像是没有心脏、没有肺脏也没有肠子就不叫做人一样,如果完全没有罪孽也就不会是人了。邪恶是人的必要组成部分,正如(请允许我来一个轻薄的比喻)没有乐华里苦艾酒就调不成干马天尼一样,你只能调出个边车,螺丝钻,白美人或者金比特,但就是调不成干马天尼。


    虔诚的印度教徒意在习得“梵”的奥义,因此在日常生活中须克服自身的邪恶,这样才能免于无穷无尽的重生再生之苦,还须压抑激情,心灵必须纯净,免除欲念;要修行慈悲放弃自私的欲望,不得动怒、偷懒、烦躁、迷惑。向他所选择的神(湿婆也好,毗湿奴也好)去祈祷,这样很好,不过他一定不能忘记这些神祇只是“梵”的某种化身而已。(据说商羯罗在临终病榻之上向“梵”祈祷,祈求原谅他曾经在其他神祇的庙宇中跪拜过。)教徒们必须得修行冥想那独一无二的神,最终他才能够意识到自己已经和“梵”融为一体。要达到这一层次,不能靠逻辑推理,而要靠直觉感知和“梵”的恩泽,一旦获得拯救,他便不再受轮回往生之苦,在他接下来的生命之中便不会为罪过所动摇,其行为之过,思想之过以及前世之过,将继续用今生之行来赎罪。这一切便有了尽头,他的自我也就永远和“梵”的“永恒自我”结合在一起了。


    那么他还能保留自己的个性吗?不,为什么要保留呢?自我乃苦难及罪孽之根源,消除自我才是个人生命的目标所在。


    以上是我对商羯罗教义的简要概述,谬误之处不可避免,诚望诸位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后面的内容,因为接下来我想讲讲我所了解的这位马哈希的生平故事,纳如辛姆哈·斯瓦米在著作《自我实现》中也有相关记载。


    4


    这位马哈希生于1879年,出生地是印度南方重镇马杜拉三十公里外一个五百户人家的小村庄,幼时俗名为文卡塔拉曼。他的父亲山达拉姆·阿亚尔是当地治安法庭的辩护律师,未取得资格认证,有点类似英国的诉状律师,在村子里享有很高威望。他信奉宗教但并不表现得十分虔诚:“在他家里祭司会定期朝拜一些小神像,全家人吃饭前将家常便饭供奉在神像面前。”山达拉姆为人和善好客,据说任何一个陌生人都能随时在他家受到款待。他的家族之中过去就有禁欲修行之人,缘于一位虔心奉行的托钵僧曾到他家造访,却遭到轻慢,主人还拒施饭食,临走时僧人便诅咒这个家族中的每一代都会有人离家禁欲修行,乞食为生。山达拉姆·阿亚尔的叔叔以及他的哥哥都曾披上黄色僧袍,之后便杳无音信。文卡塔拉曼十二岁时父亲过世,他母亲只得带着三子一女投靠马杜拉城里的小叔子家,他的两位长兄开始入校念书。文卡塔拉曼那时候似乎是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孩子:


    喜欢玩游戏,不爱念书,他那顽皮的天性让家人甚为担忧。他十六岁那年发生了一件怪事,有一位年长的亲眷来到马杜拉,这孩子问起客人从哪里远道而来,得到的答案是“从阿鲁那佳拉来。”少年闻听圣地之名,瞬时为巨大的敬畏与喜悦之情所震慑,心中充满莫名的感动,那座山可是上帝的八种化身之一啊!可是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似乎对他并没有进一步的影响。不过,没过多久,他叔叔借了本书回家,讲的就是泰米尔众圣人生平。这本书让他深为感动,但仍然没有什么结果,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生活:


    踢足球,跑跑步,摔摔跤,练拳击。彼时他健壮活跃,英俊潇洒。数月之后在他十七岁那年,人生的转折开始了。他的弟子们记录下了他的自述:“我人生的重大转折悄然而始,差不多六周以后我就永别了马杜拉。那天我独自一人坐在叔叔家底楼,我的身体状况素来良好……可是突然一阵对死亡的恐惧感将我完全笼罩,千真万确,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死了。为何当时我会有这样的感觉,至今仍无法用身体器官有病来解释,我自己那时也迷惑不解。但是,我并没有费力去探究这种恐惧感的来龙去脉。我只是感觉自己要死了然后马上就开始思考我应该怎么做。我不想去看医生或者请教长辈甚至朋友。彼时彼地,我感觉得独自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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