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如同东方寻常所见,出售同样物品的卖家聚在一起。摊档不过柱子支撑的瓦房,利于温和的天气,地面或为踩踏的泥地,或是矮矮搭了一层木板。东西多半女人在卖;每个摊档通常三四个女人,坐着在抽绿色的长方雪茄。但是,药摊的小贩是些老翁,脸上皱巴巴,眼睛布满血丝,看去就像巫师。我愕然看着他们的货物。有一堆堆干草药,有各种颜色的大盒药粉,红黄蓝绿,而我不禁以为,敢吃这些药的人肯定是个好汉。小时候,我被哄着服一剂泻盐,以为只要听话,就可得到奖励吃一匙梅子酱(我后来根本吃不下梅子酱),但我难以想象,当慈爱的掸族母亲要喂孩子一大匙砂砾般的翠绿色药粉时,她会怎样哄他。有些药丸很大个,我问自己,这要多大的喉咙才能就着一口水咽下。有些干瘪的小动物好像从地下挖出来任其腐烂的植物根茎,而有些植物根茎又像干瘪的动物。但是,卖药老翁不愁没有主顾。这天早晨买卖兴隆,他们一直忙着称药,但用的不是我们国内薄薄一片的秤锤,而是大块铅铸的佛陀状秤砣。终于,我的耐心得到回报,我看到一个男人买了一打大如矮脚鸡蛋的药丸,我见他用几根指头捏住一个药丸,张开嘴,把它扔进去,吞了。他挣扎了一番,脸上一阵紧张,然后,他抽动一下,药丸下去了。卖药老翁用黏乎乎的眼睛看着他。
十九
集市什么都找得着,从吃的到穿的,到简朴的掸人必需的家庭用品。有来自中国的丝绸,中国商贩安详地吸着水烟,穿着蓝色的裤子与黑色的紧身外套,头戴黑色的绸帽。他们并不缺少优雅。中国人可谓东方贵族。印度人着白裤,一袭白衫紧紧贴住他们的单薄身躯,头戴圆形的黑绒帽。他们卖肥皂,钮扣,薄薄的印度丝绸,一卷卷曼彻斯特棉布,谢菲尔德出产的闹钟、镜子和刀子。掸人售卖周围山区的部落民带下山来的货物和自己的简易产品。到处都有一小众乐人占据一个摊档,一群人站在周围悠闲地聆听。其中一众乐人,三人敲锣,一人击钹,另一人打着跟他一样高的一面鼓。在那堆声音之中,我无知的听力无所分辨,只觉得一种直率与并非不令人愉快的粗野之情;但是,再往前走一点,我遇到另一队乐人,他们不是掸人,而是山民,吹着长长的竹管乐器,乐声忧郁而颤抖。在那含糊的单调之中,我似乎不时捕捉到带着渴望的一些音符。它给你某种非常古老的感觉。它不再有猛烈的诉说,不再激发有力的反应,只剩下可资想象的柔和暗示,并在某种程度上提及心中深埋的期望与绝望。你感觉这是游牧部落晚上的营火旁沉思默想的音乐,他们正从世代居住的草原迁徙,令丛林与沉默的河流哗哗有声;在我的想象中(按照作家的方式,我的想象充满难以控制令我激动的词语),它令人想到置身陌生与敌对环境的人之困惑,他们不知从何处来,也不知往何处去,它是他们发出的一阵悲伤与质疑的哭喊,是他们同唱的一首歌(就像海上遇到暴风雨,为了驱除狂风巨浪带来的不安,大家彼此讲起淫秽故事),以此借助人类友情的神圣慰藉,让自己恢复信心去对抗世间的孤寂。
但是,挤满市街的人群之中并无愁苦悲凉。他们快活、健谈而轻松。他们来不只为了买卖,还为了闲聊,跟朋友打打招呼。这里不仅是景栋,也是方圆五十英里整个乡间的聚会场所。他们在此得到消息并听到最新传闻。这些就跟一出戏一样精彩,毫无疑问,比多数戏曲还有趣得多。很多部落的成员穿着特有的服装,漫步在占据多数的掸人之中。他们三五成群,在这陌生的环境里感到胆怯,仿佛害怕彼此分开。对他们来说,这里肯定像一座人很多的大城,而他们不与人交际,怀着乡下人对城里人又是敬畏又是鄙视的古怪情感。这里有傣人,寮人,固人,巴朗人,佤人,还有天晓得别的什么人。对这些事情很精通的人将佤人分为野蛮与开化两类,但是,野蛮一类并不离开自己的山寨。他们猎取人头,但不像迪雅克人那样出于虚荣,也不像曼布韦乡民那样为了美感,而是纯粹因为保护庄稼的实用目的。一副新鲜的头盖骨将会保护谷物并使之生长得更好,所以,春季将临,每个村子都有一小队男子外出寻找合适的陌生人。寻找生人是因为他不熟悉乡间的道路,他的灵魂不会跑出躯壳。据说狩猎期间,那些地方人迹罕至。但是,开化的佤人和善可亲,他们的外表虽然很有野性,可的确别有风味。固人与众不同,因为他们体形优美,肤色黝黑。然而,权威人士声称,他们肤色黝黑多半是因为他们不喜欢用水。女人戴着缀满银珠的头饰,好像一顶头盔;她们的头发中分,垂到耳朵上面,就像欧仁妮皇后的画像所见,中年妇女有着令人好笑的皱纹小脸,很是滑稽。她们穿一件短外套、一条有褶的短裙并且系着绑腿;外套和短裙之间有很大的空隙;而我留意到,显露肚脐的女人,看上去是多么的独特。男人着深蓝衣服,戴头巾,后生则把万寿菊插在头巾上,表示他们是单身汉,想要娶妻。我的确很想知道,这些花是一直插在那儿,还是他们一时冲动才插上的。因为,大概没人想在一个霜冻的早晨结婚。我看到一个后生的头巾上插了五六朵花。他的意图明白无误。他快活得意,出尽风头,但我得承认,他对姑娘们的注意似乎多过姑娘们对他的留意。或许,她们认为他的热切太夸张了,而他,我想,可以说已在报上登了广告,乐得到此作罢。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黑黝黝的皮肤,大大的黑眼睛,目光大胆而明亮,他站着的时候背稍稍拱起,仿佛全身肌肉都在用力颤动。卖鸽子的农民在人群中穿行,鸽子站在栖枝上,腿上拴了一根细绳,你可买来放生积功德,也可买来作为第二天的咖喱餐。一位年轻固人经过,显然是个乱花钱的家伙,突然一阵冲动(从他表情多端的脸上,你看出他的这个念头是多么出乎意料),买了一只鸽子,当他拿到鸽子,他用双手将它握住片刻,那是一只胸脯粉红的灰色斑尾林鸽,然后,他以赫库兰尼姆的青铜男孩那样的姿势猛地举起两臂,把鸽子高高抛向空中。他看着它疾飞而去,飞回它的森林家园,他英俊的脸上一阵孩子气的微笑。
二十
我在景栋过了将近一周。天气晴和,圆屋整洁宽敞。经过这么多天的路途艰辛,没有多少事情做,想起床才起床,穿着睡衣吃早餐,拿本书闲散一个上午,真是令人愉快。因为,你要是以为不赶火车不上路赴约就是自由,那就错了。你做这做那的时间,就像你住在城市每天早晨得去上班那样明确。你的行动并非由自己的心血来潮决定,而是取决于行程的长短与骡子的耐力。你虽然会觉得早半小时或迟半小时抵达当日终点没什么要紧,但早晨总是赶着起床,忙着准备,急着动身,不要有所耽搁。
我对景栋的感受并不意气用事。这是一个村庄,比我路上经过的要大,但仍是一个村庄,有宽敞的木屋,有宽阔的泥土街道,而我经由它们去发现自己感兴趣的目标。不赶集的日子,这里空空如也。大街上只有几条瘦骨嶙峋的野犬。一两家店内,一个女人抽着方头雪茄闲坐在地板上;她不会想到这样的日子还有主顾;另一家店里,四个中国佬蹲着赌钱。寂静。灰扑扑的路上有很深的车辙,晴空艳阳将它晒得热辣。三个小女人头戴有趣的大帽突然出现,排成一列经过;她们用竹担挑着两个篮子,她们膝盖弯曲,走得很快,好像要是走慢一点,她们就会被担子压垮。空荡荡的街上,她们稍纵即逝。
寺院也是寂静。景栋可能有十来所,站在圆屋所在的小山望着城镇,可以见到它们高耸的屋顶。寺院都在院子里,院内很多坍塌的佛塔。大殿就像一间谷仓,里面是趺坐的巨佛,周围有八尊或十尊别的塑像,几乎跟佛像一般大小,但是,大殿屋顶由镀金或髹漆的粗大柚木柱子支撑,木墙与椽子也是镀金或者髹漆。佛祖的生平画得粗陋,挂在屋檐上。殿内幽黯庄重,但薄暮之中,莲花巨座上的那些佛像,就像好景不再无人理睬却又漠然处之的神明,在他们的镀金与镶嵌图案那衰败的堂皇之中,继续沉思着苦难与离苦、无常与八正道。他们的超然几乎令人害怕。你踮起脚尖走路,以免打扰他们的冥想,当你把雕花镀金的大门阖于身后,再度出到温暖的日光下,你松了一口气。你觉得自己就像一个人偶然误闯某幢房屋里的一个派对,一旦明白自己犯错,就马上逃走,并且希望没人注意到自己。
二十一
默想着令我远游至此的奇怪机遇,我散漫的思绪集中在那位高大超然的偶然相识身上,正是他的信口之言诱发我的这趟旅行。我试图凭他给我留下的印象画出一个活人来。因为,与人相识,我们看到的只是平面,他们给我们的只是他们的一面,而他们依然模糊;我们得赋予他们血肉令他们完整。正因如此,小说中的人物比生活中的人物更真实。他是军人,在洛依维做了五年宪兵队长,此地位于景栋东南数英里外。洛依维意即梦之山。
我不觉得他喜欢打猎,因为我留意到,住在这些地方的多数人都猎够了,讨厌猎杀丛林中的野生动物。他们刚来的时候,为了满足自尊心,射杀过这种或那种动物,老虎,野牛,鹿,他们没兴趣了。他们觉得,那些优美的动物,他们研究过它们的习性,跟他们一样有权生存;他们对它们有一种爱,只有迫不得已,他们才举枪射杀一只令村民惊恐的老虎,或是为了食用而猎杀山鹬或沙锥鸟。
五年可谓人生一大部分。他说起景栋,就像爱人说起他的新娘。这一经历如此深刻,令他永远有别于他的同类。他沉默寡言,就像英国人那样,只能用笨拙言辞讲述自己在那里的感受。我不知道,即使对于他自己,他能否将身在偏僻村庄晚上与长老们坐在一起谈话时,触动自己心灵的模糊情感用简明言语表达出来,他是否问过自己就他的某一境况与职业而言非常新鲜陌生并且静候答复的那些问题(就像无家可归者冬天静候在为穷人准备的庇护所外面)。他爱林木覆盖的山野与繁星闪烁的夜晚。岁月漫长而单调,他用一幅模糊的图案来修饰它们。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图案。我只能猜测,它令他回到的那个世界异常没有意义,那个俱乐部与凌乱桌子的世界,那个蒸汽机车与汽车,舞会与网球会,政治,阴谋,喧嚷,兴奋的世界,那个报纸的世界。他虽然身在其中,甚至乐在其中,但那个世界依然彻底地遥远。我觉得对他来说它已失去意义。他的心中是一个美梦的映像,这个美梦他永远召不回来了。
大多数人合群,我们怨恨不与同伴交往的人。我们不满足于说他古怪,而是认为他动机不当。我们的自尊心受创,他竟然不喜欢我们,我们彼此点头使眼色,说他要是以这种奇怪的方式生活,肯定是要实行某一秘密的勾当,而他要是不住在本国,只可能是因为他在本国过不下去了。但是,有些人在世间并不自在,与他人交往并非他们必需,置身生气勃勃的同伴之中,他们局促不安。他们有一种难以克服的羞怯。与人分享感情令他们窘迫。一想到大合唱,即使只是《天佑吾王》,他们也满心尴尬,而他们要是唱歌,那就是沐浴时的哀歌。他们很自信,他们屈从地耸耸肩,有时候,必须承认,则是轻蔑地耸耸肩,因为世人用滥了某一形容词。不管在哪里,他们都觉得自己“在局外”。这个地球上到处都找得着他们,他们是一个大型修道会的成员,尽管不为誓言约束,不为石墙隔绝。你要是漫游世界,就会在各种意想不到的地方遇见他们。当你驾驶的汽车碰巧在意大利一个小镇出了意外,你听说小镇外的山间别墅住着一位英国老太太,你不会感到吃惊,因为意大利向来都是这些端庄修女的藏身首选。她们通常有足够的钱,对十六世纪的意大利艺术所知甚广。当有人指给你看安达卢西亚一座孤独的庄园,告诉你那里多年来住了一位某个年纪的英国女士,你觉得这理所当然。她通常是位虔诚的天主教徒,有时与她的马车夫罪恶地同居。但是,当你听说一座中国城市里唯一的白人是个英国女人而非传教士,而且没人知道为什么,她在那里住了四分之一世纪,你会更为吃惊;还有一位住在南洋一个小岛上,第三位则在爪哇中部一个大村庄外有所平房。她们过着独居的生活,没有朋友,她们不欢迎陌生人。她们虽然可能几个月见不到一位同一种族的人,路上经过你时,她们却仿佛没有看到你,而你要是自恃同种前往拜访,她们很可能会拒绝接待你;但她们若是接待你,会用银茶壶给你斟一杯茶,用古老的伍斯特瓷盘给你端来热呼呼的烤饼。她们会客气地与你交谈,仿佛是在俯瞰伦敦一个广场的一间客厅里款待你,但是当你告辞,她们从无希望与你再见的表示。
男人更腼腆同时更友好。一开始,他们张口结舌,他们绞尽脑汁寻找话题的时候,你看到他们表情焦虑,但是一杯威士忌让他们精神放松(因为有时候他们喜欢酗酒),然后,他们会畅所欲言。他们很高兴见到你,但你必须当心,不要滥用你受到的欢迎;他们很快就对同伴厌烦了,必须勉为其难令他们渐渐烦躁。他们比女人更易衰老,他们过得颠三倒四,不在乎周围环境与食物。他们表面上常常有份职业。他们经营一爿小店,但并不关心是否卖了东西出去,而他们的货物积满灰尘肮脏破旧;或者,他们懒懒散散力不胜任管理一个椰子农场。他们濒临破产。有时候,他们从事形而上学的思考,我认识一个人,他花了很多年研究和注释伊曼纽·瑞登堡的著作。有时候,他们是学人,费尽苦心翻译别人翻译过的经典,如柏拉图的对话集,或是翻不了的作品,如歌德的《浮士德》。他们可能不是对社会很有用的人,但是他们的生活无害而单纯。世人要是瞧不起他们,他们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也瞧不起世人。一想到回归世间的纷乱,他们就感到可怕。他们一无所求,只求不被打扰。有时候,他们的乐天知命让人有些不快。当你想到那些人,他们自愿放弃对于我们多数人来说令生活有意义的一切,而且毫不羡慕他们错过的东西,你需要很多的人生哲学才不会感到羞愧。他们是傻瓜还是智者,我从来拿不定主意。为了一个梦,一个安宁、快乐或自由的梦,他们放弃了一切,他们的梦如此强烈,他们令自己的梦想成真。
二十二
但我闲得够久了,所以,一个明亮的清晨,我和旅队从景栋出发了。土司宫内一位官员陪着我,他要护送我到土司辖地的边界。他是一位肥胖的绅士,骑了一匹很小的瘦马。第一天,我骑马穿过路旁都是稻田的平原,然后再度闯入山区。我现在没有公共工程处的平房住了,但是土司够好,下令途中为我建造房屋,并派信使先去各村传达必要的指令。让人为我建造只住一晚的房子,我觉得很神气,而我住的第一所房子令我满心欢喜。它像一个玩具。要是刮风下雨,它很难遮风挡雨,但要是天气好,它更适合年轻恋人而非一位中年作家居住。房子很整洁,因为建房用的竹子都是当天早晨砍伐的,有着正在生长的东西令人愉快的新鲜气味。整间房子都是绿色,墙,地板,屋顶。它由两个房间和一个大阳台组成。墙和地板高出地面三英尺,用的是劈开的竹子。梁柱则用整根竹子,屋顶整整齐齐铺着稻草。地板有弹力,所以,踩惯了硬地,我起初觉得有些不安全,走得小心翼翼;但地板下面是一组结实的竹子,真是要多结实有多结实。几码开外,是条奔腾的山溪(我在白天过了六次,要么涉水而过,要么经过一座晃悠悠的桥),两岸长满树木。房子前面是一小块空地,牛在吃草,一座青山将这片景色关住。此地真是迷人。
有一天,先行送去安排住宿的信函已经收到,但是那天上午,到了这段旅程的终点,我发现村民还在忙着建我的房子,因为这是丛林之中,他们是从数英里外一个村子集合而来的。看他们用简陋的刀具敏捷地砍削竹子建造地板,看他们灵巧地安装屋椽,看他们把屋顶铺得整整齐齐,这当然很是好奇;但是我没兴趣。我又累又饿,我想有个露天厨房可以做饭,我想有个地方放床躺下来休息。我发火了,不讲道理。我叫来土司的官员,大骂他马虎懈怠。我发誓要把他送回他的主人那里,并用盛怒之下所能想到的种种惩罚威胁他。我不要听他的解释。我跺脚怒骂。迄今为止,从未有人费神以这样的体贴来招待我,我虽然在世上的偏远之地游历多多,却不得不独立行事,随意投宿。我在一条无篷划艇上高高兴兴睡了七天,而在南洋群岛,我与一家卡内加人同住一间不避风雨的土著小屋。除了丛林之中,为我建造一所房屋的想法甚至都没人有过,我无权享有这种关注。这个教训在于,即使最明智的人也很容易自高自大:给他某些特权,他就忘乎所以,声称这些是他不可剥夺的权利;予他少许权威,他就变成暴君。给傻瓜一套制服,上面缝一两个标签,他就以为自己的话即是法律。
但是,当我的房子建好,林间绿地之中一所绿色的房屋,急流哗溅在绿色的两岸,当我吃完饭,我嘲笑起自己来。在景栋,当我发现金酒所剩不多,担心自己不得不靠茶与咖啡走完这趟旅程,我从一位噶喀人那里买了一些朗姆酒;朗姆酒很好,是他自己酿造的,但我不喜欢;所以,为了对自己如此缺乏理智的行为表示真心悔悟,我送了两瓶给土司的官员。
二十三
读探险家的书,我很吃惊他们从不告诉你他们吃什么喝什么,除非他们被逼到绝境,还有当他们的腰带收到最后一扣的时候,要猎鹿杀牛来补充食物;或者很需要水,他们的驮畜奄奄一息,而只有到了最后关头,他们才纯属意外地发现一口井,或是经由最聪明的推论偶然发现一个地方,那是他们晚上远远看到的一片光亮,知道再走上令人疲倦的几英里,他们就会找到止渴的冰块。然后,他们僵硬严肃的脸上浮现一阵轻松的神情,或许还有一行感激的眼泪流下脏兮兮的脸颊。但我不是探险家,饮食对我来说乃十分重要的事情,让我要在这几页详加叙述。我愉快地记得,往景栋的途中,一间平房的门卫一副奉承样子,给我端来一个盖着餐巾的气派盘子,他揭开餐巾,请我接受两大棵卷心菜。我两个星期没吃青菜了,对我来说,它们吃起来比萨里一个菜园的嫩豌豆或阿让特伊的鲜芦笋还可口。以下景象迷人并鼓舞人心,你骑着马疲倦地来到一处村落,偶然遇到一个肥鸭游动的鸭塘,而且并不知道第二天,它们中间的一位,最肥、最幼、最嫩的那位,注定(谁能逃脱劫数?)将与烧土豆和浓肉汁一道,让你吃上美味多汁的一餐。黄昏,日落前,你出去闲逛,离开院子没多远,你瞥见两只绿鸽飞在树林周围。它们顺着小路而飞,似乎彼此追逐嬉戏,它们柔顺友好,除非你铁石心肠,否则不能不为之所动。你想着它们的天真无邪与无上幸福。你隐约想起儿时背得的那则拉封丹寓言,当你母亲有客来访,你腼腆诵道:
两只鸽子本来亲亲密密,
一只在家却待得烦腻,
恨不得远走高飞,
到异国他乡游历。
见到这些尤物,招人喜欢而又伤风败俗的劳伦斯·斯特恩会感动得落泪,会写一段令你心碎的文字。但是,你可比斯特恩坚定。你一枪在手,虽然枪法很差,可它们是很容易的靶子。没一会儿,陪你打猎的土著就握着它们,但他满不在乎,不觉得那些片刻之前还生机勃勃但却死在他眼前的可爱小鸟有何悲惨。第二天早晨,当噶喀仆人阮腊端来烤得恰到好处的鸽子供你早餐,它们何其肥美多汁!
我的厨子是个中年的泰卢固人;他的瘦脸为深赤褐色,饱经风霜,满是皱纹,浓密的头发隐约有些银丝。他很瘦,高个,穿白色外衣缠白色头巾,是个外表动人的阴郁家伙。他走路大步,步伐摇摆,每天走十二到十四英里毫不费力。起初,我看到这个长着胡须样子威严的人敏捷地爬上院内一棵树,将他需要用来调味的果子摇下,我大吃一惊。跟很多艺术家一样,他的个性比他的作品更有趣;他的烹饪既不出色亦少变化,有一天,他让我正餐吃蛋糕甜品,下一回则是面包布丁;这些都是东方的主打甜品,而当你看到它们出现在一张又一张餐桌上,厨子或是京都的日本人,或是厦门的中国人,或是亚罗士打的马来人,或是毛淡棉的马德拉斯人,你一想到那些英国女士在乡下的教区牧师住宅或海滨度假别墅的单调生活(跟她们退役的上校父亲一道,他们让她们初识源远流长的东方),你的同情心就一阵悲痛。我对烹饪所知甚少,但我大着胆子教我的泰卢固人怎样做咸牛肉末。我希望他离开我以后将这道珍贵菜谱传给其他厨子,最终为数量不足的盎格鲁东方烹饪增添一道菜品。我应该做一个有恩于同类的人。
我想过露天厨房乱七八糟不干不净,但是,对这些事情过于拘谨并不明智;当你想到体内产生的所有讨厌东西,对你吞下去的食物如何做成过于挑剔似乎就很可笑了。必须承认,光洁如一枚新别针的厨房常常做不出上好的食物。但是,当阮腊来跟我抱怨泰卢固人太脏,没人吃得下他做的东西,我大吃一惊。我又去到露天厨房,亲眼看了看;我还看到我的厨子醉得一塌糊涂。然后有人告诉我,他经常这样醉酒,阮腊不得不自己做饭。我们正在两周旅程的途中,我没法换人,所以,我只好作为主人骂了他一顿(不是很奏效,因为得翻译成他只能听懂一点的缅甸话)。我觉得自己说得最尖刻的一句话是,一个喝醉的厨子至少应该是个好厨子,但他只是用悲伤的大眼睛看着我。他没感到不安。在景栋,他狂欢作乐,三天不见人影:因为还要四个星期才能抵达暹罗的铁路起点,我四处找人替换他,但找不着人,所以,当他满怀歉意愁眉苦脸重又露面,我以为他被刺痛了,于是宽宏大量。我原谅了他,他答应接下来会克制。一个人应该容忍他人的恶习。
现在,经过村庄,我常常见到小猪在房屋的柱子周围乱窜,而离开景栋大约一周,我想到一头乳猪会让我的一日三餐变得惬意;所以,我命令下次碰到就买一头。有一天,到了平房,有人给我看放在篮子里的一头小黑猪。它看上去不超过一个星期大。随后几天,我在景栋雇来给醉酒厨子帮忙的一个中国小厮携着篮子赶路,而这小厮和阮腊跟它一起玩耍。它成了一头宠物。我打算把它留到一个特殊场合,常常,当我骑马前行,我耽于一阵愉快的幻想,想着它会做成的美餐;我不能期望苹果酱,但一想到烤猪的脆皮我就流口水,我告诉自己,猪肉会是又甜又嫩。我焦急地问泰卢固人,他是否相当肯定自己知道怎么做。他以他列祖列宗的脑袋赌咒,烤猪他没什么不懂的。然后,我停下来一天,让人和骡子休息一下,并且下令宰杀乳猪。但是,等它上了桌子(人的希望多么无谓!),没有脆皮,没有白白的嫩肉,只是黑乎乎烂糟糟臭哄哄的一团,根本不能吃。我沮丧了片刻。我很想知道如此光景之下,那些伟大的探险家究竟会怎样。斯坦利会不会皱着眉头黑起严厉的面孔,李文斯通博士会不会镇定自若地保持他的基督徒脾性?我叹了口气。把这头黑乳猪从猪妈妈的乳房那里不合时宜地抢走可不是为了这个。让它在掸人的村里快乐生活本来更好。我让人去叫厨子。不一会儿,他来了,一边让阮腊搀着,另一边由我的翻译丘卓扶着。当他们放开他,他慢慢地左右摇晃,就像风浪中抛了锚的一艘双桅纵帆船。
“他醉了。”我说。
“他醉得跟爵爷一样。”丘卓答道,他上过东枝的贵族学校,知道很多有趣的英国成语。
(从前,一个大清早,某人拜访维多利亚时代一位名流,管家告诉他:
“爵爷还没起床,先生。”
“哦,他何时用早餐?”
管家随即沉着应道:“他不用早餐,先生。十一点钟左右,爵爷通常想吐。”)
泰卢固人看着我,我看着泰卢固人。他亮晶晶的眼睛一片茫然。
“把他带走。”我说。“给他上午的工资,叫他离开。”
“很好,先生。”丘卓说。“我觉得这最好不过了。”
他们把他带出去,外面的台阶哗啦一响,砰的一声,但究竟是泰卢固人倒下去,还是丘卓和阮腊把他扔到地上,我觉得没必要过问。
第二天早晨,我正在阳台吃早饭,丘卓进来问我当天的安排并说些闲话。平房位于一个相当大的村庄边上。比起在掸人的村子通常所见,这里更多生气。我到之前一天,或许我到之前一小会儿,女人只缠着腰布,拉上去正好遮住乳房,而上身则是赤裸,但是今天,我觉得是因为她们够好,认为我很重要而表示尊敬,她们穿上了小胸衣,看去没那么惬意了。突然,厨子出现在平房前面。他肩上有个包袱,他把它放在身旁的地上。他严肃地、深深地向我鞠了一躬,随即很快拾起包袱,转身走了。
“我给了他工资和生活费。”丘卓说。
“他要走了?”我问。
“是的,先生。您说今早第一件事就是让他走。他做了您的早餐,现在他要走了。”
我什么也没说。我的话就是法律,而我觉得它对我的约束比对其他人更严格。到景栋要十二天,泰卢固人会日复一日地步行,很少遇得上一个人,然后,到东枝还要二十三天。他走上了通往丛林的道路,我目送着他。我以前时常留意他摇摆的大步。但是现在,憔悴不堪,穿着他那破旧肮脏的东方衣服,头巾胡乱缠起,他看上去非常凄凉,在包袱的重压之下,走得似乎无精打采。我并非真的在乎他是否又脏又醉,我吃罐头跟吃乳猪一样开心。他现在步履艰难地走着,似乎很小很弱,不久,他就会消失于亚洲的浩瀚之中。就那老人这样走向未知来看,其中有些东西有着说不出的可怜,不,甚至是悲惨。从他迟缓的脚步里,我似乎看到被生活击败的人之绝望。我觉得丘卓看出我的不安,因为他带着坦率和宽容的微笑说:
“您对他很有耐心,先生。要是我早让他走了。”
“你告诉他的时候,他有没有不高兴?”
“哦,没有,先生。他知道自己活该。他不是坏人,不是小偷,就是醉酒,很脏,不过如此。回到东枝,他会找到另一份差事的。”
二十四
平淡的日子一天接一天,好像一首说教诗押韵的对句。乡野人烟稀少。我们一路只遇到几个固人,不时见到他们位于山坡的村子。路程很长,抵达当日终点,我们疲惫不堪。没有路,只有一条狭窄小径,途经树下,都是厚厚泥泞,小马蹒跚而过,溅起泥浆;有时,泥泞深及小马膝盖,行走有如蜗牛。这既辛苦又沉闷。我们在低矮的山间上上下下,在河边蜿蜒出没,而这条河,起初只是一条可以轻易蹚过的小溪,一天一天却成了宽阔汹涌的急流。我们最后一次涉水而过,水已深及小马腹部。它变成了一条大河,喧腾冲过乱石,然后平静而急促地奔流。我们乘一只竹筏过河,两岸都有一根竹索拴住它,把我们拉过河。旅行者见到的多数热带河流都很宽,可是这条河,悬着一道极为茂盛的植被,却跟卫河一样狭窄。但是,你决不可误认为它是一条英国河流,它既无我们英国河流的温和,也无它们含笑的淡漠;它神秘而悲惨,它的水流有着人类不羁欲求的险恶张力。
我们在河边的大树间扎营,晚上,蟋蟀、青蛙和鸟儿高声叫个不停。丛林之夜很静这一说法广为人知,而作家常常就此雄辩滔滔;但是他们描述的寂静乃精神层面;它是用来转化孤独和远离尘世之感,用来转化因为幽黯、庄严树木还有生长挤迫的绿林而生的敬畏之心;其实,林中甚是喧闹,所以,到你习惯为止,你可能觉得难以入睡。可是当你醒着躺在那里倾听,你心中有种奇怪的不安,这一感觉的确很奇怪,就像一种可怕与奇异的寂静。
然而我们终于到达丛林尽头,道路尽管崎岖不平,但宽得足以走一辆牛车。从我投宿的客栈,可以见到片片稻田,远山一抹蓝色。这些山我虽然穿越了不知多少天,但它们现在有一股奇怪的浪漫气息。它们的深处有着魔力。再度来到开阔的乡野,人的心情变得全然不同,这真是叫人吃惊。直到这时,你才明白穿越丛林的漫长之旅令人多么沮丧。你突然觉得心满意足,对你的同伴好声好气。
然后,我们来到一个很大很繁荣的村子,名叫宏剌,有家宽敞、建得很好的客栈,这是我们抵达暹罗之前的最后一站。我们前面的山就是暹罗的山。当我们接近边境,我觉得大家都兴高采烈。我们经过一个整洁的小村庄(接近暹罗,这些村子,受到我们即将去到的那个国家更大文明的影响,似乎更为繁荣),走过一座别致的廊桥,随后来到一条缓缓的小河边。这里就是边界。我们涉水而过,到了暹罗。
二十五
我们骑马经过一片新生的柚木林,直到我准备过夜的村子。这儿有个警署,很整洁,园子里有花;负责的警官虽然身穿卡其制服,手下一众整齐的士兵,但看到一位白人与如此气派的随从,还是有点慌张,他告诉我们这里没客栈,要我们去寺庙。寺庙距大路约四分之一英里,我骑马穿越稻田而去。这是很穷的小庙,只有晒干的砖头砌成的谷仓式房屋,里面是些佛像,还有一间木头平房,住着僧人与沙弥。我的床和露营器材就架在殿内,跟俯视我的佛像为伴。僧人沙弥倒也不以为怪。他们兴趣盎然审视我的物品,他们看我吃东西,就像一群人观看动物园的野兽进食,到了晚上,他们站在我的周围,好奇地看我玩单人纸牌。不一会儿,他们就明白了我的复杂动作,当我看准机会,将一打合适的牌大胆地排成一行,他们吸了一小口气(就像空中飞人离地一百英尺翻筋斗时,沉默的观众发出欢喜和痛苦的抽泣)。但是,人性的弱点就是这样,一旦他们中间的某人略知一二,激动地跟其他人低声解释,大家就兴奋地叫喊,高兴地比划,紧紧把我围住;他们抓着我的手臂指给我看我应该移动的那张牌(不懂暹罗话的我,该如何解释一张红桃六决不能放在一张方块七上面?);我得动武,才能阻止他们移动我打算考虑周全之后再动的一张牌,而当我这样做了,我的举动赢得一阵喝彩。看别人玩单人纸牌,没有人,不论他是佛寺僧人,还是英国首相,可以忍着不提建议。
八点,沙弥用单调平板的声音诵着经文,其中有些人在抽方头雪茄,然后,黑夜中只剩我一个人。殿堂无门,青色的夜进来,台上的佛像隐隐闪光。地板很干净,是积功德的女人清扫的,但是蚂蚁多得很,我猜是被信众礼佛的米饭吸引而来,它们令人很难入睡。过了一会儿,我不再抱有希望,干脆起身。我走到入口处,看着外面的夜色。空气宜人。我见到有人走来走去,不一会儿,发现那是丘卓。他也睡不着。我给了他一支方头雪茄,我们在殿堂的台阶上坐了下来。他有点瞧不起这种暹罗佛教。僧人似乎不是像佛祖命令的那样出去托钵,而是让信众把米饭和食物带来寺院。如很多掸人那样,丘卓做过一阵沙弥,他不无得意地告诉我,他出去托钵从未失败过。他一阵暗笑。
“我总是先去自己家,把可口的饭菜放到钵底。我用一片树叶盖住它,继续乞食直到装满。然后,我回到寺院,把叶子上面的东西扔给狗吃,而我吃自家的好饭菜。”
我问他是否喜欢这种生活。他耸耸肩。
“没事可做。”他说。“早上劳动两小时,晚上诵经,但一天别的时候都没事。到了又回家的时候,我很高兴。”
我诱他讲讲轮回。
“我家附近有个村人记得他的前世。他死了十八年,他来到村里,认出他的老婆,他告诉她他们以前放钱的地方,他让她想起她忘了很久的事情。他进到屋子,说有个壶是怎么补的,他们一看,果然是像他说的那样补的。那女人大哭,邻居都惊呆了,全国各地都有人来看他。他们在报上说起这事。他们问他问题,每个问题他都有答案。他知道自己前世村里发生的一切事情,大家一想,他说的都是真的。但是结局不好。”
“为什么,怎么回事?”我问。
“唉,他儿子成人了,他们把田和牛都分了。他们不想把一切再交回去。他们说,他风光过了,现在轮到他们了。他说他要去打官司,而做母亲的说,她会证明他说的都是真的。您看,先生,她希望再有一个好看的年轻老公,但是儿子们不想要一个好看的年轻父亲,所以,他们把他带到一旁,说他要是不走开,他们就会打死他,于是,他带上家里的钱和他能拿的一切走掉了。”
“他把老婆也带走了?”
“没有,他没带她走。他没告诉她他要走。他只是走掉了。她很伤心。当然,她什么也不再有了。”
我们一直聊到方头雪茄抽完,然后丘卓给我找了一点煤油,我们把它涂在我的床脚辟蚂蚁,我回到床上睡着了。但是,殿堂入口正东朝向,黎明将我唤醒,我看到天上一大片粉紫。随后,一个小沙弥端着一个盛了四五块米饼的大盘子进来。他跪下来,穿着黄衣的身子很是矮小,大眼睛黑黑的,念了几句经文,随即将大盘子留在佛像前。他刚一走开,一只显然守在那里的野狗飞快地溜进来,衔起一块米饼又跑了。初升的太阳照着金色的佛像,予它一种自身没有的华美。
二十六
我在暹罗从容下行。乡野赏心悦目,空旷明媚,散布着整洁的小村庄,每个村用一道栅栏围住,院内长着果树和槟榔树,令这些村子有股迷人的小康气息。路上交通繁忙,但是,就像人烟稀少的掸邦靠骡子,这里靠牛车。平地种着水稻,丘陵则栽柚木。柚木是漂亮的树种,叶子大而光滑;柚木林不很浓密,阳光可以照进。在明亮、优美、通风的柚木林中骑行,你感觉自己就像一则古老传奇里的骑士。客栈整整洁洁。这段旅程,我只遇到一位白人,他是法国人,正往北去,住进我过夜的平房。房子是一家法国柚木公司的,他是该公司雇员,而他似乎觉得这很自然,即像我这样一个陌生人,在这里本应无拘无束。他很热情;这一行法国人不多,这些人经常去丛林中督导本地劳工,过得比英国的护林人还要孤独,所以,他很高兴有人说说话。我们一起用餐。他是个体格强壮的人,有一张肉敦敦红扑扑的大脸,嗓音热烈,像是用一层柔软华丽的声音之布裹着他的流畅话语。他刚在曼谷休了个短假,带着法国人的天真信念,即你对他有多少风流韵事的印象,比知道他有几顶帽子还要深刻,他讲了很多自己在那儿的性事。他是个粗鲁的家伙,没教养,愚蠢。但是,他瞥见桌上有本破旧的平装书。
“唷,你在哪儿找到这个的?”
我告诉他是在平房找到的,自己一直在翻。这是魏尔伦那本诗选,卷首有加利哀雾蒙蒙的插画,但是,他的这幅肖像并非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