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十五


    我再次上路。日复一日,千篇一律,但并不沉闷。黎明,一只打鸣的公鸡唤醒我;院内很多声音,先是一种声音,停了一下,又是另一种声音,带着一丝犹疑,不知不觉打破了夜的寂静,就像一曲交响乐中,一种乐器接着另一种乐器奏出第一段主题,一日的主题与人类的劳作,院内各种声音让我再也睡不着:有一头骡子的脖子系有铃铛,它一活跃或是闪避就叮当作响,一头驴在叫;骡夫懒洋洋地走动,压低声音交谈,大声唤着牲口。集合的灯光溜进我的房间。然后,我听到我的仆人们在走动,不一会儿,名叫阮腊的噶喀仆人端茶进来,收起我的蚊帐。我喝着茶,吸着一日之中第一支香烟。我的脑子里都是愉快的念头,零星的对话,一个比喻或一段铿锵有力的短句,给某个人物添加一两个特征,一段情节,而懒洋洋躺在那儿让我的想象漫游真是令人愉快。但是,阮腊把我的刮脸水悄悄端进来了,想到水很快就会凉,我赶紧起床。我刮了脸,洗了澡,早餐已经备好。我要是运气好,村长或平房门卫还会送我一只木瓜。很多人讨厌这种水果,它的确需要你去习惯;但一旦尝过,你就会很喜欢。它集清香与药效于一体(是否因为含有某些帮助消化的奇妙成分?),所以,吃这种水果,你不仅满足口腹,而且兼顾心灵。它就像一位漂亮女子,与之交谈,身心皆可得益。


    随后,我抽着我的烟斗,为了醒神,我怕是够悠闲地读着一册不太笨重可以一卷在手的哲学论著。第一批骡子已经出发,我的卧具现在卷起来了,我用早餐的餐具收进了相应的箱子,所有东西都由留在后面的骡子驮着。我让他们先走。我一个人留在平房,我的小马拴在栅栏上,我留心观望,可以说,尽管村子就在我的四周,平房外面长着树木,房内的桌椅却归于沉寂,而它们曾因我和旅队的到来而被粗暴掠用了几个小时。当我走下台阶解开小马,寂静,就像一根指头压着嘴唇的疯癫老妇,经过我的身旁,溜进我离去的房间。挂在钉子上的公路地图更为实在,因为我已离去,我一直坐着的躺椅发出一声吱嘎的叹息。


    我策马而去。


    我追上了骡队,他们距下一处平房很近了,知道快到了,他们加快了步伐。他们现在走得有点匆忙,铃在响,行李在晃,骡夫对着骡子喊叫,彼此呼唤。骡夫都是云南人,身材魁梧,脸色古铜,衣衫褴褛,一身脏污,但他们满不在乎,无忧无虑。他们迈着懒洋洋的步子行走于亚洲各处,行行复行行,他们的黑眼睛里,是空旷的大地与淡蓝的远山。院子里,骡子围着骡夫挤成一团,都想自己的背囊先卸下来,一阵喊叫、踢打与推撞。背囊用皮带捆在轭上,要两个人才解得开。解开之后,骡子后退一两步,弯下脑袋,仿佛因为得到解脱而道谢。随后,放背囊的鞍子取下来了,骡子躺在地上滚来滚去,舒解背部的疼痛。一头接一头,卸下负担的骡子漫步走向院子外面的青草与自由。


    苦金酒在桌上等着我,然后我用咖喱餐,饭后我躺在一把躺椅上睡了起来。当我醒了,我就带枪出去。村长派了两三个后生,带我去可以猎鸽或者野鸡的地方,但是猎物很胆怯,我的枪法不好,通常徒劳无功而返,不过在树丛里爬摸一气。天黑了。骡夫唤着骡子,把它们关在院内过夜。他们用一种尖利的假嗓唤骡,声音粗野,听来简直不像人声;这种喊叫奇特甚至可怕,令人隐约想到亚洲的广袤,还有天晓得他们是源自多少世代以前的那些游牧部落。


    我读书读到晚饭备好。我要是那天渡过一条河,就吃一条多刺无味的鱼;要是没过河,则是沙丁鱼或金枪鱼罐头;一碟硬邦邦的肉,还有我的印度厨子会做的三道甜品之一。然后,我就玩单人纸牌。


    我一摆好牌就自责。想到人生短暂,一生中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这只能证明你习性轻浮,竟然把自己的时间浪费在这样的事情上面。我带了很多可以令自己与他人获益的书,有文体方面的经典之作,研读它们,认识我们书写的这一艰深语言,我可以有所进步。我有一册莎士比亚悲剧全集,开本小巧,足以放进衣袋,我决心旅行途中每天读上一幕。我向自己保证,这样做既有乐趣也有益处。但是,我晓得单人纸牌的十七种玩法。我试了蜘蛛牌戏,但根本玩不通;我试了他们在佛罗伦萨俱乐部玩的那种单人纸牌(你应该听到佛罗伦萨有些贵族家庭如巴吉或史特罗吉家的人胜利过关时的叫喊),我还试了最难的一种单人纸牌,那是来自费城的一位荷兰绅士教我的。当然,完美无缺的单人纸牌从未有人发明。这需要很多时间来玩;它应该很复杂,要你动用所有才智;它应该要求深思,要求你有缜密推理,运用逻辑并权衡机遇;它应该充满绝处逢生的逃亡,所以,你出错了牌,眼见大祸可能临头,就会心跳不已;当你觉得自己的命运有赖于翻开的下一张牌,它应该令你在悬而不决的绝顶头晕目眩;它应该令你痛苦焦虑;它应该具有你必须避开的危险,以及只有不顾一切的勇气才可克服的艰难;最后,你要是不曾出错,你要是抓紧时机,勒住无常命运的脖子,你的努力就将取得胜利。


    但是,因为这样一种单人纸牌并不存在,我最后总是回到那个令甘菲德之名不朽的牌戏。当然,它虽然很难玩通,但你至少知道某些结果,而当看似满盘皆输,突然翻出的一张好牌却可让你松一口气。我听说纽约有位可敬的先生是个赌徒,他一副牌卖你五十美金,而你玩通的牌每张付你五美金。那地方富丽堂皇,晚餐免费,香槟任喝;为你洗牌的都是黑人。地上铺着土耳其地毯,墙上挂着梅索尼耶与莱顿爵士的画,还有真人大小的大理石像。那地方我想肯定很像兰斯唐大厦。


    隔了这么远回忆起来,它于我有些风俗画的迷人之处,当我摆好七张牌,然后六张,我自丛林平房的静室(好像是把望远镜倒过来看),看到玻璃枝形吊灯照得通明的那些房间,人群,烟雾,还有赌窟内紧张而悲惨的气氛。这个繁杂、堕落与挥霍的精彩世界让我停留片刻。世人犯下的一大错误,是以为东方堕落;恰恰相反,东方人有着普通欧洲人将会觉得美妙的适度。他的美德并非如欧洲人的美德那般,但我认为他更高尚。说到堕落,你必须在巴黎、伦敦或纽约找寻,而非去到贝拿勒斯或者北京。但是,这是否因为东方人不像我们那样被罪恶感所压迫,觉得无需违反在其久远历史中制定的适宜法则,或者,是否就像东方的文学艺术所展示的(它充其量只是令人费解,不过单一主题的重复变化),他没有想象力,我何人也,可以论说?


    我该上床了。我钻进蚊帐,点燃烟斗,读起专为此刻准备的小说。我一整天都盼着它。这是《盖尔芒特家那边》,我担心自己太快读完,严格限定每次只读三十页(我以前读过,我要是读完,真是不能再读了)。当然,很多地方非常沉闷,但我在乎什么?我宁愿被普鲁斯特闷住,也不要别人逗我开心,而三十页我太快就读完了;我似乎得让两眼悠着点儿,不要跟着一行行字跑得太快。我熄了灯,陷入无梦的睡乡。


    但我敢说,睡不熟十分钟,打鸣的公鸡就会唤醒我;院内很多声音,先是一种声音,停了一下,又是另一种声音,就会打破夜的寂静。集合的灯光溜进我的房间。新的一天开始了。


    十六


    我不知道时辰了。现在,路不成其为路,走不了牛车;只是一条羊肠小道,我们排成一列行进。我们开始攀爬,萨尔温江一条支流汹汹流过我们下方的岩石。道路在山间蜿蜒上下,穿越我们正在通过的山谷,它一会儿与河流平行,一会儿又高居其上。天很蓝,但不是意大利那种鲜明撩人的蓝,而是东方之蓝,苍白柔弱,无精打采。现在,丛林有着你想象中原始森林的所有气氛:八十或一百英尺高的笔挺大树,没有分枝,在阳光下炫耀着他们的伟力。叶子巨大的爬藤缠绕大树,较为矮小的树木则被寄生植物覆盖,就像一位新娘披着面纱。竹子有六十英尺高。野生大蕉到处生长。它们像是由某位灵巧的园丁摆在那里,因为它们一副刻意完成装点的样子。它们很壮观。下面的叶子裂开了,又黄又蔫;就像怀着嫉妒与怨恨面对青春之美的刻毒老妇;但是上面的叶子柔软,青翠,可爱,光彩傲人。它们有着年少佳丽的骄傲与冷漠;丰厚的叶面汲水一般吸收着阳光。


    一天,为寻找捷径,我冒险走上一条直通丛林的小路。比起我留在大路上所看到的,那里更多生气;我经过时,野鸡在树梢疾行,鸽子在我四周咕咕叫,一只犀鸟一动不动站在树枝上,让我看着它。看到鸟兽自由自在,它们的天然居所好似动物园,我从来都难掩惊奇,记得有一次,在马来半岛东南角一个偏远岛屿,当我看见一只大鹦鹉盯着我,我四处找它逃跑的笼子,不曾想到它就在家里,从来不知约束。


    丛林不是很密,阳光大胆穿越林木,用缤纷奇妙的花纹装饰着地面。但是过了一阵,我察觉自己迷路了,并非像有人迷失在丛林中那般严重与悲惨,而是像在贝思沃特的广场与街道之间迷路了;我不想折回来路,而阳光下的道路很是诱惑:我想我可以再往前走一点,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突然,我发现一座小村庄;只有竹栏围住的四五所房子。令我吃惊的,不仅是发现这座距大路六七英里的丛林村落,而且,村民肯定会看到我,但无论他们还是我,都未表露因此而觉得异样的举止。小孩在干燥多尘的地上玩耍,我一走近就四散而去(我记得在某地,有人问我可否让两个从未见过白人的小男孩来看看我,可他们一见恶心,吓得尖叫,马上就被带走了);但是,提着水桶或在舂米的妇女满不在乎,继续干活;男人们坐在阳台上,漠然扫视着我。我很想知道这些人怎么来到这里,他们做些什么;他们自立,纯然过着自己的生活,仿佛住在南洋的珊瑚礁上与世隔绝。我对他们一无所知,也不可能知道。他们跟我全然不同,好像属于另一物种。但是,他们跟我有一样的激情,一样的期盼,一样的欲望,一样的悲伤。我想,对于他们,爱也如雨后阳光,我还想到,他们也会吃得过饱。但是,对于他们,一成不变的日子不慌不忙,不惊不诧,相继累积成为长列;他们跟随自己既定的周期,过着他们的前辈所过的生活。这一模式有迹可寻,他们只需跟随。这难道不是智慧,他们的始终如一之中,难道没有美好之处?


    我策马前行,没出几码,再度置身密林。我继续攀爬,道路两次跨过湍急的小溪,然后蜿蜒向下,盘山而行,山上的树木茂密得令你感觉可以在树梢行走,就像走在绿色的地板上,出到阳光下,我看到平原和我那天要去的村庄。


    村子名叫勐平,我决定在此休息一阵。天气很暖和,下午,我穿着衬衣坐在平房的阳台上。我吃惊地看到一位白人向我走来。自从离开东枝,我还没见过一位白人。我随即想起出发之前他们告诉我,沿途某个地方,我会见到一位意大利神父。我起身迎接他。他很瘦,就意大利人来说个子很高,相貌端正,有一对漂亮的大眼睛。他因为疟疾而发黄的脸上,虬曲如亚述国王的一大把黑髯几乎盖到双眼。他的黑发浓密而拳曲。我猜他的年龄介乎三十五到四十岁。他穿一袭褴褛的黑色教袍,又脏又破,戴一顶破旧的卡其盔帽,白裤白鞋。


    “我听说你要来。”他对我说。“想想看,我十八个月没见过一位白人了。”


    他的英语说得流利。


    “你要什么?”我问他。“我可以给你威士忌、苦金酒、茶或咖啡。”


    他微微一笑。


    “我两年没喝过一杯咖啡了。我喝完了,我发觉自己没它也很好。这是奢侈品,我们在这里传教的钱很少。不过,这可是一种损失。”


    我叫噶喀仆人给他冲了一杯,他品尝着,眼睛发亮。


    “甘露。”他叫道。“真是甘露。人应该过过匮乏的生活。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享受它们。”


    “我给你两三听吧。”


    “你匀得出来吗?我会送你一些我园子里种的生菜。”


    “你在这里多久了?”我问。


    “十二年。”


    他沉默片刻。


    “我兄弟是米兰的神父,说要寄给我回意大利的钱,好让我在母亲去世前见她一面。她老了,活不了多久了。他们以前常说我是她最喜欢的儿子,的确,小时候她把我宠坏了。我当然愿意再见到她,但说实话,我害怕走;我想我要是走了,就没勇气回来见这里的人了。人性很脆弱,你不觉得吗?我信不过自己。”他微笑着,做了一个奇怪的可怜手势。“没关系,我们会在天堂再见。”


    然后,他问我有没有照相机。他急于寄一张新教堂的照片给伦巴第的一位女士,因为她虔诚的慷慨,他才得以修建。他带我去教堂,是间朴实无华的大木屋;祭坛背后的屏风贴着一张画得很差的耶稣基督像,是景栋一位修女画的,他请我给这幅画也照一张,等我到了景栋参观女修院,就可让那位修女看看她的作品在这里的样子。有两条小长凳,用于人数不多的集会。他很自豪,也可以自豪,因为教堂、祭坛和长凳都是他跟信众建造的。他带我去他的院子,领我看给他照管的孩子们做教室与寝室的朴实房子。我记得他告诉过我,他们有三十六个。他领我去他自己的小平房。客厅很宽,教堂建好之前,他把这里也用做礼拜堂。后面是间小卧室,大小如僧侣斗室,只有一张小木床、一个洗脸架和一个书架。卧室一旁是间很脏很乱的小厨房。两个女人正在里面。


    “你看,我现在很神气,有个厨子,还有帮厨的女佣。”他说。


    那个年轻的女人是兔唇,她咯咯笑着,用手竭力掩饰。神父对她说着什么。另一个蹲在地上,舂着臼里的草药,他和善地拍拍她的肩膀。


    “她们在这儿快一年了。”他说。“她们是母女。母亲,可怜人,一只手是畸形的,女儿,你看到了,可怕的嘴唇。”


    除了兔唇女儿,这女人以前还有丈夫和两个孩子;但几周之内他们突然相继死去,她的村人以为她邪灵附身,把一贫如洗的她和女儿逐出村子,逐到一个她们毫无所知的世界。因为听说基督徒不信邪,她去了丛林中另一个村子,那儿住着一位传教者,他乐意给她提供住处;但是他很穷,不能给她吃的。他让她去找神父。这要走上五天,而且雨季开始了。她和女儿背着自己仅有的东西,不过是她们背得起的一小包而已,然后出发了。她们沿着林中小路前行,翻山越岭,晚上要是碰到有村落,她们就睡村里,要是没有,就睡路旁的岩石下面或者树下。但是,途经村落的村民试图劝阻她们,因为众所周知,神父把孩子们带到他的房子里,过了不久,又把他们带去仰光献给海神换钱。她们吓着了,但没有村子愿意收留她们,神父那里是她们的唯一避难所。她们继续往前走,终于,绝望却又惊恐,她们见到了神父。他说她们可以住外面一间房子,给学校的学童煮饭。


    我们到客厅坐下。里面什么舒适物品也没有。有张大桌子,两三张简朴的直背木椅;几个架子,上面很多宗教书,是发霉的平装本,还有大量天主教的期刊。我见到的唯一一册世俗书籍,是那本沉闷的名著《约婚夫妇》。(当曼佐尼与沃特·司各特爵士相会,后者称赞他的作品,曼佐尼则表示自己得益于威弗莱系列小说,说《约婚夫妇》不是他的作品,而是沃特爵士的,对此,沃特爵士答道,那么,这就是我最好的作品了。但是,沃特爵士是出于大度才这样讲;那书闷得令人受不了。)不过,神父每月收到一包意大利日报《晚邮报》,他告诉我,他逐字逐句都读了。


    “它令我开心。”他说。“毫无疑问。但是,我还把读报当做精神锻炼,因为我经不起让自己的能力衰退。我知道意大利发生的每一件事,斯卡拉在演什么歌剧,有哪些剧本上演,哪些书出版。我读政坛的演说。一切。通过这种方式,我与世界同步。我的头脑保持活跃。我不觉得自己还会回意大利,但要是回去,我将退回到自己的环境中,仿佛从未离开一样。在这种生活里,一个人决不能让自己有片刻的松懈。”


    他滔滔不绝,嗓音洪亮,他爱笑;他的笑声响亮而热诚。他初到此地,住的是公共工程处的平房,并开始学习语言。别的时间,他用来修建我现时所在的小屋。随后,他进了丛林。


    “掸人我无能为力。”他告诉我。“他们是佛教徒,满足于佛教。它适合他们。”他漂亮的黑眼睛不以为然地看了我一下,然后,他面带微笑,说了下面这番话,而我看得出,这话对他来说很是大胆,令他自己也有些吃惊。“你知道吗,必须承认,佛教是很好的宗教。有时候,我和某个寺庙的和尚长谈,他不是没文化的人,我不能不敬重他和他的信仰。”


    他很快发现只能寄望于影响丛林中偏僻小村落的村民,因为他们是鬼神崇拜者,对恶力的畏惧持续不断,令他们不知所措,而它就等着他们落入圈套。但是,那些村子很远,在山里,他常常得走上二十、三十甚至四十英里才能去到。


    “你骑马?”我问。


    “不,我走路。要是买得起一匹小马,我当然愿意骑马,但我喜欢走路。在这乡下,你需要多锻炼。我想等我老了,我得有匹小马,到了那个时候,我可能有钱买一匹了,但我只要正当壮年,就没理由不用上帝给我的双脚行走。”


    到了一个村子,他习惯去村长家找住处。大家晚上收工回来,他把他们聚在阳台,跟他们讲话。现在,经过这么些年,方圆四十英里都知道他,他很受欢迎。有时候,有人捎信来,请他去还没去过的某个偏远村落,让大家可以听他说话。


    我想起丛林中遭遇的那个为迫人浓绿所阻隔的偏僻小村。我想在自己心中描出一幅那些人的生活图景。当我问及,神父耸耸肩。


    “他们劳动。男人和女人一起劳动。那是一串不间断的艰辛。说真的,在山上那些丛林村落,生活不容易。他们种稻子,你知道这费时费力,然后收割;他们种鸦片,一有空隙,他们就去丛林采集野味。他们饿不死,但仅此而已,因为他们从不休息。”


    当我漫游乡野,涉水渡河或跨过乡间桥梁,翻越林木覆盖的山岭,经过稻田,在一座座都是竹屋的村庄停留过夜,跟一长串形容枯槁或面容果敢的村长谈话,我觉得自己就像陈列在某一古老荒芜的宫殿内一幅挂毯中的人物,这是一幅冗长的暗绿色挂毯,你隐约看到其中僵硬的黑色树木,褪色的溪流,有着奇怪房屋的村落,轮廓模糊的人们忙个不停,他们的动作有着一种神秘、神圣和晦涩的意味。但是,有时我到达一个村庄,村长和长老们跪在地上为我奉上礼物,我似乎从他们黑色的大眼睛中看到一种奇怪的渴望。他们谦恭地看着我,仿佛期待我给他们一个渴望已久的信息。我希望自己可以发表一通令他们兴奋的演说;我希望自己可以传达他们似乎渴求的喜讯。但我不能告诉他们自己一无所知的彼岸世界。神父至少可以给他们一些东西。我似乎看见他到了某个村子,脚走痛了,人累了,而当夜幕降临,大家不再劳作,他坐在阳台的地上,或许是借着月光,或许只是借着星光,给那些黑暗中的沉默人影讲着新奇的事情。


    我不觉得他是个很聪明的人;当然,他有个性,机灵。他很清楚山地掸人让他们的孩子来他这里,只是因为他给他们提供衣食住宿,但他耸耸肩膀不去计较;他们到了适当年纪就要回到山上,虽然有些人将恢复他们祖先的野蛮信仰,其他人却会保持他教给他们的信仰,通过他们的影响,或许可以照亮周围的黑暗。他的日子过得很忙碌,没有太多时间思考,而他内心当然没有令人难解的紧张;他的信念有力,就像一位运动员的双臂肌肉发达,他接受他的宗教教义,就像你我接受独眼或脸红的事实那般毫不犹疑。他告诉我,还是做神学生的时候,他就想去东方传教,并为此而在米兰学习。他给我看一张集体照,跟他一起出来的十二人围着主教而坐,并把那些死去的人指给我看。这一位在中国渡河溺毙,那一位在印度死于霍乱,另一位在掸邦靠北的地方被野蛮的佤人杀死。我问他何时坐船来的,他毫不犹豫就告诉我具体的年月日与星期几来;这些修女、修士和俗僧,他们可能忘掉无论什么周年纪念日,但自己离开欧洲的日子总是脱口而出。随后,他给我看他家里的一张照片,是典型的中下阶层合影,就像你在意大利任何一家廉价照相馆的橱窗所见。他们僵硬、刻板而忸怩,父亲和母亲穿着最好的衣服坐在中间,两个年幼的孩子被安排坐在父母脚前的地上,父母左右是两个女儿,后面依照身高站了一排儿子。神父把加入神职的家人指给我看。


    “超过一半。”我评论道。


    “这是母亲的一大快乐。”他说。“这是她的功劳。”


    她是位粗壮妇人,身着黑衣,头发中分,有对柔和大眼。她看似一位好主妇,我相信要是说起买卖,她讨价还价会很厉害。神父深情地笑了笑。


    “我母亲,她是个很好的人,她有十五个孩子,十一个还活着。她是个圣人,善良对她来说,就像好嗓子对一位女歌手那样自然;她做一桩好事,就像阿黛莉娜·帕蒂唱卡拉一角的高音C一样容易。”


    他把照片放回桌上。


    第二天我又出发了,神父说他想跟我走走,直到我们进山为止,因此,我把马缰挂在臂上,我们徒步而行,其间,他让我给景栋的修女捎话,叫我别忘了把我照的照片寄给他。他扛着枪走路,在我看来,这枝老枪对他本人比对旷野里的野兽更加危险;他戴着破旧盔帽,样子古怪,为不妨碍行走,他的黑色教袍在腰间绑起,他的白裤塞进笨重的靴子。他迈着缓慢的大步,我完全可以想象长路在它下面消减。但是不久,他敏锐的眼睛瞥见矮树枝上一只翠鸟,蓝绿相间,有些颤抖,是个尤物,就像一枚活宝石暂时悬在那儿;神父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臂上叫我停住,他蹑足前行,很轻,悄无声息,直到十英尺内;然后,他开枪了,鸟坠地时,他欢呼一声,跳向前去,把它拾起,扔进挂在他身侧的袋子。


    “这会令我的米饭更香。”他说。


    不过,我们到丛林了,他又停了下来。


    “我要在这里跟你分手了。”他说。“我必须回去工作了。”


    我上了马,我们握手道别,然后我骑马小跑而去。到了一个弯道,我回头向他挥手,见他还站在我们分手的地方。他把一只手放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森林之绿将他包围。我继续前行,我想,很快,迈着他那笨重的脚步,好像不是踏着大地,而是带着热情跺在上面,仿佛大地很友好,欣然接受他一往情深的热狂(就像一只强壮的大狗,当你亲热地拍拍它的屁股,它会摇尾巴),很快,我想,他就会走回这一两天我把他诱出的生活之中。我知道自己再也不会见到他了。我正继续走向新的未知的经历,而不久,我将回到激动人心、变化多端的精彩世间,但他会永远留在那儿。


    其后,很长时间过去了,有时,在一个派对,当涂脂抹粉、颈佩珠链的女人们,坐着聆听胸脯饱满的首席歌剧女伶演唱舒曼的歌曲,或当首演之夜,一幕结束,幕布落下,掌声四起,观众开始愉快交谈,我就想起这位意大利神父,他正沿着森林小路奔波于掸邦山地,跟我离开他时一样,都是没有变化的今日复明日,而他现在老了些,头白了些,人瘦了些,因为从那之后,他得了两三回热病;就这样,直到有一天,老弱交加,他病倒在一个小山村,他太虚弱,不能下到山谷,没多久就死了。他们会葬他于丛林,坟上一柄木十字架,或许(世代相传的信仰强过他教授的新宗教),他们会把一小堆石头放在他的坟墓周围,还有鲜花,以便他的灵魂可以跟他死去的那个村子的村民友好相处。而我有时很想知道,在最后时刻,远离他的亲人,村长与长老们默默坐在他的周围,惊见一位白人死去,在那神志清醒的最后时刻(那些陌生的棕色面孔俯视着他),他会不会恐惧和怀疑,因而察觉在死亡的后面,有的只是毁灭,然后,他是否会有一种强烈的反感,因为他徒然放弃俗世给予的一切,美,爱,安乐,友情,艺术,造化赋予的美妙天资,或者,尽管如此,他是否仍将觉得自己这一辛劳、克己、坚忍的无畏人生很有意义。对于那些以信仰支撑自己整个生命的人,这肯定是个可怕的时刻,此刻,他们肯定终于知道了自己是否真的相信。当然,他有使命感。他的信仰很坚定,信仰对他来说,就像呼吸对我们一样自然。他不是创造奇迹的圣人,也不是神秘主义者,要经受痛苦以及跟上帝结合的不可言说的喜乐,可以说,他不过是上帝的普通劳者。人的灵魂,就像他的家乡伦巴第的田野,没有多愁善感,甚至没有感情,好歹都得接受,他耕地播种,他让生长的谷物免于鸟儿侵袭,他利用阳光,他发牢骚,因为雨水太多或太少,收成不好,他耸耸肩膀,产量丰盛,他认为理所当然。他把自己看成普普通通的工薪族(但是他的工资乃上帝的荣光与永恒的世界),觉得自己谋了生计,这让他有一种满足。他将心与人,却不因此而小题大做,就像他父亲在米兰那爿小店的柜台售卖通心粉所为。


    十七


    我开始了往景栋的最后一段旅程。两三天来,我顺着山谷走一条平路,道旁是一条美丽的河流;岸边长着大树,我不时见到一只敏捷的猴子在树枝间跳来跳去;然后我开始爬山了。我得跨越萨尔温江与湄公河流域的分水岭,天气很快变得很冷。我们一直向上爬。早晨,薄雾笼罩着周围的山岭,但是山峰到处浮现,看似灰白海洋中的绿色小岛。照着薄雾的阳光形成一道彩虹,就像通往阴间某一幻境之门的桥梁。一阵凄风吹过那些萧瑟山峰,很快令我冷得彻骨。骡子走过的道路泥泞不堪,很是滑溜,我的小马步履艰难,我下马步行。雾现在很浓,我只能看到几码以外。领头骡子的铃铛瓮声瓮气,哀哀切切,骡夫们一言不发,哆哆嗦嗦走在畜牲一旁。道路蜿蜒穿过一个又一个狭谷,每一个转弯处,我都觉得到了隘口,但是道路依然向上,似乎没有尽头。突然,我发觉自己在往下走了。不知不觉,我跨过了需要费时费力才能抵达的隘口;这让我有些失望。看来,当你竭尽全力实现了某一抱负,它对你似乎就没意义了,而你继续前往某处,并不觉得完成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死亡可能也是如此。但我应该补充的是,这个隘口的高度不超过七千英尺,抵达隘口或许算不上什么特别的壮举,可以当得起这番饶有意味的沉思。


    华兹华斯先生与他的朋友琼斯先生(“琼斯,当你我自加莱南行”)跨越阿尔卑斯山的时候,也遇到类似的事情;但是身为诗人,他写道:


    ……无论年少或年长,


    我们的命运,我们的心与家,


    只与无限同在;


    它与希望同在,永不消逝的希望,


    努力、期待与想往,


    还有那永存之物。


    这很简单,你只要知道怎样把最佳词语排成最佳顺序产生美感就可以了。大象可以用鼻子拾起一枚六便士的硬币,也可以把一棵树连根拔起。


    然后,我来到一处,他们告诉我,从这里可以望见景栋,但是整个乡野沐浴在一片银色的水蒸气里,我虽然睁大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我蜿蜒而下,逐渐从山上的薄雾里现身,阳光在我的背上很是温暖。下午我进入平原。我离开的山岭很黑,灰白的云缠在被云罩住的树间。我骑马沿着一条直路小跑,路宽得可以走一辆牛车,两旁的稻田现在只剩棕色多尘的残茬;我经过背扛包袱或肩挑竹担的农民,他们正往城中赶翌日的市集;终于,我来到一道破朽的砖门前。这是景栋的城门。我在路上已走了二十六天。


    在这里迎接我的是位知事,身体结实,相貌威严,但很友好,骑着一匹精神抖擞的白色小马,还有一位官员,代表统领该州的土司来欢迎我。寒暄之后,我们骑马经过城中的大街(但是,因为房屋各自位于栽了树木的院内,它看去不像一条街道,更像花园密布的郊区道路),一直来到我寄宿的圆屋。这是一所长长的砖砌平房,独自坐落在一座小山上,刷成白色,前面有个阳台,从阳台上,我看到了树丛之中景栋的棕色屋顶。城的四周都是青山。


    十八


    我骑着我的掸邦小马下到市集。集市在一大片平地上举行,有四排敞开的摊档,密集的人群在这里挤来挤去。我在近乎杳无人迹的乡野漫游了这么久,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群令我眼花缭乱。阳光明丽。在途经的村庄,农民都穿着色彩黯淡的衣服,蓝色或是褐紫,而且常为黑色,但是这里色彩艳丽。女人很整洁,小巧可爱,脸是扁的,黄皮肤而非黑黝黝,她们的手很美,就像她们头上戴的花一样雅致,精巧连着纤细的手腕。她们穿一种裙子,叫做腰布,一条长绸在腰间缠绕并折起,上半部分是色彩明快的条纹,下半部分为淡绿、褐紫或黑色;她们还穿一件白色小胸衣,很是整洁端庄,外面则是加了衬垫的上衣,要么淡绿要么粉红要么黑色,就像西班牙的波莱罗短衫,袖子很紧,双肩小翼,令人觉得她们随时可能带着微笑飞走。男人也系着彩色腰布,或穿肥大的掸邦裤子。很多人头戴编织精巧、有着弯曲宽帽檐的大草帽,好像蜡烛熄灭器,颤巍巍扣在男人和女人浓密的头发与头巾上。这些夸张的帽子有数百顶,随着戴帽者的不停走动而左摇右晃,上下跳动,它们如此奇异,令你难以相信这些人在忙正经事,他们更像是在玩耍,彼此在开一个巨大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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