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我们现在来到了1844年。此时麦尔维尔二十五岁。如今没有他年轻时的画像,但是从他中年时的画像来看,我们可以想象得到:他二十几岁的时候是个身材高大结实的人,强壮有力,眼睛非常小,但鼻子周正,气色很好,一头漂亮的波浪发。
他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和妹妹们已在奥尔巴尼的郊区兰辛堡定居。他的哥哥甘斯沃特也放弃了皮货店,成了一名律师兼政客;同样当律师的二哥艾伦定居纽约;最小的弟弟汤姆马上就要像赫尔曼一样出海,此时还只有十几岁。赫尔曼发现自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好似“生活在野人当中的文明人”,他给急切的听众讲述自己的冒险故事;他们敦促他写一本书,他随即动笔。
他以前也试过写作,虽说都没怎么成功;可他需要挣钱,而写作对他而言(如同之前或之后众多受到了误导的作家一样),似乎是一个轻松之法。《泰比》(这是一本描述他暂居努库希瓦岛的书)完稿后,已到伦敦担任美国部长秘书的甘斯沃特·麦尔维尔将书稿交给了墨雷,对方接受了,后来由威利和普特南在美国出版。书的反响很好,受此鼓舞,麦尔维尔继续书写自己在南太平洋的历险,书名叫《奥穆》。
该书于1847年面世,同年,他娶了大法官肖的女儿伊丽莎白为妻,对方家庭与麦尔维尔家相识已久。年轻的夫妇搬到了纽约,住在第四大道103号艾伦·麦尔维尔的房子里,在一起的还有赫尔曼和艾伦的妹妹:奥古斯塔、范妮、海伦。这三位女士为何离开自己的母亲和兰辛堡,我们不得而知。麦尔维尔专心于写作。1849年,也就是他婚后两年、第一个孩子(是个名叫马尔科姆的男孩儿)出生后一年,他再度跨过大西洋,这次是以乘客的身份,去面见出版商安排《白外套》的出版事宜,他在这本书里描述了自己在“美国号”护卫舰上的经历。他从伦敦去往巴黎、布鲁塞尔,直至莱茵河畔。他的妻子在其沉闷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1849年夏,我们仍在纽约。他写了《雷德伯恩》和《白外套》,同年秋去往英国将这两本书出版。从中并未得到多少满足感,只是因为思乡,匆匆赶回家,放弃了尊贵人士的诱人邀请——其中一个来自罗特兰德公爵,邀我们在贝尔沃城堡住一个星期——看他的航海日记。我们去了匹兹菲尔德,并于1850年夏天上船。在秋天搬到了箭头——1850年10月。”
箭头是麦尔维尔给匹兹菲尔德的一处农场所起的名字,这所农场是他用首席法官预先垫付的钱买下的,他带着妻子、儿女和妹妹们在此住了下来。麦尔维尔太太在她的日志中实事求是地写道:“在不利的环境下写《白鲸》或者《莫比·迪克》——他会一整天都坐在桌前,直到四五点钟也没写一个字——而后在天黑以后骑马去村子里——早晨起得很早,早饭前出外散步——时而劈木头作为锻炼。1853年春天,我们都很担心他的健康状况。”
当麦尔维尔在箭头定居下来以后,他发现霍桑就住在附近。他对霍桑的仰慕之情,很像一个小女生对老作家的仰慕,这种仰慕令沉默寡言、自我中心、含蓄矜持的霍桑感到有点不知所措。麦尔维尔写给对方的信可谓热情洋溢。他在一封信中写道:“能有幸与您相识,我深深感到,即使离开这个世界,自己也已经很满足了。”还有“与您结交所带给我的教益,超过我们不朽的《圣经》。”某个晚上,他会骑马来到位于利诺克斯的红房子,去谈论“上帝、来世,以及其他一切超出人类视野的事情”。不过这似乎令霍桑有一些厌倦。两位作家交谈的时候,霍桑太太便在一旁的台子上做针线活儿,在给母亲的一封信里,她这样描述麦尔维尔:“我可不敢说他不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是一个拥有一颗真诚而热切的心、拥有灵魂和心智的人——对人生了然于心;他真挚、诚恳、恭敬,非常的温和而谦逊……他具有极为敏锐的洞察力;但让我吃惊的是,他的眼睛却并不大,也不深邃。他好像把一切事物都能看得很准;可就凭这么小的一双眼睛,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我可真说不上来。这双眼也不怎么犀利,可说是普普通通。他的鼻子很挺,倒也颇好看,嘴巴很富有表现力和激情。他个头很高、身板很直,流露出一股自由、勇敢、果断的气息。谈话的时候,他不断比划、活力十足,完全沉浸在话题当中。没有什么风度,也谈不上优雅。有一回,一向生机勃勃的他变得异常安静,从他的眼睛(我可不喜欢这双眼睛)中能看出一种内敛而朦胧的神情,但同时又让人感觉到:他此刻正在深切注意眼前的事情。这是一种奇怪而懒散的眼神,但却蕴含着一种独特的力量。它似乎未曾穿透你,却将你吸引了过去。”
霍桑一家离开了利诺克斯;双方的友谊也告一段落,这段友谊,麦尔维尔这边可谓热诚深切,可在霍桑这边却泰然淡定,甚或有些尴尬。麦尔维尔把《白鲸》献给了霍桑。他读过此书之后所写的信已不复存留,可从麦尔维尔的回信来看,他似乎猜出霍桑并不喜欢这本书。公众和评论界也不怎么喜欢;而之后出版的《皮埃尔》反响更差。这本书遭到了蔑视和谩骂。他从写作当中收入甚少,可他不光要养活妻子、两个儿子跟两个女儿,可能还有他的三个妹妹。从他的信件判断,麦尔维尔发现耕种自己的农田很不合心意,跟在匹兹菲尔德给叔叔割干草、在茉莉亚岛挖土豆差不多。事实上,他从来就不喜欢体力劳动:“瞧瞧我的手——手掌上足有四个泡,都是这几天叫锄头和锤子给磨的。今天上午下雨了,所以我呆在屋里,所有的活儿都得暂停。我感到非常开心……”一个双手如此柔嫩的农夫是不可能耕种出什么收益来的。
他那担任首席法官的岳父,似乎按期在经济上帮助他家;此人不仅为人和善,而且十分敏锐,很可能正是他向麦尔维尔提出的建议,说他应当另寻生路。他还到处托人情找关系,想帮麦尔维尔弄到一个领事职务,但没有成功,于是麦尔维尔被迫继续写作。他生病了,首席法官再次伸出援手;1856年,他又一次出国,这回是去君士坦丁堡、巴勒斯坦、希腊和意大利,在回国途中,他通过讲座设法赚了一点钱。1860年,他最后一次出行。他最小的弟弟汤姆在同中国的贸易中指挥着一艘快船,“流星号”,就是乘着这艘船,麦尔维尔拐过了合恩角,驶到了旧金山;人们以为他仍然有足够的探险精神,可以借机去到远东,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要么是因为他讨厌他的弟弟,要么是因为弟弟开始对他不耐烦,他在旧金山下船回家了。随后数年,麦尔维尔一家的生活都极度拮据,但是首席法官在1861年去世,为女儿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他们决定离开箭头,从麦尔维尔富裕的哥哥艾伦那儿买下一处纽约的房产,而把箭头的房子作为预付部分移交给对方。
根据雷蒙德·韦弗的说法,假使麦尔维尔真的凭借书的版税赚取了一百美元,这倒是很不错的一年;1866年,他设法获得了海关检查员的任命,凭此每天就可收入四美元。第二年,他的大儿子马尔科姆在自己的房间饮弹身亡,但不知是故意自杀还是意外失手;他的二儿子斯坦威克斯离家出走,再也没有音讯。海关的这份微薄工作,麦尔维尔干了二十年;之后,他的太太从哥哥塞缪尔那儿继承了一笔钱,他也就退休了。1878年,在甘斯沃特舅父的资助下,他出版了一本两万行的长诗:《克拉莱尔》。去世前不久,他又写了(或者说重写了)一部叫《比利·巴德》的中篇小说。1891年,麦尔维尔去世,终年七十二岁,随后便被遗忘。
(二)
以上便是传记作者们所言的麦尔维尔生平简介,但是很明显,尚有诸多内容他们并未谈到。他们略过了马尔科姆的死,以及斯坦威克斯的离家出走,就好像这些事情无关紧要一般。毫无疑问,长子的不幸身亡令做父母的痛不欲生;毫无疑问,次子的失踪又令他们心烦意乱。当马尔科姆在十八岁时开枪自杀后,麦尔维尔太太肯定跟她的几个兄弟有信件往来;我们只能揣测,这些信都被压了下来。诚然,到1867年,麦尔维尔的声名已不比从前,但可以料想,这种事件的发生,还是可以使媒体想起他的存在的。这可是新闻,况且美国的报纸必定会毫不迟疑地大加挖掘的。对于这个男孩儿死时的情形,难道就没有什么调查?假如他是自杀,那是什么造成他这么做的?为什么斯坦威克斯要出走?他在家里的生活状况究竟如何,竟迫使其走上这一条路?又怎么会从此杳无音讯?就我们所知,麦尔维尔太太是一位善良慈爱的母亲,然而奇怪的是(仍然就我们所知),她好像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同儿子取得联系。麦尔维尔的葬礼只有他的夫人和两个女儿参加,而且我们获悉,她们是仅有的仍旧在世的直系亲属,通过这一事实,我们只能推断:斯坦威克斯已经去世。根据记载,晚年的麦尔维尔非常疼爱自己的孙辈,可他对自己子女的感情却让人捉摸不透。刘易斯·蒙福德所写的麦尔维尔传记很有见地,他无情地描写了麦尔维尔与子女们的关系,读来十分可信。他好像是个残酷苛刻、没有耐心的父亲。“其中有个女儿,她一想起父亲的形象来就深感某种憎恶……的确,当他花十美元购买一件艺术品、一张印版或是一尊雕像,而家里连面包都快没有的时候,她们的黑暗回忆还有什么可奇怪的?”憎恶是个十分强烈的字眼:我觉得“渴望”或是“气愤”更适合用来表达女儿们对父亲不够关心自己的感受。肯定还有什么别的因素导致她们的怨气。麦尔维尔似乎喜欢开一些她们没有兴趣的玩笑,如果你体会出言外之意的话,会怀疑他有时候酩酊大醉地回到家里。我必须得马上说明:这只是揣测而已。斯托尔教授在《思想史学报》上的一篇文章中表示:麦尔维尔“绝对是滴酒不沾”。对此我可不信。他是个喜欢聚首作乐之人,毫无疑问,作为一名水手,他很可能常跟其他人一同饮酒。我们知道,在他作为乘客首次去欧洲的时候,曾经彻夜不眠,跟一位名叫阿德勒的青年学者豪饮威士忌、高谈阔论;后来有朋友从城里来箭头看他的时候,在去附近名胜游览的路上,“听到好多香槟、金酒、雪茄之声”。麦尔维尔的部分职责是检查进港船只,可以确信的是,他到船上没多会儿就会被拖到下面喝几杯(除非那个时代的美国船长们跟今天的大不相同)。如果对生活倍感失望的他想从酒精当中寻求慰藉,也是很正常的。我得补充说明的是,他跟海关的众多同事并不一样,对自己的工作绝对是尽心尽责。
麦尔维尔是一个非常独特的人,基本没有什么明确的证据能够让你获悉他的性格;但是从其前两部书中,你可以比较清晰地知道他在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就我而言,《奥穆》比《泰比》更具可读性。它是对麦尔维尔在茉莉亚岛经历的直接记叙,从总体上说可以当真,而《泰比》则像是一个事实与幻想的大杂烩。根据查尔斯·罗伯茨·安德森的说法,麦尔维尔在努库希瓦岛上仅仅呆了一个月,而不是他冒充的四个月,他在去泰比人山谷的路上所经历的奇遇并非他所说的那般惊心动魄,而他逃离这些所谓食人成性者的危险也没有那么大;此外,他所讲述的逃跑故事纯属无稽之谈:“整个逃跑情节本身十分地夸大与虚假,显然是匆匆写出来的,为的是把自己表现成一个英雄,而不是考虑故事符不符合逻辑、够不够生动细致。”麦尔维尔不该为此受到责怪;我们已经提到,他不停地为热心听众讲述自己的冒险故事,而谁都知道,每次讲故事的时候,你很难抵抗住诱惑而不把故事讲得好听一点、刺激一点。于是在动笔写作的时候,把自己在无数次讲述中已经任意渲染的故事写成中规中矩、缺乏刺激的内容,就实属为难了。事实上,《泰比》似乎就是麦尔维尔把当时各种游记中的内容汇编到一起,再加上对自身经历绘声绘色的描述而成的。勤奋严谨的安德森先生指出:麦尔维尔不光时不时地重复那些游记中的错误,还在不同场合使用了其原作者的措词。不过,不管是《泰比》还是《奥穆》,都是用当时的习语所写的上佳之作。麦尔维尔已经倾向于使用文学词语而非日常词语了:比如说,他喜欢把一栋楼叫做“大厦”(edifice);一个茅屋不是“靠近”(near)另一个,甚至不是在另一个“附近”(neighborhood),而是“毗邻”(vicinity);他更愿意“疲惫”(fatigued),而不是像大多数人那样“累”(tired);他宁可“显露”(evince)情感,而非“表现”(show)情感。
然而这两本书作者的形象十分清晰,我们不需怎么想象就能看出,他是一个耐劳、勇敢、坚决的年轻人,活泼热情,喜欢开玩笑,害怕工作但并不懒惰,快乐、亲切、友好、无忧无虑。跟所有这个年纪的年轻小伙子一样,他深深为玻利尼西亚女孩儿的美貌所陶醉,如果他不接受她们甘愿给自己的好意,那就不正常了。如果说他身上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的话,那就是他对美有着由衷的喜爱,而年轻人对美往往是不怎么在意的。他对大海、天空、青山的精彩描写都蕴含着某种强烈的感情。他胜过其他二十三个水手的地方或许表现在他“生性爱思考”,而且对此很清楚。“我是属于沉思型的,”他在多年后写道,“当年出海的时候,我常常在夜里爬到高处,坐到其中的一根帆桁上,把身子蜷缩在夹克里,任自己的思绪自由驰骋。”
这个明显颇为正常的年轻人,却变成了写《皮埃尔》的那个愤怒的悲观主义者,我们对此该作何解释?是什么把这位平凡无奇的《泰比》作者,变成了富于想象、力量、灵感、表现力的《白鲸》作者?有些人认为,是一阵癫狂使然。这种观点被其崇拜者愤然地予以否定,似乎这是件可耻的事:当然了,这并不比心怀妒恨可耻到哪儿去。我在本文中无需论及《皮埃尔》。这是一本十分荒谬的书,其中有意味深长的话:麦尔维尔是在痛苦与辛酸中写这本书的,他的激情不时造就出有力而感人的篇章;可是事件不像是真的,人物动机没有说服力,对话也僵硬做作。《皮埃尔》给人以这样的印象:此书是在神经严重衰弱的情况下写成的。但这跟癫狂并不一样。假如真的有什么证据证明麦尔维尔曾经精神错乱的话,那么就我所知,也没有人出具过。还有人暗示:麦尔维尔在从兰辛堡搬到纽约以后,由于受到集中阅读的影响太深,以至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说他被托马斯·布朗爵士折磨得发狂,就如同说堂吉诃德被骑士的浪漫精神折磨得发狂一样天真幼稚,根本无法让人信服。不知道究竟怎么着,平庸的作家就变成了颇有些天才的作家。在这个充满性意识的年代,寻找性爱上的根源来解释如此奇怪的情况,是再自然不过的。
《泰比》和《奥穆》写于麦尔维尔和伊丽莎白·肖结婚之前。两人结合后的第一年,他又写了《玛迪》。该书的开头直接从他的船员经历接下去,而后就成了异想天开了。故事十分冗长,而且在我看来有些乏味。对于该书主题的解释,我实在比不上雷蒙德·韦弗:“《玛迪》所追求的目标,就是把那种圣洁神秘的愉悦感(在求爱期间曾触动麦尔维尔心弦)完完全全地支配:这份愉悦感,他在深爱母亲的苦痛中感到过;这份愉悦感,在他对伊丽莎白·肖的爱情中曾令其不知所措……《玛迪》是追寻逝去魔力的朝圣之旅……它追寻的目标就是伊拉,一个来自快乐之岛奥鲁利亚的少女。为了她,人们要进行一次穿越文明世界的航行;尽管他们(小说中的人物)寻找时机大谈国际政治以及其他一系列话题,伊拉终究没有找到。”
如果有人耽于猜想的话,会将这个奇怪的故事看作他对婚姻感到失望的最初迹象。要想揣测伊丽莎白·肖(也就是麦尔维尔太太)属于何种人物,我们必须依照存留不多的几封她所写的信。她并不擅长写信,而且信中所揭示的恐怕也远远不够,但它们至少证明,她很爱自己的丈夫,而且她是一个通情达理、心地善良、注重实际的女性,虽说有点狭隘和传统。她无怨无悔地忍受贫穷。对于丈夫的发展,她无疑感到十分迷惑,而他似乎一心要丢开《泰比》和《奥穆》给自己带来的声誉和名望,更是令她伤心不已,可她仍旧相信他、仰慕他,直至最后。她并不属于智慧型的女人,但她却是个善良、宽容、温柔的妻子。
麦尔维尔爱她吗?他在求婚期间可能写下的信没有得以存留,要说他当时是被一种“圣洁和神秘的喜悦”所触动,那只能是一种浪漫的设想。他是娶了她,但男人可不单单是因为爱情才结婚的。可能是他已过够了漂泊的生活,想要安定下来:这个怪人的一大怪处便是,尽管他号称自己“天生喜欢漂泊”,可在他少年时代首次去利物浦以及在南海生活的三年之后,他对冒险的渴望便日渐冷却。之后的行程只不过是旅游观光而已。或许麦尔维尔结婚是因为家人朋友都觉得他该结了,或许他结婚是为了抵抗那些让他沮丧的喜好。谁知道呢?刘易斯·蒙福德说“他跟伊丽莎白在一起的时候并不怎么开心,而离开她的时候也不怎么开心”,还说他不仅对她有爱情,而且“在漫长的分别时间里,欲望在内心积聚”,而随后却是匆匆满足并厌腻。他肯定不会是第一个发现以下现象的男人,即对妻子的爱,分开的时候要比相聚的时候多,对性爱的期待要比实现性爱更让人激动。我觉得麦尔维尔很可能对婚姻的束缚感到厌烦,或许妻子给与他的,没有他所期待的那么多,但他还是长期维持婚姻关系,让妻子为自己生了四个孩子。就人们所知,他对她始终都很忠诚。
凡是专心读过麦尔维尔的人,都不难发现他对男性美的欣赏。从巴勒斯坦和意大利返回后,他做过一次有关雕塑的演讲,专门谈到“望楼的阿波罗”这尊希腊罗马雕像。其主要价值就在于它代表了英俊貌美的青年男子。我已经谈过托比(就是和他一起逃离“阿库什尼号”的那个男孩子)留给麦尔维尔的印象了,在《泰比》当中,他又详细描述了自己交往的那些年轻人的身体之美。他们的形象比起同他调情的那些女孩子来可生动多了。但在此之前,十七岁的他乘船驶往利物浦时就跟当地一个名叫哈里·波尔顿的男孩儿交上朋友。以下是他在《雷德伯恩》里对此人的描述:“他属于那种身材不高但十分健美的小家伙,拳曲的头发、光亮的肌肉,就好像蚕茧里生出来的一样。他的肤色是一种泛着光彩的褐色,像女孩儿一样娇柔;他的双脚很小、双手很白;眼睛大大的,黝黑而柔美;诗歌不说,单是他的嗓音就有如竖琴。”有人曾怀疑这两个孩子匆匆去伦敦游玩的真实性,甚至是否真有哈里·波尔顿这个人;可如果说麦尔维尔创造这个人物是为了给故事增添一段有趣情节的话,他这么个充满男性气概的人居然塑造出一个如此明显同性恋的人物,就实在让人奇怪了。
在“美国号”快船上,麦尔维尔的好友是个英国水手,名叫杰克·蔡斯,“身材高大而结实,眼睛大而清澈,眉宇纤细,留着深棕色的大胡子”。“此人身上具有如此惊人的判断力和好感,”他在《白外套》中写道,“谁要是不喜爱他,就是不说实话,”接着又说:“不管你在何处随汹涌的波涛颠簸,亲爱的杰克,带上我最好的祝愿,愿上帝保佑你,不管你身处何方。”话语中透露出麦尔维尔罕见的柔情。这个水手给他留下的印象如此之深,以至于他专门为他写了一部中篇小说《比利·巴德》,这本书在五十年以后、麦尔维尔去世前三个月才完成。故事集中表现了主人公的惊人之美。正是由于这一点,才使得全船的人都很爱他,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才间接导致他的悲惨结局。
很明显,麦尔维尔是个受抑制的同性恋,根据我们的阅读所得,在当时的美国,这种同性恋要比今天普遍。一个作者的性取向如何,并不关读者的事,除非它影响到了作者的写作,就像安德烈·纪德和马塞尔·普鲁斯特那样;假如真是这种情况的话,而且事实就摆在你面前,那么很多看似隐晦难懂甚至不可思议之处,就会非常地简单明了。我对麦尔维尔的这一取向如此赘言,是因为这可以解释他对婚姻生活的不满;性爱上的挫败感引发他内心的变化,使得所有对他感兴趣的人摸不着头脑。
(三)
麦尔维尔读书缺乏条理性,但涉猎广泛。他似乎主要对十七世纪的诗人和散文家感兴趣,我们可以想见,他在这些人身上发现了一些东西,尤为适合他本人混乱的性格。至于他们对他的影响是有害还有有利,这纯属个人看法。他早期所受教育甚少,而且正因为如此,也并未怎么吸收后来学到的文化。文化这东西,不是一件现成的衣服伸手穿上就行,而是要吸收进体内、用来树立个性的养料,就如同食物增强发育期孩子的身体一样;它不是词藻华丽的修饰,更不是要炫耀你的学问,而是一种丰富灵魂的方式,得来实在不易。
为了写《白鲸》,麦尔维尔做了一项非常危险的试验,他为自己制定的风格模仿了十七世纪的作家。处理好的话,这种风格会令人难忘,具有诗一般的力量,但它毕竟只是一种仿拟。倒不是瞧不起这种手法,仿拟也会产生撼人的美感。公元前一世纪的作品,米洛斯岛的维纳斯雕像,便是仿拟作品;后来罗马的拔刺少年亦是如此。人们起先都以为它们是公元五世纪中期雕塑家的作品。伟大的锡耶纳画家杜乔模仿的是十二世纪早期的拜占庭绘画,而非两个世纪以后、他自己所处时代的拜占庭绘画。可是当一名作家试图进行仿拟的时候,他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几乎无法保证连贯性。就像约翰生博士的老校友爱德华兹先生发现,由于心情兴奋而根本无法进行哲学探讨一样,在仿拟作品中,当代的词语会很自然地闯入作者脑海,干扰他故意使用的那些词语。“要写出宏大的著作,”麦尔维尔写道,“必须选择一个宏大的主题。”很明显,他认为必须要用庄重的文体来写这个主题。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声称麦尔维尔没有听觉;我不知道他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麦尔维尔具有非常好的节奏感。他写的句子不管有多长,总的来说都非常均衡。他喜欢高调的措辞,而他运用的庄重词汇实际上也使他屡屡获得美的效果。有时候,这种倾向导致他重复使用同义词,比如说,他所谓的“umbrageous
shade”(阴翳蔽日)其实就是树荫而已,然而你不能否认,其声音十分圆润。有时候,我们被“hasty
precipitancy”(匆匆的仓促)这种冗辞搞得不知所措,却肃然起敬地发现,原来弥尔顿就曾写过“Thither
they
hasted
with
d
precipitance”(他们愉快而仓促地匆匆前去)这种句子。有时候,麦尔维尔用人们意料不到的方式驾驭普通词汇,并常常因此取得新奇的效果;即使你感觉他的用法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也不该草率地拿“hasty
precipitancy”来责备他,因为他有权这么做。当他提到“redundant
hair”的时候,你想到的或许是少女的嘴唇上方绒毛很多,而不可能是年轻小伙子头上的毛发很浓密,可如果查词典的话,你就会发现,“redundant”的第二个意思非常广泛,而弥尔顿也写过“redundant
locks”(浓密的头发)。
在《白鲸》当中,麦尔维尔为自己设下的写作难关就是通篇都要保持这种修辞水平。内容必须同风格一致。作家往往不敢过于感伤或是幽默,可麦尔维尔却常常两者兼具,让人读起来很不舒服。
他的品味并不确定,有时候,他为了显得富有诗意,最后却搞得荒唐可笑:“可是谁也不能干扰亚哈的思绪,他有如一尊钢铁雕塑,习惯性地矗立在后桅绳索旁,一只鼻孔心不在焉地嗅着巴士群岛的甜美麝香气(温柔的恋人必定在这香气扑鼻的丛林里漫步),另一只鼻孔则有意地吸入新海域那咸咸的气息……”用一个鼻孔闻一种气味,用另一个鼻孔闻另一种气味,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本事;实则根本不可能。我对麦尔维尔偏好古词和诗歌用词的做法不敢苟同,他用o’er代替over,nigh代替near,ere代替before,还使用anon和eftsoons;它们给本来雄厚刚健的行文带来一丝陈腐俗丽的气息。他拥有广博的词汇,有时候他都无法控制。只要写下一个名词,他总是忍不住添上一个形容词mystic,用这个词,似乎是要表达奇怪、神秘、惊异、可怕等等他在当时想要的一切意思。斯托尔教授在我提到的那篇文章中(此文如同他的所有文章一样具有极佳甚至是极强的判断力)颇有道理地将之斥为“伪诗体”。在这篇文章中,斯托尔教授谈到了麦尔维尔的一个肯定让读者很心烦的特点,那就是他特别偏爱来自分词的副词。或许就是由于这一点,斯蒂文森才说麦尔维尔没有听觉,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构词的声音大多不够悦耳,实在没什么可取之处。我注意到最难听的就是whistlingly,可斯托尔教授还举了其他的词,比如说burstingly,suckingly,而且他可以再举上一百个类似的例子。牛顿·阿尔文所写的《美国作家系列》里的一部著作可谓煞费苦心,但在我看来却固执有误,该书列举了麦尔维尔自造的词汇,如footmanism、omnitooled、uncatastrophied、domineerings,似乎认为这些词语为其文体增添了格外的光彩。它们确实加强了文体的特性,但肯定没有增加其美感。假如麦尔维尔受过再正统一点的教育、品味再确定一些的话,他完全可以不必扭曲自己偏好的语言,照样取得心目中的理想效果。
麦尔维尔作品中的对话跟日常讲话大相径庭,风格化十足。由于“皮阔得号”上的主要人物均为贵格会教徒,麦尔维尔使用第二人称单数进行叙事再自然不过了,但我认为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他发现如此一来,将会符合他心中积藏已久的目的。他很可能觉得,这样能给所叙述的对话带来一些宗教风格,给所用措辞增添一丝诗意。他在区分不同人物说话这方面没有多少才能:这些人物讲起话来全都差不多,亚哈像手下的副手,副手像木匠与铁匠,都是辞藻华丽,用了大量暗喻和明喻。魁魁格觉得自己马上要死了,躺在事先为自己做的棺材里,而丧失理智的混血小男孩皮普“钻到了他的面前。轻声呜咽着,一手抓着魁魁格的手,一手摇着他的小鼓”。以下则是他对这个土著所讲的话:“可怜的流浪汉呀,你是不是厌倦了这种生活了,你是不是想换个地方呀,那么你要去哪里呀?你是不是要去一个叫做安第烈斯的地方呀?海浪会把你送到那美丽的地方去的。如果你真的到了那地方,请你帮我找一个叫皮普的人,他早就失踪了,可能已经去了安第烈斯。你如果真的找到他的话,请一定要安慰安慰他,要知道,他的心中很烦闷呀。另外你再告诉他,他留下的小手鼓就在我手里。魁魁格,安心去吧,我会用它来给你敲死亡进行曲的。”这一幕中的大副斯达巴克“从舷窗向下望去”,他喃喃低语道:“我听说人在得了伤寒症之后,不知不觉间就会讲一些古语,经过一番探秘发现,原来在他们早已淡忘的童年时代,就曾听到一些玄虚的学者讲过这些古语。所以在我看来,可怜的皮普呀,他的这番奇异又可爱的疯癫话,带来了我们天堂家园的神圣讯息。不是天堂的话,他还能从哪儿知晓?”
当然,小说里的对话必须要具备风格。原封不动地复制生活会话会让人无法忍受。这是个程度问题。对话肯定也要逼真,以免吓着读者。亚哈在对二副斯塔布提到白鲸的时候,高喊道:“我要环绕这无尽的地球十周;而且还要直接潜入地下,终究要将他宰杀!”对于这种夸夸其谈的论调,你只能付之一笑。
尽管如此,麦尔维尔所写的英语还是不同凡响的,尽管有人对此会持保留意见。如我所言,他的风格有时会使其辞藻过于华丽,但其巅峰时期的文体之宏伟大气、铿锵有力、恢弘气势,还有极强的表现力,据我所知,还没有哪个现代作家能够达到。这的确让人不时想起托马斯·布朗爵士的华丽文辞以及弥尔顿的恢弘时代。我请读者格外注意一下:麦尔维尔如何巧妙地将水手们日常工作时的普通航海术语融入其作品的精美画面中。这样做的效果,就是为《白鲸》这支肃穆的交响曲带来一丝现实感、一点新鲜海盐的味道。每一位作家都有权以自己的巅峰状态接受评判。麦尔维尔的巅峰水平有多高,读者可以阅读《海峡奇情》那一章来自行决断。在描写情节的时候,他做得很出色、很有力,其庄重的写作风格极大地加强了震撼效果。
(四)
只有凭借《白鲸》,麦尔维尔才得以跻身伟大的小说家之列,而凡是读过我写的东西的读者,都不会指望我把这部小说列为寓言。有那种想法的读者,你只能另寻别处。作为一名不乏经验的小说家,我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场谈论这个问题。小说的目的是提供审美上的愉悦,它没有什么使用目的。小说家的任务不是推动哲学理论,那是哲学家的事儿,他们可以做得更好。不过既然有些颇具才智的人把《白鲸》看成是一则寓言,那么我最好还是谈谈此事。他们是把麦尔维尔自己的说法当成反话了:“他害怕,”他曾写道,“自己的作品被看作恐怖的神话,或者更糟糕、更可恶的是,被看作骇人听闻、让人难以忍受的寓言。”当一位经验老到的作家说了一席话,我们认为他此话当真,而非评论者所言,这并不算轻率吧?诚然,在一封写给霍桑太太的信中,他坦言自己在写作的时候,曾有“一种朦胧的感觉,觉得整部书可以套用寓言的结构”;但这并不能证明,他真的打算写一部寓言。或者是不是有这样一种可能:即使这种解释成立的话,那也是出自偶然,而且(就像他对霍桑太太所言表明的那样)他对此也是感到十分的惊慌。我不知道评论家是如何写小说的,但我了解小说家如何写小说。他们并不是看到一个一般性的命题,例如“诚实才是上策”或者“闪闪发光者,未必尽黄金”,然后就说“咱们来写一篇相关的寓言吧”。一群通常由相识之人所联想到的人物激发了他们的想象,与此同时,或者过上一段时间,一件事情或一连串事情(有亲身经历的、道听途说的,或是凭空编造的)突然浮现在他们脑海中,使得他们能够适当利用这些事情来发展头脑中已经出现的主题,具体做法则是将人物与事件协调起来。麦尔维尔并不耽于幻想,至少在他试图幻想的时候(比如在《玛迪》当中),栽了个大跟头。的确,某些评论家因此批评他缺乏创造力,我觉得这实在没道理。真实情况是,当他拥有深厚的经验基础(不论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经验)来支撑自己时,他的创造便更具说服力,但大多数小说家都是如此,当他有这种经验的时候,想象的翅膀便自由驰骋、强健有力,而当他没有这种经验的时候(比如说《皮埃尔》),他就胡写乱写。麦尔维尔确实生性“爱思考”,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开始沉迷于玄学,雷蒙德·韦弗奇怪地将之称为“溶解在思想中的痛苦”。这是一种狭义的观点,对此人们可以给予适当的关注,因为这涉及到的,都是灵魂遭遇的最重大问题。麦尔维尔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并不是属于理性的,而是非常感情化;他之所以有某种想法,是因为他有这样的感觉,但这并不妨碍他的诸多思考为后人所铭记。我本该想到,刻意写一部寓言,需要作家具有一种思想上的超然态度,而麦尔维尔并不具备。
斯托尔教授已经指出,对《白鲸》的象征主义解读其实是十分荒谬可笑、彼此矛盾的,也受到了并无恶意的公众的责骂。其言凿凿,本人无需再作赘述。可是出于对这些评论家的辩护,我还是要说:小说家并不是复制生活,而是根据其目的编排生活。他要根据自身的独特性情来处理手头的资料。他绘制的是一幅连贯的图画,但其图案要依照读者态度、兴趣、个性的差别而变化。那冰雪覆盖的阿尔卑斯山顶雄姿勃发、直冲云霄,根据你的偏好,可以把它看成是人类期待同上帝融合到一起的象征;或者呢,由于一座山脉会被地层深处那剧烈的震动所掀翻(如果你乐意相信的话),那么你可以把它看成是人类邪恶欲望的象征,这种阴沉的欲望将要毁掉此山;或者你想赶时髦的话,也可以把它看成一种生殖象征。牛顿·阿尔文将亚哈的象牙假肢视为“一种双关的象征,既代表他的阳痿,亦代表针对他的独立男性法则”,而将白鲸视为“原型父母,是父亲,没错,但也是母亲,因为她成了父亲的替代者”。艾勒里·赛德维克称:该书正是因为其中的象征才伟大,在他看来,亚哈代表着“人与人的情感,他热衷思索、目的明确、笃信宗教,全力以赴地对抗天地间的神秘伟力。他的对手莫比·迪克就是这个神秘伟力。它并非其缔造者,但与宇宙之法则(抑或无法则)中的公正无私别无二致,而这种公正无私,以赛亚虔诚地认定是上帝所造”。刘易斯·蒙福德把白鲸看作恶的象征,把亚哈同白鲸的较量看作善恶之间的较量,而善的力量最终被击败。这种看法有一定的道理,而且也很符合麦尔维尔那忧郁的悲观主义思想。
不过寓言就像不好驾驭的动物;你可以拽住它的头,也可以拉住它的尾,而在我眼里,截然相反的解释同样讲得通。为什么我们就得把白鲸看成恶的象征?诚然,麦尔维尔让叙事人以实玛利呈现出亚哈的疯狂激情(即报复这头曾经毁了自己一条腿的畜牲),但这是他必须采用的艺术手法,首先是因为书中已经有了代表理智的斯达巴克,其次是因为他需要有一个人来分担(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同情)亚哈的一意孤行,从而让读者接受这种安排,不会认为不合情理。而蒙福德教授提到的“无谓之恶”,指的就是莫比·迪克在遭受袭击时的自我捍卫。
“Cet
animal
est
très
méchant,
Quand
on
l’attaque,il
se
défend.”为什么白鲸就不能代表善而非恶呢?它身姿优美、体格庞大、力量无穷,遨游在自由的海洋中。而亚哈则愚蠢而傲慢,他冷酷无情、性格残忍、满心仇恨;他才是恶的力量呢;当双方最终遭遇的时候,亚哈连同其船上的那帮“形形色色的叛徒、流浪汉、食人者”全部覆灭,天道已行,沉着镇定的白鲸神秘离去,罪恶被击败了,而善的力量最终获胜。对我而言,这种解释似乎同别的解释一样有道理;因为我们别忘了,《泰比》就赞颂了那些没有被现代文明所腐蚀的高尚野蛮人,在麦尔维尔眼里,自然人是善的。
幸运的是,我们可以饶有兴味地阅读《白鲸》,而不必考虑它具有或不具有什么寓言或象征意义。我必须一遍遍地重申:读一部小说并非是为了获得教育、启发心智,而是为了获得思想上的享受,而假如你发现自己不能从中得到这种享受的话,那你最好就干脆别读了。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麦尔维尔似乎竭尽全力地避免让读者享受。他正在写的是一个怪异、新颖、令人战栗的故事,但也是一个直截了当的故事。传奇般的开篇让人赞叹。你的兴趣马上就被激发和控制住了。一个个出场的人物形象清晰,鲜活而可信。故事越发紧张,随着情节加快,你也越来越兴奋。故事的高潮极富戏剧性。我们搞不明白:麦尔维尔本已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为什么偏偏故意放弃,反而时不时地停下来去写一些有关鲸鱼自然史(它的大小、骨骼、感情等)的章节?显而易见,这就像一个在饭桌上讲故事的人时不时停下来解释自己所用词汇的语源意义一样没有道理。蒙哥马利·贝尔金曾为《白鲸》的一个版本写过一篇颇有见地的导言,他在文中提出:由于这是一个有关追逐的故事,而追逐的最终结局必须一拖再拖才行,麦尔维尔写这些章节就是这个目的。对此我不敢苟同。如果说他真的是为了这个目的的话,那么在太平洋上的三年期间,他肯定目睹了很多事情,或是听了很多传说,完全可以写入自己的故事,从而更好地实现这个目的。我个人认为,麦尔维尔写这几章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同许多自学成才的人一样,他过于重视自己千辛万苦学到的东西了,所以无法抗拒炫耀这些知识的诱惑,就像在其早期作品中,他“随心所欲,通篇都是伯顿、莎士比亚、拜伦、弥尔顿、柯勒律治和切斯特菲尔德,还有普罗米修斯和灰姑娘、穆罕默德和埃及艳后、圣母马利亚和天国美女、梅第奇和穆斯林”。
就我而言,倒是可以饶有兴趣地阅读这些章节中的大多数,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脱离了正题,破坏了故事的悬念,令人感到可惜。麦尔维尔缺乏法国人所说的l’esprit
de
suite(流畅下笔的灵感),谁要是说这部小说结构严整,那他可真够蠢的了。但是既然他这么写了,就自有其想法。你接不接受随你的便。他很清楚,《白鲸》不会讨人喜欢。他这人性格执拗,公众的漠视、评论家的猛烈攻击、身边人的缺乏理解,可能这些反而坚定了他的决心,坚持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你必须容忍他的奇思异想、他的反常品味、他的乏味玩笑、他的结构失误,因为他的语言频频出彩,他对情节的描述生动刺激,还有他对美的细微感受以及他那些“神秘”冥想中所蕴含的悲剧力量,正是由于此人头脑笨拙、不善推理,才让这些特点显得充满情感、触动人心。当然了,也正是由于亚哈船长这个险恶而庞大的人物贯穿始终,才赋予该书独特的力量。要想寻找这种宿命感(你所获知的有关这个人物的一切,都令你的内心充满这种宿命感),你必须去读希腊戏剧,而要想寻找具有如此可怕力量的人物,你必须去读莎士比亚。正是由于赫尔曼·麦尔维尔塑造了他,《白鲸》才成为一部伟大的巨著,不管人们对此有任何的保留意见。
我已经一再说过,为了真正洞悉一部伟大的小说,你就必须要对写这部小说的人有一个必要的了解。我觉得就麦尔维尔来说,倒是反过来更有道理。人们阅读和重读《白鲸》时所得到的有关此人的印象,似乎比其他任何地方得到的印象(有关其生活和环境)更加真实可信、明确具体;这是一个上天赋予其无穷禀赋,却又被罪恶天才毁坏的人,结果就有如一株龙舌兰,刚刚开出灿烂的花朵就枯萎凋谢了;一个忧郁哀伤的人,饱受自己躲之不及的本能所苦;一个意识到道德已经远离自己的人,痛感失败和贫穷的酸楚;一个内心渴望友情,却发现友情也没有价值的人。这就是我眼中的麦尔维尔,一个我们只能对之深怀同情的人。
九
艾米莉·勃朗特和《呼啸山庄》
(一)
1776年,唐郡的年轻农民休·普朗蒂娶了埃利诺·麦克格罗瑞为妻;第二年的圣帕特里克节那天,十个孩子中的头一个出生,于是便以这位爱尔兰守护神的名字给他起名。普朗蒂似乎不怎么识字,因为他一直不确定自己的名字该怎么拼。在洗礼登记簿上,他的名字给写成了“布朗蒂”和“布朗提”。他耕的那点儿地不够养活这一大家子,于是就去一个石灰窑干活儿,而且在活儿不忙的时候,去附近一位乡绅的地里帮忙。我们可以想象,长子帕特里克肯定要给父亲的农活儿打下手,直到长大成人、可以挣钱。而后,他成了手工纺织机的织工。不过他是个头脑聪明的小伙子,而且志向远大;不知怎的,在十六岁的时候,他已接受了足够的教育,去自己出生地附近的一处乡村学校当了老师。两年后,他在德拉姆巴利罗内的教区学校得到了一份类似的工作,一做就是八年。有关他当时的经历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卫理公会的牧师们有感于他能力出众,希望他能自修为一名牧师,便捐助了几英镑,连同他自己攒的一点钱,让其得以去剑桥学习;另一种说法是,他在离开教区学校后,去了一位牧师家做家庭教师,并在对方的帮助下进了圣约翰学院。他当时二十五岁,按年龄可以上大学,是个身材高大、体格强壮的年轻人,而且长相英俊,对自己的外表颇有些自命不凡。他靠的是一份奖学金、两份助学金,还有辅导功课所赚的钱。二十九岁时,他获得文学学士,并被英国国教会授予神职。假如卫理公会的牧师们真的帮他进入剑桥的话,他们日后肯定会认为自己做了一项极不明智的投资。
就是在剑桥的这段日子,帕特里克·布朗蒂(在入学花名册中,他的姓氏是这么拼的)把姓改成了勃朗特(Bronte),直到后来,他才加上了分音符号,署自己的名字为帕特里克·勃朗特(Patrick
Bront?)。他被委任为埃塞克斯郡威瑟菲尔德的助理牧师,在那里,他与玛丽·伯德小姐相爱。玛丽芳龄十八,尽管谈不上富有,家境倒也殷实。他们订了婚。由于某种至今都未弄清的原因,勃朗特先生甩了对方,据揣测,这是因为他自视甚高,认为再等一等会对自己更为有利。伯德小姐受到了很深的伤害。这位英俊的助理牧师的行径,很可能引发了教区内的大量非议,于是他离开威瑟菲尔德,到什罗普郡的惠灵顿担任助理牧师,几个月后又去了约克郡的哈特谢德。在哈特谢德,他遇见一位三十岁、长相平平的矮小女人,名叫玛丽亚·布兰威尔。她每年有五十镑的个人收入,而且出身一个体面的中产阶级家庭;帕特里克·勃朗特此时已经三十五岁了,可能也觉得,尽管自己长相英俊、说话带一口讨人喜欢的爱尔兰腔调,此时也实在该结婚了,这样同自己的预期也差不多。他于是求婚,并被接受,1812年,两人正式成婚。还在哈特谢德的时候,勃朗特太太就生了两个孩子,分别名叫玛丽亚和伊丽莎白。此后,勃朗特先生又被调到另一个助理牧师的职位上,这一次邻近布拉德福,勃朗特太太在这儿生下了四个孩子。他们的名字是夏洛蒂、帕特里克·布兰威尔、艾米莉和安妮。勃朗特先生在婚前一个月曾自费出版过一卷诗集,名曰《村舍诗集》,一年后又出版了一本《乡村吟游诗人》。住在布拉德福附近的时候,他还写了一本小说,名叫《林中村舍》。凡是读过这些作品的人都说它们一无是处。1820年,勃朗特先生被任命为约克郡的一处村庄霍沃思的“终身助理牧师”,他终其一生在此度过,可以料想,其志向也得以满足。他从未回过爱尔兰看望留在那儿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但母亲在世期间,他每年都给她寄去二十镑钱。
1821年,即婚后九年,玛丽亚·勃朗特因癌症去世。作为鳏夫的勃朗特劝说自己的小姨子伊丽莎白·布兰威尔离开原先居住的彭冉,来照顾自己的六个孩子;然而他想要续弦,等妻子死后过了合适的一段时间,他写信给伯德太太(就是十四年前他亏欠过的那个女孩儿的母亲),信中询问对方是否依然单身。几周后,他收到回复,于是又给玛丽本人写了一封信。这封信写得自命不凡、自我陶醉、甜言蜜语,而且说实话,品味也极差。他厚颜无耻地说,自己那旧有的爱火被重新点燃,强烈渴望见到她。实际上,这就是一封求婚信。她的回信很刻薄,然而他并不气馁,再次修书一封。他极其不明智地对人家讲:“你爱怎么想、怎么说,随你的便,但我毫不怀疑的是,假如你愿意嫁给我,你将会过上比现在、包括将来可能的单身生活好得多的日子。”(着重号系原有的。)被玛丽·伯顿拒绝以后,他又把眼光盯向其他的人。他好像压根儿就没想过,作为一个四十五岁的鳏夫,还带着六个孩子,自己已经不怎么吸引人了。他向伊丽莎白·弗里斯小姐求婚,当他在布拉德福担任助理牧师时就认识此人,但对方也拒绝了;此后,他似乎放弃了这个不讨好的活儿。不管怎么说,应该感激伊丽莎白·布兰威尔,幸亏有她看着房子、照顾孩子。
霍沃思牧师住所是一栋褐砂石小屋,位于陡峭的山脊之处,整个村庄便散布于此。前面有一小块花园,后面和两侧则是墓地。为勃朗特家做传的人们都觉得此处过于阴沉,在医生眼里也许如此,但在一个牧师看来,此景倒算是陶冶情操、慰藉心灵;反正这个特殊的牧师之家肯定早已习以为常,他们看待这一切,就如同卡普里岛的渔夫面对维苏威火山,或者伊斯基尔岛的渔夫面对落日一样熟视无睹。楼下有一间客厅、勃朗特先生的书房、一间厨房和一间储藏室,楼上有四间卧室和一个门厅。除了客厅与书房,屋内没有地毯,窗上都没有装窗帘,因为勃朗特先生最怕火。地面和楼梯都是石头的,到了冬天又冷又潮,布兰威尔小姐害怕着凉,总是围着房子来回走。一条小径从房子通向荒野。传记作者们心里总想着把勃朗特一家的生活描述得苦楚,因此习惯把霍沃思写得荒凉、冰冷、阴郁。可是毫无疑问,即使是冬季,也有一片晴空、阳光明媚的日子,霜露之天让人精神爽快,草地、旷野、森林,都映上了柔和的色彩。就是这样的一天,我来到霍沃思。整个乡村笼罩在银灰色的薄雾中,使得远处轮廓模糊、异常神秘。落光叶子的树木美丽典雅,有如日本版画中的冬景。路旁的山楂树篱结着冰霜,发出闪闪白光。从艾米莉的诗歌以及《呼啸山庄》中,你都能看出荒野的春天有多么激动人心,夏天有多么丰饶多姿,给人以美的享受。
勃朗特先生在荒野上长时间地散步,走得极远。在其晚年,他夸耀自己曾经可以一天步行四十英里。此人离群索居,这跟从前相比还是有些变化的,因为作为一名助理牧师,他曾是个擅长交际之人,喜欢朋友聚会、逢场作戏;如今除了附近的教区牧师时而来访喝茶之外,他能见到的就只有教会执事和教区居民了。如果这些人请他,他就前去相见,如果他们要他帮忙,他也都欣然应允,不过他和他全家“不与人相互往来”。作为一个穷苦爱尔兰农夫的儿子,他不让自己的孩子跟村童们打交道,孩子们被迫坐在一楼那寒冷的小门厅里(那就是他们的书房)读书,或者低声耳语,为的是避免打扰他们的父亲,假如父亲不高兴了,就会绷着脸不说话。他在上午辅导他们学习,而布兰威尔小姐则教他们针线和家务活。
即使是其夫人在世的时候,勃朗特先生就喜欢独自在书房用餐,这一习惯,他保持终生。所给的理由是:他消化不良。艾米莉在日记中写道:“晚饭我们准备吃煮牛肉、芜菁、土豆和苹果布丁。”1846年,夏洛蒂从曼彻斯特写信来说:“爸爸只要普通牛羊肉、茶、面包跟黄油。”对于长期消化不良的人来讲,这种膳食似乎可不怎么样。我倾向于认为,假如勃朗特先生独自进餐,那是因为他不喜欢跟孩子们在一起,受到他们的打扰就会不高兴。晚上八点钟,他进行家庭祷告,九点钟则将前门锁紧闩牢。当他走过孩子们所在的房间时,告诫他们不要迟睡,而在楼梯半道又停下脚步,给钟表上弦。
盖斯凯尔夫人认识勃朗特先生数年,她得出的结论是:此人生性自私、脾气暴躁、盛气凌人;而夏洛蒂的密友之一玛丽·泰勒在写给另一位朋友埃伦·纳西的信中也说道:“我每次想到夏洛蒂为那个自私的老头儿所作的奉献就不免伤心恼怒。”近些年来,有人努力想粉饰他,可不管怎么粉饰都不能掩盖他给玛丽·伯德写的信。这些信在克莱门特·肖特的《勃朗特一家及其交往圈》中得以全文刊载。不管怎么粉饰也不能遮掩住他在助理牧师尼古拉斯先生向夏洛蒂求婚时的所作所为。这个问题我之后再谈。盖斯凯尔夫人的记载如下:“勃朗特太太的保姆告诉我说,有一天,孩子们都到荒野上去了,雨下大了,她料想他们都会被雨淋湿,于是翻出几双别人送的彩色靴子,把它们摆到厨火四周烘暖,可是等孩子们回来的时候,靴子却不见了,只能闻到一股皮革燃烧的怪味儿。原来是勃朗特先生进门看到靴子,觉得穿在自己的孩子脚上太鲜艳太奢侈了,于是就把它们扔进火里。凡是触犯他那老掉牙的简朴思想的东西,他一概不留。在此之前很久,有人曾送给勃朗特太太一件丝绸礼服,无论是样式、颜色,还是材料,都不符合他一贯的得体观念,结果,勃朗特太太从没穿过这件衣裳。尽管如此,她还是将之珍藏在抽屉里,平时一般都上着锁。然而有一天,她在厨房里想起自己把钥匙落到抽屉里了,听到勃朗特先生上楼的声音,她马上预感到自己的礼服不妙,赶紧跑上楼去,发现还是被剪成了碎片。”这个故事有点过于偶然,但很难看出保姆为什么要胡编乱造。“有一回,他拿起壁炉前的地毯,把它塞到炉子里,尽管恶臭熏人,可他一直呆在屋子里,直到地毯被烧得冒着浓烟、皱巴巴得没法再用为止。还有一回,他抄起几把椅子,将后背全都锯掉,弄成了板凳的样子。”不过公允地讲,勃朗特先生曾声称这些故事并非事实。但没人怀疑他脾气暴躁,也没人怀疑他严厉而专横。我曾问过自己:勃朗特先生身上这些令人不快的性格,是不是由于他对生活的失望造成的。很多出身卑微的人都绞尽脑汁往上爬,企图超出自己所在的阶级,并且获得一定的教育,跟这些人一样,他很可能也高估了自身的能力。我们都知道,他对自己的俊美外表很是得意。他在文学创作上的努力并未得到成功。当他意识到自己跟对手长期争斗却只换来一个约克郡荒野的终身助理牧师职位时,感到十分心酸,也实在不足为奇。
牧师住所的生活之艰辛和孤独被过于夸大了。才华横溢的姐妹们似乎对之并无怨言;实际上,假如她们静下心来想想父亲的出身的话,很可能会觉得自己远没有什么不幸的。比起全英格兰许许多多牧师的女儿来,她们既不算富裕,也谈不上贫穷,都是生活孤单、收入有限。勃朗特家也有邻居,像住得不远的牧师、士绅、工厂主、小制造商,都可以与之交往;如果他们家离群索居的话,也是自己选择的。他们不富也不穷。勃朗特先生从事的圣职给他带来一套房子和每年两百镑的收入,妻子则每年五十镑,在其死后可能也由他继承,伊丽莎白·布兰威尔来霍沃思住的时候,还带来每年五十镑的收入。因此全家共有三百镑可以支配,这笔钱至少相当于现在的一千两百镑。今天的许多牧师,即使算上所得税,也会视之为一大笔钱;而今天的很多牧师太太,如果能有一个女佣的话,简直就谢天谢地了:勃朗特家通常都有两个女佣,而且每当活儿多的时候,还有村里的女孩子们过来帮忙。
1824年,勃朗特先生将四个大一点的女儿送到位于科文桥的一所学校。学校刚刚建起不久,专门为穷牧师的女儿提供教育。这个地方很不卫生,吃得很差,管理也不合格。两个大女儿死了,夏洛蒂和艾米莉的健康也受到影响,被带离学校(奇怪的是,中间又隔了一个学期)。她们此后所受的教育似乎都是姨妈给予的。勃朗特先生对儿子要远比三个女儿重视得多,而布兰威尔也确实被视为家中的聪明孩子。勃朗特先生不肯送他去学校,而是亲自负责他的教育。这个男孩儿早慧,其举止也惹人喜爱。他的朋友F·H·格伦迪是这样描写他的:“他的个头小得出奇,让他一生都烦透了。头上一堆红头发,叫他梳得高高的,远离前额(我猜想是为了弥补身高),这可真是个又大又高、充满智慧的前额,几乎占去整个面部轮廓的一半;雪貂般的小眼睛,眼窝深陷,再遮上一副永远不肯摘掉的眼镜,大大的鼻子,下半边脸却稀松平常。他总是一副沮丧的样子,从来就没改变过,除了偶尔刹那间的匆匆一瞥。第一眼望去,又小又瘦的他实在不怎么讨人喜欢。”他有些才气,姐姐们都很佩服他,也指望他能做大事。他是一个口才出色、急于表达的人,从某一位爱尔兰先祖那里,他继承了善于社交、和蔼健谈的天分(因为他父亲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当有旅客来黑牛酒店投宿,似乎寂寞难耐的时候,店主就会问他:“先生,需要有人陪你喝两瓶吗?如果需要的话,我就派人去叫帕特里克。”布兰威尔也总是乐意效劳。我必须要补充的是,多年之后,夏洛蒂·勃朗特已经成名,有人向店主问起此事,他矢口否认自己做过这种事儿:“布兰威尔呀,”他说道,“根本不需要派人去叫。”如今在霍沃思,你仍然可以看到黑牛酒店里布兰威尔跟朋友纵情饮酒的房间,里面还有几把温莎椅。
夏洛蒂刚刚十六岁的时候又一次进了学校,这回是在罗海德,在那儿过得很开心;然而她在一年之后再次回家教自己的两个妹妹。虽然如我所言,这家人并不如声称的那么贫穷,可姑娘们也没什么可指望的。勃朗特先生的津贴在他死后会自动终止,而布兰威尔小姐还要把她那点钱留给自己那个有趣的外甥;她们于是拿定主意:谋生的唯一手段就是把自己训练成家庭教师和学校教员。在那个年代,对于自认是淑女的女性来说,没有别的职业可选。此时的布兰威尔十八岁,必须决定自己要从事什么行业或职业。跟姐姐们一样,他在绘画上有些天赋,梦想成为一名画家。最终的决定就是:让他去伦敦,在皇家学院学习。他去倒是去了,可这一计划毫无成果,他在观光游览、尽情游乐了一段时间之后便返回霍沃思。他试图写作,却未获成功;而后又说服父亲给他在布拉德福建立一间画室,他可以为当地人画肖像,以此谋生;可这也失败了,勃朗特先生叫他回家。之后他又给巴罗佛内斯的一位波斯尔思韦特先生担任辅导教师。他好像干得还不赖,可不知什么缘故,六个月之后,勃朗特先生又把他带回霍沃思。很快又在利兹到曼彻斯特铁路的索沃比桥车站给他找到一份主管牧师的工作。他无聊又孤独,大量饮酒,最终因严重失职而被开除。与此同时,夏洛蒂于1835年返回罗海德当老师,把艾米莉作为学生也带来了。但是艾米莉想家想得实在厉害,以至病倒了,不得不把她送回家。性格更加平和温顺的安妮取代了她的位置。夏洛蒂干这份工作足有三年,三年后身体衰退,也回了家。
她二十二岁了。布兰威尔不光不让人省心,也不是个省钱的主儿;夏洛蒂身体一好,就不得不当起了保育员。这活儿她可不喜欢。她跟妹妹们都不怎么喜欢孩子,这一点跟她们的父亲一模一样。“拒绝这些孩子的无礼亲近可真够难的,”她写信跟埃伦·纳西说道。她痛恨寄人篱下,而且时刻防备着别人的冒犯。这个人可不怎么好相处,从其信中也看得出来:雇主们很自然地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她做的事情,她却觉得是在帮忙。她在三个月后离开,回到了教区,但是大约两年后,又给罗顿(靠近布拉德福)的怀特夫妇做起事来。夏洛蒂觉得他们没什么品味。“真不敢相信怀特太太曾经是税务官的女儿,我确信怀特先生的出身很低。”不过她在那儿过得还算顺心,但在写给同一位密友的信中说道:“只有我自己最清楚当一名家庭女教师有多么辛苦——因为只有我知道自己的整个身心是多么反感这项工作。”她长期以来就有同两个妹妹办一所学校的玩笑念头,如今又重拾旧念;而一直以来感觉都很善良正派的怀特夫妇也鼓励她,但同时向她提示:她必须具备某些资质才能指望获得成功。虽然她能读懂法语,但却不会讲,对德语也是一窍不通,于是决定去国外学习语言。布兰威尔小姐被她们说服,为这笔开销预付了款额;而后夏洛蒂和艾米莉由勃朗特先生在路上照看,动身前往布鲁塞尔。两个姑娘(夏洛蒂二十六岁,艾米莉二十二岁)成了黑格寄宿学校的学生。十个月之后,由于布兰威尔小姐病重,她们被召回英格兰。她去世了,由于布兰威尔行为不端,她剥夺了他的继承权,把自己仅有的一点钱留给了侄女们。这些钱足够她们实现其谈论已久的创办学校的计划;可是由于父亲年事已高、视力下降,她们决定就在教区内办校。夏洛蒂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周全,于是接受了黑格先生的邀请返回布鲁塞尔,在他的学校里教授英文。她在那儿呆了一年,刚一回到霍沃思,三姐妹就往外发计划书,夏洛蒂还写信给朋友,让他们推荐自己想要开的课。至于她们打算如何为教区内的学生提供校舍(总共只有四间屋子,她们自己都已经占用了),从未有过任何说明,而且由于根本没学生来,也永远不会有说明了。
(二)
从童年时代,她们就开始断断续续地写作。1846年,三人用柯勒、艾利斯和阿克顿的名义自费出版了一卷诗集。总共花了五十镑,仅仅卖出两本。此后每个人又都写了一部小说,夏洛蒂(柯勒·贝尔)写的叫《教师》,还有艾米莉(艾利斯·贝尔)的《呼啸山庄》以及安妮(阿克顿·贝尔)的《艾格尼丝·格雷》。这几部小说被一家又一家出版社拒绝;然而史密斯·埃尔德公司回信了,夏洛蒂的《教师》最终就是投到这家的,信中说他们愿意考虑出版一本由她写的篇幅长一些的小说。此时她即将完成一部小说,一个月内就能交给出版社。他们接受了。这本书叫《简·爱》。艾米莉的小说,还有安妮的,最后都被一位叫牛拜的出版商所接受,“所开的条件让两位作者感到筋疲力尽”,他们在夏洛蒂将《简·爱》交给史密斯之前就对稿子进行了校对。虽然有关《简·爱》的评论谈不上特别好,但很受读者喜欢,使其成为畅销书。牛拜先生随即试图让公众相信,写《呼啸山庄》和《艾格尼丝·格雷》的人(他把这两本书合在一起发行了三卷本),就是《简·爱》的作者。然而这两本书没有给人什么印象,而且也的确有许多评论家将之看作柯勒·贝尔早期不成熟的作品。经过劝说,勃朗特先生同意阅读《简·爱》。读过此书,他在来喝茶的时候说:“姑娘们,你们知道夏洛蒂一直在写一本书吗?写得棒极了。”
布兰威尔小姐去世的时候,安妮正在索普·格林为一位罗宾逊太太的孩子当家庭教师。她的性格温柔和蔼。比起苛刻和敏感的夏洛蒂,她显然更容易同别人和睦相处。对于自己的处境,她并无不满。她回到霍沃思参加姨妈的葬礼,在返回索普·格林的时候带上了她的布兰威尔。埃德蒙·罗宾逊先生是个富有的牧师,上了年纪、病弱无力,却有个年纪尚轻的太太,尽管她比布兰威尔大了十七岁,他还是爱上了她。他们俩关系如何无人确知。但不管怎样,他们还是被发现了。布兰威尔被扫地出门,罗宾逊先生命令他“永远不许再见自己孩子的母亲,永远不许踏入她的房门,永远不许给她写信或者同她讲话”。布兰威尔“情绪激动、大嚷大叫,发誓说自己不能离了她;大声抱怨对方选择留在丈夫身边。然后又祈祷患病的牧师早点儿死,这样他俩就可以开心了”。布兰威尔平时酗酒成性,如今在痛苦中又沉溺于吸食鸦片。不过,他似乎能够跟罗宾逊太太联系上,并且在他被驱逐几个月后,两人好像还在哈罗门见了面。“据说她提出两人远走高飞,身份地位都不要了。倒是布兰威尔劝她沉住气,再等上一等。”由于这只能是出自布兰威尔本人之口,况且无论如何也不怎么像真的,我们可以认定,这纯属一个又愚蠢又自负的年轻人的杜撰。突然,他收到一封信,宣告罗宾逊先生已经逝世;“他直接绕着教堂院子跳起舞来,简直就像精神错乱一般;他太喜欢那个女人了,”有人告诉艾米莉的传记作者玛丽·罗宾逊。
“第二天清晨,他起床认真穿好衣服,准备启程;可他还没来得及走出霍沃思,有两个人快马加鞭赶到村里。原来是他们派人来接布兰威尔,当他兴冲冲地到了以后,其中一个骑马之人下马陪他一起进了黑牛酒店。”他从寡妇那里带来了信息,乞求他不要再靠近自己,因为只要她见他哪怕一面,就会失去所有的财产和孩子的监护权。这是他说的,然而由于这封信从未示人,而且人们发现罗宾逊先生的遗嘱里也没有这样的条款,所以他说的究竟是不是真话,也就无从知晓了。唯一没有疑问的是,罗宾逊太太让他明白,自己不想再同他有任何瓜葛,而且上述理由可能正是她编出来、好让这一打击不要过于致命的。勃朗特一家坚信,她曾是布兰威尔的情人,并且把他随后的行为归罪于她的不良影响。或许她确实是,但也有可能是他自吹自擂、硬说自己曾经征服过对方,这就如同他之前和之后的众多男性一样。况且就算她一度曾经迷上了他,也没有理由认定她就真的想要嫁给他。他借酒消愁,一直到喝死。
有位曾经在他病入膏肓时照顾过他的人告诉盖斯凯尔夫人,当他知道死神将至的时候,坚持要从床上起来,因为他要站着死。他在床上仅仅躺了一天。夏洛蒂的情绪极度混乱,大家不得不把她带走,但是她的父亲、安妮和艾米莉在一旁看着布兰威尔站起身来,在挣扎了二十分钟后,他走了,如其所愿,是站着死的。
自从布兰威尔死后的礼拜天,艾米莉再也没有出过门。她患上了感冒和咳嗽,而且愈发严重,夏洛蒂在给埃伦·纳西的信中这样说:“我真怕她胸腔疼痛,当她活动迅速的时候,我能听出她喘不上气来。她看起来非常非常地瘦弱苍白。她那沉默寡言的天性更是让我心神不安。问她是无济于事的,你不会得到任何回答,建议什么治疗方法更是无用,根本得不到采纳。”一两周之后,夏洛蒂又在给另一个朋友的信中写道:“我真希望艾米莉今晚能够好一些,但是很难有什么把握。她在疾病方面可真够克制的,既不需要也不接受同情。提出任何问题或是帮助,都会惹她不高兴;不是迫不得已,她绝不在疼痛或是疾病面前退缩一步;平日的爱好,她仍都不肯放弃。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去做那些不适宜做的事情,一句话也不敢多说……”一天清晨,艾米莉像平素一样起床,穿好衣服开始干针线活儿;她呼吸急促,眼力迟钝,可仍然接着干。情况越来越糟。她老是不肯看医生,但到了中午时分终于喊人叫个医生来。一切都已经太迟了。两点钟,她去世了。
夏洛蒂正在写另一部小说《谢利》,但是为了照顾安妮,她暂时放下了这本书,安妮身染的病就是当时出名的急性肺结核,布兰威尔和艾米莉都是死于此病。直到这个温柔的小姑娘死后(同时也是艾米莉去世后仅仅五个月),夏洛蒂才完成该书。1849年和1850年,她去了伦敦,此事被过度渲染;她被引荐给萨克雷,乔治·里奇蒙还给她画了像。有位詹姆斯·泰勒先生,是史密斯·埃尔德出版公司的成员,被夏洛蒂描述成一个严厉而坚定的小个子,此人向夏洛蒂求婚,但她拒绝了。在此之前,曾有两位年轻牧师向她求婚,结果遭到拒绝。她父亲或是周围教区牧师手下的两三位助理牧师,对她表现出明显的兴趣,然而艾米莉对求婚者予以阻拦(姐妹们都叫她少校,因为她对付这些人颇有一手),而且父亲也不同意,因此都没什么结果。可是夏洛蒂最终还是嫁给了父亲手下的一位助理牧师。这个人就是阿瑟·尼古拉斯牧师,此人1844年来到霍沃思。在那一年写给埃伦·纳西的信中,夏洛蒂这样说起他:“我在他身上无论如何也看不出丝毫你所发现的有趣优点,他留给我的最大印象就是心胸狭窄。”两年之后,她把他列入自己不屑一顾的助理牧师行列。“这些人把我当老处女,而我把他们统统看成是无趣、狭隘、毫无吸引力的粗鄙之辈。”尼古拉斯先生是个爱尔兰人,假期去了爱尔兰,夏洛蒂照例写信对纳西说:“尼古拉斯先生还未回来。我很遗憾地说,许多教区牧师都巴望他不必再费那些事跨海返回了。”
1852年,夏洛蒂给埃伦·纳西写了一封长信,随信还装了尼古拉斯先生写来的短笺,她说这短笺“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忧虑……”“爸爸看到什么、猜到什么,我不会打听,尽管我或许推测得到。他已经非常不快地注意到:尼古拉斯先生意志消沉,扬言要移居国外,身体也越来越差,父亲对此并无多少同情,倒是有不少影射挖苦之辞。礼拜一早晨,尼古拉斯先生来这儿喝茶,虽然没有明显看到,但我隐约感觉到(我有时候不用看就能感觉得到)他不断投来的目光和奇怪而焦躁的矜持是何用意。喝过茶,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躲到餐室里。尼古拉斯先生照常跟爸爸坐到八九点钟;而后我听到他打开客厅的大门,似乎是要走了。我正等着前门关上的声音呢。他在走廊停下了脚步;他轻轻叩了叩门,随后发生的事情有如闪电临头。他进来了,站在我的面前。他嘴里说什么,你猜也猜得到;他的举止让你搞不懂,我至今也没忘记。他从头到脚都在颤抖,脸色惨白,声音很低,充满激情却又十分吃力,他让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一个急欲表达感情、心里却没底的男人要付出何等代价。
“看到一个雕塑般的人如此战栗、烦乱、无力,让我感到一种奇怪的震撼。他讲起几个月以来所承受的痛苦,这种痛苦他再也忍受不了了,乞求能得到些许的希望。我当时只能恳求他离开,答应第二天给他答复。我问他是否跟爸爸讲过,他说他没这个胆子。我几乎是把他半请半推出房间的。等他走后,我立即找到爸爸,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引起他一阵超乎想象的焦躁和愤怒;假如我真爱尼古拉斯先生的话,听到这番针对他的恶语,肯定会让我忍无可忍的;事实上,我热血沸腾,觉得这样极不公平。可是爸爸执拗得很,让你不敢视作儿戏;他的太阳穴上青筋突起,有如鞭绳,两眼也突然间布满血丝。我连忙做出保证:明天清清楚楚地拒绝尼古拉斯先生。”
在另一封署名在三天前的信当中,夏洛蒂写道:“你问我爸爸在尼古拉斯面前的表现到底如何糟糕。我真希望你能在这儿亲眼见见爸爸目前的心情:你就会对他有所了解了。他对他的冷酷和轻蔑可谓不折不扣。两人尚且没有面谈,一切都是通过信件进行的。我不得不说,爸爸在礼拜三写给尼古拉斯先生的短笺极为残酷。”她接着说,自己的父亲对“手头缺钱想得有点太多了;他说这种结合有失身份,我等于是把自己给废掉了,假如我真的结婚的话,他希望我千万不要这样”。事实上,勃朗特先生的所作所为,就如同他当年对玛丽·伯德一样。勃朗特先生和尼古拉斯先生之间的关系极度紧张,以至后者辞去了助理牧师的职务。不过后面的几任都不能令勃朗特先生满意,夏洛蒂被他的满腹牢骚搞得实在心烦,告诉他说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只要他允许自己嫁给尼古拉斯先生,一切都会好的。爸爸仍旧“非常非常地有敌意,极其不公正”,可她还是跟尼古拉斯先生见面、通信。两人订了婚,并于1854年结婚。她此时三十八岁,九个月后死于分娩。
在埋葬了妻子、妻妹和六个孩子之后,帕特里克·勃朗特牧师只能一个人用餐了,倒也乐得独处,他在荒野上散步,只要日渐衰弱的身子允许,能走多远就走多远,他还读报纸、布道、上床前给钟表上发条。有一张他老年时的照片,照片上的人穿着一件黑色的衣服,脖子上缠着一条宽大的白领巾,白头发剪得短短的,眉毛纤细,鼻子挺直,双唇紧闭,镜片后面是一双暴躁易怒的眼睛。他死在霍沃思,终年八十四岁。
(三)
我在写艾米莉·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时候,谈论她的父亲、弟弟、姐姐夏洛蒂比她本人还要多得多,其实是有一定用意的,这是因为在那些记述这个家庭的书籍当中,我们听到的大多都是关于他们的。艾米莉和安妮很少被牵扯进来。安妮是一个温柔漂亮的小姑娘,但不怎么起眼,而她的才华也并不突出。艾米莉就不一样了。她可是个古怪、神秘、模糊的人物。从未有谁当面见到她,看到的都是沼地池塘中的影子。你得从她唯一的小说、她的诗歌中,还有散布于各处的暗示和零散的逸事中,才能猜测出她是属于什么类型的女性。她很清高,是个易动感情、让人不安的人;当你听说她无拘无束地纵情欢乐时(比如她有时候在荒野漫步时就是这样),你会感到心神不宁的。夏洛蒂有朋友,安妮有朋友,可就是艾米莉一个朋友都没有。她的性格中充满了矛盾。她苛刻、武断、任性、阴沉、易怒、心胸狭窄;同时又虔诚、尽责、勤勉、耐心,对她所爱的人非常温柔。
玛丽·罗宾逊描述她在十五岁时是个“个头儿很高、胳膊长长的女孩儿,发育完全、步伐柔韧;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纤细的身材似女王般高贵,可是当她在荒野中懒散漫步的时候,冲着狗儿吹口哨,在崎岖的地面上长途跋涉,就显得放任不羁和男孩儿气了。这个又高又瘦、关节松弛的女孩儿虽说长得并不难看,但面容不够匀称,脸色苍白而黯淡。她那乌黑的头发天生美丽,日后又用一把精美梳子松散地束在脑后,显得十分好看;不过她在1833年又留起了长长的鬈发,根本不适合她。她有着一双淡褐色的漂亮眼睛”。就像她的父亲、弟弟以及几个姐妹一样,她也戴眼镜。她长着鹰钩鼻,一双突出的眼睛富有表情。她穿起衣服来可不管什么流不流行,带羊脚袖的衣服过时很久也照穿不误,还有紧贴自己瘦长躯体的直筒长裙。
她随夏洛蒂去了布鲁塞尔。她讨厌那里。为了让两个女孩儿开心,朋友们邀请她俩在周日和假日到他们家里玩,可她俩过于腼腆,去玩的话简直是一种痛苦,过了一段时间,主人们断定,不邀请她俩反而更好。艾米莉无法忍受社交时的闲聊,毫无疑问,其中大多都是些琐碎的内容,它只是为了表现一般的友善而已,而人们参与进来也只是出于礼貌。艾米莉胆小怕羞,不愿加入其中,并对那些谈话的人感到恼怒。在她的腼腆当中,既有胆怯也有傲慢的情绪。如果说她是个孤僻之人,那么她穿衣竟然如此标新立异就实属奇怪了。害羞的人通常都有点爱表现自己,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她身着可笑的羊脚袖衣服,就是为了显示自己对这些平庸之辈的蔑视(跟他们在一起时她说话老是结结巴巴)。
在学校的玩耍时间里,姐妹二人总是一起散步,艾米莉紧紧依偎在姐姐身旁,通常默然无语。要是有人对她俩讲话,也是夏洛蒂回答。艾米莉绝少同人说话。两人都比其他女孩儿大好几岁,因此讨厌她们吵吵闹闹、神气活现、傻里傻气的,其实对于这个年纪的孩子这是很正常的。蒙西热发现艾米莉很聪明,但十分固执,只要妨碍自己的意愿或信条,她什么劝说都不肯听。他还发现她自高自大、过于苛求,同夏洛蒂在一起的时候非常专横任性。但他也承认:她的身上具有不同寻常之处。她本可以是一个男性,他说道:“她的意志坚强而专断,不会被各种阻挠或困难吓倒,在人生中决不会屈服。”
艾米莉在布兰威尔小姐去世后返回霍沃思,并且再也没有离开过。似乎只有在那里,她才能生活在梦幻之中,这是对她生命的慰藉与折磨。
她在清晨第一个起床,赶在年老体弱的女佣泰比下楼之前,就把一天当中最粗的活儿干完了。她熨烫家人的衣服,做饭也大都由她承担。她还做面包,做得相当不错。揉面团的时候,她会不时地瞥两眼支在眼前的书。“跟她一起在厨房干活儿的人,也就是那些叫进来帮忙的女孩子,都记得她身边放着一张纸片和一支笔,一旦到她煮饭或是熨衣的空当,她就会匆匆记下某些急切的想法,然后继续干活儿。对这些女孩子,她总是非常地友好、热情——让人感觉很舒服,她有时快活得像个男孩儿!如此地和蔼善良,有一点男子气概,‘我的知情者们说道’,但对陌生人,她还是相当胆怯的,假如屠户的儿子或是面包师的手下出现在厨房门口,她会像一只小鸟躲进门厅或客厅,直到听见他们迈着沉重的脚步上路。”村里的人都说她“更像个男孩儿而不是女孩儿”,“当她懒洋洋地走在荒野上,一边向狗儿吹着口哨一边长途步行的时候,她的身影显得很散漫,颇有男孩子气。”她不喜欢男人,对父亲手下的助理牧师甚至连一般的礼貌都谈不上,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威廉·维特曼牧师。根据描述,此人年轻英俊、口若悬河、机智聪颖;在他身上有“某种女孩儿气的仪容、举止和品味”。他在这个家里被称为西莉亚·阿米莉亚小姐。艾米莉与他关系极好。个中原因不难看出。梅·辛克莱尔在她那本题为《勃朗特三姐妹》的书中,在谈到她的时候不断使用“雄浑”这个词。罗默·威尔逊在提及艾米莉的时候也如此问道:“孤独的父亲在她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了吗?感觉到她是家中除自己之外唯一的男性精神了吗?……她很早就意识到自身的男孩儿气质,后来则是男人气质。”夏洛蒂小说里的谢利据说就是以艾米莉为原型塑造的;让人心生奇怪的是,谢利经常说起自己来就好像她是个男人,她的家庭女教师为此责备了她;一个女孩儿这么做实属少见,我们只能据此设想:这是艾米莉的一个习惯。她性格举止中有很多地方让当时的人莫名其妙,而在今天却很容易解释。在那个年代,同性恋并不像如今这样可以公开讨论,常常让人感到尴尬,但它一如既往的确存在,男性和女性都有,很可能艾米莉本人、她的家人,以及家人的朋友(我已说过,她本人没有朋友)都搞不明白是什么让她如此古怪。
盖斯凯尔夫人并不喜欢她。有人对她讲,艾米莉“从未对任何人表示过关心,她所有的爱都留给了动物”。她喜欢它们的狂野自在和难以驾驭。曾经有人送她一条名叫“管家”的牛头犬,关于这条狗,盖斯凯尔夫人讲了一个奇怪的故事:“只要是跟朋友在一起,‘管家’的本性十分忠实;可是假如你用棍子或鞭子抽它,就会激起它残忍的兽性,它会立刻扑向你的喉咙,抓住不放,直到快没气。‘管家’平常的缺点则是喜欢偷偷上楼,跑到铺着精美的白色床单的床上,舒舒服服地舒展自己结实的褐色狗腿。可是牧师住宅里的布置干干净净、一丝不苟,‘管家’的这个习惯很招人讨厌,于是在泰比的一再抱怨下,艾米莉宣布:要是再发现它不守规矩,她自己就会狠狠地打它,让它不敢再犯,根本不顾别人的告诫和这只狗出了名的凶残。一个秋天的晚上,暮色渐浓,泰比半是得意半是害怕(但十分恼火)地过来,告诉艾米莉,‘管家’正躺在最好的那张床上昏昏欲睡,享受得很呢。夏洛蒂看见艾米莉脸色灰白、双唇紧闭,可又不敢劝她,只要艾米莉脸色发白、眼睛像这样发亮、双唇紧闭得像石头,就没有人敢过来劝她。她抬腿上楼,泰比和夏洛蒂则站在下面阴暗的过道里,过道满是夜色渐至的黑影。艾米莉下来了,身后拽着极不情愿的‘管家’,它拖着两条后腿以示反抗,‘脖颈’被抓着,一直凶猛地低声粗叫着。旁观者想要开口,却又不敢,生怕干扰她的注意力,一时无法提防这头狂怒的畜牲。她把狗松开,让它立在楼梯底下的阴暗角落里;根本没有时间去取棍棒,以免喉咙遭到夺命的狠抓——于是她攥紧了拳头,趁着狗还没有跳起来,猛击它那双凶狠的红眼睛,嘴里还咒骂着,她就这样‘惩罚’它,直到它的眼睛肿了起来,这才让这只几乎失明、头昏脑涨的狗回到自己平时的窝里,然后艾米莉本人又为它热敷和护理肿胀的脑袋。”
夏洛蒂是这样写艾米莉的:“她确实公正无私、精力充沛;但如果说她没有我期望的那样听话顺从、肯听别人意见的话,我决不能忘记:人无完人。”艾米莉的脾气难以捉摸,她的姐妹们似乎都非常怕她。从夏洛蒂的信件中,人们可以推断:她被艾米莉搞得十分困惑,时常感到恼火,而且她显然不知道《呼啸山庄》是怎么写出来的;她完全不知晓,自己的妹妹已经创作了一部具有惊人原创力的著作,连自己的作品也相形失色。她无法不为此感到后悔。当这本书计划再版的时候,她承担了编辑工作。“我在这里强迫自己通读本书,这也是妹妹死后我首次打开这本书,”她写道。“书中的力量让我内心充满了新的敬意;可是我却很痛苦,读者不能领略到一丝的纯粹愉悦,每一束阳光都被逼近的黑云所遮蔽;每一页都充盈着某种道德上的感染力;而作者本人对此却毫无察觉。”还有,“如果在朗诵其作品手稿的时候,听众受到了那些严酷无情人物(都是些迷失堕落的灵魂)的支配和影响,从而感到毛骨悚然的话;如果有人抱怨,仅仅听到某些逼真而恐怖的场景就足以让人夜不能寐的话,艾利斯·贝尔可就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了,她会怀疑这些牢骚满腹之人是不是在装模作样。只要她还活着,她的思想就会像一棵强壮的大树一样自行成长——更高、更直、遍布四周——熟了的果子会获得更加浓郁的醇香和更加灿烂的花朵;但只有时间和经验才会对她的思想起作用;其他的才智影响是不会改变它的。”人们倾向于认为:夏洛蒂从未了解自己的妹妹。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