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我们必须牢记:巴尔扎克是个浪漫主义者。众所周知,浪漫主义出自对古典主义的反动,可如今将之与现实主义进行比照来得更为方便。现实主义者都是宿命论者,他们在其叙事中力求达到符合逻辑的逼真效果,他们的观察也是属于自然主义的。浪漫主义者则感觉日常生活单调乏味,他们力求脱离现实世界,找寻幻想世界,追求的是奇异和冒险,他们想要出人意料,哪怕这么做的代价是必须牺牲真实性也毫不在乎。他们塑造的人物感情丰富、思想极端。他们的愿望很强烈,不受什么拘束。他们鄙视情感克制,认为这是沉闷的布尔乔亚价值观。他们全心全意地赞同帕斯卡的名言:“纵使有万般理由,心还是同样盲目。”他们崇拜他,是因为此人愿意毫不犹豫地牺牲一切,去争取财富和权力。这种人生态度很适合巴尔扎克充满活力的性情;不夸张地说,即使浪漫主义不存在的话,他也会创造出浪漫主义的。他的观察细微而准确,而他将之作为发挥自己离奇想象力的基础。每个人都有自己主要的志趣,这个观念很符合他的本性。该观念对小说作家们始终颇具吸引力,因为它让他们得以为自己所塑造的人物赋予一种戏剧力量;这些人物生动而鲜明,读者仅仅需要了解他们是守财奴或者好色鬼,恶妇或者圣人就够了,所以他们也能毫不费力地熟悉这些人物。生活在今天的我们所读到的作品,其作者往往都试图想让我们对其笔下人物的心理世界发生兴趣,所以导致我们不再相信人都是表里如一的。我们知道,他们都是由相互矛盾、似乎无法协调的成分所构成的;正是他们身上的这些不协调才引起了我们的兴趣,并且由于我们知道自己身上也有这种不协调,所以也激发了我们的同情。巴尔扎克笔下最伟大的人物,是仿照那些老作家们塑造的,他们都是根据其性情勾画每个人物的。这些人物的主要志趣令其如痴如醉,无心顾及其他。他们就是人格化了的嗜好;可是他们被赋予了奇妙的力量、真实性和独特性,哪怕你可能并不相信他们,但却绝对不会忘却。


    (二)


    假如你遇见三十出头时的巴尔扎克(此时的他已经功成名就),会看到这样的一个人:身材粗短、体格结实,拥有魁伟的双肩、宽厚的胸脯,所以不会给你留下身材矮小的印象,如公牛般的脖子甚是白皙,同赤红的脸盘形成鲜明的对比;厚厚的嘴唇带着微笑,红得引人注目。他的牙齿坏了,已经变了颜色;鼻子方方正正的,鼻孔很大。大卫·当热为他塑半身像的时候,他强调说:“注意我的鼻子!我的鼻子就是世界!”他的眉毛很突出,头发乌黑浓密,就像雄狮的鬣鬃一般梳在脑后。他那双带有点点金色的褐色眼睛仿佛拥有着生命、光芒和磁性,十分摄人心魄;这让人忽略了一个事实,他实则是个性情不定、粗鲁庸俗的人。他的神态活泼直率、亲切温和。拉马丁曾这样说巴尔扎克:“他的友善,不是那种心不在焉、漫不经心的友善,而是一种充满深情、迷人而聪颖的友善,令你心存感念,无法不喜欢上他。”他充满了活力,仅仅是同他相处,就能让你心情畅快。假如你扫一眼他的手的话,一定会惊讶于这双手的美好。它们又小又白,肉嘟嘟的,指甲也很红润。对自己的这双手,他很是自豪,的确,这双手完全可以成为主教的手。假使你在白天撞见他,会发现他穿着破旧的外套,裤子上满是泥巴,皮鞋没有擦,帽子旧得惊人。可在晚间的聚会上,他又会一身光鲜,穿着带金色纽扣的蓝外衣、黑色的裤子、白色的马甲、黑色的网眼丝袜、上等的皮鞋、精致的亚麻黄手套。他的衣服老是不合身,拉马丁补充说,他的样子就像个一年里长出一大截的学生,都要把衣服撑破了。


    同时代的人一致认为,此时的巴尔扎克直率、单纯、善良、和蔼。乔治·桑写道,他真挚而不做作,傲慢得几近狂妄,自信十足、性格开朗,心善而又癫狂,嗜酒成性,工作起来简直不要命,可在其他情感方面又极为克制,既脚踏实地又异想天开,既轻信人言又满腹疑心,既莫名其妙又顽固执拗。他并不健谈,领会东西也不快,在辩解应答上毫无禀赋可言;他同别人的谈话既无典故也无反讽;然而在独语的时候,他的活力却让人实在无法抗拒。对自己要讲的东西,他会捧腹大笑,所有人便跟着他笑得前仰后合。他们听他讲的话会笑,瞧他的样子也会笑;安德烈·比利曾说,“放声大笑”这个词简直就是为他量身而造的。


    有关巴尔扎克最好的传记是由安德烈·比利所撰写的,正是从他的这本绝妙的书中,我才获取到这些我如今打算透露给读者的信息。小说家本名叫巴尔萨,他的祖先是农场工人和织布工人;不过他的父亲起家时却是个律师手下的办事员,在大革命以后飞黄腾达,并把姓氏改为巴尔扎克。五十一岁时,他娶了一个布商的女儿为妻,这个布商通过政府合同赚了一大笔钱。1799年,他们最大的儿子奥诺雷生于图尔,当父亲的在当地医院做管理人。他能得到这份工作,可能是因为巴尔扎克夫人的父亲,就是那个以前的布商,不知怎地当上了巴黎诸家医院的总管理人。奥诺雷似乎在学校里吊儿郎当、总惹麻烦。1814年末,父亲负责为巴黎一个师的士兵供应伙食,于是举家迁到那里。家里决定让奥诺雷成为一名律师,在通过必要的考试之后,他进了一位古约奈特先生的事务所。至于他干得怎么样,从首席办事员在一天早晨发给他的短笺中就能清楚地看出:“巴尔扎克先生,请今天不要来事务所了,因为这里工作很多。”1819年,父亲领了养老金退休,决定住到乡下去,于是定居在维勒帕里西斯,这个村子位于通往莫城的路上。奥诺雷则留在了巴黎,因为他们家有个律师朋友,经过几年的实践,当他能处理案子的时候,此人将把自己的业务转交给他。


    然而奥诺雷不肯服从,他想要成为一名作家,而且坚持要成为作家。当时家里吵得很厉害,尽管母亲坚决反对(她是一个严厉苛刻、注重实际的女人,巴尔扎克从未喜欢过她),可父亲最终做出让步,答应给他一次机会。协商的结果就是给他两年时间,让他看看自己能做什么。他搬到了一个阁楼里,租金是每年六十法郎,在里面安置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张床、一个衣柜,还有一个空瓶子充当蜡烛架。他时年二十岁,终于自由了。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写一出悲剧。当他妹妹打算结婚的时候,他回到家里,随身带着自己的剧本,念给聚在一起的家人以及两个朋友听。大家一致认定:这剧本一文不值。稿子后来又送到一位教授手里,他的结论就是该剧作者喜欢干什么都行,就是不要写作。愤怒又泄气的巴尔扎克返回巴黎。他下定决心,既然自己当不成悲剧诗人,就做一名小说家,受沃尔特·司各特、安·拉德克利夫和马图林启发,他写了两三部小说。可是他的父母断定,这项尝试是失败的,于是他们要他乘第一班公共马车返回维勒帕里西斯。不久之后,有个朋友(一个落魄文人,是巴尔扎克在拉丁区结识的)来看他,建议两人合作一部小说。于是一系列粗制滥造的劣质作品就开始动工了,他有时独自写,有时合写,用了各种各样的笔名。谁也说不清楚,从1821年到1824年,他一共写了多少本书。有些权威称,可能多达五十本。除了乔治·森茨伯里,我不知道有谁会大量阅读这些书,而乔治本人也承认需要花费不少力气。这些书以历史为主,因为当时沃尔特·司各特的名声达到了巅峰,而巴尔扎克想要借助这股风潮。书写得很差,但也并非一无是处,它们教会巴尔扎克:只有不拖泥带水的情节才能抓住读者的吸引力,再就是要涉及那些人们觉得至关重要的题材——爱情、金钱、荣誉和生命。它们或许还教会他一点,也是他自身性情令他想到的,就是如果想让别人读你的书,作家必须要关注激情。激情也许有些卑微、琐细,或者不尽自然,但如果足够强烈的话,仍然不失庄重。


    忙于此事的巴尔扎克住在家里。他结识了一位邻居,德伯尔尼夫人,她是一位德国音乐家的女儿,一直为玛丽·安托瓦奈特及其女仆服务。她当时已有四十五岁,丈夫病痛缠身、爱发牢骚,不过她已经为他生了六个孩子,还为情人生了一个。她成了巴尔扎克的朋友,而后则是情人,始终全心全意地爱着他,直到十四年后去世。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关系。他拿她当作情人来爱,却又把自己从未感受到的对母亲的爱转移到她身上。她不仅仅是情人,还是心腹朋友,她的忠告、鼓励、无私的温情,始终都是他所需要的。这一韵事导致村子里流言四起,很自然地,巴尔扎克夫人极力反对儿子跟一个年纪足可以做自己母亲的女人纠葛不清。况且他的书也没有带来多少收入,所以她很担心他的前途。有个熟人建议他去做生意,这个主意似乎很合他的心意。德伯尔尼夫人掏出四万五千法郎,再加上几个合伙人,他当上了出版商、印刷商以及铸字工。他可不是个合格的生意人,极其铺张浪费。他把自己的个人开销都记在公司的账上,包括购买珠宝、裁剪衣裳、做鞋,甚至洗衣服。三年之后,公司破产,他母亲不得不掏出五万法郎替他还债。


    由于金钱在巴尔扎克的生活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有必要考察一下这笔钱的总额到底有多少。五万法郎等于两千英镑,但当时的两千英镑比如今的价值可是高得多之又多。很难说清楚究竟高多少,或许最好的方法就是解释一下,在当时用一定数额的法郎都可以做哪些事情。拉斯蒂涅家属于乡绅贵族,这个六口之家住在外省,生活十分节俭,每年三千法郎,但依照其地位来说已算体面。在他们把长子欧仁送到巴黎念法律的时候,他在伏盖太太的膳食公寓租了一间房子,每月支付四十五法郎的食宿费。有几个年轻人在外面住,但过来吃饭,因为这里以膳食好而著称,为此他们每月支付三十法郎。如今像伏盖太太这种阶层的住宅,食宿费怎么说每月也要三万五千法郎。所以巴尔扎克的母亲拿出来救他免于破产的五万法郎,放到今天等于是一笔很大的数目。


    这段经历虽然打击很大,却为他提供了大量的特殊信息以及对生意的了解,这些都在他未来的小说创作中发挥了作用。


    公司倒闭之后,巴尔扎克到布列塔尼跟朋友住在一起,并在那里为一部小说找到了素材,小说名叫《朱安党人》,是他的第一部严肃作品,也是第一部他署上真名的作品。他此时三十岁,自此之后,他发奋图强、笔耕不辍,一直到二十一年后去世。其作品数量之多实在惊人,每年都出产一两部长篇小说和十几部中短篇。除此之外,他还创作了大量戏剧,有些从未被接受,被接受的那些也都以失败告终(只有一个例外)。一度有那么段短暂时间,他办了一份报纸,多数文章由自己撰写。工作期间,他过着朴素而有规律的生活。吃过晚饭不久,他就上床睡觉,一点钟被用人叫醒。他爬起来,披上白色的长袍,可谓洁白无瑕,因为他声称:写作的时候应当穿没有污点和瑕疵的衣服;而后,他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黑咖啡提神,借着烛光用乌鸦翅膀上的一根羽毛写作。七点钟,他收笔、洗澡(大致如此),躺下休息。八九点钟的时候,出版商给他带来校样,或是从他这儿取走手稿;然后他又开始认真工作,直到中午时分,才吃几个煮鸡蛋、喝水,还有更多的咖啡;他工作到六点,稍微吃点饭,再喝一点沃莱白葡萄酒把饭咽下去。时而会有一两个朋友来访,然而简单交谈一会儿之后,他就上床睡觉去了。尽管他在一个人的时候饮食颇为有度,可跟别人一起的时候,他吃起饭来狼吞虎咽。有一位巴尔扎克的出版商声称:他曾在一顿饭上看到巴尔扎克贪婪地吞下一百个牡蛎、十二个炸肉饼、一只鸭子、一对鹌鹑、一条舌鳎、许多糖果,还有十几只梨。难怪他很快就变得肥头大耳、大腹便便。加瓦尔尼说他吃起饭来活像一头肥猪。他的吃相的确不雅:他喜欢用刀而不愿用叉倒没有让我不快,我敢肯定路易十四也是这样,但巴尔扎克用餐巾擤鼻涕的习惯就实在令我恶心了。


    他这个人擅长做笔记。不管去到哪里,都随身带着笔记本,当他碰巧遇见什么对自己有用的、触发他自己想法的事情,或是被其他人的想法给吸引的时候,他就匆匆记下来。但凡有可能,他便去参观自己故事中的地点,有时驱马跑很长的路途,去看自己想要描写的一条街道或是一栋房屋。他在给笔下人物选择名字上非常慎重,因为他的观点就是:名字应当同叫这个名字的人的个性和外表相符合。一个被普遍承认的看法就是,他写得很差。乔治·森茨伯里认为,这是由于十年以来,他为糊口匆匆写了大量小说而造成的。这个说法我可不能信服。巴尔扎克是一个粗鄙之人(不过粗鄙不正是构成他天才的一部分吗?),文章写得也很粗鄙,啰里啰嗦、自命不凡,常常还不恰当。当时的一位重要批评家埃米尔·法盖在其研究巴尔扎克的著作中拿出整整一章讨论这位作家在品味、文体、句法和语言上所犯的错误;确实,有些错误十分明显,不需要多深厚的法语知识就能看得出来。巴尔扎克对自己母语的优雅没有什么感觉。他从来不会想到,散文体可以在方方面面同律诗一样漂亮和雅致,让人心生愉悦。不过虽说如此,当他身上尚有旺盛活力的时候,也能通篇写出言简意赅的格言警句。不管在内容还是形式上,它们都不会玷辱拉罗什福科。


    巴尔扎克并不是一个从开始就知道自己想要说什么的作家。他首先写的是草稿,经过大幅度的重写和修改,最后交给印刷厂的手稿几乎都已无法辨认。等校样交还给他的时候,他对校样的态度,就好像这只是预期作品的一个粗略大纲似的。他不光添词,而且增句;不光增句,而且加段;不光加段,而且整章整章地补充。当校样再次排版的时候,他已经做了很多变更与修改,等把定版交给他,他又着手改稿,做更多的变动。在这之后,他才同意将书出版,而且前提条件就是,未来的版本容许他做出进一步的修改。所有这一切的代价十分高昂,导致他跟出版商争吵不断。


    巴尔扎克同编辑们之间的关系,说起来实在是冗长、乏味、让人很不舒服,我会简短说的。这个人很无耻。他会先拿走一本书的预付稿酬,拍着胸脯说某天一定交稿;然后,由于又出现赚现钱的机会,他会受此诱惑而中断手头的工作,把匆匆写出来的一部小说或者一个短篇交给另一个编辑或出版商。于是,他时常被起诉违反合同,要赔诉讼费和赔偿金,这增加了他本已沉重的负债。因为只要他成功获得撰写新书的合同(有时根本没人找他),就会马上搬进花费重金装修的宽敞公寓,购置一辆篷顶马车和两匹好马。他雇了一名马夫、一名厨师和一个男仆,给自己购置衣物,给马夫买上制服,还买了好多铁板来修饰一枚根本不属于自己的盾徽。盾徽属于一个叫巴尔扎克·昂特拉格的古老家族,而他在自己的名字上又添上de这个附加的小品词,为的是让自己显得出身高贵。为了支付这些巨额开销,他向自己的妹妹、朋友、出版商借钱,不断地签账单,一续再续。他债台高筑,可还是照买不误——珠宝、陶瓷、橱柜、龟甲、绘画、雕塑;他用摩洛哥羔皮把书装帧得十分精美,他有很多手杖,其中一根还镶嵌着绿宝石。为了一次盛宴,他就把餐厅重新布置一番,完全改变装璜。有时候债主逼得紧了,他就把这些财产当掉许多;时不时有当铺主前来没收家具,然后公开拍卖。什么也没法挽救他了。他借起钱来简直不顾廉耻,可他才华横溢,让人钦佩不已,所以朋友们的慷慨之心很少被其耗尽。女性通常是不乐意借钱给别人的,但很显然,巴尔扎克发现她们很好说话。他全然没有分寸,从她们手里借钱的时候,看不出他有一丁点的顾虑。


    应当记住的是,他的母亲拿出了自己的一部分钱财,才使他免于破产;两个女儿的嫁妆进一步减少了她的积蓄,到了最后,她所能留下的财产只有位于巴黎的一处房子了。等她终于发现自己极度拮据的时候,她给儿子写了一封信,安德烈·比利在《巴尔扎克传》第一版中曾引用过,我把它翻译过来就是:“我从你那里收到的最后一封信是1834年12月。你在信中同意,从1835年4月1日起,每个季度给我两百法郎,好让我支付房租与女佣的费用。你应该清楚,我不能过穷日子;你的名气已经很大,生活也很奢侈,以至于我们之间在处境上的差别很令人吃惊。我认为,你所做的这一承诺,是一种报答性的恩情。如今是1837年4月,也就是说,你已经欠了我两年。就这一千六百法郎而言,你在去年12月给了我五百法郎,而且就像粗暴的施舍一样。奥诺雷,两年来,我的生活就是接连不断的噩梦。你没有能力帮我,这我并不怀疑,但结果是,我靠抵押房子借来的金额已经贬值,如今再也筹不到钱了,我手头全部值钱的东西全都当出去了;我最终到了要张口对你说‘面包,我的儿子’的田地了。几个星期以来,我所吃的,全都是我那好心的女婿给我的,可是奥诺雷,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好像有钱去做各种花费高昂的长途旅行,既浪费你的金钱又损害你的名誉——由于你未能履行合同,每次回来,这两样都大打折扣——当我想到这些的时候,心都要碎了!我的儿子,既然你能供应得起……情妇、镶嵌珠宝的手杖、戒指、银器、家具,你的母亲让你履行自己的承诺,恐怕也没有什么不妥吧。她一直等到最后一刻才张口,而现在,这一刻已经到了……”


    收到这封信,他回复道:“我觉得你最好来巴黎一趟,咱们谈上个把钟头。”


    巴尔扎克的传记作者说,既然天才有自己的权力如此,所以我们不应以常人的标准去评点巴尔扎克的行为。这可是观点问题。我觉得最好还是承认,他是个自私自利、寡廉鲜耻、不够诚实的人。针对他在经济上的极不稳定,最好的理由无非就是:凭着轻松而乐观的性情,他始终坚信自己通过写作能挣到大笔的钱(他一度确实进账不少),并通过投机挣到数目惊人的钱,当时的投机买卖接连诱发他那丰富的想象力。可是每当他真正参与一项的时候,结果却总是负债更多。倘若他真的理智审慎、脚踏实地、生活节俭的话,是决不会成为他那样的作家的。他是个很爱炫耀的人,崇尚奢华,花起钱来很难自控。为了偿还债务,他拼了命地工作,然而不幸的是,更为紧迫的旧债还没还上,他就签了新的欠债合同。有一件奇特的事情值得提及,那就是只有在债务的压力下,他才能下定决心认真创作。此时,他能一直写到脸色苍白、筋疲力尽,而且他正是在这种环境下写出了自己最好的几部小说;可要是什么时候太阳从西边出来,他居然没有身处困境,或者经纪人不来打扰,或者编辑和出版商没有起诉他,他反而没有了创造力,无法静下心来动笔写作。他在临终前曾说,是他的母亲毁了他;此言实在令人震惊,因为应该说他毁了他母亲才对。


    (三)


    巴尔扎克的文学成就为他带来了众多新的朋友(成就总能带来朋友);他身上巨大的活力、他的好脾气和无限魅力,都使其在几乎所有的高档沙龙中备受欢迎。有一位贵妇人被他的名望所吸引,她就是德·卡斯特里侯爵夫人,德·马伊埃公爵的千金,费茨詹姆斯公爵的侄女,詹姆斯二世的直系后人。她用假名给他写信,他回了信,她再次写信透露自己的身份。他前去拜访对方,感到十分欢喜,不久就每天都去看她。她面容苍白、金发碧眼,像花一般美丽。他爱上了对方,虽然她允许他亲吻自己高贵的玉手,对他进一步的亲近却予以拒绝。他开始喷香水,每天都戴崭新的黄色手套,但是无济于事。他开始变得越发烦躁和恼怒,开始怀疑她是不是在玩弄自己。事实明摆着,她需要的是一个爱慕者,而不是一个情人。有这么一位业已成名、聪明有才的年轻人拜倒在自己脚下,无疑是一件让人欢喜的事情。在她叔叔费茨詹姆斯的陪同下,她和巴尔扎克在去意大利的途中于日内瓦小驻,此时危机出现了。没有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巴尔扎克和侯爵夫人一起出门,回来时却满脸泪痕。可以料想,他向她提出了最后的要求,但却被对方回绝了,而且回绝的方式令他感到非常羞辱。他痛苦又气愤,感觉自己被无耻地利用了,于是返回巴黎。不过他这个小说家可不是白当的;每一次经历,即使是最丢丑的,都可以为其所用;德·卡斯特里侯爵夫人在日后将成为上流社会中无情的轻佻女子的原型。


    当巴尔扎克还在毫无结果地努力追求她时,曾收到过一封来自敖德萨的、署名“国外女性”的崇拜者来信。不久之后,又来了一封类似署名的信。他在唯一一份可以进入俄国的法国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德·巴尔扎克先生收到来信,时至今日才得以借本报致谢,然而不知往何处回复,实感遗憾。”写信之人名叫伊芙琳·汉斯卡,是一位出身高贵、资财丰厚的波兰女士。她三十二岁,已婚,但丈夫已经五十多岁了。她为他生了五个孩子,但只有一个女儿还活着。她看到了巴尔扎克的广告,于是跟他约定,只要他通过敖德萨的一位书商转交,她就能收到他的来信。随后两人便书信往来。


    由此开始了巴尔扎克常常所说的自己生命中的伟大激情。


    很快,信就越写越亲密。巴尔扎克以夸张的方式袒露自己的内心世界,以引起这位女士的怜悯和同情。她为人浪漫,对于自己在五千亩阴暗乡间的乌克兰豪华别墅的单调生活,早已心生厌倦。她仰慕这位作家,对其人亦是兴趣浓厚。在两人互通信件的几年当中,汉斯卡夫人带着年迈体弱的丈夫、自己的女儿、一位女家庭教师、一批随行用人到了瑞士的纳夏泰尔;应她的邀请,巴尔扎克也前往那里。还有一段有关两人如何相遇的记载,读来让人愉快,但却极不真实:巴尔扎克在公园中散步,看到一位女士端坐长椅上读书。她把手帕丢到了地上,他礼貌地将其拾起,却发现所读的书正是自己写的,于是开口讲话。这位女士恰恰就是他来会面之人。她当时是个漂亮的尤物,颇有些丰腴之美;她的眼睛很好看,尽管只是轻轻一瞥,也能看出她的秀发之美丽、嘴唇之诱人。第一眼看见这么个又矮又胖的红脸男人,她可能吓了一跳,给自己写过如此热情奔放的信的人,看上去却像个屠夫;然而就算是吓了一跳,他那带着金色斑点的明亮眼睛,他那旺盛的精力,他的勃勃生气,还有少有的好心肠,让她忘记了刚才的惊讶,他在纳夏泰尔度过了五天时间,两人成了情人。他被迫要返回巴黎,离别时两人约好冬天在日内瓦再次见面。他前去过圣诞,在那里过了六个星期,在此期间,在同汉斯卡夫人亲热的间隙,他写了《朗热公爵夫人》,在书中对让自己受辱的德·卡斯特里侯爵夫人进行了报复。他离开日内瓦时,汉斯卡夫人向他保证:自己一成寡妇(她的丈夫已病入膏肓),就马上嫁给他。然而刚刚回到巴黎后不久,他就遇见了吉多博尼维斯康蒂伯爵夫人,随即为之倾倒。她是个英国人,白肤金发,尽管来自英国,却水性杨花,对自己随和的意大利丈夫不忠已是声名远扬。不久之后,她就成了巴尔扎克的情人。不过当时的风言风语令两人的韵事尽人皆知。住在维也纳的伊芙琳·汉斯卡闻听此事,给巴尔扎克写了一封信,信中对他大加指责,扬言自己要回乌克兰。这可是个可怕的打击,他还一直指望着等她病怏怏的丈夫一死就娶她(他认定此事不宜久等),从而获得她的大笔财产呢。他借了两千法郎,匆忙赶往维也纳跟对方和解。他化名德·巴尔扎克侯爵出行,行李中装着伪造的盾徽,还带着一个贴身男仆;这增加了他的旅途成本,因为身为一名贵族,跟旅馆老板讨价还价是很失身份的事情,他给的小费也必须适合自己所冒充的级别。他到维也纳时已经身无分文,好在伊芙琳大度,但她还是忍不住对他大加指责,他不得不谎言相骗以减少她的猜疑。三个星期后,她动身去了乌克兰,此后两人有八年没有见面。


    巴尔扎克返回巴黎,同吉多博尼伯爵夫人重归旧好。由于她的缘故,他比以前更加地挥霍无度。他由于欠债被捕,她交上欠款,使其免于坐牢。此后,当他财政状况紧张的时候,她时不时都会伸出援手。1836年,他的第一个情人德伯尔尼夫人去世,令他极度悲痛;他说她是唯一真正爱过自己的女人。同一年,伯爵夫人告诉他,自己怀上了他的孩子。当婴儿降生的时候,她的丈夫,一个十分宽容的人,说道:“啊,我知道夫人很想要个黑孩子,她终于得到自己想要的了。”有关他的其他韵事,我只提一件,那是同一个叫伊莲·德·瓦莱特的寡妇,此事开头也是缘于崇拜者来信,如同德·卡斯特里侯爵夫人和伊芙琳·汉斯卡一样。奇怪的是,他的五桩韵事,有三桩都是由此开始的。或许这就是这些感情都不怎么圆满的原因。当一个女人是被一个男人的名声所吸引,那么她会过于关心与之交往所带来的荣耀,以至于无法具备真正爱情所激发起的那种客观公正的美好情感。她是个受挫的好出风头之人,抓紧机会满足自己的本能。与伊莲·德·瓦莱特的关系持续了四五年。说来奇怪,巴尔扎克同她分手的原因,是因为他发现她并没有像自己起初以为的那样具有十分良好的社会关系。他向她借过大笔钱款,而他去世之后,她曾试图向其遗孀索要,但似乎徒劳无果。


    与此同时,他依旧与伊芙琳·汉斯卡保持通信。从他的早期信件来看,两人之间的关系是何性质已一清二楚,其中的两封信,汉斯卡一时疏忽夹在书里,结果被她的丈夫看到。巴尔扎克获悉这一尴尬之事,便写信给汉斯卡先生,解释说他们只是开玩笑;原来伊芙琳曾经奚落他不会写情书,他于是动笔,证实自己可以写得很好。他的解释很不充分,但汉斯卡先生显然接受了。经过此事,巴尔扎克的来信十分小心谨慎,只是通过间接方式(他希望她能看出信的言外之意),他才向伊芙琳保证,他还是像以往一样爱她,并且盼望有那么一天,两人能够结合到一起共度余生。似乎可信的是,长达八年当中,除了偶尔调调情,他有两段认真的感情,一段是和吉多博尼伯爵夫人,另一段则是和伊莲·德·瓦莱特,而他对伊芙琳·汉斯卡并不像他表现的那么强烈。巴尔扎克毕竟是小说家,当他坐下来给她写信的时候,自然能够轻易投入相思情郎的角色中,如同他举例说明吕西安·德·吕庞泼莱的文学天赋时,能够投入到优秀年轻记者的角色中、写出绝妙文章一样。我丝毫也不怀疑,当他给伊芙琳写情书的时候,心里想的确实就是笔下的豪言壮语。她已经允诺:只要丈夫一死,自己就马上嫁给他,他未来的保障就取决于她是否信守诺言了;假如他在信中有一点点夸大口气,谁也不能责怪他。漫长的八个月里,汉斯卡先生的身体还算不错,随后突然去世。巴尔扎克期待已久的时刻到来了,他的梦想终于实现了。他终于要成为有钱人了。他终于要摆脱自己的小资产阶级债务了。


    但是伊芙琳在来信告诉他自己丈夫已经去世之后,又来了第二封信,在信中告诉对方自己不会嫁给他。她无法原谅他的不忠、奢侈,以及债台高筑。他近乎绝望。她曾在维也纳告诉过他,只要能够拥有他的心,自己并不指望他能在肉体上忠贞。唉,她始终是这么说的。他为伊芙琳对自己的不公感到异常恼火。他认定,只有当面见到她才能重新赢得对方,于是在经过大量的通信之后,虽然对方明显不够情愿,他还是启程前往圣彼得堡,她当时在那儿料理丈夫的后事。他的算计证明是对的;两个人都步入中年、身体发福了;他四十三岁,她四十二岁;可他凭借自己的魅力、活力和天赋,让她无法拒绝。两人再次成为了恋人,而她也再次答应嫁给他。事隔当初的承诺已经七年。她为什么犹豫了这么长时间一直令传记作者们困惑不解,但是原因肯定不难找。她是一位上层女性,很为自己的贵族出身而自豪,就像《战争与和平》里的安德烈公爵一样,她很可能看出,当一个著名作家的情人和当一个庸俗暴发户的妻子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她的家里人极力劝说她不要跟这么个不适合的人订婚。她还有个已到婚龄的女儿,她有责任把孩子嫁给门当户对的人家;而巴尔扎克却是个臭名昭著的败家子;她很可能害怕他把自己的钱都打了水漂。此人总是问自己要钱。他根本不是从她的钱包掏钱了,而是伸出双手去夺。她确实有钱,而且本人也很奢侈,但是为了自己寻欢作乐而挥霍金钱,跟为了别人这样,两者之间还是有着很大差别的。


    奇怪的并非伊芙琳·汉斯卡等了这么久才嫁给巴尔扎克,而是她嫁给巴尔扎克这件事本身。他们俩不时见面,其中一次见面的结果就是:她怀孕了。巴尔扎克为此欣喜不已。他以为自己终于赢得她了,于是立即向她求婚;可是对方不愿勉强应允,回信告诉他,她打算在分娩之后去乌克兰节省开支,以后再嫁给他。孩子生下来就死了。这件事是在1845或者1846年。她在1850年嫁给了巴尔扎克。他在乌克兰过的冬,婚礼也是在那儿举行的。为什么她最终答应了?她并不想嫁给巴尔扎克,从来没有过。她是个非常虔诚的女人,一度认真考虑过是否进修道院:或许听她忏悔的神父劝导她应该改变自己不合常规的处境。这年冬天,长期而疲惫的工作,再加上过度饮用浓咖啡,终于毁掉了巴尔扎克强壮的体格,他的健康开始变糟,心肺全都染病。显然他的来日已不多了。也许伊芙琳对这个将死之人动了恻隐之心,此人虽说不忠,但毕竟爱过自己如此长的时间。她的哥哥亚当·泽伍斯基写信求她不要嫁给巴尔扎克,皮埃尔·狄斯卡维斯在《巴尔扎克先生的一百天》中曾引述过她的回复:“不,不,不……这个男人由于我,也为了我受过这么多苦,我曾是他的灵感、他的快乐,所以我欠他的。他病了,时间不多了!……他曾经多次受到背叛;我将继续忠于他,不管如何,也无论如何,我都将忠于他的理想(也就是我),假如真像医生所说的那样,他肯定快要死了,那么在他死的时候,至少也要把手放在我的手里,让我的形象留在他的心中,愿他的最后一眼凝望在我身上,我是他爱得如此长久的女人,亦是爱他至诚至真的女人。”信写得很感人,我看不出为何还要怀疑其中的诚意。


    她不再是有钱女人了。她把自己的大笔钱财都花在女儿身上了,只留下年金。假如巴尔扎克深感失望的话,他倒并未流露出来。夫妇俩去了巴黎,他拿着伊芙琳的钱在那儿买了一栋设施豪华的大房子。


    说来让人惋惜,经过一番漫长的苦等,当巴尔扎克的愿望终于实现以后,这个婚姻却并不成功。他们一度在乌克兰住了好几个月,不难料想,尽管性格上各有龃龉,可两人相互间的了解必定越来越深,应该顺利地开始亲密无间的婚姻生活。伊芙琳可以对情人身上的一些习性和把戏放任不管,但在丈夫身上就让她大为恼火了。多少年来,巴尔扎克一直处在恳求者的位置:可能是当婚姻安定下来的时候,他变得蛮横而霸道,而伊芙琳也是性格傲慢、难以取悦、性情急躁的人。她付出很大牺牲才嫁给了他,可他似乎并不怎么心怀感激,这令她十分不快。她以前总是说,只要他不把债全都还清了,她是不会嫁给他的,他曾向她保证确实都还了;可是一到巴黎,她就发现房子被抵押了,而且他还欠了一屁股债。她已经习惯了豪宅女主人的生活,有一大群家奴可以呼来唤去的;她对法国用人极不习惯,对巴尔扎克的家人插手自己的家务也非常反感。她不喜欢他们,觉得他们都是些无所作为、自命不凡的人。夫妻间的争吵激烈而公开,以至他们的朋友全都知道。


    巴尔扎克带病到达巴黎。病情越来越重。并发症接连发生,终于在1850年8月17日,他离开了人世。


    同凯特·狄更斯和托尔斯泰伯爵夫人一样,伊芙琳·汉斯卡在后人当中名声不佳。她比巴尔扎克多活了三十二年。她贱卖了一些东西还上了债,每年都把巴尔扎克答应过但从未兑现的三千法郎给他母亲。她还安排重新发行了他的全集。正是借由此事,一个名叫尚弗勒里的年轻人在她丈夫去世后的几个月来看她;这个颇受女性青睐的人当时向她大献殷勤,而她也并不排斥。这一关系持续了三个月。他的后继者是一个名叫简·齐古的画家;这次的关系一直持续到她八十二岁去世,从这一时间长度来看,我们也可以料定这是柏拉图式的爱情。后人则更希望她能够洁身自好,忧伤痛苦地走完她漫长的一生。


    (四)


    乔治·桑不无道理地说过,巴尔扎克写的每一本书,实际上都是一部巨著里的一页,倘若他去掉这一页,这部巨著就不再完美了。1833年,他萌发了一个想法,就是把自己所有的作品合为一部著作,命名为《人间喜剧》。当这个念头闪过脑海的时候,他跑去见他的妹妹:“祝贺我吧,”他高喊道,“因为我显然(tout


    simplement)已经踏上成为天才的道路了。”他是这样描述自己内心想法的:“法国的社会生活是属于史学家的,而我只要做一名书记员,通过列举大量的善恶、汇集重要的情感事实、刻画各色人物、选取社会生活中的主要事件、集相似之人的特点于一身创造类型,或许我就可以书写被众多史学家所遗忘的历史,也就是风俗史。”这一计划可谓雄心勃勃,他在世的时候并未完成。其遗著中的某些篇幅,虽说必不可少,却显然不如其他部分来得有趣。撰写如此一部皇皇巨著,这也是在所难免。不过在巴尔扎克几乎所有的小说当中,总是有那么两三个人物,由于受到朴素而原始的激情左右,显得异常醒目突出。他的功夫恰恰体现在对这些人物的刻画上;当他处理稍显复杂的人物时,就略逊一筹了。在他几乎所有的小说里,都有深刻有力的场景,其中几部亦有引人入胜的故事。


    假如有某位从没读过巴尔扎克的人,请我推荐最能代表他,而且能让读者获得其全部思想的小说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建议他读《高老头》。这本书的故事始终妙趣横生。在有些小说里,巴尔扎克会中断故事,而详细谈论起各种不相干的事情来,或者是长篇累牍地向你讲述你压根儿没有兴趣的人;可是《高老头》并没有这些缺点。他让笔下的人物通过自身言行来表现自己,其真实客观,十分符合他们的本性。小说的结构极其严密;两条主线(老头对忘恩负义的女儿全身心的父爱,以及野心勃勃的拉斯蒂涅初涉混杂堕落的巴黎)十分巧妙地交织在一起。故事阐明了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中极力揭示的道理:“人既不善亦不恶,生来就有本能与天资;社会


    société)决不是卢梭所说的那样使人堕落,而是使人日臻完善;然而个人私利极大地增强了恶的趋势。”


    就我所知,在《高老头》里,巴尔扎克首次有了在一部接一部小说当中使用同样人物的想法。这么做的困难就是:塑造的人物必须要有趣,让你想知道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在这一点上,巴尔扎克大获成功。说到我自己,有的小说,我很想知道某些人物有何遭遇、未来如何(拉斯蒂涅就是一个例子),读这种小说的时候,我能感到额外的乐趣。巴尔扎克本人就对这种人物有着深刻的兴趣。他曾经有一个作家给自己当秘书,此人叫于勒·桑多,在文学史上的名气主要在于他是乔治·桑的诸多情人之一。由于妹妹将死,他回家去了;在她死后,他将其埋葬;等桑多回来的时候,巴尔扎克向他表示哀悼,并问候其家人,随即就说道(故事是这样说的):“好了,这事儿到此为止,咱们来说正事儿吧,谈谈欧也妮·葛朗台。”巴尔扎克采用的文学手法(顺便提一下,圣伯夫一时气急曾对此全面批驳)十分有效,因为这种手法在构思上非常经济,但我相信,满腹才思的巴尔扎克并不是出于这个原因才使用它的。依我看来,他是觉得这样可以为自己的故事增添现实感,因为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我们不断接触的,毕竟还是差不多同一部分人;然而更重要的是,我认为他的主要目标在于把整部作品编织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如他自己所言,他的目标并不是描写一个群体、类型、阶级,甚至不是一个社会,而是一个时代和一种文明。他沉迷于一种幻觉,认为无论有何种灾难降临,法国始终都是整个世界的中心,这种思维在他的同胞当中并不少见;然而也许正是这个缘故,才使得他具有自信心去塑造一个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世界,使得他有能力为这个世界赋予可信的生命悸动。


    巴尔扎克的小说开头进展缓慢。他常用的一种方法就是在开篇详细地描写情节场景。他过度沉湎于这种描写,以至于告诉你的信息常常超出必要的限度。他始终没有学会该讲什么、不该讲什么这门艺术。之后他会告诉你:他的人物长什么样子,属于什么性格,他们的出身、习惯、思维和缺陷;在此之后才开始讲述故事。他笔下的人物透射出他本人的热情性格,他们的情况跟现实生活并不一样;这些人物都是用原色绘就,生动形象,有时甚至有些浮华,比常人更能扣人心弦;但他们也是有生命有呼吸的人;我觉得其所以可信,就是因为巴尔扎克本人对他们深信不疑,以至于在他临死的时候,曾经高喊道:“派人去叫皮安训。皮安训会救我的。”皮安训是他多部小说中都出现过的一位聪明诚实的医生。他是《人间喜剧》当中少有的几个公正无私者之一。


    我相信巴尔扎克是第一位用寄宿公寓来作为故事背景的小说家。自此之后,这种方法被屡次使用,因为这是一种很方便的方法,使得作者可以将各种处境中的各色人等汇集到一起,但我还没见过有谁像《高老头》那样运用的效果如此巧妙。我们在这部小说中遇见了可能是巴尔扎克塑造过的最令人激动的角色——伏脱冷。这个类型的人物早被刻画过千遍万遍,却没有如此形象鲜明、栩栩如生,也不具备这样可信的现实感。伏脱冷拥有聪明的大脑、强大的意志、无穷的活力。这些特征都十分吸引巴尔扎克,虽然他是个无情的罪犯,却让作者十分着迷。作为读者,实在应当关注一下,作者是何等巧妙地设法暗示出此人的凶险之处,又不泄露那个直到全书结尾才公开的秘密。他是一个快活、慷慨、和善的人,体格强健,聪明镇定;你无法不崇敬他、赞同他,可奇怪的是,他又让人倍感恐惧。他能够迷住你,就像迷住拉斯蒂涅这个野心勃勃、出身高贵、来到巴黎打算飞黄腾达的年轻人一样;可是跟这个罪犯在一起的时候,你又同拉斯蒂涅一样感到不安。对伏脱冷的塑造实在是出色。


    他跟欧仁·拉斯蒂涅的关系得到了绝妙的展现。伏脱冷能够看穿这个年轻人的心,并且开始阴险地破坏对方的是非感:诚然,当拉斯蒂涅震惊地发现伏脱冷为了确保自己娶到一位女继承人曾让人丧命的时候,也曾极力反抗过,但毕竟种子已经种下了。


    《高老头》的故事以老头的死而告终。拉斯蒂涅参加了他的葬礼,之后独自一人留在公墓那儿,俯瞰塞纳河两岸的巴黎。他的目光聚集在自己梦寐以求的上层社会居住的那片城区,高喊道:“就让我们俩来斗一斗吧!”有的读者并不打算阅读全部含有拉斯蒂涅的小说,却又想知道伏脱冷的影响会带来何种后果,那么这一部分或许会让他们感兴趣。高老头的女儿、富有的银行家纽沁根男爵的太太纽沁根夫人爱上了他,为他提供了布置豪华的公寓,还给他钱,让他过得像个绅士。由于丈夫给的钱老是不够,她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巴尔扎克并未交待清楚:或许他认为,当一个恋爱中的女人需要钱来资助情人的时候,她会想方设法弄到手的。男爵对此事的态度似乎颇为宽容,在1826年的一次金融交易中还利用拉斯蒂涅毁掉了这位年轻人的很多朋友,而他也因此从纽沁根那儿收获了四十万法郎的分赃。凭借这些钱,他给两个妹妹买了嫁妆,好让她们嫁个好人家,另外还余下每年两万法郎的收入:“这是过安生日子的价钱”,他对自己的朋友皮安训说。由于不必再依靠纽沁根夫人,并且意识到如果通奸时间过久,婚姻中的一切弊端就都会出现,有害而无利,他下定决心甩掉了纽沁根夫人,又成了德斯帕尔公爵夫人的情人,倒不是因为他爱她,而是因为对方很有钱,是个有地位、有势力的女人。“或许有一天我会娶她,”他补充道。“她能够让我最终还上所有的债。”这是在1828年。面对他的甜言蜜语,德斯帕尔夫人究竟有没有中招,书中并未明说,而假如她中招的话,这次关系也未能长久,他接着又成了纽沁根夫人的情人。1831年,他想娶一个阿尔萨斯的姑娘为妻,可刚一发现对方的财产并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多,他又打了退堂鼓。1832年,通过亨利·德玛西(曾经是纽沁根夫人的情人,在路易斯·菲力普做法国国王时担任部长)的影响,拉斯蒂涅当上了部长助理。在任职期间,他得以大大增加自己的资产。他跟纽沁根夫人的关系显然一直持续到1835年,然后可能以双方同意的方式分手;三年以后,他娶了她的女儿奥古斯塔。由于她是大富之家里唯一的孩子,拉斯蒂涅从中大获其利。1839年,他被封为伯爵,并再次进入部里。1845年,他又被封为法国贵族,拥有每年三十万法郎(约合一万两千英镑)的收入,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巴尔扎克明显很偏爱拉斯蒂涅。他赋予这个人物高贵的出身、英俊的外表、魅力、机智,还让他对女士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如果说他甘愿放弃一切(除了自己的名声)也想成为像拉斯蒂涅这样的人,这不算太胡说吧?巴尔扎克崇尚成功。也许拉斯蒂涅是个恶棍,但他毕竟成功了。不错,他的机会是建立在毁灭他人的基础上的,但这些人也确实够蠢才会被他欺骗,而巴尔扎克对蠢人是毫无同情心的。吕西安·德·吕庞泼莱是巴尔扎克笔下的另一个冒险家,他的失败源于他过于软弱;而拉斯蒂涅则不同,他有胆识、有决心、有力量,因此得以成功。从他在拉雪兹神父公墓向巴黎提出挑战的那一天起,他就没有让任何事情挡住自己的去路。他已下定决心征服巴黎,他成功了。我猜想,对于拉斯蒂涅道德上的过失,巴尔扎克根本没有什么责怪的意思。他到底还算是个好人:虽然在牵扯到自己利益的方面,他冷酷无情、不择手段,可一直到最后,他都乐意帮助自己年轻时的那帮穷困潦倒的老朋友。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过上奢华的生活,有漂亮的房子、一大帮用人、马车、一长串情人和一个有钱的太太。他的目标已经实现了:我觉得巴尔扎克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一个庸俗的目标。


    六


    查尔斯·狄更斯和《大卫·科波菲尔》


    (一)


    查尔斯·狄更斯个头儿不高,但举止优雅,外貌可亲。国家肖像馆里还有一幅他的画像,是二十七岁时麦克利斯画的。他坐在一把精美的椅子上,紧靠写字桌,一只细致的小手轻放于手稿之上。他穿着高贵,脖子上打着大大的缎子领带,棕色的头发卷曲着,一直垂到脸庞两侧的耳朵下方。他的眼睛很好看,而他脸上那副沉思的表情,也是那些无比仰慕的公众对这位成功的年轻作家所无比期待的。而这幅肖像所没有表现的,则是他的生气勃勃、精神焕发,及其内心与头脑中的巨大活力,凡是与之接触的人,都能从他的神态中看到这些。他始终有几分公子哥儿气,年轻时喜好天鹅绒外套、艳丽的马甲、彩色的领带跟白色的帽子,不过他可从未达到自己所预期的效果:人们对他的装束感到惊讶甚至震惊,形容这是不修边幅、艳俗不堪。


    他的祖父威廉·狄更斯早先是个仆人,娶了一个女佣,最后成了克鲁府上的管家。克鲁府乃是切斯特议员约翰·克鲁的宅第。威廉·狄更斯生有二子,威廉和约翰,不过我们只关心约翰,一来因为他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的父亲,二来则因为他充当了儿子笔下最著名的形象密考伯先生的原型。威廉·狄更斯去世后,其遗孀继续留在克鲁府料理家务。三十五年后,她拿着养老金退休,搬到伦敦去住,或许是为了靠两个儿子近便些。克鲁家让失去父亲的儿子们接受教育,还承担了他们的生活花销。他们给约翰在海军出纳室谋了一份工作。在那儿,他结识了一位同事,很快就娶了对方的妹妹伊丽莎白·巴萝。约翰似乎从结婚伊始就手头儿紧张,只要撞上肯借钱的傻瓜,他就张口去借。不过他心地善良、宽宏大量,脑子不笨,也勤劳肯干,不过却只是一阵阵的。很明显,此人喜好美酒,因为他二度欠债被捕是被一名酒商所告。约翰在后来被描绘成一副衣着考究的老公子哥儿形象,老是用手拨弄系在手表上的大串印章。


    约翰和伊丽莎白的长子查尔斯,总排行老二,于1812年生于波特西。两年后,父亲被调到伦敦,三年后又调到查塔姆。童年的查尔斯就是在那里开始上学读书的。他的父亲倒是收藏了几本书,像什么《汤姆·琼斯》、《威克菲尔德牧师传》、《吉尔·布拉斯》、《堂吉诃德》、《蓝登传》、《皮克尔传》。这些书,查尔斯读了又读。从他日后的小说中可以看出,这几本书对他的影响是何等地巨大和持久。


    1882年,已有五个孩子的约翰·狄更斯被召回伦敦,查尔斯则留在查塔姆继续上学,几个月后才跟家人团聚。此时的狄更斯家定居在伦敦市郊康登镇的一处房舍,后来被查尔斯描写成密考伯一家的住处。尽管约翰·狄更斯每年收入三百多镑,放到今天至少也能顶一千两百镑,却异常拮据,无力再送小查尔斯入学。让这个男孩儿非常厌恶的是,自己被打发去看孩子、擦皮靴、掸衣服,给狄更斯太太从居占松带来的女仆帮忙做家务。在间歇时间,他在康登镇闲逛,这是“一个荒凉的地方,四周全是庄稼和沟渠”,还去邻近的萨默斯镇与肯特镇,有时候,他去得更远,匆匆看了看苏荷和莱姆豪斯。


    情况越发糟糕,狄更斯太太决定为驻印英国人的子女开办一所学校;她借来钱款(可能是从她的婆婆那里),还印了传单四处分发,让她自己的孩子把传单塞到附近的邮筒里。当然了,没有招进任何学生来,与此同时,债务状况也越来越紧迫。查尔斯被打发去当铺,不管有什么东西,只要能换钱的都一概当掉;书刊,对他意义无比重大的书刊,也全都卖掉了。后来,狄更斯太太的远方姻亲詹姆斯·拉莫特在一家炭粉厂(他自己是该厂的合伙人)给查尔斯找了一份工作,薪水是每星期六先令。他的父母满怀感激地接受了这份工作,但他们居然如此释然地甩手不管他,深深触痛了这个男孩子。他只有十二岁。此后不久,约翰·狄更斯由于欠债被捕,并被带到了马萨尔监狱;他的太太把所剩不多的一点东西当掉后,带着孩子也跟了去。这所监狱肮脏污浊、拥挤不堪,因为里面住的不光是犯人,还有他们带过去的家属(如果他们乐意带的话);他们获准如此,究竟是为了减轻牢狱生活之苦,还是由于这些不幸的人们无处可去,本人并不知晓。假如一个欠债者没有钱,那么最大的麻烦也就是失去自由,而且这种麻烦在有些情况下还能得以减轻:有些犯人在遵守某些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获准住在高墙之外。在过去,看守们往往会蛮横无耻地勒索犯人,而且经常残忍地虐待他们;可是到了约翰·狄更斯入狱的时候,最狠的虐待方式已被废除,他可以比较舒服地过活。忠诚的小女仆就住在外面,每天都来帮着照看孩子和做饭。他仍然享有每星期六英镑的薪水,但丝毫没有还债的打算;可以料想的是,由于乐得不必受债主之扰,他对获释并不怎么在乎。很快他就恢复了元气。其他欠债者“推举他做管理监狱内部经济的委员会主席”,没有多少时日,他就跟所有人(从狱吏到最下等的犯人)混得很熟了。为其作传的人有一点一直搞不明白,那就是约翰·狄更斯在此期间居然还照领工资。唯一的解释也许就是:由于政府职员都是由权势之人任命的,像欠债入狱这种意外事件并不算严重,尚且不至于招致中断薪水的严厉措施。


    在父亲坐牢前期,查尔斯寄宿在康登镇;然而由于此地距离炭粉厂(位于查令十字街的哈格佛桥处)过远,约翰·狄更斯给他在南华克的兰特街找了一处房间,靠近马萨尔监狱。于是,他就可以同家人一起吃早饭和晚饭了。让他干的活儿还不算太累,就是洗洗瓶子,贴上标签,然后把它们捆起来。1824年4月,克鲁府的老管家威廉·狄更斯太太去世,把积蓄留给了两个儿子。约翰·狄更斯的债(由他哥哥)还上了,他又重新获得自由。他再次把家安置在康登镇,自己也回到了皇家海军军需处的岗位上。查尔斯继续在工厂洗了一段时间的瓶子,可是后来约翰·狄更斯跟詹姆斯·拉莫特发生争吵,“通过书信方式争吵,”查尔斯后来写道,“因为我把信从父亲那里带给对方,由此导致关系破裂。”詹姆斯·拉莫特告诉查尔斯,他父亲侮辱了自己,所以他必须走人。“于是我就回家了,带着一种奇怪的轻松,就像有种压迫感一样。”他母亲试图平息此事,因此查尔斯必须继续这份工作,还有就是继续挣已经涨到每星期七先令的工资,她当时还是很迫切需要这点钱的;就是由于这件事,他永远无法原谅她。“在这之后我从未忘记,不想忘记,也不能忘记:我母亲如此热衷于打发我回去干活儿,”他补充道。然而约翰·狄更斯可不听这一套,他把儿子送到一所学校里,校名倒是很排场,叫“惠灵顿议会学院”,位于汉普斯泰德路上。他在那里呆了一共两年半。


    我们很难知道这个孩子在炭粉厂到底呆了多久:他是二月初去的,六月份回到家里,所以他在工厂里顶多也不会超过四个月。可是这段日子好像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认为这段经历十分耻辱,根本不愿提及。当他的挚友及首位传记作者约翰·福斯特偶然触及其中端倪的时候,狄更斯告诉对方:他提到了一个让自己深感痛苦的话题,“即使是在此时此刻”,这已经是二十五年之后了,“他也依然刻骨铭心”。


    我们早已听惯了杰出政治家和工业巨头们吹嘘自己早年刷盘子、卖报纸的经历,以至于反倒不理解狄更斯为什么极力认定:父母把自己送到炭粉厂去,对他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而且个中秘密实在丢人,必须掩盖起来才行。他是一个快乐、淘气、机警的孩子,已经熟知人生的阴暗面。从小小年纪开始,他就看到父亲的挥霍浪费使全家陷入何等的困境。他们家很穷,过的自然是穷日子。在康登镇,他要干清扫擦洗的活儿,还被打发去把外套和其他杂物当掉,换来钱好填肚子;跟其他男孩一样,他必须要在街上跟同类孩子一起玩。在同一阶级的其他孩子都去上学的时候,他却出去干活儿,而且挣的还不算少。他每星期挣的六先令(不久涨到七先令)相当于今天的二十五到三十先令。有那么很短的一段时间,他必须靠这些钱养活自己,到了后来住在马萨尔监狱附近、同家人一起吃早饭和晚饭的时候,就只需买午饭了。同他一起干活儿的孩子都很友好,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觉得跟他们厮混如此丢脸。他时不时被带去看望住在牛津街的奶奶,并且无奈地发现,奶奶一辈子都是“伺候人”的。或许约翰·狄更斯有点势利眼,毫无根据地夸夸其谈,但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对社会地位肯定没有什么概念。我们可以料想,如果查尔斯足够老成,自我感觉比别的孩子高出一等的话,他也会足够聪明,懂得自己赚的钱对家里是何等重要。我们可以预料,对于他来讲,给家里挣钱是令其自豪的一大根源。


    可以料想,由于福斯特的发现,狄更斯撰写了部分自传并交给福斯特,我们由此得以知晓他生命中的这段经历的细节。我猜想在他发挥想象力撰写回忆录的时候,内心充满了对自己童年时代的同情;虽然有名有钱、广受爱戴,假如他处在这个孩子的位置上,还是会感觉到其中所承受的痛苦、厌恶与羞辱。他写到这个可怜的孩子被自己最信任的人所背叛,感到无比孤独与凄楚时,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生动鲜活,他那宽宏的心在流血,泪眼模糊。我认为他不是有意在夸大,而是不得已而为之:他的才华(或者说他的天分)就在于夸大。正是通过详述与突出密考伯先生性格中的喜剧元素,他才引得读者开怀大笑;正是通过加强小内莉日渐衰弱的悲剧效果,他才令读者以泪洗面。假如他没有把自己在炭粉厂的四个月经历描述得如此动人的话(只有他自己知道该如何描述),是不会成为如此伟大的小说家的;而且尽人皆知的是,他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再一次利用这段往事,达到了催人泪下的效果。就本人而言,我可不相信这段经历给他带来的痛苦真的如他在日后名声大噪、成为社会公众人物时自以为的那个样子;我更不相信那些传记作家与批评家们的话,说这段经历对他的人生与作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还在马萨尔监狱的时候,由于害怕自己这个无力还债之人会丢掉皇家海军军需处的工作,约翰·狄更斯就以身体欠佳为由,恳求部门上司推荐自己领取退职金;最终,考虑到他长达十二年的服役,再加上带着六个孩子,“出于同情的原因”,他获准得到了每年一百四十英镑的退休金。对于约翰·狄更斯这种要养家的人来说,这笔钱可不多,他必须找别的渠道增加收入。他有一些速记的本事,在内兄(此人跟新闻界有关系)的帮助下,谋得了一份议会记者的工作。查尔斯在学校里一直呆到十五岁,然后去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听差的。他似乎并不觉得这个工作有失尊严。他已经加入了我们今天所谓的白领阶层。几周之后,父亲设法让他在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当上了职员,每周拿十先令,后来又涨到了十五先令。他感觉生活枯燥无味,怀着提高自身的希望,他学习了速记——于是在十八个月之后,他足以胜任常设法庭记者的工作了。等他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可以报导下议院的辩论了,很快就以“记者席上速度最快、准确度最高之人”而名声在外了。


    与此同时,他爱上了一位银行职员的漂亮女儿玛丽亚·比德内尔。两人初次见面时,查尔斯只有十七岁。玛丽亚是个轻浮的女孩子。她似乎给过他不少鼓励性的暗示,两人甚至可能还有过秘密的婚约。有一个情人,她感到很美很高兴,可是查尔斯一文不名,她根本就没打算过要嫁给他。两年之后,他们的关系结束,不过两人仍旧浪漫地互赠礼物、互通信件,查尔斯感觉自己的心都要碎了。直到多年以后,他们才得以重逢。玛丽亚·比德内尔已是婚后多年的妇人,同大名鼎鼎的狄更斯先生及夫人一同就餐,此时的她又胖又蠢。她随即成为《小杜丽》中弗洛拉·芬琴的原型,在此之前已经当过《大卫·科波菲尔》中朵拉的原型。


    为了离自己工作的报社近一些,狄更斯住进了与斯特兰德相隔不远的一条漆黑的街里,可是感觉不够称心,很快又在弗尼瓦尔宾馆租了没有家具设施的房间。可就在他进行布置之前,父亲再次因欠债被捕,他必须为其提供在拘留所生活的费用。“我们只能这样设想,约翰·狄更斯将会有一段时间无法与家人相聚,”查尔斯为家人安排下便宜的住处,自己和弟弟弗里德里克在外面住,他把弟弟带到弗尼瓦尔宾馆的“四楼后屋”一起住。已故的尤纳·蒲柏亨尼希在其可读性很强的查尔斯·狄更斯传记中曾写道:“就是因为他思想开通、慷慨大方,而且似乎能够轻易解决这类难题,家里人(包括后来他妻子家里的人)都养成了习惯,指望他能为这些没有骨气的人找钱找差事,但凡家里的顶梁柱都是要为这种人承受负担的。”


    (二)


    狄更斯在国会下议院的记者席工作了一年左右,在此期间,他开始撰写一系列有关伦敦生活的短文;早先的几篇登在《月刊》上,后来的则登在《晨报》上;虽然一分稿酬也没有,但这些文章却吸引了一位名叫麦孔尼的出版商的注意,在作者二十四岁生日那天,文章以两卷本的形式出版,由克鲁克香克绘制插图,书名叫《博兹特写集》。麦孔尼为第一版支付给他一百五十英镑。该书评价颇佳,没多久就为他带来了新的约稿邀请。当时十分盛行的是那种带有滑稽人物、绘有幽默插图的趣事类小说,按月刊载,每期一先令。这就是我们今天连环漫画的前身,在当时同样盛行一时。一天,有位查普曼与霍尔出版公司的合伙人拜访狄更斯,请他写一个关于业余运动员俱乐部的故事,目的是配合一位知名艺术家绘制的插图。计划共出二十期,此人出价每月十四英镑,作为我们今天所谓的“连载版权费”,以后成书出版了还要增加酬劳。狄更斯提出异议,说自己对体育一窍不通,觉得没有办法定期完稿,可是“这个报酬实在诱人,让人无法抗拒”。不用我多说,这些故事最后就成了《匹克威克外传》。前面几期并不怎么成功,然而凭借萨姆·韦勒所写的导言,发行量猛增。等到全部故事结集出版的时候,查尔斯·狄更斯已是声名在外。虽然评论家们持保留态度,可他的名气是打出来了。根据记载,《季度评论》在谈起他的时候,说“不需未卜先知的天赋就可以预测出他的命运——他已经如日中天,也必将一跌千里”。不过的确如此,在其整个生涯当中,普通大众如饥似渴地读他的书,评论家们却总是挑毛病。


    1836年,第一期《匹克威克外传》面世前几天,狄更斯同凯特结婚。凯特是狄更斯在《晨报》的同事乔治·贺加斯的大女儿。乔治·贺加斯是一个有六个儿子、八个女儿的父亲。他的几个女儿都长得又小又胖,容光焕发、蓝蓝的眼睛。凯特是姐妹中唯一达到婚龄的,这似乎是狄更斯娶了她而非其他姑娘的原因。短暂的蜜月之后,他俩在弗内瓦尔宾馆定居下来,并邀请凯特那长相漂亮的妹妹玛丽·贺加斯过来同住。狄更斯接受了另外一部小说的合同,即《雾都孤儿》,开始写此书的时候,他还同时忙于《匹克威克外传》。这本书也是要登在月刊上的,于是他集中两周写这一部,再集中两周写那一部。大多数小说家只专注于当前创作的人物,以至于不觉间,就把大脑中其他的文学思想压到了潜意识里;而狄更斯却能够轻松自如地游走于一个又一个故事之间,其功力实在让人惊叹。


    狄更斯非常喜欢玛丽·贺加斯,当凯特有了身孕、无法陪伴他出行的时候,玛丽成了他的常伴。凯特的孩子出生了,由于她可能还要再生好几个,他们搬出了弗内瓦尔宾馆,来到道蒂街的一处房子。玛丽出落得越发讨人喜欢了。五月的一个晚上,狄更斯带着凯特和玛丽出去看戏;他们玩得很开心,兴高采烈地回到家。玛丽随即病倒了。请来一位医生。几个小时后,她就死了。狄更斯从她的手指上取下戒指,戴到了自己的指头上。一直到临终,他都戴着这枚戒指。他悲痛欲绝。不久后,他在日记中写道:“如此一位动人、快乐、和蔼的伙伴,我的所有思想和感情,她比任何人都更能感同身受,假如她现在还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我别无他求,只愿这份幸福能够继续。可是她走了,祈求上帝,让他发发慈悲,使我有一天可以与她重逢。”这一席话意味深长,向我们传达了很多内容。他还安排把自己葬在玛丽的旁边。我认为他肯定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至于他自己是否意识到这点,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了。


    玛丽去世的时候,凯特再次怀有身孕,这一打击导致其流产。当她有所好转后,狄更斯带她出国短途旅行了一番,以恢复两人的精神。到了夏天,他倒是恢复过来,又跟一位埃莉诺·P女士好上了。


    (三)


    凭借《雾都孤儿》、《尼古拉斯·尼克尔贝》和《老古玩店》,狄更斯稳步踏上了通向事业成功的大道。他工作努力,有那么好几年,都是在上一本书还远未完稿的情况下,就动手写新书了。他写作是为了取悦大众,也很关注大众对月刊的反应,因为他有好多小说都刊载在上面,非常有趣的是,他无意将《马丁·瞿述伟》拿到美国出版,直到其月刊销量下降,表明他的故事不似以前吸引人了。他并不属于那种羞于谈论流行的作者,其成功也是巨大的。不过对于一个已获成功的文人而言,其生活通常都是平凡无奇的,随之而来的便是一种极为单一的模式。他的职业迫使他每天必须拿出几个钟头的时间专心写作,而他也发现了一个适合自己的惯常方式。他得跟当时的文学、艺术和上流的精英人士打交道,还要被那些贵妇人缠住不放。他出席聚会,也组织聚会。他要出门旅行,要在公共场合抛头露面。大致来说,这的确也是狄更斯的生活模式。他所享有的成功,确实没几个作家曾有幸体验过。他的精力好像无穷无尽,不光频频创作出长篇小说,而且创办和编辑杂志,甚至在短期内还编过日报;他偶尔写一些文章,也发表演说,在宴会上致词,后来也朗读自己的作品。他时常骑马,对一天步行二十英里根本不当回事,他喜欢跳舞,兴致勃勃地搞恶作剧,他变戏法逗自己的孩子开心,还参与业余的戏剧演出。他一直对戏剧非常着迷,一度还认真考虑过登台演出;他在当时师从一位演员学习演讲,记诵台词,甚至在镜子前面练习如何进场、如何落座、如何鞠躬。我们完全可以认定:这些技艺对于刚刚进入时尚界的他而言,还是相当有用的。可挑剔者们依旧觉得他有些粗俗,还说他的穿戴太过卖弄。在英国,口音总是能够决定一个人的“地位”,而几乎终其一生都在伦敦度过的狄更斯,在某些场合中便带有一点伦敦东区的口音,可他却凭借外表英俊、两眼有神、热情洋溢、生机勃勃,以及富有感染力的笑声甚是讨人喜爱。作为阿谀奉承的对象,他或许会感到得意,但并没有被冲昏头脑,依旧保持着迷人的谦谦君子之风。他是个温和可爱、情感丰富的人,属于那种进门的时候就随身带着愉快情绪的人。


    奇怪的是,尽管狄更斯具有极强的观察能力,而且随着时间推移,与社会高层人士的交情也日渐深厚,可他在自己的小说当中对这类人物的塑造,却从未像他描写别的行业的人那么真实可信。他在生前所受的指责当中,最常见的一种便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刻画一个上流人物,他笔下的律师及其助理(自从他在一家办公室里工作时就已熟知)具有一种鲜明的特征,而医生和牧师则缺乏这种特征;他最为擅长的,还是处理自己在童年时代曾混迹其中的下层平民。一个小说家似乎只能够对自己小时候就开始接触的人稔熟于心,并将之作为自身所创作人物的原型。小孩子的一年,要比成人的一年长得多,于是也就获取到一种机会,使他能够意识到构成其身边环境的人都具有什么特质,世上之事始终如此。“很多英国作家在描写上层社会的风貌上可谓完全失败,其中一个原因,”亨利·菲尔丁写道,“也许就是因为他们对之其实一无所知……不知何故,无论在街上、商店里,还是咖啡馆内,这些上层人士并未像其他类型的人那样受到关注,而且由于巨大的差异,他们也不像别的上层人物那样抛头露面。简而言之,一个人要是没有上面所说的这几项条件(即头衔或财富,或者是相当于这两样的可敬的赌徒职业),是无法进入这个领域的。对这个世界极为不幸的是,够格的人很少愿意把写作这个倒霉活儿往自己身上揽;从事写作的往往都是些水平较低较差之人,因为很多人都认为这个行业不需要有什么准备的。”


    只要条件许可,狄更斯夫妇都会搬进更为时尚区域的新宅,并从知名公司订购会客室和卧室的全套家具。地板上铺了厚厚的地毯,窗户上挂了带着花饰的窗帘。他们雇了一位名厨、三个女佣和一个男佣。他们为自己备了马车。他们举办聚会,邀请贵族和名流参加。其铺张浪费令简·卡莱尔颇有些吃惊,杰弗里勋爵写信给朋友科伯恩勋爵,说自己去新宅赴宴,“对于一个有家庭、刚刚有钱的人来说,真是一次奢华的宴会。”狄更斯性情慷慨大方,因此喜欢周围全都是人,而且由于他出身贫寒,如今乐于大手大脚地花钱也就再自然不过了。然而这要付出代价的。他的父亲及父亲全家、他的太太家,都在不断地花着他的钱。部分上是为了弥补巨大的开支,他创办了自己的第一份杂志,《汉普雷老爷的钟》,为了开个好头,他在上面刊载了《老古玩店》。


    1842年,他把四个孩子交由凯特的妹妹乔吉娜·贺加斯照看,自己带着凯特去了美国。从来没有哪个作家像他那样受到追捧。不过这次出行也不能说是完全成功。一百年前的美国人尽管乐于贬低欧洲,但对于针对自己的批评却极度敏感。一百年前的美国媒体对所有不幸的“新闻人物”,都会无情侵犯人家的隐私。一百年前的美国,具有宣传意识的人们把知名的外国人看作吸引公众注意的天赐良机,只要对方稍不愿意自己受到像公园里的猴子一样的对待,他们就会说人家自以为是、目空一切。一百年前的美国是个言论自由的国家,你想说什么都行,只要没有伤害到别人的感情或者影响到别人的利益,而且你也可以有任何自己的观点,只要这些观点同其他人的保持一致。对于这一切,查尔斯·狄更斯毫不知晓,冒冒失失地犯下大错。由于没有国际版权法规,在美国销售英国作家的书,不光英国作家不能获得任何回报,就连美国作家也受到了损害,因为不用掏钱,书商们当然乐意出版英国作家的书,而不是需要付费的美国作家的书了。但狄更斯在为其准备的欢迎宴会上提到这个话题,却实在不够明智。当时的反应十分强烈,报纸形容他“不够绅士的格,是个贪财的无耻之徒”。虽然他被崇拜者们团团围住,在费城同等着见他的人群握了足足两个小时的手,但他的戒指和钻石别针、他那华丽耀眼的马甲,都引起了大量批评,还有人觉得他的举止十分没有修养。然而他毫不做作,也不装模作样,到最后没有几个人能抗拒他的年轻、英俊和快乐。他交了几个好朋友,一直到死都和他们关系亲密。


    经过多彩而疲劳的四个月,狄更斯夫妇返回英国。孩子们此时已经对他们的乔吉娜姨妈产生了依恋,旅途疲惫的两口子便让她跟他们住在一起。她时年十六岁,正是玛丽当年来到弗内瓦尔宾馆与新婚的狄更斯夫妇同住的年龄,她跟玛丽很像,从远处看很有可能会错把她当成玛丽。两人如此相像,“以至于当她、凯特和我坐在一起的时候,”狄更斯写道,“我似乎感到,以前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忧伤的梦境,而我刚刚从中醒来。”乔琪漂亮迷人、不装腔作势。她的模仿天分极高,借此能把狄更斯逗得哈哈大笑。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地越来越依赖她。两人一起长途散步,他还同她探讨自己的文学创作计划。他发现她是一个有效而可靠的秘书。狄更斯的生活方式很奢侈,他很快就发现自己为债所累,于是决定把房子出租,自己则带着家人(当然也包括乔琪)去意大利,那里的生活便宜,他可以节省开支。他在那儿住了一年,主要是在热那亚,虽然他走遍全国、四处游览,可由于思想太狭隘、文化太贫乏,这段游历对他的精神影响甚小。他依旧是个典型的英国观光客。不过,在发现国外生活如此愉快(也非常省钱)之后,狄更斯开始长期呆在欧洲大陆。作为家庭中的一员,乔琪也随他们同去。有一回,当他们打算在巴黎居住很长一段时间的时候,她单独陪狄更斯去寻找公寓,而凯特则在英国等他们把一切准备就绪。


    凯特为人温和、多愁善感。她这个人很难适应新环境,既不喜欢查尔斯带她去的旅行,以及陪他前往的聚会,也不喜欢由自己担任女主人的聚会。她似乎有些笨拙无趣、糊里糊涂;很可能的是,那些一心想跟知名作家交往的大人物们,却不得不忍受他这位乏味的妻子,实在是让人不快。其中有些人总是不拿她当回事儿,这令她非常烦恼。给一位显赫人士当太太可不是一件轻松事。她是不太可能胜任的,除非她机智圆滑、活泼幽默。由于不具备这些特点,她就必须爱自己的丈夫,而且要崇拜他,坦然接受人们对他而不是对自己更感兴趣的现实。她必须足够聪明,能从丈夫对自己的爱中寻找慰藉,而且不管他在思想上如何地不忠,最后都会回到自己身边来寻求宽慰和信心。凯特似乎从未爱过狄更斯。他在订婚期间曾给她写过一封信,指责她过于冷漠。她嫁给他,可能是因为在那个年代,婚姻是一个女人的唯一选择,或者是因为作为八个女儿中的老大,父母给她施加了很大的压力,让她接受一个可以保障其未来生活的求婚者。她是个善良温和的小女人,只是无法达到自己丈夫的显赫地位所要求的条件。十五年来,她生了十个孩子,有四次流产。在其怀孕期间,狄更斯喜爱的旅游是由乔琪陪伴的,她还同他出席聚会,甚至代替凯特的位置掌管了饭桌。人们难免会认为,凯特对此会很不高兴,可我们并不知晓是否如此。


    (四)


    几年过去了。1857年,查尔斯·狄更斯四十五岁。活下来的九个孩子,年龄大的几个已经成人,最小的也有五岁了。此时的他世界闻名,是全英国最受欢迎的作家,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他生活在公众的眼里,这倒很迎合他做作的本性。几年前,他结识了威尔基·柯林斯,这种相识很快演变成了亲密的友谊。埃德加·约翰逊先生这样写道:“他喜欢美食、香槟、音乐厅;他时常同时跟好几位女士关系暧昧;他人很有趣、玩世不恭、态度亲切,无拘无束得甚至有些粗俗。”在狄更斯眼里,(还要引用约翰逊的话)柯林斯代表着“愉快和自由”。两人一同游遍了英国,还去巴黎玩了一通。当时的情况很可能是,同很多处于类似地位的男人一样,但凡身边有轻浮女子,狄更斯便会趁机与之来往。他所期待的一切,凯特都无力给他,长时间以来,他对她感到愈发地不满。他写道:“她性情温柔、脾气顺从,可无论如何就是没法儿理解我。”从结婚伊始,她就一直对他很猜疑。我估计,当时的他认定对方根本没有理由猜疑自己,反倒更容易忍受她对自己的吵闹,可后来,她却绝对有理由猜疑了。于是他说服自己:她根本就不适合他。他的发展很快,可她却还是原来的样子。狄更斯深信自己没有任何可指责之处。他确信自己是个好父亲,为了孩子极尽所能。可事实却是,虽然对养活这么多孩子甚是不满(他觉得这只能怪凯特),他对小时候的他们还是非常喜爱的;可是随着孩子们日渐长大,他对他们有些失去兴趣,到了合适的年纪就把他们统统打发到遥远的地方去。这帮孩子也确实没什么前途。


    不过若非一次无法预料的意外,狄更斯与夫人之间的关系很可能也不会发生什么改变。如同众多性格不合的夫妻一样,他俩也许会彼此疏远,但在外界依旧装出很和睦的样子。狄更斯此时爱上了一个人。我已经说过,狄更斯非常迷恋舞台,为了慈善目的,他不止一次地在一出出剧里做客串演出。这时候的狄更斯受邀在曼彻斯特演出《冰冷的海洋》,这出戏是威尔基·柯林斯在他的帮助下写的,以前曾经在德文郡戏院为女王、女王的丈夫、比利时国王上演过,并且大获成功。而当他同意在曼彻斯特再次上演该剧的时候,他觉得在一座大剧场里,观众可能听不见自己的女儿(从前演的就是女孩儿的角色)说话,于是决定用专业演员来代替她们。一个叫爱伦·厄娜的年轻女人承担了其中一个角色。她芳龄十八,娇小而美丽,眼睛蓝蓝的。彩排是在狄更斯家里进行的,由他担任导演。爱伦对他十分仰慕,急于讨好他的样子实在楚楚可怜,这让狄更斯感到很受用。彩排还没结束,他就爱上了她。他送给她一只手镯,不料却被错送到自己的太太那里,毫无疑问,她又跟他大吵了一番。狄更斯对此似乎采取了一种委屈无辜的态度,对于一个处在尴尬时刻的丈夫而言,这也是最方便的选择了。戏剧上演了,由他出演主角,是一位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北极探险家,他的表演哀婉凄楚,以至全场观众无不动容流泪。为了演这个角色,他还蓄了胡子。


    狄更斯与太太之间的关系愈来愈紧张。曾经那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他,如今却变得阴郁不安,跟谁都发脾气(除了乔琪之外)。他最终认定,自己不能再和凯特生活下去了;然而他的公众地位又让他对公开决裂可能招来的流言蜚语深感恐惧。这些疑虑非常好理解。在那些利润惊人的圣诞节图书中,他比任何人都不遗余力地把圣诞节塑造成一种弘扬家庭美德、赞美幸福家庭的象征。多少年来,他都在用感人的词句告诉自己的读者:世界上没有比家更好的地方了。当时的情形十分微妙,狄更斯提出了各种建议。一个是凯特应当有自己的一套房间,不要跟他住到一起,在他举办的聚会上担当女主人的角色,并随他出席社交场合。另一个是她呆在伦敦,而他在盖德山庄(狄更斯新近在肯特购置的一处房子),当他去伦敦住的时候,她就来盖德山庄住。还有一个就是让她定居国外。所有这些提议她都极力反对,最终两人决定完全分居。凯特被安置到位于康登边缘的一处小房子,每年有六百镑收入。不久之后,狄更斯的长子查尔斯前去同她住了一段时日。


    这一安排让人大感意外。人们禁不住奇怪:虽说凯特性情平和,或许还有些傻,但她怎么会忍受被逐出自己的家门?为什么会同意丢下孩子们?她很清楚查尔斯迷上了爱伦·厄娜,也应该可以想到,凭借这张王牌,她可以提任何条件。在一封信里,狄更斯提到了凯特的一大“弱点”,而在另一封信里(不幸在当时出版),他暗指一种心理疾病“导致自己的妻子认定还是离开为好”。如今可以有把握地说,以上话语暗中是指凯特酗酒。她的忌妒心、她的失败感、觉得没人需要自己的屈辱感促使她借酒浇愁,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如果她真的成了酒鬼,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一直是乔琪管理家务、照看孩子,为什么在妈妈离开后,孩子们依然呆在家里,为什么乔琪写道“可怜的凯特无力照顾孩子已是尽人皆知”了。可能长子前去跟她同住的时候,发现她并未饮酒过度。


    狄更斯名气太大,个人私事不可能不招致闲言碎语。各种谣言满天飞。他听到贺加斯家(凯特与乔琪的母亲和妹妹)说爱伦·厄娜是自己的情妇。他暴跳如雷,威胁要一分钱不给就把凯特逐出家门,迫使她们签了一项声明,宣布她们认为他跟年轻女演员的关系并没有什么可指责之处。贺加斯一家考虑了整整两个星期才勉强接受这一恐吓。她们肯定知道,如果他真的将威胁付诸实施,凯特完全可以用铁的事实诉诸法律;假如她们不敢把事情搞到这般田地,无疑只能是因为凯特这一边有什么过错,她们不愿张扬出去。有关乔琪也有诸多传言。她在整个事件中的确是一个谜一般的人物。我很奇怪,居然没有人尝试写一出戏,把她作为中心人物。我在本章前面部分说起,狄更斯在玛丽死后所写日记有何意义。在我看来,很明显的不光是他曾深爱过她,而且也说明他已经对凯特产生不满。在乔琪过来跟他们一起住的时候,他被对方深深地迷住,因为她与玛丽有着惊人的相似。那么他也爱上她了吗?她爱他吗?谁也说不清楚。乔琪很忌妒凯特,她在查尔斯死后为其编辑书信选集的时候,把赞扬凯特的话统统删掉;但是教会与政府对娶亡妻之妹的态度,使得类似关系带有了乱伦的色彩,可能她从来就没想过跟这个自己住在其家十五年的男人有任何超出正常兄妹之情的关系。或许她觉得跟这么一位名人做知己、能够完全支配对方就已经足矣。其中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当查尔斯深深爱着爱伦·厄娜的时候,乔琪居然还跟她交上了朋友,非常欢迎她来盖德山庄。不管心里是怎么想的,她都守口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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