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琼瑶
“谁?”志翔困惑地问。
志远没回答,却对他更神秘地笑了笑,笑容里充满了某种难解的期待,和一份压抑不住的兴奋。走到门边,他打开房门,志翔看过去,惊愕地发现一个满脸含笑的东方少女,正亭亭然地站在门口。黑色的,像丝缎般光亮的长发,中间分开,从面颊两旁自自然然地披泻了下来,垂在肩上。一对温柔的、沉静的、笑意盈盈的眸子,正悄然地凝注在志远的脸上,只是一瞬间,这眼光已从志远脸上移开,落到志翔脸上了。志远让开身子,眼睛里闪着光彩,对那女孩说:
“忆华,你看,我没吹牛吧!我弟弟是不是很帅?”
原来这是个中国女孩!志翔站起身子,被哥哥这种介绍的方式弄得有些尴尬。哪有如此“乱捧”弟弟的人!那名叫忆华的少女走进来了,大大方方地,安安详详地,她微笑着对志翔看了看,就又把眼光转回到志远脸上,她的眼珠好黑,好深,好温柔。
“这下你该高兴了,”她说,声音轻柔如水,说的竟是一口好国语。“你早也盼,晚也盼,总算把弟弟盼来了。”
“志翔!”志远对他一招手。“来,你见见忆华,高忆华,高低的高,回忆的忆,中华的华。她父亲说打她一出生起,就想带她回国去,所以取名叫忆华,从小就教她说国语,可是,到现在,她还没回去过,她是在意大利土生土长的华侨!你别轻视这件事,在国外长大的华侨,十个有九个是不会说国语的!是不是?忆华?”
忆华仍然微笑着,眼光始终悄然地凝注在志远的脸上。志翔敏感地觉得,她和哥哥之间一定不简单!这样一想,他就情不自禁地、更仔细地打量这高忆华,好年轻!大约只有二十来岁!一件简单的米色麻布衬衫,下面系着条浅蓝色小花的裙子,朴素中流露着自然,端庄中不失清丽,最特殊的,还是她浑身上下带着的那抹恬静与温柔的气质。多好!他模糊地想着,兴奋了起来,哥哥在国外,并没有虚度他的青春!
忆华在志翔那敏锐的注视下有些不安了,她很快地扫了志翔一眼,两人眼光接触的那一刹那,忆华不知为何地红了红脸,就很快地说:
“好了,志远,家里饭菜都准备好了,你们也该过去了吧,别让爸爸老等着!”
志远没有忽略忆华的“红脸”。他一手拉住了志翔,一手挽住了忆华,说:
“志翔,我是男人,可没办法弄出什么吃的东西来,所以,我麻烦忆华给你做了些菜,为你接风。忆华的中国菜是第一流的,包你在馆子里都吃不到!这也是我不让你在路上停留,急急把你带回家的原因,总不能让人家忆华做了菜等不着人啊!吃完午饭,下午如果你还有精神,我们三个人,可以开着咱们的小破车,去观光罗马市!”
“哥,你真是……”志翔不知该怎么说,又看了忆华一眼。“这样麻烦人家高小姐……”
“得了!得了!”志远叫着说,“八年不见,你真成了绅士了,哪来这么多客套?忆华就是忆华,什么高小姐,她还有个意大利名字,叫弗兰西丝卡,噜苏极了,就叫她忆华吧,咱们不是意大利人!走吧!我们到忆华家里去。志翔,你别认生,忆华家就和我自己家差不多,你来了,也要把她家当成自己家,用不着客气,也用不着分彼此!”
话说得很明显了,志翔暗中微笑了一下。自从在飞机场见到志远,还没看到他像现在这样神采飞扬。
走出了房门,下了楼,他们置身在阳光里了。罗马的阳光,罗马的陋巷!志翔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心里模糊地想着,是不是任何著名的城市里,都有着这样嘈杂零乱的角落!可是,零乱归零乱,那异国的情调仍然浓重,地是石板铺成的,巷尾有古老的小教堂,竖着孤寂的十字架。路边有各种小店,面包、酒吧、小咖啡馆、Pizza(种意大利饼)店,一个胖大的意大利女人,正站在饼店门口吃Pizza,志翔惊奇地看着她把乳酪拉得长长的,再绕在饼上,送进嘴里去吃。
“意大利人最爱吃乳酪!”志远笑着解释,“乳酪和啤酒!所以,十个意大利人有八个是胖子!”
他们停在一家小小的皮鞋店门口,门面很小,挂着大张大张的羊皮牛皮,几双鞋子,门上有个招牌,用意大利文和英文写的,翻成中文,是“荷塞鞋店——修理,订做,准时交货”。
“到了!”忆华微笑着说。
志翔惊奇地看着这门面,想不透怎么会到了一个皮鞋店来。
“我爸爸从学徒干起,”忆华安静而平稳地说,“做了一辈子的鞋匠,荷塞是他的意大利名字。”
“你知道,”志远接着说,望着志翔。“意大利皮鞋,是世界闻名的!”
世界闻名的意大利皮鞋,中国的鞋匠!志翔有一些迷惘,不知心中在想些什么,犹疑中,忆华已经推开那扇玻璃门,门上有一串铃铛,顿时发出一阵清脆的叮当声。同时,忆华扬着声音喊:
“爸爸!客人来啦!”
“该罚!”志远咂了一下嘴。
“怎么?”忆华回头凝视着志远。
“刚说过是一家人,你就说是客人!客人,客人,谁是你的客人?”他微笑地、抢白地问到她脸上去。
忆华的脸又红了,眼睛里流转着光华。志翔发现她很容易脸红。望着她和志远间的神情,他不禁看呆了。正出神间,屋里响起一阵热烈的、爽朗的、低哑而略带苍老的嗓音,叫着说:
“志远!是志翔来了吗?”
跟着这声音出现的,是一个中等身材,宽肩膀,满头花白头发的老人。他脸上刻满了皱纹,眼角眉梢,到处都有时间和风霜刻下的痕迹。可是,他那对眼睛却是炯炯有神的,面颊也是红润而健康的。他看来虽已年老,却依然健壮,而且,是个充满生命活力的人。他腰上还系着一块皮围裙,一走过来,就满身都是皮货的味道。
“高,”志远对这老人的称呼相当简单。“这就是志翔!”他像献宝般把志翔推上前去。“一个未来的大艺术家!你看看他,是不是很漂亮?”
志翔又有那种尴尬的感觉,对老人鞠了一躬,他恭敬地喊了一声:
“高伯伯!”
“叫我高!”老人爽朗地喊着,“中国人叫我高,外国人叫我荷塞,没有人叫我高伯伯,也没有人叫我真正的名字,我的中文名是高祖荫。当年,只有忆华的妈叫我祖荫,自从她妈去世了,就没有人叫我祖荫了。”
“爸,别提老事哩!”忆华柔声说,走过去,解下父亲腰上的围裙。“怎么还系着这个呢!”她半埋怨半娇嗔地说,流露出一份自然的亲昵和体贴。老人用爱怜的眼光望了女儿一眼。
“好,不提老话!今天是高兴的日子,志远,咱们得喝一杯!忆华这傻孩子,做了一桌子菜,像发疯了似的,她准以为你们家志翔是个大饭袋……”
“爸爸!”忆华又红了脸,很快地睃了志翔一眼。
“怎么怎么,”高祖荫说,“今天我一直说错话!好哩!来吧,来吧!我们来吃饭!”他拉着志翔的胳膊,又站住了。仔细地看了他一眼,他抬眼转向志远。“他长得很像你!志远。”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某种感动的情绪。
“像八年前的我,是吗?”志远问,声音里忽然有了一抹酸涩的味道。
“志远!”忆华喊了一声,声音轻柔婉转,婉转得令人心动。她的眼光直视着志远,欲言又止地咬了咬嘴唇,终于说:“你安心要等菜凉了再吃,是吗?”
“进来进来,到我们的小餐厅里来!”高祖荫很快地嚷着,“志翔,我们的房子虽然又破又小,我们欢迎你的诚意可又真又多!瞧!咱们丫头做了多少菜!”
穿过那间又是店面、又是工作间的外屋,他们来到了一间小小的餐厅里,由于四面都没有窗,虽是大白天,餐厅里仍然亮着灯。餐厅中间,一张长方形的餐桌上,铺着粉红格子的桌布,四份餐具前面,也放着同色的餐巾。确实,有一桌子的菜,鸡鸭鱼肉几乎都全了,正热腾腾地冒着热气。在那些菜的中间,还放着一瓶未开盖的红葡萄酒。
“嗨!怎么?丫头!”老人怪叫着,“你越来越小气了,舍不得拿好酒啊?咱们那瓶拿破仑呢?”
“爸,”忆华对父亲轻轻地摇摇头。“你和志远,都不应该喝烈酒。”
“真的!”一直没开口的志翔附议地说。“我根本不会喝酒,哥哥也不该喝酒,会影响他的嗓子。”
志远轻咳了一声,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缩了缩脖子,似乎房里有冷风吹了他似的。老人和忆华都很快地抬起头,对他望了一眼。志远用舌头舔舔嘴唇,忽然觉得喉咙里又干又涩,他哑声说:
“才来第一天,就要管我哦!”
“你也该有个人管管了。”忆华轻声说。
“吃饭吃饭!”老人重重地拍了几下手,扬着眉毛,大声喊,“我快要饿死了!丫头,你们坐啊!”
大家坐下了,志翔抬起头,正好看见志远对忆华使了个眼色,忆华怔怔地坐在那儿,眼睛怔怔地瞅着志远,眼光里仿佛有千言万语似的。他们间有什么事吗?志翔也怔了。而老人呢?浑然未觉地,他笑呵呵地握着酒瓶,“啵”的一声,酒瓶开了盖,那也不知道是种什么酒,像香槟似的有阵泡沫迅速地往上冲,老人慌忙用酒杯接住。
酒倒进了杯子,红色的,像血。
第四章
维纳斯广场、艾曼纽纪念馆、罗马之神的雕像、罗马废墟、古竞技场、君士坦丁凯旋门、特莱维喷泉……小破车载着三个人,驰过一个又一个历史的遗迹,凯撒大帝和尼禄王、米开朗基罗和贝尼尼……无论是英雄与暴君,无论是艺术家与雕刻家,都已经随时间而俱逝,留下的,只是无数的石柱、雕像、废墟,和凭吊者的惊叹!
惊叹!真的,志翔是疯狂地迷醉在这一片古迹里了。罗马,谁说它是一座城?它本身就是一个神奇的艺术品!志远驾着车,在每一个地方作片刻的停驻,那车子每次发动都要闹闹脾气,发抖、喘息、叹气地来上一大串,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往前冲去。
“今天,你只能走马看花,大致逛逛就可以了。”志远对志翔说。“以后,你有的是时间,像你这种学艺术的人,每件街边的雕像,都值得你去研究上三天三夜!”
“别忘了去梵蒂冈,”忆华静静地说,“那儿有著名的米开朗基罗的壁画,亚当头像,是世界闻名的。”
志翔惊奇地看了忆华一眼。
“你也学艺术吗?”他问。
忆华的脸红得像酒。
“你笑我呢!我什么都没学!我太平凡,学什么都没资格!”
“她读完中学就没念了,”志远接了口。“别听她什么有资格没资格,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只是……”志远轻叹了一声。“高需要她,而且,无论学什么,学费都很可观……”
“别帮我掩饰了!”忆华笑吟吟地、坦白地说,“是我胸无大志,我不是什么天才,我只是个平平凡凡的女孩子,犯不着让爸爸做牛做马地来栽培我。如果我真有才气,爸爸是死也不肯让我辍学的!爸爸和我都有个相同的长处:我们都有自知之明。”她望望志远,眼里有着感激的光芒。“别把我说得太好,志远,你知道我多么平凡!”
“肯承认自己平凡的人就不平凡!”志远加重语气说,好像在和谁生气似的。“反正,你在我心目中,永远是个最完美的女孩子!”
忆华那红得像酒似的面庞蓦然变白了,她像被针刺般震动了一下,眼光就紧紧地盯在志远脸上。志远似乎也吃了一惊,好像被自己的语气吓住了。下意识地,他加足了油门,车子飞快地向前驰去,他扬了扬头,看着车窗外面,说:
“志翔,快看!左边就是博尔盖泽公园,里面有个小博物馆,知道拿破仑妹妹的裸体雕像吗?就陈列在这里面。今天太晚了,不能带你参观了,改天,你可以让忆华陪你来看,雇一辆马车,在这公园里慢慢地兜它一圈,是人间最大的乐事!是不是?忆华?”
忆华把眼光投向窗外,眼睛迷迷蒙蒙的,湿漉漉的。
“是的,”她静静地说,“我还记得我小时候,你常常带我来兜风!”
“那时候你还叫我陈哥哥呢!”志远对忆华作了个鬼脸。“越大越没样子,现在干脆叫名字了!”
忆华勉强地笑了笑,望着车窗外面,没再说话。
志翔狐疑地看看他们,一时间,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似乎不像他最初想的那么单纯。可是,这毕竟是哥哥的事,他是无权过问的。而且,他的心思正飘浮在别的地方。
“哥,你演唱的地方叫国家歌剧院吗?今天我们有没有经过那地方?”
“唔一经过了。国家歌剧院就在火车站旁边。”
“为什么不让我看看?”
志远的眉毛拧了起来。
“别谈那歌剧院好不好?”他重浊地说。“罗马有几千几万个地方,都比歌剧院值得一看!”
忆华的眼光从窗外调回来了,悄悄地望着志远。
“志远,天快黑了,我们回家吧!”她说。
“哥,你今天不表演了吗?”
“为了你,请了一天假,明天就要上班。我明天先陪你去注册,我下午还有个兼差,晚上工作的时间,是八点到一点。”
“白天还有兼差!什么兼差?”志翔吓了一跳,“你晚上表演,白天做事,受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