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琼瑶
    范伯南以为他听不见吗?“满身的铜臭!”这对他是侮辱吗?其实,谁能离开金钱而生存?赤手空拳地闯出自己的事业,赚出一份水准以上的生活,这也算是可耻的吗?这社会真是滑稽而不可解的,讥笑贫穷,也同样嘲弄富有,焉知道贫穷与富有,都未见得是嘲笑的对象!这社会缺少一些什么呢?他刹住车,深思地喷出一口烟,注视着前面的红灯,给了自己一个答案:“缺少一些真诚,一些思想和一些灵气!”


    一个满身铜臭的人嫌这个社会缺少灵气?他不禁哑然失笑了。车子到了他那坐落在松江路的住宅门口,看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美婵和阿英一定都睡了,别惊醒她们吧。下了车,他用钥匙打开车房的门,先把车子倒进了车库里,再打开大门走进去。


    花园里的玫瑰开得很好,小喷水池的水珠在夜色里闪耀着,是一粒粒亮晶晶的发光体。他穿过花园,走进正房,客厅的灯光还亮着,地毯上散满了孩子的玩具和靠垫、报纸,电视机忘记关,空白的画面兀自在那儿闪烁,一瓶已残败了的花还放在茶几上面,在那儿放射着腐朽的浓香。他四面看了看,出于本能地关掉了电视,收拾了地下的书本和报纸,把靠垫放回到沙发上,叹口气,自语地说:


    “美婵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太太,只是不大会理家!”


    关掉了客厅的灯,走进卧室,他一眼就看到了美婵,短短的头发下是张讨人喜欢的、圆圆的脸,埋在枕头中,睡得正香。棉被有一半已经滑落到地下,双手都伸在棉被之外,却又蜷缩着身子,像是不胜寒冷。夏梦轩站在床边,默默地对她注视了几秒钟,奇怪她虽然已当了两个孩子的妈妈,却仍然保持着稚气的天真。把棉被拉了起来,他细心地把她的手塞进棉被里,就这样一个小动作,已经惊醒了她,睁开了一对惺忪的大眼睛,她给了他一个朦胧的微笑,睡态可掬地说:


    “你回来了?我今晚跟孩子们玩得很开心,我是大老虎,他们是小老虎!”


    怪不得客厅那样零乱!他想。美婵翻了一个身,闭上眼睛,立即又沉沉入睡了。梦轩转过身子,走到孩子们的卧室中,电灯同样亮着没有关,他先到六岁大的儿子小竹的床边,小竹熟睡着,一脸的黑线条,像个京戏中的大花脸,睡觉前显然没有经过梳洗。小小的身子歪扭着,仿佛睡得不太舒服,梦轩伸手到他的身子底下,首先掏出一把小手枪,继而又掏出一辆小坦克车,最后再拉出一只被压扁了的玩具小熊,小竹的身子才算睡平了。他怜爱地看着那孩子,诧异他怎能躺在那么多东西上面入睡。离开了儿子的床边,他再走到八岁的女儿小枫的床边,小枫是他的小珍珠,他说不出有多喜爱这个女儿。停在床边,他惊异地发现那孩子正强睁着一对充满睡意的眸子,静静地注视着他。


    “嗨,小枫,怎么你还没有睡着?”他奇怪地问。


    “我在等你呀,爸爸。”小枫细声细气地说。


    “噢!”他弯下腰去,抚摸着那孩子粉扑扑的面颊。“我不是告诉过你么,爸爸事情忙,晚上回来得晚,你别等我,明天还要上学呢!”


    “你没有亲我,我睡不着。”小枫轻声地说,突然伸出两只小小的胳膊,揽住梦轩的脖子。梦轩俯下头去,在她的额头,两边面颊上,都吻了吻,那温温软软的小手臂引起他衷心的喜悦和感动的情绪。怎样一个小女儿呀!为她盖好棉被,把脖子两边掖了掖,他宠爱地望着她,低声地说:


    “现在,好好睡了吧!明天我早早地回来陪你玩,嗯?”


    孩子点点头,唇边浮起一个甜甜的笑。


    “明天见,爸爸!”


    “明天见!”梦轩退出房间,关了灯,带上房门。心底有层朦胧的温暖,什么快乐能比得上孩子所带来的呢?那是最没有矫饰的感情,最纯洁,也最真挚!


    到浴室里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睡衣,他觉得了无睡意。下女阿英早就睡了,他自己用电壶煮了一壶咖啡,到书房里坐了下来。书房是他的天下,也是全房子中最整洁雅致的一间,窗上有湖色的窗纱,窗下有一张大大的书桌,和一张皮制的安乐椅。桌上,一架精致的台灯放射着柔和的光线,四壁有着半人高的书柜,上面陈列着一些小摆饰。燃起一支烟,握着咖啡杯子,他对着墙上自己的影子举了举杯,自我解嘲地说:


    “再见吧!满身铜臭的夏梦轩!”


    打开书桌中间的抽屉,他取出一沓稿纸,开始在夜雾中整理着自己的思想。中学时代的他,曾经发狂地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徒劳地学过一阵子速写和素描。到了大学时代,他又爱上了音乐,狠狠地研究过一阵贝多芬和莫扎特。结果,他既没成为艺术家,也没成为音乐家,却卷入了商业界,整天在金钱中打滚,所幸还保留了看书的癖性。到近两年,他竟开始写作了。他曾用“默默”为笔名,自费出版过一本名字叫“遗失的年代”的小说,这本书和他的笔名及书名一样,在文坛上连一点涟漪都没有搅起来,就“默默”地“遗失”在充斥于市面上的、五花八门的文艺著作中了。他并没有灰心,对于写作,他原只是一种兴趣和寄托,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只是在找寻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几乎要“遗失”了的自己。所以,尽管没人注意到他,他在夜深人静时,却总要写一些东西,而从这一段时间里,获得一种心灵的宁静与和平。


    啜了一口咖啡,又喷出一口烟,他沉思地望着那在窗玻璃上漫开的烟雾,思想有些紊乱而不集中。为什么?总不应该为了范伯南那一句不相干的话而沮丧呀!只是,那个女孩会对他怎么想呢?女孩?她已经不是女孩了,她结婚都已五年。但是,她怎么还会有处女一般的畏怯和娇羞?如果不用那过分艳丽的红缎子把她包起来,她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吐出一个烟圈,再吐出一个烟圈,两个烟圈缠绕着,勾画出一个模模糊糊的脸庞来——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有怯怯的眼睛和惶恐的神情,谁惊吓了她?


    早晨,是夏家最紊乱的一个时刻,两个孩子起了床,小的要上幼稚园大班,大的在读小学二年级,漱口、洗脸、穿衣服、书包、铅笔、练习本,闹得一塌糊涂。这时的夏梦轩一定还在床上,阿英在厨房里忙早饭,美婵则夹在孩子的尖叫声中尖叫,她的尖叫声往往比孩子还大。


    “哦呀,小枫,你的书包带子断了,怎么办呢?快叫阿英去缝!”


    “糟糕!小竹,你的围兜呢?去问阿英!手帕?老师说要带手帕?带点卫生纸算了!不行?不行怎么办?去问阿英要手帕!”


    “什么?小枫?你饿了?阿英!阿英!赶快摆饭出来呀!”


    “慢慢来,慢慢来,小竹,你要什么?你的剪贴簿?谁看小竹的剪贴簿了?”


    “哦呀!你们不要吵,当心把爸爸吵醒了!”


    “什么?小枫?你不吃饭了?来不及了?那怎么行?阿英!阿英!饭好了没有?”


    “怎么了?小竹?别哭呀!剪贴簿?阿英!小弟的剪贴簿哪里去了?”


    梦轩翻了一个身,把棉被拉上来,盖在耳朵上。昨夜睡得晚,疲倦还重压在眼皮上。但是,外面闹成一团,却怎样也无法让人安睡,孩子的吵声哭声,美婵的尖叫声,和阿英跑前跑后的“咚咚咚”的脚步声。好不容易,小竹被三轮车接走了,小枫也吃了饭了,外面安静了下来,他把棉被拉下来,正想好好入睡,一阵小脚步声跑进了屋里,一只小手摸住他的脸,一张小嘴凑在他的耳边,悄悄地说:


    “爸爸,别忘了你答应我的,晚上要早早回来陪我们玩哦!”


    再也忍不住,他用力地张开了眼睛,望着小枫说:


    “一定!”


    孩子堆了一脸的笑,背着书包跳跳蹦蹦地走了,到了房门口,还旋转身子来叫了一声:


    “再见!爸爸!”


    终于安静下来了,梦轩裹好了棉被,这下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了。但是,美婵走了进来,在床沿上坐下,她找了一把小锉刀,一面锉着指甲,一面说:


    “梦轩,你是睡着的还是醒的?如果你是睡着的,我就不吵你。”


    梦轩不哼声,表示自己是睡着的,可是,美婵自顾自地又说了下去:


    “你昨天几点钟睡的?我一点都不知道,我是十点钟不到就睡了,昨天电视里有宝岛之歌,那个矮仔财真把人笑死了。喂!梦轩,你听到我吗?”


    她要告诉他的就是这个吗?梦轩不耐地翻了一个身,打鼻子里哼了一声,这一声已经够了,美婵热心地接着说:


    “你是醒着的?是吗?梦轩?你答应今晚带孩子出去玩,是不是?我们去看场电影吧,我好久都没有看电影了,我们去看《棒打鸳鸯》好不好?是根据绍兴戏改编的。”


    棒打鸳鸯?这是个什么鬼电影?他听都没听说过,也懒得开口答腔。美婵并不需要他说话,她依然一个劲儿兴致勃勃地说着。美婵最大的优点,就是永远能够自得其乐。以前贫穷的时候,她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然后坐在厨房里,对着一锅焦饭发笑。孩子刚出世,她把尿布放到饭桌上去了,奶瓶塞进了自己的嘴里(她永远是那样手忙脚乱的),等到发现了错误,就对着孩子哈哈大笑。她好像永不会忧愁、烦恼和紧张,对于好消息,她一概轻易接受,并且欢天喜地地渲染它。如果是坏消息,她有一种消极的抵抗法,就是根本不接受。她会皱皱眉说:


    “哪有这样的事?你在骗我吧!别告诉我,我不相信这些!”


    这就结了,随你再跟她怎么说,她都不听你的。可是,一旦她非接受不可的时候,她会手足失措得好像世界末日一样,眼泪鼻涕全来了,满屋子转着喊:“不要活了!”她就是这样一个天真、善良,而头脑简单的女人。梦轩对她了解很深,因此从不把外界的烦恼,或者公司的业务讲给她听,知道她既无兴趣也听不懂。他们的经济情况好转之后,美婵也十分容易地接受了,而且立即倚赖起下女来。但是,她并不像一般女性那样,学得浮华、虚荣,或者在牌桌上磨去时间,她还是原来那个她,懒懒散散的、随随便便的、快快乐乐的。


    “《棒打鸳鸯》!”她还在继续她的话题,“这准是一部好片子,我告诉你。它融歌唱、爱情、打斗于一炉,报上登的。还香艳、刺激、哀感、缠绵……哎!一定好看极了。广告上还说,要太太小姐们多带手帕呢!”


    他体会过无数次和她一起看电影的滋味,知道“多带手帕”真是件重要的事情,她自己是个乐天派,偏偏喜欢看些哭哭啼啼的片子,而且,每次她都比剧中人更伤心,哭得稀里哗啦像黄河泛滥,常常引得前后左右的观众都宁可放弃电影而来看她,使坐在一边的梦轩面红耳赤,如坐针毡。何况,她的泪闸是不能开的,一开就收不住,等到散场之后,她还会伏在前面椅背上嚎啕不止。所以,对于陪美婵看电影,梦轩则一向视为畏途。


    “怎么样?”美婵把指甲刀丢到梳妆台上,没有丢准,落到地板上去了,她也就由它在地板上躺着。“我们就说定了,晚上你回家吃晚饭,我们看七点钟那场《棒打鸳鸯》!”


    这可不是能够说定的事情!《棒打鸳鸯》?谁要看什么棒打鸳鸯!但是,他太倦了,晚上的事,晚上再说吧!他现在只想好好地睡一个早觉。蠕动了一下身子,他把头深深地埋进枕头里,嘴里含糊地“唔”了一声。美婵从床沿上站了起来,轻松地说:


    “好了,我不吵你睡觉。”向房门口走了两步,她又站住了,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哦,顺便告诉你一声,昨天我姐夫来了,他很急,说是缺一笔款子,等着要还人,他家的彬彬又生病了,贤贤的脚摔伤了,怪可怜的!他急着要跟我们挪一笔钱用,我找了半天,还好你没把书桌抽屉钥匙带走,刚好里面有一张签好字的支票,我就给他了!”


    “什么?!”梦轩吃了一惊,突然醒了过来,从床上跳了起来,瞌睡虫全跑到窗外去了。“你说什么?什么支票?”


    “你签好字的支票呀!”美婵张大了眼睛,“你这么紧张干吗?”


    “票面是多少钱?”


    “唔,我想想看,是……一万两千五百,不对不对,是两万一千五百……”


    “我知道了,”梦轩打断她,“是一万五千两百元,是不是?有没有抬头的?”


    “抬头?”美婵愕然地问,“什么叫抬头?你知道我对支票是根本不懂的,我拿给姐夫看,他说好极了,就拿走了。”


    梦轩从鼻子里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来。


    “美婵,你算是有钱了?一万五千元就随便给人?连问都不问我一声?你的手面也未免太大了吧?”


    “怎么,”美婵的嘴唇噘了起来,“他是我的姐夫嘛,难道要我见死不救?”


    “我知道他是你的姐夫,可是他们可没有到要死的地步,你那个姐姐穿得比你漂亮多了,家里用上两个佣人,却到处借钱过日子,算哪一门?你知道我这笔钱是今天马上要付出去的,我并不是有一大笔钱可以放着不动,我的钱要周转,你懂不懂?”


    “不懂!”美婵的嘴翘得半天高,“他们都知道我们现在有钱了,有钱就不要穷亲戚了!”


    “胡说!美婵!”梦轩不耐地说,“你知道这一个月他在我们这里拿走了多少钱?月初拿五千,月中又是三千,现在再拿去一万五,一个月就拿走了两万多,我再阔也养不起你这门穷亲戚!”


    “他又不是不还,他不过是借去用一用,有钱就还我们,你那么小气做什么?”


    “哦?我还算小气?”梦轩有了三分火气,“美婵,你讲讲理行不行?你姐夫拿走的钱什么时候归还过?如果数字小倒也罢了,数字越来越大,我是凭努力挣出来的事业,禁不起他们拖累,你懂不懂?而且,他们救得了急,也救不了穷,你的姐夫整天游手好闲,酒家、妓院里钻来钻去,难道要我们养他们一辈子?他好好的一个男子汉,为什么不去找工作做呢?”


    “他也做过呀,”美婵嗫嚅地说,“他倒楣嘛,做什么事就砸什么事,人家不像你这么运气好嘛!”


    “运气?”梦轩气冲冲地说,“假如我和他一样,整天生活在酒家里,看我们的运气从哪里来!”


    起了床,他开始满怀不快地换衣服,碰到美婵,根本就是有理说不清,她待人永远是一片热情,但是,随随便便把支票给人的习惯怎能养成!“总之,美婵,你以后不许动我的支票!”


    美婵的睫毛垂了下来,倚着梳妆台,她用手指在桌面上划着,像孩子般把嘴巴翘得高高的。梦轩不再理她,到浴室里去漱口洗脸之后,就拿起公事皮包,早饭也没吃,往门外走去。美婵追了出来,扶着车门,她又满脸带笑了,把支票的事硬抛开不管了,她笑着喊:


    “记住晚上陪我们去看《棒打鸳鸯》啊!”


    “鬼才陪你们去看棒打鸳鸯!”梦轩没好气地大声说,立即发动了车子,车子冲出了车房,他回头看看,美婵正呆呆地站在那儿,满脸委屈和要哭的神情。他的心软了,刹住车子,他把头伸出车窗喊:


    “好了!晚上我回来再研究!”


    重新发动了车子,向中山北路的办事处开去。他忍不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女人!谁能解释她们是怎样一种动物?


    第三章


    午后。


    珮青忽然从梦中惊醒了,完全无缘由地出了一身冷汗,从床上坐了起来,她怔忡地望着窗子。室内静悄悄地迎了一屋子的秋阳,深红色的窗帘在微风中摇荡。眨了眨眼睛,她清醒了,没有祖父,没有那栋在台风里呻吟的老屋,没有贫穷和饥饿,她也不是那个背着书包跋涉在上学途中的女孩。她现在是范太太,一个准外交官的夫人,有养尊处优的生活,爷爷在世会满足了。但是,爷爷,爷爷,她多愿意倚偎在他膝下,听他用颤抖的声音说:


    “珮青哦,你是爷爷的命哩!”


    现在,没有人再对她讲这种话了,爷爷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给她留下,只留下了看着她长大的老吴妈,和一屋子被虫所蛀坏了的线装书。那些书呢?和伯南结婚的时候,他把它们全送上了牯岭街的旧书店,她只抢下了一部古装的《石头记》和一套《元曲选》,对着扉页上爷爷的图章和一行签字:“墨斋老人存书”,她流下了眼泪,仿佛看到爷爷在用悲哀的眼睛望着她,带着无声的谴责。多么残忍的伯南呀,他送走了那些书,也几乎送走了老吴妈,如果不是珮青的眼泪流成了河,和老吴妈赌咒发誓地跟定了她的“小姐”的话。但是,跟定了“小姐”却付出了相当的代价,现在的“小姐”阔了,老吴妈的工作去比以前增加了一倍都不止,珮青不忍心地看着那老迈的“老家人”跑出跑进,刚轻轻地说一句:


    “我们再用一个人吧,吴妈的工作太重了!”


    那位姑爷的眼睛立刻瞪得比核桃还大:


    “如果她做不了,就叫她走吧!”


    老吴妈不是巴结着这份工作,只是离不开她的“小姐”,她那吃奶时就抱在她怀里的“小姐”,那个娇滴滴的、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何况,她在珮青家里几十年了,跟着珮青的爷爷从大陆到台湾,她没有自己的家了,珮青到哪儿,哪儿就是她的家,再苦也罢,再累也罢,她可离不开她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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