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琼瑶
    “我可以做你的父亲,你还不是我的小朋友吗?”他笑着说,亲切而温柔。


    车开了。我带着迷茫而温暖的心跨进家里。客厅中,妈妈爸爸正在款待一个青年,看到我进去,那青年从沙发里站了起来,我望着他,他有宽宽的肩膀和高高的个子,一对坦白而澄清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宽阔的上额和英挺的眉毛。怪不得爸爸妈妈会看上他呢,实在漂亮!但是,我不会爱上他的,我自己知道得很清楚。爸爸对我责备地看了一眼,大概是怪我一清早就跑了出去。一面对那个唐国本说:


    “这是我的女儿,沈珮容。来,珮容,见见这位……”


    “我知道。”我抢着说,对那青年眨眨眼睛,“你就是糖果盆吧?”


    “糖果盆?”他说,挑了挑眉毛,“看样子我这名字取得不大好!”他洒脱地笑了起来,毫无拘束及难堪的样子。糟糕,这正是我所欣赏的典型,爸爸的眼光真厉害!我必须筑起坚固的防御工事,不让这个男孩子攻进我的心中来,因为从他的眼睛中,我已经看出他对我的欣赏和好奇了。这是个危险人物!


    “我这个女儿是从小骄纵得不像样子的!”妈妈说,对我皱皱眉,但嘴角却带着笑。


    “你不知道,我们就这么一个女孩子,”爸爸说,“又顽皮成性,从小就是……”


    “哦,好了!”我叫,对唐国本说,“赶快设法打断他的话,要不然你就必须听上一大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真没意思!”


    唐国本又笑了,爸爸妈妈也笑了,我呢,也跟着笑了。我们吃了一顿愉快的午餐,午餐后,妈妈似乎特别高兴,居然破例地弹了一段钢琴。由于妈妈的演奏在先,我的小提琴也无法逃避,只得奏了一段小步舞曲。但听众并不放松,我只好再奏,这次,我奏了《流浪者之歌》,这曲子使我想起那“陌生人”,我贯注了我的情感,专注了我的精神。一曲既终,唐国本疯狂地鼓着掌,妈妈有点诧异地说:


    “你好像进步了很多!”


    “我最近得到名师指导嘛!”得意之余,我差一点儿泄露天机,幸好大家都没有注意。只有妈妈沉思地凝视了我好一会儿。


    唐国本一直在我们家玩到了五点钟才告辞。这之后,他就成了我们家的常客,每隔一两天,总要在我们家吃一顿饭。爸爸欣赏他,妈妈喜欢他。我呢,说不出所以然来,但,我坚定地不让自己走进他细心布置的陷阱里去。因此,直到夏天来临,我没有跟他出游过一次,我利用各种借口,推掉了他每一个约会。而另一方面,我和那个“陌生人”却频频见面,现在,已不限制于植物园。碧潭、乌来、银河洞,我们都同游过。这天,我们相约在碧潭游泳,太阳灼热地照着,我穿着件大红的游泳衣,戴着一顶大草帽。我们并坐在茶棚里喝汽水。最近,他显得沉默而憔悴,似乎有着沉重的心事。我用吸管敲着他的手背说:


    “你不快乐,为什么?”


    “我很快乐。”他笑着说,然后突然问,“你那个糖果盆还常来吗?”


    “是的,”我迅速地看了他一眼,他的脸上有着关切,除此以外,看不出别的东西。“他常来,而且越来越勤了。”


    “你为什么不喜欢他?”他追问。


    “我很喜欢他呀!”我辩解地说。


    他深深地凝视我,我站起来说:


    “划船好吗?”


    我们租了一条小船,他划,我坐在船头玩水。烈日把水都晒温了。只一会儿,他的额上已布满汗珠,他把船搁浅在沙滩上,我们相对静静地坐着。这是个十分炎热的下午,风是静止的,天上的浮云好像都不移动。我觉得脸颊发烧,脑中膨胀。过了许久,他说:


    “再过不久,我要走了。”


    “走?走到哪里去?”我问,诧异地看看他。


    “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他说,避开我的眼光。


    “什么时候去?”我问,呼吸急促,我的手抓紧了船舷。


    “还没有一定,也许五、六个月以后,也可能几星期以后。”他说,淡淡地,好像在讲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我忽然对他萌出一股强烈的恨意,他说得那么轻松,轻松得可恶!这个陌生人,是的,陌生人!我了解他多少?相交半年,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我恨恨地瞪着他,说:


    “反正你是要走的,你惹我干什么?”


    他像受到针刺一样猛地跳了一下,立刻瞪住我的脸,严肃地望着我说:


    “你在说什么?”


    “我说,你为什么要到我窗口去招惹我?为什么要和我一次又一次地约会?你是什么鬼存心?”


    他的脸色变得苍白了,好半天没说话,然后叹口气,显得十分懊丧。


    “是的,我错了!”他无力地说,“珮容,相信我,我是把你当女儿看的,你是——你——”他困难地咬咬嘴唇,又叹了口气,“你长得太像我的女儿,我一直有个幻觉,以为我是带着我的女儿散步,带着我的女儿玩,我在给我的女儿讲音乐家的故事,教她拉小提琴……我忘了你可能没有把我当作父亲看。是的,我——错了,我不该招惹你!”


    他的声音苍凉忧伤,我注视着他,他似乎在一刹那间变得苍老了。我坐近他,激动地抓住他的手:


    “好吧,”我说,“你把我当女儿看好了,但是,不要走,行吗?”


    他对我苦笑,用手抚弄我的头发,就像爸爸常做的一样,他轻声说,“不行,珮容,许多事我们是不能自己做主的。”


    我默然不语,第一次领略了人生的哀愁。他拍拍我的手背,鼓励地笑笑说:


    “高兴起来!珮容!”


    我勉强地笑了笑,他的笑容也和我同样勉强。我觉得心中充满了激情和哀伤,泪水悄悄地升进了我的眼眶里,在我眼眶中打转。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抑制着,不让泪水滚下来。他握住了我的手,低声说:


    “别难过,在你这一生,这种分离总会有的。你有一个很幸福的家,有很光明的未来,你是个值得人羡慕的孩子,还有什么事值得流泪呢?我是流浪惯了的,从不会在一个地方久住,你问过我为什么和我的女儿分开,这也和我的流浪生活有关。那时候,我很年轻,而且很苦,我半工半读地进了音乐学院,同时我和一个富家名媛恋爱了。她的父亲反对我,甚至囚禁起她来,但,她私自来找我。为了她,我没有毕业,我们逃到远方,没有一点积蓄,也没有工作能力,我只得参加一个巡回乐队,到各地表演,这是我流浪生活的开始。她也跟着我到处流浪,一年后,孩子落地了,娇生惯养的她,实在吃不了这种苦,而我又无力改善这种生活,于是,争吵发生了。我没办法请佣人帮忙带孩子,她又要带孩子,又要洗衣烧饭,而且三两天就转换环境,这些,把她折磨得瘦骨支离。她开始责备我没有用,骂我连家都养不好,发誓不愿再过流浪的日子,甚至于骂我不是个男子汉!我在她的责备下几乎要发疯,看到她吃苦受累我又难过得想自杀。在苦闷了的时候,我就喝酒求醉,结果,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恶劣,我酗酒,她骂街,孩子哭叫不停,整日几乎没有片刻宁静。一天,我醉了,她又叨叨不休地骂了起来,趁着三分酒意,我叫她滚,告诉她,如果不是因为她跑到我家里来找我,我就不会拿不到毕业文凭,更不会找不到一个正经的工作,也不必吃这许多苦。这些话伤了她的心,第二天,我表演了节目回来,发现她已经走了,把孩子也带走了!从此,我失去了她和女儿,我在灯前发誓,跑遍天涯海角,我要把她们找回来,到现在,我已经找了十七年了。”他看着我,感伤地笑笑。“珮容,你是个快乐的孩子,你不会明白人生也有苦的。”


    “我知道了,”我说,“你又要去找你的女儿了?”


    他摇摇头。“不,我已经放弃了,这次,我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定居。很久很久之后,她们或者也会到那个地方来找我的。”


    他抬头看着天边,眼睛中闪着奇异的光。我被他的神情所震慑,也呆呆地望着他。好久之后,他突然说:


    “走吧!该回去了!”


    他拿起了桨,向回程划去。


    在公共汽车站,我向他说:


    “我喜欢你,真喜欢你,但愿你永远不走!”


    车来了,我跳上了车,从窗口看着他,他伫立在那儿,脸色显得出奇地感动,眼睛里有着泪光。


    回到家里,给我开门的竟是唐国本,他用手撑在门上,拦住门不让我进去,瞪着我的脸说:


    “哪里去了?我等了你一个下午!”


    “让开路!你管不着!”我没好气地说,但他仍然拦在门上,微笑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个供人观赏的小动物似的。我跺了一下脚,对他狠命地推了一把,趁他身子一歪的时候,从他胳膊底下钻进了房里。进房后一抬头,才发现爸爸正站在我面前,他抬抬眉毛又皱皱眉毛,说:


    “怎么了?永远长不大!你今年十几岁了?”


    “十八岁!”我说,向自己的卧室冲去。


    “又变成十八岁了!”爸爸在我身后嘀咕了一声。


    我从卧室门口回过头来,对唐国本作了个鬼脸。


    “再见,糖果盆!我累了,要睡一会儿!”我溜进房里,带上了房门。


    夏天过去了,秋天来了,太阳收敛了它的威力,人们也披上了夹衫。我和“陌生人”更加熟稔,也更加亲密了。山边泽畔,我蹦跳的影子常伴着平静的他。他和我谈肖邦和李斯特的故事,讲星星的位置,讲北国及各地的风俗,讲他的流浪经历。他不再说他要远行的话,我们相处的每个时间都充满了愉悦,我常戏呼他作“老爸爸”,因为他总以老爸爸自居,他也常玩笑地叫我作“女儿”,甚至“宝宝”,说我是他女儿的化身。我们真成了一对忘年之交,听他轻哼着世界名曲,才真是人生的至乐。他有一副磁性的歌喉,嗓音柔美,感情丰富,我实在奇怪他以前的爱人怎会舍得离开他!


    那天,我们在碧山岩玩,因为不是星期天,游人非常稀少。在那小小的瀑布旁边,他唱起一支我从没有听过的歌,歌词不是中文,无法听瞳,调子却婉转缠绵,回肠荡气。我问:


    “这是首什么歌?”


    “一首意大利的情歌,”他说,眼睛闪亮,脸上有一种奇异的光辉。“许多年前,我常唱这一支歌,这是她最喜欢听的一首歌。她常靠在我的肩膀上,要我再唱一遍。有了孩子后,冬夜,我们守在炉边,每当她不高兴了,我就唱起这首歌,她会溜到我的膝前来,把头放在我的膝上,我们的小女儿躺在摇篮里,瞪着大而黑的眼睛向我们凝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人,到中年之后,竟会这样渴望一个家!”


    “歌词的意思是什么?”我问。


    “我们曾试着把它译成中文,”他说,忧郁地笑笑。“事实上,大部分是她译的,我对诗歌的领略力没有她高。让我念给你听吧。”他柔声地念出一首十分美的小诗:


    春花初绽,看万紫千红怒放,


    山前水畔,听小鸟枝头歌唱,


    江南春早,


    莺飞柳长,


    啊,莫负这,大好时光!


    我心已许,两情缱绻,


    愿今生相守,恳再世不离,


    啊,任时光流逝,任物换星移,请信我莫疑!


    啊,任云飞雨断,任海枯石烂,此情永不移!


    他念完了,又用中文轻轻将这首歌再唱了一遍,我阖目凝神,为之神往。等他唱完后,我热切地说:


    “教我唱!好吗?”


    他教了我,十分细心地教了我。然后,他说:


    “这是我教你的最后一样东西了!”


    “怎么?”我诧异地问。


    “要走了!以后,”他顿了一顿,“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再见面了!”


    “啊!”我叫,抓住他的手。“不!你不要走!我们相处得不是很快乐吗?难道你对于我没有一点留恋!”


    “我留恋,太留恋了。”他说,神色凄然。“但是,我必须走,这是——不得已的。”他拍拍我的手背,“我走了,你要安安定定地生活,你有一个很幸福的家!”


    “告诉我,你到哪里去?离开台湾吗?”


    “是的,离开台湾。”他轻声说。


    “到哪里?告诉我,有一天我或者会去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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