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八

3个月前 作者: 曾布
    八月乙亥,熙河奏,招到西蕃部族。涇原奏,已於減猥鹽池增築一堡子守護。西人謂鹽為減,謂窪下處為猥。有鹽池長十里,有紅鹽、白鹽,如解池無異,可作畦種。涇原等路運判李諺見經畫蓄水,召解州畦夫種鹽次。


    學士院諮報,昨郭知章等所持國書,是六月書詞,云「方兹隆暑」,今以十月往,恐合换書。余以謂郭知章等本以六月行,虜人約令十月過界,恐不可换。兼知章到相州,已曾奏北朝起发。上及同列皆以為然,遂降旨便不改,止用舊例,俟進發日申密院付給。


    丙子,同呈熙河五狀,奏接納西番次第,仍云:「溪巴温未見其能得與不得青唐,未可應接,徐觀其事势,隨宜措置次。」此夔意也。


    再對,皇太妃殿中人鄧繼英,以殿閤當敘轉供備庫副使寄資。上云:「太妃殿恐非殿閤,不當寄資,但與併理磨勘可也。」


    丁丑,同呈鄘延青領板精賞功。孫路奏,王瞻收復邈川,乞建為湟水軍。余以謂才得邈川一處,便乞建軍,恐將來乞創置郡縣不一,非朝廷累降約束、令於邊防經久簡便可行及不得增廣邊費之意,此請末可從。夔力欲從之,同列亦皆依違無定論。上云:「洮州須置州,恐亦須有合置州軍處。」余云:「洮州置州,乃臣所論。臣謂先朝以熙、河、洮、岷為一路,今乃方得洮州;又先朝以熙、河為熙河蘭會路,今乃方得會州,皆所以成先朝之志也。」卞遂云:「若如此即一般。」余云:「不同。若以邈川、青唐皆置州郡,臣恐未易績餉。孫路嘗云,諭西蕃部云云:一丘一隴地不要他底。今創置州軍,官吏、將佐、兵马戍守之費,皆須朝廷馈運應副,經久未易支梧。兼朝廷所少者非土地,一向貪荒遠之地,但疲敝中國爾。先朝創熙河一路,元祐之人皆以謂財力不及可弃,今乃更於熙河之外創置州縣,岂易供給 」上云:「元祐之人云:窮天下之力以奉熙河一路,又以為可弃;此言皆不當,莫不足取。」夔、轄紛然以余為非先朝而是元祐也。余云:「元祐之人以熙河為糜費財力,不可久。臣於《時政記》中具道其非,亦嘗納陛下前,必記憶。臣今日之論,但謂於黄河之外青唐、邈川創置郡縣,則為不便,非以熙河為非也。兼夔嘗言,得青唐、邈川,則如臣之說,置一都護總領最為穩便,今若創置州郡,則自有知州、知軍,更安用都護,莫與從初開陳之語不同否 然此皆紛爭之語,不足煩聖聽。臣以為當俟一切撫定河南邈川之後,然後據地利緊慢畫一措置,甚處係最要害人口建置州軍;甚處係以次人口差兵將人馬戍守;甚處祇令以本路首領心知向漠有力量者守把住坐;俟奏到朝廷,折衷乃可定。」左轄云:「適三省論議,亦俱如此。」余云:「臣愚慮如此,亦不曾聞三省論議,亦不曾說與三省,但適方於陛下前開陳爾。」眾皆以為當然,上亦稱善,遂依此降指揮。再對,余又言:「臣適及熙河事,蓋以為先朝措置熙河如此,尚不免後人論議,今若於青唐多置州軍,廣增戍守兵馬,則未易供馈,何以免後人論議 臣於措置邊事,不敢不為遠慮,故不敢詭隨眾人,望陛下裁察。」上頗欣納。是日,上及洮州不可不建州事,夔云:「曾布</a>初不肯築會州,祇要築吧囉、淺井,亦如今日事。」余云:「臣不曾言不築會州,不知在甚處說 有何人見 」夔云:「蔡卞</a>以下俱見。」上目卞,卞云:「不記得。」余云:「如此是臣無此語。當時經營靈平、平夏,即有築天都及會州之意,及鍾傳築淺井,便議黜逐,皆臣首建議,何緣有不築會州之語 」夔默然。再對,余又言:「初引章楶作帥是李清臣,陛下必記此事。」上云:「記得。」余云:「初命章楶作秦帥,楶願就涇原,乃是欲經營天都之事,臣亦以此丁寧諭楶,令次第經營。楶既到官,是年春,遂興此役。臣何緣有不築會州之語 今孫路與王瞻爭功,眾論猶以為非、矧在廟堂,卻欲爭占進築會州不出他人是出己意,此與孫路何異 如此豈不取笑中外 」上極晒之。余又對三省言:「臣向曾言西事,欲且畫河為界,章惇以臣為雜賃院子裹婦人之語,今日又自天都、會州,遂收斂邊事,惇亦稱善。昨罵臣時,三省所共見。」眾皆默然。余又云:「臣得事陛下已五六年,前後議論無不可復,卻不似他人,一日說得一般。」上笑而已。


    是日,再對,令張世永再任。


    戊寅,同呈陘原進築减猥畢工,賜帥臣以下銀合茶藥。


    再對,令熙河依界道圖樣,以十里為一方,以見金城寨等地名,考尋古驛程相去地里,畫西蕃圖聞奏。


    河東奏:朔州同知爭賈胡疃事宜寧息。北人自去歲欲遷東偏頭税場於賈胡疃,徑入久良津買賣。朝廷以創改事端,令邊吏移文拒之云:「久例於東偏頭村往來買賣,難議創行改移。」後數移文至,不肯收受。又於賈胡疃創建税場屋宇,及開石牆越漢界,於天澗及黄河取水,至以兵仗擁護取水人過界,射傷巡卒。林子中日一奏,以為北人恐因此生事,又云欲以黄河分水為界,又云聚兵數千,欲據界取水。朝廷亦令折克行相度應接。余數諭子中,以為探報皆虚聲,建税場、破石牆、過界取水,皆同知者麄暴妄作,不足恤。子中憂恐不已,既而果無事,仍奏云:「更不發日奏。」上亦哂之。是日,未時,皇子生。己卯,同三省外殿致賀,上亦遣近璫宣答,皆再拜。既對面慶,皆以為此宗社大慶。上亦喜,仍云:「兩宫尤喜。」眾云:「非獨兩宫,此天下所共慶悦。」


    是日,遣御藥蘇哇告諸陵;又遣執政、宗室、近臣以十二日告南北郊、太廟、社稷、高禖;又遣蔣之奇、葉祖洽以十七日奏告諸陵。又以十三日賜龍喜宴。又以十日夜鏁院降德音,四京諸路流罪已下並放。再對,余因言:「天下安寧無事,邊鄙罷兵,今元子降生,則太平之福可謂具備,此宗社非常之慶。」上亦喜見於色,遂及中宫事。是日,同呈戒孫路措置青唐事。庚辰,旬休。庚辰,賜包子稍增於前日。是夕,鏁院。辛巳,同呈河東築四堡寨畢功,賜帥臣以下銀合茶藥。環慶築萌門、三坌畢,亦賜茶藥。賜涇原減猥寨名曰定戎,環慶萌門寨曰寧羌。苗履申:築會州川口,興功三日,孫路移文令移兵於比娘原進築,而比娘原地形險惡枯燥,不可建州,履不從。得旨,孫路候進築會州了日取旨。


    又以金部員外郎許幾押伴西人。


    又詔洮西王瞻等收復邈川城,軍兵與特支。


    再對,北虜報,今冬於西京雲仲甸受禮。自去冬探報果不虚。近诏,以三十日龍喜宴,是夕,令中書别選日。


    壬午,造朝,未及下馬,閤門報前後殿不坐。遂與三省會於都堂。上遣御藥劉瑗傳宣云:「別無事,祇為飲食所傷,服動化藥,故不欲出。」瑗亦云勞動。遂入劄子問聖體。各赴局,至未時出。已而傳宣開封府,寺觀三日,以癸未為休務。再入問聖體劄子。


    甲申,赴崇政朝,至横門,傳宣:為氣力未完,不視事。又同赴都堂,少選劉瑗來宣云:「昨日方動化,已無事,祇為氣力未完,來日與卿等相見。」遂再入劄子問聖體。各赴局,未時出。


    乙酉,同呈涇原奏:「減猥與打繩川分畫地界,事干兩路,議論不同,乞斷自朝廷。」詔以打繩川係熙河路合進築處,令熙河管認地分。


    再對,免河北被水保甲冬教。


    是日,二府同問聖體,不拜。上諭云:「以飲食所傷,服孔元軟金丸動化,耿愚進理中丸之類,初覺吐逆,多痰涎,每吐幾一盞許,今已寧帖,但不喜粥食,心腹時痛。」眾皆云:「服理中丸之類已當,更當精加調護。」再對,上諭以全未能進粥食,余云:「近經服藥,再傷動化,固須如此。然不可勞動,自延和至崇政甚遠。」上云:「亦不妨,欲更一兩日後殿視事。」余云:「更三五日亦無妨。」上云:「不妨。」是日,見謝辭及上殿班並隔下。


    是日,議罷孫路熙帥,未果。是日,传宣十六、十七日後殿視事。


    丙戌,同呈王瞻申:「經暑司句追河州,宗哥首領方乞歸漢,已遣使臣部五十餘騎往據宗哥城,而經暑不肯應副兵馬,恐溪巴温旦夕入青唐。」遂得旨,孫路知西京,胡宗回帥熙河,高遵惠帥環慶。青唐既亂,溪巴温入溪哥城,王瞻首經營招納,遂度河入邈川城。孫路欲掩其功,乃令王愍申云:「經略司指授方略,令前去邈川招納。」仍令王瞻一聽王愍指揮,既而卻攜王愍歸熙州,今又以將官馬用誠、李忠招納邈川部族,遣王瞻歸河州撥發糧草,蓋欲歸功經略司,而逐瞻使不得與事。朝廷察其為姦欺,累降旨令專委王瞻經畫。詔旨未到,聞路前後指揮不已,乖錯日甚一日。夔初主之,數與余爭論,既而理屈,乃云:「章縡曾言,孫路對人多不語,及獨坐即自語言,如病心狀。」余對三省,亦嘗以此語奏知。是日,上云:「孫路果是失心。」夔亦力毁短之。再對,上又云:「孫路如此,須行遣。」余云:「赖瞎征、溪巴温相持未決,故遷延反覆如此,未至敗事,不然,且不誤邊計 」


    是日得旨,以二十二日大宴。同三省問聖體,上云:「祇是全未喜粥食。」眾云:「氣未和,食不可强。」再對,上亦再三顧語如初。


    丁亥,同呈河東築八堡寨畢功,再賜銀合茶藥一次。


    王瞻以招納到西蕃部族不少,已收復邈川城,特與復禮賓使,候旨,置青唐等事了,别無違戾差失,更優與推恩。


    左轄言:高遵惠以元祐中言事可采,詔還户部,未幾又補外。朝廷雖以擇帥故不得已,今去,外議但云,遵惠以攻賈種民忤執政,故逐去。」上云:「别有何人可差 」夔云:「亦曾商量,无可帥者。」余云:「若稍加旌寵,足以解眾疑。適亦與三省議,且與改龍圖閣待制亦可。」右轄云:「亦祇是待制。」上云:「與寶文直學士。」左轄云:「甚好。」上云:「與龍圖閤直學士亦不妨。」眾皆以為好。余因言:「遵惠進職,則胡宗回不可不除職。宗回築五城寨,昨復待制,祇速得兩月。」上顧眾執政云:「合與否 」眾默然,唯夔與鳳云:「當推恩。」遂除寶文直學士。


    是日,有旨,十八、十九日後殿。


    戊子,同呈差姚雄知會州,姚古權鎮戎軍。賜河東八堡寨名,曰大和、彌川、寧河、通秦四堡,各附四寨為名。


    夔是日不復問聖體。再對,余獨問上云:「皇子誕降已旬日,中外慶喜。」上云:「閭巷之間亦皆欣悦,今日已十日,極安帖無事。」喜見於玉色。


    己丑,同呈鄜延奏繳宥州牒奉,云:「人使未見赴闕,已是疑阻,又諸路修築城寨,虜掠人口未已,請止绝。」延安答以:「諸路進築,係西夏作遇已來先得朝旨,本路難議移文止绝。人使已於二日赴闕,候到朝廷,必有處分。」


    割安西城以北六寨隸會州。


    吴靖方改右班副都知。


    章楶乞致仕,候來春取旨,仍劄與照會。


    熙河苗履奏:「硬探人殺仁多洗忠,斬首不及,為西人奪去,但得其所乘聰馬及器甲等。洗忠乃保忠之弟,挺身出戰,為眾所殺。」


    再對再問聖體,上云:「今日已喫軟飯,食亦未美。」余云:「二十一日六參官起居,恐久坐,若改坐常朝甚便。」上云:「甚好!甚好!」


    庚寅,旬休。


    辛卯,同呈惠卿奏,乞許西人依例遣進及行弔祭。令奏聽朝旨。


    孫路又奏,遣王愍赴宗哥。詔專委王瞻,令王愍就近照應。上云:「孫路真失心也。」以余言路方自河州帶王愍歸熙州,今卻遣赴宗哥,未問害王瞻,措置如此,岂不疲敝兵馬 上故有是語。


    再對,呈廣西宜州事宜。上云:「桂師程節亦尋常。」余云:「誠如聖諭,廣州柯述亦常才,大約所在之人爾。」


    是日,改常朝。


    壬辰,赴集英龍喜宴。榜曰:元子誕慶排場,排場名乃學士所命,識者頗嗤其鄙浅。天顏甚悦,中歇,遣使賜從官以上羅花,二府、親王别賜小花五十枝,花甚重,殆不可勝戴。再坐,遣御藥勸二府、親王酒,飲必釂,仍每盞奏知。既退,遣御藥劉瑗押賜對衣、金帶、鞍、轡、馬於都堂,製作皆精。對衣皆造成者,有紅羅繡抱肚、白綾袴、黄綾襯衫、勒帛紫羅公眼各一,金帶、笏頭、并魚袋全工巧,殊勝私家所造者,夔三十兩,餘執政二十五兩。繡鞍并鞍子亦繡鍍金鬧裝,夔八十兩,餘七十兩。馬皆次御馬,有鞍架、鞍帕。又各賜銀一合,夔三千兩,餘二千兩。二十四日,乘所賜鞍馬,服衣帶,同二府曲謝於殿上,夔致詞。先是,劉瑗傳宣,不許辭免。又面謝以慶賜非所敢當,兼宣諭不敢固辭。上亦慰勞再三。是日,聞親王亦有此賜,四王遂陳所賜鞍馬歸第。


    癸巳,歇泊。


    壬辰,各面受劉瑗謝表。夔書送二百星,余百五十星,從人錢三十千,騎馬直以下等第給錢。


    甲午,同三省曲謝訖。


    同呈熙河王瞻等奏事宜。


    又呈孫路奏,前後招到西蕃大小首領、蕃僧等三千餘人。


    又苗履奏:會州城去河三百餘步,矢石不及,不可繫橋。又河中有灘磧,自中灘至河北岸五里,懸崖陡岸,無可置關之地。


    又河東奏,乞建葭蘆為軍。詔以葭蘆寨為晉寧軍,以知軍為嵐石路沿邊安撫使,兼嵐、石、隰州都巡檢使,石州知州更不兼都巡檢,知軍以下聽經略司奏舉,一次置通判、職官、都監、曹官、主簿共六員,所省廢沿河津寨官十八員,今日寧并八堡寨置官十九員,所增者知軍一員而已。嵐州減通判、職官各一員,故除大和寨堡隸麟府路,餘六堡寨并神泉、烏龍、吴堡皆隸晉寧。


    是日,以宴罷謝宴,多一拜失儀。


    再對,奏事訖,曲謝,上旨不拜。又諭:「昨日所賜,皆後苑作製造。」余謝曰:「慶賜優異,眷遇如此,何以報稱。」上甚悦。


    又進呈隨龍人取旨推恩,上語及劉惟簡,極嗟惜之。余亦言:「臣在高陽,惟簡作屯田都監,嘗聞其言,陛下踐阼之日,扶持擁護皆是惟簡。」上云:「誠如此。馮宗道是時差出,卻不與此事。」


    乙未,王瞻奏:「瞎征有蕃字來,乞歸漢,要職官。及蕃官温玉等申,瞎征已披袈裟為僧,心牟欽氈等以三百騎迎溪巴温父子入青唐城。瞎征蕃字已移居青唐新城裏,印亦掉在舊城裹也。」安惇言:「青唐邊事,不可令一人獨有之,須分隸首領,則久遠易制。」乃夔所論爾。上云:「記得莫是。」余云:「朝廷固欲如此措置,然溪巴温未定,恐未能如意爾。」眾皆默然。是日,以諸路築城寨了當,吕惠卿</a>移鎮,林希改資政殿,仍遷太中大夫,孫覽復實文閤待制,舆小郡。上云:「孫覽祇恐人言未已。」初欲止與轉官,既而令舆復職。


    鄜延奏宥州牒,西夏欲以國母亡遣使遣進。惠卿言:「西人恭順不虚,乞與接收,及行弔祭之禮。」詔令受宥州牒,諭以候奏得朝旨牒報次。


    又促熙河相度築打繩川。


    再對,呈隨龍人馮世寧、藍從熙各與遷遥郡觀察使。余云:「都知皆遥防,押班遥察,恐不順。」上云:「此兩人皆在朕產閤祗應,與他人不同。」劉瑗已寄皇城使,舆遥刺;郝隨已遷遥刺,更與減三年磨勘;韓濟與通事舍人;餘各轉一官,諸色人轉一資;亡没者馮宗道,與有服親轉一官,劉惟簡與白身人一資恩澤;各賜絹。石、璘、武、球、考、弼等六人更不推恩。上旨,又令檢會劉惟簡已贈官取旨。又言:「吴靖方久在前省,合舆遷後省。」仍云:「先帝曾任使。」余云:「先朝與梁從政同列在前省,誠已歲久。」上又云:「每語及先帝,即流涕被面。」余云:「此眾所共知,乃出於至誠也。」上云:「待批出於後省。」


    上又言:「中書舍人闕,殊未有可除者。」余云:「以次補,則起居郎、舍人皆當遷。」上云:「周常近方除,孫傑如何人 」余云:「職事亦頗振舉,但未知文采如何爾。」上云:「諭賈種民事亦皆當。」余云:「高遵惠論種民事亦當。」上云:「遵惠亦補外。」余云:「臣初欲引為都承旨,如遵惠詳熟曉事豈易得。」上問:「誰可帥者 」余云:「實難得人。孫覽恰復職,又未可便擢。」上云:「且候。」余又言:「詞臣尤難得人。如前日龍喜宴,朝廷慶事,樂詞無一堪者,不足以稱揚朝廷慶賀之意。」上云:「殊無可道,文字極少,祇數句爾。」余云:「祇如皇子慶誕,降一德音,乃與四方同慶,詔語亦殊不足稱副盛事。」上大笑,極以為然。因言:「蔣之奇如何 」余云:「之奇文字雖繁,然卻有可道,亦時有好語,非蔡京</a>可比。」上云:「蔡京誠不可比之奇。」余云:「何以逃聖鑒。」因言:「文學之士雖為難得,然以天下之大,文物鼎盛之時,岂可謂無人!但以執政好惡,人材隔塞者多。如陳瓘輩,文采作舍人有餘,然執政不肯用。陛下向排眾論,擢葉濤、沈銖等,莫不稱職。今如濤輩未見其人。」上云:「郎官中有能文者否 」余云:「三省所稱,但如葉棣輩爾。」上云:「鄧棐如何 」余云:「臣不識之,亦不知文采何如。昨舍人闕,三省用劉拯權,及制詞出,取笑中外。」上又問:「劉逵如何 」余云:「如逵人物,亦恐可進擢。陛下以中外闕官為念,誠今日急務。祇如陝西、河東、河北三路皆闕提刑,陝西止有孫賁一員,又以體量到三路皆冬教保甲之處,豈可全闕。又如淮南兩轉運使俱罷,亦不除人。如此,諸路豈不闕事 望更留聖念。」上再三然之。因言:「王發訟劉何事,一一皆實,并孫賁皆將默責者。提刑不過於運判、提舉官、省郎、府推判宫中除,想亦不至此難得也。」


    是日,晚批出吴靖方除入内副都知。又得旨,令具馮世寧、藍從熙除押班歲月,亦將遷也。既進呈,上云:「已遷遥察,更不須遷。」余云:「兩人者歲月亦皆末及,兼有著令,觀察使以上止得改使額。謂横行也。不得更遷,如有特旨,亦須執奏。」上又問:「吴靖方文字已行否 」余云:「亦有著令,入内都知押班通不得過四員,然近馮宗道未卒時,已是五員,以此更不敢奏稟。」上云:「先朝任使之人,不可不遷也。」


    丙申,同呈環慶奏張誠以下冒賞將佐。得旨:蕃官與免降資,借職以下依熙、秦冒賞人例,以殿侍、軍將、效用等名目降資。再對,劉惟簡以隨龍,特贈節度使。自乙未,夔連日留身奏事,是日,有三割子留御榻上。上頗余曰:「滿月在近。」余未諭旨,但稱慶而已。又問以何日為滿月,上曰:「用七日。」蓋京師俗禮,云男子縮一日故。是日,夔以惠卿移鎮赴宣麻,余詢兩省云:「夔連日留身,今日又留三劄子,何也 」沖元笑云:「必是大差除。」余云:「莫是薦士否 」元慶云:「非也。」余默思之,蓋議中宫爾,故有滿月之問。


    是日,禁中有宴,後殿視事。内侍會計二府,欲減進呈文字。


    丁酉,同呈王厚申:瞎征、心牟欽氈等皆有歸漢之意,得王愍、王瞻兵馬早到,則青唐旦夕可定,乞降招納例物。而王瞻十五日奏云已到邈川,而王愍先馳五十騎往宗哥城,云愍與西蕃人情不熟,萬一人情未順,不可退縮,乞詳酌指揮。又云:「瞎征、心牟欽氈等昨累遣人欲歸漢,既而孫路令瞻歸河州,卻聞心牟欽氈與契丹、夏國公主,已遣馬二匹,一載虎皮蕃語謂之蟲虎。錦袍綵服,一載鬧裝鞍轡,往迎溪巴温、隴拶父子入青唐,人心已是中變,見招納次。」孫路又奏:乞錦襖子千領、銀帶一千、交椅、涼傘二百。詔令户部如數製造,差使臣押送經暑司,并指揮王愍依十九日指揮,就近照應王瞻,不得違越誤事。又令以賞格招納瞎征等,瞎征與舊官,溪巴温與瞎征一等推恩,心牟欽氈等與正任刺史,賜銀、絹、錢各三千,餘以次與遥郡、諸司使副、崇班、侍禁等,賜金帛亦有差。


    再對,余因言:「昨日蒙宣諭皇子滿月,臣倉卒間奏對有所末盡。皇子降生,嬪御例有恩命,聖意必已素定。」上笑云:「已令三省檢故事。」余云:「陛下欲有所建立,當從中出,不知所檢故事如何 」上云:「須上表。」余云:「宰臣率百官上表乞立后,此有典故,不須檢。陛下若以元子故欲加册命,則《春秋</a>》之義,母以子貴。又祖宗故事,章獻以仁宗為己出,亦遂建立。」上云:「章獻乃是假託,真廟以此故册立,仁宗亦不自知。」余云:「章獻上仙,仁宗年二十四,尚未知非其所出。今日於義理典故,皆無不可。然出自中詔,或出兩宫,或付外施行,皆須素議。以臣觀之,不若稟兩宫,降手詔以告中外,於義為順。」上云:「卿之言大是。」又云:「真廟當日無母后可稟。」余云:「臣亦嘗再三思之,非稟兩宫不可。」上云:「極是。」余又云:「臣嘗言祖宗逮事皇太后者無幾,若逮事皇太妃,乃近世所未有,此皆朝廷盛事也。」上又問:「真宗母是元德 」余云:「元德上仙,事亦草草,初藁殯於普安,及真廟登極,方設幄殿,歲時遣中人行祭享之禮。及祔定陵,啟殯宫,而中有紫藤纏繞梓宫,去地一二尺,此神物護助也。至慶曆中,乃克祔廟。」上甚悦。


    是日,以三省斷河北路分都監石舜臣特勒停、展三期敘太重,欲與免展期敘,上欣然從之。軍頭司權官乞罷,余云:「宋深不久出使,恐不須罷。」上亦以為然。因言:「宋深生疏。」余云:「郭知章深病之,至欲免行。」上云:「亦來此說,王殊可使否 」余云:「殊固可使,但恐已開報北界,重於改易爾。」上云:「祇與戎飾。」余云:「卻降一聖旨戒約,必不敢不悛。」退以語三省,皆稱善。


    晚見沖元,因言:「大差除已行矣。」尋問之,當以何日上表。沖云:「夔數日空勞攘,上乃云自有故事,夔卻令中書檢故事,答以不敢,且令他自檢閱,亦不可說與《實錄》中事,稍不當即相誣赖也。」余云:「上表乞立后,无所指名,有何不可 夔不唯勞,兼祕密不肯使他人與同,尤可笑,不知他人已先聞之矣。」


    戊戌,假。


    己亥,旬休。


    是日,以大名棺柩已施丹漆,欲出城祭告,而底板有未漆處,未可告,遂止,以俟後旬。


    九月庚子朔,朝崇政。授衣节。同呈會州進築畢,賜苗履以下銀合、茶藥。慕容將美令引見上殿。


    再對,改比較諸將殿最法。舊法通一路比,不計分數,以最多者為最,少者為殿。有一路應最者,分數卻在别路應殿者之下,假令一將九分為最,即八分者亦不被賞;若分數俱少,則三:分者,亦須取一將為最,皆減展二年半磨勘,殊未平允。遂立法,馬軍六分、步軍七分以上遞減磨勘,不及六七分者,遞展磨勘,雖不該殿最,而理須懲勸者,臨時取旨。因為上言:「元豐法未盡,恐不可不改。」上欣然從之。孫路已替,胡宗回未到。是日,夏國訃告謝罪人使見。


    夔及右轄近數議,欲令開封府舉人應舉以大學羡額解人。而左轄云:「元豐七年已罷,不可復」遂無敢啟口者。余知上睿明,理有可陳,若敷敘明白,無不從者,亦未嘗以元豐已行之法為不可改,但怙權挾偏見者以此語劫持眾人爾。夔亦嘗云:「科場事理,豈无帝所命,正是卞及舒亶、朱復之徒建此議爾。」故今日藉先朝為說,以拒眾論,眾亦以為名言。其他政事若此者,不可悉數。是日,中批以劉拯權禮侍,曾畋少旼。


    辛丑,同呈河東沿邊安撫司奏,北人打圍,不依例牒報。以下代州定牒本,尋指狀内所陳,止慶曆、熙寧中有例,元豐亦不曾牒報,俟定到牒本取旨次。


    西驛申:夏國使副問押伴許幾云:「本國有謝罪表,不知朝廷有何指揮 」乞申兩府。幾答以不敢承受。


    再對,差曹平北虜生辰副使,李希道正旦副使。


    又詔:禁軍犯罪,除班直外,密院批降指揮移降特配,更不取旨。


    是日,聞三省已上表乞立后,鳳云嘗諭夔云:「此大事,當與西府同之。」夔不聽。


    壬寅,宣仁忌。


    學士院史來,賜三省乞立后答詔。


    是日,聞議定賢妃為后,兼以初八日降制。


    癸卯,同呈回夏國詔本,兩府同命詞於景靈,亦余所請也。余又言:「告哀詔未答,亦止令兩府命詞。」上然之。尋撰詞進入。


    安惇奏,乞擢西蕃歸順子弟為將領。上問云何,眾皆云不曉,右轄在殿廬首笑其所請,眾亦皆訝其强聒也。


    又詔:夏國使副八日朝辭,十一日進發。


    再對,因言:「臣昨日在景靈見三省答詔,臣初以謂宰臣當率百官上表,既而密院亦不與聞。」上云:「三省言故事如此。」余云:「此事斷自聖意,若聖意所欲,三省無敢不奉行之理。若非聖意,岂三省所可議及。」上云:「此固非大臣所可建議。」余云:「然則三省亦不足為功。」上亦哂之。余云:「此事當稟兩宫,從中降詔,乃為得體。」上云:「已稟兩宮,皇太后甚善。」余云:「聞已擇日降制。」上云:「八日吉日已定。」王瞻以書日,夔云然。


    甲辰,從駕恭謝於醴泉觀。午後,宣坐,賜酒五行,作樂,未正罷。申初還内。日賜酒果。是日,賜小團密雲,又賜香藥。


    丙午,歇泊。


    丁未,同呈熙河路奏,瞎征出漢至邈川,已差人引押赴經略司。又王瞻稱:孫路遣李澄等帶邊厮波結往山後攻討,擒郎阿章,搔擾部族。詔胡宗回體問虚實,及李澄等可與不可留山後,又可與不可令聽王瞻指揮措置,仍具聞奏。


    又令許幾答西人,以回詔中已有指揮,候施行訖,令進誓表。又令鄜延依詔旨回牒宥州照會。


    再對,因賀上云:「今日皇子滿月,中宣制,朝廷慶事何以如此!邇來天意助順,邊事就緒,西夏哀祈請命;青唐不用兵甲,幾於俯拾。以至乘輿游幸,繼日晴霽温暖,次日便大風慘。」上笑云:「昨日卻是蔣之奇當制,兼宣召面諭。」又云:「蔡京奏言語不得。」余云:「此不可强,之奇必稍稱旨,然手詔之意,不可不知。」上云:「昨日已面付舆。」余云:「如此甚善。」上手詔云:「咨稟兩宫,皆以為宜立賢妃劉氏為后,朕祗奉慈訓,即頒禮命故也。」上又云:「西人未嘗如此遜順。」余云:「誠如聖諭。元祐中固不論,元豐中表章極不遜,未嘗如今日屈服也。」前一日,上降手詔付三省,余亦不聞,至造朝及殿屏惇方出笏記相示,因相率同於殿上草賀。是日,宣制。惇自初議,凡五日留身,眾皆哂之,唯恐他人之與聞也。左轄初以不平,鳳曉之云:「何可得他如此。」轄亦釋然。是日,以夔、鳳為押册使副,攝太尉、司徒,左轄撰冊,又書篆冊寶。


    戊申,重九。


    己酉,旬休,欲詣普照祭告,又以雨淖及腹痛,未果行。


    庚戌,同呈河東修八堡寨,轉運司官賜茶藥銀合。


    鄜延乞廢丹頭寨,從之。


    孫路奏,苗履申會州末可置僑闸。


    安惇劄子,乞教習保甲,月分差官按試。余因為上言:「保甲固當教習,然陝西、河東連年進築城寨,調發未已;河北連併水災,流冗未復;以此未可督責訓練。」上云:「府界莫可先行 」余云:「熙寧中教保甲,臣在司農,正當此職事。是時,諸縣引見保甲,事藝精熟。」夔云:「多得班行。」余云:「止是得殿侍、軍將,然俱便差充巡檢司指揮使,以此仕宦及有力之家子弟皆欣然趨赴,及引對,所陳皆良馬,鞍轡華楚,馬上事藝往往勝諸軍。知縣、巡檢又皆得轉官或減年,以此上下皆踴躍自效。然是時,司農官親任其事,督責檢察極精密,縣令有抑令保甲置衣裝之類非理搔擾者,亦皆衝替,故人莫敢不奉法。其後,乃令上番。」上云:「且與先自府界檢舉施行。」左轄云:「但於先朝法中稍加裁損,无不可行之理。」余云:「如此甚便。容檢尋文字進呈次。」


    再對,以曹評為生辰國信副使。


    辛亥,駕幸芳林園,奠宗瑗環婦,以雨不果出。三省奏事崇政殿、余以疾在告。


    是日,王瞻奏:心牟欽氈已於八月二十八日迎隴拶入青唐,未及差人防守,候有機會收復青唐。夔以簡見諭,稱上旨,令便遣苗履、康謂、李澄選兵馬以重兵入取青唐。余未答,又草定文字,遣院吏持下欲便行。余以謂先降指揮,招隴拶及心牟,當且多方遣人招來,候其不聽命,然後加兵未晚。夔不能奪,遂依此行下。是夕,雨未已。


    壬子,同呈十二日降聖旨。余因言:「青唐事首尾為孫路所誤。初謀取青唐,未嘗奏聞朝廷,及有可取之理,又與王瞻爭功,卻沮撓其事,遷延至於隴拶已入,致使朝廷議用兵,皆出於不得已。今日之事,使隴拶可以招來,或留苗履輩用兵,便能一舉而成功,則皆朝廷之福;若萬一蹉跌,青唐未可舉,為之奈何 熙河兵連年出入,不勝疲敝,若頓兵绝塞,未可解嚴,則人情反側,何以彈遏 若便抽還兵馬,則河南邈川非朝廷有,是又生一敵國也。以此言之,孫路之罪,殊不可勝誅。」夔云:「隴拶小兒無能為,乃心牟欽氈妄作爾,必旦夕可了。」余云:「兵家勝負不常,何可必!章惇嘗言,青唐精兵可二十萬。今朝廷三分有其二,彼尚有七八萬眾,我以數萬兵欲必取之,未可易言之也。今已降詔指揮,若便出降,則豈不勝於用兵也!」上云:「孫路須重貶。」惇亦云:「須重行。」上云:「如鍾傳處置可也。」是日,以張世永知晉寧軍,為嵐石沿邊安撫司兼都巡檢使,張構河西軍馬。熙河走馬裴震奏孫路與王瞻不和,上以其奏報稽緩不當,特罰銅二十斤。再對,上又及孫路事,语如前。阮易簡以嘗言熙河、秦鳳奏首級不實,已改三官,候轉出日,與升擢差遣。


    癸丑,同呈邊報,河東奏以嵐、石、慈、隰隸嵐石路,餘隸河東沿邊安撫司。從之。


    甲寅,同呈河東經略司乞更不牒問戎主近邊打圍。從之。戎主以今秋至西京沿邊打圍,去代州邊境止十里,至五七里。知代州王崇極言:慶曆中戎主西山打圍,嘗牒報河東,令勿驚動,今乃不牒報,乞移文取問。而熙寧、元豐中亦嘗於此打圍,不曾報,亦不曾問,嘗以此諭并帥,故有是請。


    是歲,北虜於雲中甸受回謝生辰正旦國信禮。


    熙河奏:西賊犯南崇堡,已退回。


    再對,依阮易簡陳請,諸路走馬奏計,許帶當直兵士一半隨行。


    乙卯。


    丙辰,以病腹散在告,上遣中人徐涅賜食宣問,又遣醫官孔元來診視,仍傳宣:不作宣醫,自是遣元來。元云:「上凌晨御欽明殿,醫官隨都知押班以下起居,上即遣御藥來問布安否,又遣中使趨使到西府,又遣人間服何藥。」尋具劄子稱謝。元云:「中人皆動目,云上眷何其厚也!」


    丁巳,同三省對,上問勞甚詳。


    同呈夔州路走馬程允武信,言轉運司差人吏根括地土不便。以奏報後時罰金十斤。


    吕惠卿奏,乞以回降夏國詔旨,戒諸路邊將,非西人作過,不得出兵過界。從之。


    熙河路修築東北冷牟寨畢工,賜銀合茶藥。涇原乞曲悦禮免解,從之。


    慶州擒到監軍訛勃羅,以二十三日引見,仍付大理寺,暫免檻車鈿手匣脚,散禁,至日以檻車載至東華門,出以白練曳入崇政殿廷,得旨貸命,即釋縛送都亭西驛安下。


    戊午,同呈隴拶出漢與瞎征一等推恩。上初疑太重,眾皆云:「不緣隴拶爭立,則瞎征豈肯出降 兼隴拶乃董氈之姪,是當得青唐者,固不在瞎征之下也。」上乃從之。


    再對,令吴安憲體量定州奏。軍城寨捕盜官為北賊殺傷,司理院勘逾年不決,及安撫副使李琉中本非鬬敵,悉為北虜擒虜,驅掠殺傷,乞先次衝替。具元奏有無不同、不盡事理聞,仍别選官,惟勘捕盜官,並先次衝替。


    己未,旬休。自十八日雨,放朝參,迄今未已。


    庚申,同呈邊報,回謝泛使令閏月十九日進發。


    再對,罷黜院吏周信之。新知乾寧軍王价上殿劄子,乞修唐波。上云:「人才尋常。」


    辛酉,吕惠卿繳奏宥州牒,遣遣進使副。詔以夏國自知梁氏係有罪之人,難議收受遣進及行弔祭之禮,以國主能悔過謝罪,已降詔:候遣使進納誓表,特與收接。令牒報宥州照會。又乞以回詔先關報宥州,從之。


    壬戌,以大雨罷秋宴。二十四日,又罷引訛勃囉,以二十九日見。


    同呈陝西、河東修置烽臺巡綽處,令速疾了畢。


    又令王厚同王瞻管句青唐招納事。


    再對,閻安許以句當御藥院、皇城司歲月減殘零年月磨勘,改宣政使。是日,中批正言邹浩</a>除名,新州羈管。


    癸亥,太師忌不入。


    甲子,同呈東北冷牟城寨賜名新泉。


    王瞻乞差將兵及差中使招納,顯屬違越,特罰銅二十斤。


    再對,賜賈巖妻冠帔。故事,管軍初除,得陳乞冠帔三道,元祐五年罷之。巖妻當以二十七日入賀册后,因自陳故特賜,元祐指揮更不施行。


    乙丑,習册后儀於文德殿。雨未已,得旨,令習庭下及廊上儀,又設幕幄以覆宫架。習儀畢,復大雨。


    中批:吕嘉問削一職,罰金三十斤。


    丙寅,皇帝御文德殿發册,章惇、許將為使副,余攝中書令,二轄攝侍中。禮畢,赴東上閣門拜表,又詣内東門拜表賤賀太后、太妃,又上牋賀中宫,不拜。是日大晴。中夜雨止,诰旦漸開霽,無復纖雲。


    丁卯,歇泊,假。魯國大夫人忌,是日内宴。


    戊辰,同呈以慕容將美授宣義郎,添差真定機宜官。將美以原州推官鞫熙秦冒賞獄召對,故有是命。熙秦冒賞,乃將美因鞫指使侯誠爭首級獄,而發之也。


    己巳,旬沐。


    閏九月庚午朔,御文德視朝。同呈王瞻奏,帶領人馬到宗哥城。


    熙河奏蕃官趟永信卒。降羌人多屈城也。


    閻安用皇城司、御藥院歲月減磨勘,改宣政使。


    再對,雄州奏:回謝泛使於雲中甸受禮。涿州牒報也。


    辛未,同呈大名安撫司奏,乞雇募飢民修城。從之。韓師朴奏。


    是日,再對,以胡宗回書言王瞻有所恃專輒肆横事進呈。


    壬申,同呈熙河奏修會寧關功狀,轉官、減年、支賜有差。


    又令蘭州事造麄材,應副會州修倉庫、營房廨舍等,自黄河沿流運致,專委官管句,事畢推恩。


    順安軍知軍馬奭為於界河標撥職田等事,特勒停,通判王子獻以下各衝替。


    高遵惠乞李澤准備將領,不許。


    是日,熙河奏:九月二十日收復青唐,隴拶及心牟欽氈、結咓齪以下出降。夔獨奏,乞以四日草賀,五日率百官稱賀。從之。


    癸酉,同呈省草賀收青唐。詔以青唐為鄯州,仍為隴右節度,以王瞻知鄯州,兼隴右沿邊安撫使,兼都巡檢使;賜胡宗回以下銀合茶藥,遣中使押賜,軍兵等第特支。又差中使黄經臣管押瞎征一行,李穀管押隴拶一行赴闕。仍令速具收復青唐一行將佐功狀聞奏。隴拶一行,有契丹、夏國、回鵑三公主,並令赴闕。


    甲戌,同呈收復鄯州等處城寨。令胡宗回相度令隸去處,以邈川為湟州,宗哥為龍支城。王厚為東上閤門副使、知湟州,兼隴右沿邊同都巡檢使;以王瞻為團練使,仍兼熙河路鈐轄。初除瞻四方館使、遥郡防禦使,而安中以為賞薄,余欲且令撫定隴右一方,候有效與正任,而上意欲稍隆之,遂有此除。先是,胡宗回言其横,故余欲稍裁抑之,然瞻專輒不已,上亦深以余言為信也。乙亥,同呈邊報。再對,藍從熙磨勘改景福殿使。差秦鳳戍兵十指揮,應副熙河新邊戍守。是日,以本命早出。丙子,同呈御宣德門、立仗、引見瞎征,令閤門、御史臺、太常寺、殿前馬步軍司,詳定儀注及何行事件聞奏。


    環慶擒監軍訛勃囉,送潭州编管,月給錢十千、米麥三石。


    再對,具河北兵將數進呈,及熙寧中嘗以相州一將出戍河東,議令更戍秦晉,及别置兵額,減舊將兵額以給新軍。上深然之。退與三省議,亦皆以為可。


    熙河都監扯德見充拱聖軍校,乞放停,從之。


    了丑,刑部斷密院書令史王可權、貼房張大順詐欺,取將官張忠贓數百千,可權、大順先已配嶺表,上旨,令徙配海南。戊寅,胡宗回乞以廊州為軍,詔以為城。夔州轉運司差人吏王祐之,往南平軍根括地上租税,各罰銅二十斤。走馬程允武奏南平軍知、通不和,以奏報稽緩罷差遣。


    再對,御藥劉瑗以年勞改昭宣使,寄資河東第九、第十三將都巡檢。


    己卯,旬休。


    庚辰,同呈,熙河乞空名宣劄各一百五十,紫衣師號牒一百,以待新羌。從之。


    辛巳,同呈,泛使蕭德崇等昨以戎主繫腰及玉帶,不打角,令使者愛護,云戎主服御之物,來獻。今郭知章等回謝有真珠蹙金鬧裝鞍轡,金重二百八十九兩,珠子六萬三千額,欲亦不打角,令回謝使副愛護前去。從之。


    刑部申劉何、王發等案,得旨,劉何與遠小知州,王發特勒停。


    是日,右丞留身奏事,有四劄子置御榻上。余再對,上語笑如常。晚退歸西府,聞安中罷政,然未知其詳,安中亦未知之也。夔、轄於都省晚聚時,已得中批,然不以告安中。翌日,安中欲造朝,門下吏告之,乃止。告命四更已過門下及指揮下閤門矣。


    壬午,凌晨見三省,乃知御批云:「政事悉出朝廷,未行之間,自可明辨,以正得失,豈可面從退有後言,為臣不忠,莫甚於此。可罷政,知亳州。」少選,聞安中上馬之城東普照矣。


    是日,同呈王瞻奏,已於收到青唐銀絹内量行支賜將佐等。


    上見二府,亦不及安中事。余再對,請於上云:「黄履昨日留四劄子,所陳何事 」上云:「言鄒浩四劄子皆故事,一唐介,二朱雲,三劉禹錫。」又云:「此必為人所使。兩日前,吕嘉問曾往見之。」又云:「履是吕家門客。」余云:「履實出吕氏門下,然履惷野不識忌諱。」上云:「履純意不曉事,必為人所使也。」又問嘉問幾壻,余云:「不悉記。」上云:「蹇序辰、曾誠皆是。」又云:「曾誠如何人 聞多豫事。」余云:「章惇不喜誠,云安燾傾惇,誠多豫謀,然未知虚實。」又知蔡卞兄弟不協,余云:「外議多言如此,然不知其實,大抵言爭先作執政爾。」上云:「妻亦不和,至不相見。」余云:「臣與之瓜葛,亦粗聞之,誠不相得,然不至不相見也。」是日早,夔留身甚久,疑所問皆夔之語也。癸未,同呈邊報。甲申,立冬。朝崇政,有旨,隔上殿班及雜公事,以皇子服藥故。上見二府,具道皇子發驚狀云:「自初六日已作,至十一日後無日不發,醫者已用硫黄之類治之,云小便不禁,大腸青,皆陰寒之候。」余因言:「臣久病,灼艾服藥皆無效,有以伏火丹砂與臣服者,遂頓愈。」上云:「可進取數兩來。」余云:「臣所得不過數十粒,欲且進十粒。」上云:「甚好。」眾亦以為宜服。是日,會食都堂,遂黄羅帕封進十粒,乞令眾醫官評議供應。


    乙酉,同三省問皇子安否,上云:「未寧帖,已服丹砂一兩粒。」


    是日,聞左膚言吕嘉問六事,有旨,令分析聞奏。


    丙戌,同呈王瞻奏到青唐圖。


    再對,皇后殿内臣江有慶合轉副使寄資,故事,非殿閤使臣不得寄副使,而近例有特旨許併理磨勘,亦名異而實同爾。然太妃殿有兩人,一寄資,一併理,未知太后、太妃、皇后殿合作殿閤否 上云:「恐非殿閤,可令入内省詳定聞奏,申樞密院。」太后、太妃、皇后皆有殿,然恐非所謂殿閤也。


    丁亥,同問皇子,亦未安。


    章楶以修堡鋪及巡綽處稽緩,特降一官,此左轄啟之也。奏報雖遲,然未闕事,夔頗不平之。


    戊子,秦鳳奏:疊、宕一帶,部族大首領龐逋斜肆等乞納土歸順。詔令撫存接納。


    再對,抽還鄜延一</a>將人馬,以歲滿也。惠卿言:戍兵年滿不代,人情未安;兼窮邊物貴地寒,戍兵已裁襟袖絮以自給。言極激切,蓋欲得戍兵為代也,遂直抽歸營。上亦深以為宜。退見三省,亦莫不笑之者。


    己丑,旬休。庚寅,同呈催河北州郡責限修城令,具合責年限聞奏。熙河奏畫到青唐城郭、營第并偽内圖。自甲申以後,無日不同問皇子安否。是日,宣諭風势未定,見服丹砂之類。余再對,因言:「醫官樂珍嘗遇人得丹砂,有三種:有伏火七年者,有十年者,有十二年者。臣前所進,乃十年者,珍所有十二年藥,臣未嘗服,云更有功。乞宣召供藥,仍先令眾醫官看驗評議供應。」上欣然,朝廷即召珍供藥六丸,仍令至皇子寢所診候,珍以謂病症與藥相當,遂服之。是日,余對三省又云:「見醫官初虞世言,皇子天人之相,社稷之福,疾不足憂。」上亦云:「鼻隆,人中長,生得極好。」夔云:「亦聞之。」虞世乃夔所薦也。


    辛卯,同呈邊報。熙蘭奏,青唐偽乘輿物見管押赴闕。


    再對,立吏部奉舉使臣邊任、上樞密院銓量、小可違礙聽差法。


    壬辰,同呈陸師閔乞買馬司依舊兼監牧,及增公使錢。從之。


    又差河北第十三將戍河東;又以河北水災,流民頗眾,於大名府等二十二州軍增置馬步軍共五十六指揮,共二萬餘人,馬軍以廣威,步軍以保捷為額,並依陝西蕃落保捷給例物請受;卻於舊將兵内,每指揮減一百人,共減一萬七千餘人。先是,久陳此議,上及三省皆以為然,遂施行。因為上言:「河北增兵及減舊兵額,并差戍他路,皆前人所不敢議,若非以聖斷睿明,亦不敢建此議。然人情難測,萬一小人有凶肆者鼓倡撓法,亦或所不免,惟在朝廷主張彈壓爾。京東亦嘗殺巡檢作過;先帝用兵西方,慶州亦有變;此事雖未必然,恐萬一有之,不敢不先奏知。」上亦欣納,三省亦稱善。再對,直抽秦鳳戍兵五指揮。


    癸巳,同呈熙河奏及李譓申,邈川蕃部作過,圍撓城壁,及南宗堡使臣等被殺傷,并隴朱、黑城等城攻破,青唐累日道路不通。詔遣苗履、李忠傑及差秦鳳兵將往同討定。


    上諭:皇子漸安,但微有風候爾。


    甲午,同呈熙河邊事。是日,金城關探報云:止是邈川人作過,宗哥至青唐一帶無恙,然信息未通。詔胡宗回、苗履等多募人至青唐以來偵探。


    再對,重修將副押隊謁禁條。舊制,門客、醫人皆不許相見,上亦以為非宜,遂以元豐七年四月朝旨修定。此旨與將敕不同故也。


    乙末,同呈,詔胡宗回指揮苗履等,如蕃賊見官軍渡河,雖即潰散,亦須痛行殺戮,務要剪滅作過之人淨盡,仍不得濫殺無辜之人。


    又呈河東八堡寨賞功,王文振以下及郭時亮轉官、減年、支賜有差。


    是日,上面諭二府云:「皇子已安。」喜見於色。久不御後殿,是日,對從官於延和。余再對,上又諭云:「醫官皆言不曾經如此祗應。」余云:「不獨醫官,中外孰不憂恐。今遂安寧,社稷之福。然醫藥及灼艾,皆是有功之人,當厚賞。」上亦欣然,以為當爾。晚歸,聞宣召醫官孔元,薄暮,乃得閤門報,皇子薨,輟視事三日。聞者莫不震駭,遂各入劄子奉慰。丙申,宅引,與三省聚都堂,各再入劄子問聖體。是日,差吴靖方管句葬事,中宫送皇子喪,宿開封實梵院。丁酉,引辰後同三省赴寶林澆奠,見都知吴靖方、御藥劉友端。友端云:「皇子自前日辰後微喘,既而臟腑通,醫官云已三日不通,得利乃順。已而利五六次,每利愈喘,至未時六刻遂脱。」又云:「服伏火丹砂不作,皆徑下。」又以皇子真影相示,云:「極似,面團豐肥,貌甚美。」頂有硃砂,杏乘,被青披衫。以二十九日午時大斂,十月十六日權,二十八日出殯奉先院。戊戌傳宣:自二日更不視事三日。


    續報:懿寧公主薨。再自初五日不視事三日。與三省各入劄子奉慰。


    是日,出城東致祭大名樂昌,未刻乃歸。


    十月己亥朔,赴待漏,入紫宸謝衣,遂會都堂。


    是日,作聖旨,令新知河州种朴星夜赴任,計會苗履等遇河討蕩作遇蕃部。又苗履申:兵馬寡弱,不敢自巴拶渡河,已申經暑司,赴河州與姚雄等會合應援。令熙河詳履所申,指揮苗履、姚雄等遞相照應,互為聲援,節次統制或會合前去,具應援討蕩及解圍次第聞奏。是時,青唐、邈川信息不通已半月餘,余云:「可憂,奈何 」夔遂有卻欲以青唐還溪巴温之語。卞云:「此語未可輕出,如此可謂龍頭鼠尾也。」余云:「事未可知,若萬一不保,則亦不免如此。但烏合之眾,无所統一,見官軍則潰散矣。昔王韶在熙河亦如此,諸羌紛然而起,一遇王師,則奔竄而已,人負一木團牌,更不回顧,官兵追逐,盡得其首領。」眾頗以為然。庚子、辛丑,宅引。是日,赴都堂,為三省官不見上已六日,當叩閽省問,或乞便殿召對。眾皆以為宜,遂同入劄子乞對。夔、轄更不赴都省,二府待報至未時乃出。上遣中人黄經臣,至東西府傳宣:「以慘戚中意思不安,醫官見進藥,今日方進常膳,以此相見未得,直俟初八日垂拱相見。」遂同入劄子稱謝。逐日入劄子問聖體,至七日止。


    王寅,熙河奏青唐、邈川解圍捷書至。鄯、湟皆被圍,王瞻時出兵擊賊,斬獲四千級,盡殺大首領結咓甑、心牟欽氈等九人。有阿蘇者,乞心白旗往招撫叛眾,既而率眾攻城甚力。宗哥首領拾欽角四生擒阿蘇以獻,瞻亦誅之。邈川城中兵民才二千四百餘人,城守之具未備,王愍、馬用誠力戰固守。蕃賊圍遶者萬計,又有西夏三監軍人馬助之。至二十三日積薪草,欲登城,而姚雄兵至,賊望見塵頭,又有偵還者還言漢兵將至,遂遁走。二十四日,雄兵與愍會,賊已潰散,愍擒西夏偽鈐轄一名,遂討蕩餘眾。是日,同三省作聖旨,將士並與特支七百,苗履等所統續渡河者五百。又作帥司指揮將佐,痛戮作過部族,所得孳畜財物,均給士卒,牛馬駝即買入官。癸卯,會都堂,皆相慶曰:「朝廷已建兩郡,萬一敗事,何以示四方、後世!今兹解圍,社稷之靈也。」王瞻輩不通信息幾二十日,孤軍深在賊境,其不敗事乃幸爾。


    甲辰,詔青唐、邈川力戰有功士卒,作三等賜絹,十五疋、十疋、七疋,守禦人五疋、三疋、二疋。


    乙巳,遣慕化李忠傑將部落子,及盡發秦鳳戰土赴熙河討定新邊界,令秦州句保甲防戍。


    丙午,入見上於崇政。二府合班升殿,問聖體,有旨不拜,御藥宣答訖,至御坐前分蛾眉班奉慰。兩拜訖,上諭:「皇子久病,終不救。懿寧病尤倉猝,四更二點不得出,四更天去,醫者云:解顱因發急風,不可治。雖三歲,未能行,然能語言,極惺惺。」余等皆云:「皇子乃朝廷大喜慶事,不幸忽爾薨背,又繼有懿寧之戚,人情之所難堪。然此天命,无如之何,願更寬聖念。」上云:「至今飲食未復常,加之嗽。」余云:「悲惨傷氣,自須如此,乞更割愛,以宗社為念。陛下富於春秋,子孫之慶,何可量也。」卞云:「诜诜之慶未可量,願寬聖慮。」上雖微瘦,然玉色悦澤,余不勝甚喜。


    同呈邈川解圍奏,上云:「日久可憂,赖且無事。」余等皆云:「誠如聖諭。王瞻等以孤軍抗賊,能保城守,又能斬獲賊眾,功實不細。」上亦云:「極不易,皆當厚賞。五愍亦當與復管軍,姚雄功亦不少,便可推恩不 」余等皆云:「更待本路推排功狀次第,然後推賞未晚。」余云:「當趣帥司先具近上將佐狀聞奏。」上云:「甚善。」


    又呈鄜延奏,西人差使副進誓表,惠卿以為邊計憂窘,不可緩,當速納其來使。上頗訝其語太過,眾亦誚之。遂降旨:令候西人回答近以兵馬犯塞回牒,及誓表中别無不依應得回詔事理,即令惠卿一面相度收接,仍依例引伴赴闕。


    再對,余復伸慰問,又謝遣中使宣諭。上云:「不欲召卿等對,恐外人妄接特召爾。」


    丁未,同呈,令胡宗回相度次第,以緊慢修完城寨;又結咓甑、心牟欽氈已誅,其家屬緣坐應死者一面處置,罪不至死,並邊厮波結一行家屬等並錮,交付押伴所管押赴闕。


    再對,上諭:三宮出新城,當如車駕行幸時,量添巡檢下兵馬防衛。前一日,上又問:「二府曾一到寶林澆奠,二十八日皇子出殯,莫亦一往否 」余云:「候與三省議,及檢故事。」退語三省,三省云:「亦得此旨,更不須故事,一往爾。」退閱故事,乃當詣内東門奉慰,因至殯所。是日,以此白,上深以為然,遂同赴延和觀。大遼生辰禮物早出。戊申,旬休。己酉,同呈邊報。


    再對,以太后、太妃殿祗應使臣同殿閤,皇后閤准此。又詔,三宮出新城、本城分,巡檢司權差馬步軍五百防衞迎送。


    上諭:「章惇堅以方天若為有罪,如何 」余云:「臣不知天若與周穜往復語言,但聞眾議,以天若為凶肆可惡。」上云:「惇言天若有指斥語,卞亦云周穜多言。惇云天若方事起,兩詣卞,卞不敢見。已令兩罷之,俱與外任合入差遣。」余云:「如此處之甚善。天若固宜逐,穜亦不足惜。」上又云:「蔡京與卞果不相得。」余云:「此眾所共知。天若與京甚密,而卞不甚與之,劉拯與卞甚密,而京亦不喜拯,此可見其略。大抵因娣姒不相能,又爭入政府先後,以此彌不足。」上云:「兄弟間乃如此。」初,蔡京因對,訟周穜對經筵、史院官曾稱周常,又對天若稱鄒浩,遂令穜分析,而穜止稱常云「終是好人」,又稱浩曰「難得。」旨罷穜說書,而夔堅以謂天若亦當逐,故有是命。


    是日,復蹇序辰、范鏜待制,除知青、揚州。是日,黄履罷政,知亳州。信履是日早留身,留劄子四道在御榻上,全不敢問。次日既貶,上諭云:「劄子引朱雲、劉禹錫、唐介故事救鄒浩。當時不言,既以奉行久矣。乃如此,必為人所使。」又云:吕嘉問兩日前往謁履。」又問:「吴居厚可尹京否 」蓋欲逐嘉問,怡然不去而哂之。


    庚戌,同呈鄜延奏宥州牒,遣使進誓表。


    熙河奏,苗履過省章峽。又畫到青唐河南北地圖。


    涇原奏,拍立界堠了當。


    辛亥,同呈,令鄯、湟般運人夫脚乘頭口等為賊殺虜者,人支絹十疋,脚乘頭口給還價錢。


    壬子,同呈熙河奏,已令苗履等管押隴拶赴熙河;又押西蕃印四十二面,有傳國銀印及唐朝所賜節度使印,餘大半皆蕃印也。


    再對,以王殖句當皇城司,久權故。


    又進呈曹矇乞在京差遣,以母病免知憲州。上云欲與一通事舍人,候批出,上許久,以批除職名,至是乃決。癸丑,下元節。甲寅,朝謁景靈。乙卯,歇泊。丙辰,同呈李穀乞厚待契丹公主。韶令優加待遇。時彦自陳築烏龍寨勞效,詔與復職,法當敘宣德郎,上旨令與通直郎。上又言:「先朝嘗罷館職,不當復置。」余云:「先朝因除職事官,即罷,仍與改一官。」上云:「與改官不妨。」三省皆以為當罷,余與夔言:「直祕閤之類當且存留,以待中師及被獎擢者,先朝以無此名例,便除直龍圖閣,似可惜。」夔深然之。


    又呈熙河奏,王愍送到西蕃夏賊攻圍邈川日,白岑牟等以蕃書漢字,招誘愍等出降,云:「降必不殺,方與漢朝通和,當從正路送還漢天子,不爾即屠滅矣。」漢字乃南宗堡陷没使臣劉文珪書寫,文珪亦至城下呼愍等,令早出降。詔令根究文珪家屬所在,拘管奏裁。


    是日,夔留身甚久。余再對,上諭云:「章惇以夏人犯邈川,欲因此討伐,遂滅夏國。」余云:「不審聖意以為如何 」上笑云:「此何可聽。」余云:「陛下聖明遠慮,此天下之福。近歲諸路進築城寨,兵民勞敝,財用、糧食俱闕乏,幸而西人款塞,遂可休息。今青唐用兵,士卒困敝日甚,若更經營誅滅夏國,如此即憂在中國,不在四夷也。兼臣在熙寧中,見朝廷欲滅交趾,当與主將郭逵言:『交人雖海隅寸尺之地,然有國百年,興衰存亡,必亦自有天數,岂人力所能必。』既而果無功。況夏國豈交人之比也。」上深然之。退與小鳳言,亦共歎其狂妄。鳳云:「若如此舉動,是他災至也。」


    丁巳,同呈鄜延奏,宥州回牒:已再約束首領,不得犯漢界。


    熙河奏:欽波結角蟬等邊厮波結之弟能率部族討河南賊,乞授官,充巡檢。從之。


    户部申,乞造瞎征等靴并幞頭。旨:今後除蕃官及呈試人賜靴外,進士唱名及軍校等更不賜。靴者令如法裁造。舊所賜靴,皆不堪著,又枉費官錢,故罷之。


    再對,以正旦國信使李希道卒,改差賈裕。因進呈姚雄與姚麟書,云:「青唐去大河五百里,道路險隘,大兵還邈川,而青唐路復不通。朝廷進築城寨畢,方有休息之期,今復生此大患,如何保守 深為朝廷憂之。青唐非數萬精兵不可守。」上亦深然之。


    戊午,旬休。


    已末,同呈澶州職官趙暘言:「澶州城舊臨河處無城壁,若增修則功大而土惡,不若因舊城修完,則功少而速成,為一方屏蔽。」其言極有理。此劄子乃陳瓘封来。得旨令安撫、轉運司同相度施行。又吕吕惠卿引伴西人赴闕。又令胡宗回討蕩河南北作過部族。


    再對,以王亢知麟州,許良脓[农改衣]知保安軍。又令河北諸路安撫司,指揮逐州軍多方招募災傷人充軍。


    庚申,同呈熙河乞補邊厮波結職名。詔以為諸司使。又奏:已令王瞻等將不作過首領書填空名,補將校。夔以為不當付瞻等各自書填,恐參差不齊,行遣未當,須從經略司相度補授。上旨:令胡宗回放罪。經略司及走馬并李譓,各乞催王瞻、王厚赴鄯、湟州。詔不得辭免,便令管句州事。


    辛酉,同呈熙蘭路奏,乞鄯、湟州及河南置將。並從之。


    再對,以御批曹矇除通事舍人,令赴闕供職。


    壬戊,降聖節假令。


    癸亥,同呈令東西京、江、淮、荊、浙、福建召募厢軍,赴陝西、河東耕種。


    熙河奏,拍立巡綽界堠去處。


    再對,復李嗣徽遥團,張宗高與收敘,令閤門供職。初,時彦既復敘,上旨即令舆二人者敘復,至是進呈。余因言:「宗卨不可復作承旨,昨既經密院取勘,上下皆不安之,兼及復不可與共處。然承旨久闕,當除人。」上云:「與三省商量。」余云:「若有卓然可除之人,即政府可議,若且於閤門選人,如王殖、曹誘可權管句,即須出自聖意。」上令差曹誘。


    是日,聞敖氏甥女訃,在式假。


    差蔡卞權樞。


    甲子,卞與三省得旨,令保安軍牒宥州:不得犯青唐界。又令涇原、環慶各選步兵三千、騎三千,赴熙河路使唤。


    乙丑,越國忌。


    丙寅,同三省詣奉先奠皇子越王,巳時,西閤奉慰訖,上馬。卞以致齋不赴。


    丁卯,宅引。


    戊辰,節假旬休。


    十一月己巳朔,得熙河奏,种朴將秦鳳兵數千,十月二十一日討一公城,攻圍賊眾,為賊所邀截,朴重傷死。已又聞尸首不獲,偏裨程述、王舜臣而下僅免,將佐、士卒尚未見亡失之數。


    庚午,冬至。同三省赴東閤拜表。遂作聖旨,令瞻引兵歸邈川,其河南北戍守人馬,令胡宗回相度,一面從長措置就奏。是日,卞還自郊祠,遂同佥書行下。夔聞兵敗,氣沮矣。辛未,赴普照大名殯所致祭。壬申,假。癸酉,赴相國建興龍道場,會蔡京等於寶梵院,用衙前藥酒九行罷。甲戊,上以懿寧公主出殯,不視事。二府宅引。乙亥,朝垂拱,同呈鄯州等處事宜及种朴戰没事。上亦甚駭之,再三顧問如何處之為是,眾皆云:「賊势如此,若株守不改圖,即恐王瞻一行將士陷没,則於威靈愈為不便,須至如此指揮,若保完得王瞻一行人馬歸邈川,則鄯州徐更措置。」上云:「溪巴温如何 」眾亦云:「王瞻朝出鄯州,即巴温暮入無疑矣。」上云:「何以處之 」余云:「次第不免如折氏府州措置,乃可速定。未知巴温肯聽命否 幸而隴拶已來,庶可與之語。」昨青唐初被圍時,章惇便要如府州折氏處置。遂得旨,令秦希甫同胡宗回相度措置。余以种朴被殺,何可但已。兼邈川係隔绝西蕃與夏國交通之地,及河南疊、宕一帶部族見歸明,可因而建置洮州,以成先帝詔旨。兼慶、渭步騎萬人,可令姚雄統領前去,討擊河南作過殺种朴者。如此,則朝廷威靈稍振,而湟、洮之計亦已先定,不爾,邊臣以朝廷已棄青唐,則并湟、洮皆無經營之意矣。眾莫敢不以為然,上亦然之,遂依此降旨。又令王瞻因軍回裏護三偽公主等來,又令李彀相度,如三公主已有來期,即并瞎征、隴拶一就起發,如公主等未有來期,即先管押隴拶等赴闕。


    又得旨,差曹誘權副都承旨。


    再對,因慰:「上以越王、貴主相繼出殯,聖情必是更傷悼。然陛下富於春秋,多子之慶未可量,顱自此更不寘聖念。」上云:「因此亦頗覺嗽不已。」余云:「更乞寬懷,善保聖躬。」因言:「青唐之變如此,政府不得無罪。臣素知人情事理不順,恐必難濟,累曾與章惇爭論,亦曾於陛下開陳,其後瞎征、隴拶皆出降,臣無復可以啟口。然臣知其不可為,而不能固執所見,隨順人言,致誤國事,兼是密院職事,比之眾人,臣罪為最多。」上亦欣納。余又云:「見章惇初與張詢、王瞻等陰構此事,後又與孫路交通,以此力主其議。臣以謂,青唐國人不平瞎征父子篡殺,故欲逐之,而立董氈之姪,我乃因其擾攘,遂欲奪之,於人情事理不順,明白可知。況朝廷以四海之大,所不足者非地土,安用此荒遠之地。兼青唐管下部族,有去青唐馬行六十三日者,如何照管 兼生羌荒忽,语言未通,未易結纳,安能常保其人人肯一心向漢。凡此等語,皆曾於陛下前敷陳,恐久遠必為患,不謂不旋踵便有此變。蔡卞素不知邊事蕃情,又與惇議論多異,獨於此助惇甚力,今日卻無以處之。至於章惇,初勇於開拓,才聞青唐被圍,便以書令胡宗回如府州折氏措置。此事不降朝旨,岂可便以告邊臣 宗回有書見在。尋以進入。又才聞姚雄於邈川解圍,卻以書令宗回,將作過首領家族一處拘管,先執其首領,便先從嬰孩以至少壯者,一一次第凌遲訖,然後斬首領。如此豈不激怒眾心!」上深駭之,云:「此是何措置 」余云:「不回錄到惇書,一一具在。及今日种朴戰没,氣已消沮,更無處置,臣遂自條今日所陳三事示之,亦莫敢以為不然。如此輕易反覆,岂不上誤國事 」上但再三駭其率易也。


    丙子,同呈种朴赠防禦使,與十資恩澤,賜錢、銀、絹、布各五百,羊、酒、米、麵各五十,母特封郡太君。


    熙河奏隴拶已到熙州。


    又差内臣犒設熙河戰守漢蕃士卒,及支綢絹,慶、渭人兵未經出入,亦與特支。


    再對,免李希道追納,賜銀三百兩。


    丁丑,胡宗回奏,令隴拶作書,遣蕃僧往招溪巴温,許以節度使,依舊管句青唐部族。又辭免寶文學士,降詔不允。


    再對,以諸軍排連隔下已有條格,更不進擬,便聖旨行下。又府界第四將申,將兵替回,延安府</a>不支盤纏,牒河中無錢支,至今未給,及虞鄉縣給與軍人口食價錢。令陝西轉運司取勘奏裁。


    河東乞差河北將兵,於備北州軍沿邊戍守。從之。


    殿前司欲將河北揀到人衮同揀填班直。上不許,令管軍臨時斟酌揀選,不須立法,但令諭管軍而已。


    戊寅,旬沐。


    己卯,同呈鄜延奏,西夏進誓表官稱,昨一表便蒙聽許,岂不依回詔指揮,兼别有謝恩表。得旨,差工部外郎韓跂押伴。


    又令熙河路尋訪种朴尸首,獲者與銀絹各一百。


    又令諸路,未降誓詔以前,收接西界投來人口,候降誓詔,别聽指揮。


    又令熙河、秦鳳,限百日,許逃亡軍人首身,與依舊收管,弓箭手仍免降配。


    又以許彦圭為熙河經略司句當公事。彦圭沿邊事極有條理,其論營田事尤詳,昨自涇原放罷,改秦州職官,以監司多被黜,遂不得改官,其人材殊不易得,故且以此處之。上云不妨。


    庚辰,同呈引見瞎征等儀注。上初令於端門排仗,又令諸軍自順天門素隊排立,且欲依冬至節與軍班等特支。余勘會得冬至例支十七萬貫,端節八萬。因為上言:「僥倖之例不可多啟,此止祗應一日,恐止可用端午例。端午比冬至大約多減三分之一,亦有減半者,似頗酌中。」上亦然之。


    又差陳敦復以句當公事兼管句提舉營田司公事。敦復以功賞當轉兩官,云任滿止四月,欲以減一年磨勘先改官,而論竟不合。


    是日,三省以體量孫傑事進呈,内有差與常安民船,及庇贓吏路班等罪,夔欲黜之,而左轄以為復吕温</a>卿之怨,夔亦以轄為立黨,面相詆訐久之。而有言傑與安民親,而上亦嘉其能擊温卿故,止罷左史為太常少卿。夔留身論之甚久。既退,余再對,上以諭余,且問:「傑之罪如何 」余云:「臣悉不知所體量事,然傑擊温卿誠可激賞,若有過,以此少寬假之亦無害。」上云:「傑擊温卿兄弟誠為可嘉,惇與温卿兄弟誠為黨與。」余云:「此眾所知。惇既有此嫌,亦不當力乞罷傑。」上云:「須要罷黜,蔡卞實不曾稱薦傑。傑擊温卿,張商英以書稱之云『排巨姦,破大黨』,巨姦、大黨為誰 」余云:「大黨必是惇。商英乃惇門下士,然亦每事諂奉蔡卞,祇如近命蹇序辰,詞云:『嘗助國是,岂以一眚,遂忘前功。』朝廷為序辰復職,本無此意,此乃諂詞。」上云:「既為惇門人,又卻如此,士人何可爾!章惇以謂可作翰林學士,还做得否 」余云:「若文采及人望,亦可為之,然不能自立,亦誠如聖諭。」上云:「如此人終不可在朝廷,兼不可以作藩,诰命亦不甚好。」上又云:「章惇衹聽賈種民言語,如何 」余云:「亦有之,然惇、卞亦各有黨,惇所悦,即曾旼、周穜之類;卞所悦,即鄭居中、鄧洵武、葉棣之徒,亦皆不叶公議。」余又問:「傑作常少,何以處旼 」上云:「兩員不妨。」又云:「旼更不可向上,學問、文詞、吏能皆不易得,祇是不平穩。」余云:「陛下知人如此,天下之福,臣復何言!然左右史久闕,今又無人。」上云:「鄧洵武可否 」余云:「洵武正如曾旼,文學亦不可得,但附卞太偏,以此為眾所惡。」上云:「亦别無過惡。」余云:「彼方在閒地,未有所為,若處之要路,則其資性憸憸,未可量也。」余云:「從官中文采可作翰林者,卻是安惇,及亡兄鞏以文章名重一時,稱惇文采可跂及蘇軾。」上笑云:「中丞尤難得人。」既而又言:「安惇亦祇是章惇門下人,昨舉商英自代,可見也。」余云:「安惇與商英俱是蜀人,安惇固未免觀望,然粗識深淺,非若蹇序辰之比也。」是日,语多不能悉記。


    辛巳,同呈,令熙河經略司勘會苗履、姚雄、种朴下亡失使臣、士卒人數,并其他因戰鬬亡没之人,並勘會聞奏。又令李彀因便犒設將士,及密切勘會陣亡人數聞奏。以李夷行言,苗履在青唐獲八九百級,亡失三千餘人,及其他人士卒喪亡者甚眾,而經略司不奏故也。


    是日,左轄亦留身甚久。余再對,上諭以:「卞云不可與惇共處,待過興龍節求去。」余云:「臣昨日蒙聖諭,既退,亦聞惇、卞面相毁訾甚峻,大臣不當如此。」上云:「失體。章惇多以語言傷人。」余云:「惇性暴,率多輕發;卞則陰巧,能窺伺其所短;故卞多勝,惇多屈,必無以逃聖鑒。如孫傑事,既有温卿之嫌,自不當力爭,亦無可勝之理,惇不識便宜多此類也。」上云:「惇卻言:祇是說孫傑立黨,不是說卞。」余云:「此乃惇畏卞之詞。卞與惇皆有黨,而卞之黨為多,既已言之,何必更解 」上亦哂之。余云:「惇之黨衰,卞之黨盛,故眾皆畏之。謂卞為不立黨,尤不可也。惇、卞紛紛,固未足道,然三省、密院闕人,陛下不可不留意。宗廟、社稷大計,天下安危,士民休戚,祇繫此三人者。惇、卞既暌,許將凛凛畏此兩人,不敢啟口,每有一事,惇以為可,而卞未答,卞以為可,而惇未然,則將莫敢對,直俟兩人者稍同,將乃敢應答。今兩人者又交惡,自此政事愈乖謬矣。故上下内外闕官,鮮有差除,縱有差除,人必以為不當。蓋兩人者,好惡各有所偏,各有黨類,若有一人能執義理、持公論以自處,無不可勝人之理。古人云『正己而物正』,未有枉己而能直人者也。密院獨負,臣來日赴景靈行事,遂廢本院職事兩日,雖密院邊防事機動繫安危,然事稍大者,必與三省同議,尚未足憂。三省政事所在,一日萬機,陛下付之此三二人,恐誤國事。臣每不欲喋喋,然致身朝廷,於國事不敢不傾盡補聖聽。」上云:「深欲補人,卿視在朝誰為可進者 若補得兩人,方不闕事。蔣之奇亦不可得,又適有此事。」余云:「蔣之奇官是太中大夫,數月間未可進職,且移一藩亦可。」上云:「亦無事,復職亦不妨。」又云:「年歲間莫卻可用。」余云:「之奇比在朝廷,卻頗平穩自守,亦老成故爾。」上又云:「韓忠彦可用否 」余云:「方三省需人,如忠彦輩,但恐不濟事,須是奈何得此兩人,乃有補。許將固恐懼,以元祐中為執政,常恐為惇、卞所傾。黄履雖或敢啟口,又不曉事,亦不為兩人所畏。」上云:「履不曉事,不足道。」余云:「人君所以垂衣拱手,無為而天下治者,以得人也。若廟堂得人,則亦不至每事煩聖聽,且如平日所進呈事,或論議未合,自不可將上,岂至於陛下前紛紛爭口舌也;有骨骾之人在位,則廟堂不正之論已消之於下矣;以至内外上下闕人,若以公議差除,岂有不可之理。但在上者得人,則事無大小,无不修舉,何至於勞聖慮也!」上深嘉納。又論其下人材:「如吴伯舉如何 」余云:「亦如曾旼、鄧洵武之徒。陛下論曾旼曲盡之矣,此三人者,乃一體之士也。陛下必欲用洵武之徒亦不妨,然須以一正直不附麗人者兼進之,則人情亦必悦服,獨用洵武輩則不可也。洵武、劉拯輩皆在要路,則卞黨益盛,自章惇而下皆畏之,誰復敢言其短 如此不惟於士類不便,陛下聪明亦從而壅塞,每事愈費力爾。若謂卞無黨,則鄭居中乃王珪壻,何緣得進 劉摯、吕大防壻,有敢引之者否 緣居中故,閭丘籲亦得差遣,初改官不作縣,自宫教除通判,皆眾人所不可得也。」上又曰:「蔡京亦不平穩。」余云:「陛下論人材性行,皆曲盡之矣。」余又言:「章惇多輕信,初力引序辰、嘉問,既而反為仇怨。嘉問何足引,王安石</a>力欲以為待制,而先帝終不與,後處之以光卿而已。」上云:「安石稱道嘉問過當。」余云:「誠如聖諭。安石平生交游多暌乖,獨與嘉問始終,故稱之太過,作嘉問母祭文:『是生賢子,經德秉哲。』此乃商周先王之德,嘉問何以當之 」上笑云:「安石性强。」余云:「安石以義理、名節、忠信自任,不肯為非,至於性强,自是以此驕人,故時有過舉,岂他人可比。」上云:「安石誠近世之所未有。」余云:「此非可與章惇、蔡卞同日而語,其孳孳於國事,寢食不忘,士人有一善可稱,不問疏遠、識與不識,即日召用。誠近世所無也。」上又問:「惇門下有陳彦恭者何人 」余云:「此鼠輩小人,不足道。然惇多輕聽,如彦恭者,構造是非,談人短長,惇聽之,誠可笑也。以此内外官吏陳請利害,但己所喜者必行,其所不喜者,言雖有理,多斥而不取。」上笑曰:「如温卿所陳請,不問是非,无不從者。」是日语尤多,不可悉记。


    壬午,赴景靈,告遷太宗神御於迎釐殿,以修大定故。癸卯質明,行事,巳時,奉遷,申時一刻,奉安訖,退。


    甲申,同呈十四日已作聖旨,令胡宗回休息將士,俟事力完壯、決可取勝,方得前去討擊河南等處作過蕃賊。又立賞構捕郎阿章。秦鳳奏:一公城使臣兵馬已棄城歸錯鑿。令胡宗回具析不奏因依。又令李彀體量青唐、邈川河南事宜以來,前後覆没兵將聞奏。


    乙西,同呈雄州奏北界牒,郭知章不肯嗟程插宴。令知章候到雄州,先次具析聞奏,以俟章報仍回牒也。


    熙河奏:一公城人馬已赴錯鑿城。


    再對,呈康渭劄子,言湟、鄯州害,大概以兵馬疲敝、糧道不通,恐不可固守,兼熙河一路空虚,多可憂者。上亦以其言為是。


    又許幾乞定待遇西人禮數,及應答語言繁簡,西驛以謂無可施行。上深然之。因諭云:「都贶人才不可得。」余云:「許幾所不及。」上云:「远過之。」


    是日,上又諭:「高遵惠,再檢見元祐中有章疏論罷吏禄,以為先帝法度,不問是非,一切欲改,此大臣有私意於其間,不可不察。又規切太母云:『不可斂怨天下者。』此極不可得。」余云:「當時敢出此語,誠眾人所難。陛下累欲召遵惠還,若爾尤不可不召,臣當與三省更議可代之者。」上云:「甚好。」又云:「賈種民亦有章,云『盡罷苛法』之語,莫不可!」余云:「此正與王存</a>言『横斂』一般,亦可謂詆斥也。」上云:「遵惠論種民事莫是否 」余云:「寺監無不由六曹直達都省者,遵惠為侍郎,職所當論。」上又云:「遵惠言紊亂官制。」余云:「如此誠紊亂官制也。」上又言:「種民言罷苛法者是上書,书中云更有一策文字,言十餘事,尚未尋見。」又云:「惇終不善遵惠。」余云:「人言其以遵惠擊種民,故惡之。」上云:「遵惠歸作尚書侍郎皆可。」余云:「龍圖閣直學士恐難作侍郎,權尚書可也。」余退,但以上云:「遵惠又有章疏欲召還,莫可别議慶帥否 」蔣之奇是太中大夫,自可帥。眾云未可議除之奇,余云:「上不以為不可。」夔云:「慶不須兩省,一直閤可矣。」余云:「直閤固可帥,但未知誰可為直閤者 」鳳、轄亦皆云未見其人,既而又欲以孫覽帥慶。余云:「范鏜可否 」眾默然。余云:「以鏜易覽如何 」卞云:「如此即不妨。」又語及吕仲甫,左轄云:「曉事,卻不敢為,亦恐未可也。」


    丙戌,同呈引伴西人奏語錄,羌人云:「本國乞和,一表便蒙許,進誓表豈敢更不依回詔指揮。」極恭順,祖宗以來未嘗爾也。


    再對,梁從政磨勘合改延福宫使或觀察使,上云:「且與宮使。」因言從政事先朝,任使頗曉事,但執滯及太絮爾。余云:「馮宗道及從政皆先帝所親信,皆讀書曉事。」上云:「宗道曉事,非從政比也。」余云:「馮世寧、藍從熙俱已作觀察。」上云:「宮使更數年,亦須磨勘作觀察也。」


    又呈惠卿奏,鄜延戍兵一百一指揮,乞減五十指揮。從之。因言惠卿亦乞減將佐官吏,來日與三省進呈次。丁亥,同呈鄜延乞減將官使臣等,及以綏德為軍。並從之。


    再對,以知保德軍趙思恭為揚州鈐轄。因言:「近除郎官監司甚多,如韓治輩,非出聖意,岂復得召 」上笑云:「章惇言治為劉摯門下半夜客,亦無顯狀。」余云:「陛下察言如此,天下之福。如前日宣諭,欲召韓忠彦,乃知聖意一無所適莫。」上云:「忠彦何能為,且令作吏部尚書莫不妨。」余云:「誠如聖諭,忠彦先朝擢為尚書,心本無惡,但不能自立,多隨順人爾,在元祐中,措置邊事,无非曲徇他人;及臣秉政,欲一變前日所為,初雖略爭,既而無敢不從者。若謂元祐曾作執政及隨順人,則許將亦是。陛下觀此兩人何以異 」上笑云:「正似許將,兩人恰一般。」上又問:「陸佃會做文章否 」余云:「佃所為文章,未嘗不傳笑中外。如賀皇子表云:『桃千年而結實』;慈聖挽詞云:『玉册三回捧,珠簾一度垂』;中外以為口實。有臣私意,以親嫌不敢啟口,今日因聖問所及敢敘陳。臣弟肇與佃同修《實錄》,肇於未進書時已罷,佃至元祐七年書成方去,肇貶滁州不落職,佃削職,而劉拯乃卞門下人,猶云『以五十步笑百步』,故肇亦降修撰,則肇之罪輕於佃可知。況佃在元祐中嘗除學士,又除尚書,但為言者所奪。肇初論蔡確事補外,再召入,又以論北郊事去。今乃以佃為情實稍異,先復職移藩,中外所不曉。肇在先朝已修史,蔡京作《起居注》時,肇適上殿,先帝目送之,至殿門乃回首,然則先帝眷待可知。不幸遭喪,未及進擢,已而先帝升遐,故元祐中方除舍人。若論為劉摯黨,尤為誣罔。初除舍人,王巖叟、朱光庭力攻以為不可用。巖、庭乃摯黨,則兩人者,何為而力擊之也 」上笑云:「言是姦臣之弟。」余云:「陛下閱章疏,可見其攻之人語,可以察其是與不是摯黨。臣曾蒙宣諭,以臣稱弟肇,而眾論云與臣不同,臣初以不敢力辨,然臣稱道其他人才,未嘗不以公議,況兄弟之嫌,若懷私失實,罪不容誅!肇之文詞,學識操行,皆非今日在朝臣可比。如近日賀中宫、皇子、青唐三表,中外無能出其右者,此眾所共見;以至在元祐中,出處如此,則學識可知;素不為執政所悦,則操行可知。肇之剛介,又非臣比,故惇、卞皆望風惡之。臣所以喋喋自陳,非敢冀望牽復升擢,但以眾論誣罔如此,兼與佃升黜不同,外議皆以為不平,冀陛下照察。」上首肯而已。又言:「密院编修文字闕,欲除彭汝霖。」上云:「極好。」余云:「臣曾問三省,亦欲以監司處之,此人材不可得,若且令作監司,岂盧君佐、王汝舟等可比,卻可措置之閑地爾。」上云:「好,來日便問三省。」尋以旬休,恐上不復記,至二旬休日,首諭三省,可見欣納也。


    戊子,旬休。


    已丑,同呈胡宗回奏,已依二日朝廷指揮,王瞻措置鄯州事。又李譓奏,青唐府庫金銀等物,王瞻、王厚不肯同本司句當官檢點供數,及以銀馬等遣運句竇志充。詔李譓、秦希甫、胡宗回體量,根究有無侵欺情弊聞奏。又訪聞會州新城不至堅固,令胡宗回修完,及具因依聞奏。


    惠卿奏,西人乞賀正旦,綠誓詔未降,未可從。又乞優加寵錫西羌,如元祐故事。夔因言:「先帝嘗欲以金帛結羌中用事者,今西使言,國主悔過效順,皆嵬名正賽輔佐使然,欲使還賜以金帛,以結其歡心,若元祐加賜乾順,則不須也。」上令留候。


    是日,三省得旨,令彭汝霖上殿。


    庚寅,大名周祥,舉家赴普照齋祭。


    辛卯,同呈李彀奏瞎征、隴拶一行赴闕人數。


    再對,上諭:「已令汝霖上殿。」余稱謝。余又言:「臣所稱人材,不敢一言欺罔,至如稱道弟肇,實無冀望升擢之意,但以眾人誣罔,冀陛下深賜照察,則莫大之幸。」上云:「肇今在甚處 」余云:「海州。」又言:「佃初貶泰,肇貶滁,殊不類,已而得泰州、海州,皆在佃後,其厚薄可知也。」


    壬辰,同呈邊報。又熙河奏,三偽公主十四日到河州。


    再對,以步軍司乞免軍人裏護降羌,及出城借出軍器倍備修完價錢。從之。


    癸巳,同呈邊報。熙河奏:青唐三偽公主已到河州。


    再對,以路分宋宣為熙河准備將領,專切應副鄯州、湟州使唤。


    甲午,同呈西驛申,西人不赴上壽。得旨,令赴上壽,及歸驛賜御宴、節衣,並如舊例。


    偽公主到熙州。又李彀奏,乞早令王瞻歸湟州,及焚毁青唐巢穴。朝廷方議欲以鄯州付董氈之後,如府州折氏處之,詔經暑司不得輒有焚毁。彀奏報中多攻病胡宗回,及言青唐近來危急之狀多過當。上謂余等曰:「此輩所言,未可盡信。」眾皆以為誠如聖諭,因言:「内臣好貨及作氣燄,凡所悦所惡,皆毁譽過實。」上又言:「利珣喜奏事,然亦好貨財。」夔云:「珣最甚。」再對,上又及彀等,余云:「陛下察見近習用情如此,乃中外之福。」上亦深然之。


    乙未,涇原留大將王翼,乃劉奉世隨行,遣還都官,而不赴部公參,私往塞上獲級,遷借職,又舉西安州差遣。翼本吏部令史,斬首必妄冒也。得旨,追所受賞,勒還都官重難差使。


    再對,呈王府界保甲數及縣保丁二十六萬。昨熙寧中教事藝者七萬人,上屢督責,欲復行畿内保甲教閱法,卞贊之益急。余云:「此事固當講求,然廢罷已十五年,一旦復行,與事初無異,當以渐推行,則人不至驚擾。」上云:「故當以漸行之。」余云:「聖諭如此盡之矣。若便以元豐成法一切舉行,則當時保丁存者無幾,今保丁皆未教習之人,若便令上番及集教,則人情洶洶,未易安也。熙寧中施行亦有漸,臣是時方判司農,首尾本末,无非出臣措置,容臣檢尋文字,講求施行次。」退以語卞,卞殊以為不快也,乃云:「熙寧初,人未知保甲之法如何,今耳目已習熟,自不同矣。」余不答。


    丙申,同呈秦鳳權帥周緯乞不候來春,先次賑貸本路保甲一次,來春更依條振貸,以役使勞敝故。從之。


    章楶不合留王翼,罰銅二十斤。


    再對,以上批李彀乞隴拶赴闕,沿路官吏懈慢等,並以違制論。仍禁劾令依奏。余云:「彀所陳未成文理,已别草定文字,乞依此行下。」上從之。仍指彀寫恩「雠」字作「酬」字,上亦哂之。


    因言:「中外闕官,如左右史久闕不除,從官日少。」上云:「左右史可除者,祇是目前三二人。」余云:「在聖意以公論去取爾。」上又問:「徐彦孚可作權帥郎否 」余云:「以人望似亦可作,臣固嘗稱其曉事也。」上累論欲召還高遵惠,而夔終未快。余因言:「陛下累欲召遵惠還朝,亦曾與三省議,但以難其代者。章惇云不必兩制,直閤皆可往。眾皆云未見有可除直閤者。臣意謂蔣之奇是太中大夫,似可除慶帥,兼未須除職。」上云:「之奇亦無事,除職亦不妨。」余云:「聖意如此,中外所不知。祇如前日面諭韓忠彦,岂眾論所敢及。然尚書而下,從官太闕少,若非斷自聖意,恐議論必難合。前日聖諭,欲以遵惠權吏書,臣以為太重,刑部久不得人,以遵惠為刑部必稱職,忠彦為吏部甚允。況韓琦定策立英廟,此功不可忘,陛下留意忠彦如此,臣退而鼓舞稱誦,此豈今日大臣所能啟發聖慮也。然忠彦、遵惠召還,皆出聖斷,及之奇亦未當除帥,若出自中批,使人知出聖意,不須政府進擬也。」上欣然云云「待批出」,既而寂然,疑有閒言之入者。已而遵惠卒,遂除之奇為代。


    是日,早出赴普照,以大名叢塗祭告,未後歸。


    丁酉,旬休。


    十二月戊戌朔,臘假不入。


    是日,賜口脂甲煎并銀合一、三十兩。己亥,同呈邊報。馬仲良以平夏不以時遣役兵,為西人所殺虜者甚眾,特降兩官。


    西驛申:西人乞買賣。詔如舊例。


    再對,以李伾知祁州,高權知信安軍,密院進擬石澈京城東面巡檢,御批:「不差,餘依奏。」同擬差者八九人。是日,崇政西夏進誓表人使見。因謝上以失於奏稟,極皇恐。上云:「小事,但恐不可作巡檢爾。」余云:「澈於法當再任,骐驥院差遣高,故且與巡檢。」上云:「再任卻不妨,巡檢須擇才武者。」澈乃徐王婿,上語如此,余亦釋然。


    庚子,同呈夏國誓表,詞極恭順。令二府擬撰誓詔,又令依例回賜,又令十四朝辭,十五日進發。


    李彀奏:青唐送到契丹公主,年六十四,頗能語言,自云宗真之女、洪基</a>之妹,願早到京師,一見北使,詢虜中動靜。上云:「宗回奏亦然。」


    又奏胡宗回得十一月二日朝旨,但行下王瞻相度施行,不肯果決。余等皆云:「宗回當如此施行。若便令王瞻歸湟州,若瞻異日以為可守,是今日不當棄去也。令相度可否,申取帥司指揮,若不可,待報,即一面依朝旨歸湟州駐劄,亦曲盡之矣。」上云:「李彀欲棄鄯州,但一切苗履之言爾。」夔初以為如此。


    辛丑,北使見於紫宸,退狀,赴垂拱宴,酒五行,未後乃罷。


    壬寅,同呈草定夏國誓詔,送學士院依此修寫。又夏國表中犯真廟諱,令牒宥州報本國施行。


    秦希甫奏:「王瞻、王厚盗取邈川、青唐府庫中金銀等物,因此致變,反殺牟心欽氈等以滅口,及分遣走馬及將士等,走馬後至,所得亦不貲。」詔令希甫及胡宗回、李譓體量詣實聞奏。


    是日,差陳愷句當剩員所,劉燾编修密院文字。奏事退,赴相國罷散道場。尚書省御筵,薄暮乃罷。是日,虜使謝射弓利物,至未時,聖上不肯重行立班。


    癸卯,習上壽儀。


    甲辰,忌。


    乙巳,興龍節。


    丙午,歇泊。


    丁未,旬休。出華嚴齋僧,赴樂昌周祥道場,及拜大名影堂,同周秩及長老齋罷歸。


    戊申,集英大宴,申後罷。


    己酉,人使辭紫宸,茶酒,巳正罷。


    庚戌,歇泊。


    辛亥,呈邊奏,熙河乞立溪巴温於鄯州,及令招誘疊州首領。又令根究熙河司户虞大猷下落處,及令講求种朴尸首。


    再對,差正旦伴射等官賈巖借馬軍都使、觀察使。


    是日,蔡元度留身,乞宮觀。當日晚,差蘇珪封還表,宣召。


    壬子,同呈差熙州通判孫适提舉熙河弓箭手,替李夷行,以上旨令罷夷行故,夷行以書言邊事多失實也。


    熙河陣亡將官魏針等贈官推恩。秦希甫奏言:「見薛适、曹絃等言:王瞻、王厚盜取邈川、青唐府,已差纮一就前去河州體究。」因面陳:「纮乃臣姪,轉運司自不曾差權句當公事,所言如此,而希甫便委之體量,尤不當,恐須放罪改正。」上云:「須罰金。」遂令罰希甫二十斤,運司十斤,纮遣歸任。李彀言青唐探報危急等事,且云胡宗回避棄地之責,故不肯依朝旨,令王瞻退保湟州等事。是日草定,欲以趙懷義知鄯州,王瞻為都護,而宗回云:「懷義幼弱不勝任,恐國人不服。」得旨,别草定,來日進呈。


    再對,路昌衡乞狄諮為定州副總管。余云:「諮與一在京宫觀足矣,不足施行。」上云:「總管自當朝廷選擢,何可乞。」王餘應年八十,乞宮觀或致仕。上云:「令致仕。」余云:「餘應亦歸明之後,藏才族王氏世守豐州,與折氏等,慶曆中為元吴所陷没,仁宗得餘應養之宗帥,待遇與宗室等。故餘應曉音樂伎巧,與都人無異,母折氏,嘗召入内。」上云:「如此與宮觀不妨。」


    是日元度押赴都堂,再上堂,馬上表。晚遣劉友端封還文字,宣召。又批付中書,令諸處不得收接文字。


    癸丑,同呈:以隴拶為河西節度使、知鄯州,與王瞻同為都護;瞻依舊熙河鈐轄、隴右沿邊安撫使、都巡檢,與隴拶同管句軍馬司;以趙懷義為廓州團練使、同知湟州、湟州管下同都巡檢使。隴拶候朝見訖降制。候溪巴温順歸,蕃情順服,令歸其大小首領,如青歸論征、捨欽角四之類,速具聞奏,依格優於除官,差充地分都同巡檢。溪巴温如能歸順,願同隴拶在青唐,同小隴拶在溪哥城居住,並聽從便。是日,卞再入,猶别班奏事,遣人來云:「此文字莫不須忙。」余云:「青唐危急,此事不可緩。」遂得旨,令依此指揮。


    郭知章奏,乞朝見。從之。上猶疑已貶不當朝見上殿,余云:「面謝泛使,有使事當面奏,不可不對。」上從之。


    又詔陝西、河東經略司,夏國已進誓表及降誓詔,令不得侵犯及收接投來人口。


    卞是日押入視事如故。


    甲寅,同呈郭知章分析不赴插宴。余與夔云:「恐當併計。」上云:「兩制行遣,何嘗論法,恐虜人緣此不肯嗟程插宴,害事,不可不行。」令使副各罰銅二十斤。


    再對,以郝惟幾知通遠軍,曹譜知霸州。因言:「通遠闕官累日,不敢不慎擇。惟幾官序、人才及有戰功,谱亦為監司及曾孝廣所稱,故擢之。」


    乙卯,立春,朝崇政。


    同呈李彀奏青唐利害,乞立溪巴温,且言王瞻一罪魁,不足惜,一行將佐何辜,乞早令還湟州等事。上猶疑昨日指揮令溪巴温從便歸鄯州,卞遂和之。余云:「向者陛下嘗云:『王瞻朝出青唐,則溪巴温暮入』,此無疑矣。今縱不聽其從便,能令溪巴温不入乎 與其令彼擅入,不若聽其從便也。今日青唐之變,擾攘未定,排難解紛,固當如此;若更守株,瞻等陷没,或更有不測之變,則朝廷更難處置。若朝廷必欲有鄯州,則西有湟,東有洮,鄯州亦難立矣,隴拶其能國乎 異日以漸消磨,亦必為朝廷有,不患不如府州折氏也。今日若不如此措置,儻有人能保王瞻不陷没,南北别不生變,則昨日指揮猶可追改也。」卞默然不敢措一言,上遂曉然。又熙河探報:郎阿章云:「本無背漢意,為人所鬬亂故如此。」令宗回更切多方招誘,及倍恤其家。又新歸順結绝洛吴擊敗多羅也族,殺傷其父子,令速具洛吴切狀聞奏。又詔李譓,如雇召脚乘艱難,人力困敝,未可般運打繩川板築所須,即具奏聽旨。再對,呈軍領司闕,上令差張宗高。余因言:「青唐之事,從初始合如此處置。國人本以不平瞎征父子篡奪,故欲逐之,而立董氈之後,朝廷當助順,為之建立君長,乃仁義之舉,反欲因其擾攘,而奪其地,人情所以不服。臣自七、八月間,累與章惇爭論,以謂理當如此,適會惇、卞兩人議論叶同,已而瞎征、隴拶出降,臣無以啟口。今日變故如此,已是誤朝廷舉措,若更遂非固執,萬一更有不測之變,何以處之 」上云:「已降指揮如此施行。」余云:「臣固不當更喋喋,然十六日進凝隴拶指揮,卞猶以為未須急,兼恐更生異議,望陛下聖斷,更賜主張。自紹聖以來,經營邊事,所向無不如意,不幸於此生事,狼狽如此,今但且於已然中且多方醫治,庶稍弭邊患,兼不失鄯州之名,亦足掩覆四方觀聽爾。昔人以火喻國事云:『曲突徙薪無恩澤,焦頭爛額為上客。』蓋曲突徙薪,言雖見聽,消患於未然,何功之有 然見聽者少,其言雖驗,亦不足為功,及火患已成,焦頭爛額以赴救者,皆有功之人也。今日措置,已是焦頭爛額,臣從初爭論,正曲突徙薪之比也。臣之所以惓惓者,今已焦頭爛額,而論者未免有惑,願聖意深察安危之幾,知言</a>者不可輕信爾。」上云:「甚好。」


    上自十四日視朝,覺倦怠不快。再對,因問聖體如何,上云:「口為吐逆,早膳至晚必吐,飲食皆出,兼嗽,食減,又坐處腫痛。」余云:「此皆虚證,須補理將養。」上云:「眼補中丸至百丸,硫黄鍾乳藥俱喫。」余云:「脈證如此,服不妨,醫者以陛下富於春秋,初不敢進温熱藥,恐即虚陽,今進此等藥非得已也。嗽雖小疾,然不可久,春氣至,即肺更不得力,宜速治之乃便。」上云:「補肺湯之類,无日不喫。」至十五日,御紫宸,坐久,坐中令近侍益火。退赴垂拱,同三省奏事,上頤領寒噤,语極費力,色益不快。再對,余又問聖體,上云:「吐逆、痰嗽皆未退。」余云:「醫者以謂,虚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冷肺虚當補脾胃,實瀉其子則虚,亦不可瀉,愛養脾胃,則肺自安。此不可不留聖念。」上云:「亦如此語。」至十六、十七、十八日,皆云吐未已,嗽亦不減。自十五日隔上殿班,至十八日方引一班。余云:「十九日、二十日皆休假,必得休息。」上云:「然。」余又云:「氣虚冒犯,呼吸風寒皆不可。」上云:「逐日直在殿中,除一到兩宫外,不曾出。」余又云:「延和北向,尤不可坐,先常於迎陽門引後殿公事。」上云:「邇英自可坐。」余云:「邇英尤温服。」上又云:「崇政亦可坐。」余云:「但行太遠爾。」丙辰,懿德忌。卞言:林希子林獻在真州,无所不為。


    丁巳,旬休,


    戊午,改六參為常陽,隔上殿班。是日風寒,與三省同問候。上云:「吐逆未已,早食晚必吐,又小腹痛,下白物,得醫官陸珣木香金鈴散,頗有功。」余與卞云:「此藥極好,若用熱酒調,尤速效。」上云:「祇為喫酒不得。」又云:「煎生姜汁下藥,吐少減。」余云:「不易喫。」上云:「若辣藥皆喫得。」余再對,因言:「臣不識忌諱,累曾冒犯天顏。緣聖體未康和,須留意將攝,傷氣莫甚於情Q欲Y。臣等衰殘,非屏绝世事,岂能枝梧;陛下春秋鼎盛,氣血方剛,於愆和之際,稍加節慎,至稍安和,無所不可。」上云:「極自愛,居常亦自節慎。」余云:「此乃宗社之福。」余自十七、十八至此,凡三以此進諫,上但云:「甚好。」是日,同三省呈邊報,初欲止以單子進呈,上云不妨,遂一一進呈。


    再對,上諭:「張商英稱鄒浩。」余云:「不知何人有言 」上云:「對曾孝廣言:『刑房有文字,鄒浩做,卻以此大名節,岂肯要人物!』」上又云:「是甚大名節 」余云:「商英素不慎語言。」上云:「此人終不可在朝廷,與一待制,令作郡不妨。」余唯唯而已,退同三省已取問兩人者。


    己未,同呈邊報,王厚申:省章峽蕃賊作過,势甚熾。


    庚申,同呈胡宗回奏,已差使臣催王瞻回湟州。


    辛酉,同呈引見瞎征等畫一指揮。


    自己未大風雪,虜使至畿内,人馬多凍倒及有散失者,接伴申,恐一齊入門不及。下開封府,令根尋不見人馬,尋皆得之。是日,早出洽。


    壬戌,同呈邊報。再對,呈府界按閱將兵殿最賞罰。並如所擬。


    上自十四日以後愆和,至是日甚一日,輔臣無日不問聖體安否。但云吐逆或泄瀉,飲食不美,補暖藥服之甚多,未有效。醫者亦屢來告以聖體未康,脈氣虚弱。然宫禁中莫敢言者,雖兩宫亦不敢數遣人問安否,余不勝其憂。


    是日,聞安豐王氏甥女喪,早出。


    癸亥,式假不入。是日,虜使入見,聞上坐甚晚,又傳宣宰執至午時,方再坐垂拱小宴,止三刻而罷,樂節皆減損。又傳宣二十七日權不視事。遂入劄子問聖體。


    甲子,會都堂,再入劄子問聖體,自是日入劄子。


    乙丑,宅引。


    丙寅,假。


    丁卯,歲除享先。


    賢妃以九月八日降制册立中宫,以二十六日習儀,二十七日發册。正言鄒浩自試院中出數日,乃以二十五日上殿,論册后事不當。是日批出:除名勒停,新州羈管,仍令開封府當日差人押出門。二十六日,習儀殿廬中,三省得御批,以吕嘉問舉官不當,削一職,仍展三年磨勘。已而御史左膚論開封府遲留,浩不即日出城,又於城外稽留數日。下嘉問問服,既又送御史臺,令元差人具析,有何人祖送浩者。上亦面諭云:「士大夫有易節自别門出,别勞送之者。」而所差人不識往還之人,御史臺乞展轉推究,遂悉得其姓名。有王回者,乃葉祖洽所薦,得堂除都講,與浩甚密,且有簡往來,臺中詰之,乃能誦浩所上章幾二千言,蓋嘗預議也。回除名勒停,候合敘日取旨。餘出謁者皆衝替,有贈遣者追官勒停,本人罰金。蔣之奇以簡與之,并葉祖洽、吕嘉問皆落職小郡。既而又攝浩弟治詰之,得朱紱、傅楫輩嘗赆以金者,亦皆追停。又遣鍾正甫就浩於新州,除已得罪者,更有曾餽赆者否。未報間,曾孝廣又以張商英語告。先是,周穜嘗稱浩,同難方天若以告,蔡京以上聞,天若皆貶。又黄履言劉禹錫、唐介等事,欲徙浩内地,上以其初無所論,至日乃言,疑為人所使,亦貶亳州。周常稱履公終是好人,又言浩當還,貶柳州監酒。又曾誠素與浩往還,或云誠乃嘉問壻,浩本誠所薦,亦送吏部與外任差遣。傳者多失實,故書之。元符己卯九月七日晚,宣召學士蔣之奇至内東門,既入見,上指御坐後文字以付之奇,云:「皇帝所咨近日請建中宫事,劉賢妃柔明懿淑,德冠後宫,誕育元良,為宗廟萬世之福,今中宮將建,非斯人其誰可當 所宜備舉典册,以正位號。」之奇讀訖請曰:「封建妃嬪、諸王,皆中書具熟狀付學士院,宰相則面受詔旨,學士院具熟狀追入。此不知是文字。」上云:「皇太后手詔也。亦不須進熟狀,祇依此批聖旨云:『九月七日,内東門面奉聖旨,賢妃劉氏可立為皇后,以今月八日降制處分。』」遂進呈,上云:「如此是矣。但當如手詔命詞,更在卿潤色。」遂鏁院,御藥劉友端宿。翊日降制訖,遣中人賜對衣、金帶、銀五百兩於學士院。對衣唯繡裹肚一,非常日所有,并餘皆製造成者,異於常賜也。此皆得之之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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