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 三
3个月前 作者: 丹尼尔·凯斯
隔天早晨,戈爱兰律师接获通知去见民事法庭的琼斯法官。州检察总长代表俄亥俄州已向法院申请将比利送往州立利玛医院,霍斯顿则将被送回利巴嫩监狱。
戈爱兰告诉琼斯法官,他想将这件事告知他的当事人。“依照我的理解,威廉.密里根先生有权知道转送医院之事,而且依照法律规定,他也有权要求立即召开公听会。由于他尚未接到这份通知,因此我代表他提出他有权举行公听会,而且可以亲自参加。”
法官不同意他的请求,接着又打电话给雅典心理健康中心的安全主管卢克明。
“卢克明先生,您是否知道威廉.密里根先生最近与医院人员打斗?”
“是的,我从助理威尔森先生和值夜班的警卫巴卡达先生得到的报告获知,事件的发生日期是1979年9月26日……目前他被安置在上锁的病房里。”
“身为贵中心的安全主管,您是否非常担心……贵中心的设施不足以防止比利脱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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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我们有足够的设施。”
“您是否有当天晚上他企图脱逃的第一手资料?”
“是的,我有。比利和另外一位病患霍斯顿企图破坏病房逃生门,他们使用的工真是椅子……他们到达停车场,比利的车就停在那儿,他们打算打开车门进去……”
他说比利正要坐进去时被工作人员制止,于是他们两人又趁隙跑下山丘,结果终于被三名警卫逮到,带回五号病房。
法官仍决定将比利转往利玛医院。
1979年10月4日下午两点,比利被铐上手铐,除了与郭医师道别之外,他没有时间向其他人道别。就这样,他被送往一百八十哩外的州立利玛医院,那是专为精神异常罪犯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