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爱随谎言消逝了

3个月前 作者: 张小娴
    1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林方文。


    他望着我,没好气的说:「我为什么会爱上她?」


    「她可爱呀!」我说。


    「你更可爱!」他用手拍拍我的头。


    「像土著一样的女人,不是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吗?」我说。


    「你也是土著!」


    「什么土著?」


    「香港土著!」他说。


    这样问,是因为林方文告诉我,他要去学潜水。


    「是跟葛米儿学吗?」


    「是参加潜水店的课程,学会理论之后,还要在泳池实习,然后才可以出海。那个时候,葛米儿便可以教我了。」


    「会不会很危险?」我担心。


    「每一年,溺毙的人比潜水意外死亡的人多很多。」他说。


    「那是因为游泳的人比潜水的人多很多呀!」我说。


    「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要去学潜水,他这个人,可以因为兴之所至而去做任何事情。只是,这一刻,我不知道他是为了兴趣还是因为葛米儿的缘故。如果威威没有离开,那该有多好?


    我为什么会担心和怀疑呢?是我对他没有信心,还是这种想法根本是很正常的?对于出现在自己所爱的男人身边的任何一个稍微有条件的女人,我们总是有许多联想的。他会被她吸引吗?他会爱上她吗?一生之中,我们重复着多少次这样的忧虑?这些微小的妒忌,本来就是爱情的本质;可以是毫无根据,也毫无理由的。


    2


    沈光蕙终于和比她小三岁的余平志开始交往了。她自己大概也想不到吧?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候,她爱上了比她大三十六年的体育老师老文康;许多年后,她却爱上了一个比她年轻的男人。命运真爱开她的玩笑。


    她说:「很久没有被人追求了,有一个也是好的。」


    沈光蕙好像从来不会很爱一个人。这些年来,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她痴痴地爱着一个男人。每一次谈恋爱,她也是有所保留的。后来,我终于了解她。当一个人曾经被爱情出卖和玩弄,怀抱着恨;那么,她唯一最爱的,只有自己了。


    余平志有一位很爱下厨,也很会做菜的妈妈。她没有一刻可以闲下来,心血来潮的时候,她会做许多美食拿去给朋友品尝,沈光蕙也吃了不少,而且赞不绝口。那天晚上,沈光蕙就捧着一大盘余平志妈妈做的醉鸡,约了朱迪之一起来我家。


    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鸡。


    「味道怎么样?」沈光蕙问我们。


    朱迪之竖起大拇指说:「为了我们的幸福,你千万不要跟余平志分手。你跟他分手了,我们便再吃不到这么美味的菜。」


    「她做的咖哩鸭比这个更好吃呢,那种味道,是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沈光蕙说得眉飞色舞,「我怀疑我不是爱上余平志,而是爱上他妈妈做的菜!」


    从前的人不是说,女人想要攻陷男人的心,要首先攻陷他的胃的吗?然而,这些也许过时了。我记得我看过一段新闻,一个女孩子常常被她的厨师男朋友打得脸青鼻肿,终于有一次,她熬不住了,打电话报警,救护车来到,把她送去医院。


    记者问她:


    「他这样打你,你为什么还要跟他一起?」


    那个两只眼睛肿得睁不开的女孩子微笑着说:「他做的菜很好吃,每次打完我之后,他也会做一道美味的菜给我吃,求我原谅他。」


    这就是她爱他的理由。她也许是天底下最会欣赏美食的人。为了吃到最好的,她甚至甘心捱打。肚子的寂寞,比心灵的寂寞更需要抚慰。爱欲和食欲,是可以结合得如此凄美的。


    沈光蕙说:「他妈妈是烹饪神童,她很小的时候已经会做蛋糕。」


    「说起神童,你们记得我们小时候有个神童名叫李希明的吗?」朱迪之问。


    我怎会不记得呢?他的年纪和我们差不多。我在电视上看过他表演。他是心算神童,他心算的速度比计算机还要快,几个成年人全都败在他手上。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有多么羡慕他。为什么我不是神童呢?我真的希望自己是神童,那么,我的人生便会很不平凡。


    「他现在在我们律师行里当信差!」朱迪之说。


    「不可能吧!他是神童来的!」我说。


    「真的是他!他并没有变成一个不平凡的人。而且,他计算的速度也跟我差不多。」朱迪之沾沾自喜的说。


    「难道他的天赋忽然消失了?怎会这样的?」沈光蕙问。


    一个曾经光芒四射的神童,结果成为一个平凡的人,甚至考不上高中,这个故事不是很传奇吗?我问朱迪之:


    「我可以跟他做访问吗?」


    「我试试看吧。他人很好的,应该没问题。」


    李希明爽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们相约在律师行附近的咖啡室见面。他来了,神情很羞涩。我对他的容貌,开始有点记忆了。这位当年我既仰慕又妒忌的神童,已经长大了,就坐在我面前。我以为他会痛苦,然而,对于往事,他似乎并不留恋。


    除了数学,李希明在其他方面的成绩并不好。他的天才,好像是在十一岁那年,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消失的。


    「我爸爸当时带我去看了很多医生,他认为我是生病了。他不能够接受我不再是神童。」李希明告诉我。


    「那你自己呢?会不会很难受?」


    他耸耸肩膀说:「做神童一点也不开心!其他小孩子会妒忌你,而成年人却只会出题目考你。神童是没有朋友的。」


    他又说:「另外一位神童,不知道现在变成怎样呢?」


    「还有另一位神童的吗?」我奇怪。


    他点了点头:「我们比试过的,他赢了我。因为我们是在一位数学教授那里比试,而不是在电视台表演,所以,知道的人并不多。」


    「他叫什么名字?」


    「韩星宇。」李希明说。


    「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这个我倒不知道了。」


    「你记不记得那位教授的名字?」


    「是莫教授,他家里有许多很美味的巧克力曲奇。」他微笑着回忆。


    另一个神童的人生又会是怎样的呢?当时的我,只是想把他找出来,跟李希明的访问放在一起。我没有想到,那同时也是我的另一个故事。


    3


    我去拜访了莫教授,那个时候,他已经退休了,满头白发。提起韩星宇,他还是记忆犹新。


    「那是二十一年前的事了,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小孩子。」莫教授戴上老花眼镜在书架上找资料。


    「找到了!」他拿出一本已经发黄的记事簿,翻到其中的一页。


    「我把当天的情况记录了下来。」莫教授说:「他在一分钟之内可以算出3,869,893的立方根是157.


    他更能够心算出3,404,825,447的八次方根是23!当时他只有八岁。他的智商绝对不会少于二百。」


    「你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他十一岁时跟家人移民到美国了,听说他十四岁已经考上麻省理工学院。以后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难道要到美国去找他吗?我不禁泄气。


    我问莫教授:「神童有什么特征?」


    莫教授摘下老花眼镜,说:「他们通常也拥有惊人的记忆力,而且回忆的速度极快。他们的世界是我们没法理解的。」


    「那么,一个神童又为什么会突然失去神奇的力量,变成一个普通人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也许,当一个人长大了,思想复杂了,心思不再澄明了,也就没办法像小时那样专注。小时候,他们是一面放大镜,看什么都比别人清晰,长大了,这面放大镜也压平了,再没有什么特别。」莫教授说。


    然而,韩星宇毕竟比李希明幸运。他十四岁便考上大学,证明他的人生将会很不平凡,上帝特别眷顾他。


    「原来在这里!我当天跟他们两个拍了一张照片。」莫教授在一堆旧资料中找到一个发黄了的木相架。


    相片中,站在莫教授左边的是李希明,右边的那个,便是韩星宇。他长得比李希明高一点,同样有着羞涩的神情,眼睛很大,头发有点天然鬈曲。


    他究竟在哪里呢?


    4


    我打电话到美国那边调查,结果发现,韩星宇的确是十四岁考上大学的。在博士班毕业时,他是班上最年轻的博士,而且一直也是拿奖学金的。


    然而,更惊人的发现是,他在两年前已经回来香港了。


    他就在香港吗?


    我翻查电话簿,找不到用他名字登记的用户。他在哪里呢?难道我要登报寻找这位神童的下落吗?


    那天,在律师行附近的咖啡室跟朱迪之见面时,她想到一个找韩星宇的方法。


    「说不定他在这两年内有买卖过房子,我可以回去律师行查一查的。」她说。


    「你也想知道他变成怎样吗?」我问。


    「是为了帮你写好那篇神童故事呀!当然,我也想知道另一个神童的遭遇。」


    「如果让你选择,你会宁愿自己是韩星宇还是李希明?」


    「那还用说?当然是韩星宇了。」


    「但是,从这个角度去写的话,对李希明是不公平的。他现在很快乐,也很满足。」


    朱迪之用手支着头,一边幻想一边说:「对呀!韩星宇现在也许很不快乐!」


    「其实,你也是神童!」我说。


    她兴奋的跳了起来:「是吗?是吗?这个我自己也是知道的。」


    「你当年只有十四岁,已经开始谈恋爱,等于现在的十岁。对于性爱,你尤其有天分,你不是性爱神童又是什么?」我戏弄她。


    她撅着嘴巴说:「你说得太夸张了吧!你千万别在陈祺正面前说我十四岁便开始谈恋爱。」


    「你是怎样跟他说的?」


    「我告诉他,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说是第一个已经不可能了吧?」我说。


    「就是呀!其实,我也没有说谎,他是我第一个爱的男人。遇上了他,我才知道从前那些根本不是爱,不值得再去提起。爱一个人,你是会自爱的。读书很吃力,我曾经想过放弃,然而,我知道我要上进。他让我活得有尊严。」


    她终于找到了圆满的爱情。只是,后来又有些不一样了。爱,总是有遗憾的。阴晴圆缺的,并不单单是月色。


    「你猜你会不会找到韩星宇?」朱迪之问我。


    「我会找到他的!」我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感觉,我相信我早晚会找到他。


    「当你终于找到这个神童,他也许已经变成一个花甲老翁了。」


    最好不要这样吧?


    等消息的那段日子,我看了一些研究天才儿童的书,还有几本以天才儿童作为主角的小说。天才儿童似乎都是不快乐的。可是,常人不是也会不快乐吗?我想起了莫札特,不是那只可怜的鹅,而是天才横溢的莫札特。他死于三十五岁,也许是好的。他永远没有机会看到自己的天赋忽然有一天消失得无影无踪。到死的那一天,他还没有被贬下凡尘。上帝是厚爱他了。


    5


    朱迪之那边一直找不到头绪。


    韩星宇不是念电脑的吗?既然他回来香港,应该也是做着电脑有关的工作吧?神童本来就是一部有人性的电脑,有比电脑更适合他们的行业吗?我怎么没想到?


    我翻查了所有电脑公司的资料,目标集中在有规模的电脑公司里。终于,我找到他了。当电话接线生说:「我们这里是有一位韩星宇先生。」那一刻,我简直兴奋得跳上了半空。


    他的秘书却说:


    「韩先生去了游乐场。」


    难道他的心理年龄仍然停留在十岁?


    我留下了我的联络方法。第二天,我接到韩星宇打来的电话,他的声音爽朗而愉快。


    我直截了当的说:


    「我想跟你做一个访问。」


    「是关于什么的?」他问。


    「神童的故事。」我说。


    他在电话那一头笑了起来,爽快地答应了。我当天就来到他的办公室。


    我以为神童长大了会比同年龄的人苍老。然而,站在我面前的韩星宇,一脸孩子气,谦谦有礼。就跟照片上的一样,他有一双大眼睛,只是那头天然鬈曲的头发不见了,也许是剪掉了。他现在是这家背景雄厚的电脑公司的总裁。我发现他是个左撇子,李希明却不是。难道善用右脑的左撇子真的比较聪明吗?


    「你怎会知道我的事?」韩星宇好奇的问我。


    「我见过莫教授。」我说。


    「喔,莫教授他好吗?」


    「他退休了,但是,他对你的印象很深呢。」


    「他那里有最好吃的巧克力曲奇,是他太太做的。我是为了那些曲奇才去给他做实验的。」韩星宇微笑着回忆。他最怀念的,不是八岁时已经能够在一分钟之内心算出一个七位数字的立方根和一个十位数字的八次方根,而是教授太太的巧克力曲奇。


    「李希明也是最怀念那些曲奇。」我笑着说。


    「你见过李希明吗?他现在好吗?」


    「他在我朋友工作的律师行当信差。十一岁那年,他的天赋突然消失了,变回一个平凡的人。」


    「你的故事是要把我们两个放在一起比较吗?这样不是太好。」他关切的问。


    我曾经以为他会是个怪人,他的智慧却并没有使他变得无情和骄傲。


    「人是没得比较的,我也不打算这样做。」我说,「李希明现在活得很快乐,他并不怀念做神童的日子。我想写的是两个被认为是天才的孩子的成长和梦想。」


    「好吧!我接受你的访问。」他说。


    他又问我:「你是怎样找到我的?」


    「那个过程很曲折。」我说。


    我把寻找他的经过大致跟他说了一遍。


    「两年前,我还不是在这个行业里。」他说。


    「你在哪里?」


    「在华尔街一家外资银行当总裁。」


    「那时你只有二十六岁,你的下属会听命于一位这么年轻的总裁吗?」


    他笑了:「当时我冒充三十岁。」


    「为什么会跑去华尔街呢?你念的是电脑。」


    「我要去了解金钱。」


    「了解?」


    「了解资金的运作,将来才可以做好电脑这盘生意。找不到投资者的话,多么棒的梦想也是没法实现的。」


    「那么,你的梦想是什么?」我问。


    「我们现在正努力发展一套资讯超级公路的软件。」


    所谓资讯超级公路,就是我们后来所知道的互联网。在一九九四年,互联网这个名词还没有流行起来。


    「到时候,这个世界将会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世界上的距离将会缩小,而知识将会是免费的。」


    「那么,你想做的是——」


    「网上大学。」他说,「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得到知识。」他踌躇满志的说。


    「你为什么要回来香港呢?在美国发展不是更好吗?」


    「我想为中国人做点事。将来,网上大学要在中国大陆发展。」


    他满怀憧憬,我却觉得惊心动魄。这是一条多么遥远的超级公路?在香港这个细小的都市里,理想是奢侈的,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却为了理想而奋斗。


    「也许我会失败。」他说。


    「没有理想的人生,不也是失败吗?」我说。


    「你喜欢唐吉诃德吗?」他问。


    我本来想说,我上中一时读过塞万堤斯这本小说,那时我十一岁,谁知道他说:


    「我六岁时第一次读《唐吉诃德》,便爱上了他。他也许是个疯子,但是,我喜欢他的精神,人有时候总要去梦想那不可实现的梦想。」


    我们谈了很多关于他的工作的事。末了,我问他:「神童的生涯快乐吗?」


    「上大学时是最不快乐的。」他说。


    「为什么?」


    「我十四岁上大学,所有女同学都比我大四、五年。他们把我当做小孩子,不会和我约会。」他笑着说。


    「你现在的心理年龄也是二十九岁吗?」我问。


    「为什么这样问?」


    「你秘书昨天说你去了游乐场。」


    「是的,我去想事情。」


    「去游乐场想事情?」


    「我童年时没有去过游乐场。」他说,「我跟其他小孩子合不来。为了证明自己与别不同,我硬说去游乐场太幼稚了。长大之后,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些什么。」


    「你喜欢玩哪种游戏?」


    「回转木马。」他带着童稚的微笑说。


    「我也是!」我兴奋地说。


    「最好玩的回转木马是欧洲那些跟着流动游乐场四处去的回转木马。没有固定的地址和开放时间,驾车时遇上一个回转木马,便可以立刻把车子停在一旁去玩,有一种偶遇的惊喜。」整个访问的过程里,这是我见到他的最童真的一刻。


    「你为什么喜欢玩?」他问我。


    「我喜欢那永远不会停的感觉。」我说。


    「但是,音乐会停。」他说。


    「是的,那是我最失落的时候。不过,音乐一定会再响起来。」我说。


    那是我为什么喜欢回转木马的原因。它是一片永不之地,永远不会结束,永远圆满。人生要是这样,那该有多好?


    可是,人生总是要我们在遗憾中领略圆满。不是吗?我们从分离的思念中领略相聚的幸福。我们从被背叛的痛苦中领略忠诚的难能可贵。我们从失恋的悲伤中领略长相厮守的深情。


    那一刻,我也没有想到,在追寻韩星宇和与他相识的过程里,我也同时偶遇了一片永不之地。


    6


    自从那次访问之后,我没有再见过韩星宇。后来有一天,我们又碰面了。


    那天晚上,我和朱迪之一起去看电影。完场之后,我碰到也是刚刚看完电影出来的韩星宇。他身边还有一位蓄短发、戴眼镜、个子小小,看上去很灵巧的女孩子,看来是他女朋友。


    他主动走上来跟我说:


    「你那篇访问写得很好。」


    「谢谢你。」我说。


    「很感性。」他说。


    我们说过再见,他匆匆的走了。


    「他就是那个韩星宇吗?」朱迪之问我。


    我点了点头。


    「他的外表和谈吐跟普通人没有分别呀!」朱迪之说。


    「神童长大了,也是普通人,不会变成外星人。」


    「是的!虽然你说我是性爱神童,可是,我长大之后也不会有四个乳房。我还是跟其他女人一样,也会失恋。」


    「他女朋友看上去也很聪明呀!」我说。


    「她会不会也是神童呢?」朱迪之说。


    「如果两个人都那么聪明,才不会谈恋爱呢!聪明的人,会爱自己多一点,只有笨蛋才会爱对方比爱自己更多。」


    「那我们都是很笨的。」


    「难道我们三个人之中,沈光蕙是最聪明的?」


    「当然了!她从来不会太爱别人。」


    朱迪之又问我:「为什么最近总是你一个人,林方文呢?」


    「他很忙呀。葛米儿的新唱片正在录音,所有的歌词都是他写的。有时间的话,他也会去潜水。」


    「跟谁潜水?」


    「跟葛米儿。」


    「他们天天在一起,你不怕吗?」


    「那是工作呀!」


    虽然我是这样说,我可不是一点也不担心的。


    「葛米儿是聪明的呢还是笨的呢?」朱迪之问我。


    「她不是太聪明。」


    「那就糟了!」


    「为什么?」


    「那她会爱对方多一点,她会付出更多。」


    「担她也不笨呀!」


    「那更糟了!」


    「为什么?」


    「那就是难以捉摸了。她有时会很爱对方,有时又会很爱自己。」


    「那我呢?我算不算是难以捉摸?」我问。


    「你?你人这么痴心,林方文只要用一根钉子就可以把你死死的钉在墙上。」


    「痴心已经不流行了。」我说。


    「你从来也不是个流行人物。」她说。


    「那现在流行些什么?」


    「只是对自己的感觉负责任,只忠于自己。」


    「你跟陈祺正也是这样吗?你不是说自己很爱他的吗?你也不流行。」


    「但是,我比你流行一点点。」


    「葛米儿是二十岁吧?」她问。


    「嗯。」


    「但是,你已经二十六岁了。」


    「你想说我比她老,是不是?」


    「男人都喜欢年轻的女孩子。」


    「二十六岁也不老。」


    「总会有比我们年轻的女孩子出现。」


    「也总会有比我们年轻的男人出现。」我说。


    「可是,那时我们也许已经太老去被他们所爱了。男人却不一样,他们永远不会太老去被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爱上。」


    林方文会因为葛米儿比我年轻而爱上她吗?我了解的林方文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如果他会爱上别人,那是因为他太忠于自己的感觉了,他也是一个笨蛋。


    那个晚上,跟朱迪之分手之后,我并没有回家,我去了林方文那里。


    他还没有回来,我趴在他的床上,抱着他的枕头,深深地思念着他的体温。爱一个人,不是应该信任他的吗?不是说爱里面没有惧怕的吗?我为什么要害怕?


    午夜的时候,他回来了。


    「你来了吗?」他站在床边,温柔的问我。


    我站起来,扑到他身上,用我的双手和双脚紧紧地锁住他。


    他给我突如其来的热情吓倒了,抱着我问:「你干什么?」


    「你是聪明人还是笨蛋?」我问。


    他没有回答我,我也没有告诉他我为什么要这样问。他的身上,有着我彻夜思念的体温。他的爱,从未缺席过。他怎会离开我呢?


    7


    有些女人会跟男朋友身边所有的女人刻意发展友谊。一旦大家成为好朋友,那些女人便怎么也不好意思爱上她们的男朋友。她们的男朋友的周围布下这套红外线保安系统。谁能说这不是一种深情呢?要很努力和很爱他才肯这样做的。


    我也可以跟葛米儿做朋友。可是,我压根儿就不是那种人。况且,有哪个女人可以保证她的好朋友不会爱上她的男朋友呢?


    没有安全感的爱,是累人的。我会因此而看不起自己。


    朱迪之问我,可不可以找葛米儿到陈祺正的学校里唱歌。陈祺正任教的中学,是专门接收情绪和行为有问题的学生的。那些学生都是来自很复杂的家庭,少一点爱心,也无法在那里教书。陈祺正却是个很受欢迎的老师。对着这位老师,我怎能够说不呢?


    我打了一通电话给葛米儿,她很爽快的答应了。


    「我看了你写的那两个神童的故事,很有意思呀!」她在电话那一头说。


    「谢谢你。」


    「我也爱吃巧克力曲奇,可是,我不是神童。威威做的巧克力曲奇也很好吃,自从他走了之后,我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她仍然怀念着威威吗?我的心忽然笃定了。


    我找她,真的是为了陈祺正吗?还是我也像那些女人一样,想跟有机会成为情敌的女人做朋友?连我自己也无法确定。


    葛米儿来学校唱歌的那天晚上,我和朱迪之也去了。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她,拥有其他女孩子没有的吸引力。她能够把林方文的歌用最完美的声音和感情唱出来,这是我永远无法为他做到的。


    我坐在第一排。这天晚上,葛米儿穿了一条闪亮亮的短裤,左脚脚踝上那个莱纳斯的刺青也随着她的身体在跳动。


    「她脚上有个刺青呢!是莱纳斯。」坐在我身边的朱迪之说。


    「是的,是莱纳斯。」我说。


    葛米儿喜欢的,就是像莱纳斯那样的男孩子吗?永远长不大,充满智慧却又缺乏安全感。我忽然害怕起来,她的脚踝上为什么不是史诺比或查理·布朗呢?林方文从来不是这两个角色:他是莱纳斯。


    8


    一个满月挂在天空,表演结束之后,我坐葛米儿的车子回去。她探头出窗外,望着月光说:


    「在斐济,每逢月满的晚上,人们会到海边去捉螃蟹和比目鱼,然后举行丰盛的筵席。」


    「为什么要在月满的晚上?」


    「因为只有在月满的晚上,螃蟹才会大批的爬到沙滩上,而比目鱼也会游到浅水的地方。」


    「它们要在那里相会吗?螃蟹和比目鱼。」


    「没有人知道呀!」她说。


    也许,螃蟹和比目鱼都约定了自己的情人,每逢月满在沙滩上相会。它们却不知道,月亮是死亡对它们的呼召。又或许,它们不是不知道的,然而,为了见心爱的人一面,即使会死,它们也愿意冒险。


    我和林方文再走在一起的那个晚上,是一九九二年的除夕。他约了我在兰桂坊见面,我没有去。结果,他来了我家。第二天,我才知道我们逃过了一场大难。除夕的晚上,那里发生了人踏人的惨剧。许多年轻人在欢天喜地迎接新年的一瞬间,被死亡召唤了。其中一名男死者,用血肉之躯保护着怀里的妻子。他伏在她背后,任由其他人踩在他身上。他死了,他的妻子幸存。他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她。在那个可怕的夜晚,他的挚爱深情,在血红的地上开出了漫天的花。


    我常常想,如果那个晚上我和林方文也在那里,他会舍身救我吗?有谁知道呢?每个女人也曾经在心里问过,她所爱的男人会为她死吗?不到那一刻,谁又能够保证呢?


    也许,我们不应该期待那一刻的降临。我们宁愿一辈子也平安幸福,一直相信自己所爱的人会为自己舍弃生命。这样相信,已经足够了,爱情的深度,还是不要去求证的好。


    9


    葛米儿忽然问我:


    「你见过面包树吗?」


    「见过了。」我说。


    她说:「在斐济,到处都是面包树。我们把果实摘下来之后,会跟螃蟹、比目鱼和海鲜,一起放进土穴里烤。烤熟之后,很好吃的呢!真想吃面包树,香港是没有的吧?」


    我笑了笑:「这里只有面包和树。」


    「太可惜了!」她脸上流露失望的神情。


    面包树的果实真的有那么好吃吗?葛米儿思念的,也许不是面包树,而是她的第二个故乡。威威不是说,他以后有了两次乡愁吗?


    「如果回去斐济的话,我带一个面包树的果实回来给你吃!最大的果实,像一个西瓜那么大呢!」她用手比划着。


    那一刻,我竟然想跟她说:「那你快点回去斐济吧!最好不要再回来!」


    我是多么的懦弱?我没胆量去求证爱情的深度。


    葛米儿说:「威威有一个朋友,就是给面包树掉下来的果实砸死的!那是很罕有的意外呢!」


    「面包树的果实有那么重吗?」我吓了一跳。


    「那是千年难得一见的,最巨大的果实!」她说,「那天,他与女朋友在那株面包树下面谈情,一个巨型的果实突然掉下来,不偏不倚的砸中了他的脑袋瓜。临死之前,他刚刚跟她说:「我会永远爱你。」没想到他说完了,就死了,那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说的最后一句话。」


    「死了,那便真的是永远了。」我说。


    「是的。他没有机会爱别的女人了。」


    「我会永远爱你!」到底是谎言,还是诅咒呢?我想起牛顿。一个月夜里,牛顿坐在一株苹果树下沉思,被一个掉下来的苹果砸中了,发现了地心吸力和万有引力。如果牛顿当天是坐在一株面包树下,那会不会是另一个结局?上帝有多么的不公平?坐在苹果树下的,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在面包树下面信誓旦旦的,却成了孤魂野鬼。上帝是叫世间男女不要相信永远的爱情吗?


    「你喜欢莱纳斯的吗?」我问葛米儿。


    「喔,是的!《花生漫画》之中,我最喜欢他!」


    「你不会嫌弃他这个人太缺乏安全感吗?」


    「也许是因为我太有安全感了,所以我不会怕。」她说。


    爱情本来就是寻找自己失落了的一部分,重新结合,从而找到了完整和填满。充满安全感的人,爱上一个缺乏安全感的,就是与失落的部分重新结合吗?


    我和林方文是哪一个部分结合了?


    葛米儿说:「我不是告诉过你斐济土著有一种法术使男人永远留在女人身边的吗?」


    「你说是骗我的。」


    「也不全是骗你的。」


    「真的有这种法术吗?」


    「那不是法术,那是一种迷信。」她说,「很久很久以前,斐济土著会为七岁以上的女童举行成人礼。所谓成人礼,就是由一位世袭的女纹身师用削尖了的贝壳或木材在女童的屁股上纹上图案。」


    「是什么图案?」


    「就像陶瓷上的花纹,都是斐济人的日常生活,例如是捕鱼和飨宴。」


    「那不是很痛吗?」


    「是的!有些女童会彻夜惨叫,有些女童根本没法忍受。完成了成人礼的女童,嘴角会纹上两个圆点或一弯新月作为记号。斐济土人相信,屁股上的刺青会令女童永远漂亮和性感,将来能够让男人对她们倾心。」


    「要用屁股来交换男人的爱,那太可怕了!」我隔着裤子摸摸自己的屁股,幸好,它是嫩滑的。


    葛米儿双手抱着脚踝,说:「所有的法术,都是惊心动魄的。」


    是的,所有俘虏情人的法术,无一不是玉石俱焚,相生相灭的。我们用爱去换爱,用感情去换感情,用幸福去换幸福;也许换到,也许换不到。螃蟹和比目鱼在月夜里爬上海滩,成为了人们锅中的食物。如果它们没有死掉,便能够换到一个快乐的晚上。


    分手的时候,葛米儿问我:「你觉得自己幸福吗?」


    我微笑着点点头。


    后来,我有点后悔了。幸福是不应该炫耀的。炫耀了,也许便会破灭。到时候,我又用什么去换回我的幸福呢?


    10


    葛米儿的唱片推出了。整张唱片的歌词都是林方文写的。那些歌很受欢迎,电台天天在播。唱片的销量也破了她自己的记录。


    在祝捷会上,葛米儿公开地说:


    「要感谢林方文,没有他,也不会有我。谢谢他为我写了那么动人的歌词,这是我的幸福。」


    林方文没有在那个祝捷会上出现,他几乎从来不出席这种场合。他没去也没关系,大家都说他和葛米儿是金童玉女。


    金童玉女,不是我和他吗?


    在报馆里看到这段娱乐新闻的那一刻,我心里充满了酸溜溜的感觉。我为他的成功而骄傲;可是,有哪个女孩子会喜欢自己的男朋友跟另一个女孩子成为金童玉女呢?这是很难接受的吧?


    11当我满心酸溜溜的时候,林方文的电话打来了。


    「你在哪里?」他的声音很愉快。


    听到他的声音,我却妒忌起来了。


    「不是说今天去潜水的吗?」我问。


    「我在船上,一会儿就跳下去。」他说。


    「那还不快点跳?」我冷冷的说。


    「干吗这么快?」他笑嘻嘻的问。


    「海里的鲨鱼已经很饿了!」我说。


    「你想我给鲨鱼吃掉吗?」


    「求之不得。」


    「你这么恨我吗?」


    「恨透了!」


    「为什么?」


    「恨你也需要理由的吗?」


    「那总要让我死得瞑目!」


    「恨你就是因为你太可恨!」


    「你是从来没有爱过我的吧?」他故意装着很可怜的问我。


    「谁爱过你?」


    「既然你从来没有爱过我,你为什么和我睡?」


    「你想知道理由吗?」


    「嗯。」


    「难道你自己看不出来的吗?你不过是我的泄欲工具!」我笑呵呵的说。


    「做了你的泄欲工具那么多年,你总会对我有点感情吧?」


    「有是有的,就是对于泄欲工具的感情。」


    「万一我给鲨鱼吃掉了,你便连个泄欲工具也没有。」


    「那没关系,反正我已经厌倦了你。」我说。


    「你怎可以厌倦了我呢?我还没有厌倦你呀!」


    「那可不关我的事!首先厌倦对方的,当然是占上风的了。」


    「难道你不需要我吗?」


    「我怎会需要你?我们又不是金童玉女!」我故意那样说。


    「那我们是什么?是东邪西毒吗?」


    「是南杏北杏!」我没好气的说。


    「什么南杏北杏?」


    「就是南杏仁和北杏仁。」


    「杏仁?就是两个心呀!」他高兴的说。


    「吃多了便会中毒!根本我不是你什么人!你也不是我什么人!」


    「你真是没良心!」


    「你现在才知道吗?那你还不快点跳下去!」


    「那我跳了!也许你以后再也见不到我。」


    「但愿如此!」


    「我跳了!」他悲伤的说。


    电话真的挂断了。我连续打了很多次,他没有再接电话。


    他真的跳了下去吗?他当然知道我是跟他闹着玩的。海里的鲨鱼却不会闹着玩。他会遇到鲨鱼吗?会有其他意外吗?我很后悔那样诅咒他。他不是我的泄欲工具。他是我的爱和欲,他不可以死。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多么后悔跟他开那样的玩笑。他不回来了怎么办?直到黄昏,我才终于找到他。


    「你在哪里?」我问他。


    「在船上,刚刚从水里上来的。你找我有事吗?」他气定神闲的说。


    「看看你有没有给鲨鱼吃掉?」


    「你现在很失望吧?」


    「是的,失望极了。」


    「你对我真的是有欲无情吗?」


    「那当然了。」


    「我可以来找你吗?」


    「你找我干什么?我根本不想见到你。」


    「但是,我想见你。」


    「你为什么要见我?」


    「就是要做你的泄欲工具。」他嬉皮笑脸的说。


    「我不要你。」我说。


    那天晚上,他来了,脸和脖子晒得红通通的。我们并没有分离;然而,那一刻,当他安然无恙的站在我面前,我竟然有着在茫茫人海中跟他重逢的感觉。也许,曾经有千分之一或者万分之一的机会,他遇到了意外,我们便再也没法相见。我整整一天惦念着他,牵肠挂肚,都是自己作的孽。女人要是诅咒自己所爱的人,最终受到惩罚的,原来还是她自己。


    「你不想见我吗?」他问。


    「谁要见你?」我说。


    「既然不想见我,那就合上眼睛吧。」


    「为什么要合上眼睛?」


    「那就再见不到我了!快点!」


    我唯有合上眼睛。他拉着我的两条手腕,我的双手突然感到一陈冰凉,他把一个小小的圆球放在我手里。我张开眼睛,看到我手上的一颗风景水晶球。


    「送给你的。」他说。


    那不是我们童年时常常玩的东西吗?不是已经绝迹了吗?


    水晶球里面嵌着海底的风景。牛奶蓝色的珊瑚礁、绿色的海藻和黄色的潜艇,在水波里飘浮。几只纸折的、彩色的鱼儿轻盈地飞舞,缓慢而慵懒,在水色里流转。水晶球里,空气便是水,明净而清澈。我小时候也拥有过一个风景玻璃球,水液流波里,是古堡和雪景,雪花纷飞飘落,永远的重复着。那是童年时一个美好的回忆。玻璃球里,一切景物都是永恒的,让我们遗忘了变迁。


    「这个水晶球,是可以许愿的吗?」我把它放在眼前。


    「你想的话,为什么不可以?」林方文说。


    「为什么要送这个给我?」


    「让你也看看海底的风景。」


    「你看到的海底和我看到的海底是一样的吗?」


    「只是没有潜艇。」


    「也没有鲨鱼?」


    「是的。」


    「那太好了。」我说。


    「那潜水员呢?」我问。


    「躲起来了。」他俏皮的说。


    我把水晶球从左手掉到右手,又从右手掉到左手,它在我手里流转。如果真的可以许愿,我要许一个什么愿呢?是永不永不说再见的愿望吗?终于,我知道,要永不永不说再见,那是不可能的。


    12


    后来有一天晚上,我在铜锣湾闹市里碰到葛米儿,她在那儿拍音乐录影带。水银灯的强光把漆黑的街道照亮了,工作人员利用一辆水车制造出滂沱大雨的场景。那里围了很多人,我走到人群前面,想跟她打招呼。她正低着头用一条毛巾抹脸,当她抬头看见了我,她迟疑了一会才走过来。


    「很久不见了!」她热情的说。她的热情,却好像是要掩饰刚才的犹豫。


    「拍完了吗?」我问。


    「还没有呢!看来要拍到半夜。」她说。


    一阵沉默之后,导演把她叫了过去。


    她在雨中高唱林方文的歌,水珠洒在我身上,我悄悄的穿过人群离开了。


    回家的路上,见面的那一幕,在我脑海里重演又重演。看到我的时候,葛米儿为什么有片刻的迟疑呢?她好像是在心里说:「喔,为什么要碰到她呢?」从前每次见面,我们也有说不完的话题;这天晚上,我们之间,却似乎相隔了一片云海。是她太累了,还是她在回避我?


    睡觉的时候,我把那个风景水晶球抱在手里;时光流水,双掌之间,有着幸福的感觉。这一切是假的吗?水深之处,是不是有我不知道的秘密?林方文说的,彻底的盲目,才有彻底的幸福。在那个漫长而痛苦的夜晚,我多么讨厌自己是一个太敏感的人?


    13


    「请给我一杯草莓冰淇淋。」我跟年轻的女服务生说。


    这个小眼睛、圆脸孔的女孩子,带着灿烂的微笑问我:


    「在这里吃,还是带走的?」


    「在这里吃的。」我说。


    下班之后,我一个人跑到浅水湾这家麦当奴餐厅吃草莓冰淇淋。平常我是不会一个人跑到这么远的地方的,而且只是为了吃一杯草莓冰淇淋。可是,那天晚上,我就是想这样。


    从前,我是不太爱吃甜的;然而,那段日子,我忽然爱上了甜的东西。所有甜的味道,似乎总是能够让人感到幸福的吧?砒霜好像也是甜的。


    童年时,我听过一个关于砒霜的故事。听说,有一个人吞砒霜自杀,临死之前,他在墙上写了一个字母s.这个s,到底是sweet


    还是sour呢?没有人知道,砒霜是甜还是酸的,永远是一个谜。也许,那个s并不是sweet或sour,而是smile


    或者stupid.那人是含笑饮砒霜。不管怎样,我想,砒霜是甜的,否则怎会含笑而饮?所有毒药都应该是甜的。


    已经是冬天了,沙滩上只有几个人,也许都是来看日落的。日已西沉,他们也留下来等待星星和月亮。


    上大学时,最刺激的事便是跟林方文一起逃课来这里吃汉堡包。怀着逃课的内疚,从香港大学老远的跑到浅水湾来,不过是为了吃一个汉堡包。这里卖的汉堡包跟市区的并没有分别;不一样的,是这里的风景和心情。我们常常拿着汉堡包和汽水在沙滩上等待一个黄昏。那个时候,快乐是多么的简单?


    夜已深了,餐厅里,只是零零星星的坐着几对亲昵的情侣,格外显得我的孤独。偶尔抬头的一刻,我发现一个女孩子跟我遥遥相对,也是一个人在吃草莓冰淇淋。她看到了我,微微的跟我点了点头。


    她不就是韩星宇的女朋友吗?我们在电影院外面见过了。


    她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


    她身上穿着黑色的裙子,旁边放着一件灰色的大衣和一个黑色的手提包,看来是刚刚下班的样子。这一身庄重的打扮跟她手上那杯傻气的冰淇淋毫不相配.那张聪颖的脸孔上,带着苦涩的寂寞,跟那天在韩星宇身边的一脸幸福,是完全两样。她为什么来这里呢?原来除了我之外,还有人是特地来浅水湾吃草莓冰淇淋的吗?那是怎样的心情?


    我也微笑的跟她点了点头。我们并不认识,也不知道彼此的心事,素昧平生。然而,在目光相遇的那一刻,却有着相同的落寞。她是失恋了么?还是依旧在情爱的困顿中打转?


    今夜,月是弯的。我看到的月光,跟林方文看到的还是一样的吗?从前的快乐和背叛总是千百次的在我心里回荡。他是我一直向往的人。他是不是又再一次欺骗我?人有想象是多么的无奈?想象强化了痛苦,使痛苦无边无涯,如同我这刻看不见海的对岸。


    漫长的时光里,跟我遥远相对的那个女孩子,也和我一样,低着头沉默地吃着手里那杯久已融掉了的冰淇淋。当我看不见她时,她是在看我吗?我好像在她身上看到了我自己,她是不是也在我身上找到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慰藉?我们那么年轻,在这样的晚上,不是应该和心爱的人一起追寻快乐的吗?为什么竟要流浪到这个地方,落寞至此?我们由于某种因缘际会而在这里相逢,是命运的安排吗?


    最后,店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形影相吊。月是缺的,是要我们在遗憾里怀缅圆满的日子吗?


    14


    「请你给我一个汉堡包。」我跟那位年轻的女服务生说。


    她依旧带着灿烂的微笑问我:「在这里吃,还是要带走的?」


    「带走的。」我说。


    风很冷,我把那个温热的汉堡包抱在怀里。我要带去给林方文吃,给他一个惊喜。这不是一般的汉堡包,这是浅水湾的汉堡包,带着浅水湾的气息和心情,也带着我们从前的回忆。


    下车之后,要走一小段路才到。我愉快地走在风中,也许,待会他会告诉我,一切都是我自己的幻想,根本从来没有发生。


    然而,我终于知道这一切不是我的幻想。


    我在那座公寓外面见到葛米儿。她穿着鸭绿色的羊毛衣和牛仔裤,身上斜挂着一个小巧的皮包,从公寓里神采飞扬的走出来,那张微红的脸上带着愉快的神色。那种姿态心情不像是来探访一位朋友,而更像是探访一位情人。由于心情太愉快了,嘴巴也不自觉的在微笑,回味着某个幸福的时刻,以至跟我擦肩而过也没有来得及发现我的存在。那股在我身边飘飞的味道,竟仿佛也带着林方文的味道。


    我多么渴望眼前的一切只是幻觉?然而,当我发现葛米儿把身上那件鸭绿色的羊毛衣穿反了,牌子钉在外面,我沉痛地知道,一切都是真实的。


    把羊毛衣穿反了,也许不代表什么。我也有过这样的经验,在朋友家里玩,因为觉得热而把外衣脱下来,穿回去的时候,却不小心穿反了。葛米儿也是这样吗?有谁知道呢?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吧?那又不是内衣。我又没看见他的内衣穿反了。


    我打开门的时候,林方文正好站在那个小小的阳台上,他转过头来,看到我时,脸上闪过了一丝愕然的神色。他站在那里干什么?是要目送别人离去吗?


    「你来了吗?」他说。


    我望着他眼睛的深处说:「我在楼下见到葛米儿。」


    「她来借唱片。」


    说这句话时,他看来是多么的稀松平常?然而,他的眼睛却告诉了我,他在说谎。


    「是吗?」我说。


    他若无其事的坐下来。


    忽然之间,所有悲伤的感觉都涌上眼睛了。我以为林方文是我最熟知的人,结果,他却是我从不相识的人。


    我了解他么?他深爱着我么?这一切一切,仿佛多么的遥远。


    他为什么要骗我?葛米儿身上那个小皮包,根本放不下一张唱片,她的羊毛衣也没有口袋,她手上并没有拿着任何东西。


    「你是不是爱上了她?」我问林方文。


    「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他还在否认。


    「不是这么简单的吧?」我盯着他说。


    而他,居然沉默了。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他还给我的,依然是一片沉默。


    「你这个骗子!」我把汉堡包掷向他。


    他走过来捉住我的胳膊,说:「你不要胡思乱想好吗?」


    我推开他,向他吼叫:「你可以伤害我,但请你不要再侮辱我的智慧!」


    他站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


    「你是不会为我改变的吧?」我流着泪问他。


    没等他回答,我说:「如果是这样,我们为什么要重新开始呢?」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会带着对他深深的思念活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的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可回了。


    我哭着骂他:「没有人比你更会说谎!什么为我写一辈子的除夕之歌,根本是骗我的!林方文,你太卑鄙了!从今以后,我不想再见到你!」


    他拉着我的手求我:「留下来好吗?」


    我告诉他我不可以,因为我不会说谎。


    我从他家里走出来,卑微地蹲在楼梯底下哀哀痛哭。为什么我爱的男人是无法对女人忠心的?我只能够接受他而无法改变他吗?


    15家里的电话不停的响,我坐在电话机旁边,听着这种悲伤的声音一次又一次的落空了。我竟比我自己想像的坚强。也许,只有彻底的绝望,才能够换到彻底的坚强。上帝有多么的仁慈?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当他重复地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爱的伤那么痛了。


    多少年来,我爱着的是回忆里的林方文吗?他是我在青涩岁月里的初恋,他是我第一个男人。每一次,当他伤害我,我会用过去那些美好的回忆来原谅他。然而,再美的回忆也有用完的一天。到了最后,只剩下回忆的残骸,一切都变成了折磨。


    也许,我的确是从来不认识他的。


    16


    英文书店里那些失恋手册全都是印刷得非常精美的,许多还配上可爱的插图。除了失恋手册之外,还有一套五十二张失恋扑克,提供五十二个有效的方法,帮你度过失恋的日子。


    失恋,原来也是一种商品。


    为什么世上只有性商店而没有失恋商店呢?市场既然为大家提供了性爱的慰藉,也该同时提供失恋的慰藉,才是公平的。也许,商人们太知道了,失恋虽然是一种商品,却没有太多人会快乐地抢购。


    只有我,抱着一大堆失恋手册离开,用来慰藉自己。


    我没有失恋,可是,书店里也没有写给被背叛者的手册。我把书和扑克铺在床上,彻夜拥抱着别人的失恋经验。


    这些书为失恋者提供了许多治疗的方法。譬如说:淋浴治疗。那就是穿着衣服洗澡。


    我已经照做了。我穿着我最喜欢的一件黑色羊毛大衣洗澡,那是我花了大半个月的薪水买的,只穿过两次。从此以后,这件只能干洗的大衣不能再穿了。破坏,原来是非常痛快的。难怪有些人会带着罪恶感去破坏别人对他的爱和信任。


    然而,另一个方法却不适合我,那是情歌治疗。作者说,她会选一首悲伤的情歌跟着唱,然后放声的痛哭。发泄了,也就会好过一点。这个方法,对我是不行的。最悲伤的歌,不就是林方文写的歌吗?他曾经抚慰了多少在爱情中受创的心灵?对我,却是残忍的折磨。更何况,那些歌是葛米儿唱的。


    我发觉所有的失恋手册也不约而同地提出一个治疗方法,那就是:让它过去吧!


    谁不知道这是最好的方法,可是,这是不容易做到的吧?


    最后,我找到了自己的方法,那就是甜点治疗。


    除了砒霜之外,我疯狂地吃甜点。


    吃到甜的味道时,的确有片刻幸福的感觉;反正,幸福也不过是虚幻的。


    17


    失恋手册建议的治疗方法,还包括友情治疗和凭吊治疗。


    友情治疗一向是最有用的,朱迪之和沈光蕙陪我度过了不少艰难的时刻,我也同样陪过她们。女人之间的友情,往往是因为失恋而滋长的。


    所谓凭吊治疗却悲情许多。为了一解思念的痛楚,唯有去凭吊已逝的爱。比方说:每次想起他,便在他的房子外面徘徊,回味和他一起的时光。又比如说:趁他不在的时候,再一次来到他的家,趴在他的床上,瞻仰爱情的遗容。


    我把两个治疗一起用了,只是稍微改良了一下。我要朱迪之开了陈祺正的车子陪我去相思湾。


    夜里,朱迪之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们在车上守候。


    朱迪之一脸疑惑的问我:「你是不是走错了地方?来这里应该是找晦气吧?怎会是凭吊?」


    我是来凭吊的。我要让自己死心,不再相信有复活的可能。


    寒风凛冽,我们瑟缩在车上。


    「不知道葛米儿什么时候才回来?」朱迪之说。


    我甚至不知道她会不会回来。也许,她已经住进林方文的家了。


    「她回来的时候,你会怎样?」朱迪之问我。


    「我像是个会找晦气的人吗?」我说。


    「所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来这里,你不会要她把男朋友还给你吧?」


    「放心,这一点尊严,我还是有的。况且,不是林方文不要我,是我不要他。」


    「复合还是不应该的,那就是等于让对方再伤害自己。所以,我从来不吃回头草;当然,那些回头草也没有来找过我。」


    她又说:「我也可以写一本失恋手册。最有效的方法,是新欢治疗。失恋之后,尽快再爱上别人,那才可以忘记从前的那一个。一个女人的情伤,是要由另一个男人来抚慰的。这是我持之有恒的方法。」


    我苦笑:「读了那么多治疗方法,我也快要成为专家了。」


    「她是不是回来了?」朱迪之指着反光镜上的一点光线说。


    那点光线愈来愈近,一辆车子缓缓的驶进来,我看见葛米儿坐在车上。那一刻,我突然很后悔自己来了,万一给她发现了怎么办?她也许会认为我是个可怜的女人,是来求她离开林方文的。然而,要逃跑也已经太迟了。


    葛米儿把车停在屋外。关掉引擎之后,她从车上走下来,到行李厢去拿东西。她口里一直哼着歌,两条手臂轻快地随着身体摇摆。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她还是在微笑的,在在告诉身边的人,她是一个沐浴在爱河中的女人。


    林方文并没有因为我的离开而离开她吧?


    本来我有点恨她;然而,这一刻,我不觉得她有什么可恨。我能怪她么?要怪的话,只能怪林方文。如果他对我的爱是足够的,又怎会爱上别人?


    也许,我连林方文也不应该怪责。把葛米儿从那个遥远的岛国召唤回来的,不是林方文,而是命运。第一次听到葛米儿的歌声时,林方文是和我一起听的。那个时候,我们怎会想到这个结局?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是命运的安排吗?还有她脚踝上的莱纳斯,不就是一个警号吗?就像电影《凶兆》里,再世投胎的魔鬼,身上不是有三个六字吗?


    葛米儿把行李厢的门合上,拿着一个大包包走进屋子里。屋里的灯亮起来,灯影落在纱帘上,我看见她放下了那个包包。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又脱下了裙子,穿着内裤在屋里走来走去。她和林方文已经上床了么?


    在她身上,我忽然看见了林方文的影子。也许,她是比我更适合林方文的。在林方文最低潮的时候,让他重新有了斗志的,并不是我,而是葛米儿。我已经不能够为他做些什么了。我们要走的路,也许已经不一样。一起之后分开,分开了,又走在一起,然后又分开。这样的离离合合,到底要重演多少次?也许,我们本来就是不适合的,我们一直也在勉强大家。


    屋子里的灯关掉了。朱迪之问我:


    「你在等什么?」


    我是来凭吊的,在情敌身上凭吊我的爱情;而我,的确因此死心了许多。


    「我们可以走了。」我说。


    车子缓缓的退后,离开了那条漆黑的小路,人却不能回到过去。爱情是善良的,爱情里的背叛,却是多么的残忍?


    18


    最后的一个治疗法是:不要瞻仰爱情的遗容。看着遗容,思念和痛苦只会更加无边无涯。


    我把那个风景水晶球收在抽屉里。这并不是真的水晶球,我看不见未来,它也不能再给我幸福的感觉了。何况,送这个水晶球给我时,林方文也许已经背叛了我。


    读了那么多的失恋手册,似乎是没有用的,每个人的失恋,都是不一样的吧?痛苦也不一样。电话的铃声已经很久没有再响起了。我常常想,两个曾经相爱,曾经没有对方不行的人,一旦不再找对方,是不是就可以完了?直到老死也不相往来。谁说爱是痴顽愚昧的?爱,也可以是很脆弱的。


    只是,漫长的夜里,思念依然泛滥成灾。他怎么可能不来找我呢?就这样永远不相见吗?终于,他来了。


    我打开门看到他时,他一定也看到了我的脆弱吧?


    沉默,像一片河山横在我们中间。这是我熟悉的人么?我们曾经相爱么?那又为什么会弄到这个境地?


    终于,我说:「你来干什么?」


    他沉默着。


    「如果没有话要跟我说,为什么要来找我呢?不过,我其实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流下了眼泪。


    在一片模糊里,我看见他的眼睛也是湿的。然而,我太知道了,他擅于内疚,却不擅于改过。这一次,我不会再给他骗倒。


    他做完七日和尚之后,不是带着一个故事回来的吗?那个故事说得对,爱会随谎言消逝。


    「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我哭着说。


    他想过来搂着我,我连忙退后。


    「根本我们就不应该再一起!」我抹掉眼泪说。


    「你到底想怎样?」他问我。


    他还问我想怎样?


    「林方文,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种事是会不断重演的。」


    他可悲地沉默着。他来了,却为什么好像是我一个人在说话?是的,我在瞻仰爱情的遗容,遗容当然不会说话。我再不能爱他了。


    「我求求你,你走吧!」我说。


    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我但愿我从来没有爱过你!」我哀哭着说:「请你走吧!」


    我把钥匙从抽屉里拿出来还给他:「这是你家的钥匙,我不会再上去了。」


    「你用不着还给我的。」他说。


    我从他脸上看到了痛苦;然而,这一切已经太迟了。


    终于,他走了。他来这里,是要给我一个怀抱的吧?我何尝不思念那个怀抱?可是,我不会再那样伤害自己了。我所有的爱,已经给他挥霍和耗尽了。耗尽之后,只剩下苦涩的记忆。他用完了我给他的爱,我也用完了他给我的快乐。我对他,再没有任何的希望。一段没有希望的爱情,也不值得永存。


    19


    「今晚很冷呢!」沈光蕙躲在被窝里说。


    我家里只有两张棉被,都拿到床上来了。朱迪之和沈光蕙是来陪我睡的。沈光蕙自己带来了睡袍。朱迪之穿了我的睡衣和林方文留下来的一双灰色羊毛厚袜子。


    「你不可以穿别的袜子的吗?」我说。


    「你的抽屉里,只有这双袜子最厚和最暖。」她说。


    「半夜里醒来,看到穿着这双袜子的脚,我会把他踢到床底下的。」我说。


    她连忙把一双脚缩进被窝里,说:「你不会这么残忍吧?这个时候,你应该感受到友情的温暖才对呀!」


    「就是嘛!」沈光蕙说,「友情就是一起捱冷!幸好,我们有三个人,很快便可以把被窝睡暖。」


    床边的电话响起来,我望着电视机,心情也变得紧张。近来,对于电话的铃声,我总是特别的敏感。我竟然还期待着林方文的声音。


    「找我的。」沈光蕙说。


    我拿起电话筒,果然是余平志打来找她的。沈光蕙爬过朱迪之和我的身上,接过我手里的电话筒。


    她跟电话那一头的余平志说:「是的,我们要睡了。」


    朱迪之朝着电话筒高声说:「你是不是也要跟我们一块睡?」


    沈光蕙把她的头推开,跟余平志说:「好吧,明天再说。」挂了线之后,她躺下来说:「很烦呢!」


    「他不相信你在这里吗?」我问。


    「他嘴里当然不会这样说。如果可以装一个追踪器在我的脚踝上,他会这样做的。」


    朱迪之笑着说:「谁叫你跟一个第一次谈恋爱的男人一起?这种人太可怕了!」


    沈光蕙说:「但是,他爱我比我爱他多呀!这样是比较幸福的。」


    这样真的是比较幸福吗?所有处在恋爱年龄的女孩子,总是分成两派:一派说,爱对方多一点,是幸福的。另一派说,对方爱我多一点,才是幸福的。也许,我们都错了。爱的形式与分量从来也不是设定在我们心里的。你遇到一个怎样的男人,你便会谈一段怎样的恋爱。如果我没有遇上林方文,我谈的便是另一段恋爱,也许我会比现在幸福。


    爱对方多一点还是被对方爱多一点,从来不是我们选择的。我们所向往的爱情,跟我们得到的,往往是两回事。像沈光蕙选择了余平志,也许是因为她没有遇上一个她能够爱他多一点的男人。幸福,不过是一种妥协。懒惰的人,是比较幸福的。他们不愿意努力去寻觅,自然也不会痛苦和失望。


    而我向往的,是什么样的爱情呢?如果说我向往的是忠诚,我是不是马上就变成一个只适宜存活于恐龙时代的女人?


    我拉开床边的抽屉,拿了一包巧克力出来。


    「你再吃那么多巧克力,你会胖得没有任何男人爱上你。」朱迪之说。


    「那也是好的。」我把一片巧克力放进嘴里。


    「我们上一次三个人一起睡是什么时候?」朱迪之问。


    「是排球队在泰国集训的时候。」沈光蕙说。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朱迪之说,「我记得那天晚上你说要去跟老文康睡,我们三个人还一起干杯,说是为一个处女饯行。多么的荒谬?」


    「是的,太荒谬了!」沈光蕙说。


    「幸好,你最后也没有。」我说。


    「这是我一辈子最庆幸的事。」沈光蕙说,「像他这么坏的人,为什么还没有死掉呢?」


    「你真的想他死吗?」我说。


    「我太想了!那时候,我们再来干杯。」她说。


    「他都那么老了!快了!」朱迪之说。


    她又说:「我昨天和陈祺正看电影时见到了卫安。」


    卫安是她第四个男朋友,是一名电影特技员。跟朱迪之一起的时候,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在那部电影里演一个给男主角打得落花流水的变态色魔。他太像那种人了,一定是看到本人才想出这个角色的!他一直也梦想成为主角,这么多年了,他却仍然是个小角色。我希望他这一辈子都那么潦倒。」


    她似乎怀着这个好梦便可以睡一觉香甜的。


    被窝已经变暖了。她们两个人,一个希望自己曾经喜欢的人快点死掉,一个希望自己爱过的人潦倒一生。这些都是由衷之言吗?曾经抱着深深的爱去爱一个人,后来又抱着深深的恨。如果已经忘记,又怎会在乎他的生死和际遇?


    她们已经熟睡了。朱迪之的脚从被窝下面露了出来,那双袜子的记忆犹在,那是林方文去年冬天留下来的,那天很冷。她们睡得真甜,我从前也是这样的吧?


    我爬起身去刷牙。在浴室的镜子里看到嘴里含着牙膏泡沫的自己时,我忽然软弱了。在昏黄的灯下,在那面光亮的镜子里,我看到的只是一片湿润的模糊。林方文是不会再找我的吧?他不找我也是好的,那样我再不会心软。我不希望他死,也不愿意看见他潦倒。他在我心中,思念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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