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3个月前 作者: 诺瑟普
    埃普斯老爷买下我之后让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制作斧头柄。当地人用的斧头柄做起来很简单,就是一根直筒状的木棍。我按照北方人的习惯,自己做了一根弯曲的柄。做好后我拿给埃普斯看,他当时特别惊讶,不知道我做的是什么东西。他之前从没见过这样的柄,于是我解释了一下这种弯曲的柄用起来有多方便。他觉得这个新颖的设计有趣极了,所以把我做的柄在屋里放了很长一段时间,一有朋友来就拿出来展示一下。


    我刚到种植园的时候恰逢锄草季节。一开始我在玉米地干了一阵,然后被派去翻棉。我日复一日地翻棉,等所有的地都快翻完的时候,身体状况突然变得越来越糟糕。我开始觉得冷,然后持续不断地发烧,身体非常虚弱,使不出力气,头脑晕晕乎乎的,腿脚也不稳,走起路来就像醉汉一样跌跌撞撞的。尽管已经病成这样,我还是必须跟上队伍一起干活。没生病的时候,我当然不会掉队,但现在就很困难了。我走着走着就会落在后面,工头的鞭子毫不犹豫地打在我背上,让我本已绵软无力的身躯略微激出几丝力气来。但我的状况越来越糟,到后来实在没有一丝力气了,再怎么抽打我,也无法激起半点力气来。快到摘棉忙季的时候,我已经病得完全没有力气走出小屋的门了。我病了这么久,却连一粒药都没有吃到过,老爷和夫人也完全没有过问过。最后病得连生活都无法自理的时候,只有老厨师看我可怜,偶尔会来看看我,给我煮点玉米糊或者一点点熏肉。


    直到听说我快要死了,埃普斯老爷才终于舍得花钱找来了霍姆斯维尔的瓦恩斯大夫,毕竟如果我真的死了,他当初买下我的那一千大洋算是打水漂了。瓦恩斯大夫诊断下来觉得我基本上没希望了,是水土不服造成的。于是埃普斯老爷立即下令,不允许我再吃肉,玉米也不准多吃,不饿死就行了。我咬着牙挺了下去,忍饥挨饿了好几个星期,病情居然有所好转了。谁料,我的病刚刚稍有起色,身体还依然虚弱着,埃普斯就扔给我一个麻袋,命令我下地去摘棉花。那是我第一次摘棉花,完全不得要领,狼狈不堪。别人都是用两只手灵巧无比地捻下棉花就扔进麻袋里,动作无比麻利精确,我完全没看明白他们是怎么做到的。我必须用一只手先捏住棉铃,然后再用另一只手去把白色的棉花拽出来。


    把棉花扔进胸前的麻袋也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必须手眼并用,精确无比。我总是一不小心就扔到了地上。更糟糕的是,棉花枝杈又长又密,上面还结满了尚未绽开的棉花,我胸前挂着又大又笨重的麻袋,要想在往前走时不碰断枝杈非常困难。我拖着尚未病愈的身躯辛苦地摘了一整天,收工后扛着我的篮子去轧棉房称重,结果居然只有九十五磅,连最低标准的一半都没达到。埃普斯老爷咬牙切齿地告诉我,本应该狠狠教训你一下,但考虑到你是“新手”,今天就暂且放过你一回。我又干了很多天,后来几天也没有一次能达标——我显然特别不适合这个工种。我在这方面没什么天赋,不像帕希那样双手灵巧、动作敏捷——她摘起棉花来就像手指在跳舞一样,只看见一朵朵雪白的棉花在指尖灵巧地翻动,倏忽一下就已经落到了麻袋里。我苦苦地练习了很多天,结结实实地挨了好多鞭子,但始终不得要领。埃普斯最终不得不放弃了,他觉得我真是个耻辱,在摘棉花的时候居然像个废物一样,每天摘那么一点点棉花,帮我去称都是在浪费人力。他让我不要再去棉花地里干活了。于是,我开始干别的活,比如劈柴、搬柴、把摘好的棉花运到轧棉房等等;反正,除了棉花地里的活,其他需要我干的活儿都要干,一刻都不能闲着。


    每天都会有奴隶受罚,有时只有一两个,有时多一点,通常都是在棉花称重之后。当天采摘的棉花重量没有达标的奴隶会被揪出来,脸朝下趴在地上,然后根据短缺的程度接受不同的惩罚。在摘棉的季节,皮鞭的抽打声和奴隶的惨叫声每天都会在种植园响起,从收工后到睡觉前一直不绝于耳。这是埃普斯种植园的真实写照,绝非夸大其词。


    具体鞭笞多少下则会根据情况不同而定。二十五鞭是最少的,只算是轻微的惩戒,一般是因为摘下来的棉花里夹杂了干枯的叶片或者棉铃壳,或是因为折断了地里的枝杈;如果重量没有达标,一般要鞭笞五十下;一百鞭是比较严重的惩罚了,一般是因为没有卖力干活;如果跟同伴吵架,要鞭笞一百五十下到两百下;最严重的是逃跑,被抓的时候会被狗撕咬,抓回来之后要鞭笞五百下,几周都下不了床。


    埃普斯在赫夫鲍尔种植园的这两年里,至少每两周会去一次霍姆斯维尔的射击比赛,每次回来时都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总是要闹腾一场才肯罢休。他在喝醉了之后特别暴躁,就像疯了一样,往往随手拿起东西就往外砸,盘子、椅子、家具等无一幸免。在屋里闹腾够了,他就拿着鞭子走到院子里;每到这时候,所有的奴隶都必须格外小心。只要一有奴隶走近,他就狠狠地一鞭子抽上去。他会追得奴隶四处逃窜,有时一连追上几个小时也不肯罢休。偶尔若是碰到个毫无防备的,被他冷不丁地一鞭子抽到,他能一个人乐上半天,就像是干了什么了不起的事一样。在这些时候,年幼的孩子和上了年纪的奴隶总是最倒霉的。他还会在追得四处鸡飞狗跳之后,悄悄躲在小屋外的隐秘处,高举着鞭子等着,朝第一个探头出来查看状况的奴隶劈头抽下去。


    有时,他喝醉了回来的时候心情还算不错,那就一定要找点乐子,最好能伴着音乐翩翩起舞。每当这时,他就会叫嚷着要听小提琴,然后兴致勃勃地绕着空地或在屋里欢快地跳起舞来。


    提比兹曾听福特老爷提起过我会拉小提琴,他在把我卖给埃普斯的时候也告诉了埃普斯。埃普斯太太特别喜欢音乐,在她的再三央求下,埃普斯老爷有一次去新奥尔良的时候特地买了一把琴。我常常被叫进屋里为他们一家人演奏。


    埃普斯老爷跳舞兴致高涨的时候,所有的奴隶都会被要求在大屋里集合,全体一起跳。他不会理会我们一天劳作下来早已精疲力竭,命令每个人都必须跳起来。我则需要摆起架势,开始演奏。


    “跳啊,你们这些该死的黑鬼们,都给我跳起来啊!”埃普斯时不时地大声喊叫。


    所有人都不准停下来,也不准慢一步;所有人都必须舞步利索欢快、踩准节拍,不能懒洋洋的。“向上、向下、脚跟、脚尖,跳起来!”埃普斯一边喊着,一边腆着肚子脚步轻快地穿梭在愁眉苦脸的奴隶中间。


    他跳舞的时候还常常拿着鞭子,准备随时教训那些胆敢偷懒的人,若有人稍微停下来喘一口气也会被抽上一鞭。等到自己精疲力竭的时候,他才会命令所有人都停下来歇一歇,但时间通常都非常短。还没等奴隶把气都喘匀,他就挥着鞭子又喊了起来:“跳起来,黑鬼们,跳起来!”大家只能又一股脑儿地动了起来。我有时候也会挨鞭子,那是埃普斯老爷不满意我拉的曲子了,让我换首更加轻快的。他太太有时会骂他,会嚷嚷着要回娘家去;但有时看到他这样子胡闹,也只是一笑了事。奴隶们经常要跳上一整晚,天快亮了才能回去。他一直这样没日没夜地折磨着我们,只要能稍微睡上一会儿就算是万幸了;有时候我们累得恨不得直接趴在地上痛哭,但他还逼着我们都强打起精神欢快地跳舞。


    折腾了差不多一整夜,我们照样要在天刚亮就赶到地里开始又一天的劳作。而且,就算前一晚完全没能休息,第二天摘的棉花重量也不允许少,锄草速度也不允许慢下来。鞭子依然无情地抽打着我们,逼迫着每一个奴隶都使出浑身的干劲,就好像昨晚睡了个好觉、今天特别精力充沛一样。更可怕的是,每次彻夜的“狂欢”之后,埃普斯老爷的脾气会更加暴躁,哪怕揪到一点点错,也会狠狠地抽上一顿。


    我为这个暴戾而无情的人干了十年活,没有得到任何回报。那十年里,我的辛勤劳作为他积累了多少财富啊!整整十年,我在他面前始终俯首帖耳,以一个奴隶的身份服侍着他。而我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得到,唯有莫名的谩骂和鞭打。


    如今,我站在生我养我的北方自由之土上,埃普斯已鞭长莫及了。我要感谢上帝,让我恢复了自由,让我能重新抬起头来,让我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诉说那段悲惨经历。我并不想刻意地丑化他们,我只想坦诚地说出真实经历。提到埃普斯,我必须公正地说一句:他是一个内心毫无半点仁慈或公平可言的粗鄙小人。他不光没有教养,而且脾气粗暴、贪得无厌。当地人都知道他这种脾性,都知道他会把奴隶逼疯,所以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奴隶克星”;他知道别人都这么说他,但丝毫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觉得这是别人在夸赞他有能力驾驭奴隶,常常夸夸其谈,就像骑士炫耀自己驯服了烈马一样骄傲。他从来不把黑人当成“人”来看待,真是辜负了造物主赐予他的心智;在他眼里,黑人就是他的“私人动产”,跟骡子或猎狗这种牲畜没什么区别,只是贵了一点而已。后来,当无可辩驳的证据摆在他面前,向他证明我是一个自由人,一个跟他一样生而自由的人;当我在离开的那天告诉他,我也有妻儿,就像他的家人一样宝贵的妻儿;他唯一的反应是咆哮和恶狠狠的毒誓,他咒骂把我从他身边夺走的法律,咒骂那个帮我送信的人,发誓不管花多少钱都要把那个人找出来捅死。他唯一能想到的是自己的损失,甚至骂我不该是生而自由的人。只要能赚到钱,他可以无动于衷地眼睁睁看着他的奴隶被割掉舌头,或是被烧成灰烬,或是被恶狗撕成碎片。埃普斯就是这样一个冷血、残暴、毫无情义可言的人。


    贝夫河畔唯有一个人的名声比埃普斯更糟糕,那就是我之前曾提到过只用女奴的吉姆·伯恩斯。那个种植园的女奴都被鞭打折磨得半死不活,连最基本的日常劳作都没办法完成。伯恩斯也一直对他自己的残暴引以为豪,是方圆几百里内公认的恶霸,比埃普斯还可恨。伯恩斯是一个本性残暴的人,毫无怜悯之心;也是一个极其愚蠢的人,像他这样把奴隶都打得干不了活,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埃普斯在赫夫鲍尔的种植园待了两年,期间积累了颇为可观的财富。于是,他在1845年圣诞节后买下了贝夫河东岸的一个种植园,之后就一直住在那里。他搬过去的时候带了九个奴隶,除了我和后来去世的苏珊之外,其他人可能现在仍然还在那里帮他干活。后来的八年里,他一直没有再买别的奴隶;所以,在那八年里,跟我同吃同住的一直是亚伯拉罕、威利、菲比、鲍勃、亨利、爱德华和帕希。除了爱德华出生后就一直是埃普斯的奴隶之外,其他人都是他在帮阿奇·B·威廉姆斯做工头的时候买的。阿奇·B·威廉姆斯的种植园位于雷德河岸边,在亚历山德里亚附近。


    亚伯拉罕特别高大,比普通人要高出一个头。他出生在田纳西州,当时已经六十岁了。二十年前,一个奴隶贩子买下了他,把他带到了南卡罗来纳州,随后卖给了该州威廉斯堡县的詹姆斯·布福德。他年轻的时候是出了名的大力士,但经年累月的辛苦劳作不仅侵蚀了他的筋骨,也消磨了他的心智。


    威利四十八岁,自出生起就是威廉·塔索家的奴隶,塔索是布福德的邻居。他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大黑河”上为主人撑了好多年的船。


    菲比也曾是布福德的奴隶,她是威利的妻子。后来在菲比的恳求下,布福德也买下了威利。布福德是当地的治安官,家里非常富有。


    鲍勃和亨利是菲比和她前夫的孩子。当年,年轻的威利让菲比一见倾心,于是菲比一脚把前夫踢出了家门。爱德华是菲比和威利在赫夫鲍尔生下的孩子。


    帕希二十三岁,也曾是布福德的奴隶。她不太善于跟别人交往。她一直因为自己是“几内亚黑人”的后代而颇为自豪。他们被一艘奴隶船带到了古巴,随后被卖给了布福德。她母亲也是布福德的奴隶。


    这就是我的同伴们大概的情况了,都是他们自己告诉我的。他们之前已经在一起相处了很久,所以非常喜欢凑在一起回忆过往的岁月,常常一边叹气一边回想当年在卡罗来纳时的情景。布福德后来遇到了一些麻烦,而且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严重。他逐渐债台高筑,不得不卖掉了奴隶。他们被铁链锁着一路跨越密西西比走到了阿奇·B·威廉姆斯的种植园。当时埃普斯一直在那里做工头,他正琢磨着自己也开个种植园,所以就同意收下这些奴隶来抵他的工钱。


    老亚伯拉罕是个好心肠的人,就像我们的长辈一样,特别喜欢给小辈们讲一些严肃沉重的话题。他常会讲一些自己感悟的人生哲理,但最喜欢讲的是杰克逊将军的轶事,因为他在田纳西州为奴时,他年轻的主人曾跟随杰克逊将军南征北战。他特别喜欢追忆往昔,思绪总是会飘回他出生的地方,仿佛又看到了那段烽火连天的岁月。他年轻的时候体格健壮、力大无比,可惜现在已经开始老眼昏花,力气也大不如前了。他常常会一边兴致勃勃地讲述着怎么样烤的玉米饼最好吃或是追忆着杰克逊将军的光辉岁月,一边就忘了刚才把帽子或是篮子放在了哪里。每当这个时候,大家就闹哄哄地嘲笑他一通——当然,这都是在埃普斯不在的时候;如果埃普斯在边上,免不了又要抽老亚伯拉罕几鞭。他逐渐变得越来越糊涂,一想到自己正渐渐老去,终将一无是处,就忍不住叹气。追忆中的往昔和残酷的现实消磨着他,使他头发白得越来越快,人生的路也将走到尽头。


    菲比是干农活的好手,不过后来被安排在了厨房干活,只在忙季的时候去地里帮忙。她是个很精明的人,老爷或者太太不在的时候,她总喜欢唠叨个没完。


    威利则恰恰相反,他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他总是闷声不响地干活,极少说话。唯一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希望能逃离埃普斯的魔爪,能回南卡罗来纳去。


    鲍勃当时二十岁,亨利二十三岁,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小伙子,没什么鲜明的特点。爱德华才十三岁,还跟不上地里干活的队伍,所以就被留在屋里伺候主人家的孩子们。


    帕希身材窈窕、亭亭玉立,腰杆子挺得笔直。她的举手投足间透露着一股子傲气,就算遭受再多折磨、就算劳作再辛苦也无法磨去她的这股气质。帕希的确是个气质出众的姑娘,若不是被埋没在了奴役的黑暗里,她一定会受到万众瞩目。她能跳过最高的栅栏,跑得也极快,只有最敏捷的猎犬才能追上她;马术也特别精湛,不仅能驾驭烈马,赶起马车来也特别利索;她在地里翻出来的沟总是最好的,连劈木头这种活儿都没人能比得上她。晚上收工的时候,她总能一口气利索敏捷地把骡子牵回去、卸下套、喂好食、刷好毛。她这一连串都做完的时候,老亚伯拉罕还没找到他的帽子呢!但这些都算不上什么,真正让她出名的是摘棉花的本事。她的双手在棉花田里翻飞着,就像闪电一样快,从来没有人能超越她。帕希简直就是棉花地里的女王!


    帕希的性格亲切和蔼,而且非常忠诚顺从。她是那种天生就特别乐观的姑娘,一直乐呵呵的,稍微找到一点存在感就能乐呵很久。但是,帕希是所有人里忍受折磨最多的、最常哭的那一个。她背上估计早已被鞭子抽打得找不到一处没有伤痕的皮肤了。她要忍受那么多折磨,并不是因为干活偷懒,也不是因为粗心大意,更不是因为喜欢顶嘴,只是因为她摊上了一个好色的主人和一个嫉妒心极重的太太。她一边要在主人色眯眯的眼神里吓到发抖,一边还要提防着吃醋的太太随时会要她的命,整天过得胆战心惊的。老爷和太太有时候一吵就是好几天,谁都能听到大屋里传来的厉声对骂,而争吵的源头就是最无辜的帕希。最能让太太高兴的事,就是把帕希狠狠地鞭打一顿。每次当埃普斯拒绝把帕希卖掉的时候,太太总是会偷偷摸摸地给我点小恩小惠,希望我能把帕希悄悄杀掉,然后随便扔到沼泽的某个荒凉角落里去。帕希也希望能平息太太的怒火,可惜她完全无能为力;但她与《圣经》里的约瑟不同,她只能拼尽全力逃离埃普斯老爷,哪怕衣服还被他拽在手掌心。帕希的头顶永远是乌云密布。只要她有一点点违逆主人的意思,鞭子就立刻抽了过来,直到她求饶为止;只要走路稍有不慎,就会被太太横空扔过来的木块或是碎瓶子砸中。帕希在欲望和仇恨的缝隙间艰难地生存着。


    他们就是十年来跟我风雨与共的同伴,我们每天一起下地干活、收工回屋。如果他们尚在人世,现在应该还在贝夫河畔的种植园里辛苦地劳作着,身上一直背着奴役的沉重枷锁,直到生命的尽头,永远不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