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3个月前 作者: 诺瑟普
    在接下来的故事里,我会经常提到埃德温·埃普斯这个人。他身高起码有六英尺,体形肥胖,肤色和发色都很浅,蓝眼珠、高颧骨、罗马鼻。第一眼见到他的人,都能看出他是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他的言谈举止都非常粗俗,显然没读过多少书,但偏偏喜欢说些故弄玄虚的话,显得自己好像特别有深度;在这方面,喜欢“话中有话”的彼得·坦纳也只能甘拜下风。我刚开始帮他干活的那几年,他酗酒成性,有时候甚至会一连两个星期始终醉醺醺的。后来他渐渐喝得少了,我离开他的时候,他已经几乎滴酒不沾了。贝夫河畔的人后来提起他时,不会再说他是个酒鬼,反而称赞他是个有节制的“楷模”了。每次“多喝了两杯”之后,埃普斯老爷就特别聒噪闹腾,最大的乐趣是跟他的“黑鬼”一起跳舞,或是满院子追着奴隶打——并不是为了惩罚奴隶,而是纯粹为了听到奴隶们被他的鞭子抽到后发出的厉声尖叫,每次听到都会乐不可支。但在清醒的时候,他少言寡语,特别机警狡诈;虽然不会像喝醉了酒时一样肆意地鞭打我们,但若是他觉得你在偷懒,独到的鞭子功夫绝对会一击命中你身上最柔软的地方,让你痛不欲生。


    他年轻时曾做过马车夫和工头,后来从他妻子的叔叔约瑟夫·B·罗伯茨那里租了赫夫鲍尔河畔的这处种植园。这里距离霍姆斯维尔大约两英里半,距离马克斯维尔大约十八英里,距离切尼维尔大约十二英里。这片种植园主要种植棉花。鉴于大部分读者可能并不了解棉花的种植过程,我先简要地介绍一下。


    在播种棉花之前,首先需要犁地翻土,当地称为“开沟”。犁地一般都用公牛或者骡子,埃普斯老爷的种植园里基本上只用骡子。女人和男人不分工种,什么活都一起干,从播种锄草到带队,而且无论是地里的活儿还是牲口圈的活儿全都干,就像是北方的耕童干的活儿一样。


    我们首先翻出田埂,两条水沟之间的田埂宽度为六英尺左右。骡子走在田埂上,也就是土堆的正中央,后面拉着犁,田埂就被犁拉出一道道沟;一个女奴跟在后面,脖子上挂着装种子的袋子,一边走一边往沟里撒种子;再后面跟着一头拉着耙的骡子,把犁沟耙平,种子就被埋进了土里。所以,给一排棉花播种需要两头骡子、三个奴隶、一根犁和一根耙。棉花播种通常在三四月份,玉米则是在二月。只要温度不太低而且不是一直下雨,棉花通常在播种后的一周左右就会发芽了。发芽之后大概八到十天就要开始锄草,这是第一次锄草。锄草时,骡子会拉着犁尽可能贴近棉花苗犁过去,棉花苗的两边向外翻出沟;奴隶拿着锄头跟在后面,把杂草和长得不好的幼苗锄掉,在棉花苗的两边留下两英尺半宽的垄台。当地人把这个步骤叫做“翻棉”。再过两周,就开始第二次锄草。这一次是把犁沟向内翻;锄过之后,每垄上只留下一株最粗壮的棉花苗。再过两周,开始第三次锄草。这次跟第二次一样,也是把犁沟向着棉花苗翻进去,然后把苗株间的所有杂草全部锄干净。到七月初的时候,棉花苗差不多已经长到一英尺高了,这时候就要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锄草。到这个时候,各排棉花苗之间所有的土都已经彻底被犁过了,只在中间留下深深的水沟。在整个锄草的过程中,监工会手持长鞭骑马跟在奴隶身后。锄草速度最快的奴隶走在最前面,他通常会比其他人快出几步。如果有任何人超过了他,那他就要被打;如果队伍里有人拉下了,或者稍微偷了个懒,也免不了要挨上几鞭。实际上,工头的皮鞭从早到晚不会停歇。四次锄草从四月开始一直延续到七月,由于种植园规模较大,往往是前一次刚刚锄完,下一次就立刻开始了。


    到了八月中下旬,我们就开始摘棉花了。每个奴隶都会提着一个麻布袋,上面用带子束着,挂在脖子上。麻布袋的开口差不多齐胸,底部几乎就要拖到地上了。每个奴隶还会领到一个大篮子,要带到地里摆在地头;篮子很大,能装下两桶棉花,麻布袋里的棉花装满了之后,就倒进篮子里。


    如果是第一次下地摘棉花的新手,这一天会不停地挨鞭子。工头会不断地鞭打他,把他的所有潜能都激发出来,用最快的速度摘整整一天的棉花。晚上称重后,这个新手一天能摘多少棉花就一清二楚了。以后他每天摘的棉花重量都不能少于这个标准,不然就说明他在偷懒,免不了又要挨一顿打。


    正常情况下,每人每天摘的棉花重量不能少于两百磅。如果一直干这活儿的奴隶摘不满这个重量,必然要受鞭笞。摘棉花是要靠一定的天分和技术的,人与人之间的差距非常大。有些人生来就特别灵巧敏捷,双手翻飞之间就已经摘下了好几朵棉花;但有些人就算再努力、再练习,也始终无法摘满规定的重量。后面这类人就会被派去干其他活儿,不再摘棉花了。我们种植园里的帕希是当时贝夫河畔出了名的摘棉花高手,她能以惊人的速度用两只手同时摘棉花,每天摘五百磅棉花对她来说简直小菜一碟。


    每个人依据其第一天摘得的棉花数量被规定了不同的标准,但任何人都必须超过两百磅。我在这方面一直没能掌握技巧,要是摘满了两百磅就能逃过鞭笞;但帕希可不行,她就算摘满了四百磅,还是照样会被罚,因为她的标准不同。


    长成后的棉株有五到七英尺高,每一株都向四面八方伸出许多枝杈,和相邻一排的枝杈交错在一起,汇成一片。每当棉铃竞相裂开的时候,雪白的棉花成片绽放,整片田地看起来就像是瑞雪初降,轻盈洁白,这种景象真是美极了。


    有时候,奴隶会先摘一侧的棉花,然后返回时再摘另一侧的棉花;但通常情况下,会有两个奴隶同时采摘两侧的。摘棉花时,只摘那些已经绽开的,还没有开裂的棉铃是不能摘掉的,要等它们绽开后再摘。麻布袋装满后,就把棉花都倒进地头的篮子里,然后踩实。新手一定要格外小心,因为交错的枝杈很容易被折断;枝杈一断,上面的棉铃就会枯死。埃普斯老爷会毫不留情地鞭打折断枝杈的奴隶,他不会管你是不小心折断的,还是实在无法避让而不得已折断的,反正在他看来都是无法饶恕的错误。


    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奴隶就下地干活了。白天唯一的休息时间是中午的十到十五分钟,算是午饭时间。奴隶们必须狼吞虎咽地吃完少得可怜的熏肉和玉米饼,然后继续干活,绝不允许偷懒片刻。晚上一直要干到天黑得实在看不清楚了才能收工;在月光皎洁的夜晚,往往一直要干到半夜。没有人敢停下手里的活儿,哪怕已经到了晚饭的时间;也没有人敢自说自话地回到小屋去。所有人必须要等工头发话才敢收工。


    收工之后,先要把棉花篮子扛到轧棉房里去称重。不管一天的劳作过后多么疲惫,也不管此时此刻多希望能倒头就睡,奴隶在前往轧棉房的路上都完全顾不上这些,心里只有恐惧。如果棉花的重量不够、指定的任务没有完成,接下来就要遭殃了;如果今天超出了一二十磅,明天的标准就相应地提高了。所以,无论是摘多了还是摘少了,这一路上心里唯有忐忑和恐惧。通常情况下,要达到既定的标准已经是很难的事了,所以奴隶们也不那么希望提前收工。到了轧棉房之后先称重,如果不达标就受罚,然后再把篮子扛到仓库,把棉花像堆放干草一样堆起来。所有奴隶都要爬到最顶上,把棉花堆夯结实。如果当天采摘的棉花不够干,则不送到轧棉房去,而是先摊在平台上晾干;通常会摊成两英尺厚、六英尺宽的方形,上面盖上木板,中间留出狭窄的通道。


    这些事情全部做完之后,一天的劳作还远远没有结束。每个奴隶都必须完成他所负责的事:有些要去喂骡子、有些要去劈柴,诸如此类。那时候早已是深夜,所有这些事情都必须借着烛光才能完成。把这一切都干完,早已心力交瘁的奴隶才能回到小屋。回屋后,先要把火生起来,然后把玉米磨成粉,接着煮点食物,当晚吃掉一些,剩下的留着第二天带到地里当午饭。奴隶唯一能领到的食物只有玉米和熏肉。每到星期日的上午,我们就到玉米仓库和熏肉房领一些玉米和三磅半的熏肉,这些食物要匀着吃一整个星期。除此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任何食物了,连茶、咖啡和糖都没有;其实盐也几乎没有,只有很偶尔地会撒上几粒。我在埃普斯老爷手下干了十年的活,这十年期间,没有一个奴隶患上过痛风之类的富贵病。埃普斯老爷给他的猪喂精细的玉米粒,他的“黑鬼”们只能领到些玉米棒子。因为在他看来,猪要养得浑身是膘才好,黑鬼们要是养胖了,就成懒骨头了。埃普斯老爷的精明算计由此可见一斑。无论是清醒着还是喝醉了,他对如何管理自己的畜生可从不会含糊。


    玉米磨就在院里的一个小棚下面,构造跟常见的咖啡磨差不多,料斗大概能装六夸脱玉米。至少在一件事情上,埃普斯老爷给了每一个奴隶自由:奴隶既可以每天晚上去磨一点玉米粉,也可以每个周日去把一周的玉米粉都磨好。你瞧,埃普斯老爷也有“通情达理”的一面哟!


    我把玉米放在一个小小的木盒子里,做好的食物则装进葫芦里。葫芦是这里使用起来最方便、最不可或缺的容器:除了能在小屋里充当各种器皿,还能装饭装水带到地里去。有了葫芦,桶碗瓢盆之类的就全都不需要了。


    磨好玉米、生好火之后,就从挂在墙上的熏肉上切下一小片来,扔到炭上去烤。大部分的奴隶都没有刀,叉子就更不用提了,所以他们只能用斧头去切熏肉。在这一小片熏肉上浇一点水,然后直接放在火上烤。烤到颜色发深,就把外面一层灰刮掉,放在小木板上——我们没有桌子,只能用小木板凑合——大家围坐在一起,这时才能吃上晚饭,往往早已是半夜过后了。吃过晚饭躺下休息后,走向轧棉房时的那种恐惧会又一次袭来,因为大家都害怕第二天会睡过头。如果真的睡过头,二十鞭子是起码的。每一天,每一个奴隶就这样一边祈祷着能在第二天的号角响起时清醒地爬起来,一边昏睡过去。


    奴隶小屋里根本没有任何柔软的床褥。我常年睡在一块十二英寸宽、十英尺长的木板上,充当枕头的也是一截木块。身上盖的只有一条粗劣的毯子,除此之外连块破布都找不到了。唯一能将就着用的只有苔藓,可惜一直铺着会滋生跳蚤。


    奴隶居住的小屋是用木头搭建的,没有铺地板也没有开窗户。窗户倒是真用不着,因为木头之间的缝隙里能透进足够的亮光来。一到刮风下雨,水就直接灌了进来,简直是一秒都无法继续待下去。用来充当门的是一块粗糙的木板,一端安着粗大的木制铰链。小屋的另一头搭着个简陋的壁炉。


    离天亮起码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起床的号角就响起来了。奴隶们纷纷起身准备早饭、灌上一葫芦水、把冷掉的熏肉和玉米饼装进另一个葫芦,然后匆匆地赶到地里去。如果天亮了还待在屋里,一旦被抓住,自然逃不掉一顿鞭笞。就这样,奴隶们又开始了新一天的劳作,这一整天非但根本没办法休息,而且始终处于惶恐之中——害怕动作稍有迟疑会被鞭打、害怕收工后送到轧棉房的棉花重量不够、害怕晚上睡过去之后会错过第二天起床的号角。这就是贝夫河畔摘棉季时一个奴隶度日如年的生活,毫无夸张或不实之处。


    棉花一般要摘四轮,最后一轮在翌年一月完成。二月的时候开始播种玉米。玉米的种植在这一带非常不受重视,因为这里的人将之视为次等作物,只是用来喂养猪和奴隶,很少会运到市场上去卖。这里种植的玉米是一种白色大棒子的品种,植株特别高,起码能长到八英尺,基本上都在十英尺左右。八月的时候把玉米叶子先拔下来晒干,然后扎成小捆,储藏起来作为骡子和公牛的草料。料理完玉米叶子后,奴隶要下地把所有的玉米棒子都掰折,但不能掰断,这样雨水就渗不进去了。因为接下来是摘棉季,没有额外的人手去采摘玉米,玉米棒子就这样一直留到摘棉季结束之后才被摘下来囤进玉米仓库。仓库里的玉米都是连着外壳一起储藏的,因为若是把外壳剥掉,很容易生象鼻虫。采摘后剩下的玉米秆子则暂时留在地里。


    除了玉米外,这个地区还种植少许红薯,是一种当地人称为“卡罗来纳”的品种。红薯比玉米更不受重视,甚至都不会用来喂养猪或其他牲口。贝夫河畔的人家是不挖地窖的,因为地势本来就很低,挖很浅就会挖到地下水;所以红薯直接堆在地上保存,上面简单地盖一层土或玉米秆子。这些红薯不值什么钱,一桶只能卖两三先令;玉米的价格也差不多,除非当年玉米减产、供应短缺,价格才会稍微高一点。


    等到棉花和玉米全都储藏妥当后,奴隶才把地里的茎秆都拔出来,然后堆在一起烧掉。这时候差不多又到了翻地播种的时候了。据我观察,拉皮德县和阿沃伊尔斯教区的土壤格外肥沃,都是一种棕红色的泥灰土。同一种作物可以在一块地上连续种上好多年,根本不需要额外施肥。


    犁地、播种、锄草、摘棉、收玉米、焚烧茎秆——年复一年,周而复始。种植园的奴隶们一年忙到头,附带着还要砍柴、轧棉、养猪、杀猪等等。


    每年九月或十月的时候,散养在沼泽里的猪会被猎狗赶到猪圈里。随后在某一个相对寒冷的早上,通常是在新年前后,人们会把这些猪全都杀掉。每头猪会被剁成六大块,然后在烟熏房的大桌子上一块一块叠起来,撒上盐腌渍。腌了两周之后,把这些肉挂起来,下面生上火,熏上小半年。这种彻底的烟熏是非常有必要的,不然肉会生蛆。但是,南方的气候实在是太温暖了,这些肉很难保存好,奴隶每周领到的熏肉有很多都已经生蛆了,我自己也经常碰到。


    沼泽地里栖息着很多牛,这里的人并不把它们当成是主要的收入来源。种植园主会在牛身上做些标记,比如在耳朵上剪个角,或是在牛身上烙上主人的姓名缩写,然后就把牛放回沼泽地里,随便它们跑到哪里去。这些牛是西班牙的品种,个子矮小,牛角长得像钉子一样。我曾经听说过有人到这一带来掳了牛带出去卖,但这种事情非常罕见。最好的母牛每头能卖五美元。如果一次能挤出两夸脱奶,就已经算很了不起了。这些牛的油脂很少,质量也偏差,所以种植园主通常都会去新奥尔良的集市上采购北方产的奶酪和黄油,自己沼泽地里随处可见的牛反而特别不受青睐。这里的人,不管是种植园主还是奴隶,都不喜欢吃腌牛肉。


    埃普斯老爷喜欢参加射击比赛,因为那样就可以获得他想要的新鲜牛肉。射击比赛通常在霍姆斯维尔的各个村庄举行,基本上每周都有一次。比赛的时候会把肥肥壮壮的牛都赶到场子里,参加比赛的价钱都是事先说好的,付了钱之后就能进场射杀这些牛。最终获胜的神射手把赢来的牛肉分给诸位同伴,参加比赛的种植园主就是通过这种方法获得他们想要的新鲜牛肉。


    贝夫河两岸的沼泽里到处都是这种牛,有些是已经驯化的,有些完全是野生的。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个地带的法文名字就是“野牛之河”的意思。


    菜园里种白菜和萝卜等各种蔬菜,但只有主人和他的家人才能吃到蔬菜。这里气候温和,所以一年四季都有新鲜的蔬菜。寒冷的北方秋风乍起、万物开始凋零的时候,贝夫河畔的种植园里仍然百花齐放、绿草如茵,即使到了隆冬季节也依然是这幅景象。


    这里不需要专门种植牧草,因为地里干活的牲口光吃玉米叶子就足够了,而散养在沼泽里的牲口则自己觅食,终年都能找到足够的食物。


    南方的风土人情有很多都值得一提,但我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上文介绍的这些,已经足够读者们了解我在路易斯安那州棉花园里生活和劳动的情况了。我会在之后的章节里介绍甘蔗的种植和蔗糖加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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