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3个月前 作者: 诺瑟普
埃普斯买下贝夫河东岸的种植园后的第一年,棉花田闹了虫灾,毛虫把这一带几乎所有的棉花植株都摧毁了。所以,我们一下子清闲了下来,大半的时间都没什么活儿可干。不久之后,有人散布消息说圣玛丽教区那里的甘蔗园紧缺人手,而且工钱要比种棉花高。那个教区在墨西哥湾沿岸,离阿沃伊尔斯大概一百四十英里。教区里有一条大河,里约特克河,直通墨西哥湾。
棉花种植园的园主一听到这个消息,就决定选出一些奴隶租借给圣玛丽教区的甘蔗园。到了九月份的时候,霍姆斯维尔已经集合了一百四十七名各家种植园选出来的奴隶,男女大概各占一半。埃普斯老爷的种植园里选的是我、亚伯拉罕和鲍勃。同时,他们还选了四个白人,分别是埃普斯、阿朗森·皮尔斯、亨利·托勒和艾迪生·罗伯茨,负责把我们押送过去。他们一共带了八匹马:两匹用来拉他们乘坐的马车,两匹用来骑,剩下的四匹用来拉一辆很大的货车,上面放着毯子和补给品。赶货车的是罗伯茨先生的奴隶,名叫约翰。
下午两点左右,我们吃了点东西,准备上路。我在这一路上要负责看管毯子和补给品,确保不会遗失。马车走在最前面,货车跟在后面,然后所有的奴隶排着队跟着,两名骑手殿后。一队人马就这样浩浩荡荡地离开了霍姆斯维尔。
当天赶了十到十五英里路,晚上走到麦克罗先生的种植园时所有人马都停下来休息。我们生起了巨大的火堆,每个奴隶都把自己的毯子铺在地上席地而睡。白人则住在种植园主的大宅里。第二天离天亮大概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押送我们的人走到我们睡的空地上,把鞭子挥得啪啪作响,催促我们赶紧起来。所有奴隶都把自己的毯子卷好之后交给我,我把所有东西放在货车上安顿好就接着赶路。
第二天晚上突降倾盆大雨。我们浑身都湿透了,身上溅满了泥浆。最后终于走到了一个废弃的轧棉房,勉强能避一下雨。那间轧棉房不够大,我们只能挤在一起,没办法都躺下来。就这样凑合了一晚,第二天一早照常上路。我们在赶路的那几天每天吃两顿饭,吃饭的时候就跟在小屋里一样,先生起火,然后煮一点熏肉和玉米饼。我们一路经过了菲耶维尔、蒙兹维尔、新城,之后到了森特维尔,鲍勃和亚伯拉罕都被那里的种植园主雇走了。路上不断有人被雇走,几乎每一家甘蔗园都要雇人。
途中,我们经过了大克图,那是一片一望无垠的大草原,除了偶尔能在已经废弃的小屋边看到一两棵移植过来的树,整片草原上再看不到别的树了。据说这里原先都是耕地,而且人口密集,但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渐渐被废弃了。现在只有零星的人家生活在这片草原深处,主要靠畜牧为生。我们在经过的时候曾看到过大群的牲畜。走在大克图的深处就好像置身于汪洋中一样,草原与天空在天际相连。举目远眺,仿佛还能依稀看到当年人来人往的样子,可惜现在只剩下残垣断壁。
一位叫贾奇·特纳的先生雇用了我。他在当地很有名,是一个非常大的种植园主。他住在萨尔河边,离墨西哥湾只有几英里远。萨尔河并不宽,直通阿查法拉亚河湾。我先修补了几天糖厂的小屋,然后跟着三四十个人一起下地去砍甘蔗。我很快就掌握了技巧,这比摘棉花简单多了。我没砍几根就顺手了,好像天生就会一样,所以很快就差不多能追上砍得最快的人了。不过,还没等地里的甘蔗都砍完,特纳先生就把我调派去糖厂了。他让我负责监督那里的奴隶干活。每年从开始制糖到所有的甘蔗都处理完毕,糖厂里的碾磨和熬煮工作必须昼夜不停。特纳先生给了我一根鞭子,如果看到有人偷懒,我就要去抽他;如果敢放过那些偷懒的人,那挨鞭子的就是我了。此外,我还要负责在规定的时间让每一批奴隶倒班。我没有固定的休息时间,只能抽空稍微打个盹儿。
在路易斯安那州,如果奴隶在星期天劳作,是可以领到工钱的。我估计其他蓄奴州可能也是这样的。这其实是奴隶置办一些日用品或心仪之物的唯一经济来源。被买下来或者从北方被绑架来的奴隶在刚到贝夫河畔时,没人会给他们任何用具,刀叉瓢盆、烧水壶,任何容器或是任何家具都是没有的。他们唯一拥有的东西只有一张毯子。不干活的时候,只能披着毯子或站或躺。他们可以随便去哪儿找个葫芦装饭,或者直接啃玉米棒子,反正随便自己怎么办。要是有人去问主人要把小刀或者要个小锅,他要么被一脚踢出来,要么被当成傻子。所有的这些日用品都要靠星期天赚的钱去买。如果星期天能休息一下,那当然是最好的;但除了星期天能赚点钱去购买这些东西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毕竟,炊具和餐具对奴隶而言实属必需品。
在制糖的季节,甘蔗园的奴隶自然不能在星期天休息。所有人都知道,星期天必须要干活;同样,所有人也都知道,这天的劳作是可以领到工钱的,特别是像我这种被特纳先生租来的奴隶,肯定是有工钱的。棉花园在摘棉忙季的时候也是这样。奴隶就是通过积攒星期天的工钱才能去购买小刀、水壶、烟草等东西。女奴不喜欢烟草,她们会买一些漂亮的丝带,用来在圣诞假日的时候装点一下头发。
我在特纳先生的甘蔗园一直待到第二年元旦,那时我已经积攒了十美元。我还有其他的生财之道,这得归功于小提琴——小提琴不仅是我在那段惨痛岁月里的慰藉,而且还帮我赚到了不少钱。特纳先生的种植园附近有一个叫森特维尔的小村庄,那里有位名叫亚尼的先生曾举办过一场盛大的舞会,我被他们叫去拉小提琴。他们对我的演奏都非常满意,纷纷慷慨解囊,就这样我居然积攒了十七美元。
这个数目在我的同伴眼里简直就是巨款了。我闲来无事时特别喜欢拿出来数一下,一遍又一遍地数,乐此不疲。我一边数,一边仿佛看到了各种家具、水桶、小刀、新鞋子、新衣服、新帽子等等。真是想想就觉得特别高兴,我觉得我应该是贝夫河畔最有钱的“黑鬼”了。
当地有船从里约特克河南下,前往森特维尔。有一次,我无意中听到了一位船长跟别人的对话,我听出了船长是北方人。我斟酌了一段时间后,鼓起勇气决定冒一次险。我央求那位船长把我藏到货舱里。我没敢向他透露我的真实身份,只是说自己希望能摆脱奴役,去自由州生活。他很同情我,但觉得我的做法太冒险了。新奥尔良的海关官员肯定一眼就能把我揪出来,而且一旦事发,他也难逃干系,他的船会被没收。我恳切的央求显然让那位船长无比同情,他若是能想出更好的方法,当时一定肯带着我离开。可惜,实在没有什么好办法,我也只能熄灭心中重新燃起的希望之火,继续向绝望的深渊走去。
这件事情过后没多久,当时被租给甘蔗园的奴隶都在森特维尔集中,几个奴隶主已经到了,他们是来向甘蔗园主收钱的。然后我们就回到了贝夫河畔。我就是在回去的路上看到提比兹的。当时我们正穿过一个小村庄,提比兹坐在一家破旧的杂货店门口,看上去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我估计是那些劣质的威士忌和暴躁的脾气侵蚀了他的生气。
菲比告诉我,在我离开的那几个月,帕希的日子变得越来越难过;帕希本人也这么跟我说。这个可怜的孩子实在是太不幸了。埃普斯那个“老畜生”——我们背地里都这么叫他——在这段时间里变本加厉地打她,而且打得越来越频繁。他每次喝得醉醺醺的从霍姆斯维尔回来之后,总是会狠命地鞭打她,而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让他太太高兴。帕希几乎快要承受不住这样的暴力了。有时候甚至埃普斯自己做错了事,也会拿帕希出气。他清醒的时候也不是平安无事,有时他拗不过太太的嫉妒心,也会无来由地打骂帕希一顿。
这些年来,埃普斯太太想方设法要把帕希除掉——要么卖掉、要么杀掉,反正就是不要让她继续留在身边。帕希小时候是个人见人爱的孩子,那时连埃普斯夫妇都特别喜欢她。因为她天性活泼可爱,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个特别讨人喜欢的孩子。据老亚伯拉罕说,那时候,埃普斯太太喜欢带着她在空地上玩耍,还喂她喝牛奶吃饼干。谁能料到,当年亲切的女主人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仿佛心里突然住进了魔鬼,帕希竟然变成了她的眼中钉。
埃普斯太太的本性并没有那么坏,她只是被嫉妒蒙了心;其实,她本身的性格中还是有不少值得称赞的地方。她的父亲,老罗伯茨先生,是切尼维尔一位很有影响力而且很受人尊敬的先生,整个教区还有其他地方的人都很敬重他。她受过良好的教育,在密西西比这边的学校上过学。她人长得又漂亮又有气质,脾气也好。她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和气——除了帕希。她常常趁丈夫不在的时候给我们分点自己的小点心吃。倘若不是生在贝夫河畔,倘若没有嫁给埃普斯,她一定会是一个高雅而迷人的女人。可惜,偏偏让她遇到了埃普斯这种人。
埃普斯很敬重和珍爱他的太太,但是他本质里就是个粗俗的人,所以他只能用最粗俗的方式表达他的爱意。而且,埃普斯本性的自私自利也影响着他们夫妻间的感情。
埃普斯总是会尽力满足太太各种突发奇想的要求,当然,前提是不能花太多钱。帕希实在太能干了,在棉花地里干活时一个人能抵得上两个人,他要是把帕希卖了就太吃亏了。所以,不管太太怎么闹腾,埃普斯一直没把帕希卖掉。但太太可不会去管帕希有多能干,这个从小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南方女人满心傲气和嫉妒,孤立无助的女奴在她看来比蝼蚁还要微贱。
有时候,太太也会朝埃普斯发怒;确实,埃普斯才是最可恨的那个人。但夫妻间的争吵总不会太持久,总会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每当这时候,帕希就害怕得浑身发抖。她常常哭得撕心裂肺的,因为她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每次太太暴怒的时候,埃普斯总是会用同样的一招去安抚她,那就是把帕希狠狠揍一顿。这种夹杂着骄傲、嫉妒、仇恨、贪婪和欲望的争吵无止境地重复着。上帝一定是怜爱帕希,所以才赐予了她这种简单乐观的性格,让她不要绝望,等待风雨平息。
从圣玛丽教区回来之后的那个夏天,我琢磨出了一套捕鱼的方法,其实特别简单,但效果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这样总算能改善一下总是挨饿的困境了。我的这个方法很快就被同伴们学去了,贝夫河畔各处的奴隶都纷纷效仿,这大大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我不禁感到特别自豪。
那年夏天,每周领到的熏肉里生满了蛆,除非已经饿到不行了,否则无法下咽。我们仅靠种植园分发的口粮根本没办法活下去。所以,在食物不够或者熏肉无法下咽的情况下,我们会去沼泽地里猎一些浣熊和负鼠来吃。周围种植园的奴隶都是这样干的。有些种植园的奴隶往往一连好多个月只能靠这种方法勉强吃上点肉。种植园主都不会反对奴隶打猎,毕竟这样能省下熏肉来,而且浣熊本来就要除掉,否则它们会啃坏庄稼。打猎必须在晚上收工之后,通常带着猎狗和棍子,奴隶是不允许使用火器的。
浣熊肉挺可口的,但比不上烤负鼠那么香。负鼠很小,身体是长长的圆柱形,白色的皮毛,鼻子跟猪鼻子形状差不多,尾部像老鼠。它们通常在桉树的树根里刨洞做窝,或者藏身在树上的小洞里。它们行动迟缓但生性狡猾,拿根小树枝轻轻碰它们一下,它们就立刻滚在地上装死;假如猎人信以为真,没先扭断它们脖子就走开去抓捕其他猎物了,那等他回来的时候,负鼠早就逃得不见踪影了。这种小东西就靠装死来蒙蔽敌人。虽然可以靠打猎吃到些肉食,但奴隶们白天已经辛苦劳作了一整天,晚上往往精疲力竭,宁可饿着肚子先躺下休息,也不太乐意跑到沼泽地里去打猎。奴隶主还是会提供一定的食物的,他们不会让奴隶饿到干不动活,这样就失去价值了;但是,奴隶主也不会给太多的食物,吃得太胖也没什么好处。所以,奴隶主会严格控制食物的供应量,尽量使奴隶保持精瘦的状态,这跟赛马场上的马大多精壮但不肥胖是一个道理。雷德河沿岸的棉花地和甘蔗园里随处可见这种体形精瘦的奴隶。
正所谓需求乃发明之母,我不想半夜跑出去打猎,又想找点食物补给一下,就只能动动脑筋了。我住的小屋离河岸不远。我琢磨出了一种捕鱼的方法,构思得差不多了之后,就在星期天付诸实践了。我做了一个捕鱼笼,具体很难说清楚,大致的构造是这样的:
先要做一个木箱子的框架,长宽都在两三英尺左右,高度根据水深调节。框架的三个侧面钉上木板或木条,但不能钉得太靠近,这样水就能在空隙里流动了。在第四个侧面的左右两边框架上各开一个槽,然后插上一扇可以上下拉动的门。框架的底部装的是一块活动板,可以轻松地往上提;这块板的中间钻一个孔,里面插上一根圆木棍或一根手柄,从底板下面绑住,但不能绑紧,要让它一碰就能转动。木棍或手柄的长度可以跟箱子一样,或者比箱子高出一截,然后在整根木棍或手柄上钻许许多多的小孔,里面都插上细棍子,这些细棍子的方向不一,四面八方都有。只要有鱼游过这里,不管是大鱼还是小鱼,都会不可避免地撞到细棍子。这样捕鱼笼就做好了,放进河里固定住就可以了。
这个捕鱼笼的“机关”就在门上:放进水里的时候先把门拉开,然后用个小棍把门支住。小棍的一端卡在门内侧开的小槽里,另一端卡在手柄上开的小槽里,这样能就从活动底板的中间向上支起门。我用玉米面和棉花加上水揉在一起做成了鱼饵,捏成团晾干之后放进笼子的最里面。鱼会游进来吃饵,经过手柄的时候必然会撞到小木棍上,手柄就会转动一点,用来支住门的那根小棍也会从槽里脱落,这样门就掉下来关上,把鱼困在里面。捏住中间的手柄把活动底板往上一提,鱼就能拿出来了。我未必是第一个发明这种捕鱼笼的,但我当时完全是自己构思出来的。贝夫河盛产各种鱼,大多体形硕大、味道鲜美。做好这个捕鱼笼之后,我和同伴们就再也不愁没鱼吃了。这就好像打开了一个宝藏一样——非洲的儿女们在贝夫河畔终日劳作、忍饥挨饿,真是白白浪费了那么丰富的物产资源。
大约就在这段时间,附近的种植园发生了一件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事。这件事充分说明了当地人的脾性和作风,也能看出他们是如何处理冲突的。我们住的小屋正对着河对岸马歇尔先生的种植园。他的家族在美国极其显赫富有。当时有个纳奇兹附近过来的人正和他讨论买地的事。有一天,突然有人冲进来告诉我们,马歇尔先生那边出事了,他跟别人打了起来,血溅当场,特别恐怖,如果再不去干预,后果恐怕不堪设想。
我们赶到马歇尔的家里一看,立刻就惊呆了。那个从纳奇兹附近过来的人躺在地上,已经死了;马歇尔浑身都是伤口和血,正暴躁地来回踱步,不断“口吐威吓凶杀的话”。原来,马歇尔和那位先生在讨论的过程中产生了分歧,说着说着就发生了口角,最后大打出手。一言不合即酿成一出惨剧。马歇尔并没有坐牢,去马克斯维尔接受了点调查审问之后就回来了。让我惊诧的是,当地人居然更加敬重他了,就好像他身染了同胞的鲜血反而升华了一样。
这件事发生后,埃普斯特别起劲。他陪着马歇尔去马克斯维尔,还一直大声为他辩护;不过,马歇尔非但没记下这份情义,后来还差点要了埃普斯的命。他们两人在一次赌博时起了争执,大吵了一架,反目成仇。有一天,马歇尔骑着马到埃普斯这里来挑衅,他带上了手枪和猎刀。马歇尔在门口大声喊叫,让埃普斯马上出来跟他决一死战。埃普斯并没有出去,于是马歇尔继续叫嚣,大骂埃普斯是个懦夫,还表示下次一见到他就会一枪毙了他。我觉得埃普斯并不是因为胆小怕事或是谨小慎微才没出去,是他太太不让他去。后来,两人不知道怎么的就达成了和解,关系变得越来越好。
若是在北方发生这种事情,当事人肯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是,在贝夫河畔却是稀松平常,所有人都早已习惯了。那里的人出门都会带着猎刀,一吵起架来就动刀动枪的,和北方的文明人比起来,简直就是尚未开化的野蛮人。
他们自小耳濡目染了惨无人道的奴隶制度,因此他们的本性更为残暴,为人处世的方式更为冷血。他们每天都亲眼目睹着血肉同胞经历的磨难,每天都听得到悲鸣。他们对于无情的鞭笞和猎狗的撕咬习以为常,他们把角落里默默死去的奴隶随意地埋葬,甚至连裹尸布和棺材都不会施舍——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他们自然而然就会变得冷酷无情。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奴隶主都是这种人,也有一些奴隶主生性善良、宅心仁厚——例如福特老爷;他们对奴隶心生怜悯,不忍看到上帝的子民受到任何非人的对待。我们不应该谴责奴隶主的暴虐,这种罪恶的本源在于万恶的奴隶制。身处这种环境的人难免会受到影响。他们从小到大一直见证着奴隶受苦受难,这种是非观念早已根深蒂固,长大成人之后自然不会有所怀疑。
奴隶主有残暴无情的,也会有善良仁慈的;有些奴隶衣不蔽体、忍饥挨饿、一生悲凉,也会有奴隶衣食无忧、幸福安康。在我看来,这种纵容暴行、颠倒是非的制度本身是残酷野蛮、毫无公平可言的。有些小说夸夸其谈地描绘了一番奴隶的卑贱生活,小说家信口开河地谈论着“无知是福”——这些人往往都是一边舒适地窝在沙发里一边胡诌着奴隶的生活。要是这些人跟着奴隶一起去地里吃些苦、一起在硬地板上睡几晚、一起吃几顿难以下咽的饭;要是让这些人亲眼目睹奴隶被鞭打、抓捕和蹂躏的那一幕幕,我相信他们笔下的故事一定会是不同的模样。让他们去了解一下奴隶的内心,去听一听奴隶的心声——那些永远不敢在白人面前说出口的心声;去体会一下那种夜不能寐的恐慌,去和奴隶交交心,谈论一下“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他们会发现,百分之九十九的奴隶都很清楚地明白自己的处境,都由衷地向往着自由。这种期许,不会比蓝天下的任何其他人少一分一毫。
[1]“口吐威吓凶杀的话”是《圣经》之《使徒行传》第九章中的一句原话。——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