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3个月前 作者: 黑塞
这一带地形是因为戈特孟来此骑过几次马而熟悉的,他知道在结冰的沼泽那边有骑士的谷仓,再向前去是个农庄,那边的人认识他,他要在那里找个地方休息和过夜,别的就只好明天再说了。他又渐渐恢复了丧失已久的自由和异乡生活,尝到了这种冰天雪地、寒风激骨的滋味,饥饿与穷困俱来,苦不堪言。不过异乡是广大的,这倒可以安定他放纵与混乱的心,而且是近乎安慰的。
他走累了,心想,骑马已成过去的陈迹。哦,这广大的世界啊!天已下了点雪,远处分不出是灰色的森林还是天空,大地一片静寂,直到世界的尽头。现在丽娣雅怎么样了呢?那颗胆怯而可怜的心又怎么样了呢?他为她而难过。当他坐在空虚的沼泽中,坐在一株孤立的秃榕之下休息时,又想到丽娣雅的恋情。天色愈变愈坏,他用冻僵的脚站起来,慢慢地走在风中,穿透乌云而来的一点阳光又消失了。他在荒芜的空地上迈向漫漫的长路,什么也不想,现在想也没用,她还是那样的可爱、那样的美丽。此时需要的是温暖,找一个地方来过夜才是最要紧的,不管是像黄鼠狼或狐狸,他都得穿过这片寒冷而无人烟的世界,总不能倒在这旷野,现在别的事情都不重要了。
当他听见远处有马蹄声时,就诧异地回头看望。难道有人追来吗?他从袋里拿出小猎刀,把木鞘松开。现在他看见远处那个人骑的是骑士马厩里的马,朝他而来。逃是逃不了,只好站着等,心里嘣嘣地跳。他想:“等他来时,我把这个骑马的人杀死,那就好了。我有了马,世界就属于我了!”可是当他认出骑马的是年轻的马童汉士时,看他那澄如秋水般的眼睛,善良而困惑的童颜,他不由得泛起了笑容:要杀死这样可爱的小伙子,除非是铁石心肠,否则是下不了手的。戈特孟客气地招呼汉士,也亲昵地抚摸那匹名叫汉尼巴的马,马一下就认出戈特孟,用湿温的颈子抚弄他。
“汉士,你要去哪里?”他问。
“到你这里来,”年轻人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着说,“你已经走得好远啦!我不能耽搁,匆匆赶来看你,把这个交给你。”
“是谁要你送来的?”
“是丽娣雅小姐。哦,戈特孟先生,你今天把我们弄得好苦,真捉弄人。我好高兴能再见到你,虽然不能让主人发现,我是偷偷来送信的,这是关系我性命的。喏,你拿去!”
他把一个小包塞给戈特孟。
“嗳,汉士,你袋里有面包吗?给我一片。”
“面包?我找找看。”他在袋里搜寻,拿出一片黑面包来,然后又要走了。
“小姐在做什么?”戈特孟问,“她没有叫你带口信来吗?难道没有书信吗?”
“没有,我只见了她一下。家里闹翻天了,你知道主人像扫罗王(译注:Konig Saul扫罗王是以色列第一任王)似的到处跑,我只有这个交给你,没有别的了。我该回去了。”“哦,汉士,再等一下!你不能把你的猎刀给我吗?我只有一把小的,要是有狼来,那时有一把猎刀在手,那会更好的。”
但汉士说没有这回事,要是戈特孟先生发生什么事的话,他会替他难过的。他推说他没有刀,也没有钱与可送的东西,只有向圣日诺卫发(die heilige Genoveva)祈祷。好了,他非走不可了,祝福戈特孟一路平安,而且有点依依不舍。
二人握手后,汉士骑马走了。戈特孟心里感到很难过,目送着汉士离去。然后打开那小包,欣然看见一条上等小牛皮的皮带,还镶了边。他发现包里还有一件用粗灰毛线织成的背心,是手织的,显然是丽娣雅为他编织的,在背心里面还有一件包得好好的硬东西,那是切成小片的火腿,火腿里还有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只是没有信。他手持着丽娣雅的礼物站在雪中,犹豫了一下,才脱掉上衣,把羊毛背心穿上,觉得温暖而舒适。他又穿起上衣,把金币塞进最可靠的袋里,再把皮带扎在身上,继续前进,这已是到了休息的时间与地方了,而且他也已很疲倦。不过他不想到农家去,固然那里比较温暖,说不定还可获得牛奶,但他不愿与他们闲谈,被人家问长问短的。他在谷仓里过了夜,第二天清早在寒风凛冽中出发,因为寒冷而不能不快动身。他有好几夜都梦见骑士、剑与两姐妹,多少日来心中都是孤寂与忧郁的。
他自离开骑士家后,有一天是在村庄中一个贫穷的农家里过夜的,并没有得到面包充饥,只喝了一盆黍粥。但是却有新的体验在等着他,他成了农妇的客人,这农妇此夜正临分娩。戈特孟在场,是有人把他从麦草堆里叫来帮忙的。虽然帮不上别的忙,不过在产婆接生时,他却帮忙拿着灯。这是他第一次看见生产,圆睁着两眼看着产妇的脸,使他突然有了新的体验,至少他认为产妇在生产时的脸色是很值得看的。他持着松木火把,好奇地看着产妇在阵痛时的脸色,觉得有些出乎意料的:那在痛苦叫喊的产妇,皱起脸来的样子,与陶醉在爱中的女人脸色,并没有什么两样,她激痛时脸上的表情比起沉浸于快感中的表情,更为激烈与难看——但是这种表情与那种表情根本没有两样,同样是皱脸缩眼,同样是脸孔发热与面带愁容。奇怪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间会兴起了这种痛苦与怪异的想法,他想到了在这件事上她们两姐妹应该是彼此相像的。
他在这个村里还经验过一些别的事情,这是因为有个邻居的太太,在那农妇生产后第二天早晨发现了戈特孟,并且对他眉来眼去,于是他在村中的第二天夜里,便使得那位太太过得非常快活。他在长久禁欲之后,又兴起了满足欲望的念头,在两三个星期之内平静了的情欲又开始死灰复燃了。因为这样的耽搁,使他又累积了新的经验。戈特孟在这个村里的第二天,结交了一个朋友,是一个身材高大鲁莽的家伙,名叫维克多,样子有一半像神父,一半像绿林好汉。他与戈特孟彼此用拉丁语招呼,虽然他早已过了学龄,却自称为流浪的学生。
这个有八字胡的人,以诚意与流浪者的风趣与戈特孟交谈,两人很快地就意气相投。戈特孟问他是哪里的学生,到哪里去旅行,他立刻发表了一篇奇特的演说:
“请勿见怪,我上过许多大学,到过科隆与巴黎,我所知道的关于肝脏腊肠的形上学,比起赖顿(Leyden)论文中的内容更为充实。从此以后,我像一头可怜的斯维纳犬一般,不知饥渴地跑遍了德国,人家叫我‘百姓惊’(Bauernschneck),我的职业是教少妇们拉丁文,用魔术把烟熏的香肠放进肚里。我的目的地是市长夫人的床,要是我前世没有吃乌鸦,那我一定作个大主教。小兄弟,为口腹操劳还比其他事情更好,反正烤兔肉从来没有填饱过我可怜的胃。波希米亚王是我兄弟,所有我们的天父都把波希米亚王像我一样供养,但最好是他让我自己做,前天那无情的天父错用了我去救一头半饥饿的狼。老弟,要是我没有打死那畜生,那你此刻就没有机会分享到我的荣誉,也不能再见到我这个亲爱的朋友了。为无穷世之世,阿门(In saecual s aeculorum, Amen.译注:语出天主教弥撒经书的序文)。”
戈特孟对这种穷极无聊的诙谐与流浪学生的拉丁文,还知道一些,他虽因与这个披头而无聊的高个子同流合污而感到害怕,却又有些喜欢这个甘居下流的流浪汉,所以两人一拍即合,一同去旅行,不管怎么样,两个人总比一个人有力量,可以少担心些。可是他们在继续前进时,维克多老是要同农人谈拉丁文,要求住在他们家里。事实上,他与戈特孟在旅途上的情形并不一样,他不是在农家或村中作客,而是挨家挨户叩门,与任何女人搭讪,在每个厩舍与厨房里探头探脑,好像去收税金与贡品似的。他对百姓们讲威尔斯兰的战争,在灶旁唱意大利“派维亚之战”的歌,向祖母们介绍治疗关节炎与拔牙齿的药。他似乎无所不知,什么地方都去过。他把皮带扎在衬衣外,里面塞满了受赠的面包、胡桃与梨片。戈特孟奇怪地望着他,好像他要长途行军一般。他有时吓唬人;也有时逢迎人;有时冒充学者,说些拙劣而不完全的拉丁语;有时又说些无耻的江湖黑话,在谈话与学者般的演说中,目不转睛地注视每个人的脸、每个开着的抽屉、每个盛有菜肴的碗盆。这个人看来是四处流浪,饱闻多识,历尽风霜饥寒的人,由于长期的流浪,为了颠沛的生命而奋斗,已经变得恬不知耻了。戈特孟在想,自己将来也会变成如此吗?
第二天他们又出发了,戈特孟初次有了同伴旅行。他们走了3天,戈特孟从维克多处学了好些流浪者所必须具备的本领,可以分为3大类:保护生命的安全,寻找宿夜的地方,罗致食物的方法。这3件事关系着一切,也是维克多本能地养成的习惯,是他长年流浪生活的结果。他能从人家住处附近认出最不触目的记号。无论是在冬天,在夜里,或在树林与田野的任何角落,都能把休息或睡眠的地方,调查得清清楚楚;当他走入别人房间时,立刻就知道这家的经济状况,甚至于屋主为人与心地的善良程度——这一切使维克多能有今日优越地位的方法,他都教给了这个年轻的伙伴。戈特孟有一次回答他说,他不愿用这样蓄意的算计去接近人,他虽然对这些本领全无所知,可是人家对他恳切的求宿仍然很少拒绝。瘦高个子的维克多听到这些话,谑笑地说:“喏,小戈,像你这样年轻潇洒而又天真的人,就是一张好的投宿票,你当然是幸运儿啰!女人喜欢你,而男人也会想,啊呀,这小子长得不坏,他不会害人的。可是你想想看人是会老的,小孩的脸上也会长出胡子和起皱纹的,裤子终究会有洞的,会变成令人讨厌而不受人欢迎的,代替年轻与无邪的是饥荒的样子,到那时候非要再坚强地学些东西不可,否则只好睡在粪堆上,连狗都会向你撒尿。不过,我觉得你并不会这样长久地流浪下去,你有一双细腻的手,有漂亮的鬈发,你会有好日子过的,会睡在舒适的新婚床上,或者是在吃住都好的小修道院里,要不然便是在一个有暖炉的书房里,你也会拥有讲究的衣裳穿,人人将把你当公子哥儿看待吧。”
维克多不断笑着,用手摸着戈特孟的衣服,戈特孟觉得对方的手正在触摸所有的衣袋与缝线,戈特孟避开了。他想到了自己的金币,同时也想到了自己已经把住在骑士家里,用笔耕换来这套漂亮衣服的事,都讲给对方听了。当时维克多曾经寻根究底,问他为什么在这严冬之中会离开那样饱暖的窝。戈特孟不惯撒谎,就把骑士的两个女儿约略谈了一些,于是二人发生了争吵,维克多说戈特孟是个大笨牛,因为他逃离域堡与少女,这原是可以设法补救的。维克多还想要和他同去探访城堡。不用说,戈特孟是不能露面的,于是维克多要求戈特孟写封信给丽娣雅,由他带去,说是因为受伤不能回来等等。戈特孟不肯,并且勃然大怒,拒绝再提这件事情,以及骑士的名字和住处。
维克多看见戈特孟发怒,便又笑脸相迎,装作好人般地说:“啊呀,何必如此穷凶极恶嘛!我只是想告诉你,小伙子,你把我们的好机会错过了,实在不够朋友。不过你不愿意,那是由于你自视甚高的缘故,你想衣锦荣归地再回到城堡里去娶小姐吧?小子,你真是个笨蛋!那就随你,我们只好继续再去挨饿受冻了。”
戈特孟很不高兴,一直到傍晚都没作声,可是那天他们没有遇到人家,连人影都没见到,维克多找了一个睡处,在林边两株树之间搭了一个靠背的地方,是用许多松枝盖的。他们坐在那里吃着从维克多装满的袋子里所拿出来的面包和乳酪。戈特孟惭愧自己实在不该发脾气,为表示好意与帮助,把他的羊毛衣给朋友盖,他们讲好了,轮流守夜,以防野兽侵袭。戈特孟守第一班,维克多睡在松枝上。守夜的人倚在松树干上。为了使对方安睡,戈特孟一直没有动,后来他因为寒冷,不得不走动走动。在他不断地走动时,看见松树梢突起在灰色天空,冬夜的沉静庄严得有点可怕,他温暖的心在寒冷的静夜中激跳着。他轻轻地回过头来,听见同伴睡着的呼吸声。此刻他对流浪的感觉比任何时候都更强,在恐惧之中,没有房屋的墙壁,没有城墙或修道院的墙壁,孤单地奔走于不可知的、充满敌意的世界里,置身于寒冷嘲笑的星空之下,树木阴森,野兽眈视,何等难耐!
他想,即使自己一辈子流浪下去,也决不会像维克多那样,他不会变成盗贼,也不会这样恬不知耻,说那些无聊的、自以为是英雄的谐语。也许这个聪明而大胆的人所说的话是对的,戈特孟恐怕不会完全成为像他那样的流浪汉,不会有一天忽然爬到墙缝里去;即使他没有故乡与目的,他也决不会觉得在大自然中是受保护与安全的,环绕着戈特孟的世界总是神秘莫测的,是美丽而凄怆的。他怀着这种不安的心情,倾听这种静寂,看着疏落的星星,没有风,树梢上有浮云移动。
过了好久,维克多醒了——戈特孟不愿叫醒他,却听见他在叫戈特孟。
“你来吧,”维克多喊,“现在该你睡了,否则你明天会支持不了。”
戈特孟躺下了,闭上眼,他虽疲倦,却没睡意,思绪纷纭,觉得对这朋友有着不安与犹疑的感情,连自己也不明白。这个卑俗而狂妄的人,这个机智而不要脸的乞丐,已经注意到丽娣雅的事情了吧?戈特孟在对他与自己生气,忧心如焚地想着,要找个机会与他分手。
当他觉得维克多的手在摸他的口袋时,他从半睡中惊醒了。他的一个口袋里有一把刀,另一个口袋里有一枚金币,这两件东西维克多要是看见了,一定会偷去的。他假装睡熟了,却又翻来覆去,使维克多无法得逞,维克多的手就缩回去了,戈特孟很是恼怒,决定明天就与他分手。
大约过了一小时后,维克多又在他身上开始搜索,戈特孟气得发抖,睁开眼轻视地说:“你走开,这里没有什么可偷的。”
这个小偷吃惊地尖叫,双手扼住戈特孟的颈子。他起身抵抗,维克多扼得更紧,并把膝盖抵在他的胸口。戈特孟被扼得透不过气来,用力挣扎,却没法脱身,他在害怕中,突然急中生智,伸手到袋里去摸刀。对方还不放手,他抽出猎刀,猛力向维克多的膝上盲目地刺了几刀。接着维克多松了手,戈特孟这才透了气,想要站起来,谁知维克多已经在可怕的呻吟中倒向他的身上了,血不断地流注在戈特孟的脸上。他爬起来,在朦胧的夜光中看见对方倒在那里,当他去拉他时,摸了一手的血。他把伤者的头扶起来,却发觉他像一口又重又软的袋子似的又倒了下去,血不断从维克多的胸与头里流出来,连口里也溢出了血,已经奄奄一息了。
戈特孟不断地想:“我杀了人。”他跪在垂死者的面前,看见他的脸色愈来愈苍白。戈特孟听见自己内心起了一阵激动的呼声:“啊,圣母,我杀了人。”
突然,他变得坐立不安,拾起刀子,在维克多穿的毛衣上把刀揩干净。这件毛衣是丽娣雅为他编织的。他把刀插进木鞘里,放进口袋,站起来拼命狂奔而去。
他对这个滑稽的流浪者之死,感到非常的不安,心里愈来愈恐惧。当天亮的时候,他用雪把身上所沾的血洗掉,经过半夜无目的地在森林里乱窜,他渐渐清醒了,精神上的不安和后悔变成了肉体上的痛苦。
他在深雪掩盖的荒地上行进,没有住处,没有路,没有食物,不眠不休,陷入了激烈的痛苦中,饥肠辘辘,疲倦欲睡,几次倒卧在雪地上。可是他每次又都爬起来,为了生命而奋斗,绝望又执拗地前进,生存的愿望使他发出蛮劲,像酒醉般踉跄前行,这无非是生命的冲动,他那冻得发紫的手,从雪中扒拉杜松丛中的小干果,连同松叶放入口中咀嚼,味道非常苦涩。他用雪解渴,不停地喘息,坐在一处丘陵上作短暂的休息,贪婪地望向四处,除了荒野与树林之外,一无所见,更不见人影。有几只乌鸦在他头上盘旋,他怒目而视。不,这些乌鸦不会把他吃掉的,只要他的手脚还有一点力量,只要血液还是温热的。他站起来,又与死亡作艰苦的争斗,不断走着,用最后的力气,如同发疟疾似的向前迈去,一路上时而小声,时而大声地自言自语。他在痛骂被他刺死的维克多:“嘿,懒骨头,你现在好了吧?月亮照着你的肚皮?狐狸吃着你的耳朵,你想杀死一头狼吗?你咬了它的咽喉吃了它的尾巴吗?你这个老饭桶,你想偷我的金币,你连这一点小钱都要,你的袋里不是装满了面包、香肠和干酪吗?你这只猪,你这个贪吃鬼!”他一面取笑,一面大骂死者,认为自己胜利了,不由得又纵声大笑起来。
现在他不再想了,也不再骂那可怜的维克多了,他的眼前浮出了尤丽安的影子,这个漂亮的小姐,正像她离开他那个晚上一样动人。他向她说了许多爱抚的话,想把她引诱过来,使她脱掉紧身内衣,二人飞上天去。他这时正像临死前一小时的愿望似的,极力想着她丰盈的乳房,她的那双脚,她那垂在肩下金黄色的鬈发。
戈特孟踉跄地踏在深雪掩盖枯黄的野草上,一方面痛苦不堪,一方面如火焰般的生命力奏起了凯歌,又开始喃喃自语了。他这次说的是那齐士,他要把自己新的思想,智慧与诙谐告诉他。
“那齐士,你害怕吗?”他说,“你是发觉什么而害怕呢?对啦,我最尊敬的先生,世界上充满着死亡,无论是墙上、树后,无一不是死亡,不管你筑墙、造屋,圣殿、教会,把自己遮藏起来都是无济于事的,死亡仍会从窗外窥见你,它会窃笑不已,会知道你们每一个人,夜里会在你们窗前嘲笑,叫你们的名字。你们只管唱赞美歌!只管在祭台上点燃美丽的蜡烛,朝夕祈祷,在实验室里收集药草,在图书馆里收藏图书吧!朋友,你守斋吗?你通宵不眠吗?死神会帮助你的,会把你的一切都夺去,连骨头也不剩的。朋友,你走,赶快走,瞧,海拉沙渣(der Heirassasa)在田野里走着,你要好好地注意骨头,骨头会散掉的,会从我们身上落下去的。啊,我们可悲的骨头、食道与胃。啊,在我们头骨下可怜的一点点脑汁啊!什么都没有啦,一切都到魔鬼那里去啦!只有乌鸦栖在树上——这黑色教士!”
这个迷途的人早已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要往何处,以及说了些什么话,躺着或站着。他走过茂林,穿过树木,排除雪块与荆棘。但是由于一股内心的冲动,他不断前进,盲目逃亡,最后终于不支倒地,这正是几天前他在这里遇到维克多的那个小村落,也是夜里帮产妇照松木火把的地方,他倒在那里,动弹不得,村里的人赶来,围着他议论纷纷,他却已什么都听不见了。围观的群众中有一个女人,是那时爱过戈特孟的女人,现在还认得他的样子,不由得起了怜悯之心,也不顾丈夫的叱骂,把这半死的戈特孟拖到马厩里去了。
不久戈特孟身体恢复了,因为那女人给他羊奶吃,加上马厩里的温暖与睡眠,所以他又能起身了。他感到不久前所经过的事情,好像已过去了多少年似的,觉得那跟随维克多同行,在松树下过夜,在宿夜处可怕的搏斗,那朋友可怕的死状,饥寒交迫与迷路的暗夜,全都成了过去了。其实他并没有忘记,他只是忍受了、压抑了。有些事情是留下了,但那是不该说的,是恐怖的,也是宝贵的,虽然埋没在心里,却是决不会忘记的,仿佛是吃过美食后口颊留香的滋味一样。他已经过了快两年的流浪生涯,认识了这种生活的苦与乐:孤独、自由,倾听森林与野兽的声音,逍遥而不忠实的爱情,致命般的苦头。他每天都是旷野的过客,每天与每星期都在林中,在漫无目的的游荡中,有时非常恐惧,有时濒临绝境,万念俱灰,但也有坚强得不可思议的时候,冒死抵抗,虽了解自己的渺小,但同时在生死绝望的奋斗之中,也有生命甘美与兴奋的时刻存在,譬如性欲快感时的表情,很像产妇与垂死者的表情;产妇阵痛时的尖叫声与皱起脸来的表情,很像维克多倒地流血如注的惨状;还有他自己饥寒交迫,死去活来的情景,都是永远不会忘怀的!所有这些经验,也许可以同那齐士谈谈,别人就免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