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3个月前 作者: 奥布莱恩
和警长回到警局后,我很快再次遭遇震撼。这震撼让我事后想起哲学和宗教,想起它们给逆境中的人带来的莫大安慰。哲学和宗教似乎能照亮黑暗,赐予人力量,让人承受无法承受的重担。很自然地,我又想到了德塞尔比。他所有的作品——尤其是《金色时光》——都具有一种所谓的疗愈性。它们有一种振奋人心的作用,仿佛烈酒,能悄然恢复精神的体素,使之重新焕发活力。德塞尔比的文章就是这么亲切。迪加尔班捷有个怪论,他说“德塞尔比的文章之美,在于能使人得到安慰,让人相信自己并非天底下最傻的傻子”[27]。但我认为,这是对德塞尔比最迷人的一种特质的夸大。在我看来,其作品的温文雅致非但没有被各种瑕疵玷污,反而得到了升华,更加令人动情,因为他将某些瑕疵视为智识的高标,而非人性的弱点。
德塞尔比认为生活的日常全是幻觉,所以很自然地,他并不太关注生活中的困境,也很少就此提出什么建议。巴西特的书里有一则趣闻[28],或许值得在此转述一遍。德塞尔比在巴顿期间,是当地有名的大学</a>士,这“或许是因为他从不看报纸”。有个小伙子恋爱碰了壁,想不开,心里堵得慌,感觉都快疯了,来向德塞尔比求助。可是,德塞尔比并没开导他,帮他解开心结。相反,他给了小伙子大约五十个命题,让他认真思考。要知道,这些可都是千古难解之谜,相比之下,女人的问题根本就微不足道。那小伙子来的时候就忧心忡忡,结果走的时候,更是坚信在劫难逃,甚至想到了自杀。那天,他还是准点回家吃饭。本来,他是想投河自尽的,幸亏那晚有月亮,潮水已经退到港口外两英里的地方。半年后,他被判劳改监禁六个月,被控的罪名多达十八项,包括偷窃和多次破坏铁路设施。这都是听从大学士建议的后果。
然而,如上所述,如果你能客观看待,就会发现德塞尔比的作品其实很有营养。在《图鉴入门》[29]一书中,他正面提到了丧亲、衰老、爱情、原罪、死亡等人生问题。诚然,每个问题都只写了六七行,但那是因为他坚信这些都是“非必要”的问题。[30]这说法或许有些惊人,却其来有自。因为他发现地球根本就不是球体,而是“形似香肠”。
对于这一观点,不少评论家都坦率地表示怀疑,认为它语焉不详,不足为信。但德塞尔比本人却是很严肃的,而且对此深信不疑。
他的思路并无特别之处:首先指出现有概念本身存在的谬误,然后不动声色地建立起自己的一套理论,用以替代他自称已经摧毁的旧理论。
他说,你站在假定为球形的地表,前后左右分别是四个主要的方位,即东、南、西、北。可是,你只要稍稍想一想,就会发现真正的方位其实只有两个,因为对于球体,所谓的南和北是毫无意义的;南和北只能代表一个方向。至于东和西,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不论往哪个“方向”,你都能到达南北轴线上的任何一点。不同的只是时间、距离这些外部因素,而这些也已经被证明都是幻</a>觉。所以说,南北其实是一个方向,东西亦然;四大方位其实只是两个。德塞尔比说,由此可以推论,[31]在更深层次上,这里必定还存在一个类似的谬误;真正的方向可能只有一个,因为你在球体上移动,不管朝哪个方向,最终都能返回原点。
根据这一结论,他认定“地球的外形类似香肠”。这是何等有创见的想法。他认为,我们之所以认为地球是球体,是因为人在不断朝某个已知的方向走(当然也可以往任何方向自由移动),而这个方向正是地球的圆周,即香肠形地球的外围。假如多方位的存在果真是错误的观念,那么,地球是球体的说法也就不攻自破。德塞尔比把人在地球上的处境比作走钢丝:他必须一直走,不然就会摔下来,粉身碎骨,尽管他其实是完全自由的。像这样,在固定轨道内移动,时间一久,便会造成根深蒂固的幻觉,即通常所谓的“人生”,伴随着无数局限、困苦与不测的人生。德塞尔比说,假如人类能在香肠的“主轴”外找到“第二方向”,那么,一个全新的感官与经验的世界就会为之打开。不可思议的新维度将会取代既有的秩序,“单向度”生存的多重“非必要条件”将不复存在。
当然,德塞尔比并未说明究竟要如何发现这个新方向。他告诫我们,在罗盘上再怎么细微地切分,也不可能测量出来;同样,乱枪打鸟的做法也不会有什么效果。他怀疑,人类也许并不“适合”涉足这个“纵向的天国”,而且似乎在暗示,发现新方向的那一刻,死神也就离我们不远了。诚如巴西特所言,这固然给该理论赋予了浓厚的色彩,但同时也表明,德塞尔比只是以隐晦、学究的方式说出了众所周知的事实。
和往常一样,有证据表明,德塞尔比私下曾就此做过一些实验。他似乎认为,重力是看管人类的“狱吏”,它将人限制在蒙昧的单向度上,而终极的自由却存在于某个向上的维度。他曾经把飞行当作解决问题的对策,可是没有成功,然后又花费数周时间,设计出某种“用水银和电线驱动”的“气压泵”,希望以此消除地球上广大地区的重力影响。不过,幸亏实验似乎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所以当地人民及其动产才幸免于难。德塞尔比一直致力于类似的实验,直到最后,因为要研发神奇水箱[32]才彻底罢手。
话说我和普拉克警长回到那间有着白墙的值班室,才过了大概两分钟,就觉得已经无地自容。这时候,真恨不得有块路牌,告诉我香肠的“主轴”在哪儿,出多少钱我都愿意。
我们两脚还没踏进门,就发觉值班室里来了客人。那人胸前一整排的彩条,看来官衔不小,但身上倒是穿着普通警员的蓝制服,帽檐上有块特别的徽章,闪闪发亮,显示着他的地位。这人圆滚滚、胖墩墩的,四肢极其短小,一道浓密的胡须透着自傲与狠劲。警长见了他,一脸惊愕,赶忙行了个军礼。
“奥戈尔基督察!”他说。
“正常上班时间,怎么不见人影啊?”督察训斥道。
那骂声非常严厉,就像用砂纸摩擦着硬纸板。听得出来,他很不高兴,很不满意。
“我刚出去了一趟,”警长恭敬地回道,“有紧急任务,事关重大。”
“两小时前,有人在路边沟渠上发现一具尸体。死者名叫马瑟斯,腹部被刀子或利器划开了。这你知道吗?”
我一听这话,差点被吓个半死,感觉就像有人拿烧烫的火钳往你脸上戳。我看看警长,又看看督察,吓得魂不守舍。
看来,咱们共同的朋友芬纽凯恩就在这附近,乔说。
“当然知道。”警长回道。
这就怪了。他跟咱们出去找自行车,来去四个小时,怎么可能知道?
“那你采取了什么措施?多少措施?”督察怒斥道。
“很多措施,正确的措施。”警长很镇定地回道,“我知道凶手是谁。”
“那怎么还不逮捕他?”
“已经缉拿归案。”警长得意地说。
“那人呢?”
“就在这儿。”
又是一记晴天霹雳。我回过头,慌里慌张地瞄了一眼背后,并没见着什么犯人,于是立即反应过来,原来他们说的那个人就是我。我没有争辩,因为嗓子已经哑了,口水也都干了。
奥戈尔基督察一听这话,都快气炸了。
“那怎么还不把他锁进牢房,严加看管?”他咆哮道。
警长终于服了软,露出愧色。他有些脸红,低头看着石地板。
“是这样,”他坦白道,“我把自行车锁牢房里了。”
“原来是这样。”督察说。
他突然不说话,在裤脚上夹上黑夹子,用脚跺跺地板。而我这才发现,原来他一直用胳膊肘抵着柜台。
“我命令你立刻进行调整,”他眼看要走,“改正错误,把凶手关押起来,免得他再出去为非作歹。”
说完,他便扬长而去。屋外的沙石路上响起了刺耳的摩擦声,这说明督察比较传统,他更喜欢从后座上车。
“总算没事了。”警长说。
他摘下警帽,走到椅子旁边,坐下,整个瘫在宽大的气垫上。接着,又从表袋里掏出块红布,擦干满脸的汗珠,解开制服的纽扣,像是要释放郁闷在心里的烦恼。然后,他开始仔细检查警靴的脚尖和脚跟部位。这表明他正在苦苦思索什么重要的问题。
“愁什么哪?”我问,生怕他跟我谈起刚才发生的事。
“还不是那辆自行车。”他回道。
“自行车?”
“我怎么能把它放外面呢?”他问,“我不骑的时候,总把车单独关起来,就怕它变成人的模样,危害到我个人。这事可马虎不得。我干这一行经常得骑车去很远的地方。”
“你是说,要把我关进牢房,不许我出来?”
“督察的命令你都听见了吧?”
你问他,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乔说。
“你这是在开玩笑吗?”
“你要这么想,那我就太感谢了。”警长诚恳地说,“我会永远记住你。就死者一方来说,这既体现了高尚的风度,也是优秀品质的象征。”
“说什么呢!”我惊呼道。
“记住,凡事都要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考虑,这是真实智慧的一条法则,我私下早跟你说过。根据这条法则,我今晚要把你当作杀人犯看待。
“督察要求将凶手捉拿归案。就他的坏心眼、坏脾气来说,这已经是最轻的处罚。算你倒霉,正好撞在了枪口上。可对我来说,倒是交了好运。没办法,犯下这么重的罪行,只能让你松松筋骨咯。”
“松松筋骨?”
“就是在午饭前把你送上绞刑架。”
“冤枉啊,”我已经结巴了,“这不公平……不人道……没天理。”因为恐惧,我只能发出尖细的颤音。
“咱们这地方就这规矩。”警长解释说。
“我不服,”我嚷道,“宁死不从,拼了命也要抗争到底。”
警长很恼火,示意我先别闹。他掏出个大烟斗,像巨斧一样的烟斗,往嘴里一塞。
“还是说说自行车的事。”说着,他开始抽起烟来。
“什么自行车?”
“我自己的自行车。我要是不把你关进牢房,会不方便吗?不是我自私,可我也得为我的车着想。总不能把车放在值班室的墙壁里吧。”
“我不介意。”我静静地说。
“你可以在这附近活动,就当是暂时假释,等我们在后院搭好绞刑架再说。”
“那我要是跑了怎么办?”我问警长,心想最好先摸清他的想法,再为逃跑做准备。
他冲我微微一笑,生怕嘴里的烟斗掉出来。
“你不会的,”他说,“这种事你干不出来。而且就算你跑了,我们也能轻易找到你后胎的车痕。退一万步说,我们还有福克斯警官,单凭他一个人就能在郊区把你抓获,连逮捕证都不用。”
说完,两人都没再吱声,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他惦记着他的车,我想着死期将近。
顺便提一句,乔说,我记得咱们的朋友好像说过,因为你生来无名无姓,所以法律根本管不到你。
对啊,我说。我怎么忘了这一点。
照目前的情况看,我想,这顶多也只能拿来为自己争辩一下。
还是值得提一下,我说。
主啊,是的。
“对了,”我问警长,“你找到我的美国手表了吗?”
“我们已将此事纳入考虑范围,并予以关注。”他打着官腔。
“还记得吗,你说我根本就不存在,因为我无名无姓,法律完全管不到?”
“我是这么说过。”
“那为什么还判我杀人罪,要绞死我呢?况且,就算我杀了人,怎么不经过审判,不事先警告,更没请治安专员来聆讯呢?”
我注视着警长。他愣了一下,拔出嘴里叼着的“巨斧”,眉头皱成一团。看得出来,我的质问让他很伤脑筋。他阴险地觑了我一眼,然后开始逼视我,目光极为凌厉。
“嚯嚯!”他说。
警长坐着专心听我这番慷慨陈词,足足有三分钟。他紧蹙着眉头,皱纹里已不见一丝血色,面色暗沉而恐怖。
过了片刻,他终于说话了。
“你确定自己无名无姓?”
“确定无疑。”
“难道不是叫米克·巴里?”
“不是。”
“沙勒迈恩·奥基夫?”
“不是。”
“贾斯廷·斯彭斯爵士?”
“不是。”
“金伯利?”
“不是。”
“伯纳德·范恩?”
“不是。”
“约瑟夫·坡或者诺兰?”
“不是。”
“那就是姓加文,或者莫伊尼汉?”
“不是。”
“罗森克兰茨·奥多德?”
“不是。”
“奥本森?”
“不是。”
“奎格利、穆尔鲁尼或者胡尼曼?”
“不是。”
“哈迪曼或者梅里曼?”
“不是。”
“彼得·邓迪?”
“不是。”
“斯克鲁奇?”
“不是。”
“布拉德勋爵?”
“不是。”
“奥格罗尼、奥罗阿蒂或者芬尼希?”
“都不是。”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你倒是推得一干二净啊。”警长说。
说着,他又拿那块红布擦了擦脸上的汗。
“反正死不承认就对了。”他补充道。
“我也不叫詹金斯。”我赌气说。
“罗杰·麦克休?”
“不是。”
“西特里克·霍根?”
“不是。”
“康罗伊?”
“不是。”
“奥康罗伊?”
“不是。”
“可能的名字也就这些了。”他说,“除非你是黑人或者印第安人。是不是叫伯恩?”
“不是。”
“那好吧。”他很郁闷,弯下腰,继续搜肠刮肚。
“倒霉的郡议员。”他嘀咕着。
看样子,轻松过关咯。
还没完全脱离危险,我回道。
不管怎么说,可以先松一口气。看来,这家伙没听说过巴里先生,米兰的金嗓歌王。
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也没听说过J.考特尼·韦恩,私家侦探兼御用律师。出庭费一万八千畿尼。红发会奇案。
“啊哈!”警长突然惊叫道。他站起身,在屋里来回踱步。
“我觉得完全可以立案,”他喜滋滋地说,“然后无条件批准。”
我不喜欢他的笑容,让他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没错,”他说,“你确实不可能犯罪,法律也确实管不到你。你所做的一切都不可信,你身上发生的一切都不是真的。”
我愉快地点头表示同意。
“仅仅因为这个,”警长说,“我们就有权逮捕你,将你处决。而你却并没有死,档案里也不会留下记录。因为你的死甚至都不能叫死(死是很低等的现象),而只是后院里的一次卫生大扫除,用窒息、折断脊柱韧带的方式对负性、无用的东西进行中和。如果说你在警局后院里被处死不算谎言的话,那么,说你什么也没发生,应该同样也是真话。”
“你是说,正因为我无名无姓,所以也就无所谓死亡,而你就算杀了我,也不必负责?”
“差不多就这意思。”警长说。
我很难过,彻底死了心,眼里泛起泪花,喉咙里升腾起一团难言的悲愤。我开始深切感受到身上的每一块碎片。指尖涌动的生命是如此真实又近乎沉痛。还有那温暖脸庞的美,四肢的轻松自如,鲜红血液的活力与健康。要无端抛下这一切,把一座小小的王国砸个粉碎,这么做实在太残忍,我想都不敢想。
麦克鲁斯金警官走进值班室。这是在此发生的又一件大事。他快步走到一把椅子前,掏出黑本子,一边噘着嘴,一边开始查看亲笔所做的记录。
“读数都记下来了吗?”警长问。
“记下来了。”麦克鲁斯金说。
“那你念给我听听,”警长说,“让我在脑子里做个比较。”
麦克鲁斯金专注地盯着本子。[33]
“十点五。”他说。
“十点五。”警长重复道,“那表盘的读数呢?”
“五点三。”
“杠杆上呢?”
“二点三。”
“二点三太高了。”说完,警长的一口黄牙咬住了手背,开始心算。五分钟后,他的表情变</a>得明朗起来,他又看着麦克鲁斯金。
“读数降下来过吗?”他问。
“五点三十的时候略有下降。”
“如果降幅不大的话,五点三十算是很晚了。”他说,“你有没有及时往排气孔里加炭?”
“加了。”麦克鲁斯金回道。
“加了多少?”
“七磅。”
“应该加八磅。”警长说。
“七磅足够了。”麦克鲁斯金说,“你还记得吗,过去这四天,表盘读数一直往下降。我试过梭子,没发现任何间隙或松动的迹象。”
“安全起见,还是加八磅吧。”警长说,“但如果梭子太紧,也不用慌。”
“不慌不慌,一点都不慌。”麦克鲁斯金说。
警长敛起满脸沉思的皱纹,站起身,摊开手掌,拍了拍胸前的暗袋。“好,那就这样吧。”他说。
说完,他弯下腰,在脚踝上夹上夹子。
“我得走了,还有事呢。”他说,“你出来一下,我把近期发生的事正式跟你传达一下。”他对麦克鲁斯金说。
说着,两人一起走到外面,留下独自伤心、寂寞的我。麦克鲁斯金并没去多久,但就在这短短几分钟里,我却感到异常孤独。他回来的时候,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递给我,那烟都揉皱了,还带着他的体温。
“看来,他们非要给你松松筋骨咯。”他很开心地说。
我点点头。
“时间真不巧,这得花很多钱。”他说,“说了你可能不信,现在木料的价格可高了。”
“用树不就行了吗?”我无聊地打趣道。
“用树不够正式,”他说,“但我私下会跟警长提提看。”
“那谢了。”
“这教区的上一次绞刑,”他说,“还是三十五年前的事。那可是响当当的人物,名叫麦克达德。这人至今还保持着实心轮胎骑车数百英里的纪录。我得告诉你他用实心轮胎的下场是什么。我们最后只得将自行车处以绞刑。”
“绞死自行车?”
“麦克达德跟一个叫菲格生的人有深仇大恨,不过,他没直接动手。这人很有脑子,他用撬棍把菲格生的自行车猛砸了一通。那以后,两人又打了一架。菲格生皮肤很黑,戴副眼镜,被活生生打死了。大家都来给他守灵,把他和他的车葬在一起。你见过自行车形状的棺材吗?”
“没见过。”
“那棺材做工很讲究,不是一流的木匠,做不出那样的把手,更别提脚蹬子和后踏板了。但杀人毕竟是重罪。我们到处搜捕麦克达德,可一直找不到,也无法确定他的主要部分在哪里。我们必须把人和车一同抓获,然后秘密监视一星期,看看他的主要部分究竟是在人身上还是车身上,同时,判断那车是否大部分藏在他的裤子里。你懂我的意思吗?”
“那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星期后,警长做出最终裁决。处在这个位置,他是极度痛苦的,因为他和麦克达德私交非常好。他把自行车狠狠训了一顿,然后判处它绞刑。考虑到另一名被告的利益,我们只在记录本上写了‘诉讼撤回’几个字。行刑那天我没在场,因为实在不忍心看,而且我又特别容易反胃。”
说着,他站起身,走到橱柜前,取出他的八音盒。盒子里发出极微弱的声音,只有他自己听得见。然后,他又坐回到原来的椅子上,把手伸进手带,开始播放音乐。从他脸上大致能猜到播的是什么曲子。他毫不掩饰地露出陶醉的表情,这表明他正沉浸在喧闹的丰收歌、狂飙的船歌、雄壮的进行曲当中。屋里静得出奇;相比于曲终时的沉寂,那开场似乎有些过于喧闹了。
这诡异的一幕究竟持续了多久,或者说,那无声的音乐我们究竟专心聆听了多久,谁也不知道。我睁着眼睛,一眨都没眨,可到底还是没撑住,像酒馆一样十点钟打烊了。等我再次睁开眼睛,发现麦克鲁斯金已经把音乐停了,他正准备把刚洗的衣物轧干。只见他从墙角的暗处拖出很大一台生锈的轧布机,然后从机顶上取下一条毯子。他拧着压力弹簧,转动着手轮,正娴熟地修理着机器。
然后,他走到橱柜前,从抽屉里取出些貌似干电池的小物件,一把尖头叉似的工具,几只塞满电线的玻璃管,还有若干形似郡议会用的防风灯的粗物。然后,他把这些东西塞进轧布机的不同部位。等全部调试完毕,眼前的轧布机俨然变成了一台科学仪器。
这时,天色已暗,夕阳眼看快要收敛起所有的光芒,隐没于绯红的西天。麦克鲁斯金不断把精致的小物件塞进轧布机,把极其易碎的玻璃部件装到金属制的机腿上,装到机器的顶部。等他快要完工的时候,屋里几乎已经漆黑一片,刺眼的蓝色火花不时从他掌心迸现。
生铁架中央的轧布机下面有只黑匣子,中间露出几根彩色电线,耳边响着微弱的嘀嗒声,看样子里面还有一个钟。总之,我从没见过这么精密的轧布机,其构造之复杂完全不亚于蒸汽打谷机。
麦克鲁斯金想找个配件,所以从我身边经过。这时我已经醒了,正坐在椅子上注视他。
“不用担心天黑。”他对我说,“我会开灯,然后用这机器解闷,用它来探索科学的真相。”
“用轧布机照明?”
“你等着瞧吧。”
接着,因为天黑,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或者动了哪个按钮,只见轧布机上出现一道奇异的光线。那光不算亮,照得也不远,可它并不是一个点,更不是长长的一束。光线不太稳定,但也不像烛光那样一直摇晃。这种光国内很少见,可能是进口原材料做的。光线很暗,就好像机器上有一小块地方完全没有浸没在黑暗中。
接下来发生的事更是让人惊愕。麦克鲁斯金周身环绕着层层黯淡的光圈。他正在操纵机器,不时灵活地移动着手指,间或俯身检查生铁架上的各个部件。然后,他又挺直身子,开始扳动机器上的手轮,慢慢地,一阵叽叽嘎嘎的声响包围了整个警局。他一转手轮,那道奇光便开始改变外形与位置,但变化极不顺畅。每转动一下,光线就变得越亮、越清晰,并且伴着一点轻微的颤动,清晰地划定了其所处环境的边线,进而达到一种空前的稳定。它越来越显出钢铁的质地,青灰、惨白的颜色过于浓重,烧灼着我的眼膜,即使别过头去,不再直视它,却还是无所逃遁。麦克鲁斯金缓缓地转动手轮,一直没有停下来。突然,那光线像是爆裂、消失了。与此同时,屋里响起一声大叫,可听着又不像是人声。我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我屁股挨着椅子的边沿,慌张地看着麦克鲁斯金的身影。只见他再次俯下身去,查看轧布机上那些科学小配件,并在暗中检修机器。
“这是谁在叫啊?”我结结巴巴地问。
“待会儿告诉你,”他嚷道,“只要你跟我说喊的是什么。你倒说说看,到底喊的什么?”
其实,我脑子里已经在想这问题了。那诡异的声音确实说了些什么,可语速太快,三四个字压缩成一声尖叫。我不知道究竟说的什么,但脑海中同时跳出几个词,每个都可能是正确答案。奇怪的是,这些词都很普通,跟我经常听到的很相似,比如“蒂纳赫利、席雷拉[34]:再造、创新!”“场上比分:二比一!”“小心台阶!”“干掉他!”然而,我知道它要说的绝不会这么傻,这么无聊,因为它让我心神不宁,而这只有很重要又很邪恶的东西才能做到。
麦克鲁斯金疑惑地看着我。
“想不出来,”我怯怯地说,“但感觉像是在火车站说的话。”
“很多年来,我一直听到这些叫喊声,”他说,“可始终没搞懂。你看,会不会是在说‘别拧太紧啦’?”
“不像。”
“‘第二受欢迎的总是赢’?”
“也不像。”
“太难了,”麦克鲁斯金说,“伤脑筋啊。咱们以后再试吧。”
这回,他把轧布机的滚轴拧紧了,紧到机器嘎嘎作响,手轮几乎没法转动。我没想过会有如此密集而锐利的光线,就像剃刀那锋利的内侧。随着手轮的转动,光线的密度越来越高。这过程特别微妙,就算在侧面也很难看清楚。
结果,最后发出的并非什么吼声,而只是一声尖叫,像老鼠的吱吱声,可又比任何人声、动物的叫声刺耳得多。我又一次想到了什么叫“言不尽意”。
“是‘两根香蕉一便士’吗?”
“跟香蕉无关。”我说。
麦克鲁斯金皱起眉头,怅然若失。
“从没见过这么密集、复杂的东西。”他说。
他把毯子扔回到机顶上,然后把机器推到一边。接着,摸黑摁了个什么按钮,墙上的灯亮了。光线很亮,但却像水一般波动不停,所以你根本没法读书看报。麦克鲁斯金坐回自己的位子上,像是在等待接受提问,等待有人称赞他干过的那些奇事。
“你个人怎么看?”他问。
“你在干吗呢?”我问。
“拉伸光线。”
“不明白你的意思。”
“那我大致跟你说一下吧,”他说,“做个简要的介绍。让你知道这些奇事也没关系,反正过两天你就死了,再也没法跟人交流了。你听说过万有质吗?”
“万有质?”
“对,就叫万有质,虽然书上找不到这个词。”
“你没搞错吧?”我从没听说过这个词,要有也是在拉丁文里。
“肯定没搞错。”
“有多肯定?”
“这可是警长说的。”
“那这万有质究竟是什么?”
麦克鲁斯金得意地朝我笑笑。
“你是万有质,我是万有质,这轧布机和我的靴子是万有质,烟囱里的风也是万有质。”
“这倒是新鲜。”我说。
“它以光波的形式出现。”他解释说。
“什么颜色?”
“各种颜色。”
“高频还是低频?”
“高低都有。”
这立刻引起了我的好奇,但我发现,一个个问题非但无助于澄清事实,反倒越来越让人困惑。我默不作声,看他还有什么要说的。
“有些人,”他说,“管这叫能量,但正确的名字应该是万有质,因为这里包含的远不止能量。万有质是事物的内在与本质,它藏在一切事物最本源、最核心的地方,恒久不变。”
我会心地点点头。
“恒久不变,却有一百万种表现的方式,并且总是波状的。就说轧布机顶上的这道光吧。”
“嗯。”我应道。
“光也是万有质,只是波长较短。但如果波长再长一点,那就成了噪音,或者别的声响。我用自己独创的技术,可以把光线拉长,直到它变成声音。”
“原来如此。”
“如果把叫喊声封在那装了电线的匣子里,我就能不断挤压这声音,直到它产生热量。你可不知道,这在冬天有多方便。看见那边墙上的灯了吗?”
“嗯。”
“这灯的能源来自一个特制的压缩器,还有和那电匣相连的某种秘密仪器。这匣子里全是噪音。每到夏天,只要一有空,我就和警长收集各种噪音,这么一来,冬天警局的照明和供暖问题也就解决了。而这也就是光线忽明忽暗的原因。有些噪音会更吵一些;要是去年九月采石场开工那会儿,咱俩准保会变成瞎子。噪音就藏在匣子里,时间一到,必然会跑出来。”
“爆炸?”
“炸药爆破,还有最激烈的燃烧。但一切终究还是万有质在起作用。假如能找到产生树的准确波长,那你靠出口木材就能小赚一笔。”
“警察和奶牛……也都有一定的波长?”
“什么东西都有波长,这一切的背后都是万有质在起作用,信我的准错不了。有人称之为上帝,或者其他类似的名字,而这同样也属于万有质的范畴。”
“那奶酪是吗?”
“对,也是万有质。”
“拉杆也是?”
“对。”
“那你见过万有质吗?是什么颜色的?”
麦克鲁斯金苦笑了一下,摊开两只通红的手,扇子那么大的手。
“这可是个大问题啊。”他说,“如果你知道它在叫什么,也许那就是答案了。”
“暴风、水、黑面包、冰雹砸在头上的疼痛感,这些也都是不同波长的万有质?”
“对,全都是万有质。”
“那你能不能弄一点揣在背心里,到时候不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这是个棘手的终极问题。假如你有一麻袋万有质,或者仅仅半盒火柴那么多,你就能为所欲为,甚至做出超越这名字所能描述的事来。”
“我明白了。”
麦克鲁斯金叹了口气,又走到橱柜前,从抽屉里取出一样东西,然后回到桌边,重又坐下,开始活动他的两只手。他的手指绕来绕去,做着复杂的动作,就像在织毛衣,只不过少了几根织针,空空的,什么也看不见。
“你又摆弄那八音盒啦?”我问。
“是的。”他说。
我坐在那儿,无聊地看着他,心里想着自己的事。我开始回想自己沦落至此的原因,这还是头一回。我说的不是手表,而是那黑匣子。黑匣子在哪儿?如果麦克鲁斯金知道答案,我问他,他会告诉我吗?如果万一没逃过绞刑,我还有机会见到它吗?那里面到底有什么?到底值多少钱,就算我无福消受?关于德塞尔比,我会写出一部巨著吗?我还能见到约翰·迪夫尼吗?他现在在哪儿?我的手表在哪儿?
你哪儿来的手表。
也对。我感觉脑子很乱,塞满了一大堆问题,很是迷茫。一想到此刻的处境,更是不由得悲从中来。我感觉孤独极了,心里仅存一丝希望,但愿历尽劫难过后,最终能安全逃离。
我正决定问他是否知道钱匣的下落,这时,又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情分了我的心。
门被人猛地一把推开,进来的是吉尔黑尼。他风尘仆仆地赶来,脸似乎有些红肿。他静不下来,也不肯坐,而是不停在值班室里转悠,完全没注意到我。麦克鲁斯金正忙得起劲,头几乎贴在了桌面上,为的是保证手指操作正确,别犯什么大错误。等克服了困难以后,他才抬头瞥了吉尔黑尼一眼。
“是自行车的问题吗?”他漫不经心地问。
“不,我只是想说说木材的行情。”吉尔黑尼说。
“木材怎么啦?”
“荷兰帮哄抬物价,现在好一点的绞架得要不少钱。”
“信荷兰人没错。”麦克鲁斯金的口气表明,他很熟悉木材行业。
“一副三人绞架,好一点的地板活门和台阶,得要十英镑,这还不包括绞索和人工的费用。”吉尔黑尼说。
“一副绞架十英镑,这可不便宜啊。”麦克鲁斯金说。
“可是,带推板的双人绞架,不要机械活门和梯子,也差不多要六英镑,而且绞索的钱还得另算。”
“这价钱也不便宜。”麦克鲁斯金说。
“不过,十英镑的那种比较好用,也更气派。”吉尔黑尼说,“绞架如果做得好,用着顺手,那也是很迷人的。”
接下去发生的事我没认真看,因为我在用眼睛“倾听”这残酷的对话。可是,惊人的意外又发生了。吉尔黑尼走到麦克鲁斯金身边,想严肃地跟他说几句。可是他犯了个错误:他陡然停下脚步,没有缓冲一下,没有保持好身体的平衡,结果,轰的一下栽倒了,半个身子压在弓腰坐着的麦克鲁斯金身上,半个身子压在了桌面上。于是,人和桌子应声倒地,场面一片混乱。我一瞧警官的脸,就像颗压坏的乌梅,太吓人了。而他的眼睛却跟篝火似的,在额头燃烧着。他口吐白沫,许久没说一句话,只是一个劲地嘟哝、乱吼,骂骂咧咧。吉尔黑尼被吓退到墙角,扶着墙站起来,退到门口。过了半晌,麦克鲁斯金终于说话了。他一上来就破口大骂,说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脏话,简直把吉尔黑尼骂得狗血喷头。他快气炸了,最后冲到橱柜前,从他的储物中拔出支手枪,来回晃动,指着我和吉尔黑尼,还有屋里每一件易碎的物品。
“你们两个,给我跪下!”他怒吼道,“赶紧找刚才打翻的那盒子,找不到就别起来!”
吉尔黑尼一听这话,马上跌倒在地,而我也跟着跪了下去,连警官的脸都没看一眼,因为他那凶样我还记得很清楚。我们俩在地上有气无力地爬着,一边瞪大眼睛摸索匣子。这玩意儿实在太小,看也看不见,摸也摸不着,根本就不可能丢。
这还真有意思。你明明没杀人,却要上绞刑台,东西明明不是你丢的,却要跟着挨枪子儿。再说,那玩意儿这么小,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照警长的话说,我是咎由自取,谁让我不存在呢。
两人究竟在地上找了多久,我已记不清楚。也许十分钟,也许十年,麦克鲁斯金就坐在边上,手里握着枪,恶狠狠地盯着跪在地上的我们。然后,就见吉尔黑尼侧过脸,拼命跟我使眼色。不一会儿,他扣紧了手指,扶着门把,直起身来,走到麦克鲁斯金面前,咧嘴一笑。
“找到了,就在这儿。”说着,他伸出捏紧的拳头。
“放桌上吧。”麦克鲁斯金冷冷地说。
吉尔黑尼把手放在桌上,摊开了手掌。
“现在你可以走了,离开这儿,”麦克鲁斯金告诉他,“离开警局,去把木料的事办妥。”
吉尔黑尼走的时候,我发现警察脸上的怒气已经退去大半。他坐了片刻,然后习惯性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来。
“我晚上还有事,”他客气地跟我说,“现在带你去看看今晚睡觉的地方。”
他打开灯,一盏很奇怪的灯,缠着线圈,还配个装满小噪音的小匣子。他带我走进一个房间,里面除了两张白色的床,什么都没有。
“吉尔黑尼自认为很聪明,很厉害。”他说。
“也许吧,谁知道呢。”我咕哝道。
“他很少考虑到巧合这种事。”
“他好像是不怎么在乎。”
“他说找到了盒子,以为能骗过我的眼睛,当我是三岁小孩。”
“看上去的确是这样。”
“但凑巧的是,他还真就摸到了盒子,桌上放的还真就是那盒子。”
说完,两人都沉默了。
“睡哪张床?”我问。
“这张吧。”麦克鲁斯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