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然而,如果说人的灵魂,或者说心灵,或者说精神——随你管它叫什么——是一种乐器,可以用来演奏无数的旋律,那么它不会长时间奏出同一种旋律。时间会磨平最强烈的感情,化解最心碎的痛苦。从前有个故事:一位哲学家设法安慰一个伤心的女子,办法是跟她讲类似的不幸遭遇。后来,他丧了独子,女子给了他一张名单,上面全是有类似丧子经历的国王。他读了以后承认名单无误,但依旧泪流不止。三个月后,哲学家和女子惊讶地发现彼此都过得很快活,于是他们为“时间”竖了一块碑,上面刻着:致安慰众生者。[原文为法语。]


    伯莎声称生活失去了所有滋味,声称她的烦闷永无止境——其实跟往常一样,她这是言过其实;当她发现生活居然比她想的更容易忍受时,差点要赌气起来。


    人总能随遇而安。只有极端厌世的人才会假装无法习惯同类的愚蠢。过不了多久,人会对最讨厌的人和事无动于衷,再单调的东西甚至也不再成其为单调。伯莎使自己适应环境后,发现生活不再那么乏味。生活是条平静的河流,很快她得出结论:没有激流和瀑布,没有漩涡、涡流和礁石阻碍其流淌,这条河就流得更顺畅。尚能以幻想自欺之人,其未来不乏光明。


    夏日增添了一些新鲜的趣味,伯莎在以前从不感兴趣的东西中找到了乐趣。她到有天然屏障的地方,去看她最爱的野花有没有开放。她对自由的热爱使她喜爱野玫瑰,胜过花园里浮华的鲜花;喜爱田野里的毛茛和雏菊,胜过古板的天竺葵和蒲包花。时光飞逝,她惊讶地发现,这一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她以更大的热情读起书来,她坐在最爱的位置——窗边的沙发上,长时间享受读书的妙趣。她读书全凭心血来潮,没有计划;出于意愿,而非义务(英国的小姐都这么用功,别人怎么能说英国堕落呢!)。她通过比较不同的作家来获得乐趣,从严肃的到轻浮的,从中捕捉喜怒哀乐。她纵览古今,从最新的小说到《疯狂的罗兰》[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一部浪漫史诗,作者是意大利诗人阿里奥斯托(1474—1533)。],从约翰·黎里[约翰·黎里(1554—1606),英国散文家、剧作家,代表作有散文传奇《尤弗伊斯》等。]的《尤弗伊斯》(最引人入胜、最异想天开的书!)到魏尔兰[魏尔兰(1844—1896),法国诗人,代表作有《感伤集》等。]颓废的激情。她还有一辈子的时间,长篇累牍不成问题,于是她大胆地读起了八卷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读起了圣西门[圣西门(1675—1755),法国作家,代表作《回忆录》记述1694—1723年间法国宫闱生活。]的多本巨著——读完一百页后,便毫不犹豫地把书搁在一旁。


    当现实只是背景,只是古籍中虚构事件的陪衬时,伯莎发现,现实是可以忍受的。她看着绿树,鸟儿的鸣唱与她的心思融洽地合为一体;她的脑海里仍萦绕着拉曼查的那位“忧伤的骑士”[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一书中的主人公。],回味着曼侬·莱斯戈[法国作家普雷沃神父的言情小说《曼侬·莱斯戈》一书中的女主人公。],或惦记着《十日谈》中欢乐的一伙人。学识越多,求知欲越强;她舍弃主流文学的康庄大道,走上某个无名诗人开辟的山间小路,踏上西班牙流浪汉[指西班牙流浪汉小说,是16世纪源于西班牙,17—18世纪在欧洲流行的一种小说流派。]常走的马道。在几乎被人遗忘的古代杰作中,在不那么杰出且被潮流抛弃的诗人身上,在只有书迷才记得的剧作家、小说家和散文家身上,她找到了意想不到的满足。有时,把目光从光彩夺目的完美杰作上移开,不失为一种调剂。相形之下,那些名噪一时却未流芳百世的作家倒有一种无法言传的魅力。读者不会被其光彩照得目眩,便更容易看出其个性和那个时代的精神。他们拥有某些讨人喜欢的特质,在地位更高的作家身上有时是见不到的;在他们不完美的成就之中,甚至有一丝动人的哀婉之情。


    在音乐上,伯莎也对有些名气又有些过时的作品产生了兴趣。在乔治王朝时期风格的客厅里——里面挂着古画,装饰着奇彭代尔式样[特点是优美的外廓和华丽的装饰。]的家具和印度印花布——很适合弹奏库伯兰[库伯兰(1668—1733),法国乐师、作曲家。]和拉莫[拉莫(1683—1764),法国音乐理论家、作曲家。]的朴实乐曲,以及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在化装舞会上给身穿华服的爵爷和贵妇提供娱乐的回旋曲、加伏特舞曲和小奏鸣曲。


    伯莎脱离现实,活在一座人造的乐园中,几乎感到极乐。她发现冷漠对待全世界是一副坚实的盔甲:没有爱或恨、希望或绝望,没有野心、改变的欲望或热烈的激情,日子过得很轻松。花儿也是这么开放,没有意识,没有顾虑,花苞从包住它的叶子中冒了出来,朝着阳光绽放,在微风中肆意飘香,无人欣赏——最后,花自凋零。


    伯莎发现,回首过去这几年,颇有些好笑。如今看来,那般热烈地爱上迟钝的爱德华真像一出闹剧。将曾经的强烈期盼和如今的惨淡现实作对比,她甚至可以付之一笑。杰拉尔德是一段愉快而伤感的回忆;她不再想要见他,但常常想起他,将他理想化,直到他成为她喜爱的一本书中的虚幻人物。她在意大利度过的冬日时光也成了她最愉快的记忆的源泉,她决定不再故地重游,以免破坏原有的印象。她的处世之道大有长进,明白了快乐来得出人意料,幸福就像不期而至的精灵,越是寻觅,越是难求。


    爱德华陷入了忙碌的生活,整天都在忙里忙外。他大规模拓展了莱伊庄园,并信奉平庸之流的看法,坚信要把事做好,必须亲手做,因此亲自管理农场。他是乡里所有组织机构的重要成员:教育委员会委员、济贫委员会委员、郡政务委员会委员;市区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利纳姆板球俱乐部主席、法弗斯利足球俱乐部主席;黑马厩镇赛船会赞助人;特坎伯雷犬展委员会委员、肯特中部农业展览会的热心支持者。他是黑马厩镇保守党协会的骨干分子、地方执法官、堂区俗人委员[负责管理教会财务。]。最后,他是一名忠实的共济会成员,要跨越肯特郡去参加六个所属地方分会的会议。然而,这一堆工作可难不倒他。


    “上帝保佑,”他说,“我爱干活。给我再多的活儿我也不怕。有什么活儿要干的,尽管来找我,我来干,我还要谢谢你给我干活的机会。”


    爱德华素来心平气和,不过如今,他的好脾气颇有天使的特质,被传为了佳话。他的成功当之无愧,任何事有他参与就有了极大的保障。他总是乐乐呵呵,快快活活,安于现世,自满自足;他是乡绅、地主、农场主、保守党人、男人,英国男人。他做什么都善始善终;他精力旺盛,什么事都必定要投入实际所需的两倍的功夫。他从早忙到晚(往往毫无必要),且乐此不疲。


    “我泰然自若地支持他发扬美德,”伯莎对格洛弗小姐说,“这说明我是个贤惠的女人。”


    “亲爱的,我看你应该感到骄傲和幸福。他是全郡人民的榜样。他若是我的丈夫,我会感谢上帝。”


    “我可真是感激不尽呢。”伯莎咕哝道。


    自从他任由她走自己的路,她也巴不得他自行其是,此后确实没有可能发生争执。于是,聪明人爱德华断定,他成功驯服了妻子。他带着善意的蔑视心想,一直以来,他把女人比作母鸡都是对的——这种动物,要让它们高兴,只需让它们痛快地跑上一通,再好好圈着,让它们在里面尽情地四处刨食。


    “定时给它们喂食,随它们去咯咯叫,这就行了!”


    当阅历证实了年轻时的假设,总是颇为可喜的。


    有一年,爱德华偶然想起两人的结婚纪念日,便送给妻子一只手镯。他因此觉得自己很大方,吃饱喝足后,拍拍她的手,说:


    “光阴似箭,不是吗?”


    “我听人说过这话。”她笑着回答。


    “嗨,谁能想到我俩结婚都八年了!在我看来,好像还不到十八个月。我们相处得很好,不是吗?”


    “亲爱的爱德华,你真是个模范丈夫。有时,我感到受之有愧。”


    “哈哈!开玩笑吧。不过我替自己说句公道话,我的确尽心尽责。当然,刚开始我们有过些许口角,人总得彼此适应,不能指望一上来就一帆风顺。但这几年过来,嗯,自从你去过意大利,我想咱俩一直过得不错,不是吗?”


    “是的,亲爱的。”


    “当我回想起以前的小吵小闹时,说实在的,我想不通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也是。”这话伯莎说得倒是很诚恳。


    “我想只是因为天气不好。”


    “想必如此。”


    “好啦好啦,结果好就算一切都好。”


    “亲爱的爱德华,你可真是个哲学家。”


    “我不懂什么哲学,但我想,我是个政治家。这倒提醒我了,我还没看今天报上关于新军舰的报道。我这些年来一直鼓吹要多弄些军舰和枪支,很高兴看到政府终于采纳了我的建议。”


    “真是可喜可贺呢,不是吗?这会激励你坚持下去。当然,听说内阁读了你登在《黑马厩镇时报》上的演讲稿,真叫人高兴。”


    “要是那些掌权的人对地方的意见更上心,我想这对国家来说是件好事。像我这样的人才真正懂得国民的感受。你帮我去拿报纸,好吗?在餐室里。”


    在爱德华看来,伯莎伺候他是理所当然之事,这是做妻子的本分。她把《标准报》递给他,他读了起来,其间打了一两个哈欠。


    “哎呀,我困了。”


    不一会儿,他就睁不开眼了,报纸从手中掉落,他倒进椅子里,两腿张开,两手舒服地搁在肚子上。他把脑袋懒懒地歪向一旁,耷拉着下巴,打起呼噜来。伯莎读着书。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惊醒。


    “我的天哪,我想我是睡着了,”他叫道,“嗯,我累死了,我想我要上床了。你现在应该不上楼吧?”


    “这会儿还不上。”


    “好吧,别熬得太晚,乖,对身体不好。上来的时候把灯都灭了。”


    她把脸凑过去,他忍住哈欠,亲了一下,便摇摇晃晃上了楼。


    “爱德华有一个优点,”伯莎喃喃自语,“没人会怪他溺爱妻子。”


    新式婚姻。[原文为法语。出自英国画家威廉姆·贺加斯的一组名画的画题,描绘一个资本家的女儿和伯爵的公子联姻的故事,指当时有钱的资本家为了追求头衔,热衷于与没落贵族通婚,形成一种新式婚姻。]


    伯莎独自漫步都是去的海边。黑马厩镇和梅德韦河[位于泰晤士河口。]之间的海岸异常荒凉。海岸警卫队驻地那又长又矮的一座座建筑间隔很宽。干净的粉墙、整齐的栏杆、料理得井井有条的砾石,与周遭的荒芜对比之下,更显突兀。你在这里走上几英里也见不着一个人影。乡村从海边向外绵延,形成一片又低又平的湿地。海滩上铺满了各种各样数不清的贝壳,脚踩上去就碎了。大团的海草、几根木头或绳子,还有千万次浪潮冲上岸的投弃物,东一处,西一处。有一处地方,距离海边几码,在浅水区一处又高又干燥的位置,有一艘旧船的残骸,上面的木质肋拱诡异地耸立着,像一只巨大海兽的骷髅。四面都是荒凉的海水,从来见不到一艘轮船或一只小渔船。到了冬天,仿佛有个孤魂,像一块神秘的幕布,降临在海岸上,降临在杳无人烟的海域上。


    于是,在这种忧郁之中,在这种沉闷之中,伯莎发现了一种难以言传的魅力。乌云密布,天色阴沉;海风疾驰,怒吼着,呼号着,啸叫着。汹涌的海水幽暗而浑浊,透着骇人的感觉——波涛涌起,前赴后继,骇浪怒号,惊涛拍岸。一片萧瑟,一片荒凉。大海如此无情,让人一见到就毛骨悚然。这是一股盛怒的力量,向前拍打,不断愤怒地向前拍打,被捆绑的锁链往回猛拽时,发出痛苦的咆哮;在一次又一次的拼命挣扎之后,终于痛苦地哀号一声,退缩了回去。海鸥在海浪上空忧伤地盘旋,随风上下飞翔。


    伯莎也爱冬日的安宁——当海雾和天雾融为一片;当大海归于寂静和深沉,孤独的海鸥尖叫着在灰暗的海域上飞旋,凄厉地尖叫着。她爱夏日的恬静——天空万里无云,一望无际。这时,她会长时间躺在海边,享受独处和绝对的安宁。海水像平静的湖面,不泛起一丝涟漪,像一面镜子,倒映出天国的辉煌;夕阳西沉,海面映出火焰,像一片熔化的铜海,火红而灿烂,叫人看了睁不开眼。一群海鸥在海面上打盹儿,有成百上千只,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时不时有一只飞起,扑着沉重的翅膀飞了一会儿,又落回海面上,于是一切归于沉寂。


    有一回,凉爽的海水太诱人,伯莎抵挡不住诱惑。她羞怯而迅速地脱掉衣服,四下张望,确保见不着一个人,然后踏入水中。脚边的细浪使她微微发抖,她伸出双臂,溅起水花,往前奔去,半跌半潜地沉入水中。此刻多么惬意,她享受四肢的自由——摆脱泳服的束缚去游泳,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乐趣。给她一种充满力量的美妙感觉,海水轻轻拍打着她,令她兴奋不已。她心情舒畅,想要放声歌唱。她潜入水下,又冒出水面,甩了甩头,轻声欢叫。她的头发松散,这一甩,全部披落在肩上,一绺绺长长的鬈发垂在水面上。


    她像个无畏的游泳者,从水中游了出来。深深的海域围着她,夏日幽深的深海围着她,让她感到坚强和独立。她仰面浮在水面上,试图直视太阳。海面上闪烁着微弱的阳光,天空令人目眩。随后,在快回到海岸的时候,伯莎再次漂浮。她觉得这样仰卧很有意思,在微波中摇荡,把耳朵沉入水中,这样就能聆听卵石与时起时落的潮水摩擦发出的奇特的声音。她把长发甩干净,那头长发就像一轮光晕环绕着她。


    她为青春而雀跃——青春?伯莎感觉自己绝不比十八岁时显老,然而,她已经三十了。想到这儿,她眉头一皱。她从没意识到年华的流逝,从没想到自己的青春正在消逝。别人是不是以为她已经老了?她突然感到一阵恐惧,不禁毛骨悚然,生怕自己像汉考克小姐那样,用调皮和假装轻浮的模样,企图让邻里以为她尚未成年。伯莎自问,她像个少女一样扑进水里是不是很可笑。要是眼角布满鱼尾纹,嘴角皱皱巴巴,可休想装作美人鱼。她惊慌地穿好衣服,回到家去,冲到镜子前。她端详自己的面容,从未如此仔细地看过,焦虑地搜寻她害怕见到的痕迹。她看了看脖子,又瞧了瞧眼睛,皮肤还是如此光滑,牙齿还是如此完美,一如既往。她松了一口气。


    “我没看出有什么两样。”


    然后,为了让自己加倍放心,伯莎心里突然萌生一个荒唐的念头:她要梳妆打扮,就像是去参加一场盛大的舞会。她想看到自己最美的一面。她挑选了最华贵的一套礼服,拿出了珠宝首饰。莱伊家把古董宝贝卖得一点不剩,却对钻石首饰情有独钟,不肯割舍,世世代代,皆是如此。这些首饰被搁置一旁,年复一年,无人佩戴;镶嵌于旧底座上的宝石,积满灰尘,无人打理,毫无光泽。伯莎的头发仍有些潮湿,这样倒方便她随意收拾一下,接着她把一顶漂亮的冠状头饰戴在头上,是摄政时期[指1811—1820年间乔治三世精神失常后由其子摄政的时期。]祖母戴过的。她在双肩上挂了两件精致的金饰,是某个叔祖父在半岛战争时从一个西班牙教堂的圣徒那儿盗来的。她麻利地把一串珍珠挂在脖子上,双手套上手镯,胸前别上一排亮闪闪的星针。伯莎知道自己有双纤纤玉手,向来不屑戴戒指,但眼下,她在手指上戴满了钻戒、翡翠戒指和蓝宝石戒指。


    最后,她站在镜子前,满意地大笑一声。伊人尚未迟暮。


    然而,当她翩然走入客厅时,爱德华吓了一跳。


    “天哪!”他叫道,“这到底怎么了!晚上有客人要来吃饭?”


    “亲爱的,要是有客人来,我就不会打扮成这样了。”


    “你穿得好像威尔士亲王要驾到似的。我可只穿了灯笼裤。不是结婚纪念日吧?”


    “不是。”


    “那我想知道你为什么打扮成这样。”


    “我想,你见了会喜欢。”她笑着说。


    “你早点告诉我就好了,我也好打扮打扮。你确定没客人要来?”


    “非常确定。”


    “唉,我想我也该打扮一下。要是有人来,见了会奇怪。”


    “要是有人来,我保证会溜走。”


    两人进屋用餐,爱德华感到很不自在,一直留神听前门的门铃声。两人喝了汤,接着菜上桌——一只冷掉的羊腿和一些土豆泥,都是吃剩下的。伯莎木然地望了一会儿,往后一靠,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天哪,又怎么了?”爱德华问。


    别人捧腹大笑,自己却莫名其妙,没有比这更气人的。


    伯莎笑得前仰后合,尽力开口说话。


    “我刚想起来我跟仆人都说过,他们今晚可以出门,镇上有场马戏表演。我还说,我俩凑合着把剩饭剩菜吃了就行。”


    “我没听出来这有什么好笑。”


    的确没什么好笑的,但伯莎却再次纵声狂笑。


    “我想还有些泡菜可以吃。”爱德华说。


    伯莎憋住乐呵劲儿,开始吃饭。


    “这就是我全部的生活,”她压着嗓子喃喃自语,“穿着舞会礼服,戴着我所有的钻石首饰,吃着冷掉的羊肉和土豆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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