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3个月前 作者: 海史密斯
    汤姆每逢有约在身的时候,都会比平时起得还要早些。才六点三十分,他就已经刮完胡子,穿上李维斯牛仔裤和衬衣,轻手轻脚地下了楼,再穿过客厅到厨房去烧些开水。安奈特太太一般要到七点十五分或七点半的时候才起床。汤姆用托盘端着他的滴滤式咖啡壶和杯碟走回客厅。咖啡还没有煮好,于是他走到前门,想着要把门打开,呼吸点清晨的新鲜空气,顺便看看车库里的车,考虑下是开红色的奔驰车还是开雷诺车去戴高乐机场。


    没成想,脚跟前一长捆灰色的包裹把汤姆吓得往后跳了一小步。包裹就横躺在门口的台阶上。汤姆从惊恐中当即反应过来这是什么东西。


    汤姆看得出普立彻已经用所谓的“新的”灰色帆布将东西包扎起来,再捆上绳子,汤姆觉得那帆布眼熟,像是普立彻之前覆在船上的那块布。普立彻还在帆布上用小刀或剪刀戳了几个洞——为什么呢?方便手指去抠住吗?普立彻必定是把这东西从别处搬运过来的,也许还是他一个人干的。出于好奇,汤姆弯腰去掀开新帆布的一角,里面顿时露出来一块破破烂烂的旧帆布,还有灰白色的尸骨。


    丽影的大铁门依然紧闭,并上了挂锁。普立彻肯定是先开车到汤姆家草坪边上的一条巷子,然后停下车,将包裹或拖或抱地运过草坪,再走上十来米的碎石路来到他家的前门。碎石路当时应该是有声响的,只不过安奈特太太和汤姆就寝的地方都在房子的后半部分。


    汤姆怀疑自己能闻见一股臭味,但那可能只是一股潮乎乎、陈腐的气味——也可能纯粹出于想象。


    这下子那辆旅行车就成了一根救命稻草,而且幸好安奈特太太尚在睡梦中。于是汤姆返回玄关,从玄关桌上抓起他的钥匙串,冲出来,打开车子的后车厢。接着他两手牢牢地握住包裹上的两条绳子,准备使劲提起包裹。


    这该死的东西竟然比汤姆料想的要轻,不足十五公斤,汤姆估计,连四十磅都不到,而且还包含了水的重量。一些水从包裹上滴下来,汤姆摇摇晃晃地往白色旅行车那边走时,水仍然在滴。汤姆觉得自己刚才在台阶上被吓蒙了几秒钟。这样的情况绝不能再发生!汤姆将包裹抬上后车厢,这才发现自己分不清哪是头,哪是脚。他坐到驾驶座上,拉了拉包裹上的一根绳子,后车厢的门终于能关上了。


    没有血迹。汤姆立马觉察到这想法的荒谬。伯纳德·塔夫茨协助他放进去的石头肯定也早不知去向了。这些尸骨一直没有浮起来,大概是因为肉已经不复存在了吧,汤姆推测。


    汤姆把后车厢锁好,然后锁上侧门。这辆车停在双车位车库的外面。接下来怎么办呢?先回去喝咖啡,跟安奈特太太问好。同时想一想,或者计划一下。


    他走回前门,门口的台阶和垫子上还残留着明显的水渍,他尽管不喜欢,但阳光很快就能让水渍蒸发掉,肯定在九点半之前,汤姆估计,那是安奈特太太通常出门购物的时间。实际上,安奈特太太一般都从厨房门出入的。进了屋子,汤姆直奔玄关浴室,在盥洗盆前清洗双手。他注意到自己的右大腿上沾了些泥沙,便尽可能地将泥沙刮到盥洗盆里去。


    普立彻什么时候捞到他的战利品的?很可能是昨天下午晚些时候,当然,也可能是昨天上午。他多半是把东西藏在了船里,汤姆猜测。他告诉贾尼丝了吗?应该说了,为什么不说呢?贾尼丝这个人似乎对万事万物都没有是非对错的立场,当然也包括她的丈夫在内,否则她现在也不会跟他在一起了。汤姆得出新的结论:贾尼丝跟戴维一样的神经病。


    汤姆精神焕发地走进客厅,看到安奈特太太正把吐司、黄油和果酱放到咖啡桌上,让他的早餐立刻丰盛起来。“太棒了!谢谢,”汤姆说道,“早安,安奈特太太!”


    “早安,汤姆先生。你起得真早。”


    “我有客人来访的时候不都是这样吗?”汤姆咬了一口吐司。


    汤姆在考虑给那包裹上面覆盖点什么,比如报纸之类的,这样别人从车窗看进去就不会一眼发现它不对劲了。


    普立彻希望他如何处置这包枯骨呢?他随时都会带着警察过来,然后指证说“看!这就是失踪的莫奇森!”吗?


    汤姆想到这里便站了起来,一手端着咖啡杯,眉头紧锁。这具尸骸最好是直接回到运河里去,汤姆思忖,普立彻也可以见鬼去了。当然了,泰迪可能作证说他和普立彻发现了某具尸体,可有什么证据证明那就是莫奇森呢?


    汤姆扫一眼腕上的手表。差七分八点。他估计最晚可以九点五十出门去接艾德。汤姆舔了舔嘴唇,点燃一根烟。他缓慢地在客厅四处走动,安奈特太太如果过来,他随时都可以停下。汤姆记得他当时没有碰莫奇森手上的两枚戒指。牙齿,牙医记录?普立彻有可能大费周章地跑到美国去拿警方资料的复印件吗?也许是通过莫奇森太太?汤姆意识到他完全在折磨自己,因为有安奈特太太在厨房,厨房又有窗户,他现在就不能径直走出去,看看他的旅行车里到底装着什么。车子停靠的位置与厨房窗户平行,也许安奈特太太一抬头就能看到包裹的一部分,可她为何要去偷看呢?邮差也是九点半准时上门。


    他干脆把旅行车开进车库里看一看,动作要快。汤姆镇定地抽完烟,从玄关桌上拿起他的瑞士军刀放进口袋,然后又从壁炉旁边的篮子里抓一把旧报纸,折起来。


    汤姆把红色的奔驰车倒出车库,准备好开去机场,再把白色的旅行车停到原来奔驰车的位置上。汤姆偶尔会用车库里面的插座来插一个小型的吸尘器,所以安奈特太太这时候可以理所应当地认为他在用吸尘器。车库的门正好与厨房的窗户垂直。不过没关系,汤姆关上旅行车所在那一侧的门,让另一侧门开着,那是棕色雷诺车所在的位置。他打开了右侧墙壁上的带铁丝罩的灯。


    他钻进旅行车的后车厢,努力想分辨出包裹里的东西哪是头,哪是脚。这并不容易,当汤姆发觉这尸体倘若是莫奇森就过于短小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尸体上没有头。头已经掉了,分离了。汤姆勉为其难地拍拍脚,拍拍肩膀。


    确实没有头。


    这下就放心了,没有头也就意味着没有牙齿,没有特征性的鼻梁或别的什么。汤姆钻出车子,将驾驶座和副驾驶座边上的窗户打开。这帆布包裹散发出可笑的霉味,不像是死亡的气息,倒像是什么东西受潮了。汤姆想起他必须查看下手上的戒指。没有头。头到哪儿去了呢?也许是被水流冲跑了吧,汤姆琢磨,还有可能被冲回来吗?不,不可能在河道里。


    汤姆试图坐到一个工具箱上面,可惜工具箱太矮,他只能低垂着头靠在一块挡泥板上。他差点要晕过去了。他能冒险等到艾德过来,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吗?汤姆不得不承认自己无法继续检查这尸骨了。他应当说……


    汤姆直起腰身,强迫自己思考。万一普立彻带着警察来了,他应当说,为了礼貌和体面,他当然要把这包令人作呕的尸骨——他本人确实见到一些骨头并摸了一摸——拿到管家看不到的地方,而且事后他一直难受想吐,所以尚未亲自联系警方。


    然而,假设警察赶来(被普立彻叫来)的时候,他正好去机场接艾德去了,那可是非常不妙的啊。安奈特太太只得应付警察,警察肯定要搜查普立彻举报的那具尸体,而且花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找到,半小时不到,汤姆估计。汤姆在屋外靠近巷子的一根立管边俯下身子,洗了一把脸。


    他现在感觉好多了,尽管他知道自己在等着艾德来给他鼓劲、打气。


    假设这尸体是别人的,不是莫奇森的呢?人脑子里的想法真是奇形怪状呵。随后汤姆提醒自己,那块褐色的防水布像极了他和伯纳德那天晚上用过的。


    假设普立彻还在发现尸体的水域附近继续打捞头部呢?瓦济的居民有何说法呢?有人注意到什么异常吗?汤姆觉得被人发现的概率是百分之五十。经常有男人或者妇女沿着河岸散步并跨过那座桥,因为桥那头的风景要好一些。不幸的是,这个打捞上来的物件看起来像是一具人类的尸体。很明显,他和伯纳德使用的那两条(三条?)绳子很结实,否则防水布早就散落到其他地方去了。


    汤姆琢磨是不是该到花园里干半小时的活以舒缓下神经,然而他并不想去。安奈特太太已经准备好要出门采购了。他也只剩下半小时左右就要出发去接艾德。


    汤姆上楼冲了个澡,尽管他一早已经冲过了。之后他又换了一身衣服。


    他下楼的时候屋子里已经没人了。如果电话铃此时响了,汤姆打算不去管它,哪怕有可能是海洛伊丝打来的。他真不愿意外出近两个小时的时间。他的手表显示已经九点五十五分了。汤姆不紧不慢地走到饮品推车那里,选了最小的一只酒杯(带脚的),倒了一点人头马进去,然后在舌尖上细细品咂酒味,又嗅了嗅杯中的酒香。接着他到厨房洗净并擦干酒杯,再把它放回饮品推车上。钱包,钥匙,一应俱全。


    汤姆走出屋子,锁上前门。安奈特太太已经周到地将大铁门为他打开了。汤姆没关铁门就驾车往北边去了。他以中等速度行驶。反正有的是时间,只是不知环城快道上的路况如何。


    从拉沙佩勒桥出口下来,汤姆继续往北,朝着那个他始终不喜欢的巨大而阴郁的机场驶去。希思罗机场是个庞然巨物,它覆盖的范围之大之复杂,人要是不拖着行李走上一公里,就很难想象得出它究竟长啥样。相反,戴高乐机场就设计得霸气,不那么方便,但很容易想象:一栋环形的主楼,从主楼辐射出一圈的道路,虽然每条道路都设置了标识,但一旦你错过第一个标识,就很难回头了。


    汤姆把车停进一个露天的停车场,他至少提前了十五分钟。


    不久艾德就出来了,喜气洋洋的样子,穿着白色衬衣,领口没扣,一个小背包斜挂在一侧的肩膀上,随手还拎了只公文包。


    “艾德?”艾德没看见他。汤姆朝他挥手。


    “你好,汤姆!”


    他们用力地握了握手。


    “我的车没多远,”汤姆说,“我们先坐摆渡车吧!伦敦那边情况如何?”


    艾德说一切都好,他这一趟过来也没多少麻烦,没惹谁不高兴。他待到周一都没问题,必要的话,还能多待一阵子。“你那边呢?有什么新情况?”


    在这小小的黄色摆渡车内,汤姆只手拉着吊环,难受得挤眉弄眼。“呃——有点新情况。待会跟你说,这里不方便。”


    到了汤姆的车上,艾德询问海洛伊丝怎么样了。还在摩洛哥。汤姆又问艾德以前是否去过维勒佩斯,艾德说没有。


    “有意思!”汤姆说,“简直不敢相信!”


    “但结果很满意啊,”艾德冲着汤姆友好地微笑,“保持一种业务来往,不是吗?”


    接着艾德哈哈笑了,似乎觉得自己的话很荒唐,因为他们的交情之深,从某种意义上讲不亚于友情,只是性质有所不同。任何一方的背叛都意味着名誉扫地,罚款,甚至牢狱之苦。“是的,”汤姆表示同意,“说到这儿了,杰夫这个周末怎么安排呢?”


    “唔——我不太清楚,”艾德好像正在享受窗户外吹来的夏日微风,“我昨晚给他打了电话,告诉他我要过来找你。我还说你可能需要他。说一下没什么坏处,汤姆。”


    “是,”汤姆附和说,“没坏处。”


    “你觉得我们可能需要他帮忙吗?”


    汤姆对拥堵的环城快道皱起眉头。周末出城的车流量已经明显开始加大,往南开的话,车流量会更大。汤姆在脑子里反复琢磨着是该午饭前还是午饭后把尸体的事告诉艾德。“我现在还真说不上来。”


    “这里的田野真美啊!”艾德感叹道,这时他们正从枫丹白露往东行驶,“好像比英格兰那边的要宽广许多。”


    汤姆一言不发,但他心里高兴。有些客人是不做评价的,好像他们眼瞎看不到,或者在做白日梦。艾德对丽影也同样赞赏有加,对阔气的大门十分喜爱,汤姆还笑嘻嘻地提醒他说这大门并不防弹呢。接着艾德又夸赞房屋的设计从正门看上去具有优美的平衡感。


    “好了,现在呢——”汤姆将奔驰车停在前门不远处,车尾对着屋子,“——我必须告诉你一件很恶心的事,我也是今早上八点才知道的,艾德——我发誓。”


    “我相信你,”艾德皱着眉头说,他把行李拿在手上,“什么事?”


    “在那边的车库里——”汤姆放低声音,靠近艾德一步,“普立彻今早把尸体扔在我家门口了。莫奇森的尸体。”


    艾德眉头锁得更紧了。“尸——你不会是说真的吧!”


    “是一包尸骨,”汤姆几乎是说着耳语,“我的管家还不知道,我们千万别露馅了。尸体就在那边的旅行车里。没多少分量了。但我们必须做点什么。”


    “当然啦,”艾德轻声说道,“你想说弄到树林里扔掉吗?”


    “我不知道。还得想想。我认为——现在告诉你比较好。”


    “就在这门口吗?”


    “就在那儿,”汤姆点点头以示方位,“他肯定是夜里摸黑干的。我睡觉的地方一点声儿都听不到。安奈特太太也没说听</a>见什么动静。他就从这边过来的——也许带着他的帮手,泰迪,不过他就算一个人也能轻松地把东西拖过来,从巷子那边。现在不怎么看得到巷子,不过你可以开车进去,停车,再走到我家里来。”汤姆朝巷子的方向扫了一眼,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一点草被压过的痕迹,像是一个人走过来的痕迹,因为那包尸骨并不太重,不必拖在地上走。


    “泰迪。”艾德若有所思地说,他往屋子的门口转了转身子。


    “是的,我听普立彻的妻子说的。我觉得我跟你说过了,我想知道泰迪是还在帮忙干活,还是普立彻认为活已经干完了?好了——我们先进去,喝点东西,然后吃个愉快的午饭。”


    汤姆的手上一直捏着钥匙圈,他拿钥匙开了门。安奈特太太在厨房忙着,她也许早看见他们回来了,但又知道他们要说上几句,不便打扰。


    “真漂亮啊!说实话,汤姆,”艾德说,“客厅非常漂亮。”


    “你想把雨衣挂在这儿吗?”


    安奈特太太走进来,汤姆介绍他们相互认识。她照例想要拎艾德的公文包上楼,艾德微笑着拒绝了。


    “这是个小仪式,”汤姆小声嘀咕,“来吧,我带你看看房间。”


    汤姆带他去了。安奈特太太已经剪下一枝桃红色的玫瑰花摆在梳妆台上。玫瑰花插在细长的花瓶里十分得体。艾德觉得房间很雅致。汤姆又带他看了邻近的浴室,叫他先休整一下,然后尽快下来喝点餐前酒。


    时间刚好过一点。


    “有人打电话过来吗,夫人?”汤姆问。


    “没有,先生。我从十点一刻开始就一直待在家里。”


    “好的。”汤姆冷静地说,心想这真是太好了。普立彻肯定已经把他的行动告诉他老婆了吧,他取得的成功?汤姆怀疑,除了傻笑,他老婆还会有什么反应呢?


    汤姆走到他收藏的CD唱片前,犹豫着该选史克里亚宾(1)的弦乐——优美却梦幻——还是勃拉姆斯(2)第三十九号作品,结果选了后者,钢琴演奏的十六支欢快的华尔兹。这正是他与艾德所需要的,他希望艾德也能喜欢。他把音乐声调到不太大的音量。


    他为自己做了一杯金汤力。他刚把扭好的柠檬皮扔进杯子里,艾德就下来了。


    艾德也要一杯同样的酒。


    汤姆又做好一杯,然后到厨房去通知安奈特太太过五分钟左右再开饭。


    汤姆和艾德举起酒杯,默默地对视了一眼,就为勃拉姆斯干杯吧。汤姆很快就喝上头了,但勃拉姆斯让他更加血脉偾张。音乐中的乐思一个紧接着一个,迅疾而又扣人心弦,似乎这伟大的作曲家在炫技一般。如此的才华横溢,炫技又有何不可呢?


    艾德慢悠悠地走到靠近露台的落地窗前。“多么漂亮的大键琴啊!还有这里的景色,汤姆!都是你家的?”


    “不是,我家就到那排灌木为止了。外面是树林。没人管的地方。”


    “另外——我喜欢你的音乐。”


    汤姆欣慰地笑了。“很好。”


    艾德又漫步回到客厅中央。他刚才换了一件干净的蓝衬衣。“这个普立彻住的地方有多远?”他悄悄地问。


    “在那边大约两公里,”汤姆回头指着左后方,“顺便说下,我的管家不懂英语——我是这么认为的,”他笑着补充一句,“或者我倾向于如此。”


    “我好像从哪儿听说过。这样就方便了。”


    “是的,某些时候。”


    他们午餐吃了冷火腿、软干酪加荷兰芹、安奈特太太自制的马铃薯沙拉和黑橄榄,还喝了一瓶不错的冰镇格拉夫葡萄酒,然后是冰糕。他们表面上兴高采烈的,但实际上汤姆心里正盘算着下一步的行动,他知道艾德肯定也是如此。他们饭后都不想喝咖啡。


    “我去换上李维斯牛仔裤,”汤姆说,“你准备好了吗?我们必须——我们可能要跪在后车厢里面。”


    艾德已经换上蓝色牛仔裤了。


    汤姆冲上楼,换好裤子。他下来以后又从玄关桌上拿起他的瑞士军刀,朝艾德点点头。他们从前门出去。汤姆故意不去看厨房窗户,免得引起安奈特太太的注意。


    他们从棕色雷诺车那边敞开的车库门进去。车库里的两个车位间没有隔墙。


    “也不是太糟糕,”汤姆尽量说得轻松一点,“头不见了。我现在要找的是——”


    “不见了?”


    “很可能是掉了,你觉得呢?都过了三四年了,软组织溶解了——”


    “掉到哪儿去了呢?”


    “这东西一直在水底下,艾德。卢万河底下。我想水流不会像运河那样回流吧,不过——总是有水流的。我只想检查下戒指。他有两枚,我记得,而且我没有去碰。好了,你愿意冒险一试吗?”


    汤姆看得出艾德点头表示愿意的时候还是有点勉强的。汤姆打开侧门,那一团深灰色的帆布包裹就大部分都暴露在他们眼前了。汤姆看到包裹上捆着两束绳子,一束显然在腰上,另一束大约在膝盖的位置。于是汤姆判断肩膀应该是朝车头的。“肩膀在这边,我想,”汤姆用手指了指,“不好意思。”汤姆率先钻进车子,爬到尸体的另一侧,好腾出空间给艾德。他摸出了他的瑞士军刀。“我打算看看手。”汤姆开始割绳子,还不是那么轻松的活儿。


    艾德一只手放到包裹下面,脚的那头,试着抬了一下。“好轻啊!”


    “我跟你说过了。”


    汤姆此时双膝跪在车子的地板上,用刀子的小小锯片从下往上地割绳子。这是普立彻的绳子,新的。他终于割断了。汤姆解开绳子,做好心理准备,因为他现在正对着尸骸的腹腔位置。尸骸仍然只散发出一股陈腐、潮湿的气味,如果人不去想它的话,也不至于会难受。汤姆能看见一些肉还附着在脊柱上,灰白的颜色,松松垮垮的。腹腔当然已经彻底空洞了。看手部,汤姆提醒自己。


    艾德就在一旁看着,嘴里喃喃地不知说些什么,也许是他最喜欢的感叹语。


    “手部,”汤姆说道,“这下子,你知道它为什么轻飘飘的吧。”


    “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我希望你再也别见到了。”汤姆解开普立彻的帆布,然后是那块破烂得随时都可能像木乃伊的绷带一样四分五裂的米色防水布。


    手部和腕部的骨头几乎已经脱离前臂的两块骨头了,汤姆心想,可终归是没有脱离开来。这只是右手(莫奇森的尸骸呈仰卧姿态),汤姆立刻发现了那枚镶有紫色宝石的硕大的金戒指,他隐约记得这戒指,当时他还以为是纪念戒来着。汤姆小心翼翼地将戒指从小指上取出。要脱下来很容易,可他不想把脆弱的指骨弄断。汤姆将戒指套在自己的大拇指上擦拭,然后塞进牛仔裤的前裤兜里。


    “你说有两枚戒指的?”


    “我记得是两枚。”汤姆不得不往后挪了一点,因为尸骸的左臂没有弯曲,而是伸直了放在身体一侧。汤姆又解开一部分帆布,然后把身后的车窗摇下来。“你还好吧,艾德?”


    “当然了。”但艾德的脸色煞白。


    “很快就好了。”汤姆查看了手部,没有戒指。他在尸骸下面找了找,看是否掉下去了,说不定落到普立彻的帆布里去了。“结婚戒指,我想是,”汤姆对艾德说,“这里没有。也许是掉出去了。”


    “它当然有可能掉出去了,这很合理。”艾德回答道,顺便清了清嗓子。


    汤姆看得出艾德在苦撑着,他多半是不愿意旁观的。汤姆又一次伸手到盆骨下面去摸索。他摸到一些碎渣,有点软,又不是很软,但都不是像戒指一样的东西。他一屁股坐下了。应该把两层帆布都去掉吗?是的。“我必须找找看那个——就在这儿。你知道的,艾德,如果安奈特太太喊我们去接电话什么的,你就出去,告诉她我们在车库,我马上就过去。我不确定她是否知道我们在这儿。万一她要问起我们在做什么——她一般不会问的——我就说我们在看地图。”


    接着汤姆就坚定地继续他的任务,以同样的方式把另一束绳子(打了个死结)也割断了。他真希望手头有温室里的那把剪枝用的锯子。他抬起踝骨与胫骨,从上往下地仔细查看并触摸。没有发现。汤姆注意到左脚的小指不见了,手指的一两节指骨也不知所踪。但那枚纪念戒足以证明这具尸骸就是莫奇森了,汤姆想。


    “找不到,”汤姆说,“现在——”汤姆在考虑石头的问题。他应该弄点石头来把这些骨头沉到水底,就像之前跟伯纳德·塔夫茨做的那样吗?他到底要如何处理这包东西呢?“我想再重新捆起来好了。这样看起来像雪橇,你懂吗?”


    “这个混蛋普立彻不会找警察过来吗,汤姆?通知警察到这儿来?”


    汤姆倒吸一口凉气。“是的,你可以这样设想!但我们在跟疯子打交道,艾德!你得试着去预测他们的行为!”


    “可万一警察来了呢?”


    “这个嘛——”汤姆感觉他的肾上腺素上升,“那我就说,这包尸骨之所以在我的车里,是因为我不想我的客人看到。而且,我被这东西吓得不轻,所以打算等自己缓过劲来就立马交由警察处理。再说了,是谁报的警呢?那才是元凶啊!”


    “你认为普立彻知道那枚戒指?身份的证明?”


    “我怀疑这点。怀疑他根本没去找过戒指。”汤姆开始重新捆绑尸体的下半部分。


    “我来帮你绑上半部分。”艾德伸手去拿汤姆放在旁边的绳子。


    汤姆非常感激。“只能缠两圈了,我想,没法缠三圈,都怪那个死结。”普立彻本来用他的新绳子缠了三圈的。


    “不过——我们最终要如何处置它呢?”艾德问。


    扔回某条运河里去吧,汤姆暗自揣度。那样一来,他们或者他自己就必须重新解开绳子,把石头装进普立彻的帆布里。或者把这该死的东西扔到普立彻家的小池塘。汤姆忽然大笑起来。“我在想我们可以把它扔回给普立彻。他家的草坪上有个池塘。”


    艾德难以置信地笑了笑。他们两人都在使劲打最后的结,好让绳子捆紧。


    “我酒窖里还有些绳子,谢天谢地,”汤姆说,“太棒了,艾德。我们现在知道手头是什么东西了,对吧?一具无头尸,很难辨认身份,我敢说,指纹老早就连着皮肤一起被冲走了。”


    此时艾德勉强笑了一声,像是不太舒服的样子。


    “我们出去吧。”汤姆当即说道。艾德下到车库的地板上,汤姆也随后钻出来。汤姆看了看丽影前面的那一段马路,尽可能地看个清楚。他相信普立彻已经好奇得要溜过来打探了,他差不多随时都等着普立彻出现。然而他没有将这些告诉艾德。


    “谢谢你,艾德。多亏了你,我才完成了任务!”汤姆拍了拍艾德的手臂。


    “你在开玩笑吗?”艾德咧咧嘴,没笑出来。


    “没开玩笑。我今天上午就没办成,我说过的。”汤姆想马上去找点多余的绳子,放到车库备用,可他发现艾德的脸依然惨白,“想到后花园去转一转吗?晒晒太阳?”


    汤姆关掉车库里的灯。他们从厨房那边绕行过去——安奈特太太大概是干完活了,正在她自己的房间里休息——来到屋后的草坪上。明媚而温暖的阳光落在他们脸上。汤姆介绍了他的大丽花。他说现在就摘几枝,因为他随身带着刀子。不过温室近在眼前,汤姆干脆去拿上他的大剪子,第二把剪子。


    “你晚上不锁温室吗?”艾德问。


    “一般不锁。我知道应该锁上的,”汤姆回答,“这附近大多数人都要锁。”汤姆发现自己不时关注着旁边那条没有铺设道路的小巷子,看有没有车或者普立彻本人过来。毕竟普立彻就是从那条路把东西给送来的。汤姆剪下三枝蓝色的大丽花,接着他们穿过一扇落地窗回了客厅。


    “来点好喝的白兰地?”汤姆建议。


    “老实说,我想躺几分钟。”


    “再容易不过了,”汤姆倒了一小口人头马递给艾德,“千万别推辞。作为精神上的支持。对你无害的。”


    艾德微笑着一饮而尽。“唔,谢谢你。”


    汤姆陪同艾德上楼,从客卫拿了一条擦手巾,用冷水打湿。他叫艾德躺下并以湿毛巾敷额头。如果他想睡一会的话,也没问题。


    然后汤姆下楼,到厨房找了一只合适的花瓶来插大丽花,插好后放在咖啡桌上。海洛伊丝昂贵的玉石登喜路打火机正躺在咖啡桌上。她没带去旅行可真是明智啊!汤姆想着她什么时候再拾起打火机。


    汤姆打开楼下小浴室的门,再打开一扇更小的门,然后把灯点亮。从楼梯下来就是酒窖,除了酒类,有些没用过的画框还靠墙放着,旧的书架上堆着家里的囤货——矿泉水、牛奶、软饮、土豆和洋葱。要找一条绳子。汤姆到角落里四处寻找,拎起装谷物的塑料袋,终于找到他想要的东西。他把绳子抖搂开来,又重新盘好。他差不多有五米长的绳子,他可以用它缠上三圈,把石头装进帆布里。汤姆于是上楼,从正门出了屋子,顺手把门都关好了。


    那是普立彻的车吗?一辆白色的车从左边偷偷摸摸地靠近丽影。汤姆走进车库,将绳子扔到左后方的角落里,雷诺车左轮的边上。


    那正是普立彻。从汤姆的位置看过去,普立彻的车子就停在大门的右边,而他本人站在大门外,将照相机举到眼前。


    汤姆走上前去。“我家的房子有什么让你如此着迷的,普立彻?”


    “哦,有很多!警察来过了吗?”


    “没有。为什么?”汤姆停下脚步,双手叉腰。


    “别明知故问了,雷普利先生。”普立彻转身朝车子走去,只回头看了一眼,带着那种似笑非笑、傻里傻气的表情。


    汤姆一动不动地看着普立彻的车开走。照片也许把他也照进去了,汤姆想,那又如何呢?汤姆往碎石路上啐了一口,朝着普立彻离开的方向,然后转身回到自家的前门。


    一个问题在汤姆的脑中盘桓,普立彻有可能留着莫奇森的头吗?作为胜利的象征?


    * * *


    (1) Scriabin(1872—1915),俄国作曲家。


    (2) Brahms(1833—1897),德国作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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