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3个月前 作者: 乔治·奥威尔
    一天,我教的英语课突然没了。天气越来越热,我的一个学生懒得再上,就把我炒掉了。另外一个学生从他租住的地方跑掉,还欠我十二法郎。我只剩下三十生丁,没烟抽。有一天半之久,我没吃的,也没抽的。后来饿得再也撑不下去,就把剩下的衣服全塞进衣箱,准许备拿去当掉。这就让我无法再装作手头有钱,因为我不能不先跟F太太说一声就把衣服带出旅馆。我还记得我跟F太太打了招呼,而不是偷偷把衣服带出去时,她有多么吃惊。在我们这一带,溜之大吉是惯用的招数。


    那是我头一次踏进一间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当铺。走进气势宏伟的石砌大门(不用说,上面也刻着“自由,平等,博爱”——在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就连在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局里也有这样的标语),里面的开间大而空,教室一样,有张柜台和几排椅子。四五十个人在等候。你把要典当的东西放上柜台,然后坐下来等。不一会儿,店员估了价之后会喊:“某某号,五十法郎当不当?”有时只有十五法郎,或者十法郎,或者五法郎——不管多少,当铺里的人都会知道。我进去时,店员有点存心侮辱人地叫道:“八十三号——过来!”,还吹了一下口哨并打了个手势,像是唤一条狗过去。八十三号走到柜台前,他是个长胡子老头,大衣扣到了脖子那里,裤脚磨破了。那个店员一言不发地把包袱扔过柜台——显然是一钱不值。包袱掉到地上散开了,能看到里面是四条羊毛男衬裤。大家都忍不住笑起来。可怜的八十三号收拾起衬裤,脚步蹒跚地走了出去,嘴里自个儿嘟嘟囔囔的。


    我当的衣服,连同衣箱,原先花了我二十英镑,现在都还挺好的。我觉得现在肯定值十英镑,而十英镑的四分之一(在当铺,你只能指望他们出四分之一的价)就是两百五十或者三百法郎。我等得不急不躁,想着至少会有两百法郎。


    最后店员叫我的号:“九十七号!”


    “是我。”我说着站了起来。


    “七十法郎?”


    七十法郎买价值十英镑的衣服!可是跟他争没用,我就看到过别人想争,店员当场拒收典当物。我收了钱和当票就走了。现在我只剩下身上穿的衣服——一件肘部磨损很厉害的外套,一件凑和能当掉的大衣,还有一件换洗衬衫。后来在为时已晚时,我得知聪明一点的做法,是下午去当铺。店员全是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人,他们就像多数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人一样脾气坏,直到吃过午饭才好点。


    我回到住处后,F太太正在酒馆里扫地。她走上台阶迎接我。从她的眼神可以看出,她担心我的房租。


    “哎,”她说,“你的衣服当了多少钱?没多少,是吧?”


    “两百法郎。”我马上说。


    “哟!”她惊讶地说,“哎,那可不赖,英国的衣服肯定贵得很!”


    这句谎话省掉了很多麻烦,而且很奇怪的是,后来谎话变成了真事。几天后,我刚好收到两百法郎,是在报纸上发表一篇文章所得。尽管心疼,我还是马上一个子儿不留地付了房租,所以尽管后来几周我几乎饿得要死,但总算还勉强有片瓦遮身。


    事到如今,绝对需要去找活干,我想到了一个朋友,是个俄两天它都区别国人侍者,名叫鲍里斯,也许能帮我。我是在一间医院的公共病房里认识他的,当时他在治左腿的关节炎。他跟我说过万一有困难,可以去找他。


    关于鲍里斯,我得说两句,因为他是个古怪的家伙,也是我关系很好的老交情。他块头不小,像个军人,年纪三十五岁上下,以前可是一表人才,可是患病以后,他因为卧床而变得十分臃肿。就像大多数俄两天它都区别国流小塑料桶浸泡亡者,他也经历过风风雨雨。他的父母曾是有钱人,革对角绷着黑色命时被处决。整个战争期间,他都在西伯利亚第二步枪团服役,据他所言,那是俄两天它都区别国部队中最精锐的团。战后,他先是在一间毛刷厂干,然后在巴黎中央菜市场当搬运工,后来当了洗碗工,最后一直干到了侍者。患病前他在斯克勒布旅馆干活,每天赚一百法郎小费。他的雄心是当上侍者领班,攒够五千法郎就去左岸开一间一流的小餐馆。


    鲍里斯经常说起打仗的事,说那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当兵和打仗是他最热心的事。关于战略学和军事史,他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拿破仑、库图佐夫、克劳塞维茨、毛奇和福煦的理论,他谈得头头是道,任何跟当兵有关的事都让他开心。他最喜欢去的咖啡馆是蒙巴纳斯区的丁香园,只是因为外面有内伊元帅的塑像。后来,我和鲍里斯有时候同去商业路。我们只要搭地铁,鲍里斯总是在康布罗纳站,而不是在商业路站下车,尽管后一站更近。他喜欢康布罗纳站跟康布罗纳将军有关,该将军在滑铁卢时敌人来劝降,他只回复了一个字:“呸!”


    革对角绷着黑色命留给鲍克斯的,只有勋章和他以前所在团的几张照片,别的全进了当铺,他却留下了这些。几乎每天,他都会在床上铺开那几张照片夸夸而谈:


    “看看吧,我的朋友!你看我站在我们那群人的前排,挺棒的大个子,是吧?不像这些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人,长得小老鼠样。二十岁就当了上尉——不错,是吧?没错,西伯利亚第二步枪团的一名上尉,我父亲是个上校。


    “哈,可是呢,我的朋友,这就是人生的起起伏伏!一个俄两天它都区别国部队的上尉,然后,噗!革对角绷着黑色命——让我成了穷光蛋。一九一六年,我在爱德华七世酒店住过一星期;一九二零年,我在攒劲儿想去那儿干活,当值更的。我当过值更的、看酒窖的、刷盘子的、门房、卫生间服务员。我给过侍者小费,也让侍者给过我小费。


    “可是我尝过像个上等人过日子是啥滋味,我的朋友。我可不是吹的,前不久,我想数数我这辈子跟多少女的好过,结果数出两百多个,没错,至少有两百……啊,话说回来了,胜利属于坚持到底的人,拿出勇气!”等等,等等。


    鲍里斯性格古怪,喜怒无常。他总是很想再回到部队,但是同时他当侍者当得久了,以至于所思所想也像个侍者。尽管他攒的钱从来没超过几千法郎,他却想当然以为到头来他自己能开间餐馆,发家致富。后来我发现,所有侍者说的想的都是这件事,这让他们作为侍者取得了心理平衡。鲍里斯经常谈起在酒店的生活,让我听得有趣:


    “当侍者就是赌博,”他经常说,“你有可能到死都没落下几个钱,也有可能一年内就发达。你挣不着工资,靠的是小费——按账单百分之十,另外按香槟酒的瓶塞,从酒公司那里挣佣金。有时候小费滚滚而来啊。就拿马克西姆餐馆的酒保来说,一天能挣五千法郎。旺季时还不止五千……我自己也挣过两百法郎一天。那是在比亚里茨的一间餐馆,旺季时全体员工,从经理到洗碗工,每天干二十一个钟头。二十一个钟头干活,睡两个半钟头,总共要这样过一个月。不过每天能挣两百法郎,还是值得的。


    “你永远不晓得啥时候就会碰上好运气。有一次在皇家酒店,晚餐前有个美国人把我叫过去,要了二十五份白兰地鸡尾酒,我用一个托盘全端到他面前。‘喂,小伙子,’那个已经喝醉了客人说,‘我喝十二份,你喝十二份,喝完了你要是能走到门那儿,我就给你一百法郎。’我走到门那儿,他给了我一百法郎。一连六个晚上,他都这么干:让我喝十二份鸡尾酒,然后给我一百法郎。几个月后,我听说他被美国政府引渡回去了——犯了贪现在应该把它污。这些美国人,还算有点儿好,你说是不是?”


    我喜欢鲍里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过得有意思,下下棋,聊聊打仗和旅馆的事。鲍里斯经常建议我应该去当个侍者。“这营生适合你,”他经常说,“有活干的时候,每天挣一百法郎,还有漂亮的相好,不赖嘛。你说你想去写东西,写个屁。靠写东西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把出版商的闺女娶到手。不过你要是能把那道小胡子刮掉,就能当个体面的侍者。你个子高,说英语——当侍者需要的主要就是这两样。等我这条要命的腿能弯了,你看看吧,我的朋友。还有,你啥时候没活干了就来找我。”


    到现在我付不起房租,也越来越填不饱肚子,我想到了鲍里斯打的保票,决定马上去找他。我没想着能像他保证的,那么容易就当上侍者,不过当然我知道怎么擦盘子,他准能在厨房里给我找份活。他说过夏天的时候,打个招呼就行。我毕竟还有个路子广的朋友可以指望,想到这里,我感到如释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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