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兄弟(中)

3个月前 作者: 托拜厄斯·希尔
    一得到拉结的同意,萨尔曼就在阿拉伯人迈赫梅的店里当了学徒。迈赫梅作定期的廉价宝石生意。如果有时候没有足够的活给两个人干,迈赫梅就找点活儿。他一个人住在城市远郊简陋的小屋里,总是很沉默。年纪让他变得温和,萨尔曼从来没见到过他有什么变化。


    他很高兴可以和一个城里长大的男孩一起工作。这个孩子受过教育,可以计算城里的十一税,还会写希伯来文和阿拉伯文。他把他自学的简单珠宝手艺都教给了萨尔曼,比如梯形切割和平面切割,这样宝石可以反射出光但不会太亮;圆形宝石高度上光,与其说是切割还不如说是抛光。迈赫梅通过对欧洲珠宝的研究,还发明了自己的多角形钻石切割法。他模仿十六面的切割方法,但是他没能设法去找到平衡。这种十六面切割几何体是不对的,这样钻石反射光会太快,有点像梯形切割。钻石不能控制住光线,就变成了光的容器,成了诱捕龙虾笼上面的灯。迈赫梅是很偶然学到这些的,在他的四种切割方式以外还有很多他不知道的很必要的切割方法,像古老的蒙兀儿的双多角形切割,让宝石有了三十二个面,简直就是颗星星。


    有时候金匠会拿来很美的宝石,比如印度的种子红宝石,或者从老城带来的浑浊的埃及祖母绿。但大部分时候,他们拿来的都是廉价珠宝,被灼热的沙漠烤退了色的绿松石、灰蓝色的青金石、一条条玉髓。它们的色彩和放射的光芒,萨尔曼都喜欢。还有写着它们名字的标签,还有上面尘土的味道。


    有几个月一切都很好,没有任何问题。到了六月份,阳光透过市场的遮阳棚洒在人群中。萨尔曼正看着库尔德鱼贩阿吉兹穿过过道,用他的刀梳理三文鱼的纹理。


    他回头看看自己的买卖,和迈赫梅一起在打磨轮前工作,一边放着一枚宝石。迈赫梅的手突然开始颤抖,并摇摇头说了些什么,萨尔曼想那可能是个咒语。他停下机器,感觉这个宝石匠正盯着他看,然后看到他在哭。他长着罗圈腿,比较瘦,习惯性的营养不良让他的肚子有点鼓。后来他们在迈赫梅简陋的小屋里一起吃饭的时候,萨尔曼看着他,觉得他和其他老人看起来没什么不同,没什么地方看得出他生病了,虽然他一遍又一遍地这么说。相信自己眼睛的萨尔曼觉得这很奇怪。


    “你继续打磨宝石肯定没问题的。”


    “有一种东西叫乡愁,”迈赫梅说,“在这儿,在城里,我们家乡的人太少了。我记得在你出生以前,他们进攻了巴格达。我那时候就已经在这儿了,你看,我和我自己的同胞们打仗,而还有一种东西叫孤独。”他说。当他再次抬起头看萨尔曼时,湿润的眼睛里充满了恳求。


    一周以后他们出发了,萨尔曼从来没有离开巴格达这么远。六天的艰苦旅行之后,他们走到了迈赫梅的家乡。犹太人是不允许骑马的,而萨尔曼的骡子走的很慢,在湿地上这牲口还不愿意走。


    他们一边走,迈赫梅就一边讲他为什么会来到巴格达,声音苍老嘶哑。他说他想要个儿子,所以妻子给他生女儿的时候,他就杀了她们。三年三个,每个都是一生下来就被活埋在湿地里。当部落委员会发现了他的所作所为时,他就被终生流放了。他也不知道他们现在会不会让他回去。


    他告诉萨尔曼他很后悔,苍老的头颅在衰弱的脖颈上颤巍巍地动着,脸上的皱纹让他看起来好像老是在微笑。


    湿地上满是烂泥和粪便的味道。迈赫梅给他讲了孩子的事情后,萨尔曼发现不能再和他谈话,因为他满是愤怒。一次,一头红色的野猪从芦苇里面冲出来,几乎和他骑的骡子差不多大,他们侧身飞掠过湿地,差点掉下来。萨尔曼和迈赫梅常常停下来,因为这个老人要沿着安全的路线寻找看不到的路。


    在第六天中午之前,他们到了一片长着猫尾草的宽阔水域。在湖心有个小岛,在那个岛上就是迈赫梅的家。


    这比萨尔曼所想象的要大,长长的柳条编的墙,周围是小棚屋和外屋。拖上了对岸的独木舟保管得很好,很整洁。他们在水边勒住骡子。有一段时间,迈赫梅就这样看着那里,蚊子在他们周围飞来飞去。在水的那边,有两个孩子在玩一只绿色蜥蜴的尸体。一个女人从离他们最近的门里走出来,把两个孩子抱进屋去。她走进去后,迈赫梅便下了骡子,用手紧紧抓着萨尔曼的胳膊表示感谢,然后淌着水向那个岛走过去,然后就消失了。


    萨尔曼在那里看着,直到他认为那个老人不会再回来了。然后,他伸手去拉住迈赫梅骑的骡子的缰绳,牵着两只牲口转身走了。


    在他身后有四个人骑着马,静静地等着他,其中三个人拿着来复枪。萨尔曼没有武器,有那么一会儿,他认为他们会杀了他。然而他们没有,只是把他带到沼泽的边缘,然后陪着他回家了。六天以后,萨尔曼知道了他们其中一个人叫伊拉姆,而且都是迈赫梅的血亲。除此之外,他们什么都没说。


    一个月之后,他们平静地回到了黑暗之门。四个骑马的人穿着阿拉伯长袍,向这个有河流名字的犹太人询问他的生意。伊拉姆拿来东西卖,而且卖得都很便宜。这就成了约定俗成、大家维持生计的手段。迈赫梅的家人每个月都来,萨尔曼买下他们在沙漠里找到或者偷到的东西。


    沼泽阿拉伯人需要绷带、子弹、水壶和石蜡。作为回报,他们从乌尔的古冢里带来涂了沥青的贝壳、铜条,还有像亚麻籽一样小的巴比伦金子的碎片,青铜色轮轴上椭圆形的红玉髓图章,一枚英国金币和一架少了八键的美国钢琴(这钢琴看起来就像是少了八颗牙齿),以及一个小金盒,里面装着基督和流血的心,还有一只坏了的白表盘的表。


    丹尼尔从来不相信世界是平的,他是孩子的时候就不相信。在巴格达,唯一的球形建筑是罗利太阳系仪,那是锁在穆罕穆德二世宫殿里的一件遗物。他知道地球是圆的,因为他感觉到了它。丹尼尔想什么,怎么感觉是他自己的事儿。


    他在脑子里面描绘这个行星。因为在天上的所有东西都是移动的,他就想像这颗行星也是在动的。他得出了所有的运动产生了食现象的理论,地球也会被空间打磨成一个球体。他觉得所有事物的自然趋向都是曲线而非直线,既然地球是个自然的实体,那么它最简单的形态就是个球体。


    他成为一名商人是因为萨尔曼让他这么做,他不怎么在乎。如果他自己做决定的话,他会选择做手艺人,撒网打鱼,或者收割庄稼等任何有运动节奏的事情。在这样一种重复的劳动中,他会失去自我。做生意不是他天生的本事,但生活没有给他时间去思考。


    1831年4月,有预报说,南方沙漠里石灰石变松软的地方会有洪水。只用了一个晚上水就到了巴格达,河水的咆哮声低沉得像怒吼,听起来好像这个城市在跟自己生气。乞丐耶苏夫醉醺醺地来到两兄弟住的房子,带着印度大麻,非说他在潮水中听到了诺亚的声音。


    “我们需要动物。”他靠着丹尼尔的肩膀跟他低语着。“动物、鸽子和大象,还有一条能装下大象的船。孩子,你的锤子呢?”他在屋顶上睡了一个月,折腾得大家都睡不着觉。他在睡梦里咕哝着那些古老的洪水故事中人物的名字,听起来就像是诅咒。


    沼泽人带来了消息,在南方两河交汇处,河水的水位从来没有那么高过,记载里再没有比这更糟糕的情况了。还没有人死,拉结等待着,看着穷人们唱着船夫号子在挖防波堤,听着秃鹰的呜咽。她睡得很少,好像她的身体情况也不允许多睡。她每次做梦都梦见大瘟疫,以及孩提时代曾听到的声音,手推车的声音,车上堆着黑色的软木。她把窗口的栅栏锁上,关上门。她哥哥的两个儿子淌着已经到脚踝的水,帮助民兵把沙袋拖到地势低的街道。


    两周以后,底格里斯河开始退潮了。城市停滞了,静寂的市场也空了。在洪水来的第十八个晚上,一个库尔德渔夫的孩子生病了。等孩子的死讯传到犹太人居住区的时候,她的父亲也已经死了。瘟疫在地势低的街区蔓延开来,就像是随处蔓延着的带着腐烂味儿的恶臭。这次蔓延的是霍乱,这种病在坏天气里传播,带到致命的腹泻。一时间所有最基本的行为,包括呼吸和爱抚都可能会传播病菌。


    两天以后,朱迪抱怨说头疼,然后在厨房里朝着拉结一头栽倒下去。这个老人说话的时候脸色发红。她笑着,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很好笑。他们从西边的门把她抱回她房间的床上。第二天黎明之前,她就去世了,那疾病几乎还没开始出现任何症状。一碗红豆酱留在她旁边的桌子上。她是爱兰德路上第一个死去的人。埋葬了她的尸体以后,拉结自己把门钉了起来。两个塞尔维亚人施浸礼以后,当天晚上就生病了。养蜂人耶苏夫的孩子们很快就都死了,最小的最先病倒,然后就一个接一个。这一切发生得那么快,耶苏夫和他的妻子打扫着汗渍和粪便,几乎都没有哀悼的时间。埋葬了最大的孩子的尸体以后,耶苏夫在去工作的路上倒下了,然后就站不起来了。他发了六天的烧,他妻子为他准备好了火葬用的柴堆。当一切都结束后,她就回到她沙漠的娘家去了。


    他们把朱迪葬在犹太公墓,在沙漠和河流之间。朱迪死后,拉结变得冷漠、爱骂人。“没人跟我说话了。”她有一次这么说,但她说这话时好像不是对丹尼尔说的。这房子感觉不一样了,四个人以某一种特定的方式住在里面,三个人就不行了。丹尼尔觉得“三”是个不那么有人情味的数字。他发现他想念朱迪在房子里的存在胜过于想念朱迪本人,这让他很吃惊,但他并不感到惭愧。


    没什么吃的是可以信赖的,高地上的橄榄卖得和肉的价格一样。在老城,丹尼尔卖手工制品给库尔德穆斯林的阿訇胡赛因。他还经常穿过有城墙的老城到那些外国人的住宅区,从欧洲人那里赚他能赚到的所有的钱。没有多少人在瘟疫中活下来,那些活下来的人买得也很少。有个法国领事拉瓦赛耶先生整天在灌木丛里猎狮子,还有巴伐利亚商人林登博格先生,一天要喝一千杯鸦片酒,他代表所有的德国人。最有规律的是柯尼利厄斯·里奇,他是大英帝国陛下和东印度公司的调查员。


    他是个魁梧的曼彻斯特人,肌肉发达得像个干体力活的工人。他的口音没有因多年的海外生活而变得柔和,笑起来调门很高,是那种让人吃惊的老太太的声音。当夏天的酷热来到巴格达时,回流水配置让他无法忍受,他便会跑到总督的办公室。当英国的舰队打破休战协定先开了火,摧毁了土耳其帝国一半的海军时,他和穆罕穆德会一起喝杏味的葡萄酒,整晚上争论纳瓦利诺之战的道德伦理。


    柯尼利厄斯教会了丹尼尔如何读他那块表上制作人的名字。他把英国称为“雨不停帝国”,还用喝酒的办法打发乡愁。在他大房子的院子里,他的佣人维护着一片甘草树围成的板球球场。没人在那里打过球,草坪都被烈日烤焦了。


    他买丹尼尔的东西,因为这个犹太人在半年里学会的英语比他这十年里学会的阿拉伯语还多。他买巴比伦或者乌尔的彩釉珠子,放在信封里寄给他在英国的未婚妻。作为回报,丹尼尔会听他讲英文。听一个结实强壮的英国人讲英语,就好像他能把所讲的东西都带来似的。


    去伦敦要在海上走四个月,东方的印度人航行过海角,再迂回来到非洲的海岸。柯尼利厄斯跟他说他自己未婚妻在埃德格巴斯顿她父母的家里如何拆开他寄去的珠子。她的名字叫多拉,有艺术家的手指。丹尼尔就学到了这些。柯尼利厄斯给他看了在玻璃后面盘绕着的她的一绺卷发,对丹尼尔来说,这缕金发看起来像是从一个老太太的头皮上割下来的一样。


    他们一起坐在院子里。蝉在甘草树上唧唧叫着,月光照亮了干草。柯尼利厄斯·里奇和丹尼尔·利维谈论着苏伊士交汇点的危险,春天里苍白的黑李树,以及冬天套兔子的方法。


    “我要告诉你我想念什么,先生,是白皮肤。深色的皮肤没什么不好的,一点都没有,只是我喜欢女人的皮肤白一点。”


    丹尼尔喝着他的茶,佣人在茶里加了牛奶。几个月以来,他已经不再注意他嘴里的味道了。


    “除了这个,我还想念大城市的夜晚。”


    “曼彻斯特。”他只说了这个名字。他只知道柯尼利厄斯讲的东西或者故事。


    “是啊,曼彻斯特,还有伦敦。”柯尼利厄斯向前探探身,他的椅子吱嘎吱嘎地响。“你现在应该去看看伦敦,那里是公认的世界中心,所有的人在临死之前都应该去看看它。在泰晤士河上的苏格兰人比在阿伯丁的多,爱尔兰人比在都柏林的多,天主教徒比在罗马的多,我不应该奇怪这一点。世界上最伟大国家的首都,没谁能被这样得到公认了。如果我们在那儿的话,我们就会被煤气灯全部照亮!那可是值得一看的,先生,让我告诉你吧,煤气灯照亮伦敦的皮卡迪利广场,想象一下吧!”


    丹尼尔试着去想象。蚊香的烟向他飘过来,他把脸转开。“我从来没有去旅行过。”


    “我们总是有更好的地方可以去。”


    “可我的家在这儿。”


    “带他们一起去啊。是啊,当然还有家人。”柯尼利厄斯停顿了一下,变换了一下坐姿,好像不太舒服。他想念着多拉,想念着她的白皮肤,苍白得简直就不是白色而是蓝色的皮肤。在他旁边,坐在另一把藤椅里的丹尼尔想到了拉结在压酸橙汁。有两扇门的房子在她身边,坚固得就像她的传家宝。他试着去想象带她离开这里,但他知道她永远都不会这么做的。这里对她来说太重要了,她的身体已经太习惯这里了,她被这里的木头和石头重重地拉住。


    柯尼利厄斯拿出烟斗,用蚊香点燃了它。他伸出一只手挡风。“你是个聪明人,丹尼尔先生。想想吧,巴格达就是个瘟疫窟,腐烂难闻的地方,如果你不介意我这样说的话。在伦敦有犹太人,而且谢天谢地,他们都过得很好。上个月我还在泰晤士报上读到酒吧里有闪米特人,这是件好事。那么现在你怎么描述你的生意呢?主要是宝石生意,是吗?”


    “宝石?”他从来没有想过任何关于自己生意的事儿。


    “嗯,这样的话,伦敦会是你的地盘,那里是珠宝商的麦加,有最好的金匠,就像你那块表的制作者伦德尔和布里奇;有最好的宝石,还有最好的顾客。我能回忆起一两年前的一笔交易——那篇报道可能还在我这什么地方——买主是个英国银行家,托马斯·霍普,宝石是一枚蓝色的钻石,蓝色的,你记着。有传闻说他是一件更美的宝石的一部分。有个人叫塔温,你知道吗?他把那件宝贝卖给了法国国王——我忘了后来怎么了。有足够证明说霍普买走的那颗钻石是那枚古老钻石的一个碎片,你明白吗?现在,先生,请你猜猜它有多重。”


    他摇摇头。


    “四十四克拉半。我告诉你这是真的,而且泰晤士报上面有报道。想象一下这颗钻石吧,我的朋友,它在伦敦。”


    丹尼尔想像着。他坐在甘草树的阴影里,脑子里描绘着那颗钻石和那座城市,他们冷酷的线条和平面。拉结在压酸橙汁,她脸上和胳膊上形成自然的曲线。


    夏天到了,两兄弟站在黑暗之门。火热的太阳升起来了,汗水在他们的胡须里流淌,使人直发痒。整个早晨,他们都在等伊拉姆。他们一边等一边聊天,争论着白天和晚上开始的时间,上帝脸上的颜色,时钟内部的结构,还有女人、子弹、歌声,播种双粒小麦的方法和宇宙学的事实。他们俩一个比另一个高一点,一个比另一个魁梧一点。大门那里的车在他们身边来往穿梭。


    “你还是认为地球是平的?”


    “是的。”


    “大洋就在边上流下去?”


    “在边缘,尽头,对。”


    “那鱼呢?三文鱼?”


    “有些鱼也跟着流下去了。”


    “有多少呢?”


    “我不知道。”


    “所以,与此同时,我们被太阳围绕着。”


    “被太阳和月亮围绕着。除了他们以外,还有星星。除了星星,还有我们的上帝。”


    萨尔曼看别处去了。橄榄树在高地上闪着光,银绿色的。道路在树下延展开去,还有河流,在冲积平原中间有两条水路向南流淌着。


    他等着丹尼尔接着和他争论。他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直接很生硬,但他不在乎给人这种感觉。他经常这样,而且他总是觉得诚实比较好。


    “我们的上帝,当然了。”丹尼尔说,“他也围绕着我们?”


    “哥哥,你在这里做什么呢?你为什么不回家,让我一个人工作呢?”


    “因为今天我想聊天,等伊拉姆来了我就不说了。真的,我对着这个围绕着我们的上帝很感兴趣。他让我觉得眩晕。告诉我吧,因为我想看看他。明天他什么时候升起来,什么时候落下去啊?”


    萨尔曼转过头来看着他的哥哥。“听听你自己在说些什么!用用你的常识,聊天讨论和亵渎上帝可是有区别的。”


    丹尼尔耸耸肩,他比萨尔曼瘦,带着高个子人的笨拙。不管怎样,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打过架了。二十二岁,他的胡子就开始带有灰色。“我不是有意要侮辱谁,我只是在说这个被创造出来的世界是个球形。”


    “我知道你说什么。”


    在道路的远处尘土飞扬,萨尔曼看不清那是不是伊拉姆。他咳嗽了几声,往路边的土地上吐了口痰。


    “一个球形,你的英国朋友还告诉你它围着太阳和月亮转。”


    “不是,只围着太阳转。”


    “只有太阳,当然了,那月亮呢?”


    “月亮绕着地球沿轨道转动。”


    “多聪明啊!所有的东西都围着所有的东西转,这听起来就像是孩子们的舞蹈。那什么围着月亮转呢?星星吗?”


    “不是。每个球体也同时都在自转。地球、月亮和太阳,他们在空间里旋转。上年纪的穆斯林也会给你讲这个的,是有点像跳舞。”


    萨尔曼开始笑了。在黑暗之门有一群人,他们是牲口贩子和农民。有几个人听到笑声朝这边看过来。丹尼尔看着他们的脸,脸又大又宽的苏美尔人、内龇皮的蒙古人、长着灯笼下巴的贝多因人。他们所有人都又好奇又怀疑,但没有人笑。他瞥了一眼他的弟弟。


    “我说的都是清楚的事实。”


    “清楚得像紫铜市场上的一个屁。地球在旋转?那就跳起来啊,他肯定会接着转啊。如果你能从这跳起来,然后落下来的时候掉进那边齐腰深的河泥里,我就相信整个宇宙是圆的。在你能这样证明给我看以前,你就自己去相信那些外国来的骗人的胡说八道吧。”


    “底格里斯!幼发拉底!愿安拉赐你们平安!你们看起来像是要杀了对方。”


    他们俩面对面分开站着,就像是小孩子在打架。丹尼尔遮住眼睛,伊拉姆正牵着他的马向他们走过来。他微笑着,脸上都是皱纹。他可能是迈赫梅的儿子、表亲、兄弟,在他身后是其他人和马,在尘土中聚集在一起。


    萨尔曼拍了拍他哥哥的肩膀,从他身边走开了。“伊拉姆!愿安拉赐你平安,你晚了几个小时。”


    “请原谅,在南部有沙尘暴。”沼泽阿拉伯人的口音很重,很轻快。他回头叫其他的人。他们离老城近了点,在城门口围成一群,但没有走得更近。萨尔曼看到伊拉姆看他们的眼神里有痛苦,还有些不满和挑剔。


    “迈赫梅怎么样?”


    “他很疲劳,”伊拉姆的脸上又堆起了微笑,“我一直都非常感激你把他送了回来,我今天带了点特别的东西给你。”


    “我希望不会又是一件乐器的键盘。”


    伊拉姆摇摇头,解开他的鞍囊,拿出来一个棉布包起来的包,大小夹在他的胳膊下正合适。他把它递给萨尔曼,直到肯定萨尔曼拿住它了才松手。这个包比萨尔曼预计的要重,透过棉布摸起来非常冷。他笑着摇了摇它:“这是什么?一个巴比伦的孩子?”


    “不是孩子。”伊拉姆瞥了一眼他们部族的其他人。他们好像不只是躲开城门,也躲开他和这个包。


    他回头看看他的哥哥。丹尼尔就在城门旁边,正陷入沉思。萨尔曼压住了叫他过来的冲动,他不需要帮助,他把那个包放在地上,打开了包着的棉布。


    里面是个陶罐,口上封着沥青。这个陶罐身上刻着文字,萨尔曼认出那是阿拉伯语,但笔画有点不熟悉。他用一只手轻轻推了一下陶罐,里面有份量,还沙沙地响,有些硬的东西,还有些软的东西。


    他猛地抬头瞥了一眼伊拉姆,很好奇地看着他的脸。太阳正在他身后,他的表情藏在阴影里。这个沼泽阿拉伯人正充满迷恋地看着这个陶罐,就像一只猫盯着黑暗中的角落。


    不知为什么,萨尔曼突然想起了迈赫梅的孩子们,那三个被活埋了的女孩,以及放在湿地上的棉布包。“伊拉姆。”他摇摇头,想想他要说什么。“我不清楚我是不是要这东西。”


    “噢,你肯定会要的。”


    “你肯定?”


    “是的。”


    他站起来,拍拍手上从陶罐上沾到的东西。“那就别让我在这发愁,告诉我里面是什么吧。”


    路上一阵风吹起了路上的尘土,也吹起了他们脚下的棉布。伊拉姆弯下腰把它缠在他的手上,缠得整整齐齐,就像穆斯林的头巾。一个精明的生意人从来不浪费任何东西。“在离巴士拉不远的地方,一个老城被沙漠吞没了。两周以前,沙尘暴吹过来,这城市就露了出来,我们在那儿找到的这个罐。上面刻的字很难认,但我们那的老人看得懂,说这个罐里装着一位王子的药品。”


    “药?你真让我吃惊。看看你的朋友们站得离你那么远,我还以为里面装着瘟疫。”


    他们俩一起看了看那一群沼泽阿拉伯人。伊拉姆僵硬的脸放松了。“我的表亲们没有接受过教育,他们很迷信。他们说这种药不是伊斯兰的一部分,所以它是不洁净的能量,是黑魔法。他们说它已经开始让他们做恶梦了,如果继续留着它,安拉会诅咒我们的。我还想和他们住在一起,所以我不能留着这个陶罐。而且据我所知,他们也许是对的。”


    萨尔曼用他的鞋尖碰了碰陶罐。“据我所知,他们也可能是对的。他们的安拉就是我的耶和华。伊拉姆,我要这些古老的药干什么呢?”


    “药是他们的老名字,现在我们把它们叫做护身符。”


    “魔法?”


    “好运石、神物。在东波斯,他们就有这样的东西。人们把它们叫做诺阿坦,它们是镶着九枚宝石的神物。在这罐上写着这是一个王子的护身符,你明白了吗?”


    “你是在暗示我……”他低头又看了看这个罐。它不是一个真正的陶罐,既没有瓶口也没有手柄,黏土又粗又厚,样子挺难看,为了长时间装东西才做成这样。“这里面是宝石。”


    陶罐就在他们俩中间。他们俩低头看着这个罐,它现在离萨尔曼比离伊拉姆近一点。只要萨尔曼现在把它拿起来,这东西就是他的了,他要做的就是说他要。


    他耸耸肩。“嗯,这是很有趣。但如果你是对的,我可买不起。它值多少呢?”


    “不管什么样的出价都比不上它的价值。”


    “这价钱肯定让我瞠目结舌,我肯定。而且如果你是错的,我就不想要它了。我只做小摆设小饰品和石蜡生意,不做……”


    伊拉姆抬起手,拿起那个陶罐。萨尔曼觉得他的牙齿是古老象牙的颜色,就像遗物或者古董。“以色列的萨尔曼·本·利维,我和你做易物交易从来都不是为了挣钱。你可能会奇怪为什么我往北跑了这么远。你觉得我们到这个自己憎恨的土耳其城市来,就是为了石蜡和烟斗吗?”


    他不再说话了,萨尔曼也想不出要说什么。这个沼泽阿拉伯人靠近了他,呼吸里带着山羊肉的味道。“朋友,是你把一个对我来说已经死去的家人带回来,这对我来说是无价的。我常常来这里,就是为了还这个债。”他走远了一点,“这个罐子是我给你和你家人的。”


    在他们身后,一个矮个子人正和守城门的土耳其卫兵争论进城的通行税。萨尔曼听着他尖厉刺耳的声音,还可以闻到那人车上的鱼腥味儿,一排排鲤鱼正在阳光下暴晒着。他回头看看,丹尼尔正看着他和伊拉姆,他们两个人站在陶罐的两边。丹尼尔向萨尔曼走过来,他很高,还驼着背。当他这样走过来时,萨尔曼感到一阵情绪激动,还有一种占有欲,好像丹尼尔会把伊拉姆给他的礼物抢走一样。


    他弯下腰拿起那个陶罐,用双手抱着它。伊拉姆把棉布放回他的鞍囊,骑上马向南而去。


    丹尼尔来到他身边,走得很快所以呼吸很急促。“你们已经完事了?沼泽阿拉伯人给我们找到了什么?”


    “护身符。”


    天空现在更亮了,大风好像把天空吹得更加晴朗。当那个沼泽阿拉伯人出发的时候,萨尔曼突然感到一种离别的暗示。他大声叫着:“伊拉姆!我们会再见的,下个月,对吧?”


    马蹄飞扬,大风卷起一阵尘土。那些人汇集在了一起,有个人举起了一只手,但萨尔曼看不清那究竟是伊拉姆还是别人。他看着他们向南离去,知道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护身符?”


    他看着丹尼尔。在他身后,尘埃已经落定,萨尔曼可以看见高地上的橄榄树,它们就像先头部队闪烁着信号一样,银绿色的信号。


    “什么样的护身符啊?”


    房子里面是空的,拉结还在外面工作。萨尔曼把陶罐放在厨房里,丹尼尔可以隐隐地闻到昨天生的火、冷米饭,还有笃耨香木的味道。


    他伸出手摸了一下陶罐,表面坑坑洼洼的。古老的铭文是在粘土还湿的时候就刻在上面的,他只能辨认出一些片断,有个词可能曾经是“药”的意思。他盯着封口,敲着它,静静地讲着话,几乎是在跟自己说话,说着他的想法。


    “在沥青下面有金属,看起来好像锈在里面了。我想是青铜或者紫铜。这真是个古老的东西。”他摇了摇罐底,听到里面的东西在转动,有些软的东西,还有一些硬的,声音听起来有排斥力。他往外走,大声说:“这些铭文,在卡尔赫有学者可以给我们读,胡赛因阿訇就可以。”


    他抬起头,萨尔曼走到他身边,手里拿着拉结的切肉刀,一块三角形的铁。


    “我要打开它。”


    “现在?”丹尼尔盯着他弟弟的眼睛,那双眼睛变得十分坚定有力。这种渴望他已经有很多年没在萨尔曼的眼里见到过了,这让他想起萨尔曼把那颗钻石颗粒给拉结时的样子。


    “为什么不呢?不就是个陶罐吗?”


    “我们最好等一等。”


    “等什么?”


    丹尼尔什么都没说,就耸耸肩后退了几步。他没有阻止他的弟弟,那时候没有,后来也没有,也没有问过他是不是应该那么做。他看着萨尔曼用切肉刀朝那个罐砍下去,眼里满是激动和兴奋,也有预兆般的黑暗。丹尼尔只是隐约地看到了,就像瀑布一样的阴影。


    贪婪,这是他从不靠近的东西,但萨尔曼不是。他扶正了陶罐,把它放稳然后把它劈开。


    我描绘着“三位一体”,不是那个勃艮第的肩扣,而是那些让这件宝贝得名的宝石。在施南河岸边,波斯巴达克杉的尖晶石,三颗像“希望”一样大的宝石。


    在一些油画里,它们几乎是黑色的,也许是经过了几个世纪以后,油画颜料的颜色变暗了。在其他一些画里,它们是浓重的红色,就像一瓶颜色很深的勃艮第酒。单一而浓重的颜色让它们在画布上十分显眼。它们的数量抓住了人们的注意力,很少有三颗完全一样的宝石放在一起而没有一颗显得比较突出的。“三”是一个不稳定的数字,它暗示着阴谋、避邪物,同时这也是“三位一体”的象征。


    我闭上眼睛就可以看到这三颗宝石,它们的镶嵌板是用金子做的钩子和叉骨。它们一点也不吸收外界的光芒,只是反射着光芒,光里带着红色和紫色。


    平面切割是切割贵重宝石的简单方法。我想它比依天然形状磨圆宝石的方法更原始,因为从某种角度说它模仿了晶体自然的平面,而圆形不是。这也很实在,因为技术有限。这对三颗红宝石来说已经足够了,因为它们本身就已经很美。有人说宝石的美来自于它们的稀有,就好像天空和大海因为太熟悉而变得丑陋或世俗。但有些东西是美在本质的。当那些巴拉红宝石躺在宝石匠的长凳上时,就已经是令人愉悦、值得向往的了。再说远点,当它们还在地下,作为铝的氧化物和调皮的镁原子起反应的时候,就已经是珍贵的了。它们要花五百年甚至一千年的时间来演变。要成为完美的宝石要花很久很久的时间。


    我追随着红宝石的足迹。它们易手很快,虽然那个完整的肩扣从来不这样。我尽可能地找到它们曾经的拥有者,因为贵重的宝石有时会回到它们曾经到过的地方。从久远的时间来看它们,交易中曾经的欲望已经消失殆尽。宝石易手如此之快让我们有一种厌恶的错觉,好像它们莫名其妙地变得很危险,虽然“三位一体”上的每一件东西都从来没被诅咒过,就我所知没有。在古老的珠宝中,没有被诅咒过也很不寻常。


    蒙兀尔最后的帝王死了以后,这些巴拉红宝石消失了半个多世纪。在1762年我才又找到了它们的拥有者,而那时他正要把这些宝石给别人。他的名字是默罕默德·阿里·可汗,头衔是阿尔果德的纳瓦布,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印度王公,卡娜地的君主。


    他用灰色丝绸把“三位一体”的红宝石包起来,当作礼物送去英国。这是一件小礼物,一个君主对另一个君主小小的表示。他坐着长长的屋子里,走廊是东西向的,但没有佣人。宫殿里很安静,他自己在整理这些宝石。这三颗宝石是他给不起的礼物,它们的价值超过他所馈赠过的任何东西。


    在他被头巾压着的前额上有一些汗珠。等他弄好了东西,天已经黑了。默罕默德·阿里·可汗打开了他的头巾,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头发正在变白。深色的卷发里有很粗的几缕白发,硬得就像是死人的头发。


    他停下来倾听。门外有人在讲英语,是东印度公司的债权人。他转过头去,闭上了眼睛。从走廊外面传来了大海无言的声音,他就听着这声音,直到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


    默罕默德让我想起勃艮第勇敢的查尔斯。他们并不相同,但对待权力的方式有相似之处。我看着瓦卢瓦最后的公爵的画像,感觉要是我伸手去摸他的话,他就会从我的手里畏缩逃跑,而默罕默德不会。他会把他肉嘟嘟凸起的嘴唇压在我的手指上。他是个依赖感情触摸才能生存的人,他的身体被他的情人摩挲得非常光滑。


    他是个热心人,而查尔斯是冷酷的。但是他们还是很像,因为他们有共同的弱点,就是迷恋外在的力量,即使是以失去实实在在的力量为代价也要把力量表现出来。默罕默德喜爱实在的重量,武器和蒙兀尔宝石。在画像中,他的手里总是抓满了珠宝胳膊上戴着珍珠护腕,腰带上别着匕首。他的脖子上挂着钻石的圆形项坠,两只拳头里各拿着一把半月刀。在威尔森给他画的一幅画像里,他的剑柄放在一把长长的马刀上,一颗钢钉在翻转的刀柄上向上弯曲着,默罕默德用手指轻轻地握着它。


    查尔斯戴着满是宝石的帽子,阿尔果德的纳瓦布则穿着丝绸和羽毛。有一幅他身穿白色衣服的肖像,像个在血红色地毯上的幽灵。默罕默德是适合奶油珍珠色的国王,常常穿着卷曲的拖鞋。最最真实的默罕默德,从头到脚都是鲜艳的粉红色丝绸。


    他把自己用丝绸包起来,就好像自己是颗宝石。他把自己看成是印度新皇室的一部分,不是个傀儡统治者,而是与英国国王平等的结盟者。但东印度公司并不这么认为。在英国掠夺大军的信里,默罕默德被说成是一个客户或者一个雇工,是一件可以牺牲的商品,一个临时雇员。


    是东印度公司让默罕默德走到今天,也是东印度公司结束了他。1751年,阿尔果德的继承问题出现了分歧。法国人支持更合法的候选人,所以英国迫于形势,也出于利益的考虑,支持了精力更为充沛的篡位者。默罕默德是通过东印度公司的刺刀获得的皇位,从那时开始,公司的人都在他左右,用他们的手段让他接受公司的主张和建议。


    在欧洲人真正在亚洲站住脚以前的半个世纪,默罕默德是个外债的牺牲品。因为他从来没有付过他的贷款利息,所以这笔钱的总数变成了天文数字。默罕默德面临破产的时候,试图用阿尔果德的银卢比贿赂马德拉斯的议会。这个举动没有奏效,他就跟乔治三世直言不讳地抱怨。年轻的国王寄回来小礼物和热情的保证书。希望虽然很大,但实际上无济于事。这两个人从来没见过面,他们远隔着世界。


    默罕默德寄给乔治三世的信就在大英图书馆的东方厅,还装在纳瓦布的邮包里。信是写在粉色丝绸上面的,还用金丝捆着。


    在画像里——这样的画像很多——他看起来总是很高兴,很宽容。他似乎是在微笑,又不像在微笑,就像是拳师为了拍照而摆姿势。不管他多么淫荡,也不管他有怎样的弱点,默罕默德终究不是绅士。在政治上和战争中,他就像那些支持他的英国人一样邪恶。如果不是采取暴力,他也不会活下来。默罕默德曾经砍了一个敌人的头,把人头捆在骆驼身上,绕着城墙慢慢地走了四圈,然后把人头装进盒子送到帝国法院。他这么做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博取帝王的开心。在他的画家的工作室里,他就是王子纳西姆,真正的、正宗的默罕默德·阿里。


    他死的时候已经很老了,也没什么权力,却穿着国王的衣服。他拥有所有他想要的东西。此时他已经把“三位一体”的红宝石送给了别人,并认为这是在平等的结盟关系之下,一个国王赠送给另一个国王的小礼物。于是,四个使节就带着一盒宝石登上了东印度公司的瓦伦丁号船。


    默罕默德的礼物是如此华美,以至于在白金汉宫看到它们的时候,大英帝国的第一任国王几乎要为默罕默德的富足感到不快。夏洛特皇后更喜欢这些宝石,在后来的日子里她一直戴着它们。这些宝石照亮了她优雅明朗的特质,衬托出她黑白混血的祖先。她在默罕默德这一表示中得到的比纳瓦布自己还要多。在他的丝绸包裹里有杏石那么大的钻石,有珍珠锁链,还有三颗巴拉红宝石,三颗最引人注目的平面红宝石,每一个都有相同的重量和相同的质地。


    “三位一体”上面的宝石又回到了欧洲统治者的手中。夏洛特死后,默罕默德的礼物传给了她的女儿,玛丽·路易斯·维多利亚。然后,玛丽·路易斯又把它传给了自己唯一的女儿。她出生于1819年,名字叫维多利亚·亚历桑德娜·圭尔夫。她的母亲叫她德琳娜,可她一点也不喜欢这个昵称。即使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她的签名也是维多利亚。


    维多利亚女王不到五英尺高,长着一双中国蓝鱼眼,眼睛有点儿突出。这双眼睛看世界的时候充满了冷漠。当她沉浸在思考中时,有个打哈欠的习惯。她的上嘴唇有点变形,但声音像银铃一般的甜美,简直美得惊人。她的性格坚毅明朗,总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普朗特曾经画过一幅她八岁时的小画像。在那画像中,她就像一个精美的陶瓷娃娃,软缎的裙子上有一枚胸针的图样,就好像是被变形镜照出来的小巧的个子。她不是一边长大一边就获得了权利。当时有很多人争夺英国的王位,维多利亚成为王储是过了很多年以后的事情。


    她的童年是被锁在古老而稳固的肯星顿宫的镀金房间里渡过的,就像是被困在了婚礼蛋糕里。维多利亚·圭尔夫长大成人后过分的诚实,但是她也有占有欲,那是一种曾经很贫穷而突然一夜暴富的渴求。


    她住在世界上最大的帝国的心脏里。这里的财富无与伦比,但老百姓贫穷的生活和中世纪比起来没什么变化,工人阶级的平均寿命是二十二岁。人们觉得维多利亚·圭夫尔是个受人欢迎的女王,但她也像其他统治者一样被憎恶。阿尔伯特去世以后,她于1861年退出公众生活,期间经历了三次暗杀。第三次的杀手是约翰·比恩,一个驼背的男孩,在商业大道上朝皇家马车开枪。他逃跑之后,伦敦对所有驼背者进行了搜捕。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是一个极其富有又极其残忍的地方。


    东印度公司和它的仿效者给她带来珠宝,就像带回被征服的首领的头颅一样。从印度,掠夺大军给维多利亚带回蔻伊努尔和帖木儿红宝石——就是奥朗则布曾经给让·巴普提斯特·塔瓦涅看过的那些宝石。从锡兰,她得到了三百三十克拉重的康提猫眼,它到现在还是世界上最大的猫眼宝石。维多利亚还收到南澳大利亚的大十字架——这是一件巨大的自然融合在一起的九颗珍珠的珍宝。还有从大洋洲送来的黑色蛋白石,她就像分糖果一样把它们分给自己的家人。


    她爱宝石,而且最爱红宝石。她总是能得到自己心爱的东西,阿尔伯特给她的结婚礼物都是他自己设计的猫眼和钻石。到1855年,她每一个丰满的手指上都已经戴了太多的戒指,使她几乎拿不了刀叉。她这一辈子花在宝石上的钱,单单在加拉德一家店就有158,887镑。


    她是个小个子女人,有冷酷的眼睛和甜美的声音,是一个冷酷又甜美的女人。我对她的性格不感兴趣,关注她是因为她重新镶嵌了“三位一体”。我很想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在铁血玛丽和伊丽莎白把这枚肩扣戴在胸前的三百年后,维多利亚也这样做了。她继承了那些红宝石,珍珠是从继位的皇冠上得到的。现在皇冠上的那些珍珠和真正的伊丽莎白耳环毫无关系了,无论是色泽还是品质都不能相提并论。宝石的足迹重新汇集到一起,只需要再寻觅一枚宝石的去处,就是那颗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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