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兄弟(上)
3个月前 作者: 托拜厄斯·希尔
第二章兄弟
那声音是河水的涨潮声。多年以后,当丹尼尔回到伊拉克,才发现这声音一直在他身边。他永远都记得夜里底格里斯河的水声,那浪潮涌动的声音。
他是在春天的时候回来的,那是在四月份,涨潮的月份。他在摩苏尔给萨尔曼和自己买了新衣服,黑色的长袍、拖鞋和袜子,还有靛青色的小头巾。他用金表链上的四个链环换了土耳其村里那土褐色的犹太人衣服。他帮着萨尔曼穿衣服,把袖子套进他的手。他渐渐感觉不到亚麻布摩擦皮肤的疼痛了,身体似乎失去了痛感。两兄弟经历了一年的漂泊以后都很瘦,袍子在他们身上显得宽松而肥大。
向南去巴格达的路程很漫长。底格里斯河水位涨得很高,很难控制。即使在迪克里特换最好的马,在这种潮湿的路上也要花上四天的时间才能到。萨尔曼在睡梦中低语着,丹尼尔则向外望着他们出生的村落。
伊拉克,这是个阿拉伯名字,从波斯人那里流传下来的。它的含义就像潮水的标记那样重重叠叠:两脉、过河、国家之根、战争之国。丹尼尔也知道这个地方的其他名字。这里的欧洲建筑,标志着领土之争。美索不达米亚,河流之间的土地都是这个名字。他看见山脉的东边在下雨,大雨倾泻而下。他转过头,向幼发拉底河的西边看过去。
他二十八岁了,这是他第一次清楚地看到这两条河是如何为这片土地勾画出轮廓。在稻田和甘草树那边有些防洪堤,还有看不清楚的迂回小河和沼泽地,古老的史前运河河道,只留下名字和石柱的古老文明的土冢。巴比伦、尼尼微、尼姆罗德、乌尔,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在沉睡中悄悄地变化着,只留下沙丘边的这些城市。这两条河萦绕在这片土地之上,它们中间的巴格达,就像是这里的心脏。
他们从避邪之门进入这座有城墙的城市时已经是晚上了,街上没有煤气灯,只有油灯,牛油芯一闪一闪的。他听到库尔德马车夫诅咒着一群马和驴。丹尼尔想:我回家了,我们回家了。他伸出手去握萨尔曼的手,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靠在破烂不堪,满是裂缝的座位上。
然而,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丹尼尔发现他们再不能回到原来的家。他们离开得太久了,就连底格里斯河的河道都被改变了,河水蜿蜒流进了沙漠。富有的犹太人都搬到东边的孟买、中国或者日本去了,穷人也走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丹尼尔在爱兰德路上的房子里找到三家德鲁兹人,他们用蹩脚的阿拉伯语告诉丹尼尔一些他一点都不想知道的事情,但丹尼尔也有一些收获。那个犹太女人已经死了,他们说已经三年了,还问丹尼尔是不是认识她?犹太教堂埋葬了那个女人,没有人在墓前为她祷告。
老拉比犹大还记得他。他们去得很早,那个地方很难找。丹尼尔默颂了家传的对死者的祷文,他记不起来的地方,拉比就给他提醒。直到后来一个人待着的时候他才哭起来,他不想吓坏萨尔曼。哭声在他身边的院墙上回荡着。
他们在犹大的家里住下,犹大的孙女给他们做了饭。她是个安静的女人,做的饭就像拉结做的一样又酸又辣,味道又奇怪又熟悉。吃晚饭的时候,萨尔曼用他甜甜的声音讲着宝石和皇冠的故事。丹尼尔不想让他为自己感到难为情。
喝了提神的酸橙汁后,老拉比很兴奋,给他们讲新来的那些德鲁兹和塞尔维亚人居民是怎么进的老城。没有人认识拉结,她不再出门了。有一次,一家阿拉伯人闯进了房子,硬说那房子是空的。拉结大笑着,没带头巾,拿着把刀把他们赶了出去。犹大说,她是在睡梦中死去的,在那个平屋顶的房间里,穿着夏天的衣服。德鲁兹人发现了她,他们是被那儿的鸟吸引过去的。
白天,丹尼尔不停地走路,试图找到这座城市属于他的地方。他走过犹太人区的泥泞街道,一半已经废弃了的犹太教堂的圆屋顶已经被卡迪梅恩市场周围高耸的清真寺塔尖所取代。它们穿过河流,一直通向有围墙的城市。
天已经很晚了,晚上的宣礼员已经开始唱歌了。他穿过广场来到城堡,连走路都觉得有点困难。他很想念在以前的碎石路上走路时那种自在和轻松的感觉。对丹尼尔来说,这里的时间好像倒回了,几十年一晃就不见了。在公共高地上,他不得不停下来喘口气。从这里,他可以看到整个城市。
然而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就像故事中讲的一样,那个水手在海底的城市走了一夜,然后发现已经过了一个世纪,时间就像在真空中被蒸发掉了。丹尼尔俯瞰巴格达,感觉一片陌生。犹太教堂粗大的柱子、院落里的油椰子树、夜市的喧闹声,还有孩子们睡在屋顶的露台上——他记忆中的东西都不复存在了。
暖风吹拂着他的衣服,丹尼尔松了松胸口的扣子。他一动就感觉到了挂在表上的那条短了一些的链子,他把它拿出来。这是一块打簧表,外壳是镀金的,弦柄上面镌刻着“时间测量所有的东西,但我测量时间”。在一个宫殿的等候室里,一个英国人曾经让他真切地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
他打开表的外壳。上面的字迹已经磨损了。在白色的表盘上,制造者的名字模糊得难以辨认,连续的英文字被黑色的数字割断。这不要紧,丹尼尔对他牢记于心。
伦德尔XII和布里奇
拉得盖特山伦敦
他盖上表盖,听着表走动的声音。除了车来车往的声音之外,他还听到了河水的涨潮声。如果他闭上眼睛,那就什么都没有变,这可以还是1820年。他回到了九岁的时候,在房顶上躺着,听着河水的声音,梦想着钻石。
这儿什么都没有改变,他想,变了的是我自己。
他向下望着底格里斯河,河水闪着鳞光。在对岸,简陋的木屋淹没在一片黑暗之中。潮水在桥的周围汹涌澎湃,拍打在桥墩上,溅起白色的浪花。
安静。
他一边听,一边开始回忆。他看到了他曾经去追寻的东西,对兄弟的爱包容了兄弟对事物的爱。他往回走,对脚下的路不太有把握,回忆让他眼花缭乱。他好像陷入了自己的思绪里,看到了自己的心路历程。
有两扇门的房子,蜜蜂的飞行轨迹。萨尔曼作伴,拉结料理生活。他闭上眼睛不去看这些,然后听到了底格里斯河在夜里的涨潮声。
从来就没有过1820年,丹尼尔记得还有不同的纪年方式,1820年就是穆斯林的1198年。犹太纪年对他不再重要了,他忘掉了一切,只记得他自己。那个时候他只有九岁,一个人在犹太教堂里,计算着从创世纪以来经过的所有世纪。萨尔曼在外面叫他,那个孩子在喊一条河的名字。
就丹尼尔所知,他们俩的名字就是河流的名字。甚至在这个国家还没有给他们本·利维这个姓的时候,这对兄弟就被以两条河流的名字命名了。本·利维是土耳其总督办公室里用阿拉伯语记载的犹太家族的名字。按照顺序慢慢来,丹尼尔能感受到这些词的每一部分:名字在最前面,然后是河流的名字,最后是他们的姓。
1820,1198。就连年的名字也在改变。“幼发拉底,你在里面吗?你在哪儿?”一个男孩的声音从打开的窗子里传进来。
他们人丁稀薄,海格和李·利维在萨尔曼出生后的一年就死于祸乱了。丹尼尔对父母没有什么清晰的记忆,拉结和朱迪就变成了他的家人。有她们就足够了。
拉结给他们起了河流的名字,虽然她自己不这么叫他们。本·利维的孩子们就慢慢习惯了这些河流的称呼,后来他们自己的家人也这么叫了。最后,码头上撒网打鱼的渔夫,在大街上的喷泉那豪饮的贝多因孩子们,还有中午巡逻的土耳其卫兵们全都这么叫他们了。
萨尔曼就是底格里斯,丹尼尔是幼发拉底,都是好名字。两兄弟喜欢这名字,因为这名字让他们人见人爱。当时,萨尔曼六岁,丹尼尔九岁。
这两条河的名字都是好名字,因为名字给他们带来了好运气。河流是人们信仰的东西,老巴格达城有很多信仰,如塞尔维亚人喜欢水和星星,祖母朱迪信仰犹太神秘教义,卖蜂蜜的耶苏夫和乞丐耶苏夫都信仰贝多因的习俗。兄弟俩还不懂事的时候,涨潮的季节会令他们很开心,因为这时总有人叫他们去吃东西,好像底格里斯和幼发拉底有魅力对付高涨的河水。
这两条河的名字和他们很相配。绰号从来都不是随意起的,萨尔曼绝不会是幼发拉底,丹尼尔也不会是底格里斯。除此之外,它们听起来还很隐蔽。
在河边或是在犹太教堂里打发时间的时候,兄弟俩会听到河流的召唤,在回应召唤的时候他们觉得自己是隐藏起来的。这就好比在浅水里戏水,他们不再是丹尼尔·本·利维和萨尔曼·本·利维,河流的名字让他们可以被排除在所有种族之外。这就像是符咒,或者小魔法。丹尼尔长大以后想,拉结当时是不是有意要给他们起这两个名字的呢?
拉结看起来有点像他们的父亲,朱迪说,她就像海格以前那样强壮。拉结曾经得过三次疫病,她的左眼是盲的,那个地方的皮肤是粉红色的,因为发烧时血管破了。她的颧骨有棱有角,而且很大。当她在厨房里做美味的空心点心时,那些富有的犹太夫人们背地里叫她“马头”。
凌晨,当合适的光线照过来的时候,当她在做甜橙汁的时候,她的侧面是很美的,丹尼尔这么认为。她从来没结过婚。丹尼尔九岁的时候,她还挺年轻的,只是看起来比较显老。那个时候谁都一样,沙漠的酷热让人们的皮肤干燥,饥饿又雪上加霜。
除了“马头”,拉结还有别的名字。在街上她不戴头巾,掌厨符合饮食教规,遵守安息日,但除此以外没别的了。她出门时带着金耳环,脾气很固执,那些犹太阔太太们说她执拗无礼,说她不能算是犹太人,好像种族的归属可以因表面的形式而失去意义,好像法律没给人们带来什么。
她做她喜欢做的事情,想戴耳环就戴。那两只环子是戴在拉结粗大的耳朵上的传家宝——这显然是亵渎上帝的行为。即便是那些谁也说不准他们是否信仰上帝的圣经派信徒们,也觉得拉结戴耳环是冒犯了他们。她被孤立起来,就因为她没有结婚。她住在海格·利维的房子里,没有自己的孩子,是个无足轻重的人。一个大家庭就剩下了两个男孩和一对老处女。
她每天都工作,即使在安息日的晚上也是,当然这只能是秘密的。拉结的宗教信仰是她自己的事儿。她相信用自己的眼睛看到的东西,而她从来没见过上帝。她看到过很多死于瘟疫的人——慢慢地、很难受地死在自己的血污里,尸体被埋在万人坑。她也看到那些活下来的人,她哥哥的岳母,她哥哥的孩子,现在他们都是她的亲人了。她在工作的时候经常想起他们。
他们熟睡的时候,她会在厨房长长的餐桌前坐下,然后把耳环摘下来,和她其他的传家宝放在一起。这有点像守财奴的习惯,但她却不是这样的人。她的自私是因为这些东西对她来说很重要,并不是因为那是宝石而喜欢它们。有些东西自有其珍贵之处。
这些耳环是波斯的白金做的,曾经属于拉结的祖母。这让她想起她的童年,四代同堂。除了耳环以外,她还有半码骨螺紫色的布,已经因为年代久远而开始褪色了,是海格的曾祖父买的。它的紫色染料色彩艳丽又珍贵,距离最后一只骨螺被网捞上来扔进燃料桶已经有几个世纪了。和那块布在一起的,还有她妈妈的印度金子和黄玉的脚链。她把这些传家宝拿在手上,让它们把自己带回到过去。它们粗糙的纹路和金质的坚硬骨骼,把她和过去联系起来。
在那块布下面放着她哥哥割礼时穿的长袍。对拉结来说,这衣服有点可怕。一件小婴孩的马甲,她所有的兄弟以及他们的父亲,包括拉结的父亲都穿过。马甲的钮扣是珊瑚和绿松石做的,用来挡住魔鬼的眼睛。拉结把被虫蛀的袖子补好,把它叠好,整齐地放在笃蓐香木的盒子里。这个盒子使放进去的东西都染上了松节油的味道。
耳环是她拒绝规则的武器。在巴格达,对生活的困惑带有欺骗性。对拉结和她的侄子们来说,有好多规则要遵守,如犹太律法和土耳其的法律。拉结对律法的看法是她自己的事儿。她的房子里人来人往,有库尔德渔夫、塞尔维亚人,还有穆斯林。在寒冷的夜晚,乞丐耶苏夫会裂着嘴笑着,睡在拉结房子里空着的房间里,一个穆斯林睡在犹太人的房间里。但其他规则还是要遵守的,拉结也不能改变,它们坚固得就像是沙漠里的石灰石岩层。
在一个阿拉伯国家里,他们属于异类。自打犹太人出现,他们就生活在两河流域。但现在,丹尼尔、萨尔曼,还有拉结却是外来者,是被收容的人。他们不是战争中的异教徒,也不是和平时期的穆斯林。他们就像是基督徒和塞尔维亚人,相信上帝但不相信默罕默德的终极预言。他们被同情,被挑剔,但没有被憎恨。
地位在他们之上的是富有的犹太人。他们已经搬出老巴格达,搬到围起来的新城里。萨松王子在他宫殿的院子里,流放的领袖在有粗柱子的犹太教堂里。商人们从中国买鸦片,在曼彻斯特买衬衫,他们的妻子则关起门来在屋里斗富。地位再高些的是阿拉伯人,再往上就是土耳其的统治阶层。他们带金表链的怀表,穿丝绸的袜子,带绿色的土耳其帽。他们蔑视戴头巾的伊拉克乡下人,戴格子头巾的北方人,还有穿着带牲口汗味的僵硬的套头长袍、长着土豆脸的乡下人。
没有一个城市会比这个城市更混乱了。在灌满了污水的排水沟里,在鱼龙混杂的街道上,到处都是森严的等级制度。拉结能够以她的方式反抗而没给自己带来麻烦是因为她根本不在乎,她的侄子们没有麻烦是因为没人觉得反抗会来自河流的名字,这是最不可能发生的。
春天的晚上,她给他们讲故事。
“别讲那些讲给小孩听的故事,姑姑。”
“这不是讲给小孩的故事,躺好了。”
拉结没有给他们讲犹太人的历史,那些他们在犹太教堂就可以学到。拉结讲的是他们国家古老的故事:半龙半狗、长着鹰爪的怪兽的诅咒,它追捕那些巴比伦的盗墓人;老城的神明,蓝胡子的辛和爱神伊师塔;好多神像苍蝇一样蜂拥到他们的祭祀品前,人类的神在洪水来临时像狗一样萎缩在墙上。
“我在河岸边溜达,看着河水消失在一个山洞里。我突然有个想法。‘感谢安拉,’我想,‘这河必定有一个起点和一个终点。如果它从这边进山的话,肯定会从什么地方再流出来。如果我能找条船跟着它的方向,水流肯定会把我带到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
她的声音很低,比男人的声音要柔和。她的声音是可以变化的,做美味点心的拉结可以变成水手辛巴达,一个讲荒诞离奇故事的老人。丹尼尔可以感觉到她在自己身边,萨尔曼离得稍远一点。远处是河水的声音,那是三月份,水涨得很高。
“被这些想法鼓舞着,我捡了好多中国和科摩杯的伽罗木大树枝,把它们放在沉船的木板上,用缆索把木板绑成筏。我就把装着红宝石、珍珠,还有其他宝石的袋子放在这上面,还有几包上好的龙涎香。”
在比较热的几个月里,他们就睡在外面。在房顶上,最微弱的一丝风也能吹到他们身上。地方很挤,还摆着拉结要晒的托盘抽屉,木头上净是果浆和蕃茄沙司的痕迹。在旁边,水罐在黑暗里出着汗。等天亮了,它的轮廓就变得又粗又黑,而且很凉爽。秃鹰飞得很高,两兄弟有时能听到猫头鹰的叫声,还能听到苍鹭在河上嗄嗄叫,还能闻到托盘上的番茄味道。
“然后,把自己托付给真主阿拉,就把木筏推到水里了。”
她停下来,聆听着。小一点的男孩张着嘴睡着了,拉结想过去帮他把嘴合上,但又没有那么做。丹尼尔蜷缩着身体,有只蚊子叮在他的肩膀上,拉结把它轰走但没有碰到他。她更小声地继续讲起故事来。
“河水带着我飞快的向前漂去,我很快发现了本·利维的房子。我高兴地看到我的侄子,萨尔曼和丹尼尔,还有我美丽的姑姑拉结。我给他们金子,把钱分给城里的穷人。这是我第六次旅行的故事。明天,我的朋友们,我会给你们讲我第七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旅行。”
她站起来时,关节咯吱咯吱地响。她走到楼梯那边,连身体都没有伸展一下就下楼到房间里去了。她把耳环摘下来放在吃肉的桌子上。在楼上,沙漠里体温一般温暖的微风吹拂着两兄弟。这就像是睡着了而实际上没有睡着一样。
安静。
“萨尔曼,你听到河水的声音了吗?”
“听到了。”
“水涨得很高,你害怕吗?”
“不怕。”
他们眼睛里映出月光。当大潮来的时候,他们就小声低语一直到天亮。还有些晚上,他们就在梦里讲话,而他们俩谁也没意识到那些是梦话,只有当其中的一个不知所云时,另一个才知道他是在说梦话。
“不怕。”丹尼尔的声音嘶哑。他的嘴里有点干,把头低下看着水罐。“我们可以游走。”
“我们有河的名字呢。”
“而且不管怎样,我们都会游泳,游到巴士拉去。所有的一切都会在河底,耶苏夫的蜂箱,还有沙子,就像在海底。”
萨尔曼想知道蜜蜂会不会游泳,他可以想象它们在水里,像鱼一样一大群一大群的。
“巴士拉太远了,我想留在这。”
“是啊,我们游到房顶,然后向下看,就看到教堂。”丹尼尔在黑暗中咯咯地笑,轻轻地低语:“我们全身都湿透了,法坛像船一样漂走了。”
“我们就在这上面住着。我和拉结,你和朱迪,还有耶苏夫的蜜蜂。”
“还有耶苏夫和他的家人。”
“也许吧。”月光滑过萨尔曼的脸。他举起他的手,看着月光慢慢滑过他的手指。
从屋顶上能听到街上的声音。有个人在讲阿拉伯语,一个晚归的牲口贩子赶着他的牲口,可以听到羊脖子上铃铛的叮当声。除此以外,就是河水的声音。
早晨,拉结也会在那儿,就睡在他们身边。丹尼尔还记得伊莱扎,他是个叔外祖,是他们家活下来的唯一的男亲戚。他来巴格达时就睡在水罐旁边。他是个巴士拉的商人,搞枪支和药品生意,还做钢铁、皮革、银器和宝石的买卖。他的胡子有三个颜色:白色、黑色和深褐色。他讲话带着很重的阿拉伯口音,两兄弟几乎听不懂。他很可能梦游,最后一次来的时候,丹尼尔在沾着果浆的抽屉上发现了他的脚印,大脚指印深深地印在那棕色的漆上。脚印是朝着平屋顶边的方向的,然后就消失了。
他再也没回来过,死在了海上。丹尼尔和萨尔曼不怎么想念他,对他们来说,他就像他们的姓氏一样遥远。
“丹尼尔?”
“什么?”
“你会怎么改变世界?”
他们一起大笑着,这是他们的一个游戏,总是有些规则,萨尔曼制定了规则,丹尼尔违反规则。
“如果我可以改变世界,我就让拉结像总督一样富有,让所有的犹太人都有钱,阿拉伯人也有钱,但土耳其人没有。我们骑上枣红马,带上绿色的头巾,你会有珊瑚钮扣的衣服。然后会像孟买的商人一样富有,我们给拉结买新拖鞋,明天早晨吃芒果腌菜和米饭。”
这些话在夜晚的空气中飘散了。他沉默了。他说话时忘记了河水的声音,现在又听到了水声,除此之外还有苍鹭的叫声。
“萨尔曼?”
在他头顶上是星空,没有云彩,而是一片没有人的黑暗。底格里斯河的声音使这静寂更加空灵。丹尼尔突然感到一阵孤独,他转向弟弟,半蜷曲着身体,像个黑暗中的问号。
“萨尔曼?”
“你做十件事,但只能得到一件。”
他翻身仰面躺下,心灵和肉体都在放松。“就一件事。”
“是啊。”
“这不够。”
“够了。”
“那你会做什么呢?”
“如果我可以改变世界,我就把它变成钻石。”
萨尔曼眼睛里闪着光。当他把手翻过来的时候,月光消失了,就像蜡烛般在他的手里熄灭了。
萨尔曼和拉结一起在清真寺旁边买米,队伍很长,而且很慢。萨尔曼不耐烦了,他开始抱怨,拉结就让他回爱兰德大街的房子里去,敲西边的门。
没有人给他开门。朱迪祖母在厨房里剥着核桃就睡觉了,丹尼尔去河的下游了,去找柽柳下面狮子留下的痕迹。萨尔曼走到靠沙漠那边的那扇门,也没有人给他开门。他开始害怕了。
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的恐惧,而且总是这样。萨尔曼总是会想他的家里人都死了。当然,他的大部分家人确实都死了。除了感到恐惧之外,他还有一种鲁莽的冲动。如果所有的人都死了,他知道有个地方可以去,可以生活。他就去那里了。
他走路去了卡迪梅恩。在市场上,他从来都不觉得孤单,因为那里总不会所有人都死光了。在市场的外边有卖甘露酒的小贩,还有一个卖鹰嘴豆的人牵着几只戴锁链的印度猴子。他不停地走,走过水果摊,卖枪带的,卖俄式茶壶的,卖关在鸟笼里的鸟的,还有卖《古兰经》的。他穿过挤作一团的家庭主妇,做糖果的人正搅拌着装满豆酱的大桶,卖鸭子的人把那些活鸭拴在腰间。
他的脚不听使唤,它们不由自主地走着,一直走到市场的中心。小贩们在那吃着涂了紫色酸甜酱的羊肉串,在市场撑开的遮阳棚下面喝茶。他站在那儿,直到一个累范廷女人让他坐在一张咖啡凳上,递给他一纸筒紫塔薯片。他吃完东西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不在那儿了。他站起身继续走。
在市场的另一头,地面向这河的方向倾斜着。他来到珠宝商迈赫梅的店。他的脚不再不由自主地移动,脚步停了下来。他不再哭了,虽然觉得很渴。在柳条笼子里有一只夜莺,在夜莺的鸣叫声中,迈赫梅在打磨一颗月长石。他踏动踏板,那轮子就转起来。他的凳子上垫着旧毯子,光线照在宝石上,看起来就像是杯子里的牛奶。
一个小时以后,拉结在那儿找到了他们。谁都没讲话,就这样看着,直到那枚宝石打磨好,就好像他们也加入了这项工作。这萨尔曼看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迈赫梅是个老阿拉伯人,脸上堆满了笑纹。他切割所有送来的宝石,有便宜的,也有珍贵的。月长石被磨得圆溜溜的,红玉被雕刻成欧洲流行的式样,钻石颗粒和橄榄油在皮革上嘶嘶作响。萨尔曼发现了这地方以后看看,总会过去。这对拉结来说挺好,如果丹尼尔出门了,她永远也猜不到他去哪,但萨尔曼却总会在迈赫梅那里,他的去向总是可以猜到。
一次,这个阿拉伯老人让萨尔曼站在打磨轮前。他准备好了以后,迈赫梅从带皮条的车轮上捏了一小撮粗沙,把它拿给男孩看。它里面闪闪发光,是一颗小小的钻石颗粒的灿烂光芒。
萨尔曼用拇指捏着它,把它带回家给拉结看。他站在她旁边,伸长了脖子。这是他第一次给家里带回东西,这让他焦躁不安,直到拉结用那骨螺紫色的布把它包好放起来。一星期以后,当她再一次看那些传家宝的时候,发现那钻石粒不见了。她一连找了好几天。萨尔曼很生气,急得头上的青筋都暴出来了,一个小大人义愤填膺的样子。但等到拉结自己也开始生气的时候,他又给她带回来一件礼物,一只绿色的蝉翅,美得像精巧的彩陶。拉结很小心地保管,怕再把它丢掉。
他和他的哥哥不一样。萨尔曼做的事情,丹尼尔从来没有做过。他和清真寺里的孩子们打架,因为他们叫他异教徒人。他红着眼睛,流着血回到家里。萨尔曼却喜欢巴格达的味道和声音,沙漠里死一般的寂静让他害怕,半龙半狗的怪兽拖着它受伤的鹰爪悄悄地爬进他的梦里。
丹尼尔有时候去帮耶苏夫养蜂,只有这时萨尔曼才会去沙漠,因为他喜欢蜜蜂发出的声音。有时候他觉得它们是在讲话,如果他闭上眼睛,那声音就成了宣礼员的歌声。他再睁开眼睛,就能看见那些小昆虫在他身边飞来飞去留下的飞行轨迹。
丹尼尔帮养蜂人拿着蜂巢板。耶苏夫讲一种很费解的沙漠阿拉伯语。他有贝多因人纤细修长的头,十九岁时就已经结婚并且有了五个孩子。丹尼尔喜欢他的少言寡语,在阳光下一待就是几个小时,只听见蜜蜂的嗡嗡声。最后萨尔曼忍受不了,就会一个人走回家去,留下耶苏夫和丹尼尔在那里拿着像织布机一样重的蜂巢板。
他们的房子在老城边上。房子很大,够一大家子人住的,而他们家现在没什么人了,沙子也磨损了房檐。
这房子有两扇门。小的时候,丹尼尔曾经觉得这两扇门好像是两个不同的家。这房子的样子是可以变化的,要看你怎么想。什么东西都在变,从屋子的形状到地板瓷砖的图样,还有不同的空气和光照。
在对着城的门这边,这房子看起来很拥挤,充满了人的味道和声音,从窗子的栅栏那儿就能听到离这儿三个街区远的卡迪梅恩市场里的喧闹声。门前的台阶被踩出了坑,就像是身体的某个地方凹进去了。
但从西边看,这房子像是废弃的。它建在斜坡上,后门大约高出了一层楼,这让房子看起来比实际的要小。穿过大门,灯光星星点点地照到地面的瓷砖上。这就到了朱迪祖母的房间,她整天都在这里睡觉,屋里面是被褥和皮肤的味道。窗户已经被树叶和甜豌豆藤封得严严实实,如果在这能听到什么声音的话,听起来都像是来自很远的地方。如果丹尼尔闭上眼睛聆听,还能听到耶苏夫蜂房里蜜蜂的嗡嗡声。除此以外,就是无尽的沙漠。
朱迪九十五岁了,是他们的外祖母。她没别的地方可去,也很高兴住在老本·利维的家里。她醒着的时候就给兄弟俩讲那些不怎么合情理、难以置信的历史,讲他们的祖先。她说瘟疫来袭之前,利维家在这已经住了几百年,就像亚伯拉罕和诺亚一样。拉结的姥姥萨拉只喝雨水,活到了一百零九岁(朱迪这么说的)。每个月的第一天(朱迪这么说的),萨拉和她一直患病的丈夫海兹科尔就把木头水桶拉出来,到月末的那天再把水桶拉进屋里去。她在1783年的某天早晨去世了,当她正把大水桶从西边的门里拖进屋时,心脏突然停止了跳动。
春天,兄弟俩会和朱迪一起坐在用食物和其他东西遮着阳光的厨房里。有时候,在涨水的季节里,她会给他们描述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讲这两条河的故事。她歌颂这两条河,就好像河神也在听她讲话一样。
萨尔曼的底格里斯河是黑色的,流速很快,而且很危险。这条河是巴格达的河,而丹尼尔的那条河是沙漠之河。幼发拉底河很宽,蜿蜒曲折,是一条面积像大陆一样的河,沙洲在其中翻转移动就像条大鳗鱼,船是不能在上面航行的。它比底格里斯河的历史更悠久。在南方两条河汇合的地方,幼发拉底河是更深的绿色,还有白色的翠鸟像鬼魂一般在河上出没。
河流的名字是拉结给他们起的,但她不这么叫他们。私下里,她为这些名字感到不安。这城里到处都是不同的信仰和那些古老的心怀仇恨的神,拉结觉得这些名字变成了不祥的预兆。
她看着丹尼尔从西边的门进来。他和他的弟弟,还有耶苏夫一起把蜂箱拿了回来。他走路很慢,但他的身体一点都不虚弱。拉结想,被动和消极隐藏着或者酝酿着某种力量,这种力量有一天会变得宏大无比。在这种力量的旁边,萨尔曼轻快的步伐看起来是那么脆弱。
她把视线移开。有一次,她跟他们用自己起的名字开玩笑,最后却语塞了。在她脑海深处冒出了一种想法:丹尼尔会比他的小弟弟更长寿。从此,她再也没用这两条河的名字叫过他们。
有两扇门的房子,蜜蜂的飞行轨迹,萨尔曼作伴,拉结料理生活。如果有人告诉丹尼尔他有一天会忘了这一切,他肯定会充满恐惧地狂笑。
在沙漠的边缘,两个孩子在走路。一个比另一个高一点,一个比另一个魁梧一点。这就像个谜语。他们一个手里拿着蜂巢板,一个什么都没拿。他们是那么相像,很可能是兄弟俩。沙漠的空气在他们周围闪着微光。
在一个时间点,“三位一体”的故事变成了三个故事;然后在另一个时间点,这三个故事又重新汇合成一个。所以,这让我很难同时去追寻。我真希望我有三个脑袋、三双眼睛,这样就可以三个人一起去找这件宝贝了。
有太多的地方要去看了,我要搜寻整个世界。有些晚上,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会梦到自己已经失败了,因为我想做的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三位一体”已经永远地消失了。然后我就想象着把这些笔记本,还有上面记着的所有要做的事情都统统扔掉。一定会有人发现它们,然后把它们带走。谁知道呢,有人可能会找到它的。我肯定忍受不了这样,就像是有人把我的生活偷走了一样。
“三位一体”,一度变成了三姐妹。英国皇室珠宝被毁后的一年,勇武过人的约翰公爵的这件肩扣被改了名字,在接下来的六年里一直被称为三姐妹。强健的具有阳刚之气的“三位一体”经历了一次性别的变化。
没人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的理解是这个名称的变化来源于“三位一体”自身的变化。几年以来,斯图亚特的几代国王不断地将旧宝石替换成新宝石,又在上面增加新的宝石,如切割过的钻石和镫形的珍珠。“三位一体”变成了闪闪发光的珍宝,镶嵌了这么多的宝石之后,它看起来更加精美复杂。但查尔斯和亨丽埃塔同时也破坏了这件珠宝简约的风格,平衡的几何构造不复存在,它的金别针负载了太多的光芒。这件珠宝现在看起来像是带浮雕的装饰性玻璃胸针,或者是像华丽的法贝热的彩蛋一样没什么艺术价值的庸俗艺术品。这二十年来,“三位一体”变成了这样一件过于累赘的珠宝。
它也是最后一件英国皇室的珠宝。但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它是随着王后亨丽埃塔·玛丽亚一起被英联邦流放的。这位国王的妻子几年以来一直想方设法地想把它卖掉。为了买进枪械,她就像个涂脂抹粉、带着宝石的女售货员一样走遍欧洲,到处兜售这件珠宝。在那时,欧洲大陆的财富都聚集在荷兰的银行里。最后,亨丽埃塔终于设法在鹿特丹把这枚肩扣出了手,以十万四千里弗尔的价格把它卖了,而这些钱与“三位一体”的实际价值相去甚远。买主是伦巴底银行的克莱斯泰克斯先生。
荷兰就像英国一样,也是一个以海致富的国家,巴塞尔和伯尔尼这样地理位置的城市不断聚敛着资本能量。雅各布·福格尔应该会在鹿特丹的崛起中感到骄傲自豪,因为这个地方的财富是来自于郁金香和香料。最终,荷兰还是唯一能买得起“三位一体”的国家,而且在一年之内将它买卖了两回,第一次卖给了阿姆斯特丹的威廉,第二次卖给了鲱鱼王子——祖特坎普的安德烈。他们俩都是顶级商人,买走“三位一体”是对整个欧洲皇室和皇室以外的所有人的一个宣言:一个商人也可以佩戴国王佩戴的钻石。
在范·迪克的油画中,祖特坎普的安德烈是一个自力更生、独立奋斗的人,但他身上劳动者般发达的肌肉也渐渐变成了脂肪。他身穿剪裁得体的衣服,显得有些苍白,皮肤很是滋润。安德烈投资渔业,也投资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但也有人说他早年是以做私掠船发家的。他奋斗到今天全靠自己,从来没有结过婚。安德烈是个很容易给自己树敌的人,就像别人交朋友那么容易。最后在1655年的11月,他厌烦了城市里尔虞我诈的生活,便决定退休,住到他最后购置的房产里去,那是一座在荷兰极北边的祖特坎普和于苏伊森之间的庄园。
这房子现在看来很荒凉,院墙周围是修剪过的树木,带有黑色树桩的林荫道,穆尔的雕塑面对着空荡荡的原野和欧盟的花房。这个加固过的建筑其实是一堆废墟,还留有砖墙的地方是黑色的,就像工业城市里被污染的石头。
在这个地方,安德烈的敌人抓住了他。在他在北部度过的第一个冬天,这个富商的庄园便被烧成了灰烬。议员们和民兵被从于苏伊森和格罗宁根叫来确定起火的原因,但他们被大雪拖延了一天,抵达时已经没什么可以发现的了。安德烈被烧成了灰,还有一个女人和孩子。三个幸存下来的佣人把他们收殓回家。如果那里有捡垃圾的人的话,在大雪和废墟中,这些来调查的人永远也看不到他们,幸存者们也什么都没说。
死了人是最重要的,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孩子。宝石就没那么重要了,虽然钻石也可能被烧毁。在那特别热的天气里,宝石只有在其他形式的碳的保护下才能完好无损。它必须被放在容器里,一个盒子、口袋或者手掌。皮革和骨头是可以保护它的。
格罗宁根的执行官写了一份遗留物的报告,报告的纸黑得像鳗鱼皮。他们提到那个女人和孩子,但他们没有被鉴别出身份。他们给出精确的官方解释:祖特坎普的大火完全是由于人为的疏忽造成的。大家一致认为,火源可能是没有看管的壁炉、床边的取暖器,或者是燃着的烟斗。
报告上说,鲱鱼王子在床上抽烟引起了大火而身亡,对比也有其他的说法。祖特坎普对安德烈来说不是理想的退休之所,荷兰的北部是那些不客气的粗鲁敌人的地盘。几十年以来,格罗宁根城一直没能控制周围乡下的地区,双方在沼泽和开拓地里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令人厌烦的战争。在当时对那次火灾的纪录里,安德烈被描述成一个局外人,一个不知深浅的老头,干涉了自己搞不明白的宗派之争。在格罗宁根,有些人很高兴看到安德烈消失了。
他曾经是个富人,财产里包括了范·迪克的画像(关于范·迪克,现在只有书面研究,他的作品没有流传到现在),被切割成了几部分的阿散蒂金面具,就像海盗的战利品,“两罐茶叶”,还有“三位一体”——就是当时的三姐妹。调查者认为安德烈的财宝都没有幸存下来。
我看到了捡垃圾的人,慢慢地低着头走来走去,雪飘进他们的眼睛和头发,火热的地面烤着他们的脚掌,屋顶的茅草绑住了他们的脚。在他们前面烧焦的废墟底下,有一枚肩扣静静地等着被人发现。所有这一切的周围是一片废墟,矮石墙和烂泥滩,还有罗滕鲁格沙岛的沙丘。那里既不是陆地也不是海洋,而是介于陆地和海洋中间的一种状态。除此之外,还有冰冷的沃顿海。
一个故事,或是三个故事。从这一点,“三位一体”的历史就开始支离破碎了。大火后的一段时间,肩扣烧焦的外形被发现了。在捡垃圾人的手里,在商人的手里,这个三角形的宝贝像海盗的战利品一样被分割了。曾经那么有名的宝贝现在没人知道了。金别针和骨架没有了意义,但宝石还都在。所以,从这时候开始就有了三条追踪的线索:钻石、红宝石,还有珍珠。
我从珍珠的行踪着手。就像宝石的历史里经常发生的一样,它回到了故地,回到了英国,这里新模范军的共和政体仅存在了不到十年。当查理二世把英格兰从克伦威尔手中夺过来时,他宣誓称王,可他却没有王冠,也买不起王冠,这让人很尴尬。在1661年,他授予珠宝匠罗伯特·韦尼令人质疑的皇冠金匠的荣誉,以他所有的君权开立了账户。韦尼到最后也没有得到全部的报酬,他的任命中止于他的破产。账户里是巨额的赤字,亏空一万五千镑。
但皇冠还是被重新制作了。自打它出现的那个时候起,皇冠之心就从来没有丢失过。旧的宝石被镶嵌在新的宝石底座和拱架上,圣·爱德华的蓝宝石,斯图亚特的蓝宝石。十年了,保皇派一直在欧洲的黑市上收集着国王的宝石。这就像修补术一样,新皇冠上面的镶嵌槽就是按照以前宝石的大小制作的。
和它们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些珍珠,四颗硕大的巴洛克珍珠,闪着灰色的光泽。“三位一体”身上的珍珠并不像那三颗红宝石或者那颗钻石一样美丽,它们缺少宝石的完美。它们是有生命的宝石,丑陋得可爱,像鲜活的生命一样;它们身上是牡蛎的味道,性的味道,以及皮肤的色彩。早在养殖珍珠出现以前,它们就被捕获了(养殖的珍珠根本算不上珍珠,只是包着珠母贝的一些珠子)。从稀有和价值的角度说,它们存在的时间应该和罗马将军韦特利乌斯接近,他为了卖掉妻子的珍珠耳环付出了整场战役的代价。这四颗珍珠里,有三颗是纵向打孔的,一颗是横向打孔的。它们的名字不是“三位一体”上的宝石,而被称为伊丽莎白女王的耳环。
这个伊丽莎白不是都铎王朝的那个浑身珠宝、长着一双貂眼的伊丽莎白,而是斯图亚特家族的,波西米亚的伊丽莎白,查理一世的妹妹。在一幅1642年的画像里(这幅画像现在保存在大不列颠肖像馆第三仓库),她戴着四颗硕大的巴洛克珍珠作为耳环,查理在1640年把这些珍珠给了她。当他重新镶嵌他的肩扣时,旧的珍珠被替换成新的宝石镶嵌在“三位一体”上。
共和政体倒台之后,克伦威尔的尸体被挖出来挂在链子上,头被砍下来埋在了一个秘密的地方。此时,伊丽莎白回到了英格兰。她上了年纪,还生着病,在侄子查尔斯登基以后不久就去世了。1661年,她被埋在了伦敦。黑死病和那场大火就像河水涨潮一样从她旁边掠过。
那三颗椭圆形的珍珠被镶嵌进了英国皇冠,上面还配了一颗与它们相配的宝石,它们就在上面待了二百年。那最后一颗“三位一体”上的珍珠,“非常大的梨形珍珠”,被放进了一个信封,和伊丽莎白耳环的底座放在一起,信封被锁在伦敦塔的金库里。它在那待了几个世纪,和空皇冠、罗伯特·韦尼的账单、还有钻石流氓的国库财产清单一起被尘土覆盖着。
红宝石的踪迹更长,也更不完整。在巴黎的一份档案里,我抄下来一张宝石清单上的第十九件物品,1663年在君士坦丁堡被拍卖:第十九件物品是非常好的巴拉红宝石,老式的形状,七十克拉重。
在宝石的旁边没有卖主的名字,但它是被一个法国人买走的,他的名字叫让·巴普蒂斯特·塔瓦涅。五十八岁时,他成为欧洲那个世纪最伟大的珠宝商人。
塔瓦涅比较胖,胸部宽大,髋部也很宽大。他很重,就好像人的欲望可以从体重上看出来一样,他的眼睛在疲倦的眼睑下面显得非常专注。经过了多年的漂泊,他最终在巴黎结了婚。君士坦丁堡是他的第六次东方之旅,也是最后一次。在退休之前,在成为一个有家室的人、过上平静的生活之前,他到君士坦丁堡去解决生意上最后的事务,大部分是和蒙兀儿帝王奥朗则布有关。
他的这次旅程没有表明他是否认出这是“三位一体”上面的红宝石。我相信他已经看出来了,没有人对宝石的了解能超过让·巴普蒂斯特,也没有人比他更爱宝石。在君士坦丁堡逗留时,他在一个小拍卖行里消磨时间,我相信他看出来那颗红宝石是流失的“三位一体”上面的一颗。买下这颗红宝石就意味着他的人生就此发生了改变——塔瓦涅花费了他的整个余生来重新收集“三位一体”上面的那些宝石。
他没有回到新婚妻子身边,而是继续飘泊了五年,穿越土耳其和印度,又到了阿富汗。在亚洲没有其他红宝石的踪迹了,然而直到回到巴黎,他才找到了他想得到的信息。在他1686年的私人日记里,有一个句子画了下划线,羽毛笔断断续续地用黑墨水写道:“关于那三颗红宝石,姆斯卡维俄罗斯公国的商人知道他们的下落。”
那时候,他已经是个老人了。然而,第二年他还是离开了巴黎和他的家,离开奥德修斯,离开辛巴达,开始了第七次旅行。这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向北的旅行。1689年,他死在了莫斯科,并葬在那里。我走访到那里时,看见石碑上有些霜花,那是完美的晶体对称形状。
我想他是满足地死去的。他的财产被送回巴黎的妻子那里,里面有三颗一模一样的巴拉红宝石。
他死后的第二年,这些珠宝收藏便被他的家人拍卖了,三颗红宝石被印度的蒙兀儿宫廷代表买走。事实上,塔瓦涅曾经拥有过“三位一体”上面的红宝石的谣言开始流传。让·巴普蒂斯特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整个世界都开始看重。在塔瓦涅的拍卖会上,有十四个竞价人要买这些红宝石。它们最后的买主是奥朗则布,最后一个印度蒙兀儿帝国的帝王,跛脚帖木儿的第十一代子孙。
奥朗则布和塔瓦涅的交往比和任何西方商人都更密切。在塔瓦涅最后一次去东方的时候,这个帝王曾允许他欣赏和触摸帝王的珍宝。在塔瓦涅的日记中,他用画笔完美地记录了那些非同寻常的宝石,包括被称作“帖木儿红宝石”的巨大的巴拉红宝石,叫“世界之赞”的红宝石,还有美丽的蒙兀儿钻石,奥朗则布孔雀皇冠上明亮的眼睛,蔻伊努尔钻石仅是它幸存下来的一小块。
像塔瓦涅一样,奥朗则布也是个老人。在他晚年的照片中,那过长的脸看起来皱缩着,眉毛很浓,眼睛在层层叠叠的眼皮下面几乎看不到了。他蜷缩在他的皇冠里面,又活了十六年。1707年他死了,伟大的印度蒙兀儿王朝也就此消失了。
这个王朝持续了一个世纪,经历了六代帝王。在蒙兀儿王朝消亡之后,所有的势力和组织都集聚起来争夺这个王权:小诸侯们、各个部族、法国的幕后操纵者们,还有滥用贿赂和权利的东印度公司。在这些贪婪的势力争权夺势的时候,蒙兀儿的珍宝也流失在这片大陆上了,其中就有“三位一体”上面的红宝石。它们的形迹掌握在自己手中,珍贵宝石的历史总是这样的。
直到他离开伊拉克的那一天,萨尔曼仍然相信世界是个平面的。那时他很年轻,只相信自己看到的东西。
很久以后,当他神志不清醒时,这个想法变得更加隐晦。他开始坚信,世界不但是平的,而且还越来越薄。土地的厚度是有限的,在土地以外是无尽的深渊,而人类的使用也在不停地磨损土地。在城市里,土地已经被磨损得只剩下一层薄薄的沙土壳了,一脚踩错就可能掉进深不可测的黑暗中去。在那段时间里,他静坐着一动不动,眼睛直勾勾地朝前面看着。他的世界变成了那扇被遗忘的门前踩得凹进去的门槛。“坚信世界是平面的”只是他偏执的一个方面,另外一面则是他的恐惧感。
但那一方面来得比较晚。小的时候,萨尔曼只相信他看到的东西。他能看到一枚不完美的红宝石里面最轻微的一点点瑕疵,看到青金石里面的一点点伪造的金色。他看到,随着他和丹尼尔慢慢长大,拉结却越来越年轻。这当然是带有欺骗性的,他们的姑姑已经五十多岁了,而当时在那个生活环境里,很多人不到三十几岁就死了。他们俩兄弟开始工作。萨尔曼看到拉结越来越少戴她祖传的耳环了,好像她不想影响她侄子们做事。但他还是看到拉结的耳垂是如何被那对沉甸甸的金耳环慢慢拉长,看起来就好像她还戴着那对耳环一样。
他的眼睛是棕色的,这是个坚硬的颜色,厚重得就像古老的血统。他看到他哥哥的眼睛颜色是变化的,当光线照在上面的时候,就从棕色变成绿色。他从远处看丹尼尔,看着他强健高挑的身体,还有钩形的脸。朱迪说那是他们父亲的脸型。他看着街上弯腰走路的孩子们拖着长长的影子,沿着卡梅迪恩路回家。
他看着他周围的城市。犹太人开始离开这里了,他们已经在这里居住了五千年,却一年一年地离开这个地方,每年春天都有几户人迁走。他们在巴士拉乘船去孟买、加尔各答或者仰光。东方,他们总是去东方。
萨尔曼坐在房子东边那扇门的台阶上,修理一把易货交易来的枪,看着风沙从沙漠那边吹过来,从门口吹进来。没有人把沙子扫回去。在爱兰德路以外,耶苏夫的蜂箱被沙丘吞没了,就像是缩小了的尼尼微和乌尔。
即使在晚上,在凌晨,街上的空气闻起来也有一股腐肉的味道。这种味道充斥着所有的地方,是一种亲切的酸味。虽然从来没有出过远门,但萨尔曼知道这味道是死城的味道。在这座死城里,原来聚敛在一起的东西渐渐开始分离了。
萨尔曼用他的眼睛看这一切,相信这一切,想着他怎么去改变这些事。他不再是个孩子,不再想着去改变整个世界,只想改变他所爱的人的生活。在夜晚的屋顶上,他躺在他的哥哥和姑姑身边睡不着,做着他的出逃计划。但当他睡着了的时候,就会梦到半龙半狗的怪物,柽柳下受伤的鹰爪印,沙漠像潮水一般掠过城市。
他还拥有孩提时代对卡迪梅恩市场的眷恋。在萨尔曼心里老是有些怨恨,这种怨恨是不断储备着的暴力,一潭毒水就要涨出来了。在晚上,他看到姑姑在廉价的米里面择象鼻虫,哥哥在用一只桑树枝给街上的孩子做九孔笛。他看到他们在这些小小的劳动中的满足感,心里便有一种挫折感在灼烧着。他想对他们大声叫喊,想抓着他们的脖子摇晃,直到他们害怕得要命,不得不听他讲话。萨尔曼想让他们相信,还有比这更好的生活,他想把他们带到那里去,就像他爱着他们一样,他也需要他们的爱。他的爱是慷慨的。
兄弟俩成了商人。对于伊拉克的犹太人来说,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民族职业。他们开始一起工作的时候,萨尔曼就给他的哥哥买了一只带表链的表。他这么做是出于本能,他想给丹尼尔一点东西,什么东西都行。那只表的外壳是厚厚的镀金,表壳里面的表面是白色的。萨尔曼是从沼泽阿拉伯人伊拉姆那里秘密地买来的,表上面的玻璃已经裂了,表针也生了锈,就停在三点一刻。伊拉姆就以上面黄金的重量来算价钱,根本没把它当作是块表。他没说他在什么地方得到的这块表,萨尔曼也没问。他用了五加仑石蜡,十二把剪刀,还有一只刻着黎凡特地图的海泡石烟斗换了这块表。
萨尔曼花了五个月的时间才修好这块表。他给表盘换上了新买的玻璃,用迈赫梅的宝石打磨轮给他抛了光。他把里面所有的齿轮和细弹簧都取出来,梳理干净上面的尘土,校准了里面的宝石。他很喜欢每一个部件都有自己用途的感觉。在表里面,每件东西都有自己的作用,没有没用的东西,就像鱼的心脏和骨头一样是个有机的整体。
最后,萨尔曼把这些零部件都装了回去,还给表上了弦,把它放在耳朵边上听它走动的声音。每个小时这块表就快整整五分钟,一秒都不差,他为它的准确性和灵活性深感骄傲。
当他把这块表送给丹尼尔的时候,丹尼尔用双手捧着它,轻轻地拥抱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说。在表的弦柄上有一行辨认不清的螺旋形文字,在白色的表盘上还有两行被黑色数字分开的外文。这是他最早学会读的英文,上面写的是:
伦德尔和布里奇
拉得盖特山伦敦
丹尼尔在以后的每一天里都带着它,他们顺理成章地成为商人。他们俩都没有主动地选择这种职业,而是跟着迈赫梅开始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