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3个月前 作者: 劳伦斯·布洛克
    “我习惯检查她的药柜子。”他说,“只是反射动作。你知道?一般只有治她花粉热的。可我昨晚打开这个抽屉,里头竟然摆得像个药铺子。全是处方药,”


    “什么东西?”


    “我也没每个标签都看,不想在敏感的地方留下指印。照我看,大部分是镇静剂。凡立恩(Valium),力比安(Librium),伊拉维(vil),还有像斯康那(Seconal)这类的安眠药。外加两瓶兴奋剂,叫什么力塔林(Ritalin)。但大多是镇静剂。”他摇摇头,“有些东西我从没听过。得问医生才知道。”


    “你以前不知道她吃药?”


    “从没想到。来,瞧瞧这个。”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一只梳妆台抽屉,以免留下指印。“瞧。”他指着说。抽屉的一边,在一叠折好的毛衣旁,竖着两打左右药罐子。


    “只有药瘾很重的人才会这样。”他说,“怕得不敢出门的人。可我被蒙在鼓里。真比我恼火,马修。你看过那纸条吧?”


    纸条搁在梳妆台,压在一瓶古龙水下。我用手背轻轻推开瓶子,拿着纸条走到窗口。她是用棕色墨水写在灰色纸上。我想在合适的光线下读它。


    上面写着:


    金,你很幸运。你找到某人代劳,而我得自行解决。


    如果我胆大我会跳窗。我可以坠到一半改变主意然后笑完另一半距离。但我胆子不够而刮胡刀片又不能用。


    希望这回我服得够多。


    一切都是徒然、美好时光已经耗尽。钱斯,抱歉。你带我见识美好时光,但一切皆成过去。棒球打至八局人群都已散尽,所有欢呼已成幻影。比分多少又有谁在意?


    疯狂世界无路可逃。她紧紧抓住铜环,结果手指变绿。


    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


    我已倦于微笑。我已疲于奔命;美好时光已成过去。


    我站在窗旁,眺望对面隔着哈得逊河的泽西市关际线。桑妮生在也死在一栋叫做林肯景观公园的摩天公寓大楼,三十二楼。虽然除了大厅的棕榈盆景以外,我看不到任何公园迹象。


    “林肯中心就在下面。”钱斯说。


    我点点头。


    “应该让玛丽·卢住在这儿的。她喜欢音乐会,走路就可以过去。问题是,她以前住在西区,所以我想把她搬到东区。这是我这行该做的事,你知道。可以扭转她们的生活形态,立即见效。”


    我对拉皮条的哲学没有多大兴趣。我说:“她以前也这么干过?”


    “自杀吗?”—棒槌学堂·E书小组—


    “试图自杀。她写着:‘希望这回我服得够多。’是不是有一次她服得下够多?”


    “我认识她以后都没有啊。几年了吧。”


    “她说刮胡刀不能用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


    我走过去,检查横过她头部的那只手臂,果然腕部有道明显的疤痕。另一只手腕也是一样。我站起来,再看一次纸条。


    “下一步是什么,老兄?”


    我掏出记事本。把她写的逐字抄下然后用一张面巾纸擦掉我留在纸条上的指印,把它放回原位,再用古龙水压住。


    我说:“再说一次你昨晚做了什么。”


    “就是我已经跟你说过的啊。我打电话给她,感觉有点古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然后就来了。”


    “几点?”


    “两点过后。我没注意到底几分。”


    “你是直接上楼?”


    “对。”


    “门房看到你?”


    “我们算是点过头。他认识我,以为我住这儿。”


    “他会记得你吗?”


    “老兄,我不知道他会记得什么、忘记什么。”


    “他只是周末来,还是也上礼拜五的班?”


    “不知道。这有必要弄清楚吗?”


    “如果他每晚都来,他也许记得见过你,但不记得时间。如果他只上礼拜六的班——”


    “我懂了。”


    小厨房里,一瓶乔治伏特加立在水槽台上,还剩一寸深的酒。旁边是盒一夸脱装的柳橙汁,空的。水槽里那只杯子装着看来像是这两种液体的混合物,但所剩不多,她的呕吐物闻来也有那么一丝柳橙味。要拼凑这些线索其实不需要什么侦探头脑。药片配上强劲的螺丝刀鸡尾酒灌下去,药性的确会因为酒精而大大增强。


    希望这回我服得够多。


    我必须勉强压抑想把剩下的伏特加统统倒掉的冲动。


    “你在这儿待了多久。钱斯?”


    “不知道。没注意时间。”


    “出门时和门房讲过话吗?”


    他摇摇头:“我走地下室,由车库出去。”


    “所以他应该没看到你。”


    “没人看到我。”


    “那你在这儿的时候——”


    “我说过了。我查过抽屉和柜子。我没碰多少东西,而且什么也没移动。”


    “你看了纸条?”


    “嗯。不过只是顺手拿来看看而己。”


    “打过任何电话吗?”


    “打到我的服务处说一声,也打给你。可是你不在。”


    对,我不在。我当时正忙着在大楼北边的一条小巷子打断一个男孩的腿。


    我说:“没打长途电话?”


    “就这两个电话,老兄。那可真称不上‘长途’。你能从这儿把一块石头扔进你的旅馆。”


    昨晚打电话找不到她,我其实可以开完会后马上过来,当时她也许还有口气。我想像她躺在床上,等着药片和伏特加起作用,让电话铃不断响着。门铃她会不会也同样不管?


    也许。或者她当时可能已经人事不知。但我怎么没想到出了差错?实在应该鼓起勇气,破门而入,或许可以及时挽回一命……


    是啊,一定的。如果我不是生得太晚,也许还可以从该死的毒蛇口里抢回埃及艳后一命。


    我说:“你有这地方的钥匙?”


    “我有她们每个人的钥匙。”


    “这么说你可以自由进出。”


    他摇摇头:“她里头用链子拴上,所以我才知道不妙。我开了锁,门推开两三寸后被链子卡住,我马上知道出了问题。我撞断链子闯进来,心里明白事态严重。”


    “你完全可以一走了之。挂上,回家。”


    “我想过。”他注视看我,表情不像先前冷硬,“知道吗?看那锁链拴上,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她自杀了。那是我的直觉反应。撞断锁链是因为我想到或许还来得及救她。可是太迟了。”


    我走向门口,检查链子。链子本身没断,只是链扣被整个扯下。刚才进门时,我完全没有注意。


    “这是你进来时撞开的?”


    “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


    “你进来时,链子有可能没挂。你可能是进来后才把它上紧,然后撞断的。”


    “我为什么这么干?”


    “这样可以弄得就像你进来之前门是反锁着的。”


    “门确实反锁着。我不用耍这样的花招,我并不知道你会从哪来。老兄。”


    “我只不过想确定你到的时候,她的确是反锁在里面。”


    “我不是说过了吗?”


    “你检查过公寓了?这没有别的人吗?”


    “除非有人躲在烤面包机里头。”


    很明显是自杀。惟一的问题是他知情不报。他明知她已死亡,却等了十二个钟头才向人透露。


    我想了一会,我们在第六十街北端,隶属第二十分局,不在德金的势力范围内。警察会以自杀结案,除非药物检查的结果推翻这个结论,如果这样的话,钱斯早先来过这儿这件事就会真相大白。


    我说:“有几个办法处理这件事。我们可以说你一整夜没找到她,很是担心。你今天下午找到我,我们一起来这儿,你有一把钥匙。开门后。我们发现了她。”


    “好的。”—棒槌学堂·E书小组—


    “不过得解决锁链的问题,如果你没来过,它怎么会断?如果是别人干的。那又是谁,在这儿干嘛?”


    “要不就说是我们来时,合力撞断的。”


    我摇摇头:“行不通。万一他们证据确凿,说你昨晚来过,那我就会被查出撒了谎。我顶多只能为你保密,有些事情隐而不说,但绝不能被人抓住我歪曲事实。不成,我非得说锁链是我们到这儿时就已经断了。”


    “干脆说已经坏了好几个礼拜。”


    “但是断痕还很新鲜,螺丝扯出木头的地方显而易见。你也不愿意因为这样的小谎被抓起来吧,它会让你的说辞与事实互相矛盾,我跟你说该怎么办吧。”


    “比如说?”


    “讲实话、你来过这儿,把门撞开。她已经断气,你立刻走掉。你开车乱逛,不知如何是好,你想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联络到我,但一直找不到我。最后你终于联络上我,我们一起过来,然后报案。”


    “这是最好的办法?”


    “我这么认为。”


    “全因为那锁链的关系?”


    “那是最明显的漏洞。但就算没那问题、到头来还是讲实话最上算。听着,钱斯,你没杀她。她是自杀的。”


    “然后呢?”


    “如果你没杀她,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话实说。如果你有罪,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也别说,一个字儿也别说。给律师打电话,保持沉默。只要你是无辜的,讲实话就可以了。这样最简单,最干脆,而且以后也不用再想以前说过什么。因为我得跟你讲明一件事:恶棍屋时无刻不撒谎,警察再明白不过,也再讨厌不过。所以只要他们抓到一个谎,他们会紧追不舍,直到揪出漏洞。你原本扯谎是为了省事,也许还真行得通。这案子很明显是自杀。你最终也许没事。但如果你的谎话被拆穿,惹的麻烦恐怕要比你省的多十倍,”


    他想了一下,然后叹口气。


    “他们会问我,为什么没有立刻报案。”


    “为什么?”


    “因为我不知如何是好,老弟。我不知道该发疯,还是该上吊。”


    “就这么说。”


    “好啊。”


    “你离开以后,干嘛去了?”


    “昨晚吗?跟你说的一样。我开车乱逛一阵。绕了公园好几圈,开过乔治·华盛顿火桥,上了帕勒沙德林阴大道。和别人周日兜风的路线差不多,只是早了一点。”他边问忆边摇头,“开回来后,又转到玛丽·卢的公寓去。我开锁进去,不用挣断什么锁链。她在睡觉,我上床时把她吵醒,和她躺了一会,然后就打道回府。”


    “回你那房子?”


    “回我那房子。我可不打算跟她们讲我房子的事。”


    “没必要讲。你在玛丽·卢那儿睡了一下,”


    “有人在旁边的时候。我从来不睡。睡不着。不过不用跟他们提这个。”


    “嗯。”


    “你在你家做了些什么?”


    “睡了一会儿,两三小时。我不需要很多睡眠,一点就够了。”


    “噢。”


    “你知道,我刚从那里过来。”他走到墙边,拿下一只挂在钉子上的睁眼面具。他开始跟我解说,做它的那个部落,那儿的地理位置,还有面具的用途。我没怎么留心听。


    “现在这上头有了我的指纹。”他说,“不过,也无所谓。你可以告诉他们,等他们的时候,我从墙上拿下面具,跟你说起它的历史。还是讲实话的好。我可不想因撒了个其实无伤大雅的小谎被抓起来。”他笑笑说,“电话你来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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