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3个月前 作者: 春树
    我喜欢五五五的原因是因为他是OldSchool是朋克,我喜欢朋克喜欢OldSchool,所以我爱他。可他居然只当我是“果儿”。可能我把感情和我想过的生活联系到了一起,这样做的后果常常是令人悲伤的。真实的感情和伪装的感情只在一线间,如果他、他们不明白,我也决不解释。


    写一首新诗


    我要的比多还多比好还好


    比痛苦还痛苦


    月亮今天没有出现在窗外


    是因为今天下雨了吗


    不得而知的心情


    也许只有等待等待等待


    女孩的包里的美宝莲和RedEarth


    闪亮口红和睫毛膏上网和粉底液


    我在听反旗


    他们好听得厉害


    年轻得厉害


    让我嫉妒


    因为年轻不仅仅是年龄


    那一把迷人的嗓音


    绝对让我不忍心吃饭和睡觉


    这一个抽烟的晚上


    每一个如此这般的晚上


    就这么一首歌就唱了过去


    第一节


    我和李小枪又泡在了一起。每天我在睡梦中,会被楼下隔壁临院的军营里的解放军唱歌、喊口号的声音吵醒,睡到中午,我起床,去找李小枪或李小枪来找我。如果是去找李小枪,我就在他那里看张片子,出去溜达。我们天天无所事事,虚度着青春。我很少去李小枪家过夜,我只喜欢我自己的小屋,那里有我熟悉的气息。我的墙上贴满了海报,我经常躺在床上看书、听音乐。有时候爬起来在电脑上写诗。一天之中,除了和李小枪以及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在一起,我基本就是半躺在我自己的小床上度过。


    写诗成了我的新乐趣。我经常和李小枪交流一下我对某首诗的感觉或给他读读新写的诗。说实话,那时我还没上网,我的周围除了他也没别人会纵容我读诗了。慢慢的,李小枪也适应了,他已经和我一样把诗提高到神圣的高度上了。就比如我说,我今天写了一首新诗,前几句叫“我要的比多还多,比少还少……”李小枪就迅速接下半句:“结果你就比痛苦还痛苦。”我发现,在语言方面,他真是一个天才。我们坐公共汽车时还会玩这样的游戏:看着长安街路边上的路况警句,先严肃地读出来,再把它们解构一番。有一句叫做:“争抢,抢出飞来横祸/退让,让出海阔天空。”我们就读:“前进一步海阔天空,后退一步飞来横祸。”这些标语中,最傻的一句叫做:“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有一次我奇怪的问李小枪为什么这些标语这么傻?听说还是一个著名作家写的。他的脸上洋溢着像秋天一样幸福温和的笑容:“这你都不懂,因为要压韵啊!”我二话没说,立刻为之折服。


    我还差点没当了兵。那时我刚丢了工作,也没上学,我妈就鼓动我干脆当兵得了。被我当即否决。现在想想,也许应该去当兵。我一直长在军队大院里,当兵会让我有个感性认识,何况我一直对军人有种好感,也许以后嫁人也会选择个军官嫁。我是一个头脑很晕的人,虽然聪明,但一直丢三落四,价值观和一般的人都不一样。就比如,我现在都会被老电影感动的唏里哗啦,我所说的老电影,就真的是老电影,《苦菜花》、《小兵张嘎》什么的。深夜里盘腿坐在沙发上,我更希望看这种老式的爱国电影,而不是什么法国或意大利的什么后现代、新浪潮。


    第一次上“诗江湖”网站是大约7月份,我在那里除了沈浩波、阿斐、阿丝和蛮蛮外几乎谁都不认识。是阿斐带我去的阿丝家,他说有一个诗写的很好的女孩蛮蛮也在。她看起来很娇小,红色的长发,衣服颜色鲜艳。阿丝戴着眼镜,看上去很高贵,有种和年龄不相称的成熟。阿斐则留着小平头,他刚从理工大学毕业不到一个月。我一进阿丝家就跑去上厕所,当时蛮蛮和阿丝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没来得及和他们打招呼。后来我和阿丝、蛮蛮都成了好朋友,蛮蛮说刚看到我,觉得我像英国女孩,阿丝则说我那天穿着的白色圆领套头衫和宽大的牛仔裤像个男孩。我听着他们谈论诗,觉得很新奇。


    你是李旗以前的女朋友吗?蛮蛮突然开口问到。我有些尴尬:“也不算是吧。怎么了?”她说她现在是李旗的女朋友,听说我和李旗交往过,本来不想告诉我,但现在很喜欢我,她问我李旗是个什么样的人。


    鸟人。我说。蛮蛮立刻笑起来,“你真可爱。”她说。我问,你真的在和李旗交朋友吗?他有女朋友,你知道吗?


    “知道。我就是因为这个经常生气。但李旗说那个女的离不开他,他也不想这样。前一段他女朋友还为此自杀过,她一直想和李旗结婚。”


    我说:“你真不应该搅这趟混水,他们估计分不开。那个女的是傻了点,不过也够勇的。”


    “你不会因为我爱李旗而李旗又是你的仇人而不高兴吧?”


    “不会。另外我要纠正一点,他不是我的仇人,我不恨他了。没必要。另外他的一些诗我挺喜欢的。”


    过了一会儿,我问她:“他对你说过‘我爱你’吗?”


    “说过啊。”


    我楞了一会儿,没有开口。


    当时我还不写诗,看到诗江湖上有个“诗人相册”我就对阿丝说,我也贴张我的相片怎么样?阿丝笑着说,哈哈,你是谁呀?你又不写诗,凑什么热闹啊?我听了大受刺激,他的话还真给了我激励和启发,从此以后我就写诗了。我在诗江湖贴的第一组诗是我一天之内写完的,同时还贴了两个短篇小说。除了沈浩波给我回了帖以外根本没人理我。


    第二节


    有一句很好的歌词叫做“生命不容等待”。我头一次听就爱上了这句话。有点俗的是,这也是我喜欢的一个人对我说的。而且是在他对我说了以后我就一心一意突然地喜欢上了他。因为我觉得冷不钉说出这么一句有思想的话来的人也不简单。那天我正在跟一个一心一意想要做点儿事的朋友聊天,那个朋友要做中国信息业的老大。听得我也晕头转脑,大有把以后的理想变一变的念头。那个人就呼了我,我一回电话,接线员小姐就说,刚才那位先生留言说:生命不容等待。


    牛B呀!我想。既然生命不容等待,那我现在就去找他吧。省得叫生命等待。


    我就去了。走时候我那位要做信息产业的朋友还两眼发直没有回过神来呢,他已经不带喘息地跟我布道了两个钟头,没想到被人家一句话就叫走了。走的时候我还为自己找理由:去了解一下中国现阶段的年轻人都在想什么。因为这二位一个80年一个81年出生,也算“八十年代后”了吧。


    一见,果然是我喜欢的类型。年轻,有想法,勇敢。就是显得无知了点儿,他的日常生活不离烟、音乐、叶子,有时候和朋友玩滑板。所以也就显得无聊了点儿。不过我当时没有在意,因为他明显属于一种典型,而且是一种“另类”的典型。我得解释一下,在这里我没有任何贬意,他的确另类,那种想死在叶子里的想法就不是人人都能有的。他连生命都能抛弃还有什么吝的!而我正处于青黄不接的阶段,我的小说正在谈出版的事儿,但是什么时候出还没谱儿,但我除了诗以外连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喜欢他,这种喜欢是欣赏性的,不是实用类型。我也在挣扎,他与我以后的理想是两个极端,我虽然也想死在青春,但还不了解这个世界……我和他几乎只有周末才能见到一面,他天天在做什么我不知道,但我却找不着他。《格斗俱乐部》里说:“抛弃掉所有希望就是自由”,敖博说过:“真正的绝望是还有那么一点希望在前头”。他的眼睛虚无飘渺地看向某个点。不是那个点并不存在,而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落入他的眼睛,形成视线。


    明显我们不在一个时差里。


    好吧。我就想,祝他永远年轻,他应该永远活在他的年轻里。


    夕阳西下,我蹲在解放军日报的大院外边,听一个人讲新一代的“年轻人”的思想,他给我分析现在的小孩对什么感兴趣,准备针对他们的喜好开拓市场。


    “我已经听您讲了四十分钟了,小陶,今天饶了我行吗?”


    “再呆五分钟吧。”


    “好吧……”


    我继续蹲下。小陶说了,现在是信息时代,可我连手机还没有呢。他掏出一张新名片,递给我,我看清了上面写着:“NNN信息产业贸易有限公司。”


    这时我的呼机响了。“我回个电话昂。”小陶恋恋不舍的看着我走向不远处的IC电话亭,还没从刚才的语境中回过神来。


    “你谁呀?”我说。


    “我叫五五五。你还吃过我的冰棍呢,你还记得吗?”他那边好象在响着音乐,好象还有别人在。


    “你——就是那个什么乐队的——主唱?”


    “是我。来找我们玩吧。我家住在五鹿街。我们的贝司手光头磊也在。”


    我考虑一下。我说。能玩什么呢?现在都快六点了,估计到他那儿也得八点了。到一个陌生的男人家能玩什么呢?


    “谁呀?”小陶问我。


    “没事儿。”我说,“你接着说。”


    过了一会我的呼机又响了,这次小陶说:“拿我的手机回吧。”我接过他的手机,拨通服务台,听到了留言:“五五五先生对您说:生命不容等待。”


    这句话让我感到震撼。我从来没听过一句如此直接就说出了某种真理的如此好的句子!我被这句话打动了。我爱这句话!它太好了——“生命不容等待。”我坐在那里,半天没动。然后我便打断了小陶:“我要走了。我也想了解新一代的年轻人心里都在想什么。”


    我抱着要了解新一代年轻人心里到底在想什么的理由来到了五五五家。心跳急促,他们确实是我不了解的“年轻人”。我坐在地铁上,感到一阵恐慌和兴奋。终于到了五五五家,穿过黑暗中的小胡同、路过黑夜中的树木和爬了几层楼后,我敲开了他的门。我走进他的房间,发现还有一个人在,这让我有点不适应,见一个陌生人对我来说已非易事,何况两个。“这是光头磊。”五五五介绍道,然后接着就低下头不理我。光头磊冲我笑了一下。他看上去比五五五还要瘦,穿着非常紧身的黑色裤子和短夹克,头发中间剃了两道,分成了三部分。五五五也穿的差不多,他们的脚上穿着高帮靴子,我看了看自己,我穿着休闲的白色裤子,棉布T恤,红色的旅游鞋,没错,看上去是两类人。但他们就是我想变成的人!收音机里一直放着Unti-g的音乐。我习惯性的看他的墙。墙上没有贴过多的海报,只有一张从外国杂志上撕下来的大麻植物的照片和两张浑身血淋淋的日本男人的照片。五五五的小屋非常简洁,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可以放CD和磁带的收音机,和两扇窗。能从窗口看到楼下的梧桐树。只是没有什么书。门口还有一个小黑板。我走过去,擦掉上面的粉笔字,写上:“Thenightisalwaysyoung.alwaysyoung”。


    “我们一会儿去豪运演出,你也去吧。”五五五说。


    他们拿上家伙,很快我们就出发了。我坐在五五五的自行车上,他们的另一个朋友刘葛也在。他又高又瘦,显得很机灵。


    那是一场很没意思的演出。人有点杂,气氛也有点没劲。但我还是很兴奋。我看到了五五五和刘葛的乐队,那真是两支很好的乐队。比起五五五,我更喜欢刘葛的舞台风格。他在台上收放自如,显得无比年轻,特有劲儿,特有力量。我听着那样的歌词:“叛逆取代一切!叛逆取代一切!叛逆代表着年轻!”我一遍一遍起鸡皮疙瘩:他的音乐真是太棒了!我像喝了一杯酒,忍不住跟着节奏跳起来。


    在现场也演出结束后,我还看到了一些我在武汉看到和认识的人,但没和他们过多说话,一想到那次武汉之行我就觉得难受和屈辱——很显然,我没有找到我想要的集体的感觉,他们只是把我当成了“果儿”,和其他大部分女孩没有什么区别。这让我有些气愤和压抑。我曾经写过一篇反驳《我爱摇滚乐》上一篇关于摇滚圈内女性乐迷的文章:


    要说中国摇滚圈里没有女权,恐怕就连作为女性的我们自己也不敢(不好)说出口——因为答案显而易见,只徒增提出此问题和与此问题所提性别人的尴尬。总的来说,大师吉祥的那些文章写得不错,起码文章的主题是积极向上的,吉祥到底还是肯定了“爱情”,并且对于那种两性之间的游戏心态表示了出奇也是非常难得的不屑态度,有力地用例证斥责了“性可以反作用于音乐”的观点。


    但稍稍有一些不同的观点让笔者读后如梗在喉,不吐不快。文中用了北京形容女孩儿的通俗语“果儿”,给人感觉就是出现在文中同音乐有关的女性全都是“果儿”,全都是“骨肉皮”,只是层次有高低,格调有雅俗,总之全都是虚荣与庸俗结合的产物。作为一个也热爱摇滚乐,和摇滚圈有着千丝万缕莫名其妙联系的我,其它的一百万个我,也就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一个“果儿”,一个追求某种虚假另类生活的附属品。这对所有被包括到其中的、真正热爱音乐和真理的女性都是一种侮辱。而这可悲的催情剂居然顺理应当就是摇滚乐。这些女孩子和摇滚乐手没有爱情,没有友情,有的只是相互利用,只是Sex。这种被扭曲的现实到底是可悲还是可笑?当女性乐迷去看一场喜欢的摇滚演出时,当她们尖叫时,当她们为了音乐而感到震撼时,她们的身份居然是“果儿”?!占性别2/1的女性在这里甚至不是人,而只是果儿,天大的荒谬!吉祥先生还为她们分了级别:地下级的、进步级的、专业级的。要照这个分法(前面已经说我们都是果儿了),我可能是地下级兼专业级的。因为我明显符合这两类的描写:混迹于各种地下演出Party上,行为放荡,装束奇特,属于狂热的歌迷心态,只为了发泄娱乐。对专业级的果儿的描写就是她们的名气比你还大,也只会选择明星。夹在期间的就是进步级的,就是吉祥先生评论说“长了些脑子的”。我偏偏就喜欢吉祥先生不屑的“地下级”,因为她们真实。照吉祥先生的意思是这些围绕在乐手周围的女人都是为了虚荣。我不否认我有虚荣心,但如果一个女人只有虚荣心就完全不必找摇滚乐手,还不如直接傍大款。那样更能满足我们的虚荣心。在我看演出的时候,就见有的人的眼神明显透着不屑,好像我根本不是来听音乐,而是另有目的(他们可能很想看我演出完了以后跟谁回家),弄得我也没辙,我总不能到处说自己“其实我是一个作家”吧?他们对于女士根本不尊重。我听到过的最荒谬无耻的话就是:“果儿是果儿,女朋友是女朋友,我不会尊重一个果儿,但我会尊重我的女朋友。”明显没把果儿当人。他们尊重的底限也许就是看这个女人是否循规蹈矩,与之相反的词是放荡形骸,他们不能接受与众不同、有自己思想的女人。我曾想在这个更先锋但更加狭隘的圈子里找到爱情,但他们只是自以为是地把我当成一个果儿,最后我只想说:去你的吧!我刚把你给干了,而且我还干了另外好几个人呢。


    男人既然可以和很多“果儿”上床,那么作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被打击和被误会的我们为什么不能多和几个乐手上床呢?如果他们长得漂亮,如果大家都觉得很快乐,都心甘情愿。现在圈儿里的情况就是这样,既然没法改变,就要让自己更快乐。就像那些外国“果儿”,如果是在国外混,她们一辈子也甭想跟一个摇滚明星睡觉,但在中国,不但可以睡,还可以睡不止一个两个——能不热爱中国吗?所以我觉得我们也可以抱着这样的态度,还就“我是果儿了我怕谁。”反正那些愚蠢的中国男人也不会理解我们,好吧,但愿他们在床上的表现还能说得过去。


    这次演出,我还得到了一个糟糕的消息:“乐乐乐”酒吧要拆了。回想我曾在“乐乐乐”度过的美好时光,我不禁感到最美好的都很快会消失。包括现在的时光。这就是先驱者的命运?或者说,这就是所有物体运动的定律?那就是没什么定律。


    五五五带着我回到了他的家。光头磊在我要上楼时半开玩笑地说:“春无力,你还是上我们家吧?我家比五五五家大。”我只向他投去空虚的一瞥。噢,光头磊你不明白,其实我去谁家都一样,都得不到我正在怀疑和疑惑的答案。年轻人在想什么?年轻人什么也没想。他们没问题。我也是众多和他们一样的年轻人的一个,我并没有什么不同。


    就是躺在五五五的床上,我还是在想不一定和他发生什么,如果我不是很喜欢他的话。你们可以嘲笑我虚伪——我都躺到他的床上了。但我想我怎么解释你们还是不明白的。所以我就不说什么了。我不就是从开始到现在都一个样儿吗?反正我就是对未知的东西感兴趣,不惜付出自己来感受一切。有什么的呀?他动作起来,我抗拒,好可笑,几乎所有的从前都是对方主动,我抗拒,最后还是接受。我给自己的答案是我最终被他的激情所折服。我就是这样的无厘头。我问五五五,你喜欢什么样的人?他说要么对朋克特别懂的,要么一点也不懂的,不喜欢懂一点或一部分的。我想到自己就是属于他所说的那种,对朋克一知半解的,我想我的追求享受和多愁善感应该并入他们所蔑视、排斥的。但我确实想了解更多。我想我这么表达我对朋克的热爱肯定很傻逼,但我的虔诚的心绝对配得上朋克精神!如果朋克意味着褒义的自力更生、反叛精神,我想我会一点点努力。就算我不是一个朋克,那又如何呢?我只想更真实一些,以便于夜深人静时能平静地面对自己的内心。


    我看出五五五他们从打扮上很朋克。光喜欢打扮得很朋克,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在他们在生活中也许我会看出破绽。


    他说你呢?我说我没想过要和谁长久地生活在一起。说到这时,我想起了李小枪。但很快就抑制住自己不去想他。我和谁都不会长久的。我太明白这一点了。


    很快我发现自己错了。五五五他们的生活每一分钟都在吸引着我,就是我一个人独自呆在家里,我也会偶尔想起他的脸、他的音乐和他的表情。崔晨水给我录了许多OldSchool、Ska和硬核的专集,我天天都听着,我发现那句“生命不容等待”是Rancid乐队的一句歌词。我还从李小枪那里借了一些他的磁带,他有些奇怪我为什么忽然喜欢听这种音乐。我和五五五的事很快就让大家知道了,李小枪也肯定有所耳闻。我提出和李小枪分手,我想和五五五在一起。李小枪未置可否。我发现和李小枪说不说分手都差不多,我无法不爱他,我和他更像好朋友和兄弟,或者说,像战友,而不是爱人。我们谈论存在主义,一起看电影,一起看演出,去他家或网吧上网。我们每天都打电话,他不来找我,我就去他家找他。他妈好像不怎么喜欢我,我也老搞不好和家长的关系,这从我和历任男友家长的关系就能看得出来。


    我更频繁地去找五五五,但也只局限于周末。我想我的错误就是,我为自己自以为是地找到了,一个“榜样”,并且试图追随他人来找到自我。而他们,并不应该由我来顶礼膜拜,我只要好好地做我的事就好了。每次去五五五都在抽烟。有时候我们抽叶子,有时候我们去到附近摘了叶子烘干了接着抽。有时,我们会在炒鸡蛋时加进很多新鲜的大麻叶子,吃完很容易拉稀。这一切对我来说同样新鲜,有时候他们演出,有时候他们玩滑板,我就在旁边看着。除此之外什么也不做。有时我也看不惯(更多的是恐惧)这样的自甘堕落,就对五五五说你不要再抽了,这样对身体不好,听说还会损害记忆力。五五五漠然地说:我就是想抽死在这里面!


    当时我对他这句话很鄙夷。我不想让任何不必要的东西控制我,包括烟、包括感情。当我后来终于理解了他并且天天都抽烟、也希望抽死在里面时,已经是很久以后了。我又想起了当时五五五的不为所动。有时候我也在绞尽脑汁地想到底是什么事让我的信心发生了动摇。到底是什么让我也被无所谓的东西所控制,但我想不起来。一切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的清晰,好象我一开始就天天抽烟,每天起床后,晚上睡不着时,洗完澡喷完香水后,都习惯地点上一支烟似的。但我相信一定有什么事情改变了我,它把我改变得如此彻底,如此不堪,只是我真的、真的想不起来发生过什么事了。


    现在想想,我对五五五的热爱是怎么形成和爆发的呢?我以后也再没有对谁产生过这样急切的冲动了。他们之所以打动我是因为他们本能的青春和发泄的欲望。起码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一种无能的力量和挣扎的无望。无能但是力量、挣扎但是绝望。


    北京的朋克众说纷纭,我不能不喜欢他们就像我不能不喜欢北京因为我生活在这里这和我受过的传统教育可没有什么关系。我也喜欢痛苦的信仰,但决不能说不喜欢他们就是无知就是软弱。我还有一些喜欢的乐队和朋克无关。


    而我的朋友小丁就不喜欢北京的punk,他把舌头的一句歌词送给北京的所有披着狼皮的羊们:你的刺刀是一个天生的旗杆,你的子弹是一个天生的叛徒,你有一个上口的名字,你还和十三亿人同唱过一首歌。


    我说我就是喜欢北京的punk那是我不能背叛的过去。


    小丁说那得看是什么过去了——你曾经喜欢吃A牌面包,不过后来你发觉A牌面包不好吃了,但你仍然坚持吃A牌面包。原因仅仅是你小时候一直吃的A牌面包。我就真的搞不懂了。当然,如果你到现在还是觉得A牌面包好吃,那就继续吃吧。这是你自己的事。


    不可否认,五五五确实强烈地吸引过我,那可能就是我一直追求的东西,直到认识他们——我活生生的榜样的例子,就突然爆发出来。这和什么A不A牌面包不一样。现在我不一定再听那样的音乐但不能说我没有爱过那种音乐


    但我知道,五五五就是当我是个“果儿”。或许那时我太沉默,或许从我的脸上看不出思想。或许我的思想他认为迂腐而陈旧。


    这是多可悲的事实。


    我喜欢五五五的原因是因为他是OldSchool是朋克,我喜欢朋克喜欢OldSchool,所以我爱他。可他居然只当我是“果儿”。可能我把感情和我想过的生活联系到了一起,这样做的后果常常是令人悲伤的。真实的感情和伪装的感情只在一线间,如果他、他们不明白,我也决不解释。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和我的感情。被一个punk拒绝是让我太心碎的事情。这就像被你所追求的生活拒绝一样。


    因为恨,


    因为爱,


    因为所有没有原因的原因。


    “我爱OldSchool!”我大声喊着,有些难受和沮丧。我爱OldSchool。


    “怎么了,春无力?”戴华问我。他也是我在“诗江湖”认识的一个写诗的朋友。只是现在基本已经不写诗了。我看着前面幽静的夜色,一种疲倦和无奈再次笼罩了我,“你陪我再走走吧。”我说。我想起前几天见五五五时,我们和几个一起买Hish的哥们走散了,没钱打车只好走回去。就在我们又渴又累的时候,他问我能不能过这样的生活。我说我一个人肯定不想过。他说,还有我啊!我说那就能过,为什么不能过?我愿意!看着烈日下他远远走在我前面的身体,我想永远和他在一起,他的精神指引着我,我希望他永远年轻,就像他所希望的一样。他说他现在连VCD机都没有,那种口气令我痛楚。


    我想五五五,但他没有再呼我。崔晨水也劝我不要再想五五五了,“他们只当你是‘果儿’……五五五是,光头磊也是,还有他们的朋友估计也都这么认为。”我和崔晨水躺在我家河边的草地上,他在一支烟里放上叶子,递给我。


    “我不在意。只要我不是这么想的就可以。”我想了一会儿,认真的说。


    “我操,我现在就给他打个电话跟他说我喜欢他,怎么样?借我手机用一下。”


    我刚要拨号,我的呼机响了,我回电话过去,是五五五。“干吗呢?”他说。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