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3个月前 作者: 蔡智恒
    原本隔天就该去还钱,但你知道的,我的记性不好。


    所以第二次走进莉芸的店是在三天后,刚下班回到社区时。


    我在社区大门碰见李太太,由李太太联想到钱,再由钱联想到莉芸。


    我没上楼回家,直接走向她的店,走到离店门口还有三步距离时,莉芸突然推开店门,探出头说:「欢迎光临。」


    『你有装监视器吗?』我笑了笑。


    我走进店裡,依然选了最裡面靠右牆的座位。


    餐桌铺上淡蓝碎花桌布,再用透明玻璃压住。我发现压著一张纸,写上:「如果人生没有错误,铅笔何需橡皮擦?」


    正在品味这段话时,莉芸拿著Menu递给我。


    『这段话似乎有点哲理。』我指著桌上那张纸。


    「是呀。」她说,「如果不重要的记忆也能用橡皮擦轻轻抹去,那么人们应该会很轻鬆。」


    『你的话比较有哲理。』我笑了笑。


    我打开Menu,右下方又贴上「迷迭香鸡排——特价」的贴纸。


    『那就迷迭香鸡排吧。』


    她收走Menu,走回吧台跟女工读生交代一会,又带著笑容走向我。


    「我想跟你说话。」她说。


    『请。』


    「你今天上班没发生特别的事吧?」她在我对面坐下。


    『嗯……』我想了想,『我今天知道有个女同事怀孕四个多月了。』


    「然后呢?」


    『但我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她笑了起来,说:「那么说说你知道的吧。」


    『我只知道孩子的父亲不是我。』


    她又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开心,我发觉除了她的人很乾淨外,她的笑容也很乾淨,像白雪公主刚洗完脸后的笑容。


    「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字吗?」笑声停止后,她问。


    『你的名字三个字都是草字头……』


    说到这裡,我发觉竟然又忘了她的姓。努力回忆了一下后,说:「薛莉芸?」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


    『抱歉。』我笑得有些尴尬,『我的记性不好。』


    「你记得我叫莉芸,我就很高兴了。」她笑了笑,「以后就叫我莉芸,别管我姓什么了。」


    「我可以陪你吃饭吗?」她又问。


    『你这家店总是提供陪客人吃饭的服务吗?』


    「你一个人吃饭,会很寂寞的。」


    我看了看她,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便出了神。


    「可以吗?」


    『喔。』我回过神,『当然可以。』


    她立刻起身回到吧台。过了一会,跟女工读生各端了一份餐点走来。


    这次吃饭我倒是跟她聊了几句,通常是我开头,她回应。


    如果我没开口说新话题,她会保持安静。


    客人又陆续走进店裡,约有三桌,女工读生忙进忙出。


    但她始终坐著陪我用餐。


    『你请的女工读生很能干。』我说。


    「她不仅能干,而且任劳任怨,完全不拿薪水呢。」她说。


    『啊?』我差点噎著了,『这怎么可能?』


    「因为她是我妹妹。」


    『原来如此。』我笑了笑。


    「其实我妹妹三年前就见过你。」她突然说。


    『可是我没见过她。』我仔细看了看正在吧台忙碌的女生,『我说过了,我有一张大众脸。』


    「不。」莉芸摇摇头,「你也见过她。」


    『啊?』我很惊讶,『我完全没印象耶。』


    莉芸简单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她看我已放下餐具,便问:「好吃吗?」


    『迷迭香的浓烈香气让鸡肉的味道更鲜美。』我顿了顿,接著说:『虽然很好吃,可是感觉跟上次的味道完全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


    『肉的味道完全不一样。上次的味道很强烈,这次却是甘甜。』


    「因为上次是四隻脚,这次是两隻脚。」


    『你说什么?』


    「你上次点的是迷迭香羊排……」她突然笑出声音,「这次点的是迷迭香鸡排,肉的味道当然不一样。」


    『不好意思。』我哑然失笑,『我只记得有迷迭香,其馀忘了。』


    她似乎没有停止笑的迹象,我便静静看著她,等她笑完。


    我发现她的笑容除了乾淨外,还给人一种放心的感觉。


    「我请你喝杯咖啡吧。」她终于停止笑声,然后站起身。


    我这次学乖了,眼睛紧盯著她的背影。


    她确实是从冰箱拿出一壶东西,是冰咖啡没错;


    但似乎又将它加热,再端出两杯咖啡走出吧台。


    「是热的。」杯子还没放在桌上,她便叮咛:「小心烫。」


    我端起咖啡,小心翼翼喝了一口,是热的没错。


    我觉得很纳闷。


    为什么要将冰咖啡加热呢?直接煮热咖啡就行了啊。


    况且所谓的「冰咖啡」,其实不是由冰水冲泡而成,而是将煮好的热咖啡用冰块或冰桶迅速冷却而成。


    为什么她要将热咖啡冷却成冰咖啡,然后放入冰箱,再从冰箱拿出来加热又变成热咖啡呢?


    她的日子太无聊?或是吃饱了太閒吗?


    『为什么……』我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话没说完她便打断我。


    『这不叫奇怪,应该叫无聊。』


    「那好。」她笑了笑,「从此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啊?』我一头雾水。


    「现在别想了,专心喝咖啡吧。」她说,并比了个「请」的手势。


    我又端起咖啡,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跟一般咖啡香不同。


    浅浅喝了一口,口感似乎比一般咖啡柔顺,而且更香醇。


    用「醇」这个字确实是贴切的,因为咖啡中竟然有一种酒酿的香味。


    原先以为我的舌头和鼻子出了问题,但一直到喝完那杯咖啡,酒酿的香味始终都在。


    我百思不解,看了看坐在对面的她,她的表情似乎很得意。


    『为什么……』我又忍不住开口询问。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她又笑著打断我。


    『喂。』


    「找一个下午时分来这裡,我煮给你看,你就会明白了。」她说。


    我心裡盘算著,如果要下午来,只能在假日。


    但不知道放假时,我会不会记得要来看她煮咖啡?


    我起身走到吧台,打算结完帐离开。


    她跟著我走向吧台,在我拿出皮夹时,她刚好走进吧台内。


    我心想Menu上最贵的餐也不过180块,而且我点的餐还是特价。


    所以我掏出两张百元钞票拿在手上。


    「一共是300块。」她说。


    『可是……』


    话一出口,便觉得尴尬,即使比想像中贵,也应该不动声色才对。


    「还包括上次你欠我的钱。」她说。


    『差点忘了。』我楞了一下后,便恍然大悟,『上次的钱还没给。』


    「有我在,才会『差点』。」她笑了笑,「不然你应该会忘记。」


    『说的也是。』我不好意思笑了笑。


    赶紧再掏出一张百元钞票,凑成三张后拿给她。


    才刚走出店门两步,听见背后的门又被拉开,她说:「以后如果懒,不想骑车出门,就走到我这裡吃晚饭吧。」


    『嗯。』我回头说,『如果我记得的话。』


    「这跟记性无关。」她说,「你只要养成习惯就好。」


    『你很会做生意。』我说。


    「多谢夸奖。」她笑了。


    我一个人住,又不会煮饭,到哪裡吃晚饭是每天都会碰到的问题。


    我确实懒得骑车出门吃晚饭,因此走到她的店吃饭是很好的选择。


    从此以后,我偶尔在下班回到社区时,直接走到她店裡。


    偶尔久了,偶尔都不偶尔了。


    总不能一星期有五次到她店裡还叫偶尔吧。


    每当我到她店裡,都会点「特价」的餐。


    景气不好加上物价飞涨,钱要省点花。


    后来我发现,我好像每次吃到的特价餐点都不尽相同。


    有迷迭香羊排、迷迭香鸡排、迷迭香牛排、迷迭香猪排……


    还有迷迭香排骨饭、迷迭香鲷鱼饭,甚至还有迷迭香糯米糕。


    这些特价餐点只有一个共通点——迷迭香。


    我一直很想问莉芸为什么偏好迷迭香?但总是忘了问。


    因为当我走进店裡刚坐下时,她一定会问我一个问题:「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


    然后我必须要用我有限的记忆能力去回忆当天发生的大小琐事。


    于是我就会忘了问我想知道的问题答案。


    莉芸都会陪我吃饭,好像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吃完饭后她会请我喝一杯具有酒酿香味的神奇咖啡。


    喝咖啡时我们会閒聊,很随兴,像多年的老友閒聊那样。


    说也奇怪,我常有那种我们是多年老友的错觉。


    咖啡喝完后,我才会想起又忘记要在假日下午来店裡看她煮咖啡。


    我曾经在閒聊中问莉芸:『你是学什么的?』


    「我大学念化学系。」她说,「现在开这个店算学以致用。」


    『这也算学以致用?』


    「以前在实验室调製化学药品,现在把这种实验精神用在烘焙饼乾、


    调配饮料和烹饪食物上,这难道不算学以致用?」


    『不。』我笑了笑,『这是一种境界啊。』


    莉芸也跟著笑,依然是乾淨的笑容。


    『你应该对摄影有兴趣。』我指著牆上的照片,『都是你拍的吧?』


    「是我拍的。」她说,「但我对摄影没兴趣,也拍的不好。」


    『你太谦虚了。这些照片看起来……』


    「说谎会短命的。」她微微一笑打断我。


    『这些照片很有人性,一看就知道是一般人拍的,技巧不高。』


    她笑了起来,然后点点头表示认同我的说法。


    「我得拍下这些照片。」她的视线缓缓扫过牆上每张照片,说:「因为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被遗忘的记忆?』我很疑惑,『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喂。』


    「我帮你拍张照吧。」她突然说。


    『喔?』我有些意外。


    她从吧台下方拿出那种常见的数位相机,走出店门,然后向我招手:「来呀。别害怕。」


    我只好站起身走到店门口,站在招牌下方,右手比个「V」。


    几天后我再到她店裡时,我笑起来像白痴的照片已挂在牆上。


    坦白说,她这家店的摆饰跟她的人一样,乾淨而温馨;但牆上的照片不仅技巧很一般,景物或人物也很一般,似乎不应该成为整体装饰的一部份。


    难道真如她所说: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这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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