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我去杀人

3个月前 作者: 醉花间
    独眼蒂姆眼中闪过一抹寒光,醉意瞬间消散,多年战斗生涯养成的对危险的敏锐嗅觉救了他一命。.info[]


    千钧一刻之际,他脖子猛的一缩,整个身体向后翻滚五六米,等他定眼一看,只见一把匕首已经穿过了木桌,半截插入地上青石板,半截露在外面。


    要是再慢半秒,他的脑袋毫无疑问会被钉在地上。


    一抹寒意瞬间袭向独眼蒂姆心中,他凝神望着那个到现在依然笑呵呵的少年。再联想到之前他将自己一把按在凳子上的力道,心中得出一个结论:这个人并不简单。


    他努力回想着自己这些年来结下的仇人,但是思来想去也没有想出来到底是谁要至自己于死地,而且以他现在的实力和境遇,如果真的是在无意中得罪了某个权贵,别人捏死自己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也犯不着让两个少年来杀自己。


    蒂姆越想越糊涂,索性不再去想,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这个少年是要下杀手的,这样,他就是敌人,生死敌人。


    蒂姆依然保持着半跪的姿势,双眼紧紧盯着身前两个少年,同时也凝神听着四周的动静,他没有发现到异样,看来是他想多了,要杀自己,并不需要大动干戈,他于是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到这两个少年身上。


    前一刻还喝酒吃肉的三个人,现在却要拔刀相向,很奇怪,也很讽刺,就像他刚才说的,自己没有死在战场上,却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划瞎了眼睛,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出人意料。


    在没有摸清楚对方实力之前,蒂姆从不会主动出击,他现在没有交付背后的同伴,没有配合默契的战友,只有他孤身一人。先发制人对他来说只能是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但是在这一刻,他心里没底,贸然攻击和寻死无异。


    但是对方的耐心显然没这么好。


    五米之外的少年瞬间消失不见,蒂姆心里一凉,只听到那少年站立的地方发出噗的一声,他知道,那是鞋子于地面急剧摩擦时发出的声音。


    到底要多恐怖的力量和速度,才能达到这种效果?


    震撼之余,一只拳头狠狠砸向他的胸腔。


    那双眼睛平静如水,但是微微勾起的嘴角带着一丝玩味。


    蒂姆猛的将双手叠放在胸前,随后就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双手传来,再传到胸骨,震的他五脏六腑一阵翻腾。


    蒂姆极速向后退了两步,一错身,让过余势未消的拳头,再一转身,右手弯曲,肘臂挥成一个半圆,忍着剧痛击向少年腰肋,那里是人体全身几处防御最薄弱的地方之一,而且从那里打过去,又能伤及到体内的主要内脏。


    但是他的肘臂还未出到一半,就被一只手轻轻托住,压上了全身力气的一击像是打到了柔软的棉花里!


    蒂姆心知不妙,急忙向后退了两步,但是还是迟了,他的后腰被踢了一脚,整个身体直扑出去,砸在石墙上。


    他喉咙一甜,猛的吐出一口鲜血,短短几秒钟的时间,他出了三招,但是三招都被那少年破解了,他这时才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差距。


    蒂姆狠狠瞪着那少年:“你们是谁?为什么杀我?”


    但是他失望了,少年答非所问:“我是谁不重要,你是谁才重要。不过我先说一下,你这啤酒的确蛮好喝的。”


    蒂姆怒极反笑:“不用这么假惺惺的夸人,你是来杀人的,还会在乎啤酒有没有兑水?我就一直在奇怪了,为什么两个素不相识的小子会大半夜听我半个瞎子唠叨,但是现在更加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你这种人会盯上我。”


    娄乐歌缓缓弯腰抽出插在地上的乌金匕首,笑呵呵问道:“我这种人怎么了?”


    “年少有成。”蒂姆说道,“这么年轻就有这种实力,要么是来自某个大家族,要么从小苦修,前者不可能盯上我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小人物,后者不是到军中就是成为雇佣兵赚取钱财,更加不会找上我。”


    “然后呢?”娄乐歌再一次问道。


    “很多事情没有这么多然后。”蒂姆缓缓站直了身子,“我们的实力相差太大,我知道我今天会死在这里,到了明天天亮就会被清道夫丢到镇外的荒郊野岭,也许过不了两天就被野狼野狗吃的只剩下一堆白骨。但是我不甘心。”


    娄乐歌又坐回到了板凳上,碟子里还剩下两片没有吃完的酱牛肉,他拈了一片丢到嘴里:“你不甘心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只是想知道原因,在战场上我会死在敌人手中,我知道是谁杀了我,在战场下,我不希望我连自己的仇人是谁都不知道。”


    娄乐歌招呼祖尔克斯坐下,问道:“为这又是什么?”


    蒂姆喘了口气:“不知道自己的仇人,就像在战场上被人从背后杀死,那是对一个战士的侮辱。”


    娄乐歌想了想,平静道:“你的确是一个战士。”


    他在陈述一个事实,却又像是对眼前这个落魄潦倒但实力依然不弱的小摊贩的一个肯定。


    娄乐歌想了想,问道:“换过起来了?力量也积攒的差不多了吧?怎么还不动手?”


    下一刻。


    独眼蒂姆身形掠出,如一只蛰伏已久的豹子,等到猎物终于发现了自己,他不得不选择出击。


    十一米的距离,他只用了两秒,这是在整个步兵军团也无人打破的记录,从静止到达到最高速,他只需要零点六秒的时间,并且在十米的距离完成最强力的冲刺,这是他军旅生涯最引以为傲的地方,也正是这一点,让他成功击杀了这么多的人族步兵和火枪手,也让他从危机四伏的战场上活下来。


    但是这一次,他失败了。


    他拼尽全力轰出的一拳被少年很轻松的破解了。


    少年只是身体后仰躲开拳头,然后脚尖在他的胸膛轻轻一点,巨大的冲击惯性带动下,他的整个身体像一颗失去了原来轨迹的炮弹,狠狠的撞在少年身后的墙上。


    他用双手卸去了大部分的力道,但是依然被撞的头晕目眩。


    娄乐歌坐直了身体说道:“有时候答案就在你眼前,但是你却忽略了他。”


    蒂姆摇摇晃晃的坐起来,斜靠在冰冷的墙壁上,他知道,自己输了,一败涂地。


    听着少年的话,他愣了愣,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你们听我说了这么久的话,是想知道什么?”


    娄乐歌说道:“我们想知道的,你已经都说了,剩下你没有说的,我来帮你补充吧。那年你被那个落魄贵族的妻子无意中砍破眼睛后,放弃了戍守防军的职务,租了个店铺,做起金银手饰小生意,即使没有赚个盆满钵满,但是能很轻松的维持你一个人的生活。直到后来你无意中知道那个女人生了重病,你非但没有记恨她,反而对她很同情,每个月都会买药去填那个无底洞。后来那个镇长少爷知道了这件事,告诉你他有一种药能治好那女人的病,但是需要很多钱。于是你一狠心把店卖了,到那个狗屁少爷手里买了药,送到女人手上,结果那女人还是死了。”


    娄乐歌顿了顿,说道:“我以为这么狗血的桥段只有小说里才有,但是没想到真的被我碰到了。”


    蒂姆眼中寒光闪过:“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你到底是谁!?”


    娄乐歌笑了笑,“还记得那女人的儿子吧,就是帮你送药的那小胖子,也就是那女人的儿子。”


    “戴蒙!”蒂姆脱口而出,“你把他怎么样了!”


    娄乐歌笑道:“我可不能把他怎么样,这么说吧,我救过他一命,他也帮过我,我们呢,勉强还算的上是熟人,正好这一次路过,就顺道过来看看。”


    蒂姆将信将疑的看着这个坐的歪歪扭扭没个正行的少年,尽管有些不相信他的话,但是心中已经放松了不少。“那你为什么要杀我?”


    又是两道寒光闪过。


    这一次,蒂姆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他以为那是两把匕首,但是当他听到玻璃碎裂的响声时,他知道他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


    娄乐歌说道:“如果我要杀你,你早就死了,我也不会陪你喝酒吃肉,还说这么一大堆话。”


    蒂姆甚至都没有见到这个少年什么时候出手,又是怎样将两个大号的玻璃酒杯砸过来的,如果一开始就要杀他,那把匕首显然不会插在地上。


    他们之间的实力差距实在太大了。


    娄乐歌站了起来,伸出了右拳,蒂姆明白其中的含义,但是他并没有伸出拳头,他的心中有太多的疑惑和不信任。


    娄乐歌收回了拳头,无奈的笑了笑,“我需要有个人帮我做一件事,放心,不是什么抢女人的龌龊勾当,也不会让你去坑蒙拐骗,只是去暮光营地接一个人,或者更加准确的说,是一个地精,名字叫戈离,并且将他安全的送到君临城。”


    蒂姆警惕的问道:“为什么是我?”


    娄乐歌无奈的耸耸肩:“我也没办法,没有其他的人选了,我们两个可怜虫现在都还在逃难呢。再说了,你是一个战士,一个真正的战士,没有谁比你更加适合这个任务了。”


    蒂姆思索了片刻,说道:“如果我不去呢?”


    “你会去的,”娄乐歌站了起来,“如果你答应了,我会帮你杀一个人,只要你他现在在风车镇,不管是谁,我保证提着他的头颅来送给你。而且我可以告诉你,之所以你在军中立下了这么大的功劳还只能当一个小小的斧头兵,这一切,都和那个狗屁少爷脱不了干系。怎么样?我的这个条件不赖吧?”


    “不可能!”蒂姆下意识的反驳道,“这些事情哪怕在军中都是机密,你一个外人怎么可能知道?”


    “我的确不知道,但是自然有人告诉我。”


    “是戴蒙?”


    “除了他还能有谁呢?”娄乐歌笑了笑,脑海中浮现出那小胖子任劳任怨给别人洗衣做饭时的身影,“你可别小看了那个小胖子,他可没有你想象中简单。”


    其实我也小看了他。娄乐歌心里想着。他抬头看了看夜空,一切都是那么平静而美好。


    即使到了现在,独眼蒂姆依然不能完全相信这个少年,但是无奈的是,他没有任何资本和理由拒绝,他无从选择。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