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苏醒

3个月前 作者: 木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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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边风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当他从梦中苏醒过来时,首先嗅到一股前所未闻的恶臭包绕着自己,遂大叫一声跳了起来,低头看看身上竟多了一层乌黑粘腻的污垢,正散发着那种奇臭无比的味道。连忙拉开放门,想洗澡间里冲去,不想却跟闻声过来的老爸撞了个正着。


    “什么味道,好臭?咦,阿风,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等一会儿再说。我先洗个澡先,老天呀,我都怀疑自己梦游掉进了粪坑里,哇靠,臭死我了!”边风的怪叫声夹着哗哗的水声从洗澡间里传出来。这一洗不要紧,连边风都吓了一跳,倒不是因为那缸乌黑如同墨汁的洗澡水,而是自己的皮肤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白皙水嫩,凝脂一般,连边风自己都怀疑能一把掐出水来。


    “我靠,这还是我吗?”凑到梳妆镜前一看,更是目瞪口呆,脸还是那张平庸的脸,却不知道为什么多了种珠玉般的光泽,平添了几分俊朗和飘逸。倘若不是边风看着镜子的那个人随着自己的心意挤眉弄眼,他多半会以为自己还在梦里,又或者干脆如网络小说写的那样来了个借尸还魂。


    “对了,借尸还魂!”边风平素里没少看各种希奇古怪的网络小说,相应的神经也变得很是大条,换句话说就是敢于接受一切按照常例不可能发生的怪事,比如眼前自己的巨变,边风当然不会相信自己的灵魂从别处弄了具身体回来,但眼前的一切可以解释为某种神秘力量趁自己睡觉时将身体进行了改造的缘故,而那些泥垢则是伐骨易髓后,逐渐完善的身体排出来的杂质。一如里那些得道的高人重归先天之境一样。只是神秘的力量到底来自何处,边风却想不出来,但联想到熟睡时那一连串的梦也就释然了。


    “不管怎样,没死就是件好事!”边风叹了口气,擦净了陪伴了自己多年却变得很是陌生的身体,穿上tshirt和大裤衩子又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还是觉得象是一场梦,狠狠掐了自己一把,疼,真的很疼,那就是真的了。


    “只是不知道我拥有了什么样的超能力呢,是力大无穷?”试着拽了拽旁边的暖气片,纹丝未动。“还是修成了元婴?”又尝试着内视了一把,结果除了衣服什么也没看到。


    边风哪会轻易放弃,又依次试了意念移物,召唤宠物,或者变身为上古怪兽等等可能性,结果都以失败告终。最终不得不沮丧得断定,自己不过是得到了一个比较漂亮的臭皮囊而已。因为边风喜欢阅读佛经的缘故,小小年纪对自己的身体并无过多的眷念,更没有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迂腐,往往习惯以臭皮囊称之。


    存了这个念头之后,边风倒也没有先前那么高兴了。此时玻璃门响了两下,老爸的声音传来:“阿风,你在里面吗?”


    “在呢!”


    “你这小子洗个澡要用几个小时?出了趟门怎么学了这么个臭毛病!”老爸很是不爽得在外面喊道。


    边风的老爸――边立志在乡政府里任了个闲职,仗着酒量好,能说会道,终日里就是陪吃陪喝,本事没多少但脾气却臭大。也许是不喜欢边风这种平庸的性格,从小对他就不怎么喜欢。而边风呢虽说不上是逆来顺受,倒也很少跟老爸对着干。这使得边立志更加看上不这个没有脾气的儿子。


    “我这就出去。”边风答应着拉开门从洗澡间里走了出来,正看见老爸那张黑黝黝的驴脸,满脸古怪表情的看着自己,积威之下倒忘了自己已经是旧貌换新颜了,解释道:“甘肃风沙大,弄了我一头一身的土,洗了半天才弄干净!爸,你看……”猛然想起自己的模样变了不少,忙又撒了个谎道:“最近没怎么洗澡,搓下了不少泥下来,连我都没想到自己原来长得这么白!”


    “废话!”边立志冷哼一声,道:“你这都是遗传了你老妈的基因,不白才怪!”说着又没好气地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一大老爷们家的长那么白干嘛,没有男子汉气概,丢人!”越说越瞅着边风别扭,大手一挥道:“游你也旅过了,你这假期不还有两天吗,给我到地里锄草去,不把这身皮晒黑了不准回来!”说完就钻厨房里炒菜去了。


    边风不由得一阵苦笑,心道:“我皮肤好又不是我的错,看不上我也不用找这借口吧!”


    要说边立志这几年陪着领导吃吃喝喝的也不是全没收获,肚子不但是大了好几圈,这炒菜的手艺也足以媲美普通的厨师。他本算不上是个有大志向之人,对妻儿也少一份男人该有的责任感,平生所好不过就是吃喝二字。但随着年纪渐老,也渐渐有了些长进。原本从不下地干活的他也偶尔去地里转转,或者趁着没有酒宴要陪时,给每天忙于工作的老婆做上顿好饭。


    边风的老妈――于平也算是可怜之人,年轻时成绩优异,遗憾的是时运不济,赶上了文革没有大学可上,但也学到了高中,再加上从小就在村里的业余体校里打篮球,得以留校任教。不知道怎得就下嫁给了边立志,后来本有机会继续深造成为名副其实的教师,可以边风此时出生了,为了孩子只有把大好的机会放弃。后来又觉得当老师挣钱太少,去了当时正红火的果园,一个本该享受安逸生活的女人在果树地里挥洒汗水,只是为了让家境好些。


    后来果园败落,又去了村里的民办企业――羽绒服厂当牛做马,一年的工资虽有万余,却更加辛苦,每每早上八点上班夜里十一二点才能回家,除去午饭和晚饭能回家待一小时之后,还要洗洗涮涮操持家务,一天里倒有大半的时间都在酷热的车间里度过,以至于才不过四十多岁就很积了一身的疾病。


    倘若只是这些倒也没有什么,更让于平寒心的还是边立志的酗酒和不务正业,一个年逾不惑的男人却依然游手好闲,根本不顾家。对于这样的一个男人,于平其实已经心灰意懒,如果说还有什么能够让坚强地活下,那就是她的儿子――边风,她唯一的希望边风能够考进大学,哪怕自己为此少活十年也心甘情愿。


    只可惜边风并没有遗传了老妈学习上的天分,头脑不笨,却总好看些杂七烂八的闲书,荒废了学业不说更绝了进取之心。可于平却总抱着些许的期望,而执意要求他把高中读完。这一切的一切边风又何尝不看在心里,可他的想法却是早早上班,挣钱养活老妈。这也是他总是懒于看书学习的直接原因。


    晚上七点半左右,当于平脱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时,先就看见了正在家门口等着自己的儿子,先前还以为是看错了,仔细看了几眼才敢确认,微笑道:“阿风,你出了趟家门,怎么倒好象白净了许多呀!?”


    “老爸说我这是遗传了你的良好基因!”边风揽着略比自己矮的老妈,走回家里,掀开盖着的菜,把饭盛上。于平换了身衣服出来,看着桌上热气腾腾的菜,知道是出自丈夫之手,问道:“你爸呢?”


    “刚才我一叔打电话来,炒好了菜就去喝酒了!”边风将饭碗放好,将一双筷子递给老妈,道:“咱们吃吧,别管他了!”


    “你哪个叔叔?”


    “他的结拜兄弟那么多,我也不知道!”边风摇了摇头,道:“再说就算我问他也不一定告诉我!”


    边立志为人好讲义气,更好交朋友,平素里喝顿酒多半就要跟人拜把子,因为结拜兄弟极多,边风又不怎么入他的眼,再加上性格有些孤僻,因此认识的倒也不多。于平叹了口气,爱怜横溢得看着自己的宝贝儿子,道:“阿风啊,你可要好好学习呀,考上大学出去找份好工作,离开这个家,离开你老爸,妈妈就是死了也就能闭上眼了!”说着声音竟有些哽咽了。


    “妈,我心里有数!”边风也觉得难过,道:“将我将来有钱了,就接你出去,咱娘俩一起过。我爸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吧!”这话倒也不是随口说出来的,边立志看不起儿子,而边风又何尝看得上这个嗜酒如命,既不顾家又不爱惜老妈的老爸呀。有时候边风就想,挣了大钱就跟老妈独过,把边立志扔在家里扔他自生自灭。


    他存有这念头日久,于平又怎会不知道。除了劝慰儿子不要胡言乱语,又能说些什么。只能慨叹命运不济接着又鼓励边风好好学习。今天也是一样,话说到此,于平又劝导边风吃了饭晚上好好看会课本去,争取把落后于别人的成绩赶上去。


    看着慈目殷切的目光,衰老的容颜,依稀有些斑白的鬓角,边风还能说什么,惟有点头答应了下来,草草吃了晚饭就回到自己屋里,坐在台灯下看起书来,这一看倒不由得心头一惊。06.8.18


    作者:写到此处,我已经是泪流满面,想老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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