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3个月前 作者: 阿加莎·克里斯蒂
审理于那天(星期六)下午两点在‘蓝野猪’旅馆进行。
不用说,这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在圣玛丽米德至少有十五年没发生谋杀案了。像普罗瑟罗上校这样的人在牧师寓所的书房被谋杀,更是村民们很少遇到的令他们惊诧不已的事。
我不愿听的各种各样的议论飘进了我的耳朵:
“牧师来了。相当苍白,不是吗?我吃不准他是否也插手了。毕竟是在牧师寓所干的。”“你怎么能这样说呢?他当时正在走访亨利-艾博特呢。”“哦!但他们确实说他和上校吵架了。玛丽-希尔来了。瞧,她摆出那副架子,不就是在那儿干活儿呗。别吵,验尸官来了。”
验尸官是我们邻镇马奇贝纳姆的罗伯兹医生。他清清喉咙,抬抬眼镜,摆出一副庄重的模样。
重述一遍所有的证据只会令人乏味。劳伦斯-列丁为发现尸体作证,并确认手枪属于他。他确信,他在案发前两天即星期二见过手枪。枪放在他住所的架子上,而住所的门习惯上是不锁的,普罗瑟罗太大作证说,她最后一次看见丈夫,是大约六点差一刻他们在村于路上分手的时候。她同意稍后到牧师寓所叫他。大约六点过一刻,她沿后面的小路从花园的大门到了牧师寓所。她没有听到书房有什么声音,以为房间是空的,但她的丈夫可能正坐在写字台旁,那样的话,她就看不到他了。就她所知,他的健康和精神状况是正常的。她没有听说有哪个对他怀恨在心的仇人。
然后是我作证,讲述我与普罗瑟罗约会和被电话叫到艾博特家去的情况。我叙述了我怎样发现尸体,叫来海多克医生的经过,“克莱蒙特先生,有多少人知道普罗瑟罗上校那天傍晚要来见您?”
“我想,有许多人。我妻子知道,我侄儿知道,并且,那天早上我在村于里碰见他时,他本人也提到这件事。我想,有好些人都可能偷听到他的话,因为他有点聋,讲话的嗓门大。”
“那么,这是件人人皆知的事了?任何人都可能知道?”
我说是这样”海多克接着作证。他是个重要证人。他仔细地、内行地描述了尸体的外形和道枪击的准确部位。按他的判断,死者大约在六点二十分至六点三十分道枪击——肯定不会晚于六点三十五分。那是最大的时限。他肯定这一点,并强调这一点。不存在自杀的问题,枪击处不可能是自己施加的。
斯莱克警督的作证谨慎而简短,他讲述了他接到通知和看到尸体时的现场。他出示了那封信,还叫大家注意信上的时间——六点二十分。还有闹钟。不言而喻,可以假定死亡时间是六点二十二分。警督什么也没有漏掉。后来,安妮-普罗瑟罗告诉我,警督认为她到牧师寓所的时间稍稍早于六点二十分。
后一位证人是我们的女佣玛丽,看来她是个有点粗暴的证人。她没有听到什么,也不想听到什么。好像来看牧师的先生们通常是不会被枪杀的。他们不会。她有自己的话儿要照料。普罗瑟罗上校正好在六点过一刻到的。不,她没有看钟。在她引他进屋后,他听到教堂的钟响了。她没有听到任何枪声。如果有枪声的话,她会听到的。哦,当然,既然先生被发现遭人枪杀,她知道一定有枪声的——但仅此而已。她没有听到枪声。
验尸官没有再就此追问。我意识到,他与梅尔切特上校配合默契。
莱斯特朗兹太太也传唤来作证,但她出具了一份经海多克医生签字的证明,说明她因病不能到场。
还有最后一个证人,一个有点蹒跚的老太婆。照斯莱克的说法,她是为劳伦斯-列丁“料理家务”。
向阿切尔老太大出示了手枪,她认出就是在列丁先生的卧室里看到的枪,那枪“放在书柜上,随便放在那儿。”她在案发那天最后一次看到枪。是的——在回答进一步的问题时她说——她确信星期四午餐时间枪还在那儿。她离开时是一点差一刻。
我记得警督告诉我的话,不由得有点惊奇。他询问她时她记忆模糊,而现在却对枪的事相当肯定。
验尸官用一种平静的态度宣布审理结束,但语气却非常坚定。几乎立刻就作出了裁决:
由未知的个人或数人进行的谋杀。
当我走出房间时,看到一小群年轻人,他们有着明亮而机敏的眼睛,外表上也有些相像。他们中的几个人,我觉得面熟,因为过去几天他们老在牧师寓所周围转悠。我为了脱身,折回到“蓝野猪”旅馆,幸好碰到那位考古学家斯通博土。我也顾不上礼节,一把抓住了他。
“那些个记者,”我简短而明确地说,“您能帮我甩掉他们吗?”
“噢,没问题,克莱蒙特先生。跟我上楼。”
他带路爬上狭窄的楼梯,走进他的卧室,克拉姆小姐正坐在房里熟练地敲着打字机的键盘。她满脸堆笑地向我打招呼,表示欢迎,并趁机停止了工作。
“太可怕了,不是吗?”她说,“我是说,不知道是谁干的。
不过我对审理感到失望。不够味,我是这样看的。从头到尾都没有你可以称为痛快的情节。”
“那么,你也在那儿吗,克拉姆小姐?”
“我当然在那儿。想不到您没有看见我。难道您没有看见我吗?这使我有点伤心。是的,我确实伤心。一个男人,哪怕他是个牧师,头上也应该长眼睛的啊。”
“您也在场吗?”我问斯通博士,试图摆脱这种嬉笑嘲弄。像克拉姆小姐这样的年轻女人总使我感到尴尬。
“没有,恐怕我对这样的事情兴趣不大。我是个沉溺于自身爱好的人。”
“那一定是种非常有趣的爱好。”我说。
“也许,您也略知一二吧?”
我被迫回答,我几乎一无所知。
即使承认一窍不通,也不会使其气馁,斯通博士就是这样的人。结果就好像是说,我的惟一的爱好是掘墓。他眉飞色舞、滔滔不绝地讲开了。长形墓、圆形墓、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史前石墓和独立墓,这一切都从他的口中像泉水般涌出。我只有点着头,装出懂行的样子——这样说也许过于乐观了。斯通博士继续用深沉而洪亮的声音讲个不停。他是个小个子的人,有着一个圆圆的秃头,还有一张浑圆红润的脸。他的眼睛从很厚的镜片后炯炯有神地盯着你。我从未见过一个人,这么小的一点鼓励竟然使他变得如此热情。他详细地讨论着每一个支持或反对他的孤芳自赏的理论的依据,顺便说一句,我对这种理论简直茫然不知所以。
他详细讲述了他与普罗瑟罗上校的意见分歧。
“一个固执的乡巴佬,”他愤愤地说,“对,对,我知道他死了,一个人不应该讲死人的坏话。但是死并不能改变事实。他确实是个固执的乡巴佬。就因为他读过几本书,便以权威自封——反对一个终生研究这个问题的人。克莱蒙特先生,我把一生都投入到这个工作中去了。”
他激动地说着,唾沫飞溅。格拉迪斯-克拉姆短短的一句话把他带回现实。
“如果您不当心,就要误火车了。”她说。
“喔!”这位小个子停止了讲话,从衣袋里掏出一只表。
“哎呀!只差一刻?不可能。”
“您一旦开始讲话,您总记不住时间。如果没有我的照顾,您会怎样,我真的不知道。”
“完全正确,亲爱的,完全正确,”他充满感激地拍拍她的肩膀。“这是个了不起的姑娘,克莱蒙特先生。从不会忘记什么东西。我认为自己能找到她是非常幸运的。”
“哦!别说了,斯通博士,”姑娘说,“您太抬举我了,真的。”
我不禁感到,我事实上会支持第二种观点——这种观点预见,合法的婚姻将是斯通博士和克拉姆小姐的最终结局。我设想,克拉姆小姐爱自行其事,但不失为一个聪明的年轻女郎。
“你们最好动身。”克拉姆小姐说。
“好,好,我就走。”
他走入隔壁房间,出来时抬着一个皮箱。
“您要离开吗?”我有些惊奇地问道。
“只是到镇上去呆几天,”他解释说,“明天去看我的老母亲,星期一有些事要与我的律师办一下。星期二就回来。
顺便说一句,我想普罗瑟罗上校的死不会影响我们的安排。
我是指墓地的事。普罗瑟罗太太不会反对我们继续工作吧?”
“我倒不这样看。”
他说这话时,我在猜想,谁将成为“老屋”的主宰。很可能普罗瑟罗会把房子留给莱蒂斯。我感到,知道普罗瑟罗的遗嘱的内容是有趣的。
“一个人死了,会给家人带来很多麻烦,”克拉姆小姐略带阴郁地说,“您简直想不到有时候会有多么悲伤的气氛。”
“哦,我真得走了。”斯通博士费力地想拿起皮箱、一张大毛毡和一把笨重的伞,我过去帮助他。他谢绝了。
“不用麻烦,不用麻烦。我能很好地解决。楼下肯定有人的。”
但是,楼下连一个擦鞋匠或什么人的影子都没有。我想他们为记者们服务去了。时间很紧,于是我们向火车站走去,斯通博士提着皮箱,我拿着毛毡和伞。
我们一面匆匆走着,斯通博士一面喘着气说:
“您真是太好了——不想——麻烦您……希望我们不会错过这——这班火车——格拉迪斯是个好姑娘——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姑娘——天性非常温和——恐怕在家里不太愉快——绝对——心地纯洁——心地纯洁。我向您保证,尽管——年龄悬殊——发现许多共同点……”
正当我们向车站拐过去时,看见了劳伦斯-列丁的住所。它孤零零地竖在那儿。周围没有别的房子。我看见两个相貌机灵的年轻人站在阶梯上,另外还有几个通过窗户朝里窥视。这一天记者们够忙的了。
“小列丁,这家伙不错。”我说了一句,想看看我的同伴会说些什么。
这时,他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很难说出什么,但他还是喘着气吐一个什么词,我一时没有听清。
当我要他重复他的话时,他喘出一个词:“危险。”
“危险?”
“非常危险。无知的姑娘们——不太了解——落入像这种家伙的圈套——总是围着女人转……不好。”
从这话中,我推测,村子里这个惟一的年轻人也没有逃过漂亮的格拉迪斯的注意。
“天啊!”斯通博土喊道,“火车!”
这时,我们已经接近火车站,开始疾步奔跑。从伦敦开来的火车正停在站上,开往伦敦方向的火车正在进站。在售票处的门口,我们撞到一个文雅的年轻人,我认出是刚到达的马普尔小姐的侄儿。我想,他是个不喜欢被碰撞的年轻人。他为他那种泰然自若、超然物外的风度而骄傲,那粗俗的一撞无疑有损于泰然自若的风度。他向后摇晃几步。我连忙道歉,然后我们进了站。斯通博土爬上火车,我递给他行李,刚好赶上火车沉重地往前一冲,启动了。
我向他挥挥手,然后转身离开。雷蒙德,韦斯特已经走了,但我们当地一位绰号叫作“小天使”的药剂师刚好也要到村于里去。我和他并肩而行。
“好险哪!”他说,“噢,审理进行得怎样,克莱蒙特先生?”
我告诉了他裁决的结果,“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想裁决会是这样。斯通博土要去哪儿?”
我将他告诉我的话重复了一遍。
“没错过火车,真走运。您总弄不清这条铁路的情况。我告诉您,克莱蒙特先生,真要命,真丢人,我就是这么说的。
我坐来的火车晚了十分钟。而且,还是在交通稀少的星期六。在星期三——不,是星期四——是的,是星期四——我记得是谋杀案发生的那天,因为我打算向铁路公司写一封措辞强硬的投诉信——谋杀使我忘了这件事——是的,上个星期四。我去参加药学学会的一次会议。您说六点五十分的火车晚点多少?半小时。整整半小时!您对此怎么看?
十分钟,我不在乎。但如果火车要七点二十分才到站,喔,那您在七点半以前就别想回家。我说的是,为什么把这班火车叫做‘六点五十分班车’呢?”
“完全如此。”我说。这时,我看见劳伦斯。列丁从路的另一头向我们走来,为了摆脱他的这番唠叨,我借故说,我有话要给列丁讲,就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