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3个月前 作者: 斯蒂芬·金
    第二天早上,我们来到沙滩,手握咖啡杯,赤脚站在浪花里。朝阳刚刚爬上海岛的地平线,从我们身后斜照而来,影子在平静的海面上似乎伸长到几英里长。


    伊瑟沉静而幽怨地看着我,“爸爸,这儿是不是地球上最美的地方?”


    “不是,但你还年轻,我不怪你有这种想法。在全球美景的榜单上,这儿排名第四,但前三名的名字恐怕都没人拼写得出来。”


    她的微笑崭露在杯沿上方。“说说吧。”


    “你要坚持,我就说。第一名,秘鲁马丘比丘。第二名,摩洛哥马拉喀什。第三名,美国新墨西哥州石化国家纪念公园。第四名,也就是杜马岛,位于佛罗里达西海岸。”


    她的笑更浓了,但一两秒后就倏忽褪去,又像刚才那样用幽深的眼神看我。我记得,她四岁时也这样看着我,问我有没有童话里的魔法。当然了,我对她说,有,哪怕心里明知是谎言。现在我却不那么确定了。但晨风和煦,赤足浸在湾流里,我只是不想让伊瑟受到伤害。我以为她即将被伤害。但每个人都有一份罪要受,不是吗?那还用说。嘭,击中鼻梁。嘭,击中眼睛。嘭,击中腰下,你就倒地玩完儿,裁判员就走出去找个热狗解解馋。但是,你爱的人当真能把伤痛重叠、放大再四处转发。爱之极,便成痛。语出怀尔曼。


    “甜心,有什么心事吗?”我问。


    “没有,我只是又在想,来这儿见到你让我多高兴啊。我曾以为你的日子会在退休老人之家和那些恐怖的男人酒吧间打发掉,那些蹩脚的酒吧每周四都搞个湿答答t恤欢乐派对。我猜我看太多卡尔?希尔森的小说了。”


    “这儿有不少那种酒吧。”我说。


    “那么,还有哪里像杜马岛?”


    “我不知道。大概一两处吧。”但根据杰克对我说的,我估计没有别处会像杜马岛。


    “不管别的,你该好好享受这里,”她说,“该是休息和疗伤的时候了。如果这一切——”她挥臂一揽整个海湾,“还不能治愈你,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够。只是……”


    “这——个?”我说着,在空中作出捏虫子的动作。一家人总会有密语,也包括肢体语言。我的动作对别人毫无意义,但伊瑟一眼便知,并哈哈大笑。


    “没错,聪明人。美中不足的只是潮涌时的响声。我半夜里醒来,差一点儿尖叫起来!然后才明白过来,那是贝壳在海水里摇来摇去。我是说,我没猜错吧,是贝壳?千万别说不是。”


    “正解。你觉得那声音像什么?”


    她当真打了个寒战。“我的第一印象……别笑话我……是骷髅大游行。成千上百个骷髅,围着房子行进。”


    我从没那么联想过,但她的言下之意我却能领会。“我倒觉得那让人平静。”


    她轻笑一声,似乎颇有怀疑。“好吧……就说到这儿吧。仁者见仁。你想回屋去吗?我可以炒几个鸡蛋。甚至可以在蛋液里撒点胡椒粉和蘑菇。”


    “我这儿你当家。”


    “车祸后,我第一次看到你不用拐杖就能站这么久。”


    “我希望一月中旬就能在沙滩上南向漫步四百米左右。”


    她吹了声口哨,“走四百米,然后再走回去?”


    我摇摇头,“不,不。总数四百米。回程我打算滑翔。”我伸出双臂,假装示范。


    她扑哧一声笑出来,开始往回走,但当一丝亮光从南面反射到我们这儿时,她停下了脚步。一闪,两闪。那两个小黑点般的人影又出现在沙滩那头。


    “有人。”伊瑟用手打着凉棚眺望。


    “是我的邻居。目前,我唯一的邻居。起码就这个季节而言,我想。”


    “你见过他们吗?”


    “没。我只知道那是个男人,还有个坐轮椅的女人。我认为,她基本上天天在海边吃早餐。那反光的东西,我觉得是托盘。”


    “你该给自己弄辆高尔夫车。那样就能呼呼开到那儿,说声嗨。”


    “早晚有一天我会走到那儿,说声嗨,”我说,“高尔夫车不适宜孩童使用。卡曼医生说过,要制定目标,然后努力实现。他们,就是我的目标。”


    “你不用精神病医生告诉你如何制定计划,爹地,”她说着,还一个劲儿地往南边望,“他们住哪栋屋?是像西部片里的大棚屋的那栋吗?”


    “我能肯定,就是那儿。”


    “那,没别人住这儿了?”


    “现在是没有。杰克说一月和二月间,别的屋子也会有人租,但现在恐怕只有我和他们住在这儿。岛上的其它地方只有纯粹的野生春宫图。植物疯长。”


    “我的天啊,为什么?”


    “我也一点儿不明白。我想要打探的——好歹试过一次——但眼下我的当务之急是让自己脚踏实地。说真的,你得从字面上理解。”


    我们走回屋里。伊瑟又说:“近乎阳光下的一座空岛——总得有个说法吧。肯定有什么隐情,你不这么认为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我说,“杰克?坎托里说他可以去打探个究竟,但我让他别费心了——我是想自己去搞明白。”我拿过拐杖,把胳膊放在不锈钢托架上——徒步在沙滩上行走后,再次仰仗它们总能让我宽慰——然后笃笃撑着它们走起来。但伊瑟没有跟着我。我转头去看。她正面向南方,一只手又遮在了眉上。“来吧,宝贝?”


    “就来。”远方海滩又射来一道反光——早餐盘。或是咖啡壶。“或许他们知道这个岛的故事。”伊瑟说着,跟上来。


    “或许吧。”


    她指向小路。“那小路是怎么回事儿?能走到多远?”


    “不知道。”我说。


    “你想不想开车去瞧瞧,今天下午?”


    “你愿意驾驶赫兹租车行的雪佛兰马力步?”


    “那当然。”她说。她把双手搭在窄小的臀部,假装朝地上吐口痰,拖着懒洋洋的南部口音说,“我会一路开到你家小路的尽头。”


    但我们连尽头的影子都没看到。那天没有。我们的探险开了个好头,沿着杜马路往南,结尾却很糟。


    出发时我俩都感觉良好。我已让双腿休息了整整一小时,又服用了中午份的复方羟氢可待因。我女儿换上了短裤和吊带露背背心,我非要用白颜料涂抹她的鼻尖,把她逗得笑个不停。“小丑波波。”她对镜而视,说道。她热情高涨,我自车祸后也是第一次这么兴高采烈,所以,那天下午发生的事情无异于晴天霹雳。伊瑟怪罪于午餐——吞拿鱼沙拉里的美乃滋酱大概过期了?——我随她去说,但内心里根本不相信是美乃滋过期的错。更像是魔咒到期。


    路又窄又颠,修得一塌糊涂。车子开到覆盖岛南的茂密丛林时,路上又多出些高高低低的骨头色小沙包,因为风会把沙从滩岸吹上岛陆。雪佛兰租车轰隆隆地跌下又爬上,好多次都差点儿熄火,蜿蜒的小路距离海边更近了一点时——也就在我们抵达怀尔曼称之为“杀手宫”1的大庄园之前,沙包越来越厚实,车子也不再是颠簸,而是摇摇摆摆地往前蹭。伊瑟是在雪国学会驾驶的,故而一句怨言也没有,泰然处之。


    浓粉屋和杀手宫之间的那些宅子都符合我心目中“丑陋的佛罗里达淡粉蜡笔色”的陈见。都是大门紧闭,屋前的各条车道也封路谢客。只有一条车道不一样,用两条锯木条横栏入口,木头上的钢印警告语已经褪得分不清原来的颜色,上面写着:恶犬恶犬。过了恶犬屋,便到了庄园领地。一道结实的人工灰泥围墙高达十英尺,上面铺着橙色砖瓦,将庄园完全遮挡起来。映衬在碧蓝无瑕的天空下,只见越来越多的橙色屋瓦以各式各样的倾角出现,那便是庄园府邸的屋顶。


    “乖乖我的老天爷啊,”伊瑟说——这变种的三字经肯定是她从浸信会男朋友那儿学来的。“这地方该不是贝弗利山吧。”


    那道墙沿着崎岖窄路起码东向延伸了八十码。没有任何“严禁入内”的标牌;光是瞅一眼那堵高墙,屋主会对上门推销员和摩门教传教士摆出什么姿态便不言而明了。正中央有一扇对开的铁门,虚掩着。坐在门里的——


    “就是她,”我喃喃自语,“沙滩那头的老妇人。见鬼,简直是教父的新娘。”


    “爹地!”伊瑟笑着叫,同时也掩饰不住自己的震惊。


    妇人真的很老,起码八十多岁了。她坐在轮椅里。不锈钢脚踏板上伸出一双巨大的蓝色匡威高帮鞋。尽管气温足有华氏七十多度,她却穿着灰色两件套羊毛衫。筋脉鼓凸的手指间,夹着一支闷烧的香烟。扣在她头上的果然是我以前散步时见过的草帽,但散步时我怎么也没想到,那顶帽子竟是这么庞大——俨然是压扁了的墨西哥阔边帽。她果然酷似《教父》结尾时和外孙们在花园里玩儿的马龙?白兰度,绝对错不了。有什么东西放在她膝头,但看起来并不太像是手枪。


    伊瑟和我一起朝她挥挥手。有那么一会儿,她没有任何动作。接着才扬起手,掌心向外,摆出印第安人问好的姿势,还咧嘴一笑,足够灿烂,但牙齿全无。她脸上的皱纹如千万褶壑,一笑起来,便像个好心肠的女巫。我连瞥都没瞥一眼她身后的大宅;猛地见到她出现,还穿着酷酷的蓝色跑鞋,皱起核桃般的笑脸……我还没完全反应过来呢。


    “爹地,那是枪吗?”伊瑟使劲盯着后视镜看,眼睛瞪得大大的,“那个老太太有一把枪?”


    车子有点打飘儿,差点儿就要翻到庄园那头儿去了。我伸手把住了方向盘。“我想是吧。某种枪。宝贝,你留神开车吧。这儿都快没路了。”


    她这才掉头,再次面对前方。我们一直在太阳底下开,但庄园高墙下的阴影里,太阳也不见了。“某种枪?你是说哪种枪?”


    “看上去……我不知道,箭枪。要不就是别的东西。大概,那是她用来对付蛇的。”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