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孑与2
体力下降的厉害,两腿发软,云烨知道这是三天没有补充盐分的结果,如果再不找到食盐,这片荒原就是自己的埋骨之地。狼群从三两只逐渐扩大成七八只,马群已不能再保护自己了。他有着清楚的认识,一旦狼群开始袭击马群,自己没有马的奔跑能力,那些狼不介意顺口吞下自己这块美味的点心。
马群开始骚乱了,一匹小马被狼咬住后腿发出凄惨的悲鸣,所有的马都开始移动起来。这时,一声高亢的马嘶,让马群安静下来,那匹枣红色的马王闪电般地冲向狼群。两只硕大的蹄子狠狠地踩在凶手的身上,其他的公马也向狼群发起进攻。
狼群显然太轻敌了,眼看着三匹狼在铁蹄下化作肉泥。狼群见势不好转身向荒原深处逃去,马群紧追不舍,顷刻间偌大的战场只剩云烨傻傻地站在中间,脑子里还在犹豫要不要逃跑。
被马踏死的狼样子很可怜,以至于云烨在三匹狼身上才割下两条稍微完整的狼腿。转头不见狼群,马群也不见踪影,云烨看着马群追去的方向道了声珍重,转身向东走去,他清楚的知道,那里有一条大河在等自己。
云烨听到了那条大河的叹息,滚滚东流水从未停歇。
黄河!看着她,一股亲切感油然而生,就像老朋友。在这城市没有,亲人没有的时刻,她的出现多少给了云烨一丝安慰,喝了几口水,她是如此的甘甜。整条大河波浪滔滔,却又清澈晶莹,就像奔流的玉液。
又看到那个马群,马王旁若无人地在云烨边上饮水。在它眼里人这种动物和那些野羊一样没任何威胁。也是,云烨这几天的表现还不如野羊,除了给马群增添一点笑料外,没任何危险。
马王大人喝饱了水,走到石壁旁,伸着舌头“哗哗”地舔起石壁来,这匹变态的马!有这么练舌头的吗?不对,云烨猛然醒悟过来,马也是生物,它们也需要矿物质,尤其是盐!
云烨赶紧跑过去,伸长舌头在石壁上轻轻舔一下,又苦又涩,又咸,这都是什么?“呸呸呸”赶紧吐掉。
马王不满地看了一眼,继续伸出舌头舔得“哗哗”作响。
这是卤盐,杂质太多,不能直接食用。云烨用钢铲敲下几块黑褐色的晶体,在河边的巨石上小心研成粉末。放在不锈钢饭盆中用水化开,拿出防尘口罩罩在平底锅口将这些浑浊的液体倒进锅里,锅里的液体便清澈一些,将口罩在河水中漂洗干净,双层折叠后加入木炭末在再过滤一遍。此时,饭盆中的液体变得清澈透明。
云烨再把这些液体倒在河边那块巨大而又光滑的石头上,水刚倒上去,就被太阳晒得滚烫的石头蒸发干净,石头上只留下薄薄一层白色的粉末。轻轻一尝,纯净的食盐味道。从中午到快日落,云烨共收集到三斤盐的样子,这些足够他吃几个月。
日头西下,云烨点起篝火,把前几日熏好的狼腿放在火上烤,不一会,烤肉的香味便弥漫在这河边的沙滩上。撒一些盐,这对云烨来说就是无上的美味。辣椒不敢再用,还要留一些在关键时刻提神,犹豫半天才拿出一个土豆埋在火堆的灰烬下。整天吃肉,对他的身体是极大的考验。
看着河边长满的蒲公英大喜过望,这东西清热解毒是很好的食材,拔几颗在河边洗干净打算用羊油煎着吃。或许煎野菜的清香过于浓烈,旁边的那些马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云烨似乎很想吃的样子,可畏惧火不敢过来。
马王大人自然是无所畏惧,甩着尾巴走过来。云烨一看就知道,他老人家是来收保护费的。谁让他这段时间靠马群保护来着。当小弟自然有小弟的觉悟,等野菜晾凉了,赶紧放在一片大树叶捧给马王,老大惹不起啊。
马王闻了闻,大概对盐的味道比较满意,两口就吃了下去。云烨怀疑自己看错了,因为它的眼睛竟露出享受的感觉。两口吃完,它又盯着云烨看。没办法,云烨只得接着烤野菜。在吃了四轮后,它可能觉得不过如此,打着响鼻回到马群继续当王。
云烨小心的扒开灰烬,里面的土豆烤的又香又软,掰开后大大咬一口,滚烫而又香甜的味道幸福的云烨眼泪差点流下来。
躺在睡袋里,身下是软软的河沙,右面不远处是缓缓流淌的大河,左面就算了,一群马此起彼伏的放着臭屁,马脸上一副云淡风轻的无辜像。望着漫天的星斗,银河横挂在天空,就像一张黑色的幕布上缀满璀璨的钻石,一闪一闪地对他眨眼。
老婆一直向往能有一颗钻石,他也答应发达了送一颗给她,现在已无法实现了,云烨从怀里拿出一件水钻的发夹,在火焰的映射下散射着橘黄的光芒,这是云烨特地请做首饰的朋友为妻子设计的,白银为骨,黄玉为托,水钻镶成一朵莲花。虽不值钱,但胜在别致,本来是妻子的生日礼物,因为要援救两个失踪的老外,这礼物再也不能送出去了,云烨紧紧握住发夹,心里一阵一阵抽的发痛,老天你终于拿走了我的一切,云烨喃喃自语……
第三节 人世间
河边乱石丛生,云烨走得很稳,就在昨夜,他发誓不再懦弱,妻儿装在心间,暖暖地溢满整个胸间。他要带着全家在这未知的世界闯荡,他相信,只要不在蛮荒世界,凭借自己灵巧的双手,在这里安一个家不是难事。他不再畏惧什么猛兽,情况再糟也不过如此。离开马群,独自在这荒原求生,云烨把它当作在这里生活的第一步。
脚在黄沙上留下深深地印痕,后面一匹小马一瘸一拐地紧紧跟随。这是一匹被马群遗弃的伤马,狼撕裂了它后腿的皮肤,在烈日下,很快就腐烂了。清晨,马群去草原吃草,独留下它在河边等死。
云烨清理了它的伤口,用珍贵的白药敷在伤口,相信用不了几日,伤口就会复原。云烨把这当作对马群的最后报答。然后,挥手和它作别,踏上寻找人群的道路。
不知为什么,小马挣扎着站起来,望了马群离去的地方一眼,艰难地向云烨的方向走来。云烨听到了小马的脚步声,却未回头,只是放慢了脚步。云烨停,小马停,云烨走,小马走。走走停停,一人一马,在这长河边,走的颇有情意。
中午的阳光变得猛烈起来,汗水湿透了衣衫,云烨找了一片树荫,那是一颗巨大的槐树,弯曲的枝干笼罩了足足半亩地,树下只有短短的青草,是一个休憩的好地方。
云烨重重地坐在突起的树根上,解开衣衫,美美地喝了一大口水,暑热尽去。刚打算小憩片刻,小马走了过来,用头轻轻地拱来拱去,看起来想要喝水的样子。云烨拿出平底锅,倒满了水,小马也不客气,低头畅饮起来。
云烨放下背包,查看它的伤口,还好,伤口没有挣裂,也不知是药品奇效还是小马体质好,伤口居然长了一层膜,怪不得它能跟随这么久。云烨头枕着背包,嘴里嚼着剩下的狼肉,粮食不多了,能省就省吧,小马就躺在云烨边上,嘴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嚼着云烨割来的青草。
“你就这么跟着我?我还不知道去哪呢,活该你倒霉。”
“你知道么,跟了一个没前途的老大,说好了,跟了我就不许后悔。”
“贼老天不声不响地把我扔在荒原上自生自灭,老子现在认了,咱哥俩就在这世上活个精彩,以后吃香喝辣,有你小子享福的时候。”
“你以后就叫旺财吧,给咱两带来滚滚财运,怎么样?”
“这名字太拉风了,没有一定涵养,起不出这名字的。”
“别喷唾沫,反正我超喜欢这名字,你看你,全身都是泥点,不叫这名字都亏了。”
云烨絮絮叨叨地说,旺财闭着眼睛听,不多时,云烨声音越来越低,渐不可闻……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醒了云烨,他一骨碌爬起,吃惊地望向右侧的密林,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旺财也站起来,很乖的站在旁边,甩着尾巴不叫不动。
是两匹马,马蹄声急促而有规律,这不是野马在奔跑。云烨只觉得血往头上涌,拿起工兵铲风一样的冲向树林,砍开杂草,劈断灌木,惊飞无数鸟雀,旺财离得远远的,不理解自己的主人兼大哥发什么疯。
待到云烨气喘吁吁的砍倒最后一片灌木,马蹄声已渐渐远去。看着黄土大道逐渐平息的尘埃,云烨放声大笑起来。眼泪和着鼻涕糊的满脸,他却不管不顾,扑倒在黄土地上,又放声大哭。
这是人类文明的痕迹,它蜿蜒的伸向远方,与黄河并行,云烨断定这是连接兰州的大道,现在,也许叫驰道。刚刚骑马过去了两位古人,云烨觉得怪怪的,虽然见过很多古人,但那是木乃伊和干尸,马王堆美女辛追也不过如此嘛!
午后的阳光照在无人的古道上,显得静谧而苍凉,他对云烨来说,是一条通往未知的路,一步天堂一步地狱。
云烨找到了人烟,在这即将回到人群的时刻,他却显得犹豫,天堂还是地狱?踏不踏出这一步呢?在这个世界他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就像一汪潭水,投下一颗石子,泛起的涟漪能否把他淹没?未知是恐怖的,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他,竟生出极大的恐惧来。
满头的汗水顺着下巴颚往下淌。旺财把头伸过来,用舌头舔我的汗水,似乎在安慰他。
站在河边,仔细的用河水洗去身上的污浊,衣服已破烂不堪,近一个月的摸爬滚打,现在只堪堪遮体而已。还是清洗干净,绑在身上,幸好背包是软牛皮的,没有任何破损。见旺财满身泥,顺便给他也洗一洗,冰凉的河水浇在身上,旺财喜欢的“咴咴”直叫。
迈开大步走在黄土路上,已无所谓到哪,顺着这条大路总能见到人烟。路上的脚印,蹄印,车辙越来越密,相信离村庄,城市,越来越近。心中早没了恐慌,事到临头须放胆。
转过一片草甸,人的嘈杂声传来。循声望去,只见十几辆牛车围成圈停在路边,车上插一面旗子,斗大的一个唐字迎风招展。云烨的心抽了一下。果然,回到唐朝且不知皇帝是谁。
云烨饶有趣味的看着这群古人,蓝色袍服直达膝盖,麻布做的裤搭档,脚下牛耳麻鞋,头上高高地挽了发髻,用木棍暂定。这就是平民的装束么?还有几人身穿皮甲,腰胯横刀,显得威风凛凛。为首一满脸胡须的壮汉见云烨在旁边窥视,遂手握横刀大踏步向他走来。
“羌人小子,敢来劫粮车,真真好大的胆子!”说完,雪亮的横刀一出鞘,就要往下劈。
太好了,熟悉的关中腔。云烨赶紧退后,双手乱扬,陕西话随口而出:“这位壮士,谁是羌人,你认错人了吧。”
大汉手中刀不撒手,停在半空,眼中全是狐疑:“咦,关中娃子,咋跑到陇右来了,你家大人呢?”
“没有大人,师傅过世了,我一个人从山中出来,就我一个。”
大汉拔刀插回刀鞘,上上下下地盯着云烨看,还走到跟前闻闻,“没有羊骚味,是关中人,不大的娃子乱跑个啥嘛!”
“喂狼咋办?”
旺财见壮汉揪着云烨不放,不干了,张嘴就咬。那壮汉一松手,左手一抬闪过,右手闪电般的抓住旺财下巴,旺财疼的直叫唤,壮汉哈哈大笑松手,在旺财背上按一下,叫了声:“好马!”
另外几个大汉见云烨和旺财如此狼狈也哈哈大笑起来。旺财怕见生人,躲在云烨背后偷偷看这些人。为首的壮汉也在看云烨。见云烨身上的衣服被树枝荆棘划得如布条一般,虽破,却做工精良,式样古怪,料子似麻非麻,绝不普通,再见云烨眉目清秀皮肤细嫩,双手纤细,明显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脚下穿一双皮靴,看的古怪,却又合脚。不禁为自己刚才的无礼有些后悔,遂放缓语气:“少郎君欲往何处?”
“在下自幼随恩师居于深山,不久前,家师亡故,云烨为亡师守灵三月后,所居之地被山洪冲垮,无奈只有下山,想不到山下遇到狼群,幸而逃脱,便成了目前这种样子,在下决定欲往长安,还望军爷告知兰州还有多远。”
“兰州距此只有不到六十里,就你这身板,带着一匹伤马,得两天。”
“诸位大哥这是运粮到何地?现在是何年?山中不知岁月,还请告知。”
“糊涂师傅带糊涂徒弟,连陛下去年登基都不知道,记住了,现在是贞观二年,至于运粮往何处,此为军机。”壮汉对云烨的问题充满了不屑,仿佛全天下谁都应该知道他伟大的皇帝陛下李二去年登基了。
云烨只觉头仿佛被巨锤重重砸了一下,贞观二年,李世民。秦王,到底没逃过虫洞的暗算,到底被扔到一千三百年前。想想彻底远离的妻儿,这叫他情何以堪啊。嘴里喃喃自语:“我如何才能活这么久?”
“你不喜欢吗?陛下登基难道不是大好事吗?”那壮汉见云烨脸色苍白,摇摇欲坠,用看普志高的眼神恶狠狠地盯着他,只要云烨口里迸出半个不字,那把横刀一定会砍在他脖子上。
“喜欢,怎么会不喜欢,陛下登基应该普天同庆。”
“那你哭什么?”
“喜极而泣!”
“那你多泣会,顺便帮你师傅也泣会。”
第四节 盐比命贵
篝火点起来了,映红了围坐诸人的脸颊,云烨身边的这些汉子是大唐府兵,他们隶属于左武卫,却不是战兵,是辅兵,负责运送粮草,军械各种补给。
为首的汉子名叫张诚,是一位队率,下辖五十名军人,和民夫若干。张诚本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夫,忙时耕作,闲时练武,关中子弟好武成风,故而在剿灭长乐王幼良一役中,斩首两级,积功升为队率。由于幼良谋反,陇右治安一下子糟糕起来,羌人失去管束,会不时攻击运粮队,这就是张诚为什么对云烨充满警惕的原因。
这群人都是好人,这一点云烨很清楚,见到云烨有些冷,张诚拿出自己的衣服给他换上。十四岁的云烨穿张诚的衣服显得滑稽无比,随队的两位妇人,把衣服拿去,取下针线替云烨改小。
她们是去黑风口看丈夫的,张诚悄悄告诉云烨,并挤眉弄眼地说,肚子大了才回来。说完还抽了云烨一巴掌,说小屁孩不要问大人的事。
云烨满脸委屈,这是我问的吗,是你硬告诉我的好不好。俩妇人嗤嗤偷笑,递给云烨一条白麻布,云烨左看右看弄不明白这是干什么的。
“兜裆布,乱瞅啥”。张诚说着,就扯下云烨的破衣服,在云烨的惨嚎声中,别人的哈哈大笑中,三两下就把白布缠在云烨腰间。云烨这才弄明白,两条精光的胖子就是缠着这玩意在台子上玩摔跤,搞了半天,就这点玩意,还是跟咱祖宗学的。
旺财也在咴咴叫,明显在笑。云烨气的抽他一巴掌。从背包里拿出舍不得吃的熏羊肉,用树枝串了放火上烤,一会儿油脂变渗出来,吱吱作响。
周围一片吸口水声,满足感大增。让张诚找块木板,用小刀削成薄片,拿过他们手中的面饼,一刨两半,肉片往饼里一夹,一份美美的肉夹馍就做好了。
双手递给张诚,张诚双手捧着饼,深深地闻一下,满脸陶醉之色。而后脸色一整:“分两波吃,一波吃完,另一波再吃。”
然后把肉饼递给两个妇人。俩妇人心安理得接过肉饼,低头大嚼起来。
云烨暗暗一笑,明白张诚是怕肉中有毒,所以在夹好第二块肉饼后,没递给张诚。
“张叔,我饿坏了,先吃了。”说着大大地咬了一口,这羊本就肥硕,咬一口,油脂就从嘴角淌了下来,好享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