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冯友兰
    (六)宇宙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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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序


    数年来即拟写《新理学》一书,因杂事多未果。去年中日战起,随学校南来,居于南岳。所见胜迹,多与哲学史有关者。怀昔贤之高风,对当世之巨变,心中感发,不能自已。又以山居,除授课外无杂事,每日皆写数千字。积二月余之力,遂成此书。数年积思,得有寄托,亦一快也。稿成之后,即离南岳赴滇,到蒙自后,又加写鬼神一章,第四章、第七章亦大修改,其余各章字句亦有修正。值战时,深恐稿或散失。故于正式印行前,先在蒙自石印若干部,分送同好。甫印成,即又从蒙自至昆明。到昆明后,又就蒙自石印本加以修正,成为此本。此书虽“不着实际”,而当前有许多实际问题,其解决与此书所论,不无关系。故虽知其中必仍有须修正之处,亦决及早印行,以期对于当前之大时代,即有涓埃之贡献,且以自珍其敝帚焉。金龙荪岳霖、汤锡予用彤、钱宾四穆、贺自昭麟、郑秉璧昕、沈公武有鼎诸先生均阅原稿全部;叶公超崇智、闻一多、朱佩弦自清诸先生均阅原稿第八章,有所指正,谨此致谢。民国二十七年八月序于昆明,冯友兰。


    绪 论


    (一)新理学与哲学


    本书名为新理学。何以名为新理学?其理由有二点可说。


    就第一点说,照我们的看法,宋明以后底道学,有理学心学二派。我们现在所讲之系统,大体上是承接宋明道学中之理学一派。我们说“大体上”,因为在许多点,我们亦有与宋明以来底理学,大不相同之处。我们说“承接”,因为我们是“接着”宋明以来底理学讲底,而不是“照着”宋明以来底理学讲底。因此我们自号我们的系统为新理学。


    就第二点说,我们以为理学即讲理之学。普通人常说某某人“讲理”,或某某人“不讲理”。我们此所说之讲理,与普通人所说之讲理,虽不必有种类上底不同,而却有深浅上底大分别。我们所说之理,究竟是什么?现在我们不论。我们现在只说:理学即是讲我们所说之理之学。若理学即是讲我们所说之理之学,则理学可以说是最哲学底哲学。但这或非以前所谓理学之意义,所以我们自号我们的系统为新理学。


    (二)哲学与科学


    我们现在先要说明者,即哲学与科学之分别。所谓科学,其意义亦很不定。有人以为凡是依逻辑讲底确切底学问,都是科学。如果所谓科学是如此底意义,则哲学亦是科学。本书所谓科学,不是取其如此底广义。本书所谓科学或科学底,均指普通所谓自然科学。就自然科学说,哲学与科学完全是两种底学问。


    就西洋历史说,各种科学都是从古人所谓哲学中分出来者。因此有人以为,若现在所谓哲学者,或现在所谓哲学中之某部分,亦充分进步,则亦将成为科学。此即是说:哲学是未成熟底科学,或坏底科学。照这种说法,哲学与科学是一类底学问,其分别在于其是否成熟,是好是坏。若现在所谓哲学,完全成熟,则将只有科学而无哲学。若其将来永不能成熟,则适足以证明哲学是坏底科学。其中之问题是不当有者。这种说法,我们以为是不对底。我们承认有上所说之历史底事实,但以为古人所谓哲学,可以是一切学问之总名。各种科学自古人所谓哲学中分出,即是哲学一名的外延之缩小。现在所谓哲学一名的外延,或仍可缩小,但其中有一部分可始终称为哲学者,是与科学有种类上底不同。


    一种科学所讲,只关于宇宙间一部分之事物;哲学所讲,则系关于宇宙全体者。因此有人以为哲学是诸科学之综合。照这种说法,哲学与科学亦是一类底学问,其分别在其所讲之对象,是全或分。这种说法,我们亦以为是不对底。所谓诸科学之综合,不外将诸科学于一时所得,关于宇宙间各部分事物之结论,聚在一处,加以排比整齐,或至多加以和会。但我们对于某种学问之了解,决不能靠只看其结论。若哲学之工作,不过排比或和会诸科学之结论,则对于诸科学,既已生吞活剥,其成就不过是一科学大纲。科学大纲,并不足称为哲学,亦不足称为科学。


    又有一种说法,以为哲学之工作,在于批评科学所用之方法及其所依之根本假定。一种科学有其根本假定;假定既立,此种科学,即以之为出发点。至于此假定之性质若何,此种科学不问。例如几何学假定有空间;以此为出发点,即进而讲各种关于空间之性质。但空间本身之性质,几何学不讲。又科学很少有意地考虑其所用之方法。其所用之方法,经其有意地考虑者,多系关于实验之程序及仪器之使用等,而非关于推理之程序。但一种科学所用方法之此方面,及其所依之根本底假定,与其所得知识之全体,有很大底关系。哲学可于此等处作批评、考虑,以决定一种科学所得之知识,有无错误。这种说法,固然已看出哲学与科学是有种类上底不同。但照此种说法,哲学之工作,只是批评底,而不是建设底。我们以为这种说法,只说出哲学之一部分底工作,即批评底工作。以批评工作为主之哲学,亦是哲学之一部分,但照我们的看法,非其最哲学底之一部分。


    (三)思与辩


    照我们的看法,哲学乃自纯思之观点,对于经验作理智底分析、总括及解释,而又以名言说出之者。哲学之有靠人之思与辩。


    思与感相对。在西洋很早底时候,希腊哲学家已看清楚思与感之分别,在中国哲学家中,孟子说:“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他把心与耳目之官相对待。心能思,而耳目则不能思,耳目只能感。孟子说这段话的时候,他说及心,只注重其能思,他说及思,亦只注意于其道德底意义。照我们的看法,思是心之一重要底活动,但心不止能思,心亦能感。不过思与感之对比,就知识方面说,是极重要底。我们的知识之官能可分为两种,即能思者,与能感者。能思者是我们的理智,能感者所谓耳目之官,即其一种。


    普通说到思字,总容易联想到所谓胡思乱想之思。我们常有幻想,或所谓昼梦,在其中我们似见有许多事物,连续出现,如在心中演电影然。普通亦以之为思,然非此所谓思。幻想或昼梦,可名为想,不可名为思。思与普通所谓想像亦不同。我们于不见一方底物之时,我们可想像一方底物。但“方”则不可想像,不可感,只可思。反过来说,一方底物,只可为我们所感,所想像,而不可为我们所思。譬如我们见一方底物,我们说:“这是方底。”“这”是这个物,是可感底,是可想像底,但“方”则只可思,而不可感,亦不可想像。在我们普通底言语中,我们亦常说:某某事不可想像,例如我们说:战争所予人之苦痛是不可想像底。这不过是说:战争所予人之苦痛,是我们所从未曾经验过者;凡想像皆根据过去经验,我们对于战争之苦痛,既无经验,所以它对于我们,亦是不可想像底。但我们所从未经验过者,并不一定是不可经验底。而“方”则是不可经验底。可经验者是这个或那个方底物,而不是“方”。


    思之活动,为对于经验,作理智底分析、总括及解释。例如我们见一方底物,我们说:“这是方底。”此一命题,可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普通逻辑中所说对于命题之内涵底解释。照这一种解释,我们说“这是方底”,即是说“这”有“方”之性;或是说“这”是依照“方”之理者。我们刚才所说之“方”即是指“方”之理说。关于“方”之理或其他理,我们以后详说。现只说,我们说“这是方底”之时,我们的意思,若是说“这”有方之性,则我们所以能得此命题者,即因我们的思之官能,将“这”加以分析,而见其有许多性,并于其许多性中,特提出其“方”之性,于是我们乃得到“这是方底”之命题,于是我们乃能说“这是方底”。此即所谓作理智底分析。何以谓为理智底分析?因为这种分析,只于思中行之。思是理智底,所以说这种分析,是理智底分析。


    “这是方底”之命题之另一种解释,是普通逻辑中所谓对于命题之外延底解释。照这种解释,我们说“这是方底”,即是说“这”是属于方底物之类中。依此解释,则我们所以有此命题,乃我们知有一方底物之类。我们不知在实际中果有方底物若干,但我们可思一方底物之类,将所有方底物,一概包括。我们并可思及一类,其类中并没有实际底分子。此即逻辑中所谓零类或空类。例如我们可思及一绝对地方底物之类。但绝对地方底物,实际中是没有底。我们并可思一类,其中底分子,实际中有否,我们并不知之。例如我们可思及“火星上底人”之类。我们并不知火星上果有人否,但我们可思及此类,如火星上有人,则此类即将其一概包括。此即所谓作理智底总括。何以谓为理智底总括?因为这种总括,亦惟于思中行之。


    如此看来,我们的思,分析则细入毫芒;总括则贯通各时各地。程明道的诗“心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可以为我们的思咏了。因我们的思对于经验作理智底分析及总括,我们因之对于真际有一番理智底了解,此即所谓作理智底解释。何以谓为理智底解释?因此解释亦只于思中行之,而且亦只思能领会之。


    上文说:哲学之存在,靠人之思与辩。辩是以名言辩论。哲学是说出或写出之道理。此说出或写出即是辩,而所以得到此道理,则由于思。有人谓:哲学所讲者中,有些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此点我们亦承认之。例如本书第二章中所说之“真元之气”,即绝对底料,即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第一章中所说之“大一”,亦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但真元之气、大一,并不是哲学,并不是一种学问。真元之气只是真元之气,大一只是大一。主有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对于不可思议者,仍有思议,对于不可言说者,仍有言说。若无思议言说,则虽对于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有完全底了解,亦无哲学。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不是哲学,对于不可思议者之思议,对于不可言说者之言说,方是哲学。佛教之全部哲学,即是对于不可思议者之思议,对于不可言说者之言说。若无此,则即只有佛教而无佛教哲学。


    (四)最哲学底哲学


    照上所说,我们可知哲学中之观念、命题,及其推论,多是形式底,逻辑底,而不是事实底,经验底。此言非一时所能解释清楚,读者须看下文方可明白。我们现在暂先举普通逻辑中所常举之推论之例,以明此点。普通逻辑中常说:凡人皆有死,甲是人,甲有死。有人以为形式底演绎底逻辑何以能知“凡人皆死”?何以能知“甲是人”?如欲知“凡人皆有死”则必须靠归纳法,如欲知“甲是人”则必须靠历史底知识。因此可见形式底、演绎底逻辑,是无用底,至少亦是无大用底。其实这种说法,完全是由于不了解形式逻辑。于此所举推论中,形式逻辑对于凡人是否皆有死,及甲是否是人,皆无肯定。于此推论中,形式逻辑所肯定者只是:若果凡人皆有死,若果甲是人,则甲必是有死底。于此推论中,逻辑所肯定者,可以离开实际而仍是真底。假令实际中没有人,实际中没有是人之甲,这个推论,所肯定者,还是真底。不过若使实际中没有人时,没有人说它而已。不仅推论如此,即逻辑中之普通命题,亦皆不肯定其主词之存在。不过旧逻辑中,未明白表示此点,所以易引起误会。新逻辑中普通命题之形式与旧逻辑中不同。例如“凡人皆有死”之命题,在新逻辑中之形式为:“对于所有底甲,如果甲是人,甲是有死底。”此对于实际中有否是人之甲,并不作肯定,但肯定:如果有是人之甲,此是人之甲是有死底。上文说:哲学中之观念命题及其推论,多为形式底,逻辑底,而不是事实底,经验底。我们必了解上所说逻辑之特点,然后可了解此言之意义。


    哲学对于真际,只形式地有所肯定,而不事实地有所肯定。换言之,哲学只对于真际有所肯定,而不特别对于实际有所肯定。真际与实际不同,真际是指凡可称为有者,亦可名为本然;实际是指有事实底存在者,亦可名为自然。真者,言其无妄;实者,言其不虚;本然者,本来即然;自然者,自己而然。实际又与实际底事物不同。实际底事物是指有事实底存在底事事物物,例如这个桌子,那个椅子等。实际是指所有底有事实底存在者。有某一件有事实底存在底事物,必有实际,但有实际不必有某一件有事实底存在底事物。属于实际中者亦属于真际中;但属于真际中者不必属于实际中。我们可以说:有实者必有真,但有真者不必有实;是实者必是无妄,但是真者未必不虚。其只属于真际中而不属于实际中者,即只是无妄而不是不虚者,我们说它是属于纯真际中,或是纯真际底。如以图表示此诸分别,其图如下:


    就此图所示者说,则对于真际有所肯定者,亦对于实际有所肯定。但其对于实际所肯定者,仅其“是真际底”之方面,而不及于其“是真际底”外之他方面。例如对于动物有所肯定者,亦对于人有所肯定。但其对于人有所肯定者,只其“是动物”之方面,而不及于其“是动物”外之他方面。我们说哲学对于真际有所肯定,而不特别对于实际有所肯定,特别二字所表示者即此。


    如有人说:哲学中有些派别或有些部分不是如此。我们仍说,虽其不是如此者亦是哲学,但其是如此者,乃哲学中之最哲学底。凡哲学中之派别或部分对于实际有所肯定者,即近于科学。其对于实际所肯定者愈多,即愈近于科学。科学与哲学之根本不同在此。所以我们说,哲学与科学之不同,是种类底不同。


    然因有上所述之误解,故有以物理学讲形上学者,以为如此可得一科学底形上学。又有以心理学讲知识论者,以为如此可得一科学底知识论。其实如果需以物理学讲形上学,则不如直讲物理学。如果需以心理学讲知识论,则不如直讲心理学。此其所讲,必非哲学,至少非最哲学底哲学。


    (五)哲学与经验


    照以上所说,哲学可以说是不切实际,不管事实。就哲学之本身说,诚是如此,但就我们之所以得到哲学之程序说,我们仍是以事实或实际底事物,为出发点。我们是人,人的知识,都是从经验中得来底。我们经验中所有者,都是有事实底存在底事物,即实际底事物。哲学始于分析、解释经验,换言之,即分析、解释经验中之实际底事物。由分析实际底事物而知实际。由知实际而知真际。


    哲学中之观念、命题,及推论,之系形式底,逻辑底者,其本身虽系形式底,逻辑底,但我们之所以得之,则靠经验。我们之所以得之虽靠经验,但我们既已得之之后,即见其并不另需经验以为证明。其所以如此者,因此种观念、命题,及推论,对于实际并无所主张、无所肯定,或最少主张,最少肯定。例如三加二等于五之命题,在我们未得之之时,必靠经验以得之。小儿不知三加二等于五,必以三个手指与两个手指,排在一起数之,正是其例。但我们于既知三加二等于五之时,则见其并不另需实际底例以为证明。其所以如此者,因此命题对于实际并无肯定。它并不肯定有三个桌子或两个椅子,所以亦不需要关于此诸物之存在之证明。


    为说明此点,我们再举普通所谓唯心论或唯物论,以与本书所讲之哲学比较。普通所谓唯心论,或唯物论,以心或物为宇宙诸事物中之最根本底,一切皆可归纳于心或物。其所谓心或物,不必即是普通言语中所谓心或物,但与之是属于一类者。因其如此,所以普通所谓唯心论或唯物论,对于实际,即有所主张,有所肯定。因其如此,所以唯心论或唯物论,皆须举经验中许多事例,以证明其所立之命题,即其对于实际所主张、所肯定者。因实际之范围,甚为广大,故无论举若干事例,其证明皆终不能谓为已足。对于实际有所主张、有所肯定者如此。若本书所讲之哲学,即所谓最哲学底哲学,虽亦有所说,如说:一切事物之成,均靠理与气。但此命题并不需许多经验中底事例,以为证明。对于不了解此命题者,固须举一二经验中底事例,以为解释,但既经解释之后,了解此命题者,即见其不需更多经验中底事例以为证明。其所以如此者,因此所举之命题是形式底,逻辑底。了解此命题者,不待经验中许多事例,即见其为实际底一切事物所不能逃。因其为形式底,逻辑底,其中并无,或甚少,实际底内容,故对于实际,并无所主张,无所肯定,或甚少主张,甚少肯定。


    (六)哲学之用处


    哲学或最哲学底哲学,所有之观念、命题、推论,多系形式底,逻辑底,其中并无,或甚少,实际底内容,故不能与科学中之命题,有同等之实用底效力。科学中之命题,我们可用之以统治自然,统治实际,而哲学中之命题,尤其所谓最哲学底哲学中之命题,则不能有此用,因其对于实际,并无主张,并无肯定,或甚少主张,甚少肯定。


    哲学对于真际,有所肯定,而不特别对于实际,有所肯定。离开实际之真际,并非可统治者,亦非可变革者。可统治可变革者,是实际,而哲学,或最哲学底哲学,对之无所肯定,或甚少肯定。哲学,或最哲学底哲学,对之有所肯定者,又不可统治,不可变革。所以哲学,或最哲学底哲学,就一方面说,真正可以说是不切实际,不合实用。


    就一方面说,哲学所以不切实际者,因其本不注重讲实际也。其所以不合实用,因其所讲之真际,本非我们所能用也。一个方底桌子,我们可以用之,但“方”则非我们所能用。哲学对于其所讲之真际,不用之而只观之。就其只观而不用说,哲学可以说是无用。如其有用,亦是无用之用。


    “观”之一字,我们得之于邵康节。邵康节有《观物篇》。他说:“夫所以谓之观物者,非以目观之也。非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也;非观之以心,而观之以理也。”以目观物,即以感官观物,其所得为感。以心观物,即以心思物。然实际底物,非心所能思。心所能思者,是实际底物之性,或其所依照之理。此点上文已详。知物之理,又从理之观点以观物,即所谓以理观物。此所解释,或非康节之本意,不过无论如何,心观二字甚好。又有所谓静观者,程明道诗:“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静观二字亦好。心观乃就我们所以观说;静观乃就我们观之态度说。


    就一方面说,以心静观真际,可使我们对于真际,有一番理智底、同情底了解。对于真际之理智底了解,可以作为讲“人道”之根据。对于真际之同情底了解,可以作为入“圣域”之门路。如下第五章、第十章中所说。就此方面说,哲学又有大用,其详看下第五章、第十章可知。


    (七)哲学之新与旧


    我们既知哲学与科学,完全有种类上底不同,我们即可知哲学,或最哲学底哲学,并不以科学为根据。哲学之出发点,乃我们日常之经验,并非科学之理论。科学之出发点,亦是我们日常之经验,但其对于事物之看法,完全与哲学之看法不同。


    哲学,或最哲学底哲学,不以科学为根据,所以亦不随科学中理论之改变而失其存在之价值。在哲学史中,凡以科学理论为出发点或根据之哲学,皆不久即失其存在之价值。如亚力士多德,如海格尔,如朱熹,其哲学中所谓自然哲学之部分,现只有历史底兴趣。独其形上学,即其哲学中之最哲学底部分,则永久有其存在之价值。其所以如此者,盖其形上学并不以当时之科学的理论为根据,故亦不受科学理论变动之影响也。


    在中国哲学史中,先秦哲学,派别甚多,未可一概而论。自秦以降,汉人最富于科学底精神。所谓最富于科学底精神者,即其所有之知识,多系对于实际之肯定。当时所流行之哲学,为阴阳五行家。此派哲学,与其说是哲学,不如说是我们的原始底科学。其所主张,如五行之相生相胜,以及天人交感之说,皆系对于实际之肯定。凡先秦哲学中所有之逻辑底观念,此时人均予以事实底解释,使之变为科学底观念。详见第二章。所以汉人的哲学,至今只有历史底兴趣。


    晋人则最富于哲学底精神。先秦哲学中所有之逻辑底观念,此时人又恢复其逻辑底意义。我们常见此时历史中说,某某善谈名理。所谓名理,即是对于实际无所肯定之理论,亦可说是“不着实际”之理论。因其“不着实际”,所以其理论亦不随人对于实际之知识之变动而变动。因此晋人的哲学至今仍有哲学底兴趣。


    哲学对于实际虽无所肯定,而对于真际则有所肯定。晋人虽有“不着实际”之倾向,而对于真际并未作有系统底肯定。所以晋人虽善谈名理,而未能有伟大底哲学系统。在中国哲学史中,对于所谓真际或纯真际,有充分底知识者,在先秦推公孙龙,在以后推程朱。他们对于此方面之知识,不是以当时之科学底理论为根据,亦不需用任何时代之科学底理论为根据,所以不随科学理论之变动而变动。


    哲学,或最哲学底哲学,不随各时代之科学的理论之变动而变动,其情形已如上述。然各种学问,其本身亦应有进步,哲学,或最哲学底哲学,其本身是否可能有日新月异底发现,如现在科学所有者?又是否可能有一种进步,使其以前哲学家的哲学,皆只有历史底兴趣,一如现代底科学与以前底科学之比?


    就一方面说,这恐怕是不可能底。其理由可分两点说。


    就第一点说,科学是对于实际有所肯定者。他对于一类事物之理,即一类事物之所以为一类事物者,必须知其内容,然后可对于此类事物有所肯定。他对于一类事物之理,并不以其为真际底而研究之,而系因欲对于其类事物有所肯定而研究之。哲学只对真际有所肯定,但肯定真际有某理,而不必肯定其理之内容。例如树一类之物,哲学只须说:树一类之物必有其所以为树者,即必有树之理。但讲植物学者,则必对于树之所以为树者,即树之理之内容,加以研究,然后对于实际底树,可以有许多肯定,可以利用之,统治之。事物之类之数量,是无尽底。一类事物之理之内容,亦是很富底。科学家向此方面研究,可以说是“仰之弥高,钻之弥坚”。他的工作可以说是“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他不断地“格”,即不断地有新知识得到,所以科学可有日新月异底进步。哲学家以心观大全(大全解释见下),他并不要取真际之理,一一知之,更不必将一理之内容,详加研究。所以哲学不能有科学之日新月异底进步。


    就第二点说,哲学中之道理由思得来。在历史中,人之思之能力,及其运用所依之工具,如言语文字等,如已达到相当程度,则即能建立哲学之大体轮廓,并知其中之主要道理。此后哲学家之所见,可更完备精密,但不易完全出前人之轮廓。在此点哲学又与科学不同。科学大部分是试验底,其研究大部分靠试验工具。因试验工具可以有甚多甚速底革新与进步,科学亦可有甚多甚速底革新与进步。哲学不是试验底,其研究不靠试验工具,而靠人之思之能力。人之思之能力是古今如一,至少亦可说是很少有显著底变化。思之运用所依之工具,如言语文字等,亦不能有甚多甚新底进步。数理逻辑以符号辅助文字,即欲将思之运用所依之工具,加以改进,然其所改进者,比于科学实验所用工具之进步,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今人之所以能超过前人者,大部分靠今人有新工具。例如今人能飞行,古人不能飞行,此非因今人之体质在生理方面,与古人有何不同,而乃今人有飞机之工具,古人则无此工具也。哲学既只靠思,思之能力,古今人无大差异,其运用所依之工具,又不能或未能有大改进,所以自古代以后,即无全新底哲学。古代底哲学,其最哲学底部分,到现在仍是哲学,不是历史中底哲学。


    然全新底哲学虽不能有,或不易有,而较新底哲学则能有,而且事实上各时代皆有。较新底哲学所以可能有之理由,可分三点言之。


    就第一点说,人之思之能力,虽古今无大异,然各时代之物质底环境,及其所有别方面之知识,则可有改变。如其有改变,则言语亦随之改变。如现在我们所常用之言语中,有许多所谓新名词,新文法,五十年前之人,如死而复生,听我们现在所说之话,读我们现在所写之书,当有大半不知所谓。因此往往有相同,或大致相同底道理,而各时代之哲学家,各以其时代之言语说之,即成为其时代之新底哲学系统。此非是将古代底言语译成现代底言语之一种翻译工作。此种翻译,亦是一种工作;做此种工作者即注疏家。但注疏家不能成为一时代的哲学家。


    哲学家是自己真有见者;注疏家是自己无见,而专转述别人之见者。上文说自古以来,无全新底哲学,但虽无全新底哲学,而却有全新底哲学家。例如柏拉图以后,不能有一全新底柏拉图哲学,但非不能有人,不藉读柏拉图之书,而与柏拉图有同样,或大体同样底见解。此人是一全新底哲学家,但其哲学则并非一全新底哲学。一时代的哲学家,必是将其自己所见,以当时底言语说出或写出者。因其所见,不能完全与前人不同,所以其哲学不是全新底哲学,但其所说或所写,是其自己所见,所以虽有与前人同者,但并非转述前人,所以异于注疏家。


    例如最初游南岳者,将其所见写一游记。此后虽再有游者,即难写一全新底游记。但虽无全新底游记,非无全新底游者。各时代之游者,各以其所见写为游记,其所写游记,不能是全新底,但与未到南岳,仅转述他人所记者,自有大不相同之处。此喻只是一喻,因游人所见之南岳,其本身尚可有变动,而哲学所讲之真际,则是无变动底。总之凡对于某事物亲自有所见到者,其所叙述,与道听途说者之叙述,自然不同。所谓“实见得者自别也”(朱子语,见《语类》卷一百)。一亲自见南岳者,其叙述纵与前人同,而听之者,自觉有一种力量,为仅转述前人之言所不能有者。若其所用之言语,与前人不同,其所用之言语,本乎当时人之经验,合乎当时人之趣味,则其对于当时人之力量可以说是全新底。由此之故,一时代不能有全新底哲学,而可有全新底哲学家。


    就第二点说,真际之本身,虽是不变底,但我们之知真际,乃由分析解释我们的经验。古今人之环境,及其在别方面所有之知识,可有不同,则古今人之经验,可有广狭之不同。今人之新经验之尚未经哲学分析解释者,一时代之新哲学家,可分析解释之,其结果或有对于真际之新见。即或无新见,而经此分析解释,新经验可与原有底哲学连接起来。一时代新经验之分析解释,亦即可成为一时代之新哲学。以前喻譬之,假令南岳是不变底,但上南岳之路,则可随时增加,若由新路上南岳,则对于南岳,或可有新见。


    就第三点说,人之思之能力,虽古今如一,而人对于思之能力之训练,则可有进步。逻辑为训练人之思之能力之主要学问。今人对于逻辑之研究,比之古人,实大有进步。故对于思之能力之训练,今人可谓优于古人。用训练较精底思之能力,则古人所见不到者,今人可以见到,古人所有观念之不清楚者,今人可使之清楚。以前喻譬之,若今人之上南岳者,其目力因特殊底训练,可较前人为好,则其所见或可较前人为多。


    由此之故,一时代虽不能有全新底哲学,而可有全新底哲学家、较新底哲学。一时代之哲学家之哲学,不是全新底,所以是“上继往圣”。但其哲学是较新底,其力量是全新底,所以可“下开来学”。


    以上所说,是站在哲学之内,说实际底哲学之实际底发展。若站在哲学之外,以看实际底哲学与本然底哲学之关系,及哲学中各派别与哲学之关系,则另有一套理论,现在我们不能讲。因为那一套理论,亦是我们所讲底哲学之一部分,必须对于我们所讲底哲学,已有相当底了解,方可了解之。所以其详在第七章中。


    第一章 理 太极


    (一)实际与真际


    每一平常人,每日皆有许多经验,质言之,即每日必有许多知识,作许多判断,说许多命题。所谓每日皆有许多知识者,如我今日上午见此桌子,即是一知识,下午又见此桌子,即又是一知识。我今日上午说“这是桌子”,即是作一判断,说一命题。下午又说“这是桌子”,即是又作一判断,说一命题。此诸知识、判断,及命题,乃平常人每日所常有、常作、常说者,不过其中所涵蕴之意义如何,则平常人不追问。追问此诸意义,即是哲学之开始。


    我们说,哲学开始于追问此诸意义,而不说,哲学即仅是追问此诸意义。若哲学仅是追问此诸意义,则哲学即与逻辑无大差别。近来虽有一部分哲学家如此说,但我们并不如此主张。我们所以不如此主张者,因为我们认为,我们平日所有底知识,不是空底。所谓不是空底者,即我们的知识,有其对象,有其所知。我们的判断、命题,在客观方面均有与之相当者。如其不然,则我们的知识,即与幻觉无别,而我们对于任何事物,皆可作任何判断,说任何命题,如此则任何判断,任何命题,对于任何事物,即无是真或是假之可言。但这是说不通底。我们的知识及由此而起之判断、命题,皆系关于其所知者。例如我们说:“这是方底。”“这”是所知,亦即实际底事物。“这是方底”之命题,表示我们对于“这”有知识,有判断。如果说这个命题,说这句话之时,我们并不是随便开玩笑,随便作所谓戏论,如果这个命题,这句话,是有意义,是可真可假,则这个命题,这句话,不是一句空话,是及于实际底事物者,即系对于实际底事物有所肯定。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作之命题,大都此类。


    说“这是方底”,即是说“这”有方性,或是说“这”是属于方底事物之类。此点我们于上章已说。因“这是方底”,我们可思及凡有方性底物,即凡属于方底物之类底物。我们亦可对于凡属于方底事物之类底物,作许多肯定,例如说:“凡方底物皆有四隅。”我们作这个判断,说这个命题时,如果我们是思及所有,有事实底存在底、方底物,虽然我们并不知其数目果有若干,但我们是将其总括而一律思之,如此,则这个判断,这个命题,即是及于实际者,即对于实际,有所肯定。科学中之命题,大都此类。


    如我们更进一步而离开一切方底物,即属于方底物之类之实际底物,而只思及方底物之所以为方者,我们亦可作许多肯定。例如我们可说“方有四隅”或“方是四隅底”。于作此判断,说此命题时,我们可不管事实上果有实际底,方底物存在否。我们可以为,事实上可以无实际底方底物之存在,但如其有之,则必有四隅。如此,则这个判断,这个命题,即不是及于实际而是及于真际者,即不是对于实际特别有所肯定,而是对于真际有所肯定。哲学中之命题,大都此类。


    方底物之所以为方者即“方”。照上所说,“方”可以是真而不实。如果事实上无实际底方底物之存在,“方”即不实。但如果事实上有实际底方底物之存在,则它必有四隅。实际底方底物,必依照方之所以为方者而不能逃。于此可见“方”是真。如果“方”是真而不实,则“方”是纯真际底。


    实际底事物涵蕴实际;实际涵蕴真际。此所谓涵蕴,即“如果——则”之关系。有实际底事物必有实际;有实际必有真际。但有实际不必有某一实际底事物;有真际不必有实际。我们平常日用所有之知识、判断,及命题,大部分皆有关于实际底事物。哲学由此开始,由知实际底事物而知实际,由知实际而知真际。宋儒所谓“由著知微”,正可说此。及知真际,我们即可离开实际而对于真际作形式底肯定。所谓形式底肯定者,即其所肯定,仅是对于真际,而不是对于实际。换言之,即其肯定是逻辑底,而不是经验底。如上所说“方有四隅”,即其例。


    我们说“有方”,即对于真际作一形式底肯定。“有方”并不涵蕴“有实际底方底物”,更不涵蕴“有这个实际底方底物”。故说“有方”,并不对于实际有所肯定,即只是对于真际,作一形式底肯定。就我们的知识之获得说,我们必需在经验中见有实际底方底物,我们才能说“有方”。但我们既说“有方”之后,我们可见即使事实上无实际底方底物,我们仍可说“有方”。


    (二)类


    上文举“这是方底”一命题以为例,以见哲学开始于追问此等命题所涵蕴之意义。专就“这”说,“这”就是“这”。就对于人之知识说,“这”是一个未经分析底混沌,是一个“漆黑一团”。能思之心,将其加以分析,于是发现其有许多性。依其每一性,皆可以“这”为主辞而作一命题,例如这是方底,这是木底,这是桌子等。


    人之所以高于其它动物者,至少可以说是人之所以异于其它动物者,其一点即在于人能对于“这”作分析而其它动物不能。一狗看见一张桌子,这桌子对于它大概只是个“这”。它固然不能说“这是方底”、“这是木底”、“这是桌子”等命题,它大概亦不能有此思。它可以把一张桌子弄倒弄破,但将桌子弄破,只是分割而不是分析。分割是把一物分成许多部分;分析是把一物化为构成它之原素。


    分析有二种:一种是物质底,一种是理智底。科学在实验室中对于物之分析,如将其分析为原子电子等,是物质底分析。哲学中所说之分析,如将“这”分析而知其有“方”性,是理智底分析。物质底分析,可于实验室中行之;理智底分析,则只可于思中行之。物质底分析,需将所分析者实际拆开;理智底分析则不需将所分析者实际拆开,且依其分析方法,亦不能将其所分析者实际拆开。例如我们分析“这”而知其有“方”性,但并不需将“方”性从“这”中拆开提出,亦不能将其拆开提出。依物质底分析所得之原素及观念是科学底。依理智底分析所得之原素及观念是哲学底。例如原子电子等是科学底原素及观念;“方”性等是哲学底原素及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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