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在这个殖民地,杰夫·哈蒙德有一大批朋友。他这时已经差不多四十岁了,可他刚刚出道的时候还是个小伙子。大战爆发时,他是第一批奔赴战场的志愿军,而且表现得相当出色。两年后,他膝盖受伤,不再适合军旅生活,于是就退伍了,佩戴着“杰出服务勋章”和“军功十字勋章”来到马来联邦州。在这个殖民地,他是最优秀的台球选手之一。他跳舞跳得十分漂亮,网球也打得很出色,虽然现在跳舞是不行了,加上膝盖不灵活,网球也打得不如从前,但他善于交际,所有人都很喜欢他。他身材高大、相貌英俊,有着一双迷人的蓝眼睛和一头漂亮拳曲的黑发。一些老于世故的人早就说过,他最大的毛病就是贪恋女色。这次灾祸发生之后,那些人频频摇头,说他们早就料到他会在这上面栽跟头。
这时,他跟莱斯莉谈起一些当地新闻,新加坡即将举行的赛马会啦,橡胶的价格啦,以及最近有一只老虎经常在附近出没,他差一点儿把它打死。莱斯莉正在担心手头绣的花边不能在预定的日子完成,因为她想把它寄回国去给母亲做生日礼物,于是她又戴上眼镜,把放着枕头的小桌子往自己的椅子跟前挪了一下。
“你要是不戴这种牛角边框的眼镜就好了!”他说。“我搞不懂,一个美女干吗要竭力把自己往平庸里打扮呢。”
他这话让她感觉有点儿意外。他从来没有用这种口气跟她说过话。她觉得还是不要理会它比较好。
“要知道,我可从来不会装模作样,要当个什么美女,如果你问我,我会明白地告诉你,不管你觉得我是漂亮也好、平庸也好,我都无所谓。”
“我认为你不平庸。我认为你极其漂亮。”
“你真会说话,”她话里带刺地说。“如果你真那么想,我只会觉得你眼光不行。”
他咯咯地笑了起来。他站起身,坐到她身边的那张椅子上。
“你大概不会否认,你这双手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吧?”他说。
他做了个动作,像是要去握她的一只手。她轻轻地打了他一下。
“别干傻事。坐回你原来的位子,好好说话,不然我就下逐客令了。”
他仍然坐着没动。
“难道你不知道我非常爱你吗?”他说。
她依然保持着冷静的样子。
“我不知道。我根本不相信这是真的,而且即使是真的,我也不希望你说出来。”
他的话使她暗暗吃惊,因为他们认识七年来,他从来没有对她表示过特别的关注。他从战场上回来之后,他们倒是经常见面;有一次他病了,罗伯特还开车把他接到自己的孟加拉式平房来。他跟他们在一起住了两个星期。但是他们双方的兴趣点各不相同,这种熟人关系始终没有发展成友情。最近两三年来,他们很少跟他见面。有时他到这边来打打网球,有时他们在其他种植园主的聚会上见到他,但更多的情况是,他们会一个月见不到他的影子。
这时,他又喝了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莱斯莉怀疑他来之前就喝过酒。她发现他的举动有些异样,这让她略感不安。她嫌恶地看着他自斟自饮。
“如果我是你,我就不喝了,”她依然心平气和地说道。
他一口气喝完酒,放下酒杯。
“你以为我跟你说这些,是因为我醉了吗?”他冷不丁地问道。
“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了,难道不是吗?”
“不,绝对不是。我从第一次看见你,就爱上你了。只是我一直把话藏在心里,现在总该说出来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她站起身,小心地把枕头放在一边。
“晚安,”她说。
“我不想走。”
终于,她开始发火了。
“你这个可怜虫,你要知道,除了罗伯特,我谁都没有爱过;再说了,即使我不爱罗伯特,也绝不会爱上你这种人。”
“我有什么可怕的?罗伯特又不在家。”
“如果你不马上离开,我就喊仆人过来,把你扔出去。”
“他们听不见。”
她勃然大怒。她正朝廊台上走去,要是她在那儿喊叫,仆人肯定能听见,但是他抓住了她的胳膊。
“放开我,”她怒不可遏地喊道。
“别喊了。现在我可抓住你啦。”
她张开嘴大声喊道:“来人啊!来人啊!”可是他迅速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她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儿,他就已经把她搂进怀里,疯狂地吻着她。她挣扎着,拼命挣脱他那灼热的嘴唇。
“不,不,不,”她喊着。“放开我。我不!”
后来发生的事情,她有点思路混乱了。对于此前她所说的一切,她都记得非常确切,可是这时她吓得糊里糊涂,恍惚听到他在自己耳边急促地说话。他似乎在向她求爱。他开始不停地倾诉自己狂热的激情。他一直疯狂地把她搂在怀里。她感到无助,因为他是一个力大无比的男人,而她的手臂被他紧紧地箍住;她的反抗无济于事;她逐渐感到气力不支;她担心自己会晕过去,而他呼出的热气冲到她的脸上,使她感到极度恶心。他吻她的嘴唇、吻她的眼睛、吻她的脸颊、吻她的头发。他紧紧地搂着她,几乎把她憋死了。他把她抱得两脚离了地。她想踢他,可是他搂得更紧了。现在,他把她提起来了。他不再说话,但她知道他的脸色是苍白的,两眼充满了欲望之火。他把她抱进了卧室。他不再是个文明人,而是一个野蛮人了。他正走着,不巧被路当中的桌子绊了一脚。他的膝盖不太灵活,再加上怀里抱着个女人,结果扑通一声跌倒在地。说时迟,那时快,她趁机从他怀里挣脱了出来。她逃到沙发后面。他迅速站立起来,向她猛扑过去。桌子上有一把左轮手枪。她不是个神经质的女人,只是罗伯特晚上不在家,她原打算等她去睡觉的时候把它带进卧室的。这就是桌上放着手枪的原因。当时,她吓得魂不附体。她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她听见砰的一声枪响。她看见哈蒙德打了个趔趄。他大叫了一声。他说了句什么话,但她没听清。他摇摇晃晃地走出房间,来到廊台上。此刻的她已经陷入狂乱的状态,完全不能自控,她跟到廊台上,是的,是那样的,她肯定是跟了出来,虽然她已全都记不清了,她身不由己地连续地开枪,一枪接着一枪,直到六发子弹全部打光。哈蒙德跌倒在廊台地板上。他蜷缩成一团,血肉模糊。
仆人们被枪声惊醒,赶到这里,只见她站在哈蒙德身边,手里还拿着枪,而哈蒙德已经死了。她朝仆人们望了一会儿,没有说话。仆人们站在那儿吓坏了,挤成一团。枪从她的手里掉到地上,她一声不响地转身走进起居室。仆人们望着她从起居室走进自己的卧室,转动钥匙把门反锁上。他们不敢触碰尸体,只是惊惧地望着它,激动地交头接耳议论着。很快,仆役长就缓过神来;他服侍这家人已经很多年了,是个头脑冷静的华人。罗伯特是骑着摩托车去新加坡的,汽车留在车库里。仆役长叫司机把车开出来;他们必须马上去见地方助理警官,向他报告这里发生的事情。他从地上捡起手枪,把它放进了口袋。这位地方助理警官名叫威瑟斯,住在附近一座城市的郊区,离这儿约三十五英里。一个半小时之后,他们开车来到他的家。所有人都在睡觉,他们只得叫醒仆人。不一会儿,威瑟斯走出来,他们向他说明来意。仆役长掏出手枪给他看,证实自己所说的话。地方助理警官回屋里穿好衣服,派人叫来自己的车,不一会儿,他就跟随他们,驱车踏上了夜深无人的公路。他们到达克罗斯比的孟加拉式平房时,天刚蒙蒙亮。威瑟斯跑上廊台的台阶,在哈蒙德的尸体旁边停住脚步。他摸了摸死者的脸。脸已经冰凉了。
“女主人在哪里?”他问仆人。
华人仆役长指了指她的卧室。威瑟斯走上前去敲门。没有回应。他又敲了敲门。
“克罗斯比太太,”他喊了一声。
“谁呀?”
“威瑟斯。”
又是一阵沉默。屋里传来开锁的声音,门慢慢地开了。莱斯莉站在他面前。她没有上床睡觉,身上还是吃晚饭时穿的那件茶会礼服。她站在那儿,静静地望着地方助理警官。
“是您的仆人叫我来的,”他说。“他是哈蒙德。您做了些什么?”
“他想强奸我,我就开枪打死了他。”
“上帝啊!我说,你最好出来说话。你必须把事情真相原原本本地跟我讲一下。”
“现在不行。我做不到。你必须给我时间。派人叫我丈夫回来。”
威瑟斯是个年轻人,面对这种超出他职责范围的紧急情况,他不知道究竟该如何处理。莱斯莉一直保持沉默,直到最后罗伯特赶回来之后,她才向他们两人讲述了事情的全部经过。从那以后,尽管她一次次地重复讲述这个事件,每一次就连最小的细节都没有改动。
乔伊斯先生在反复思考的是开枪问题。作为辩护律师,他感到棘手的是,莱斯莉不止开了一枪,而是六枪,而且验尸报告表明,其中有四枪是离受害人很近的时候开的。人们很容易认为,受害人倒下之后,她就站在他的身旁,把枪里的子弹全部打在他的身上。尽管她对此前发生的一切都记得非常准确,但对于此时的情形,她表示记不清了。她的脑子一片空白。这表明她愤怒得无法自控了;但是,谁也不会相信像她这样一位娴静、端庄的女子会愤怒得无法自控。乔伊斯先生与她相识多年,一向认为她是一个不容易激动的人;在悲剧发生后的几个星期里,她的镇定自若是令人惊叹的。
乔伊斯先生耸了耸肩。
“事实上,我觉得,”他心想,“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在一位最体面的女人身上会隐藏着什么样的野性。”
有人敲门。
“进来。”
那个华人职员走了进来,随手关上了门。他关门的时候是轻轻的,带着谨慎,但是果断,然后朝着乔伊斯先生的办公桌前走过来。
“先生,能否打扰您一会儿?我有几句话要私下跟您说,”他说。
那个华人职员每次说话都字斟句酌,乔伊斯先生一直对此隐约地感觉到颇有兴趣,这时他正微笑着。
“没什么打扰的,志成。”他回答。
“我要跟您说的事情是微妙和保密的。”
“有话就直说吧。”
乔伊斯先生发现了那个职员狡黠的眼光。跟往常一样,黄志成穿着当地最时髦的服装。他脚上是闪亮的漆皮鞋和鲜艳的丝袜。他的黑领带上别着镶有珍珠和红宝石的饰针,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颗钻戒。洁白的上衣口袋里插着一支镀金的钢笔和一支镀金的铅笔。他戴着一只镀金的腕表,鼻梁上架着一副隐形的夹鼻眼镜。他轻轻地咳了一声。
“这件事情和克罗斯比太太的案件有关,先生。”
“是吗?”
“我得知一个情况,先生,在我看来,它会使这个案件表现出不同的面貌。”
“什么信息?”
“先生,我得知的情况是,有那么一封信,是被告写给这个悲剧中遭遇不幸的受害人的。”
“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在过去的七年中,我毫不怀疑克罗斯比太太会经常给哈蒙德先生写信。”
乔伊斯先生一向很赏识这个职员的精明,他说这番话,是故意掩盖自己的想法。
“那些是不必怀疑的,先生。克罗斯比太太以前肯定和死者过从甚密,比如请他一起吃个饭,约他一起打网球。我刚得知这个情况时也是这么想的。但是这封信是在哈蒙德先生死的那一天写的。”
乔伊斯先生的眼睛一眨都不眨。他依然面带微笑地望着黄志成,跟往常一样颇有兴趣地听他讲话。
“这是谁告诉你的?”
“我是间接从我一个朋友那里得知这个情况的,先生。”
乔伊斯先生知道不应该再追问了。
“您一定还记得,先生,克罗斯比太太说过,在案发之前的好几个星期,她没有跟哈蒙德先生有过来往。”
“你手里有那封信吗?”
“没有,先生。”
“信里说了些什么?”
“我的朋友给了我一份抄件。您要过目吗,先生?”
“看看吧。”
黄志成从上衣内侧口袋里掏出一个鼓鼓的皮夹子。皮夹子里装着各种纸片、新加坡纸币和香烟卡片。一会儿,他从这一大堆东西里抽出半张薄薄的便笺纸,放在乔伊斯先生的面前。信上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