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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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西班牙主题变奏


    作者:【英】毛姆


    前言


    我希望让读者知道,我已借此书新版问世的契机对它做了修订。于一个作者而言,能够遇到对作品有所裨益的批评意见并不常见。当他足够幸运地得到了这样的意见,若是不能从中获益,便是愚蠢。这是我试图在这一版本中做些修订的原因。德斯蒙德·麦卡锡先生在《星期日泰晤士报》上发表了《总结》一书的书评,他温和地指出该书中的一些内容我已在《西班牙主题变奏》中说过了。这一点,我是知道的。在创作《西班牙主题变奏》的时候我还没有写《总结》的打算。而《西班牙主题变奏》这本书的主题似乎给了我一个合理借口,可以在书里谈论各种事物,于是我便这么做了。正如书名所暗示的那样,《总结》一书总结了我对人生历程中许多事物的思考。既是如此,书中多多少少重复了我在其他书里提到过的内容也是自然不过的,对于这一点我自己也很清楚。然而,《总结》的发行量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因此我觉得应该在《西班牙主题变奏》中省略那些在《总结》里已充分论述过的内容,这方为明智之举。再说,我也十分乐意这样做,因为十五年之后,当我重读《西班牙主题变奏》的时候就发现:花费如此之多的笔墨论述与主题并不紧密相关的话题是构思上的一个错误。我对写作事业之艰难有充分的了解,明白在猎捕狐狸的时候就不该为追踪野兔而分心。


    雷蒙德·莫蒂默在《新政治家》杂志上就《西班牙主题变奏》发表了一篇善意的评论。他觉得书中的一个章节繁冗枯燥。这一章节中引用了一本对话手册中的一大段话,这本手册是十六世纪一个叫作约翰·明舒的人写的,目的是教英国人一些他们在旅途中可能用得上的西班牙短语。我在文中插入了这段话,认为它能反映出那个时代的一个有趣的侧面。约翰形容说他的对话“愉悦而生动”,但普通读者未必与我的趣味一致,恐怕会觉得那些对话既不愉悦也不生动。对此我已有心理准备,所以就在修订版中略去了这段话,并替换上了其他内容。希望这些改动更符合莫蒂默先生的口味。


    对莫蒂默先生提出的另一点批评,我却无能为力。我说过,这些文章反映了腓力三世统治下西班牙生活的方方面面,我所用的素材原本是为创作一部小说准备的,但因为某些原因我终究没有写成这部小说。我的评论家认为这纯属瞎掰。事实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说以此作为创作一部书的借口实在难以令人信服,对于这样的借口他闻所未闻。我敢说事实就是如此,我不得不这么做。我无法相信任何作家愿意花费气力去读那么多西班牙语的书,这些书中的大部分枯燥乏味,书中的语言连今天的西班牙人都会觉得难以卒读。他们阅读除非是另有所图,那就是,为了写作。书中的素材原是为小说准备的,当我这么说的时候,并不仅仅是为了赋予这部书某种形式,让我可以自然地在不同话题间转换。最好的证据就是:多年之后,我虽未能按照原定计划创作一部小说,但却完成了关于这一时期的另一本书,书中运用了我所搜集的大部分素材。


    我努力使批评者满意,当我重新阅读《西班牙主题变奏》的时候试图找到某种方式来处理莫蒂默先生觉得有毛病的地方。告诉读者如此这般是事实,这毫无用处,事实本身必须是合理的、站得住脚的。然而,整本书都围绕着一条主线,这条线索或许有点纤细,但我觉得它已经足够强大到能够承受相应的分量。正因为如此,我很快发现想要摆脱这一权宜之计的唯一方法就是把这本书从头到尾重写一遍,但我并不打算这么做。要是这本书没什么更严重的毛病,我想自己还是可以安于现状的。


    我非常高兴能借这次机会向两位杰出的评论家致以真诚的谢意。与多年前奉献给大众的那本书相比,我希望通过借鉴他们的意见,修订出一个更佳的版本。


    一


    那时候,我住在塞维利亚一条名叫古兹曼·厄·布宜诺的街上。每每外出或归家时都会路过费尔南多先生开的酒馆。当我办完了上午的事,沿着热闹熙攘的塞尔佩斯街漫步时,会很乐意在回去吃午餐的途中顺道上酒馆喝上一杯曼萨尼亚雪利酒。夜凉如水的晚上,骑马在乡间兜了一圈之后,我牵着马在危险的鹅卵石路上行走,这时我常会在酒馆前驻足,叫男侍把马拴好,然后步入其中。其实那家酒馆仅仅是间狭长而低矮的屋子,因为圪蹴在街的一角,所以两面墙上都有门。酒吧间穿过整个屋子,吧台后面堆放着费尔南多用来招待客人的一桶桶酒。天花板上悬挂着一串串西班牙洋葱、香肠,还有被费尔南多誉为全西班牙最棒的来自格兰纳达的火腿。我想来上他这里光顾的主要是这附近人家的仆人们。圣克鲁斯这个区后来成为塞维利亚最优雅的地方:蜿蜒的白色街道,高大的房屋还有零星点缀着的几座教堂。很奇怪的是这里居然冷冷清清。倘若你清晨出门,可能会见到一位一袭黑衣的女士,在女仆的陪伴下去做弥撒;有时,一个牵着驴子的小贩会从这里经过,没有盖子的大驮篮里放着他的货品;或者是一个挨家挨户乞讨的乞丐,每到一扇通往院子的铁门前他都会拉开嗓门,用远古时使用的词句求人施舍。暮色降临,那些驾着两匹马拉着的四轮马车在公共大道上奔驰的女士们又回家了,大街小巷回荡着嘚嘚的马蹄声。随后,一切又陷入了宁静。这已是多年以前的事了。我所描写的是十九世纪的最后几个年头。


    即使以一个西班牙人的标准来看,费尔南多也显得矮小,但他却很胖。他那圆圆的棕色脸庞上闪烁着汗珠,他总是蓄两天的胡子,从不多也不少。我真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此人脏得令人难以置信。他有一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和极长的眼睫毛,他的眼睛可以同时是锐利、和善和活泼的。费尔南多爱开玩笑而且还颇为欣赏自己的“冷面幽默”。他说一口轻柔的安达卢西亚式西班牙语——摩尔文化的影响已经将卡斯蒂利亚语的刺耳声音从这种语言中清除了。在我的西班牙语学得相当不错之前,我觉得他说的话挺难懂。费尔南多是一名业余斗牛士,他常吹嘘说伟大的斗牛士格瑞塔时不时会进来跟他喝上一杯。费尔南多是个单身汉,独自和一个从孤儿院里领养的个头矮小面色苍白的男孩生活在一起。男孩子替他做做饭,洗洗杯子,扫扫地。这个男孩眼睛斜视的程度是我见过的人里最明显的。


    费尔南多不仅出售你在塞尔维亚能喝到的最好的曼萨尼亚雪利酒,他还做点古董买卖。那正是我时常顺路去他那儿瞧瞧的原因。你永远不会知道他会拿出什么东西给你看。我猜想他的东西是从附近人家的一个心腹仆人那里搞来的。古董的主人们,手头暂时有点拮据,却骄傲地拉不下脸面把东西拿去店铺里卖。其中大部分的古董都小巧且易于携带:几件银器、缎带、饰有黄金的珍珠母扇柄的旧扇子、十字架、人造宝石的装饰品和巴洛克风格的古玩戒指。费尔南多很少能弄到家具,可一旦他弄到了,一个巴盖诺式的书桌或是一对布满饰钉有真皮坐垫的直靠背的椅子,他就会把它收藏在楼上他和收养的男孩共同居住的卧室中。我囊中着实羞涩,他也知道我只能买得起些不值钱的小玩意,但他喜欢向我展示他购置的古董,有两三回还把我带进了他自己的房间。为了把白天的热气和夜晚的有害气体挡在屋外,费尔南多把窗户关得严严实实,房间里肮脏不堪,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两张小小的铁床放在房间对面的墙角里,一天中的任何时候你进去看,床铺都是没整理的,被单看上去也似乎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洗过了。地板上丢满了烟头。当费尔南多用他那脏兮兮又粗又肥的手抚摸过椅子的木头时——三百年的使用已把它打磨得很有光泽——他的双眼会焕发出从未有过的光芒。他会在神龛沾满灰尘的镀金表面吐上一口唾沫,然后用手指在吐唾沫的地方擦拭,喜滋滋向你显示金子的好成色。有时候,当你站在吧台边,他会从台子后面摸出几对耳环,是那种古老的沉甸甸的三层叠加的西班牙式耳环,然后精心地把它们放置好,让你可以好好欣赏人造宝石的美丽和镶嵌的雅致。他对处理这样的事情很有法子,撩人而温柔,比起他可能说出的任何言语更能表达他对这些东西的款款深情。当他以西班牙女子才会发出的特有的“咔哒”声轻巧地打开一把古老的折扇——在查理三世作西班牙国王的时候,一位披着面纱的贵妇人曾坐在斗牛场中挥动过这把古老的扇子——然后给自个儿扇起风来的时候,你几乎会觉得,尽管他没什么知识,却对历史怀有某种朦朦胧胧令人喜悦的情感。


    费尔南多的东西买得便宜,卖得也不贵。因此,在历时几天,常常是几个星期的讨价还价之后——我觉得我们都还挺喜欢这一过程的——我总能从他那儿一点一点淘到些物件,那些东西对我毫无用处,我渴望得到它们是因为由它们引发的联想可以满足我的想象力。就因为这个,我买下了一百五十年前去世的漂亮女子们用来调情的扇子,她们戴在耳朵上的耳环,戴在指上的稀奇古怪的戒指,还有她们挂在房间里的十字架。那些东西一钱不值,随着时光的流逝,它们全都被偷走,弄丢或是送人了。在我从费尔南多那儿买的所有东西里,只有一本书保留了下来,我当时并不想要这本书,是违背心愿将它买下的。有一天,我刚跨进酒馆的门,费尔南多就立刻走上前来对我说:


    “我给你弄了些东西,”他说道,“这可是特别为你买的。”


    “什么东西?”


    “一本书。”


    他打开吧台的一个抽屉,掏出一本小巧而厚实的书,封面是羊皮纸做的。我沉下脸来。


    “我不要这个。”


    “你倒是瞧瞧啊,这可是本古老的书,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


    他翻开书,将扉页指给我看。的确如此,书的出版日期是在1586年,还有马德里的版本说明和出版社的名字:以阿朗索·高梅兹遗孀的名义,由C.R.M.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不值几个钱,”他接着说道,“给我五十个比塞塔,就归你了。”


    “但我根本不想买,多少钱都不想。”


    “这可是本有名的书。我一看到它就对自己说:吉尔勒莫先生会喜欢的。他是个有学问的人。”


    “一派胡言。你还是把它卖给别人吧。我可不是藏书家,我只买自己看的书。”


    “但你为什么不读这本书呢?它非常有趣。”


    “我可不这么认为。”


    “对一本有着三百年历史的书你都没兴趣?嗨,老兄,你可别对我说那样的话。你看,好几处页边的空白都有批注,背面也有批注,这都说明它是一本古老的书。”


    的确,书中的很多地方都有某位读者做的记录,从笔迹上看很可能是十七世纪的,但我一个字也辨认不出。我翻了几页。书印刷精美,纸张结实,质地也好,但字体的排布过于紧密,读起来非常困难。我注意到古老的拼写和缩略语使这本书难以理解。我坚定地摇摇头,把书还给了费尔南多。


    “四十个比塞塔,它就归你了,我自己买它还花了三十五个比塞塔呢。”


    “就算是白送的我也不要。”


    他耸了耸肩,叹了口气,把书放到一旁去了。


    几天后,我碰巧骑马路过酒馆,费尔南多正站在门口叼着根牙签,他把我叫住。


    “进来一下,我有点事要跟你说。”


    我下了马,把缰绳递给男仆。费尔南多又将书放入我的手中。


    “三十个比塞塔,我就让给你了。虽然这样我就会损失五个比塞塔,但我希望你拥有它。”


    “但我并不想要这本书。”我抗议道。


    “二十五个比塞塔。”


    “不。”


    “你不需要读它,把它放进你的藏书室。”


    “我没有藏书室。”


    “但你应该有个藏书室的,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建设你的藏书室吧。这是本很精美的书。”


    “这本书算不上精美。”


    它的确不够精美。尽管我知道我永远不该读这本书,但如果它是皮革封面的,配上金色的腰封,美观的对开页上有宽阔的空白,我可能会忍不住去读的。然而,这是一本又丑又小的集子,相对高度而言书过于厚了,羊皮纸的封面也已发皱泛黄。我决意不要这本书。但不知为什么,费尔南多坚持让我买下。从那以后,我每次去酒馆,他都会对我纠缠不休。他恭维我,哄骗我,乞求我的怜悯,呼吁我的正义感。他把价格降到了二十个比塞塔,又降到十个比塞塔,可我依然立场坚定。有一天,他得到了一尊圣安东尼的小雕像,显然是十七世纪的,雕刻涂绘俱佳,我立刻为之怦然心动。在历经了数个礼拜的讨价还价后,我们最终谈到了接近他准备出手的价位和我能够负担的价位之间的价格,其间的差距只有二十个比塞塔。具体的数目我忘记了。我想他的要价是一百三十个比塞塔,而我愿意出的价格则是一百一十个比塞塔。


    “给我一百三十个比塞塔,雕像和书都是你的,”他说,“你永远不会后悔的。”


    “见鬼的书!”我愤怒地喊道。


    我付了酒钱,向门口走去。费尔南多叫我回去。


    “听着,”他说。


    我转过身。他朝我走来,一手拿着雕像,一手拿着书,肥厚的红嘴唇挤出一个逢迎巴结的笑容。


    “一百二十个比塞塔,我就把这尊雕像卖给你了,书就算我送你的礼物。”


    一百二十个比塞塔,这是我一直下决心能支付的最高价位了。


    “我买了,”我说,“但你可以留下书。”


    “书是礼物。”


    “我不想要礼物。”


    “但我想送你。这是我的荣幸。喂,老兄,你总不能拒绝一件礼物吧。”


    我叹了口气。我输了,微微有些羞愧。


    “我付你二十个比塞塔买这本书。”


    “就算你给这个价,它还相当于是件礼物,”他说,“在马德里,你可以以两百个比塞塔的价格将它出手。”


    他用一张脏兮兮的报纸将书包好。我付了钱,手上拿着书,臂下夹着雕像,走回家去。


    二


    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我把书归拢在一起,建了个藏书室。费尔南多逼着我买下的那本又矮又厚的小书也在其中找到了自己的一席之地。藏书室里的外文书籍都是纸质封面,英文书籍的封皮则是五颜六色的,但因为那本小书的形状和羊皮纸的封面,它总会引起我的注意。这本书倒不会令我觉得厌烦,因为它会帮助我回想起费尔南多的酒馆,夏日里塞维利亚的街道(街道上伸展出来的遮阳篷减弱了刺眼的阳光),还有曼萨尼亚雪利酒那凉爽而不太甜腻的口感。但是,我从未想过要去阅读它。直到一个落雨的午后,当我在群书间浏览时,恰巧注意到了这本书,便将它从书架上取了下来,随意地翻了几页。我本想读上一个段落,看看自己是否能明白。可是那一个段落就有六页纸之长。我觉得它并不像我预想中的那样难以理解。长长的“s’s”有点麻烦,还有“n’s”,省略的规则并不明显,而是通过在前一个字母上加上弯曲的短线来表示。字母“u”代替了单词当中的字母“v”,而如果“v”是首字母,有时则用字母“b”替代。这样就重现了十六世纪的发音方式。然而,我对这些规则并不熟悉,当我不得不猜测拼写为“boluer”的单词是否该读作“volver”的时候,那可真是个难题。书中有大量缩略语,拼写方式也古老陈旧。然而我发现倘若专心阅读的话,并没有太大的困难需要克服。在我看来作者的文字似乎很明晰清楚,他简洁地描述了他必须表达的内容。我把书翻了回去,从头读了起来。


    这是一个很奇特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伯尔崔恩·雅内茨·德奥纳兹和他的妻子玛利亚·萨兹·巴尔达的十三个孩子中最小的那个儿子。伯尔崔恩先生是一个古老而光荣的家族的首领,他的妻子无论出身还是品德都与他十分般配。他们与基普斯高亚省最伟大的家族有联系。基普斯高亚是西班牙最惬意的地方之一,那是个多山的乡村,水晶般明澈的溪流冒着水泡,从绿色肥沃的山谷中穿流而过。在那里,冬季的寒冷尚可以忍受,而到了夏天,空气则凉爽而清新。伯尔崔恩的房子至今仍然保存完好,它坐落于一个被前后环绕的丘陵封闭起来的狭长山谷上。尽管视野因此受到了局限,但还算是宽广的。山丘的顶峰光秃秃的,到处都是石头,可是山的两侧却长有树木,在较低的斜坡上种满了一片片牧草、玉米和谷物。这是一幅晴朗明媚、色彩富丽的景致。一条小河从山谷间流淌而过,据说可能是为了靠近河边比较方便,才把房子修建在那个地点的。然而那是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尽管这座房子不再是城堡——亨利四世和基普斯高亚的团体已经下令将城堡摧毁了——但在需要的时候仍可以利用它进行防御。这是一座四方形的建筑物,靠近地面的部分(十四世纪堡垒的遗迹)由灰色的未经装饰的石块建造而成的,但往上的部分是一个世纪之后修建的,军事风格已经淡化,是砖结构的,四个角落点缀有小巧的胡椒瓶状的塔楼,叫做“箭塔”。房子并不大,在英国也就相当于一座中等规模的乡间别墅。伯尔崔恩夫妇和他们庞大的家庭以及为匹配他们的身份所需要的仆人们都住在这座房子里,难免有些拥挤。伯尔崔恩地位显赫,他的继承人马丁娶了信奉天主教的伊莎贝拉女王的宫女玛德莲娜·阿罗兹小姐,女王曾送给她一幅天使报喜的画作为结婚礼物。新娘到达新家几天之后,惊讶地发现那幅画竟沐浴在水珠之中。这件奇事在所有家庭成员中引起了巨大的震动。新娘丈夫的兄长佩德罗·洛佩兹是位牧师,他建议将这幅画送往村里的教堂供信徒膜拜。但马丁不愿意将如此伟大的珍宝送走,于是便提出在房子里修建一座礼拜堂,这样这幅神奇的画就可以妥善地被安置在神龛内了。


    我所读到的故事里的主人公就是伯尔崔恩最小的儿子,在受洗礼时他被命名为伊尼高。当他还不过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被父亲送入宫廷,为天主教君王的财政大臣库维拉的堂·胡安·委拉斯开兹·库维拉服务。在当时,入宫当差可是份荣耀的差事。有地位的人从不认为将他们的儿子送到贵族家中作仆人是件有失颜面的事。侍童们伺候主人用餐,整理床铺,生火炉,扫地,为主人跑腿打杂。堂·胡安·委拉斯开兹是阿维拉省阿瑞瓦洛城的地方长官,阿瑞瓦洛城是卡斯蒂利亚王国国王胡安二世留给她的寡妻,也就是伊莎贝拉女王的母亲的所有城市中的一座。阿瑞瓦洛城的徽章上有一座防御墙和一位骑士,骑士帽子上点缀着彩色羽毛,全副甲胄,身跨马背,手执长矛。年轻的伊尼高就是在这座小城里学习礼节、社会规范以及成为一名绅士所必需的才艺。出类拔萃的兄长们为伊尼高树立了优秀的榜样,又加上他自身英勇精神的驱动,伊尼高在成年以后就参军作战了。他力超同辈,为自己赢得勇士的美名。然而为他写传记的人在涉及他的这一人生阶段时往往一带而过。从他自己晚年不经意的言谈中,人们才了解到:一旦需要,他会立刻捍卫自己的荣誉;他热爱打猎;他有点像个赌徒。伊尼高是个相貌俊朗的年轻人,个子不是很高,但身材匀称。他有一双小脚,并为此颇感得意。他后来承认自己喜欢穿比较紧的靴子。他有着一头栗子色泛着淡红光泽的漂亮头发。他那双棕色的眼睛很大,动人心魄而炯炯有神。他的肤色白皙。鹰钩鼻虽是他面部最显著的特征,但又不至于大到对他的容貌有丝毫毁损。他优雅地穿着宫廷里的华美服装。随着英俊王腓力和他的佛兰德斯的追随者们的到来,天主教国王斐迪南质朴的生活习惯(除了依据惯例在隆重的场合外,他都保持着节俭的风格)终被极度奢华的风尚所取代。伊尼高有一副多情的面容,据说他是斐迪南国王的年轻妻子弗瓦的杰曼尼的情人——斐迪南虽以审慎著称,在伊莎贝拉女王去世后,还是娶了这位年轻的女子。法国的编年史家将她形容成一位“品行端淑美丽异常的王妃”,但是当时的另一位西班牙人却声称她其貌不扬而且跛足。他或许是带有些偏见的。“这位女士将盛大的宴请引入了卡斯蒂利亚王国,尽管卡斯蒂利亚人乃至他们的君主们在这件事上都节制适度,”他严厉地评论道,“任何花钱为她举办筵席酒会的人就是她的朋友。”她嫁人时只有十八岁(而斐迪南国王已经五十四岁了),喜欢娱乐消遣也不奇怪。伊尼高狂热地爱上了她。他穿戴上她的衣帽,为她写情歌。他真是位高尚得体的绅士。


    伊尼高一直过着无忧无虑且风流倜傥的生活,直到他二十七岁那年,斐迪南国王去世了,他的遗孀也改嫁他人。于是伊尼高开始为纳泽拉公爵安东尼奥·曼里克效力,这位公爵是他家族的保护人。伊尼高参加了各种战役,雄心勃勃而且精力充沛。由于他在人员管理方面很有天分,但凡遇到慎重之事,纳泽拉公爵就会交付他酌办。有一次,公爵派他去调解发生在基普斯高亚的争斗摩擦,伊尼高成功地解决了纠纷,令相关各方都很满意。查理五世最初统治西班牙的时候犯下了一连串的错误,以至于他的新子民们要起来造反。于是法国国王便利用这一机会发动了对西班牙的战争,一支法国军队进入了纳瓦拉。纳泽拉公爵时任西班牙大军统帅,他命令卫戍部队留在潘普洛纳城中,然后就从国土上撤离了。法国军队包围了城市,伊尼高所在的卫戍部队的军官们看不到任何救援的希望,便起了投降的念头。可是,伊尼高反对众人的判断,他通过强有力的说服使军官们像他一样充满斗志,下定决心拼死抗击。然而,在一次进攻的过程中,他被一枚炮球击中右腿。与此同时,墙上石块的碎片又击伤了他的另一条腿。他倒下了,在他的勇气鼓舞下持续作战的军队也失去了信心,向法军投降了。


    法军进驻了城市。当法国人来到伊尼高面前并发现了他是谁的时候,他们因为感动而产生了怜悯之心并照料起他的伤势来。为了使他得到更妥善的照顾,法军统帅宽宏大量地下令尽快用担架将他抬回住所。伊尼高还没到家,右腿的伤势就开始恶化了。医生们认为要治好他的腿就必须再次把骨头截断。手术做完了,病人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可是在手术的过程中,他却面不改色,没有呻吟,丧气的话一个字也不说。但他并没有好转,康复的希望也十分渺茫。伊尼高得知自己处境凶险,于是他做了告解并领受了病人傅油圣事。然而就在那个夜晚,他一向虔诚信仰着的圣彼得出现在了他面前,使他重获健康。他的骨头开始复位,人也变得健壮起来。医生从他的一条腿上取出了二十片骨头碎片,因此这条腿比另一条腿短了一截,还有些畸形。他既不能行走也无法站立。膝盖以下的一根骨头不雅观地突了出来,这令伊尼高感到很痛苦,于是他便询问医生们该如何矫正。医生们告诉他凸起物是可以切除的,但手术会带给他一辈子从未承受过的巨大痛苦。伊尼高本打算依靠双臂行动,可他是虚荣的,因为想穿上当时流行的帅气靴子,便不顾医生的迟疑坚持要动手术。他不同意被捆绑住,觉得这样做有损自己豪放大气的精神,于是就忍受着疼痛,一动不动,一声不吭。凸起终于消除了,后来通过使用手推车和其他器械(令他受了可怕的苦痛),他的那条腿逐渐伸展变直了。但它永远也不可能和另外一条腿一样长,从此以后,他一直一瘸一拐地行走。


    为了打发在家中休养的无聊光阴,伊尼高提出想要阅读自己喜爱的骑士小说,但不巧的是在他的房子里根本没有这样的书。他只好看那里有的书,也就是《基督的生平》和记载圣人事迹的《圣贤花絮》。开始时,他只是无心地翻阅,但没多久就被深深打动了,并产生了仿效书中人物创立伟业的渴望。可他无法立即将过去忘怀,战争功勋的回忆、宫廷中愉快的任职经历以及关于爱情的种种遐思萦绕在他的脑海中。上帝与恶魔争夺着他的灵魂。伊尼高发现每当他想起神圣的事物时,心中就充满欢喜。相反,每当他想到世俗的事情时,就会觉得满心不快。此事足以令他决意改变自己的人生。对他而言,最痛苦的折磨就是将徒然追求的爱情从充满思慕的心灵中撕扯而出。一天晚上,当他像往常一样从床上起身做祷告的时候,怀抱孩子的圣母马利亚出现在他面前。从那时起,他彻底摆脱了困扰着他的肉欲之念,直到生命的尽头都毫无瑕疵地保持着灵魂的纯洁。


    伊尼高的兄长以及家里的其他人都注意到他与从前不同了,尽管他保守着秘密,举止行为却发生了改变。他们一定已经猜到某件异常古怪的事情正在发生,因为当这位年轻的军人最终下定决心追随耶稣的足迹时,房子在猛烈的撞击中动摇起来,坚固的石墙完全裂开了。人们注意到伊尼高如饥似渴地阅读(这种活动对于他这样的出身来说自然是不合适的)还做祷告,他不再喜欢开玩笑了,讲话时严肃而慎重,谈的都是宗教话题。伊尼高写了很多东西。他是一名出色的抄写者,有一本装订优美的本子,上面记录了耶稣、圣母马利亚和圣徒们的光辉的名言和事迹。他用金色的字母书写耶稣的言行,用蓝色的字母记录圣母马利亚的言行,并依据他对圣徒们的信仰,用其他颜色书写他们的言行。他在这样的工作中感到满足,但没有什么比对天籁和星辰的冥想更令他觉得充实的了。这样的冥想使他轻视天空星辰下无常易变的万物,而是燃起了对上帝的爱。伊尼高终身保持着这个习惯,为他写传记的人讲述了他在晚年仰视天空时是如何始终专注于那番景象以至于喜不自胜的。当他重归自我的时候,泪水从眼中喷涌而出,心中满是喜悦,他说道:“当我仰望苍穹的时候,尘世显得多么卑劣而低下,不过是泥土与粪便。”他决定一旦身体康复就前往耶路撒冷。在成行之前,他决心通过斋戒以及不同形式的忏悔和体罚来残害自己的肉体。他追求一种生活方式,在这种生活里,他通过践踏脚下的世俗之物和人间的浮华,严厉地惩罚自己,从而向救世主耶稣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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