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有些寺庙看来多半是被大肆破坏的;大胆的说法是,统治者某次战役失利之后逃跑了,那些世代修造这些雄伟建筑的不幸奴隶为了复仇,推倒了他们被迫用血汗建造的东西。但这只是推测。唯一确定的是,这里有一座繁荣兴旺、人口稠密的城市,而现在只剩几所荒芜的寺庙与茂密的森林。房屋为木头建造,围在小院里,就像我最近在景栋见到的那样,而要不了多久,它们就会腐朽;暂为人事所阻的丛林卷土重来,一片不可阻挡的绿色海洋,凌驾于人类徒劳活动的场景之上。十三世纪末,它是东方大城之一;两百年后,它是野兽出没之地。
吴哥窟东西朝向,太阳正好从其五座高塔后方升起。它为一条宽阔的城濠环绕,有条石板大道横跨其上,树木的倩影倒映在静静的水中。
建筑与其说美,不如说令人难忘,需要落日红光或洁白月华赋予它动人心弦的魅力。它为一层暗绿遮盖,那是苔藓的颜色和无数雨季的霉色,但是到了日落,却是淡淡与温暖的浅黄。拂晓时分,乡野沐浴在一片银色的薄雾里,这些高塔有种奇异的虚幻;然后,它们有着正午的白热光线下所没有的轻盈。一天两次,日出日落,奇迹都在上演,赋予它们自身没有的美丽。它们是高耸的灵魂堡垒,是神秘之塔。寺庙及其附属物都是根据精确规划建造。这一部分与那一部分均衡,这一边与那一边重复。设计者行使的并非创造的伟力,而是依照其宗教习俗所规定的模式来建造。他们既无恣意的奇思亦乏活泼的幻想。他们没有突如其来的灵感。他们深思熟虑。他们靠规整和巨大来产生效果。当然,现代人的眼睛,已被当今易于修建的高大楼宇如巨型酒店和公寓大楼所扭曲,所以,吴哥窟的庞大规模必须借助想象之力来领悟;但是,对于那些下令建造的人,它看上去肯定了不起。从这一层楼通往另一层楼的陡峭台阶令它显得特别高。这些台阶并非像西方那样宽阔庄严,适合列队行进的盛典,而是一种艰难匆忙的手段,用来攀升至一位隐秘之神的所在。它们令神明显得遥不可及高深莫测。每层楼有四个凹陷的大水池,池中之水用于洁净,在这么奇怪的高处,这些水必然令人心生奇异的静默与敬畏。除了特定时间信众向神献上供品,这是一个庙宇空空、神明独居的宗教。而现在,这是一所有着无数蝙蝠、空气中都是蝙蝠臭味的房屋;每一条黑黑走廊,每一个阴暗房间,你都听到它们嘁嘁喳喳。
建筑的朴实令雕匠有充足的机会来装饰。柱头、壁柱、三角墙、门口和窗户,都有种种令人难以想象的雕刻装点。主题不多,但他们就靠这些渲染出许多美丽的图案。他们在此无拘无束,凭着一股创造的激情,用内心所有的狂想填满这些狭窄的空间。行走于寺庙之间,你会有趣地留意到,历经数个世纪,这些无名工匠怎样由蛮力走向完美的优雅;他们怎样一开始不考虑整体,只为装饰而装饰,但最后总算明白要服从整体规划。他们失去了蛮力,但却得到品味;哪一样更好,人人自有答案。
走廊饰以浮雕;它们没完没了;它们举世闻名;但是,试图描述它们,就像试图描述丛林一样可笑。这里有头上撑开御伞、骑着大象的王子在优美的树林间行进;他们构成一种悦目的图案,就像一张纸上的图案一样,顺着一溜墙重复出现。那里有长列的士兵步入战场,他们的手势与步伐,与柬埔寨舞蹈中舞者的拘谨姿态一模一样。但是,他们投入战斗,动作突然疯狂起来;即使垂死或死去的人,姿势都强烈扭曲。在他们上方,酋长们挥舞剑矛,骑着大象坐着战车挺进。你感觉到激烈的动作,战斗的混乱与紧张,气喘吁吁,骚动不安,杂乱无章,而这一感觉非常奇特。每一寸空间都是人物、马匹、大象和战车,你看不清布局也辨不出图案,混乱之中,只有战车的轮子让眼睛稍微放松。你找不到一种节奏。因为画师追求的不是美,而是动作;他们很少注意优雅的姿势或纯净的线条;他们拥有的并非静谧之中回想起来的情感,而是不容限制的鲜活激情。这里毫无希腊人的谐和,只有奔涌的湍流与凶猛可怕的丛林生活。而且,也没有埃尔金大理石雕那样的趣致,当你看着它们,你要是感觉不到纯粹之美给予的狂喜,你真的会觉得无趣。但是,唉,这种杰出只是昙花一现;至于其他,多半画得拙劣,图案单调。雕匠似乎安于世代因袭,你很奇怪,全然的无趣并未促使他们间或创出新花样。辛辛苦苦画出这些图案的画师,从单一中见出了诸多变化,但它们只不过像你在一篇百人抄写的散文中可能发现的那样。笔迹不同,感觉却是一样。当我漫步其间,郁闷地看着这么多无趣之物,我希望身边有位哲学家,可以跟我解释人类为何从来不能保持同一水准。我想问他,既然知道何谓最好,人类为什么竟然如此安于平庸?是不是环境——或是天才,天才之人?——将人类暂时提升到他不能轻松呼吸的高度,所以,他安于重返习以为常的平地?人类是否像水一样,可以迫使其上升到一个人为的高度,而一旦外力不再,却又回复到本来的水准?人类的正常情形好像是文明的最低状态,正与人类的环境相符,而身在其中,他可以世代无所变化。或许,这位哲学家会告诉我,只有少数种族可将自己提升到尘埃之上,而且只能保持片刻;但即使他们也知道,这一状态不同一般,而退回只比兽类稍好的情形,他们如释重负。但是,他要是愿意解答,我还要问他人类是否不能臻于完美。可他要是说:“走吧,别待在这儿讲这么多废话了,我们去吃午饭吧。”我会谦卑地接受他的邀请。我会告诉自己,他或许有静脉曲张,站了这么久,他的脚很疼。
三十九
我在吴哥的最后一天到来了。要离开它,我感到痛苦,但我现在知道,不论你待多久,这是那种离开的时候总会难受的地方。这天,我又看了我看过十来次的东西,但以前从未有过如此的伤感;当我沿着那些长长的灰色走廊漫步,不时透过一道门瞥见森林,我看到的一切都有了新的美感。寂寂的庭院有种神秘,让我想在这里再流连一会儿,因为我觉得自己就快发现某一奥秘;空中仿佛有一段旋律在颤动,但是声音很低,根本听不见。寂静就像一个幽灵,似乎住在这些院子里,你要是转过头去就可见到。一如最初,我对吴哥的最后印象仍是一片寂静。看着紧紧围绕这一大堆灰色建筑的鲜活森林,阳光下茂盛明快的丛林,一片色调丰富的绿色海洋,知道我的周围曾是一座人口稠密的城市,我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奇异感觉。
当晚,一众柬埔寨舞者在寺庙的露台跳舞。我们沿途有手擎百支火把的后生相伴。空气中满是用做火把的树脂那辛辣惬意的芳香。火把形成一个大圆圈,在露台上闪烁不定,圆圈中央,舞者踏着奇异的舞步。藏在黑暗中的乐师吹笛击鼓敲锣,奏出一段含糊而有节奏的音乐,令人心神不宁。我的耳朵带着一种震颤,等候我不习惯的和声到来,但却从未听到。舞者穿着色彩鲜艳的紧身衣,头戴高高的金冠。要是白天,她们看上去当然不中用;但是,在那出人意料的光线之下,她们却有一种你在东方难以见到的华美神秘。她们表情漠然,粉面苍白,有如面具。她们凝固的表情不容情感与游思搅扰。她们的手很美,十指纤细,跳起舞来,她们精巧复杂的手势令其更显优雅。她们的手就像珍稀兰花一样。她们的舞姿并不放纵。她们姿态如僧侣,动作如典仪。她们好似神灵下凡,但依然充满神性。
而那些手势,那些姿态,正与昔日雕匠刻在寺庙石墙上的舞姬相同。它们千年不变。在每一所寺庙的每一堵墙上重复不已,你会看到完全一样的纤指扭转,完全一样的娇躯拱曲,就像眼前活生生的舞者那般悦目。怪不得,她们承受着列祖列宗的重负,在金冠之下这么凝重。
舞蹈结束了,火把熄灭了,一小众人慢慢散入黑夜。我坐在一道矮墙上,最后望一眼吴哥窟的五座高塔。
我回想起一两天前我看过的一座寺庙。它名叫巴戎。它令我吃惊,因为它不像我看过的其他寺庙那样单一。它由很多重叠对称之塔组成,每座塔都是一尊破坏之神湿婆巨大的四面头像。它们里里外外围成一圈,神的四张面孔上面,是一顶雕饰的王冠。正中是座高塔,重叠的面孔直到塔尖。它饱经日月风雨,长满爬藤与寄生灌木,所以,初次见到,你只看到一堆不成样子的东西,只有稍微凑近,这些沉默、严肃、漠然的面孔,才会从凹凸不平的石头中隐现。然后,你周围到处都是这些面孔。它们与你相对,它们在你身旁,它们在你身后,一千双看不见的眼睛盯着你。它们似乎是隔着太古时代的遥远距离看着你,而在你的周围,丛林疯长不已。所以,农民经过这里时,他们会突然高歌来吓跑鬼魂,也就没什么好奇怪了;因为将近夜晚,这里静得令人毛骨悚然,而那些平静却又不善的面孔异常可怕。当夜幕降临,那些面孔隐入石头,除了一堆奇形怪状、遮遮掩掩的塔楼,你什么也看不见。
但我不是因为寺庙本身而描述它——我虽然下笔踌躇,但已经描写得够多了——而是为了其中一条走廊里成列的浮雕。它们雕得不是太好,雕匠显然没什么形式感或线条感,但尽管如此,它们还是很有趣,让我记忆犹新。因为它们表现的是当时的日常生活,煮饭,烹饪,捉鱼,捕鸟,村里店铺的买卖,看医生,总之,一个淳朴民族的方方面面。令人吃惊的是,他们的这种生活千年以来少有变化。他们依然用同样的器具做着同样的事情。舂米脱粒的方式完全相同,村里的店家用一样的盘子售卖一样的香蕉和一样的甘蔗。这些刻苦耐劳之人扛在肩上的担子,跟他们世代以前的祖先所肩负的一模一样。多少世纪过去了,却没给他们留下痕迹,要是十世纪某位睡着的人,在现今一座柬埔寨村庄醒来,他会非常习惯这一朴实的日常生活。
而且,在我看来,在这些东方国度,最令人难忘、最令人惊叹的古迹,既不是寺庙,也不是要塞,也不是长城,而是人。那些依循古老习俗的农民,属于一个比吴哥窟、中国长城或埃及金字塔远为古老的时代。
四十
在小河河口,我再度乘上平底汽船,越过又宽又浅的湖泊,改乘另一艘船去到另一条河。最后,我到了西贡。
尽管法国人占领该国以来,这里成了一座中国人的城市,尽管土著在人行道上闲逛,或是头戴蜡烛熄灭器一般的宽草帽拉着人力车,西贡却完全具有法国南部一座乡下小城的氛围。它铺着宽阔的街道,并有漂亮的树木遮荫,街上熙来攘往,跟东方的英国殖民地城市那种熙攘大不相同。这是一个轻松愉快的小地方。有家歌剧院,面向一条林荫大道,白色光鲜,依照第三共和国的华丽风格而建;还有簇新的市政厅,非常宏伟,装饰华美。酒店外面是露台,喝餐前酒的钟点,那里挤满留着胡须比着手势的法国人,喝着他们在法国喝的甜腻饮料、苦艾黑醋栗酒、比赫和奎宁杜博尼酒,并用米迪的卷舌口音说个不停。与当地戏院有点关系的快乐小妇人衣着时髦,涂脂描眉,给这个迢遥之地带来几分矫揉造作的欢快气氛。商店里有马赛来的巴黎时装和里尔来的伦敦帽子。两匹小马拉着维多利亚马车飞驰而过,汽车的喇叭嘟嘟叫。晴空艳阳高照,荫凉处又热又闷。
西贡是个可以闲散几日的惬意之地;对于散漫的旅行者,生活在这里很是轻松;坐在大陆酒店露台的凉篷下,当头一顶吊扇,面前一杯清饮,读着本地报纸有关殖民地事务的激烈论争与邻近地区要闻,可谓非常愉快。能够安安稳稳将报纸广告读一遍,且无自己是在浪费时间的不自在,可谓非常有趣,而在这样的细读之中,不能随时找到骑着一匹木马畅游时空的机会,那你肯定是位无趣之人。但是,我只待到赶上往顺化的船即止。
顺化是安南的首都,我去那儿是要看皇宫举行的中国新年庆典。不过顺化靠河,往顺化的港口则为土伦。就在那儿,凌晨两点,法国轮船公司的客轮把我放了下来——那是一艘洁净舒适的白色客轮,够宽敞,够通风,够冷饮,适合热带旅行。客轮泊在湾内,距码头七八公里,我上了一条舢板。船员包括两名女子、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孩。海湾很平静,头上星光灿烂。我们的船划进黑夜,码头的灯火似乎很远。船进了很多水,其中一名划桨的女子不时停下来,用一个空煤油罐往外舀水。好像要起风了,不久,他们扯起一张竹编的大横帆,但是风太小,帮不了太多忙,这一程看来要走到拂晓。在我看来,它可能永无休止;我躺在竹席上,抽着烟斗,不时沉入假寐,当我醒来,重新点燃烟斗,火柴光短暂照亮蹲在桅杆旁的两名女子棕色的胖脸。掌舵的男人简短说了一句什么,一名女子搭着腔。然后,又是一片寂静,只有我躺的甲板下微弱的水声。这天晚上很暖和,我虽然只穿一件衬衣和一条卡其裤,却不觉得凉,空气柔和得如同花朵。我们抢风在黑夜中走了一大程,然后慢慢驶向河口。我们经过下锚停泊的渔船和悄悄出港的船只。河岸很黑,神秘莫测。男人一声吩咐,两名女子将笨重的船帆降下,又开始划起桨来。到了码头,水太浅,我不得不让一名苦力背我上岸。这类事情我总是觉得既害怕又不体面,我抱住苦力的脖子,非常清楚这副模样跟自己很不相称。酒店就在街对面,苦力扛着我的行李。但才凌晨五点,天仍然很黑,酒店的人还在睡觉。苦力捶着门,终于,一位睡眼惺忪的仆役开了门。其他仆役则躺在台球桌和地上酣睡。我要了一个房间和咖啡。面包刚刚烤好,经过跨越海湾的漫长之旅,我的咖啡加牛奶还有热呼呼的面包卷很是令人愉快,这样的一餐,我可不是常有好运吃到。我被带到一个肮脏的小房间,蚊帐又脏又破,我不知道床上的被单自从上次洗了之后,有多少商务客和法国政府的官员睡过。我不在乎。我觉得自己从未以这样浪漫的方式抵达任何地方,我不禁以为,这肯定是一段难忘经历的开端。
但是,有些地方,到达就是唯一目的;它们向你保证会有最美妙的精神奇遇,可给你的只是一日三餐和去年的电影。它们就像一张脸,满是令你好奇和激动的特征,但是稍微一熟,你发现那只是庸俗心灵的一副面具。土伦就是这样的地方。
我在土伦花了一个上午参观藏有高棉雕塑的博物馆。读者可能还记得,我写到金边时,提到在那儿看到的一尊雕像,我奇怪地变得很有口才(就一位不太喜欢他人滔滔不绝而且羞于夸张之人来说)。那是一尊高棉雕像,我现在可以提醒读者(或是告诉像我一样的人,因为没来印度支那以前,我从来不知有高棉人或高棉雕塑),这是一个强大的民族,他们是印度支那原住民与来自中亚高原的入侵种族之后裔,而后者曾经建立了一个辽阔而强大的帝国。来自东印度的移民将梵文、婆罗门教和本土文化带到这里;但是高棉人强健活泼,具有创造本能,能将外来文化为己所用。他们建造了宏伟的寺庙并饰以雕塑,当然是以印度艺术为范本,但却充满东方别处所没有的充沛活力、鲜明风格、丰富多彩与奇思妙想。金边的哈里哈腊雕像证明了他们的伟大天赋。它是优雅的奇迹。它令人想起古希腊的雕像和墨西哥的玛雅雕塑;但是,它自成一格。希腊那些早期作品有着晨露般的清新,可它们的美略显空洞;玛雅雕像有些原始的东西,与其说令人赞叹,不如说叫人敬畏,因为它们依然还有早期人类在阴暗的洞穴凹壁作画的痕迹,他画有魔力的图画,为的是镇住他害怕或捕猎的野兽;但是,在哈里哈腊雕像之中,你看到的却是古老与精细奇特而神秘的结合。文明人的复杂使得原始人的率真焕发活力。高棉人将久远的思想遗产用于令他突然着迷的这一工艺。这好比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油画艺术出人意料陡然兴盛;画家心中装满莎士比亚戏剧、宗教改革时期的教派冲突和西班牙无敌舰队,开始用契马布埃的双手来作画。金边那尊雕像的雕匠,必定也有类似心境。它简洁有力,线条优美,但也有着极其动人的精神特质。它不仅美,而且明慧。
当你想到散布丛林中的那几所荒寺和散落博物馆里的那几件残雕,它们就是这个强大帝国与这个躁动民族留下的一切,这些伟大的高棉雕塑就会令人异常心酸。他们不再有力量,他们四散而去,成为挑水劈柴之流,他们杳无踪迹;而现在,他们剩下的人被征服者同化,他们的名字只存留于他们如此奢华地创造的艺术之中。
四十一
顺化是个惬意小城,有些英格兰西部教堂城的悠闲风味,虽是国都,但不堂皇。它建于一条大河两岸,一座桥梁横跨其上,而酒店则为世上最差之一。它极为肮脏,食物很糟糕;但它又是杂货铺,供应殖民者所需的种种,从露营设备和枪支、女帽和男式成衣到沙丁鱼罐头、肥鹅肝酱和伍斯特辣酱;所以,饥饿的旅行者可以用罐头食品来弥补菜谱的不足。到了晚上,城里的居民来这里喝咖啡饮利口白兰地,要塞的军人来玩台球。法国人不怎么考虑气候与环境,为自己建造了相当惹眼的结实大屋;它们看似退休的杂货商在巴黎郊区的别墅。
正如英国人将英格兰带去英国殖民地,法国人也将法兰西携往法国殖民地;在这件事情上,因为岛国特质而遭责难的英国人,可以理直气壮答道,他们并不比邻国来得特出。但是,即使最肤浅的观察者也看得出,这两个国家对待属国土著的方式大不相同。法国人深信人人平等四海一家。对此,他有点不好意思,为免你取笑,他赶紧自嘲;但他就是那样,他不能不那样;他不能不让自己将黑色、棕色或黄色皮肤的土著看成跟他一样的人,有着同样的喜怒哀乐,他无法自认为仿佛属于不同的人种。他虽然不容自己的权威受到侵犯,坚决对付土著想要减轻束缚的任何企图,但在日常事务中,他对他们友好和善,既无屈尊俯就,亦无高人一等。他向他们灌输他特有的成见;巴黎是世界的中心,每一个安南青年的抱负,就是一生之中至少看它一眼;你很难遇到一个人不深信法国之外既无文学艺术亦无科学。但是,法国人会跟安南人坐在一起,跟他一起吃饭、喝酒与玩耍。在市场里,你会看到俭省的法国女人臂挎篮子跟安南主妇推推撞撞,讲价讲得一样厉害。没人喜欢让别人占有自己的房子,即使那人操持得更有效率,比房主还会维修保养;就算主人给他装了一台电梯,他也不想住在阁楼;我并不认为安南人比缅甸人更喜欢陌生人占有他们的国家。但是,我应该说,缅甸人只是尊敬英国人,安南人则是钦佩法国人。有一天,这些民族必然重获自由,令人好奇的是,到了那个时候,这些情感之中,不知道哪一种会结出更好的果实。
安南人看上去讨人喜欢,个子很小,黄脸饱满,黑眼明亮,衣着非常整洁。穷人的衣服是沃土的棕色,一件两侧开叉的长衫和一条长裤,系着一条苹果绿或橙色的腰带;他们头戴一顶扁扁的大草帽,或是缠着一小方折得很规整的黑头巾。富人缠同样整洁的头巾,穿白色裤子与黑色绸衫,外面常常套一件黑色的蕾丝上衣。这一装束甚是优雅。
但是,虽然在这些国度,人们穿的衣服因其独特而吸引我们的眼光,可单独看来,人人穿得都一样;他们穿的是一种制服,虽然常常很趣致,而且总与气候相合,却很少容许个人喜好;我不禁想到,一位东方国家的土著到访欧洲,看到周围令人困惑与变化多端的装束,他肯定会大吃一惊。一群东方人就像花农的一畦黄水仙,明丽然而单调;但是,一群英国人,譬如你站在逍遥音乐会的楼上透过一层薄薄的烟雾俯瞰所见,却像一束各式各样的鲜花。无论在东方何处,你都见不到像皮卡迪利某个晴天那样明快多姿的装束。真可谓千变万化。军人,海员,警察,邮差,信使;男人有穿燕尾服戴大礼帽的,有穿西装戴常礼帽的,也有穿灯笼裤戴便帽的,女人身着各色丝绸、棉织与丝绒衣服,头戴各式各样的帽子。除了这些,还有不同场合与从事各种运动穿的衣服,有仆役、工人、车夫、猎人和侍从的装束。我想,这位安南人回到顺化,他会觉得自己的同胞穿得非常单调。
四十二
安南长久为中国藩属,它的皇帝向天子进贡。它的文化是中国的,它的庙堂供奉的是孔夫子而非乔达摩。皇宫很大,为一条城濠与一道宫墙环绕。它是中国式的,却是赝品与二手货;它陈旧而有些沉闷。你途经一条栽了小树的整洁道路,两旁是些花园亭阁。但是,花园里杂草丛生;有凌乱的灌木,就像受到虐待的儿童,还有矮小的树木。它们如此荒芜,你觉得很难相信在后面某处,在你看不见的地方,为女人、太监和高官簇拥,住着一位在法国势力下虚幻地统治着国家的皇帝。你觉得那是在装点门面,他维持统治几乎不费气力。你经过色彩俗艳金碧辉煌的谒见室,摆放皇帝祖宗牌位的昏暗长廊,以及陈列皇帝有时收到的礼物的房间,有法国的时钟,塞夫勒的瓷器,中国的陶瓷和玉器;但是,正如你的朋友结婚,他们若非贫穷并有所需要的人,而是什么也不缺的有钱人,你反倒送他们一件更为贵重的礼物,所以,送礼者在这里的慷慨都有精明掂量。
可是,越南春节的典礼蔚为大观。这是中国新年的庆典,皇帝再度效仿天子,接受高官朝贺。我收到一封请柬,在清晨七点,尴尬地穿着礼服和硬邦邦的衬衫,与一群装束跟我相类的法国文官和很多军官来到皇宫门口。法国专员驾到,我们随他进宫。广庭之中,身穿光鲜奇异军服的士兵排列成行,他们前面是依照官阶排列的两行高官,文臣在右,武将在左。下面一点,则是太监与皇家乐队,两边各有一头盛装御象,并有一人手执一顶御伞罩住象舆。高官穿的衣服为满人样式,脚蹬白色厚底的高靴,身着华丽刺绣的广袖绸袍,头戴镂金的黑帽。号角吹响,我们这些欧洲人拥进谒见室。里面很暗。皇帝坐在台上。他身穿金袍,陷入宝座以及宝座上方华盖幕布的一片金光之中,所以乍看之下,你很难发觉有个活人在那儿。他站了起来。台上每个角落都站着一位手执御扇的蓝衣人,宝座后面站了一排深蓝衣服的仆役,拿着御用的器具、盛有槟榔子的盘子、痰盂以及我说不出来的物件。稍稍靠前,两名士兵身穿华丽的橙色衣服,将一柄金剑在身前握得笔直;他们立如雕像,目不斜视。皇帝也像一尊雕像,站得纹丝不动,蜡黄的细长脸上毫无表情。
法国专员致辞,皇帝念了答辞。他的嗓音很尖,有点单调,听来就像念经。欧洲人退到大殿一侧,皇帝坐了下来。宝座前方有个矮坛,皇帝的伯父,一个灰白胡须稀稀疏疏的小老头,现在站在上面,就像两本书裹在红绸里。然后,皇帝的两位兄弟在矮坛前就位,不是面朝皇帝,而是彼此相对,与此同时,院内一直静立着聆听讲话的高官,依次上到为他们准备的竹席。他们也是彼此相对而非面朝皇帝。乐队开始演奏,歌队唱起歌来。这是表示两位王子与院内高官将要转身面对皇帝。合唱停止了,王子与高官跪了下来,前额触地。他们举动如一。皇宫门上的塔楼,一面大锣响起,歌队又开始唱歌。然后,如同训练有素的士兵,众高官齐刷刷俯伏在地。这一动作重复了五遍。皇帝漠然坐着,对此礼拜无动于衷。他就像一尊金装偶像。前天看来还是非常俗艳的谒见室,现在却因这些锦衣绣服的衬托,有了一种即使不能叫做华丽但至少可以称为粗野的壮观。随后,所有高官三鞠躬并随意散开,王子们面带微笑,与他们的法国朋友握手,抱怨穿着长袍太热,皇帝则不太体面地走下宝座。他快步走进像是前厅的地方,朝臣和外国人跟着他。那里站了两排手执御伞和各类旗杆的士兵,一队绿衣听差击着鼓吹着横笛并且起劲敲锣。甜香槟与点心、甜品和雪茄一道四处派发。没一会儿,皇帝就坐着他那又矮又圆的镀金轿子,由十二名红衣轿夫抬走了。典礼结束了。
晚上我赴皇宫一个派对。皇帝和法国专员坐在谒见室中门的镀金大扶手椅上,来宾聚在周围。院子里点着无数的小油灯,一支本地乐队在起劲演奏。三个有趣的人,就跟中国戏曲中的人物一样,穿着华丽的中国服装登场,跳起一种怪诞的舞步。接着是皇家舞蹈团,很多青少年身穿美丽的老式服装,令人想起十八世纪关于远东的绘画,开始载歌载舞。他们肩负灯笼,里面是点燃的蜡烛,他们以复杂的图形走来走去,组成一个个中国字,祝愿皇帝吉祥如意。它更像操练而非舞蹈,但是效果奇特而漂亮。他们随后让位于其他舞者,男子扮成大公鸡,嘴里喷出火焰,或是扮成水牛和怪龙,他们蹦来跳去,怪相百出;最后是焰火表演,院内满是烟雾和爆竹的喧响。
本地的娱乐节目到此结束,外国人聚到自助餐那里。宫廷侍从开始用欧洲乐器演奏一曲单步舞。外国人跳起舞来。
皇帝身穿一件刺绣华丽的黄绸袍,头缠一条黄巾。他三十五岁,比多数安南人高得多,很瘦。他的脸异常光滑。他看来很是孱弱,但仪表极为高贵。派对给我的最后印象,乃是他随意靠着一张桌子,吸着香烟,与一位年轻的法国人聊天。他的眼光不时短暂而漠然地落在笨拙起舞的征服者身上。
夜深了,拂晓我将坐车前往河内。上床睡觉似乎不太合算,当我坐人力车回酒店,我问自己,我为何不去河上消磨剩下的夜晚。我只要及时赶回去洗个澡、换衣服并在出发前喝杯咖啡就行了。我跟人力车夫说了我的想法,他带我去到河边。桥下正好是个栈桥,我们看到五六条舢板泊在一旁。船主都在里面睡觉,但至少有一位睡得不沉,因为听我走下石阶,他就醒了,将头伸出裹着的毯子。人力车夫跟他说了,他爬了起来。他叫醒睡在船里的一位女人。我上了船。女人解开缆绳,我们滑入河中。这些船有个竹编的低矮圆篷,人正好可以在里面坐直,而船板也铺着竹席。你可以放下帘子,但我让男人把前面敞开,这样我可以看看夜色。群星在高高的天上闪耀,仿佛那儿也有一个派对。男人给了我一壶中国茶和一个茶杯。我斟了些茶,燃起烟斗。我们一路慢行,只有桨声打破寂静。想到有眼前这些时辰来享受安宁之感,我很高兴。我想,当我再度置身欧洲,关在那些石头城市里,我将多么怀念这个美好的夜晚和令人陶醉的孤独。这将是我记忆里最为永恒的东西。这是独一无二的时刻,我告诉自己,我必须把逝去的时光贮存起来。我一刻也浪费不起。我是在为自己贮存财富。我想着所有我要思考的事情,还有我要细心品味的忧郁,就像你品尝一年之中第一批香喷喷的草莓;我要想到爱,我要编故事,我要沉思艺术与死亡这类美丽的事情。船桨轻轻击着河水,我正好可以感到船在滑行。我下定决心,要留意和珍惜自己体会到的每一丝细微感觉。
突然,我感到一阵颠簸。怎么回事?我望出去,天已大亮。颠簸来自船与栈桥的相撞,桥就在我的上方。
“天哪。”我叫道。“我睡着了。”
我睡了一夜,在我身旁,茶杯里的茶早已凉了。烟斗从我嘴里掉了出来。我错过了那些珍贵的时刻,结结实实睡了几个小时。我怒不可遏。我可能再没机会在东方一条河流的舢板上度过一个夜晚了,而现在,我再不会有自己指望的那些奇思妙想了。我付了船资,依旧一身晚装,跑上台阶去到酒店。我雇的车正在门口等我。
四十三
我打算在此结束本书,因为我在河内没有发现令我很感兴趣的东西。它是东京的首都,法国人告诉你,这是东方最迷人的城市,但你问他们为什么,答案是它跟法国城镇如蒙彼利埃或格勒诺布完全一样。我为了乘船往香港而去到的海防,则是一座乏味的商业城市。诚然,从这里可以往访亚龙湾,它是印度支那一大名胜,但是名胜我看厌了。我安于坐在咖啡馆,因为这里不是太热,我很高兴不用穿热带衣服,读着过期的《插图杂志》,或是为了锻炼沿着宽阔笔直的街道漫步。海防有运河贯通,我有时看看多彩迷人的风景,其中有着各式各样的生活,以及水上各种类型的本地小艇。有条运河有着优美的弯道,两岸为高高的中式房屋。房子刷成白色,但已变色并有污迹;灰色屋顶与苍天相衬,形成惬意的构图。这一图画有着一幅老旧水彩画褪色的优雅。你看不到哪里有明显的色调。它柔和,略显疲惫,令人感到一丝忧郁。不知为什么,这令我想起年轻时认识的一位老处女,一位维多利亚时代的过来人,她戴黑色丝织手套,为穷人织披肩,送给寡妇的是黑色,送给已婚妇女的为白色。她年轻的时候受过苦,但是否因为健康欠佳或是单恋某人,则是没人清楚。
可是,海防有份地方报纸,邋遢的一小张,字体粗短,油墨脱落,粘你一手,它登些政论文章、无线电讯、广告和本地消息。编辑显然急着想有东西报道,把来去海防的人名都登了出来,欧洲人,本国人,中国人,而我的名字也在其中。我坐的船往香港的前一天早晨,午餐前,我正坐在酒店的咖啡馆喝杜博尼酒,侍者进来说,有位先生想见我。我在海防谁也不认识,遂问那人是谁。侍者说他是英国人,就住此地,但他不能告诉我他的名字。侍者只能讲一点法语,我很难明白他说些什么。我迷惑不解,但告诉他请客人进来。不一会儿,侍者带着一位白人返来了,并把我指给来客看。那人看了我一眼,向我走来。他个子很高,足有六英尺多,很是肥胖,有张刮得光生的红脸,眼睛纯是淡蓝。他穿着非常破旧的卡其短裤和领口敞开的斯丁格衬衫,头戴一顶破旧盔帽。我立刻断定他是个束手无策的流浪汉,来找我要钱,并纳闷自己能有多少机会脱身。
他走上前来,伸出一只红红的大手,指甲破裂而肮脏。
“我想你不会记得我。”他说。“我叫格罗斯利。我跟你在圣托马斯医院待过。我一看报上的名字就知道是你,我想我要来拜访一下你。”
我一点也想不起他了,但我还是请他入座,请他喝一杯。从他的外表看,我起初以为他会跟我要十个皮阿斯特,而我可能给他五个,但是现在,他似乎更有可能要一百,要是给五十能够令他满足,我就应该觉得自己很幸运了。要钱老手要的总是比他指望的多两倍,他要多少你就给多少,只会令他不满,他随后会不高兴自己没有要得更多。他觉得你骗了他。
“你是医生?”我问。
“不,我在那个该死的地方只待了一年。”
他摘下遮阳盔帽,露出一头很需要梳理的灰白乱发。他脸上有些奇怪的斑点,他看来并不健康。他的牙烂得厉害,嘴角那里都是空的。侍者过来写单,他要了白兰地。
“拿一瓶来。”他说。“一瓶,明白吗?”他转向我。“我在这里住了五年,但我的法语不知怎么还是没长进。我讲东京话。”他仰靠椅子,看着我。“我记得你,你知道的。你以前常跟那对双胞胎出去。他们叫什么名字来着?我想我的变化比你更大。我最好的日子是在中国过的。气候恶劣,你知道的。对人不好。”
我还是一点也想不起他。我想最好这样问问。
“你在那儿跟我是同一年?”我问。
“对。九二年。”
“那可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每年,大约六十名年轻人进入那家医院;他们多数腼腆,对新的生活感到困惑;很多人以前从未来过伦敦;至少对我来说,他们好比莫名其妙经过一张白纸的影子。第一年,有些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由离开了,第二年,那些留下来的人逐渐有了自我。他们不只是他们自己了,而是大家一起听过的讲座,是在同一张午餐桌上吃过的烤饼与喝过的咖啡,是在同一个解剖室同一张解剖台上做过的解剖,是在夏夫茨伯里戏院的后座一起看过的《纽约佳丽》。
侍者拿来一瓶白兰地,格罗斯利,如果他真的叫这个名字,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既不兑水也不加苏打,一口喝了下去。
“我受不了行医。”他说。“我不干了。家里烦了我,我去了中国。他们给了我一百镑,要我自谋生路。我可以告诉你,出去我太高兴了。我想,我烦他们就跟他们烦我一样。后来我再没怎么烦他们。”
然后,从我记忆的某个深处,一丝线索溜进了可以说是意识的边缘,就像涨潮的时候,海水冲上沙滩然后退却,并以下一波更大的浪头推进。我开始隐约想起上了报纸的某桩小丑闻。随后,我看到一位少年的面孔,往事慢慢浮现;我现在记得他了。我相信他当时不叫格罗斯利,我觉得他的名字是单音节,但我不敢肯定。他是个很高的小伙子(我看得愈来愈清楚了),很瘦,有点佝偻,只有十八岁,但很早熟,有一头拳曲发亮的棕发,五官相当粗大(现在看去没那么粗大了,或许因为他的脸又胖又肿),肤色特别鲜嫩,粉粉白白,就像女孩子的皮肤。我想,一般人,尤其是女人,会觉得他是个非常英俊的少年,但对我们来说,他只是个笨手笨脚的家伙。我记得他不常来听课,不,我记得的不是这个,课堂里有很多学生,我记不清谁来谁没来。我记得解剖室。在我旁边的另一张解剖台上,他有一条腿要解剖,他几乎没碰过它;我忘了解剖其他部位的那些人为什么说他做事马虎,我猜他们不知何故觉得他碍事。那些日子,关于此人有很多闲话,隔了三十年,我想起了其中一些。有人说起格罗斯利是个浪荡儿。他喝酒如牛饮,很会玩女人。那些年轻人多数很单纯,他们带到医院的观念都是在家里和学校养成的。有些人很古板,吓着了;其他人,那些努力工作的,瞧不起他,质疑他怎能指望通过考试;但是,他令很多人兴奋并且欣羡,他做的,正是他们若有勇气也想做的。格罗斯利有他的仰慕者,你常常可以看到一小帮人围着他,目瞪口呆,听他讲自己的冒险经历。我脑子里现在都是回忆了。很快,他不再腼腆,而是装出一副老于世故的样子。就一个脸蛋光滑、皮肤粉白的小子而言,这副样子看上去肯定可笑。男人(他们自以为是)常常彼此讲述自己的胡作非为。他简直成了一位人物。当他经过博物馆,看到一起认真温习解剖学的两个学生,他会出语刻薄。他在附近的酒馆混熟了,跟女侍应很随便。回想起来,我觉得他刚从乡下出来,离开父母和老师的看管,他是被自己的自由和伦敦带给他的兴奋迷住了。他的胡闹全无恶意。它们只是因为青春期的冲动。他昏了头了。
但是,我们都很穷,不知道格罗斯利怎样设法支付他的花天酒地。我们晓得他父亲是个乡村医生,我想我们都很清楚他每个月给儿子多少钱。这点钱是不够他给在亭子的舞会勾搭的妓女和在标准酒吧请朋友喝酒的。我们语带敬畏彼此谈论,他肯定负债累累。当然,他可以典当东西,但我们凭经验知道,一台显微镜不过换得三镑,一副骨骼模型只有三十先令。我们说,他一个星期肯定至少要花十镑。我们想的并不是太多,对我们来说,这是最大限度的奢侈了。终于,他一位朋友揭开了谜底:格罗斯利找到了一种绝妙的生财之道。我们都觉得有趣而且印象深刻。我们没人想出这么机灵的主意,即使想到,也没胆量去试。格罗斯利去了拍卖会,当然不是克里斯蒂拍卖行,而是在斯特兰德道和牛津街的私家住宅,在那里买了些便宜的小东西。然后,他拿去当铺,当个十先令或一镑,比他买的价钱要多。他一周赚四五镑,他说自己打算放弃学医并以此为业。我们没人赚过一文钱,大家都很钦佩格罗斯利。
“哎呀,他真聪明。”我们说。
“他生来就这么精明。”
“这才是百万富翁的料。”
我们都很世故,十八岁的时候,对于生活中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我们相当肯定不值得了解。遗憾的是,当考官问我们一个问题,我们太紧张,答得常常不假思索,当一位护士让我们寄封信,我们面红耳赤。众所周知,院长把格罗斯利叫去训了一顿。他威胁他如果依旧做事马虎,会有各种各样的处罚。格罗斯利愤愤不平。他说这种事情他以前在学校受够了,他不会让一个马脸太监把他视为毛头小子。见鬼,他快十九岁了,你没什么可以教他了。院长说他听闻格罗斯利酒喝得厉害。胡说。他跟他的所有同龄人一样喝得,上星期六他醉了,下星期六他还打算醉,有人要是不喜欢,他可以去做别的事情。格罗斯利的朋友们很是同意他的话,一个男人不能让自己受到那样的侮辱。
但是不幸终于降临,我现在记得很清楚它给我们所有人带来的震惊。我记得我们两三天没见到格罗斯利了,不过,他来医院的时间愈来愈没个准,所以,我们要是有所想法,我觉得大家不过说他又去找乐子了。他一两天后会再度露面,脸色苍白,但会精彩地讲起他勾搭的某个女孩子以及跟她在一起的时光。解剖课是上午九点,我们匆匆忙忙准时赶到那里。那天,大家没怎么听讲,因为课堂内很多兴奋的耳语,一张报纸悄悄传来传去,与此同时,讲师显然沉浸在自己清晰明白的语言与令人钦佩的口才之中,正在描述我不知道是人体的哪一部分骨骼。突然,讲师停了下来。他挖苦起人来文绉绉的。他假装不知道学生叫什么。
“我怕是打扰这位读报的先生了。解剖学是一门非常乏味的科学,我很遗憾皇家外科医生学会的规章责成我要求您专心致志以能通过相关考试。然而,哪位先生要是觉得受不了,他完全可以到外面继续阅报。”
那可怜的小子听了这番训斥面红耳赤,尴尬之际,他试图将报纸塞进口袋。解剖学教授冷冷看着他。
“先生,这张报纸放进您的口袋怕是大了些。”他说。“或许劳驾您把它传给我?”
那张报纸被一排一排传到教室的讲台上,这位有名的外科医生拿着它,并不满足于他给那可怜家伙带来的慌乱,问道:
“我可以问问是报上的什么东西令这位先生如此兴趣盎然吗?”
给他报纸的那位学生不发一言,指着我们一直在读的那一段。教授读着,我们默默看着他。他放下报纸,继续讲课。报纸的标题为“一位医学生被捕”。格罗斯利因为将赊来的货物典当而对簿治安法庭的法官。看来这是一桩刑事案,法官将他还押监房一个星期,并不准保释。看来他在拍卖会买东西然后典当的生财之道,最后并非如他指望的那样,是个稳定的收入来源,他发现典当自己不花钱赊来的东西更为有利可图。刚一下课,我们就兴奋地谈论此事,我得承认,我们自己没财产,对于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缺乏认识,大家都不觉得他罪行严重;不过,出于年轻人喜欢把事情想得极坏的天性,几乎没人不以为他会被判两到七年的劳役。
不知为什么,我似乎一点也不记得格罗斯利是怎么一回事了。我觉得他可能是在一个学期快完的时候被捕的,而当我们都去休假,他的案子可能又开始审理了。我不知道是治安法庭的法官处理的,还是去到审判。我有一种感觉,他被判处短期监禁,可能六个星期,因为他的非法交易颇为广泛;不过我记得,他从我们中间消失了,没多久,就没人再想起他。奇怪的是,经过这么些年,这件事情的很多地方我竟然记得这么清楚。这就好比翻阅一本旧相册,我突然看到自己完全忘掉的一张照片。
当然,从这位头发灰白、红脸斑斑的肥胖老人身上,我是决不会认出那个双颊粉红的瘦长后生的。他看来有六十岁,但我知道他肯定要年轻得多。我很想知道这些年他都做些什么。看起来他好像不是太得意。
“你在中国做什么?”我问他。
“我是海关的港口稽查。”
“哦,是吗?”
这不是很重要的职位,我小心翼翼,不让自己的语调露出任何诧异。港口稽查是中国海关的雇员,其职责是登上停靠各个通商口岸的轮船与帆船,而我觉得他们的主要工作是防止鸦片走私。他们多半为皇家海军的退役水手和退伍军士。沿着扬子江上行的时候,我在很多地方看到他们登船。他们跟领航员和机师很谈得来,但船长对他们就有点简慢。他们的中国话说得比多数欧洲人流利,并且常常娶中国女子为妻。
“离开英国的时候,我发誓要挣到大钱才回去。但我从没挣到。那些年,无论找到谁做港口稽查,他们都高兴得很,我的意思是无论哪个白人,他们什么也不问。他们不在乎你是谁。找到这份工作我太高兴了,我可以告诉你,他们雇用我的时候,我差不多一文不名。这份工我本来只当做权宜之计,但我留了下来,它适合我,我想挣钱,而我发现要是港口稽查知道怎样行事,他可以大赚一笔。我在中国海关待了二十五年,当我离开的时候,我敢断定很多长官有我这笔钱会很高兴。”
他狡黠地看了我一眼。他的意思我略知一二。但是有一点我乐意确认;他要是问我要一百皮阿斯特(这笔钱我现在认了),我想我只好马上接受这一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