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疑问


    他们带我去参观一座寺庙。它依山而建,身后黄褐色的群山构成了一道屏障,衬托出它的庄严与宏伟。他们向我指出这些建筑的设计是如何精巧,一组建筑物依次而上,直到树木环绕中那用汉白玉装饰的主殿;中国建筑师寻求用他们的创造为大自然增光添彩,因此他们的设计完全是因地制宜。他们向我指出这些树木栽种得如何巧妙,恰好与汉白玉门面相映成趣,并在这一处形成宜人的绿荫,而在另一处则起到了背景的作用;他们让我留意那些雕着优美花饰的大屋顶的精妙对称,它们一层高于一层,蔚为壮观;他们告诉我那些黄色瓦片颜色都不尽相同,这样一眼望去不是黄灿灿的一片,而会赏心悦目于细微的色调变化。他们指给我看大门是如何精雕细刻,而墙面则朴素简洁,这样人的眼睛才不会觉得疲劳。我们拾级而上,一路上他们向我介绍雅致的庭院、造型优美的小桥、大殿中做出各种手势的奇奇怪怪的菩萨,但当我问及究竟是何种精神力量让人建了这些宏伟建筑时,他们却无言以对。


    五十五


    汉学家


    他身材高大,有些发福,也许是因为缺乏锻炼,肌肉显得有些松弛,他一头银发,宽阔红润的脸上刮得很干净。他说话语速很快,声音低低的,有一种与体格不相称的腼腆。他借住在城外一间寺庙的客房里,庙里有三个和尚,带着一个小沙弥,管理寺庙事务,张罗仪式。他的房间里藏书很多,家具却少得可怜,很不舒服。天很冷,在接待我们的书房里仅有一个煤油炉供取暖,房间并不暖和。


    他比在中国的任何人更通晓中文,他为编纂一部字典已经花了十年时间,他希望这部字典能取代一位著名学者的版本,他和这位学者相识二十五年,但私交不佳。他的工作有益于汉学研究,也借此泄了私愤。他很有大学者的派头,让你觉得他终有一天可以成为牛津大学的汉学教授,那才能让他得其所哉。他比大多数汉学家的知识都要渊博,别的汉学家也懂中文,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不幸的是,他们显然除此之外所知甚少;他谈及中国哲学和文学时所体现出来的丰富和多样性是你在汉学家中不常发现的。因为他太沉浸于自己独特的追求,对赛马、打猎没有兴趣,欧洲人就觉得他古怪。他们用看待异类的那种怀疑和敬畏的目光来看他。他们暗示他精神不太正常,还有人说他吸鸦片。这些指责往往针对那些大半辈子致力于了解东方文明的白人。但你只需在他那简陋寒碜的房间里坐上一小会,就会明白这是一个完全过着精神生活的人。


    但这毕竟是一种很专业的生活。艺术和美似乎并未深及他的内心,当我听他动情地谈论中国诗人时,我不禁问自己,那真正的精华是不是从他的指缝间溜走了呢?他所接触到的真实只是来自书本。荷花的悲剧性娇艳让他感动,那只是因为李白在诗中赞美了它的可爱;娴静的中国少女回眸一笑,令他心动不已,那也不过是有感于一首精美绝伦、字字珠玑的七绝而已。


    五十六


    副领事


    轿夫将他的轿子停在衙门里,松开为他挡雨的帘子。他探出头来,像是一只鸟从鸟巢里朝外张望,接着他伸出长长细细的身躯,最后是他细细长长的双腿。他站了一会,仿佛不太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他是个非常年轻的人,细长而多少有些笨拙的四肢,给他平添了几分羽毛未丰的感觉。他稚嫩的圆脸(他的脑袋相对于他的高个子显得小了些)有些孩子气,好看的棕色眼睛显出机灵和坦诚。官职使他自视甚高(前不久他还只是个见习译员),但又难掩他天性中的羞怯。他将名片递给法官的文书,并由他引进内厅落座。厅内阴冷有风,副领事欣喜自己穿了厚实的防雨衣。一个衣着破旧的当差送上茶和烟来。那文书,一个穿着敝旧黑袍的瘦弱年轻人,曾留学哈佛,很高兴有机会展示他流利的英语。


    随后,法官走进来,副领事站起身。法官是个肥胖的中年人,穿着厚厚的棉衣,大脸盘上满是笑容,戴一副金边眼镜。他们坐下来喝茶,点上美国香烟。他们互相寒暄着。法官不讲英语,但副领事的中文在他听来不甚熟练,他不禁想这个年轻人今天能否胜任要办的公务。此时,一个当差进来,对法官说了几句,法官彬彬有礼地问副领事是否准备好了。通向外厅的门打开了,法官走出去,在一张放在高台上的桌子旁的大椅子上坐下,收起了笑容。他本能地端出与他身份相宜的架子,尽管身躯肥胖,但走路时自有一种逼人的威严。副领事应他礼貌的示意,在他身旁落座。文书站在桌子的尽头。这时入口的大门猛地打开(在副领事看来这样的开门真是太有戏剧性了),门外站着一个惊惶失措的囚犯。他走到法庭中央,站得直直的,面对法官。在他两边各立着一个穿卡其布制服的士兵。他是一个年轻人,副领事心想他不会比自己更大。他只穿了一条棉裤和一件棉背心,虽已破旧,也还整洁。他没戴帽子,光着双脚,看上去与你每天在熙熙攘攘的街上所看到的成百上千、穿着一色蓝褂子的苦力没有什么不同。法官和囚犯面对面地没有说话。副领事看着囚犯的脸,但他很快垂下眼帘,因为他不想看那脸上显而易见的表情。他突然感到有些窘迫。朝下看时,他注意到那人的脚相当小,细巧好看,而他的双手被缚在背后。他身材单薄,中等个头,那副柔弱的样子像是一头野生动物,有着漂亮的双脚,站立的姿势特别优美。副领事勉强收回目光,再看那张光滑的瓜子脸。这张脸的脸色发白。副领事经常读到“害怕得脸都白了”一类的句子,他曾以为这只是一种形容的说法,但他现在看到了这样的脸。这张脸使他大吃一惊,使他感到不好意思。那眼睛也是这样,那双眼睛不像人们想当然地认为中国人的那样总是目光歪斜,而是直直的,那眼睛也似乎出奇的大和亮,紧盯着法官,那恐惧的眼神使人害怕去看。但当法官向他提出一个问题——审讯和判决已经完成,他这天上午被带到这儿只是为了验明正身——时,他大声而又清楚地进行了回答,并不露怯。尽管他的身体出卖了他,但他依然是他意志的主人。法官下了个简短的命令,那人由两个士兵挟持着走了出去。法官和副领事站起来,走到门口,他们的轿子等在那儿。囚犯和卫兵站在门外。他尽管被绑着,但还是吸了一根烟。一小队士兵在屋檐下躲雨,看到法官出来,一个军官喝令他们列队。法官和副领事坐进轿子,军官一声令下,士兵踏步走起来,他们后面几码远走着的是囚犯,再后面是坐在轿子里的法官,最后是副领事。


    他们快步通过忙碌的街道,店家漠然地凝望着这一队人。寒风凛冽,雨不停地下。穿着棉背心的囚犯浑身透湿。他稳稳地迈着步子,头高昂着,几乎有些逍遥自在。从衙门到城墙有一段距离,他们走到那儿差不多要半个小时。这时他们通过城门,来到城外。四个穿着蓝色破褂子的人——像是农民——靠墙站在一口棺材旁,棺材很简陋,做工粗糙,没有上漆。囚犯走过时瞅了那口棺材一眼。法官和副领事下了轿子,军官让士兵停下。城墙脚下是一片稻田。囚犯被带到一条田埂上,让他跪下。但军官认为这位置不太合适。他让囚犯站起来,走上几码再跪下。一个士兵从队列中走出来站在囚犯后面三英尺远的地方,他举起枪,军官发出命令,他开了枪。囚犯向前扑倒,抽搐了一会。军官走到囚犯跟前,看见他还在动弹便朝着尸体又打了两枪。随后他再次让他的士兵整队。法官对副领事笑笑,然而,这倒更像是一个鬼脸,它几乎扭歪了这个好好先生的胖脸。


    他们钻进轿子,但在城门口他们分手了,法官向副领事施礼告辞。副领事经过弯曲、拥挤的街道回领事馆去,大街上生活照常进行着。他的轿子走得很快,因为领事馆的轿夫都是棒小伙子,他们吆喝让道的声音让他有些烦躁,他想蓄意结束一个人的生命是多么可怕,这就像要承担一份巨大的责任,因为这毁灭了世世代代造就的成果。人类已经存在久远了,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无限的、一系列神奇事件演变的结果。但与此同时,令人困惑的是,他有一种生命的渺小感。生命或多或少是无足轻重的。但一到领事馆,他看了看手表,没想到已经这么晚了,他让轿夫抬他到俱乐部去。这是喝鸡尾酒的时候了,天哪,他可以喝上一杯了。他进去时,十几个人站在吧台旁。他们知道那天上午他干什么去了。


    “嗨,你看见那家伙被枪毙了吗?”


    “当然看见了,”他漫不经心地大声说。


    “都顺利吧?”


    “他不过扭动了一下。”他转身对酒吧伙计说。“跟往常一样,约翰。”


    五十七


    山城


    他们对这儿有个说法:太阳一照,狗就叫。这是一座灰暗、阴郁的城市,它笼罩在雾气之中,因为它屹立于山崖之上,两条大江在这里汇合,所以它周边为江水冲刷,有一边是混浊、湍急的水流。这山崖像一艘古代单层甲板大帆船的船头,仿佛为一个奇异的非自然的生命所拥有,竭尽全力地抖动着,它又像是正要加速冲进那奔腾的急流之中。崎岖的山峰将城市团团围住。


    城墙外,盖着大片的潮湿的房屋,在这里,当江水低落,一些碰运气的居民就靠船家的需要谋生,因为山脚下停泊着成百上千的船只,一艘紧挨着一艘,人的生活一如江水涌动不已。一条陡峭而又弯曲的石阶通向一座有着城楼的大门,这儿整天上上下下走着挑水的苦力,他们挑着湿漉漉的水桶,溅出的水把石阶和大门内的路面弄得无比潮湿,像是下过一场大雨。这儿很难走上几分钟的平地,因为有太多的台阶,就像在意大利里维埃拉的山上小镇一样。因为空间逼仄,街道也是紧挨着,狭窄又阴暗,它们曲里拐弯,你就像在迷宫里一样会弄得晕头转向。街上人头攒动,一如伦敦的剧院散场,观众蜂拥而出来到人行道上。你得挤着走,每当轿子过来,你还要让到一边,苦力总是挑着他们的重担;串街走巷的货郎卖着日用百货,经过时不免撞你一下。


    店铺朝街敞开着,没有窗子也没有大门,里面跟街上一样的拥挤。它们像艺术品和手工艺品的展览会,你会觉得看去犹如英国中世纪的街道,那时每座城市都生产所有的生活必需品。不同的行业聚在一起,这样,你经过肉市一条街,两边都挂着血淋淋的肉条和内脏,苍蝇嗡嗡地乱飞,饥饿的癞皮狗在下面窜来窜去。你经过纺织一条街,那儿每家都有一台手织机,忙着纺织棉布或绸缎。还有很多的饭铺,飘出浓重的香味,整天食客盈门。通常在一个街角,你会见到茶馆,那儿同样一天到晚坐满了人,三教九流,喝茶抽烟,很是热闹。剃头匠在众目睽睽之下忙他们的生意,你会看到一些人耐心地让师傅剃头修面,另一些人在掏耳朵,还有一些人在翻眼皮,这景象你可不愿意多看。


    这是一座众声喧哗的城市。小贩摇着木头铃铛沿街叫卖;瞎眼艺人和按摩女子打着板子;饭馆里有人在尖声细气地唱着戏曲;一所房子里传出很响的锣声,那儿或许在举行婚礼或做丧事。街上是苦力和轿夫粗哑的喊声;还有乞丐纠缠不休的哀诉,他们肢体残废,生着恶疾,衣衫褴褛,真是一幅人类的讽刺性漫画。号手吹出凄厉的号声,他不停地练习着他始终吹不好的一个调子;然后,像是低音伴奏,各种嘈杂声合成一种粗鄙的曲调:喋喋不休的说话声、欢笑声、吵闹声、喊叫声、争辩声及玩笑打趣和闲言碎语的声音。这是一种永不停歇的喧闹声。这种声音起先让人觉得非同寻常,随之便会感到困扰和烦躁,最后简直叫人发疯。你渴望哪怕是片刻的清静。你会觉得那是一种身心的愉悦。


    而与你厌烦了的人群和噪声混合在一起的,是一种恶臭。岁月和经验教会了你辨别各种不同的臭味。你的嗅觉变得异常敏锐。难闻的味道折磨你的神经,犹如用陌生的乐器弹奏一首可怕的曲子所发出的声音击打着你的感官。


    你说不出在你身边涌动着的这些众多的生命意味着什么。凭你对自己同胞的同情和了解,你有了一个支点:你可以进入他们的生命,至少是在想象的层面上,而一定程度上也能够真正地拥有它们。借助你的想象,你差不多可以将他们当作你自己的一部分。但这些人对你来说毕竟是陌生的,正如你对他们也是陌生的一样。你没有线索可以破解他们的神秘。他们与你即使有诸多的相像也帮不上你多大的忙,而毋宁更说明他们与你的不同。某个人会吸引你的注意,如一个脸色苍白、戴着角质大眼镜、腋下夹着一本书的年轻人,那副用功的模样让人愉快,或一个老人,裹一块头巾,有着稀疏的灰胡须和疲倦的眼神:他看上去像中国艺术家画在一幅山水画上或康熙年间瓷器上的圣人;但你依然像是看着一堵砖墙。你无所依凭,你不知道他们最基本的生活状况,于是你的想象就很受挫。


    然而,当你走到山岗上,再次来到那环绕城市的古城墙边;你通过高大的城门,城外便是一片墓地。它们在田野上伸展开去,一连几英里,坡上坡下,是一望无际的绿色坟堆,坟前面竖着灰石墓碑,人们每年来祭扫一次,同时告诉死者他们的后人生活得怎样;在这儿,就是死人也密集地挤在一起,如同城里活着的人一样;他们似乎压迫着活人,好像要把活人挤到混浊、翻腾的大江里去。那崇山峻岭也有某种威胁性,仿佛带着一种阴郁的冷酷,等待时机以形成对城市的合围;好像到最后,它们就如同不可阻挡的命运一样,侵犯并驱赶着在它们前面涌动的人流,直到房屋和街道被它们占据,绿色的坟堆向下延伸到水闸口。最后便是寂静,这寂静不受打扰地安顿下来。


    它们是怪异的,那些绿色的坟堆,它们也是可怕的。它们似乎在等待。


    五十八


    祭神


    她是一位老妇人,脸上皮肤干瘪,布满皱纹。灰白的头发上插着三支长长的银簪,弄成一种奇特的头饰。她穿一身蓝布衣衫,上面是一件破旧的单褂,打了补丁,下边一条只到小腿的裤子。她光着双脚,但其中一只脚上戴着一只银镯子。很显然,她的生活十分贫苦。她不胖,但也还结实,年轻时想必能吃苦干重活,而她的一生也就是这样度过的。她以一种老年妇女特有的沉稳步子从容地向前走着,臂上挎个篮子。她一路走到下面的港口;那儿停满了漆成各种颜色的帆船;她的目光好奇地落在一个站在狭窄竹筏上用鸬鹚捕鱼的男人身上,稍后就专心地做自己的事情了。她把篮子放在岸边的石头上,从里面拿出一支红蜡烛。她点着蜡烛,将它插在石头缝中。随后她拿出几支香,放在蜡烛火中烧着,然后将它们插在蜡烛周围。她又取出三只小碗,从带着的一个瓶子里倒一些酒在碗里,她再把三只小碗整齐地排好。然后她从篮子里拿出一沓纸钱和纸做的元宝,把它们分开来,这样可以烧得更容易些。她生了一堆火,当火烧起来的时候,她把三只碗中的米酒洒了一些在那点着的线香前面。她拜了三拜,口中念念有词。她拨了拨烧着的纸钱,让火烧得更旺一些,然后她把碗里的酒全部泼在地上,又拜了三拜。没有人注意她的一举一动。她又从篮子里拿出一些纸钱,投入火中。这一切都做完之后,她从地上拿起篮子,又以同样从容但略显沉重的步子回去了。神明适时得到了祭奠,于是就像一位年老的法国农妇满意地做完了这天的家务活,她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2005年夏日译于南京中保


    2012年夏日修订于南京仙林


    译后记


    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984—1965)是著名的英国小说家,在其漫长的生涯中,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920年,他东行抵达中国,《在中国屏风上》(On


    a


    Chinese


    Screen,1922)是他的中国游记,五十篇长短不一的文章连缀成“一组中国之行的叙事”。游记的读者大抵是本国人,毛姆为英国同胞展现的是一架古色古香、散发着浓郁东方情调的“中国屏风”。


    毛姆在这架屏风上描绘了遥远、古老而又神秘的中国景致,她的山川风物、人文景观:令人敬畏的长城、急流险滩的长江、天光云影的水田、纪念先祖的牌坊、筑有雉堞的城墙、各式各样的庙宇、竹林深处的农家、山上的婴儿塔、路边的小客栈、随处可见的“苦力”,以及二十年代初中国的战乱、贫穷、肮脏,还有那位学贯中西、满腹经纶、哀叹道统衰落却又吸鸦片逛妓院、扎着一条细长的灰辫子的现代大儒形象!


    毛姆的“中国屏风”无疑为英国读者描绘了一幅光怪陆离的中国形象,但对毛姆和他的英国读者来说,这一异国形象呈现的既是特定时代的中国现实,也是毛姆作为一个“观光者”个人及英国读者集体的想象物。在他们看来,或在他们想来,中国是一个既古老又神秘的国度。她幅员辽阔、物产丰富,有着悠久的文明,但她的历史似乎是停滞的,现代中国更是落后、愚昧、贫穷,而中国人也让他们难于理解:一方面善良、热忱、孝敬父母、疼爱孩子,另一方面则圆滑、残忍、好说谎、不可信任,等等。毛姆的《在中国屏风上》当然不是道听途说,甚至向壁虚构的产物,但走马观花确又难免雾中看花,正如他自己意识到的,“你所见似乎千篇一律,因为不管怎样,在异乡人眼里,每个中国城镇都大同小异”。所以在西方人看来,中国人不是买办就是苦力,而毛姆所见,中国的街道常是拥挤的,旅店常是肮脏的,苦力永远穿着破旧的蓝衣衫。


    屏风具有呈现、点缀的功能,但同时它又是一种遮蔽。这架中国屏风“隔”在毛姆与现实中国之间,尽管毛姆有敏锐的观察力和真诚的同情心,但他对真实的中国还是有所隔膜的,因而,他描绘的中国形象又是一幅误读之图。在他笔下,中国的鸦片烟馆干净明亮,一派温馨怡人的气象,“这地方真令人愉快,像家里一样,舒适温馨,令我想起柏林那些小酒馆,每天晚上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常去享受安逸的时光”。面对陌生的经历,人们难免以熟知经验去加以理解,这正如毛姆所感叹的:“虚构总是比事实离奇”。当毛姆在一家旅店看到有个官员同苦力坐在一起喝茶聊天时,大为感动,觉得“这似乎就是真正的民主”。他进而推论:东方人的这种平等观念既不同于欧洲人,也有别于美洲人,在他们看来,职位和财富造成的人与人之间地位的尊卑完全是偶然的,并不妨碍人的交往。这就显现出异国形象构建中的“乌托邦”气味来了。当毛姆由此提出:“为什么在专制的东方,人与人之间比自由民主的西方有更多的平等?”你会觉得这显然是个“伪问题”;而当毛姆自问自答:“臭水沟比议会制度更有利于民主”时,你自然哑然失笑,大可不必当真了。也许正是由于这种难于消解的“隔”,不通中文,只是到此一游的毛姆书中笔墨多半落在了在华的洋人身上,如传教士、外交官、汉学家、商人、海员等。个中情由他在《山城》一文中作了说明:


    你说不出在你身边涌动着的这些众多的生命意味着什么。凭你对自己同胞的同情和了解,你有了一个支点:你可以进入他们的生命,至少是在想象的层面上,而一定程度上也能够真正地拥有他们。借助你的想象,你差不多可以将他们当作你自己的一部分。但这些人对你来说毕竟是陌生的,正如你对他们也是陌生的一样。你没有线索可以破解他们的神秘。他们与你即使有诸多的相像也帮不上你多大的忙,而毋宁更说明他们与你的不同。……但你依然像是看着一堵砖墙。你无所依凭,你不知道他们最基本的生活状况,于是你的想象就很受挫。


    一种异国形象既是对“他者”的注视和观看,同时也是形象构想者的自我呈现,在此意义上,毛姆的屏风既是“中国”的,也是毛姆自己的。毛姆说他不是一个“勤勉的观光者”,确实,他本质上是个作家,一个小说家,他对人生百态的好奇胜过异域风光。他“爱研究人性”。他观察细致、文笔生动,在不露声色的叙述中,人物的音容笑貌、才具性情跃然纸上,其中“亨德森”、“陌生人”、“大班”等篇,可以作为精彩的短篇小说来读。毛姆认为,“写作中,更重要的不是丰富的材料,而是丰富的个性”。


    毛姆的文字冷峻犀利,充溢着英国式的幽默,不经意间抉发出自负、可笑、贪婪、虚荣、做作等这些人性的通病来。毛姆的讽刺对象不限国别种族,那位中国的内阁部长虽然谈吐优雅,有很高的艺术品位,但我们读到这样一段文字:


    但对我而言,这次见面中最奇妙的事情是,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根本就是个恶棍:腐败渎职、寡廉鲜耻、为达目标不择手段。他是一个搜括的高手,通过极其恶劣的手段掠夺了大量财富。他是个虚伪、残忍、报复心强、行贿受贿之徒,中国沦落到他所悲叹的这个地步,他本人也难辞其咎。然而,当他拿起一只天青色小花瓶时,他的手指微曲,带着一种迷人的温情,忧郁的目光仿佛在轻轻地抚摸,他的双唇微微张开,似乎发出一声充满欲望的叹息。


    当然,由于他对英国同胞的性格更加熟悉,也就形神毕肖地描画出一幅幅讽刺性肖像来。那位有“社会主义者”之称的亨德森,初来中国时不忍心坐黄包车,这有违他关于个人尊严的思想,因为黄包车夫也是人,一个兄弟,但他骨子里有着种族歧视,“你不必去关心中国人。你明白,我们在这儿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们。我们是统治的民族”。他因车夫错过了拐弯而勃然大怒,高声咒骂之间还往车夫屁股上狠狠地踢了一脚。那位斯特韦尔德先生形象威严、关切荣誉,但每当他年轻的太太新找了个情人,他就要求岳父母给他足够的一笔线,以补偿他名声和荣誉受到的伤害。毛姆说,“德·斯特韦尔德先生已然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但在他妻子达到守教规的年龄之前,他无疑会成为一个富翁”。


    毛姆是个人性的观察者和批判者,但不是一个冷漠的旁观者。他描写那些常年累月行走在中国大地上的挑着重担的苦力,不再是悠然地欣赏这样的图景,因为“他们的劳苦让你心中觉得沉重,你充满怜悯之情却又爱莫能助”。他引了庄子一段话并感叹:“在中国驮负重担的不是牲畜,而是活生生的人啊!”中国人的劳苦、坚韧,与自然和生活的艰难抗争让毛姆为之震撼和感动,他描写弓着腰拉纤和在码头扛大包的苦力:


    他们都赤着脚,光着上身,他们汗流满面,他们的号子是痛苦的呻吟,是绝望的叹息,是揪心的呼喊。这声音几乎不是人发出的,那是灵魂在无边苦海中有节奏的呼号,它的最后一个音符是人性最沉痛的啜泣。生活实在是太艰难了、太残酷了,这是他们最后的绝望的抗议。这就是江中号子。


    这决不是文人的矫情,而是深挚的情怀,至今读来仍为之动容。


    毛姆说他希望《在中国屏风上》一书可以给英国读者提供他所看到的中国的一幅真实生动的图画,有助于他们自己对中国的想象。其实,毛姆描绘的这一幅真实生动的图画,也有助于今天的中国读者,尤其是年轻的读者对二十世纪的中国的想象,因为这样的一个中国多少也是屏风上的景象了。


    《在中国屏风上》上世纪四十年代已有中译,但不知是否是全译,八十年代中期湖南人民出版社出了新译本,不过读后觉得不甚理想,当然,理想的译本也许只是一种理想。我的这个译本多半也是一个“背叛者”,但还是要感谢江苏人民出版社,感谢钱林森教授三年来的苦心与付出,使它虽有波折但最终得以出版,这应了一句话:“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命运”。


    2006年3月于南京大学


    修订附记


    译本出版后,不时听到一些溢美之词和批评意见,肯定的话语我当作勉励,而批评的声音我更为重视,因为一本好书理应有个好译本。在此书修订过程中,读者朋友——认识或不认识的——的批评意见我都尽可能加以考虑或采纳,因此,如果这个修订本要胜过我的前译,那很大程度上要感谢这些读者朋友。


    当然,也要感谢上海译文出版社给了我一个修订的机会。自我在导师赵瑞蕻先生的启示下从事文学翻译以来,在上海译文出一本译著就一直是我的一个愿望,如今蒙冯涛先生的美意,如愿以偿。也希望读者朋友继续对我的翻译提出批评。


    唐建清


    2012年7月于南大和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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