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琼瑶
    “瞧,好危险呢!”秦嬷嬷在雪如耳边说,“总算咱们抢先了一步!”


    “可是,可是……”雪如攥着秦嬷嬷的手,可怜兮兮地追问着,“你有没有去都统府?你瞧见她没有?长得可好?怎么姐姐老避着我?现在,已事隔半年,没有一丁点儿风吹草动,我可不可以去姐姐家,瞧瞧那孩子……”


    “嘘!”秦嬷嬷制止着,“别孩子长孩子短的,当心隔墙有耳,一个字都别提!”


    “可是,可是……”


    “别再说‘可是’了,我给你看看去!”


    秦嬷嬷去了又回,回来又去,来来回回跑着,总说孩子不错,长得像娘,小美人坯子……说完就转身,悄悄掉着眼泪。瞒了足足大半年,雪晴才在一次去碧云寺上香的机会里,和雪如单独相处。


    “不能再瞒你了!”雪晴含泪说,“那个孩子,苏嬷嬷抱出去以后,我们就把她放在一个木盆里,让她随着杏花溪的流水,漂走了。我们再也没有去追寻她的下落,是生是死,都看她的命了!”


    “什么?”雪如眼前一阵发黑,只觉得天旋地转。这几句话,像是一个焦雷,对她劈头打了下来,震得她心魂俱碎。“怎么会这样?你对我发过誓,你会爱她,待她一如己出,绝不叫她委屈,我相信你,才把孩子交给你……你怎能做这样的事?你怎么狠得下心?怎么下得了手?”她抓住雪晴,不相信地摇撼着她,声嘶力竭地喊着哭着。“我不相信,你骗我,骗我!”


    “我没有骗你!”雪晴也落泪了。“我是想得深,想得远,孩子抱走前,你还给她烙上烙印,这样难以割合,留下是永久的心腹之患!万一你将来情难自禁,真情流露,而闹到东窗事发,王爷、你、我,都会倒楣的!你也知道,咱们大清就是注重王室血统,我们这是欺君罔上、满门抄斩的死罪呀!你想想看,想想清楚,那孩子,我怎么敢留下来?你要怪也罢,你要恨也罢,我实在是为你着想,无可奈何呀!”


    雪如瞪着雪晴,睁圆了双眼,泪雾迷蒙中,什么都看不清楚。而在满心满怀的痛楚里,了解到一个事实,她那苦命的女儿,就在那出生的一天,已注定和她是“生离”,也是“死别”了。她这一生,再也无缘,和那孩子相聚相亲了。她咬着嘴唇,吸着气,冷汗从头上涔涔滚下。孩子,她那连名字都没有的孩子,就这样永远永远地失去了!她是多么狠心的娘呀!蓦然间,那椎心之痛,使她再也承受不住,她扑进雪晴怀里,失声痛哭。


    “哭吧!哭吧!”雪晴紧拥着她,也泪落不止。“痛痛快快地哭完一场,回府里去,什么痕迹都不能露出来!而今而后,就当那女儿从来不曾存在,你有的,就是皓祯那个儿子!”


    是的,回到府里,什么痕迹都不能露出来!她有的,就是皓祯那个儿子!就是皓祯那个儿子!一时间,四面八方,都对她涌来这句话的回音:就是皓祯那个儿子!


    第二章


    皓祯十二岁那年,初次跟着王爷去围场狩猎。


    十二岁的皓祯,已经是个身材颀长,面目俊朗的美少年了。自幼,诗书和骑射的教育是并进的。皓祯天赋聪明,记忆力强,又能举一反三,深得王爷的宠爱。相形之下,仅小半岁的皓祥就显得迟钝多了。皓祯不仅书念得好,他的射箭、骑马、练功夫、拳脚等武术训练,也丝毫不差。他的武术师父名叫阿克丹,是个大高个子,力大无穷,看起来凶凶的,不爱说话,那张粗粗黑黑的脸孔上,又是大胡子,又是浓眉毛,眼睛一瞪,就像两个铜铃。这粗线条的阿克丹,却是王府里的武功高手。他是个直肠子的人,自从王爷把他分配给了皓祯,他的一颗心,就热腾腾地扑向皓祯了。看到年纪小小的皓祯,俊眉朗目,身手矫捷,而又能出口成章,他就打心眼里“敬爱”着他,几乎是“崇拜”着他的。


    皓祯的初次狩猎,是他生命中一件很重要的事。


    那天,王爷带着他和皓祥,以及两百多个骑射手,做一次小规模的狩猎。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两个儿子实习一下狩猎的紧张气氛,和狩猎时的刺激与喜悦。那天的围场有雾,视线不是很清楚。马队奔跑了半天,并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猎物。因而,他们穿过树林,到了林外那空漠的大荒原上。


    就是在这荒原中,皓祯一眼看到了那只白狐。


    白狐显然是被马蹄声惊动而落了单,它蛰伏在草丛里,用一对乌溜滚圆的黑眼珠,受惊吓地、恐惧而害怕地瞪着皓祯,浑身的白毛都竖了起来,一副“备战”的样子。


    “嗨!”皓祯兴奋地大叫出声,“有只狐狸!有只白狐狸!”


    白狐被这样一叫,撒开四蹄,就对那辽阔无边的莽莽草原狂奔而去。王爷兴奋地一挥马鞭,大声喊:


    “给我追呀!别让它跑掉了!”


    马蹄杂沓,烟尘滚滚。两百匹马穷追着一只小小的白狐狸。皓祯一马当先,王爷有意要让皓祯露一手,暗示大家不要射箭。皓祯追着追着,白狐跑着跑着……一度,皓祯已搭上了箭,张弓欲射,但那白狐一回头,眼睛里闪烁着哀怜。皓祯顿感浑身一凛,有什么柔软的感觉直刺内心深处,不忍之心,竟油然而生。他放下弓箭来,身边的阿克丹已按捺不住,吼着说:


    “让我来!”


    皓祯急忙回头,想也没想,就大声嚷着:


    “咱们捉活的,咱们捉活的!别杀了它!”


    “好好好!”王爷声如洪钟,一迭连声地嚷着,“咱们捉活的!谁也别伤它!”


    “贝勒爷!”阿克丹对皓祯喊着,皓祯是“硕亲王府”的长子,荫封“贝勒”。“贝勒”是爵位的名称。“既然捉活的,请用猎网!”阿克丹扔过来一卷网罟,网罟上有着梭子形的铅锤,对腕力是一种很大的考验。皓祯接过猎网,再度向白狐奔去。王爷带着大队人马,从四面八方包抄过来,阻断了白狐的去路。


    那白狐已无路可走,气喘吁吁,筋疲力竭了。它四面察看,眼神惊惶。皓祯再度接近了白狐,手中铅锤重重掷出,一张网顿时张开,将那只白狐网了一个正着。众骑士欢声雷动。“捉到了!捉到了!贝勒爷好身手!好本事!好功夫!捉到了!”阿克丹一跃下地,走到白狐身边,将整只狐狸,用网网着,拎了起来。


    “好!”阿克丹吼着,“这只白毛畜牲,是大少爷的了!”


    王爷骑着马走过来,笑吟吟地看着那只白狐。


    “嗯,不错!不错!这样一身白毛的狐狸并不多见,”王爷点着头说,“这身皮毛,用来做衣裳做帽子,一定出色极了!”


    “哥哥!”皓祥跟在后面直嚷嚷,“我要一顶帽子!给我给我,我来做顶白毛帽子!”


    “这是哥的猎物,”王爷对皓祥说,“预备怎么办,全由他做主!”


    皓祯心头一动,再定睛去看那白狐。奇怪,这只狐狸似乎颇通人性,已经了解自己的命运,是在皓祯手中,它一对晶晶亮亮的眼睛,就是瞅着皓祯,转也不转。那眼里,似乎盛载着千言万语:几百种祈怜,几百种哀恳。皓祯深深吸了口气,觉得胸口热热的,涨涨的。那柔软的感觉。裹住了他的心。


    “阿玛!”他回头问父亲,“真的全由我做主?”


    “当然!”


    “那么……”皓祯肯定地说,“我要放了它!”


    “放了它?”王爷大惑不解,“这是你的猎物呀,怎么要放了它呢?”


    “这是一只母狐,孤单单的,猎去没什么大用。阿玛以前教训过:‘留母增繁,保护兽源’,说是祖先留下来的规矩!所以,儿子不敢乱了规矩,决定放它回归山林!”


    王爷愕然片刻,接着,骄傲和赞许,就充溢在他的胸怀里,他热烈地看了皓祯一眼,就大声说道:


    “哈!哈!哈!哈!好极了!好极了!”手一挥,“阿克丹,就照皓祯的意思,放了吧!”


    “是!”阿克丹应着,从猎网中拎出白狐。想想不甘心,抓着狐狸大大的尾巴,他拔出腰间匕首,割下一丛狐毛,对皓祯说:“祖先也有规矩,初猎不能空手!”然后,他把狐狸往草地上一放。


    白狐在草地上打了个滚,立即一跃而起,浑身一抖,像一阵旋风般地飞奔而去。


    皓祯目送着那只白狐远去,唇边不自禁地露出微笑。白狐跑着跑着,居然站住了,慢慢回首,对皓祯凝视了片刻,再掉头奔去。奔了几步,它再度站住,再度回首凝望。皓祯、王爷、阿克丹,和众骑士都看傻了。狐狸是通人性的呢!大家几乎有种敬畏的感觉。那白狐一共回首三次,终于消失在广漠的荒原里了。


    皓祯这次的初猎,就像传奇故事般在京里流传开来。“捉白狐,放白狐”的事,连宫中都盛传着,皇帝还特别召见了皓祯,赏赐了折扇一把。皓祯的英勇,皓祯的仁慈,皓祯的智慧……在十二岁时,就已出名了。


    对这样一个儿子,实在是没有办法挑剔了。雪如早已认了命,将自己那份失落的母爱,牢牢地系在皓祯身上了。见皓祯如此“露脸”地初猎归来,她用那丛白狐狸毛,细心地制成一条穗子,缀在皓祯的随身玉珮上。


    皓祯一直带着这个玉珮,从不离身。这玉珮是家传的宝物,上面有着父亲的“恩宠”,母亲的“爱心”,还有“白狐”留下的纪念品。


    第三章


    皓祯二十岁那年,第一次见到了白吟霜。


    皓祯身边有一文一武两个亲信,武的是阿克丹,文的是小寇子。这小寇子才十八九岁,是从小就净了身的,换言之,是个小太监。七岁时就跟着皓祯,陪他读书,伴他游戏。小寇子聪明伶俐,善解人意,唯一的缺点是爱耍贫嘴,有时,也会因皓祯的宠信而有恃无恐。但,对于皓祯,他和阿克丹一样,都是全心全意,忠心耿耿地爱戴着。


    那天,皓祯带着小寇子,出了府,换了一身普通的衣服,要去“透透气”。是的,“透透气”!二十年来,在王府中学规矩,学武功,学诗书,学字画,学应对,学琴棋……就不知道怎么有那么多学不完的东西,学来学去,几乎要把人学成了书呆子。于是,每当实在学得厌烦的时候,皓祯就会摘掉宝石顶戴,打扮成平常贵公子的模样,带着小寇子出去逛逛街。去天桥看看把式,去茶馆喝杯茶,偶尔,也去戏园子听听戏。皓祯把自己这种行动,统称为“透透气”。


    那天,他“透气”透到了天桥的龙源楼。


    龙源楼是家规模挺大的酒楼,平常,是富商巨贾请客宴会之处,出入的人还非常整齐,不像一般小酒楼那样混杂。所以,皓祯偶尔会来坐坐,喝点儿酒,吃点小菜,看看楼下街道上形形色色的人群。这天,他才走进酒楼,就觉得眼前一亮,耳中听到一片丝竹之声,叮叮咚咚,十分悦耳。他不禁眨了眨眼,定睛看去。于是,他看到一个年若十七八岁的姑娘,盈盈然地端坐在大厅中,怀抱一把琵琶,正在调弦试音。在姑娘身边,是个拉胡琴的老者。那姑娘试完了音。抬起头来,扫视众人,对大家微微一欠身,用清清脆脆的嗓音说:


    “我是白吟霜,这是家父白胜龄,我们父女,为各位佳宾,侍候一段,唱得不好,请多多包涵!”


    皓祯无法移动身子,他的眼光,情不自禁地就锁在这位白吟霜脸上了。乌黑的头发,挽了个公主髻,髻上簪着一支珠花的簪子,上面垂着流苏,她说话时,流苏就摇摇曳曳的。她有白白净净的脸庞,柔柔细细的肌肤。双眉修长如画,双眸闪烁如星。小小的鼻梁下有张小小的嘴,嘴唇薄薄的,嘴角微向上弯,带着点儿哀愁的笑意。整个面庞细致清丽,如此脱俗,简直不带一丝一毫人间烟火味。她穿着件白底绣花的衫子,白色百褶裙。坐在那儿,端庄高贵,文静优雅。那么纯纯的,嫩嫩的,像一朵含苞的出水芙蓉,纤尘不染。


    好一个白吟霜!皓祯心里喝着彩。站在楼梯的栏杆旁,仔细打量,越看越加眩惑:怎么,这姑娘好生面熟,难道是前生见过?


    吟霜似乎感觉到皓祯在目不转睛地看她,悄悄抬起睫毛,她对皓祯这儿迅速地看了一眼。皓祯的心猛地一跳,如此乌黑晶亮的眸子,闪烁着如此清幽的光芒,怎么,一定是前生见过!


    一阵胡琴前奏过后,吟霜开始唱了起来:


    月儿昏昏,水儿盈盈,


    心儿不定,灯儿半明,


    风儿不稳,梦儿不宁,


    三更残鼓,一个愁人!


    花儿憔悴,魂儿如醉,


    酒到眼底,化为珠泪,


    不见春至,却见春回,


    非干病酒,瘦了腰围!


    归人何处,年华虚度,


    高楼望断,远山远树!


    不见归人,只见归路,


    秋水长天,落霞孤鹜!


    关山万里,无由飞渡,


    春去冬来,千山落木,


    寄语多情,莫成辜负,


    愿化杨花,随郎黏住!


    吟霜的歌声清脆,咬字清晰,一串串歌词,从喉中源源涌出,像溪流缓缓流过山石,潺潺地,轻柔地。也像细雨轻敲在屋瓦上,叮叮咚咚,是首优美的小诗。至于那歌词,有些儿幽怨,有些儿缠绵……像春蚕吐出的丝,一缕缕,一丝丝,会将人的心,紧紧缠住。


    皓祯从没有这样的感觉,府中多是丫环女侍,还有舞蹈班子、戏班子,从没有一个姑娘,曾让皓祯动过心。而现在,仅仅是听了一首小曲子,怎么自己竟如此魂不守合?他来不及分析自己,只见吟霜在一片喝彩声中盈盈起立,手拿一个托盘,在席问讨赏。客人们并不踊跃,盘中陆陆续续,落进一些铜板。吟霜走到楼梯角,经过皓祯身边,皓祯想也没想,就放进去一锭五两的银子。吟霜蓦地一惊,慌忙抬头,和皓祯四目相接了。小寇子赶紧过来,对吟霜示意:


    “还不赶快谢过我家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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