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3个月前 作者: 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白莎自己点上支烟向我说:“这就是人生。”
“还不错。”
“鸡皮蒜毛的小案子,为一个血都吐得出来的女人跑腿。她对私家侦探能做的估价太高了。”
“不要埋怨,白莎。”
“你离开的时候,”白莎说:“我们正红透半边天,财源滚滚,大案子一件一件来。我真他妈不懂你是怎么弄的。一件小小的案子,一下就变成大事情,案子破了,人情做了,钞票也来了。你走了之后,明明接到的是最大的案子,结果总是只赚了点小眉小眼的零花钱。我也曾维持一段时间,但后来突然没生意,来的多是刚才这种小玩意儿。”
“不要担心,我来处理这件事。”
“你准备怎样着手?”
“郡公所人口动态统计资料,能把现任的寇太太查清楚。去她婚前的住址查一查,找她以前做什么,住什么地方。再查查她为什么突然对苏百利大厦发生兴趣。”
“这是不少的跑腿工作。”
“所以我要开步走了。”我说着,走出她办公室。
卜爱茜自打字桌上抬起头来:“今天休息吗?”
我说:“出去办案,下午会打电话回来看有没有事。”
爱茜踌躇一下,埋头打字遮盖窘态。
我从熟悉的位置找到公司车。过去的18个月有如一场梦。我现在等于回到老本行。
郡公所找到寇艾磊38岁,斐伊玛27岁;寇艾磊曾结过一次婚,是鳏夫;斐伊玛未结过婚。她婚前住址是拉吐尼亚街1891号。
我开车到拉吐尼亚街的地址。是一座4层砖造朴实的公寓,门口恰装饰得十分华丽。挂了块牌子“枫叶庄公寓”,另外有牌子表示没有空的单位出租。我按了标示经理的铃,足足等了5分钟才有反应。
经理是一位40岁左右的胖女人,智慧的小黑眼睛,厚唇,肤色非常好和发包配合。初见的时候她并不友善,像辆不易克服的坦克。经我一再笑脸相向,她也回以笑脸,就健谈起来。
“对不起,这公寓已没有空房了,所以——”
“我想找一点资料,有关一位曾住这里的女客。”
“什么人?”
“一位——一位——”我尽量表示已忘了她的名字。自口袋中拿出记事本,用手指翻着说:“一位兰女士……喔,不是这位。”我又用手指拨弄了一会,一行一行指下去说:“斐,斐伊玛。”
“她是住过这里,她去结婚了。”
“你知道她嫁给什么人了。”
“不,我不知道。据我知道嫁得不错。她不太多说话。”
“那时候你也是经理?”
“是的。”
“对她背景知道吗?她父母在哪里?她从哪里来?或任何她的事。”
“不知道,她走的时候甚至没有留下通讯地址。我后来才知道是她自己到邮局去办这件事的。”
“是不是有点不太正常。”
“是,其他住户迁居都会留下新地址的。”
我说:“她来租你公寓的时候有没有提供什么资料,比如以前住哪里等等。”
“喔,有。”
“我们看一下好吗?”
“你是什么人?尊姓?”她问。
我向她笑笑说:“告诉你你不会相信的。”
“为什么?”
“我姓王。”
“的确不能相信。”
“很多人不相信。”
“还是进来谈吧。王先生。”
“谢谢。”
经理的公寓是在底层,装饰多了一些,有檀香木的味道。一只中国香炉放在室中的一只桌子上,袅袅地向上升着白烟。墙上有太多照片,屋里有太多椅子,太多桌子,太多小家具,太多小摆饰。
“要不要坐一下,王先生。”
“谢谢。”我给她支纸烟并给她点上了。
“告诉我,你为什么要问三问四。”
我两手一堆,手掌向上,做了个空白的表示。
“我的意思是你来调查为什么目的呢?”
我说:“嘿,我自己也不知道的。他们从不告诉我为什么。他们只给我一张名单,叫我尽可能调查。也许她在申请保险,也许是为张旧帐单,甚至也可能是有笔遗产等她去接收呢。”
“她是一个很好的女孩。”经理说。
我把烟吹向空中说:“嗯哼。”
“在我的概念中非常文静,很保守,从不召开荒唐的派对。”
“真不错。”
“我知道她绝对不属于旧帐未清一类的。”
“那就不会是旧帐未清。”我说。
“你不是说连你也不知道吗?”
“是呀,有人要调查她,如此而已。我的责任只是调查。每调查一人,他们付我一元,当然一切开支他们负责。”
她说:“我也有一些人,我希望知道他们底细的。”
“把姓名交给我,不过我先要把它交给办公室。办公室怎么跟你结帐我不知道。他们有一套办法,要有预付金。客户要保证每年或每月有多少人要调查。当然他们不只收客户1元一个人名。1元钱只是我的部分。”
她说:“给你这样一说,就不值得花钱去了解他们了。让我来看,这位斐小姐我能给你什么资料。”
她打开一只写字桌的抽屉,拿出一只资料卡的盒子,开始在12画下面找。
过不多久,她找到了她要的卡片,把它抽出来,她说:“不错,斐伊玛。以前住在南富利敏顿街,392号。”
“有介绍人吗?”我问。
“两个,郭本嘉和商带兰。”
“有地址吗?”
女经理说:“只有一个市区商业地址。她的资料到此为止。除了这里记着她房租按月缴清,我们算她好房客。”
“我想我也可以交差了。”我说:“实在感激。”
“你每天名字很多的话,生意还蛮可以做的。”
我说:“问题是不断东跑西跑。”
“是的,你说了我就明白了。对每一个名字有规定要报告多少资料吗?”
“喔,足够使他们想知道的都知道就行。有时容易,有时十分困难。一般说来平均一个名字要花45分钟。我在这附近还有两个人要调查。你看,能把同一路线的集在一起就可以省时间。”
“我希望你能找到你要的东西,王先生。”她说。
“谢谢你。”我告诉她。
在邻近的杂货店,翻电话簿知道郭本嘉是个律师,商茂兰也是个律师,两个人有一个嘉兰法律事务所。
我本拟立即打电话给他们,想了一下决定延后。我先要到法院去一下。
这次我只注意以往诉讼案件,调查原告的名字。我一个一个名字找下来,有那末多名字差一点错过了一个,但是我没有。终于找到了:“斐伊玛控诉孔费律”。我把案号记下,告诉职员我是个律师,借阅这件诉讼的档案。
全案很简单,一份不痛不痒的诉讼控告,一份抗辩。一份赔款控告,一份对赔款控告的抗辩。一份撤销控告通知。原告代理律师是嘉兰法律事务所。
我翻阅着原告的控告。控告说在1942年4月5日原告在很小心,没超速情况下驾驶自己的汽车。被告完全不顾其他驾车者安全或与被告同车者的安全,用漫不经心,疏忽,非法的方法驾车,沿了一条公路叫做伟尔夏大道的撞到了原告所开的车子。由于这次车子的相撞,原告的脊髓神经受了永久性的损伤,已经花费子医师费用250元,护土及药费85元2角,x光75元及专家会诊500元。原告目前已成终身伤害。而被告疏忽,非法的驾车正是造成的原因,所以原告除了上开的医药费,律师诉讼费要被告负责外,另外要求5000元的赔偿。
诉讼案于1943年3月31日庭外和解撤销结案。
我把本案的重点-一记下,把被告律师的姓名地址记下。在电话簿中找到了孔费律,他是一个承造商,我把他地址也找到了。我走下楼到法院的大厅,用电话联络办公室,白莎不在。我告诉卜爱茜我准备到老地方酒廊去喝杯鸡尾酒,假如有重要事白莎可以在那里找到我。爱茜问我案子办得如何了。我告诉她稍有进展——还不到报告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