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利篇第二十
3个月前 作者: 陈垣
货利者人之所同欲,而最能陷溺人者也,故昔人以利为大戒。然虽戒之,人仍趋之,则以人之于货利犹水火,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个人可以忍饿,不能置父母妻子不顾也。故鲁褒有《钱神》之论,韩愈</a>有《送穷》之文,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矣。虽然,人非水火不生活,水火而过剩,亦足为灾也。今天下攘攘者,果为生活而已乎?抑尚有无厌之求乎?胡身之目击当时好货之习,不可嚮迩,故其注《通鉴》,于唐德宗及五代时事,寄慨特多,亦乱极思治之意也,故《表微》以是终焉。
晋海西公太和五年,燕太傅评,为人贪鄙,鄣固山泉,鬻樵及水,积钱帛如丘陵,士卒怨愤,莫有鬥志。燕主惧,遣侍中兰伊让评曰:“王,高祖之子也,当以宗庙社稷为忧,奈何不抚战士,而专以货殖为心乎?府库之积,朕与王共之,何忧于贫。若贼兵遂进,家国丧亡,王持钱帛欲安所置之!”
注曰:山者樵之所仰,泉者汲之所仰,障固山泉,使军士不得樵汲,而鬻薪水以牟利。郦道元</a>曰:“评鬻水与军人,绢匹与水二石。”(一〇二)
亲贵牟利,不始于晋,前此者注所未及,故今讬始于慕容评。评,廆之子,廆庙号高祖,故兰伊云然。郦道元语出《水经</a>注</a>》十“浊漳水”条引范亨《燕书》,此绝好史料,《胡注》能引之,《晋书</a>斠注·慕容传》不能引,知其未尝充分采用胡《注》也。水二石易绢一匹,利不可谓不厚,然国亡钱帛何用?《宋季三朝政要</a>》载:“景定三年,京城大饥,马光祖尹京,知荣王府积粟。一日往见,辞以故,次日往,亦如之,三日又往,卧于客次,荣王不得已见焉。马厉声曰:‘天下谁不知储君为大王子,今民饥欲死,大王不以此时收人心乎?’王以廪虚为辞,光祖探怀出片纸曰:‘某仓几十万。’王辞塞,遂许三十万石,活饥民甚众。”事并载《宋史</a>·光祖传》。荣王,度宗父。景定当元之中统,时宋家天下已岌岌,而荣王犹欲保存积粟,其庸愦不在慕容评下也。
宋明帝泰始二年,刘胡以南运米未至,军士匮乏,就借襄阳之资,不许,曰:“都下两宅未成,方应经理。”
注曰:两敌相向,胜负之决,存亡係焉。袁乃欲留襄阳之资,以经理私宅,子勋既败,都下两宅,岂哉!(一三一)
袁佐子勋举义,殉节寻阳,尝于《生死篇》论之。生命且不惜,何有田宅,尚未能免俗也。《癸辛杂识</a>》续集下“张世傑忠死”条,言:“世傑蹈海後,所有宝玩及供军金帛数十船,尽为敌所有,自在意中,岂复有留恋之价值哉!”
泰始六年,是时魏百官不给禄,少能以廉白自立者。
注曰:前言“魏主拔清节,黜贪污,魏之牧守,始有以廉洁著闻者”。此言“魏之百官,少能以廉白自立”,盖法行于州郡,未行于朝廷也。(一三二)
後魏百官无禄,惟取给于民,《廿二史劄记</a>》十四详言之。前言者,本卷泰始三年八月条也。因贪受罚,悉州郡小吏,在朝有力者则莫敢谁何,恶足以服天下之心耶!
梁武帝</a>天监十四年,魏以司空澄领尚书</a>令,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参谘大务”,诏从之。
注曰:人之老也,戒之在得。任城王澄,血气衰矣。(一四八)
安定公者胡国珍,灵太后父也。任城王澄历事孝文、宣武,具謇谔之节,在後魏不失为贤王。及灵太后临朝,乃竟希旨取容,教猱升木,殆耄及之矣,人所以重晚节也。全谢山论陈同甫“始有不见曾觌</a>之勇,不可谓不贤,及垂老对策,乃言不必一月四朝,以为京邑之美观,附和光宗不朝重华之恶,则丧其生平矣”。血气既衰,戒之在得,注盖为同甫言之。
天监十八年,魏宗室权倖之臣,竞为豪侈。高阳王雍富贵冠一国,一食直钱数万。河间王琛每欲与雍争富,顾谓章武王融</a>曰:“不恨我不见石崇,恨石崇不见我。”融素以富自负,归而惋叹三日。京兆王继闻而省之,谓曰:“卿财货不减于彼,何为愧羡乃尔?”融曰:“始谓富于我者独高阳耳,不意复有河间。”
注曰:物盛而衰,固其理也。史言魏君臣骄侈,乃其衰乱之渐。(一四九)
雍、琛、融三人鬥富,可谓无聊极矣。琛欲希踪石崇,曾思崇临终之言乎?崇之被收也,叹曰:“奴辈利吾财耳。”收者曰:“知财为祸,何不早散之?”崇不能答。呜呼!琛等头脑龌龊如此,乌足延夷狄百年之运耶!后魏自太平真君元年,统一河北,与刘宋分立,至是凡八十年,果也九十五年而北朝复裂为东西矣。
唐太宗</a>贞观三年,司空裴寂免官,上数之曰:“计公勋庸,安得至此?直以恩泽为群臣第一。武德之际,货赂公行,纪纲紊乱,皆公之由也。”
注曰:上皇闻帝此言,其心为如何?(一九三)
货赂公行,乃乱世普通证状,不独武德为然。天下澄清,恶习自戢,望治者不必徒抱悲观也,可以贞观之事证之。
唐玄宗</a>开元十七年,宇文融性精敏,应对辩给,以治财赋得幸于上,始广置诸使,竞为聚敛。由是百官浸失其职,而上心益侈,百姓皆怨苦之。
注曰:史言唐玄宗时,开利孔自宇文融始。(二一三)
宇文融、韦坚、杨慎</a>矜、王,皆玄宗时言利之臣,《新、旧书》并同卷,然始作俑者融也。四人皆不得其死,史以为积怨之报,理或然哉。《困学纪闻</a>三笺》三谓:“宋理宗时弊政,始于赵与、岳珂</a>之聚敛,继而为史宅之、赵汝楳</a>之履亩,又继而为贾似道</a>之公田。”亦宇文融之俦也,注盖有感言之。
唐代宗大曆十一年,马璘家富有无筭,治第京师,甲于勋贵,中堂费二十万缗,他室所减无几。子孙无行,家赀寻尽。
注曰:史言殖货无厌者,适以为不肖子孙之资。(二二五)
子孙贤者,不必藉父祖之财;子孙不肖,财适足为造孽之具。语曰:“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与儿孙作</a>马牛。”殖货者可以少休矣。
唐德宗建中元年,代宗之世,每元日、冬至、端午、生日,州府于常赋之外,竞为贡献,贡献多者则悦之。武将姦吏,缘此侵渔下民。
注曰:自代宗迄于五代,正、至、端午、降诞,州府皆有贡献,谓之四节进奉。(二二六)
美其辞曰贡献,曰进奉,直贿赂耳。以天子而开门纳赂,唐政所以日衰也。始于代宗,盛于德宗,而极于五代。後世沿其陋习,纳贿者犹以是为名也。
建中三年,马燧击田悦军,大败之,悦悉出府库所有,及敛富民之财,得百馀万,以赏士卒,众心始定。
注曰:田悦善败不亡,所谓盗亦有道。(二二七)
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田悦盖知此道乎!
建中四年,军士扬言曰:“吾辈将死于敌,而食且不饱,安能以微命拒白刃邪!闻琼林、大盈二库,金帛盈溢,不如相与取之。”
注曰:玄宗时,王为户口色役使,徵剥财货,每岁进钱百亿,宝货称是,入百宝大盈库,以供人主宴私赏赐之用。则玄宗时已有大盈库。陆贽</a>谏帝曰:“琼林、大盈,自古悉无其制,传诸耆旧之说,皆云创自开元,聚敛之臣,贪权饰巧求媚,乃言‘郡国贡献,所合区分,赋税当委于有司,以给经用;贡献宜归于天子,以奉私求。’玄宗悦之,新置是二库,荡心侈欲,萌祸于兹。迨乎失邦,终以饵寇。”则库始于玄宗明矣。宋白曰:“大盈库,内库也,以中人主之,至德中,第五琦始悉以租赋进入大盈库,天子以出纳为便,故不复出。”(二二八)
此有感于元初之姦臣日事封殖,府库充盈也。至元二十五年八月,分万亿库为宝源、赋源、绮源、广源四库。九月从桑哥请,营五库禁中,以贮币帛,陞宝钞总库、永盈库并为从五品。二十六年五月,罢永盈库,以所贮上供币帛入太府监及万亿库。二十七年十二月,又立提举富宁库,秩从五品。凡此皆见《元史</a>·本纪》。固在禁中原有内藏、右藏、左藏三库之外而特设者也,唐之琼林,大盈,不足道矣。
又,朱泚至长安,据府库之富,不爱金帛,以悦将士。公卿家属在城者,皆给月俸,神策及六军从车驾及哥舒曜、李晟者,泚皆给其家粮,加以缮完器械,日费甚广。及长安平,府库尚有馀蓄,见者皆追怨有司之暴敛焉。
注曰:以此观之,赵赞辈不足责也,杜佑</a>判度支,安能逃其罪乎!(二二九)
范祖禹</a>曰:“德宗欲刬灭藩镇,故聚天下之财,因师出为名,而多殖货利,以为人主可欺天下而莫之知也。夫匹夫匹妇犹不可以家之有无欺其邻里,况人主内有馀富,而可以不足欺天下乎!得财而失民,将谁与守矣,其失国宜哉!而向之所积,反为盗资,货悖而出,犹不能竭。先王不以利为利,而以义为利,盖以此也。”语见《唐鉴</a>》。《唐鉴》全部皆对当时君主立论,与《胡注》不同,故《表微》采者甚少。此条《唐鉴》责德宗,《胡注》责杜佑,亦不同,而讥其资盗粮则一,故特采以示例。
唐德宗贞元八年,窦参阴狡而愎,恃权而贪。每迁除多与族子给事中申议之,申招权受赂,时人谓之喜鹊。
注曰:窦参每迁除朝士,先与申议,申因先报其人,以招权纳赂。时人谓之喜鹊者,以人家有喜事,鹊必先噪于门庭以报之也。(二三四)
此有感于郑清之</a>之事也。清之端平初相宋理宗,声誉翕然。及淳祐再相,政事多出其侄孙太原之手,公受贿赂,有作诗讥之者曰:“先生自号为安晚,晚节胡为不自安?”语见《癸辛杂识》别集下。《宋史》本传亦谓其“暮年再相,政归妻子,闲废之人,或因缘以贿进,为世所少”云。盖常有本人负清名,而子弟招权纳贿者矣,不知其果不知乎,抑知之而故纵之也。
贞元十年,裴延龄奏:“左藏库司多有失落,近因检阅使置簿书,乃于粪土之中,得银十三万两,其匹段杂货,百万有馀。”
注曰:匹段杂货,使在粪土之中,已应腐烂不可用,虽甚愚之人,亦知其妄诞也。德宗不加之罪,延龄复何所忌惮呼!(二三五)
姦臣之结主知,自有其術。《元史·姦臣传》,言:“万亿库有旧牌绦七千馀条,桑哥言岁久则腐,宜析而他用,世祖甚然之,其以小利结知如此”云。
贞元十三年,宫市抑买人物,率用直百钱物,买人直数千物。多以红紫染故衣败缯,尺寸裂而给之,仍索进奉门户及脚价钱。
注曰:进奉门户者,言进奉所经由门户,皆有费用,如汉灵帝时所谓导行费也。脚价谓僦人负荷进奉物入内,有雇脚之费。(二三五)
导行费见《後汉书</a>·宦者·吕强传》。时灵帝多蓄私臧,收天下之珍,每郡国贡献,先输中署,名为导行费。此後汉衰亡之政也,岂可尤而效之。然德宗时之宫市,则专以豪夺农工商贾为事,不止与民争利而已。
贞元十五年,宣武节度使董晋薨,以其行军司马陆长源</a>为节度使,长源性刻急,判官孟叔度,轻佻淫纵,军中皆恶之。故事:主帅薨,给军士布以制服。长源命给其直,叔度高盐直,下布直,人不过得盐三二斤。军士怨怒,杀长源、叔度,脔食之,立尽。
注曰:史言陆长源之死,唐朝用违其才耳。若孟叔度,则死有馀罪。(二三五)
董晋宽柔,陆长源严刻,二人皆性有所偏。宽而以严继之,自当出之以渐,结之以恩,示之以公,然后足以服众,长源未知此道也。孟叔度少年新贵,轻佻淫纵,已足取死,况又与军士争利乎!孔子</a>曰:“倣于利而行,多怨。”少年新贵其鉴诸!
贞元十六年,湖南观察使河中吕渭,奏发永州刺史阳履赃贿。履表称所敛物皆备进奉,上召诣长安,命三司使鞫之。上悦其进奉之言,释之,但免官而已。
注曰:德宗之猜忌,如杨炎、窦参位居宰辅,皆以归过于君,不置之地上。阳履以赃败,而表称进奉,谓非归过于君可乎?德宗悦其进奉之言,而释其罪。夫好货非美名也,人虽有好货者,苟加以好货之名,则必怫然而不受,德宗果何为而安受此名也!余意阳履于赃贿既败之后,必有所进以求免于罪,德宗不徒悦其言而已。(二三五)
此诛心之论也。唐德宗敛财以进奉,元世祖敛财以籍没,二主可谓曲同工,而籍没之名更美。试检《元史·世祖纪》,以赃败籍没者累累,人心每为之大快,甚矣天下人之易欺也!夫以大贪为执政总其成,而佈满贪吏于天下,民或不堪其虐,则籍没一二以悦之,若天下之势仍洶洶,则并大贪戮之而不惜,天下于是歌颂圣明矣。曾不知其所籍没者并未还之民,而实悉归内库也,此何异禦盗而夺其所有,复得弭盗之名乎!《世祖纪》至元二十八年正月,载尚书省臣桑哥以罪罢,二月即徙万亿库金银入禁中富宁库,五月复增置异珍御带二库,并设提点使副各一员,其情可见矣。野谚所谓“宰肥鸭”者是也,而天下之人昧之,甚矣民之易欺也!然帝之于赃吏,犹时欲曲全之:二十八年七月,桑哥伏诛,十一月监察御史言:“沙不丁、纳速剌丁、灭里、乌里儿、王巨济等,皆桑哥党与,受赃肆虐,使江淮之民,愁怨载路。今或狱,或释之,此臣下所未喻。”帝曰:“桑哥已诛,纳速剌丁、灭里在狱,唯沙不丁朕姑释之耳。”此唐德宗释阳履故智也。二十九年二月,月儿鲁等又言:“纳速剌丁、灭里、忻都、王巨济,党比桑哥,恣为不法,衔命江南理算,皆严急输期,民至嫁妻卖女,祸及亲邻。淮扬钱塘,受害最惨,无故而陨其生者五百馀人。其初士民犹疑事出国家,今乃知天子仁爱元元,而使民至此极者,实桑哥及其凶党之为。莫不愿食其肉,乞依条论坐,以谢天下”云云。呜呼!善则归君,过则归己,反于桑哥之徒见之,似与阳履之归过于君者异矣,实则籍没之法比进奉之法为巧耳。
又,刑部员外郎严绶,尝以幕僚进奉记其名。
注曰:史言德宗好货,惟进奉者则牢记其姓名。(二三五)
《注》屡言德宗好货,不啻为元世祖言之也。世祖好货,甚于德宗,而《元史·食货志》不见其痕迹。《食货志》盖悉取材于元人所撰之《经世大典》,于稗政芟夷殆尽,独岁赐一项占一卷,微露其滥,犹可见其竭中华之物力,藏富于勋戚,以厚其根本。而于掊克暴敛之事,则以“元初取民未有定制,世祖立法一本于宽”等语涂饰之,所谓盗铃而掩其耳者也。惟《姦臣传》及《世祖纪》尚略存真相,可钩稽而察见之。《廿二史劄记》三十,有“元世祖嗜利黩武”条,言:“世祖嗜利黩武之心,根于天性,终其身未尝稍变。中统三年,即以财赋之任委阿合马,专以掊克为事,史天泽、安童等争之,崔斌等劾之,皆不能胜。以理算陷江淮行省平章阿里伯、右丞燕铁木儿于死。有秦长卿者,欲发其奸,反为所噬,毙于狱。以其子忽辛及抹速忽分据财赋重地,并援引奸党郝祯等,征敛愈急,内通货贿,外示刑威,为王著所击杀,奸始上闻,而流毒海内已二十年矣。阿合马既死,又用卢世荣,亦以增多岁入为能。盐铁榷酤,商税田课,凡可以罔利者,益务搜括。奏用阿合马党,皆列要职。凡肆恶二年,御史大夫玉速帖木儿尽发其奸,始诏诛之。未几又用桑哥,恃其得君,尝拳殴参政杨居宽、郭佑及臺吏王良弼,皆诬奏至死,遂以丞相领尚书,奏遣忻都、阿散等十二人,理算六省钱穀,天下骚然。又奏笞监察御史四人,臺纲尽废,由是以刑爵为贩卖。至元二十八年,为也先帖木儿所劾,始伏诛。统计帝在位三十馀年,几与此三人者相为终始,此其嗜利贪得,牢固而不可破也。”明张溥</a>论阿合马、桑、卢之乱,亦云:“世祖至元十七年混一天下,十九年而戮阿合马尸,二十二年而诛卢世荣,二十八年而诛桑哥。三凶速殄,中外鼓舞,然究其始用,莫非以利动也。世祖于利,直性好之,非以国势为缓急也。故一奸死,一奸入,凡至元一统之年,皆小人聚敛之日。古来人君好利,未有过于元世祖者也。”语见《元史纪事本末</a>》七。元世祖黩货之日,正胡身之注《鉴》之时也。
唐宪宗元和六年,上问李绛</a>:“故事户部侍郎皆进羡馀,卿独无进何也?”对曰:“守土之官,厚敛于人以市私恩,天下犹共非之。况户部所掌,皆陛下府库之物,给纳有籍,安得羡馀!若自左藏输之内藏,以为进奉,是犹东库移之西库,臣不敢踵此弊也。”
注曰:自玄宗时,王岁进钱以供天子燕私,至裴延龄而其弊极矣。(二三八)
唐德宗之裴延龄,元世祖之桑哥也。《旧唐书</a>·延龄传》,言:“延龄死,中外相贺,唯德宗悼惜不已。”群臣请诛桑哥,元世祖迟迟不决,亦犹是也。
唐穆宗长庆二年,德州刺史王稷,承父锷馀赀,家富厚。横海节度使李景略利其财,密教军士杀稷,屠其家,纳其女为妾,以军乱闻。
注曰:李景略当作李全略。又曰:象有齿而焚其身,贿也。王锷仅能免其身,而祸锺其子,君子是以知守富之难。(二四二)
王锷曾刺史广州,节度岭南,擅市舶之利凡八年,家赀富于公藏,谚所谓“发洋财”者也。卒也以财贾祸,乃不于其身,而于其子,亦足为积财以贻子孙者戒。
唐僖宗中和四年,义昌节度使王铎,厚于奉养。过魏州,侍妾成列,服御鲜华,如承平之态。魏博节度使乐彦祯之子从训,伏卒数百于漳南高鸡泊,围而杀之,及宾僚从者三百馀人,皆死,掠其资装侍妾而还。
注曰:史言王铎以承平之态处乱世,至于丧身亡家,诲盗诲淫,自取之也。(二五六)
唐自僖宗乾符以后,王仙芝、黄巢相继而起,政府威严不复能保护特殊阶级,身之所谓乱世也。王铎以上台元老,功盖群后,骄侈自恣,一如</a>平时,庸劣至此,死何足惜!两《书》悲之,《纲目》独贬之,宜哉!《旧书》本传谓铎死于光启四年,遇害者十馀人,今系之中和四年,谓死者三百馀人,从《本纪》也。
唐僖宗文德元年,张守一与吕用之同归杨行密,复为诸将合仙丹,又欲干军府之政,行密怒而杀之。
注曰:张守一之死宜哉,嗜利而招权,弗可改也已。(二五七)
嗜利由于贪,招权由于骄。骄之始念为自尊,贪之始念为进取,本美德也。人无自尊进取之心,则社会永无进化矣。然不有以节制之,则进取之极,必流于贪,自尊之极,必流于骄,美德遂变为恶德,所谓习相远也。至于嗜利而复招权,则适足以杀身而已。故君子对德性,贵有修养,节制即修养功夫之一也。
唐昭宗天復元年,车驾之在华州也,商贾辐凑,韩建重征之,二年得钱九百万缗,至是全忠尽取之。
注曰:史言自古聚财者,率为他人积。(二六二)
《庄子</a>》言:“将为胠箧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则必摄缄縢,固扃,此世俗之所谓智也。然而巨盗至,则负匮揭箧担囊而趋,唯恐缄縢扃之不固也。然则嚮之所谓智者,不乃为大盗积者也。”
後唐庄宗同光元年,康延孝帅百馀骑来奔,帝问延孝以梁事,对曰:“梁朝地不为狭,兵不为少,然迹其行事,终必败亡。官之高下,唯视赂之多少。”
注曰:如温昭图以纳赂而得名藩,段凝以纳赂而得大将之类。(二七二)
温昭图即掘陵贼温韬,入梁后更名。贿赂公行,通五代如此,不独一梁。盖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也。
同光二年八月,以副使卫尉卿孔谦为租庸使,谦自是得行其志,重敛急徵,以充帝欲,民不聊生。癸未,赐谦号丰财赡国功臣。
注曰:记曰:“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而以是为功臣之号,以宠孔谦,唐之君臣,不知其非也。民困军怨,其能久乎!为明宗诛谦张本。(二七三)
此为桑哥言之也。至元二十五年,桑哥专政,谀佞之徒,讽都民为桑哥立石颂德。世祖闻之曰:“民欲立则立之,仍以告桑哥,使其喜也。”于是翰林製文,题曰“王公辅政之碑”。二十八年三月,桑哥败,乃仆之。语见《元史·姦臣传》。冯子振</a>告词臣撰碑,引谕失当,帝曰:“词臣何罪,使以誉桑哥为罪,则在廷诸臣,谁不誉之,朕亦尝誉之矣。”语载《世祖纪》二十九年五月条。可见桑哥虽诛,世祖犹庇护之也。
又,帝及皇后如张全义第,全义大陈贡献。酒酣,皇后奏称:“妾幼失父母,见老者思之,请父事全义。”帝许之。全义惶恐固辞,再三强之,竟受皇后拜,复贡献谢恩。
注曰:刘后利张全义之财,此如倡婢屈膝于人,志在求货耳,恶可以母天下乎!(二七三)
五代时好货之习,无间上下,身之以“倡婢”斥刘后,特欲为妇女好货者警耳!
後唐明宗天成元年,仓储不足,军士流言益甚,刘后出妆具及三银盆曰:“人言宫中蓄积多,所馀止此耳,请鬻以赡军。”
注曰:呜呼!刘后囊金宝马鞍之时,能尽将内库所积而行乎!(二七四)
昔子张</a>问从政,孔子告以“尊五美,屏四恶”。五美之首曰惠而不费,四恶之末曰出纳之吝,刘后殆未闻此也。身之于此有感焉,《元史·世祖察必后传》,言:“至元十三年平宋,帝以宋府库故物聚置殿庭上,召后视之,后曰:‘宋人贮蓄以遗其子孙,子孙不能守而归于我。妾闻自古无千岁之国,毋使吾子孙及此,幸矣!’”察必后与刘后度量之相越,抑何远耶,此兴亡所以异致乎!
又,帝乃出金帛给赐诸军,枢密宣徽使及供奉内使景进等,皆献金帛以助给赐。军士负物而诟曰:“吾妻子已殍死,得此何为!”
注曰:事已至此,帝及嬖倖始知财物之不可守。(二七四)
《庄子·外物篇》,言车辙中有鲋,及时而救之,则斗升之水可以活;过时而救之,虽西江之水无济也。庄宗及嬖倖亦未闻此。
後唐潞王清泰二年,以房暠为刑部尚书,充枢密使;刘延朗为南院使,仍兼枢密副使。于是延朗等居中用事,暠随势可否。每幽、并遣使入奏,枢密诸人,环坐议之,暠多俛首而寐,比觉,则使者去矣。启奏除授,一归延朗。诸方镇刺史自外入者,必先赂延朗,后议贡献,赂厚者先得内地,赂薄者晚得边陲,由是诸将帅皆怨愤。
注曰:为刘延朗受诛于晋,房暠获全张本。然二人皆帝之亲臣也,延朗之好货非也,暠之避事亦非矣。(二七九)
房暠与刘延朗为清泰帝五臣之一,《欧史》附《延朗传》,而目无名。延朗以好货杀其身,而暠以消极免祸,可谓智矣,然不可谓之忠,故身之非之。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暠既尸其位,而不能竭其忠,则应洁身而退,应退而不退,其有难言之隐乎!
後晋高祖天福元年,曹州刺史郑阮贪暴,指挥使石重立因乱杀之。
注曰:因乱者,因中原之乱也。史言贪暴之人,不唯难免于治世,亦难免于乱世。(二八〇)
此为阿合马言之也。元初,阿合马挟宰相权为商贾,网罗天下大利,厚毒黎民,困无所诉。有益都千户王著者,素志疾恶,因人心愤怨,密以所铸大铜锤伺杀之,碎其脑,立毙,挺身请囚。临刑大呼曰:“王著为天下除害,今死矣,异日必有为我书其事者。”时至元十九年三月也。事见《元史·姦臣传》。如阿合马者,治世不容有此人,乱世亦自有人治之,所谓“难免于治世,亦难免于乱世”也。
天福五年,太子太师致仕范延光,请归河阳私第,重载而行。西京留守杨光远兼领河阳,利其货,且虑为子孙之患,奏:“延光叛臣,不家汴洛而就外藩,恐其逃逸入敌国。”请敕居西京,从之。光远使其子承贵,以甲士围其第,逼令自杀。
注曰:呜呼!财之累人如此!秘琼以是而杀董温琪之家,范延光复以是而杀秘琼,杨光远又以是而杀范延光,而光远亦卒不免。财之累人如此夫!(二八二)
劫杀取财之事,在五代时屡见,而人不之悟者,非不悟也,如传染病然,其来势凶者,不能以骤止,必历若干时而后渐渐消灭。罹病于其间者,皆时代之牺牲者耳!
又,李崧奏:“诸州仓粮,于计帐之外,所馀颇多。”
注曰:计帐谓岁计其数,造帐以申三司者。仓吏于受纳之时,斛面取赢,俟出给之时,而私其利。此皆官吏相与为弊,至今然也。必般量而後知其所馀,而般量之际,为弊又多,窃意李崧亦因时人既言而奏之耳。(二八二)
“官吏相与为弊,至今然”者,慨元世兹风未改也。
天福七年,闽主曦以侯官余廷英为泉州刺史。廷英贪秽,献买宴钱万缗,曦悦,谓曰:“宴已买矣,皇后贡物安在?”廷英复献钱于李后。自是诸州皆别贡皇后物。未几,复召廷英为相。
注曰:史言闽主曦之好货甚于昶。(二八三)
中华民族淳朴,易为姦豪所武断,故极不宜分立诸小国,使窃据者得鱼肉其人民,观五代十国时君相之贪暴可证矣。大抵皆敲剥多数人之脂膏,以供少数人之享受者也,闽主曦叔侄之好货其一例耳。
後晋齐王开运元年,朝廷因契丹入寇,国用愈竭,复遣使者三十六人分道括率民财。河南府出缗钱二十万,景延广率三十七万,留守判官卢亿言于延广曰:“公位兼将相,富贵极矣。今国家不幸,府库空竭,不得已取于民,公何忍复因而求利,为子孙之累乎!”延广惭而止。
注曰:景延广增率十七万,欲以入己。史言景延广差愈于杜重威。(二八四)
景延广虽粗暴轻率,然攘夷卫国之心,并不後人。其豪侈好利,特囿于时风众势,不能自拔耳,故一闻卢忆之言,即抱惭而止。非若杜重威之顽钝无耻,不知是非顺逆,唯利是视者也。《欧史》以重威置杂传,而延广仍入晋臣,有以夫!
又,泰宁节度使安审信,以治楼堞为名,率民财以实私藏。大理卿张仁愿为括率使,至兖州,赋缗钱十万。值审信不在,拘其守藏吏,指取钱一囷,已满其数。
注曰:史言晋之藩镇,利国有难,浚民以肥家。(二八四)
此谚所谓“发国难财”也。
开运二年,冯玉每善承迎帝意,由是益有宠。尝有疾在家,帝谓诸宰相曰:“自刺史以上,俟冯玉出乃得除。”其倚任如此。玉乘势弄权,四方赂遗,辐辏其门,由是朝政益坏。
注曰:窦广德有贤行,汉文帝以其后弟,恐天下议其私,不敢相也。冯玉何人斯,晋出帝昌言</a>于朝,以昭亲任之意。临乱之君,各贤其臣,其此谓乎!史言晋亡形已成。(二八五)
此为贾似道言之也。《宋史·姦臣传》,言:“似道以贵妃弟,赐第葛岭。虽深居,凡臺谏弹劾,诸司荐辟,一切事不关白不敢行。吏争纳赂求美职,其求为帅阃监司郡守者,贡献不可胜计。一时贪风大肆”云云。亡国君臣所为,抑何相似也!
又,殿中监王钦祚权知恒州事,会乏军储,诏钦祚括籴民粟。杜威有粟十馀万斛在恒州,钦祚举籍以闻。威大怒,表称:“臣有何罪,钦祚籍没臣粟。”朝廷为之召钦祚还。
注曰:杜威恒州之粟,岂非前者表献之数乎?使其出于表献之外,亦掊克军民所积者耳,举而籍之,夫何过!朝廷之法,不行于贵近,第能虐贫下以供调度,国非其国矣。(二八五)
杜威即杜重威,避晋主重贵名,去重名威,见《避讳篇》。威为晋出帝姑夫,即石敬瑭妹婿,故曰贵近。此少数人者,大权在握,垄断天下之货利,日以殖产为事,于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国非大乱不止。
後汉高祖天福十二年,帝还至晋阳,议率民财以赏将士,夫人李氏谏曰:“陛下因河东创大业,未有以惠泽其民,而先夺其生生之资,殆非新天子所以救民之意也。今宫中所有,请悉出之以劳军,虽复不厚,人无怨言。”帝曰:“善。”即罢率民,倾内府蓄积以赐将士,中外闻之大悦。
注曰:妇人之智及此,异乎唐庄宗之刘后矣。鄙语有之:“福至心灵,祸来神昧。”二人者各居一焉。(二八六)
二后不同,在一能达观,一不能达观;一明大义,一不明大义。二人者盖修养不同耳。
又,汉人尝事麻答者,再荣皆拘之以取其财,恒人以其贪虐,谓之白麻答。
注曰:言其贪虐似麻答,特姓白耳。然再荣以贪虐殖财,郭威入汴,竟以多财殒其身。天道好还,盖昭昭矣。(二八七)
麻答契丹帅,尝蹂躏镇州,民不堪其虐。白再荣与诸将共逐之,民方以为重睹天日也,而再荣之贪虐,不减于麻答。所谓以暴易暴,镇民何贵有此“光复”耶!郭威入汴,军士乃围攻再荣于第,尽取其财而斩之。贪人之下场,往往如此,亦何益矣。
又,重威每出入,路人往往掷瓦砾诟之。
注曰:以其历藩镇则贪黩无厌,为将则卖国殄民也。为杀杜重威市人噉其肉张本。(二八七)
此在契丹入汴,重威降虏之後。得势时耀武扬威,失势时则垂头丧气,小人状态类如是,不独重威然也。
後汉高祖乾祐元年,初,高祖入大梁,太子太傅李崧在真定,高祖以崧第赐苏逢吉。崧第中瘗藏之物,及洛阳别业,逢吉尽有之。及崧归朝,常惕惕谦谨。而二弟屿、嶬,与逢吉子弟俱为朝士,时乘酒出怨言,云:“夺我居第家赀。”逢吉由是恶之。十一月下诏诛崧,兄弟家属,皆陈尸于市。
注曰:苏逢吉取李崧之家赀,又从而夷其家,曾未期年,逢吉亦身死而家破。天道不远,人犹冒货而不顾,可哀也哉!(二八八)
《两史·苏逢吉传》,言:“周太祖起兵,逢吉夜宿金祥殿东阁,谓司天王处讷曰:‘昨夜未瞑,已见李崧在侧,生人与死人接,无吉事也。’周太祖至北郊,逢吉自杀。及定京师,枭其首,适当李崧被刑之所”云。《册府元龟</a>》四九一采其事入“殃报门”,足为好货者当头一棒也。
徵引书目略
温公修书前例 陈仁锡评本通鉴
通鉴考异 史记</a>
通鉴释文辨误</a> 汉书
通鉴纲目 李邺嗣西汉节义传
续通鉴长编 後汉书
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三国志</a>
通鉴地理通释</a> 晋书
通鉴前编 晋书斠注
通鉴纪事本末</a>补后编 宋书</a>
宋元通鉴 南齐书</a>
王船山读通鉴论</a> 梁书</a>
严衍通鉴补 魏书</a>
陈景雲通鉴胡注举正</a> 魏书考异
钱大昕</a>通鉴注辨正 北齐书</a>
赵绍祖通鉴注商 周书</a>
熊罗宿通鉴校记 隋书</a>
章钰通鉴校记 南史</a>
元刻本胡注通鉴残帙(北平图书馆藏) 北史</a>
南北史表
旧唐书 宋会要辑稿
唐国史补</a> 宋宦官参军考
新唐书</a> 宋元学案</a>
新唐书纠谬</a> 宋元学案补遗
唐六典</a> 契丹国志</a>
唐鉴 金史</a>
旧五代史</a> 刘豫事迹
新五代史</a> 黑鞑事略</a>
五代史阙文</a> 元史
陆游</a>南唐书 元名臣事略
宋史 元史续编</a>
东都事略</a> 元史类编
南宋书 元史纪事本末
宋史新编 元书
宋史纪事本末</a> 元秘书监志</a>
宋史翼 元典章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a> 元典章校补释例
三朝北盟会编</a> 元文类</a>
四朝闻见录</a> 元诗选</a>
宋季三朝政要 明文衡</a>
三朝野史 史通</a>
朝野类要</a> 读史管见
宋季忠义录 世史正纲
宋遗民广录订误 读史商语
宋诗纪事</a>正续 读史兵略
史讳举例</a> 赤城新志
廿二史劄记 道光新会志
十七史商榷 光绪宁海志
二十史朔闰表 开元释教录</a>
新序</a> 一切经音义</a>
申鉴</a> 崇文总目</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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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谧</a>高士传</a> 直斋书录解题</a>
夏侯玄乐毅论 焦竑</a>国史经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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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圻续文献通考</a> 张宗泰鲁岩所学集
艺文类聚</a> 铁琴铜剑楼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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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海</a> 宋元旧本书经</a>眼录
舆地纪胜 藏园群书题记续集
高丽史</a> 古今姓氏书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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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学统 饔牖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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