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清代的妇女生活

3个月前 作者: 陈东原
    ——民国纪元前二六八年—一五年


    一 概论


    梁任公说清代二百余年的学术,是“取前此二千余年之学术倒卷而缫演之,如剥春筍,愈剥而愈近里;如啖甘蔗,愈啖而愈有味”,——清代二百余年的妇女生活,也是这样,取前此二千余年的妇女生活,倒卷而缫演之,如登刀山,愈登而刀愈尖;如扫落叶,愈扫而堆愈厚;中国妇女的非人生活,到了清代,算是“登峰造极”了!“蔑以加矣”了!不能不回头了!戊戌维新,思想改变,对于妇女的观念也变了,戊戌算是新时代的开始,所以让到下一章去讲。


    二 男子眼中的女性美


    女性美的标准,很不易说,向来所谓为美的,大都是男子眼中的美,——男子所要求的美。男子所要求的美,固然也有真美的成分,却也难免使女性自行雕斵以应男子的要求,真正的美,便难说了。我现在所说的女性美,都是在男子摧残之下的,人格的美,在清代还说不到。明代人有句话道:“穷措大抱床头黄面婆子,自云好色,岂不羞死”;可见当时人的心理,老婆是不必好看的,讲风流的,总要另去找人,而美人是五官四体皆为人设的。(李渔</a>语。)如此说来,妇女无论美丑,都是为男子所有;懂得这个意思,便可以懂得从前男子眼中的女性美了。


    裸体美向来是不甚讲究的,大多数只重一个“白”,别的没有什么。一定要找讲裸体美最详细的,还要算明代的《杂事秘辛》。《杂事秘辛》说梁莹的裸体美道:


    芳气喷袭,肌理腻洁,拊不留手。规前方后,筑脂刻玉。胸乳菽发。……血足荣肤,肤足饰肉,肉足冒骨。长短合度,自颠至底长七尺一寸,肩广一尺六寸,臀视屑广减三寸。自肩至指,长各二尺七寸。指去掌四寸,肖十竹萌削也。髀至足长三尺二寸。足长八寸,踁跗丰妍,底平指敛。……不痔不疡,无黑子疮陷及口鼻腋私足诸过。


    《杂事秘辛》是明人伪作的书,前已说过,其所言虽非汉朝事实,却可代表明人的观念,所以拿来说明裸体美的标准是可以的。不过其中说</a>尺寸的数目,因为汉尺小的原故,便不可靠了。但前人女性的着眼点,决不在乎裸体,而讲女性美最好的,应推清初的李笠翁(渔)可以拿他作代表的。现在依《笠翁偶集》的顺序,说一说他对女性美的观念。


    笠翁对于妇女的姿容,第一注重肌肤之白,他说:


    妇女妩媚多端,毕竟以色为主。《诗》不云乎,“素以为绚兮”,素者白也。妇人本质,惟白</a>最难。常有眉目口齿般般入画,而缺陷独在肌肤者。


    但不白是可以人工使之变白的,他说:


    面黑于身者易白,身黑于面者难白;肌肤之黑而嫩者易白,黑而粗老者难白;皮肉之黑而宽者易白,黑而紧且实者难白。


    肌肤是应当白了,黑而易白的也好,那黑而难白的怎样呢?他说得好:


    ……相肌肤之法,备乎此矣。若是则白者、嫩者、宽者为人争取,其黑而粗、紧而实者。遂成弃物乎?曰不然,薄命尽出红颜,厚福偏归陋质,此等非他,皆素封伉俪之材,诰命夫人之料也。


    原来丑女子都是作“素封伉俪”、“诰命夫人”的,那美丽的便应为男子的玩物了,这就是男子对于女性美的根本态度!肌肤而外,便注重在目,他说:


    目细而长者,秉性必柔;目粗而大者,居心必悍;目善动而黑白分明者,必多聪慧,目常定而白多黑少,或白少黑多者,必近愚蒙。


    眉之秀与不秀,亦复关系性情,故当与眼目同视,他说:


    眉眼二物,其势往往相因。眼细者眉必长,眉粗者眼必巨,此大较也。然亦有不尽相合者,如长短粗细之间,未能一一尽善,则当取长恕短,要当视其可施人力与否。张京兆工画眉,则其夫人之双黛,必非浓淡得宜,无可润泽者。短者可长,则妙在用增;粗者可细,则妙在用减。但有必不可少之一字而人多忽视之者,其名曰曲。……


    其次便讲到手,他说:


    两手十指,为一生巧拙之关,百岁荣枯所系。……且无论手嫩者必聪,指尖者必慧,臂丰而腕厚者必享珠围翠绕之荣,即以现在所需而论之:手以挥弦,使其指节累累,几类弯弓之决拾,手以品箫,如其臂形攘攘,几同伐竹之斧斤;抱枕携衾,观之兴索;捧巵进酒,受者眉攒;——亦大失开门见山之初着矣。


    其次便注重脚,——清代正是小脚狂的时代,不用说是以小脚为美了,但小脚也有个讲究;他说:


    选足一事,如但求窄小,则可一目了然,倘然由粗以及精,尽美而思善,使脚小而不受脚小之累,兼收脚小之用,则又比手更难,皆不可求而可遇者也。其累维何?因脚小而难行,动必扶墙靠壁,此累之在己者也;因脚小而致秽,令人掩鼻攒眉,此累之在人者也。其用维何?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


    笠翁对于女性美的观念,处处都居在玩视女性一方面的,就拿他对于小脚的见解说,小脚的最高目的,只是要得人“怜惜”,耐人“抚摩”的,女子拿她的肢体来牺牲了,还不知能否即达到这个目的。当时人忍心,笠翁也就更忍心了!不知他是未见过天足之美真美呢,还是只觉小脚是美?不过有些地方,笠翁的见解很是独到的,例如他说“态度”:


    古云“尤物足以移人”,尤物维何,媚态是已。世人不知,以为美色,乌知颜色虽美,是一物也,乌足移人?加之以态,则物而尤矣。如云美色即是尤物,即可移人,则今时绢做之美女,画上之娇娥,其颜色较之生人,岂止十倍,何以不见移人而使之害相思成郁病耶?是知媚态二字,必不可少。……态之为物,不特能使美者愈美,艳者愈艳,且能使老者少而媸者妍,无情之事变为有情,使人暗受笼络而不觉者。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便可抵过六七分。试以六七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三四分姿色而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则人止爱三四分而不爱六七分,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于一倍当两倍也。……今之女子,每有状貌姿容一无可取,而能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相从者,皆态之一字之为祟也。……态自天生,非可强造,强造之态,不能饰美,止能愈增其陋。同一颦也,出于西施则可爱,出于东施则可憎者,天生强造之别也。


    态度的美,才是真美,这是近代讲女性美所通认的,笠翁于此,已有深见了。不过近代所谓态度的美,是可以表示出这人的精神、意志、人格的,笠翁所说,却只有一个媚态;媚态是被玩视者表示柔弱可怜的一种态度,是人格卑弱的态度,我们不要因为他的见解不错,就把他那玩视女性的态度忘记了啊。他说媚态是说不出的,但他曾举了两个具体的例子,其一云:


    向在维扬代一贵人相妾,靓妆而至者不一其人。始皆俯首而立,即命之抬头,一人不作羞容而竟抬;一人娇羞腼觍,强之数四而后抬;一人初不及抬,及强而后可,先以眼光一瞬,似乎看人而实非看人,瞬毕复定而后抬,俟人看毕,复以眼光一瞬而后俯,——此即态也!


    看了这个例子,我们确然断定,旧式女子所以有似羞怯而不羞怯,伸伸头而又缩缩头的态度,原来都是表示其媚态的,都是男子所要求以表示其媚态的!他又说媚态要养:


    当其养态之时,先有一种娇羞无那之致,现于身外,令人生爱生怜,不俟娉婷大露而后觉也。


    中国人以娇羞为美,恐怕由来很早,经笠翁一说,这才“大白于天下”。


    生来的美固然重要,修饰也很要紧,笠翁于此到有很深到的见解;他说:


    妇人惟仙姿国色,无俟修容,稍去天工者即不能免于人力矣。然予谓修饰二字,无论妍媸美恶,均不可少。俗云,三分人材,七分妆饰,此为中人以下者言也;然则有七分人材者,可少三分妆饰乎?即有十分人材者,岂一分妆饰皆可不用乎?曰,不能也!若是则修容之道,不可不急讲矣。


    不过妇女底妆饰,每每趋于过度,过度是极不好的;他说:


    今世之讲修容者,非止穷工极巧,几能变鬼为神。我即欲勉竭心神,创为新说,其如人心至巧,我法难工,非但小巫见大巫,且如小巫之往往教大巫之师,其不遭喷饭而唾面者鲜矣。然一时风气所趋,往往失之过当,非始初立法之不佳,一人求胜于一人,一日务新于一日,趋而过之,致失其真之弊也。楚王好细腰,宫中皆饿死;楚王好高髻,宫中皆一尺;楚王好大袖,宫中皆全帛。细腰非不可爱,高髻大袖非不美观,然至饿死,则人而鬼矣。髻至一尺,袖至全帛,非但不美观,直与魑魅魍魉无别矣。此非好细腰好高髻大袖者之过,乃自为饿死,自为一尺,自为全帛者之过,无一人痛惩其失。著为章程谓止当如此,不可太过,不可不及,使有遵守者之过也。吾观今日之修容,大类楚宫之末俗,著为章程,非草野得为之事,但不经人提破,使知不可爱而可憎,听其日趋日甚,则在生而为魑魅魍魉者已去死人不远,矧腰成一缕,有饿而必死之势哉!


    修饰爱趋于过度,这在近代,更易看出,现在若有李笠翁,不知应怎样攻击了。他的攻击,很有理由;他说:


    衣衫之附于人身,亦犹人身之附于其地。人与地习久时相安。以极奢极美之服,而骤加俭朴之躯,则衣衫亦类生人,常有不服水土之患。……沐猴而冠为人指笑者,非沐猴不可着冠,以其着之不惯,头与冠不相称也。


    所以他对于衣衫的主张,说:


    妇人之衣,不贵精而贵洁,不贵丽而贵雅,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貌相宜,


    又说:


    人有生成之面,面有相配之衣,衣有相配之色,皆一定而不可移者。今试取鲜衣一袭,命少数妇人,先后服之,定有一二中看,一二不中看者,以其面色与衣色有相称不相称之别,非衣有公私向背于其间也。使贵人之妇之面色,不宜文采而宜缟素,必欲去缟素而就文采,不几与面为雠乎?


    他这主张,很有见地,即现在谈女性美的,也不能否认。一般妇女,志在于羡,志在恍人,往往抹杀了天然的美,如何可惜。他对于首饰,也不主张多用的,他说:


    使肌白发黑之佳人,满头翡翠,环鬓金珠,但见金而不见人,犹之花藏叶底,人在云中,是尽可出头露面之人,而故作藏头衣面之事,巨眼者见之,犹能略迹求真,谓其美丽当不止此。使去粉饰而全露天真,还不知如何妩媚。使遇皮相之流,止谈妆饰之离奇,不及姿容之窈窕,是以人饰珠翠宝玉,非以珠翠宝玉饰人也。


    脂粉也如衣饰,随人而施,他说:脂粉——


    二物颇带世情,大有趋炎附热之态,美者用之愈增其美,陋者加之更益其陋。使以绝代佳人而微施粉泽,略染腥红,有不增娇益媚者乎?使以媸颜陋妇而丹铅其面,粉藻其姿,有不惊人骇众者乎?询其所以然之故。则以白者可使再白,黑者难使遽白,黑上加之以白,是欲故显其黑,而以白物相形之也。……此言粉之不可混施也,脂则不然。面白者可用,面黑者亦可用。但脂粉二物,其势相依,面上有粉而唇上涂脂,则其色灿然可爱,倘面无粉泽而止丹其唇,非但红色不显,且能使面上之黑色变而为紫。以紫之为色,非系天生,乃红黑二色合而成之者也。黑一见红,若逢故物,不求合而自合,精光相射,不觉紫气东来,使乘老子</a>青牛,竟有五色灿然之瑞矣。


    从上面说的看,有一点很是妇女的不幸,便是她们不惜于过事雕刻,以骛时髦,不但失了真美,即男子所要求的美,也超过了;硬要把自己妆成如花似玉,到头来却也许是魑魅魍魉,这是多么冤枉!不过这是二百多年以前的事,在那时代,寄生于男子的女性,或者不能不硬把自己摧残了以取悦男子罢?女子之过事刻画,过事修饰,实在是女性的不幸,《厚甫诗语》载有《梳头篇》一首,极能把女子为人而梳妆的心理描出;诗道:


    绿云蓬松罗帏开,呵欠不胜春梦回。丫鬟十二捧盘立,洗妆拭面迟未毕。薄敷宫粉轻点脂,巧持玉篦梳云丝。回环临镜秋波转,宝钗试上盘龙软;手提侧照双引光,斜窥不觉眉频展。铜盘易水盥纤手,缠臂硁声止犹有。银泥着体试弓鞋,半日无言自怜久。却临书案重添香,小步仍归坐象床。芙蓉褥上一尘绝,眼看绣枕横鸳鸯。


    梳洗的那样好,妆饰的那样好,所为的不过是鸳鸯底梦!从前的女子,是多么可怜!


    三 崇拜小脚之怪癖


    自从李后主</a>倡导缠足以来,宋朝美人脚的纤妙,就应从“掌上看”了,元代就有拿妓鞋行酒的,明代亦然,继踵前武,有进无退。清代以满人入主中夏,满洲女人向来是不裹脚的,所以康熙</a>元年(民国前二五)诏禁女子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家长。《菽园赘谈》说,是时某大员上疏,有“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一时闻者传为笑柄。然可见专制皇帝底一纸上谕,确有效力。缠足既然犯罪,那有仇隙的,便藉以告讦,风俗不易一时挽回,人心总爱缠足,架诬纷起,事情很不易办,康熙七年,王熙奏免其禁,于是民间又可公然缠足了。入关的旗女,渐也从事效颦,乾隆</a></a>皇帝屡次降旨严责,不许旗女裹脚,旗人不得不保存其天然双趺,而汉人裹脚自若,且养成了“拜脚狂”的风气。


    李笠翁说小脚的用处,是叫人昼里“怜惜”,夜里“抚摩”的,话是很对,可是他于小脚,究竟还欠研究;研究小脚最到家的,要算方绚了。(绚字陶采,又号荔裳,不是宋朝那方绚。)他仿张功父《梅品》体裁,作《香莲品藻</a>》,先论小脚(以下概称香莲)之“宜称”、“荣宠”、“憎疾”、“屈辱”,得五十八条,末复云香莲有五式:(一)莲瓣,(二)新月,(三)和弓,(四)竹萌,(五)菱角。又说香莲有三贵,一曰肥,二曰软,三曰秀。怎样解说呢?他说:


    瘦则寒,强哉矫。俗遂无药可医矣!故肥乃腴润,软斯柔媚,秀方都雅。然肥不在肉,软不在缠,秀不在履。且肥软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


    香莲的最高标准固然是肥与软秀,样式也只有那五种,可是由那五种基本样式,发生变化,大同小异,于是也就有十八种不同的名称,那十八种呢?


    四照莲 端端正正,窄窄弓弓,在四寸三寸之间者。


    锦边莲 四寸以上至五寸,虽缠束端正,而非劲履,不见菱角者。


    钗头莲 瘦而过长,所谓竹萌式也。


    单叶莲 窄底平跗,所谓和弓底也。


    佛头莲 丰跗隆然,如佛头挽髻,所谓菱角式,江南之鹅头脚也。


    穿心莲 著里高底者。


    碧台莲 著外高底者。


    并头莲 将指钩援,俗谓之里八字。


    并蒂莲 锐指外扬,俗谓之外八字。


    同心莲 侧胼让指,俗谓之里拐。


    分香莲 欹指让胼,俗谓之外拐。


    合影莲 如侑坐欹器,俗称一顺拐。


    缠枝莲 全体纡回者。


    倒垂莲 决踵蹑底,俗谓坐跟。


    朝日莲 翘指上向,全以踵行。


    千叶莲 五寸以上,虽略缠粗缚,而翘之可堪供把者。


    玉井莲 锐是鞋尖,非关缠束,昌黎诗所谓“花开十丈藕如船”是也。


    西番莲 半路出家,解缠谢缚者,较之玉井莲,反似有娉婷之致焉。


    这香莲十八种,好的坏的都有了,可惜当日照像术未发明,否则若都留有图影,便更令这本《妇女生活史》生色了。十八莲中,著里高底者为“穿心莲”,著外高底者为“碧台莲”,这高底与小脚最有关系,有之则大者亦小,无之则小者亦大。李笠翁曾说:“尝有三寸无底之足,与四五寸有底之鞋,同立一处,反觉四五寸之小而三寸之大者,以有底则指尖向下而秃者疑尖,无底则玉笋朝天而尖者似秃故也。”如此说来,穿高底的目的,固不在行路时之袅袅婷婷了。不过大脚穿高底,是有考究的,笠翁说:“足之大者,利于厚而不利于薄,薄则本体现矣:利于大而不利于小,小则痛而不能行矣。”他又说:“世岂有高底如钱不扭捏而能行之大脚乎?”——近代的妇女,都不裹脚了,但高底还是盛行,说是仿效西洋,其底有小到不可名言者,穿这种底的人,总以为行时袅娜,其实不过是“扭捏”罢了,都是不懂高底鞋历史的人之自作自受。


    香莲的好丑,方绚又曾细分之为九品,从这九品看来,才愈觉小脚被尊之甚,那九品是:


    神品上上 秾纤得中,修短合度,如捧心西子,颦笑天然,不可无上,不能有二。


    妙品上中 弱不胜羞,瘦堪入画,如倚风垂柳,矫欲人扶;虽尺璧粟瑕,寸珠尘颣,然希世宝也。


    仙品上下 骨直以立,忿执以奔,如深山学道人餐松茹柏,虽不免郊寒岛瘦,而已无烟火气。


    珍品中上 纡体放尾,微本浓末,如屏开孔雀,非不绚烂炫目,然终觉尾后拖沓。


    清品中中 专而长,皙而瘠,如飞凫延颈,鹤唳引吭,非不厌其太长,差觉瘦能免俗。


    艳品中下 丰肉而短,宽缓以荼,如玉环霓裳一曲,足掩前古;而临风独立,终不免“尔则任吹多少”之诮。


    逸品下上 窄亦稜稜,纤非甚锐,如米家研山,虽一拳石,而有崩云坠崖之势。


    凡品下中 纤似有尖,肥而近俗,如秋水红菱,春山遥翠,颇觉戚施蒙璆,置之鸡群,居然鹤立。


    赝品下下 尖非瘦影,踵则猱升,如羊欣</a>书所谓“大家婢学夫人”,虽处其位,而举止羞涩,终不似真。


    九品中,赝品最坏,其余评语都好,而于艳品,谓不免尔则任吹多少之诮,如此说来,小脚妇是要风吹得倒才佳了;有脚却不要他能站住,真是奇怪!


    上面都是就小脚本身说的,究竟小脚有什么好处呢?晓得小脚的好处,然后才晓得崇拜小脚底怪癖之所由起。据方绚说,香莲在九种地方最好,便是所谓“香莲三上三中三下”;哪三上呢?


    掌上 肩上 千秋板上


    哪三中呢?


    被中 灯中 雪中


    哪三下呢?


    帘下 屏下 篱下


    笠翁所谓“怜惜”与“抚摩”,在这九种地方,便格外显其效用了。不过香莲有四忌:(一)行忌翘指,(二)立忌企踵,(三)坐忌荡裙,(四)卧忌颤足。当代的妇女,如果听人背地评说自己脚大,便异常的羞耻。新婚的晚上,如果新郎赞新妇“好大脚”,便要丑得不好露面,所以做新人总是要妆小脚的。在大脚妇面前骂自己女婢不长进,不肯裹脚,这便是不达时宜。母亲越爱女儿,越为女儿死缠,幼女无知,病痛呻吟,虽然令人不忍闻,可也教人劝不得。这都是崇拜小脚之结果。妓鞋行酒的怪俗,元时已有,但其法不详,清时复盛行。方绚作《贯月查》,专讲此事。取小脚的鞋,仿投壶仪节,令客掷果其中,名曰“摘星贯月”。视其贯否,即以载酒行觞。弓鞋纤妍如贯月,投以之果,如星之贯,以之行酒,周流座客,又似浮查,故曰“贯月查”。行此法时,以一人为录事,教他从陪宴妓女的脚上,脱下她那一双鞋。以一只鞋内放一杯酒,另一只放在盘子里,录事拿着盘子,走到客前,离一尺五寸,客以笾实投之,——莲子最好,红豆次之,榛松之类又次之,——投时以大食中三指撮掌而上,手与鞋之高下应相准,而平掷之;共投五粒,视其未中之多寡而罚酒,即用那一只鞋里的杯子。这种癖趣,蔑视女性到怎样的程度是不用说了。


    还有一种妓鞋行酒的法子,是把妓鞋在座上传递,传递时数着初一初二以至于三十的日子,而擎执妓鞋的姿式,随时不同,或者口向下,或者口向上,或持其尖,或执其底,或者平举,或者高举,或者放到桌面下不给别人看见:这法子很繁复,然可括为一歌,歌云:


    双日高声只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底翻初八报上弦,望日举杯向外侧;平举鞋杯二十三,三十覆杯照初一。报差时日又重行,罚乃参差与横执。


    至其详细情形,载在《贯月查》一文,此地不多说了。方绚还有《采莲船》一文,也说的妓鞋行酒,其开篇云:


    春秋</a>佳日,花月良宵,有倒屐之主人,延曳裙之上客。绮筵肆设,绣幕低垂;绿蚁频量,红裙隅坐。绝缨而履鸟交错,飞觞则芗泽微闻。


    原来妓鞋行酒,还是志在闻香的。


    在元时,只有钱人家的女子裹脚,伊世珍</a>《琅嬛记</a>》即曾说过:


    本寿问于母曰:“富贵家女子必缠足何也?”其母曰:“吾闻之圣人重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阈之中,欲出则有帷车之载,是无事于足也。”


    但后来不论贫富,都裹脚了,并且这种防闲的意思,是比因为好看、因为闻香、发生的效力更大些,《女儿经</a>》上说:


    为甚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他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就是这个意思了。反对缠足的,乾嘉时很有一些人,俞正燮</a>和李汝珍</a>两个人,当在本章第七节里去说,除他二人外,袁枚</a>也反对缠足,他在《牍外余言》中云:


    习俗移人,始于熏染,久之遂根于天性,甚至饮食男女,亦雷同附和,而胸无独得之见,深可怪也。……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吾以为戕贼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悲夫!


    他的话很沉痛,可是那时正是崇拜小脚最狂的时候,宜乎没有什么影响。


    四 贞节观念之宗教化


    贞节观念经明代一度轰烈的提倡,变得非常狭义,差不多成了宗教,非但夫死守节,认为当然;未嫁夫死,也要尽节;偶为男子调戏,也要寻死;妇女的生命,变得毫不值钱。元末潘元绍出征时,疑自己死后,七妾不能守节,那七人便一齐自杀,其不人道,已详前章;清初时也有这类事,或者比潘心更忍哩。明末马士英奉福王于南京,南京破后,削发而逃,令赵体乾筑石于四明山中,欲往逃匿,自坐一楼下,促其夫人高氏死。高于楼上掩门抱幼子泣,士英命婢仆促之再三,高终饮泪不一言。士英怒,拂袖入山;他的夫人,踉跄追之,哭号于路,为大兵所执,使导之入山,士英乃被擒就戮。(载《五石瓠》。)自己要逃命,为什么就要夫人死?逃命时固然怕别人累赘,但妇人的命难道就不要逃?明末张献忠、李自成之乱,及清兵入关之屠杀,像这样冤死的妇女,还多着哩。这不外乎一个原因,就是把贞节看得比妇女的生命更重,妇女的生命,只不过第二生命,贞节却是她第一生命;如此而已。


    中国向来是只有贞节问题,没有贞操问题的,一个妇人嫁过了几个人,但因她保全了前夫的子嗣,或对前夫尽了别的义务,仍不失其为节妇,《宋史</a>》“淮阴节妇”就是这样的。那故事说某甲妇美,其同里某乙觊觎之,后同出经商时,乙溺甲于水,归而殷勤养事甲之母,甲母感之,因嫁以媳;后乙以伉俪已笃,不觉将前事泄露,妇遂杀乙,说是为甲复仇,复恸哭曰:“以我之死,而杀二夫,亦何以生为,”遂赴淮而死,人称节妇,这种节烈,是男子极端称道的,因为太有利于男子了。但这还不足以极言只有贞节之甚,俞樾</a>《右台仙馆笔记</a>》载一条云:


    松江邹生,娶妻乔氏,生一子名阿九,甫周岁而邹死,乔守志抚孤;家尚小康,颇足自存。而是时粤贼已据苏杭,松江亦陷于贼,乔虑不免,思一死以自全;而顾此呱呱者,又非母不活,意未能决。其夜忽梦夫谓之曰:“吾家三世单传,今止此一块肉,吾已请于先亡诸尊长矣;汝宁失节,毋弃孤儿。”乔寤而思之,夫言虽有理,然妇人以节为重,终不可失;意仍未决。其夜又梦夫偕二老人至,一翁一媪,曰:“吾乃汝舅姑也。汝意大佳,然为汝一身计,则以守节为重,为吾一家计,则以存孤为重;愿汝为吾一家计,勿徒为一身计。”妇寤,乃设祭拜其舅姑与夫曰:“吾闻命矣。”——后母子皆为贼所得,从贼至苏州。


    乔有绝色,为贼所嬖,而乔抱阿九,无一日离。语贼曰,“若爱妾者,愿兼爱儿,此儿死妾亦死矣。”贼恋其色,竟不夺阿九。久之,以乔为贞人,以阿九为公子,——贞人者,贼妇中之有名号者也。


    方是时贼踞苏杭久,城外村聚,焚掠殆尽,鸡豚之类,亦皆断种,贼中日用所需,无不以重价买之江北。于是江北诸贫民,率以小舟载杂货渡江,私售于贼。有张秃子者,夫妇二人操是业最久,贼尤信之,予以小旗,凡贼境内,无不可至。乔闻之,乃使人传贞人命,召张妻入内与语,使买江北诸物。往来既稔,乃密以情告之,谋与俱亡。乘贼魁赴湖州,伪言已生日,醉诸侍者以酒,而夜抱阿九登张秃子舟以遁。


    舟有贼旗,无谁何者,安稳达江北。而张夫妇意乔居贼中久,必有所赍,侦之无有,颇失望;乃载之扬州,鬻乔于娼家,乔不知也。


    娼家率多人篡之去,乔仍抱阿九不释,语娼家曰:“汝家买我者,以我为钱树子耳,此儿死,我亦死,汝家人财两失矣。若听我抚养此儿,则我故失行之妇,岂当复论名节。”娼家然之。乔居娼家数年,阿九亦长成,乔自以缠头资为束修,俾阿九从塾师读。


    俄而贼平,乔自蓄钱偿娼家赎身,挈阿九归松江,从其兄弟以居。阿九长,为娶妇;乃复设祭拜舅姑与夫曰:“曩奉命存孤,幸不辱命。然妇人究以节为重,我一妇人,始为贼贞人,继为娼,尚何面目复生人世乎?”继而死。


    俞曲园曰:“此妇人以不死存孤,而仍以一死明节,不失为完人。程子云,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然饿死失节,皆以一身言耳。若所失者,一身之名节,而所存者,祖父之血食,则又似祖父之血食重而一身之名节轻矣!”


    以新道德讲,不得已而受强暴奸污的,不算不贞,但就旧式贞节观念讲,强暴奸污而不死,也就算是失节了。所以像乔氏这样,茹苦含辛的把阿九抚养大了,必仍一死以明节,方不失为完人,这是旧的贞节观念与新道德不同之点。死了就足以明节,不死就不足明节,是仍把空洞的节的教义,看得太重;太不顾到事实了。贞节观念变为宗教化的意思,是对于贞节观念只有迷信,不顾事实,不讲理性之谓。乾隆时,山西有一人名叫李,他是个“隐宫”者——生理不全的人,取妻陈氏,不安于室,常常逃回娘家。这一天,她的父亲陈维善,亲自把她送到婿家,然后回去,谁知走到半路,女儿又跑来了。陈维善气的了不得,便活活把女儿缢死,自己也就缢死了。(事详钱大昕</a>《潜研堂集·山西分守冀宁道沈公墓志铭》。)这就是不讲理性的贞节观念的结毒!为什么一个女子应该死守着一个生理不全的男子?为什么陈维善忍心把女儿缢死?为什么她就不能离婚</a>?还有那自己生理已经有病,没有性欲和其可能的人,每因家庭须人的关系,也要娶妻,娶来时让她做一生有夫的寡妇,而未演陈维善杀女自裁这种故事的,在清代还多的很哩!


    寡妇多难再嫁,第一自然是因为她没有处女的童贞之故,其次便是说她命中犯了披麻星,加上这种迷信。贞节观念宗教化底最无理的表现,莫甚于未嫁尽节和室女守志了。“闽风生女半不举,长大期之作烈女”,志乘所褒,口碑所颂,竟毫不以为奇怪。还有那女子见了男子生殖器,便认为玷污贞节,除非嫁他,便要羞愤自杀的,那更是无理的迷信了。不幸中国男子,向例随处可以方便,所以在清代竟然有因此冤死妇女的,薛福成</a>《庸庵笔记》“谳狱引律同而不同”条,即曾说有此事。总之,贞节观念到了清代,总算到了绝顶,上无可上了!传说有老寡妇将死,圜集家人告以己身守节数十年之苦痛,中间几至失节者数次,因训子孙曰:“世世毋劝人守节。”(吾友郭君,谓此故事曾见于《谐铎</a>》。)这很可猛省。贞节观念的基础,固然建在宗法的组织之上,但使其为宗教化的原故,宋明以来对于女子性器官之特别重视,实有莫大的关系。因此可以说,贞节观念之成为迷信,成宗教化,都是由于男子的嗜好,男子的利己要求啊!


    五 两个女性同情论者——李、俞


    清代对于女性之摧残,已经到了极度了,但也竟出了几个同情女性的人。康熙五十年辛卯(民国前二〇一),毛奇龄</a>作一篇《禁室女守志殉死文》,根据旧道德,说未嫁不成为妇,应(一)不守志(二)不殉死(三)不合葬的,同明代归有光</a>《贞女论》的说法差不多,当时不无有些影响。但同情女性最大,主张最透辟的,要算后来的李汝珍和俞正燮,他两人与毛奇龄,已相去一百零几年了。


    李汝珍是乾隆二十几年生的,于音韵学很有研究,曾著一部《李氏音鉴》;晚年不得志时,费十数年之力,著了一部小说《镜花缘</a>》,在这小说里,极力发挥其对于女性同情的意见。据胡适</a>之所考,《镜花缘》成书约在道光五年(民国前八七。)俞正燮比李汝珍小十几岁,生在乾隆四十年,他对于女性同情的议论,载在他的《癸巳类稿》和《存稿》里,这两书都是道光癸巳年(民国前七九)集成的,他的书成时,《镜花缘》早已刻成几年了。不过他稿中的文章,断不能都是癸巳年做的,而自其同情女性的几篇看,他简直未受着《镜花缘》的影响,也许他竟未见此书。他对缠足、多妻、强迫妇人守节、室女守贞等事,都极反对。反对多妻,见于他的《妒非妇人恶德论》,他的意思,以为男子既要多妻,怎怪妇人不妒?所以明代律例庶民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他认为是最善的礼法。他的《妒非妇人恶德论》断不是为妒妇同情,求天下男子都能俯首帖耳以听她们去妒的,此论的主要意思,是鼓吹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度;他说:


    夫妇之道,言致一也。……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是夫妇之道也。


    这是他中心的主张。那个时候,大家都看女子作玩品,你若端端正正的劝人不纳妾,谁还听你那一套?所以他藉着妇人之妒来立说,始则曰,“妒者妇人常情”,再则曰,“夫买妾而妻不妒,则是恝也,恝则家道坏矣”;你们要娶妾的人,就得容忍你夫人的妒,你夫人若不妒,家道就要坏了。他这种逻辑的根据,正如本书前几章曾经说过的,认妒为不得已的反抗,拿妒来反抗男子娶妾的。


    俞正燮在他的《节妇说》里,主张“再嫁者不当非之;不再嫁者,敬礼之斯可矣”。他反对那自己存心再娶而不许女子再嫁的男子,他说“妇无二适之文固也,男亦无再娶之仪”;又说:


    古言终身不改,身则男女同也;——七事出妻,乃七改矣;妻死再娶,乃八改矣;男子礼义无涯涘,而深文以罔妇人,是无耻之论也!


    这真是他。大胆的议论。从前程伊川也晓得说:“凡人为夫妇时,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但……”程伊川后面这一个“但”字便转到偏袒男子的方面,说“但自大夫以下有不得已再娶者……”,而于妇人则说“失节事大”:这正是俞正燮所指的“无耻之论!”


    俞正燮的《贞女说》,先据古“礼”反驳,这一层是很要紧的。贞节疯狂的社会,若不引出礼教来反驳,那是振撼不动别人的。古礼是一礼不备,不成夫妇的,用以防嫌男女;故虽已合卺,未庙见而死,尚不得谓为成妇;后世竟有贞女,因此他说:


    未同衾而同穴,谓之无害,则又何必亲迎、何必庙见、何必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世又何必有男女之分乎?——此盖贤者未思之过。


    他于指出贞女非礼之后,便直捷攻击男子教女儿殉节以求荣之卑劣心理,他说:


    尝见一诗云:“闽风生女半不举,长大期之作烈女。婿死无端女亦亡,鸩酒在尊绳在梁。女儿贪生奈逼迫,断肠幽怨填胸臆;族人欢笑女儿死,请旌藉以传姓氏。三丈华表朝树门,夜闻新鬼求返魂。”——呜呼!男儿以忠义自责可耳;妇女贞烈,岂是男子之荣也!


    自明初以除免本家差役作贞节之褒奖后,以贞节为本族光荣的心理,普遍化了。男子无由表显自己,便藉妇女的节烈,抬高门第。因为有烈女的人家,官员绅正是要来拜的,马上便可把自己身价抬到上等人之列。自己格外装出一种谦儒懦的样子,表示自己是礼教中人。君主时代,阶级较严,也难怪一般男子存此作伪取荣的侥幸愿望;不过只苦煞女子了。


    俞正燮反对缠足的意见有两层:一层说缠足把女子弄弱了,失了古时丁女的风格,“阴弱则两仪不完”,是男子也要受累的。第二层他说弓鞋是从前舞者的贱服,女子穿贱服,女子贱了,男子也是贱的。他这种堂堂正正的议论,自然不容易挽回一世人的怪癖,怕摇动也未曾摇动哩。反对缠足最透辟的,还是李汝珍。


    李汝珍在他的小说《镜花缘》里提出的意见,归纳起来,共有后列几层:一、反对修容。二、反对穿耳。三、反对缠足。四、反对算命合婚。五、反对讨妾。六、承认男女智慧平等。七、主张女子参政。他见解最精采地方,是认定女子本来是好好的人,同男子一样,而男子却偏使之“矫揉造作”。使她们成了“异样”,后来也就习惯成自然了。他要给人晓得这种意思,而使人能同情于妇女。知道素来对于妇女的态度都是错误时,他就用一个“反诸其身”的法子。借了林之洋被女儿国选作王妃的事情,使他身受种种女子所受的痛苦,“矫揉造作”,血泪模糊,教人看到这里,不由得想到自己幸得未做林之洋第二。未做女子,一面不能不同情于妇女的不幸,一面就觉得素来习俗未免有点无理了。这是他反对修容、穿耳和缠足最得力的办法。第三十三回林之洋被封为妃后:


    早有宫娥预备香汤,替他洗浴,换了袄裤,穿了衫裙,把那一双大金莲暂且穿了绫袜,头上梳了鬏儿,搽了许多头油,戴了凤钗,搽了一脸香粉,又把嘴唇染的通红,手上戴了戒指,腕上戴了金镯。


    我们看林之洋被宫娥这样一摆布,活活像一个怪物;但是妇女向来都是这样妆扮的,我们为什么不疑她是怪物?我们为什么要使做妇女的像这样“矫揉造作”的妆饰?林之洋被妆饰后,又被穿耳:


    ……那白须宫娥上前,先把右耳用指将那穿针之处碾了几碾,登时一针穿过!林之洋大叫一声:“痛杀俺了!”望后一仰,幸亏宫娥扶住。又把左耳用手碾了几碾,也是一针直过!林之洋只痛的喊叫连声。两耳穿过,用些铅粉涂上,揉了几揉,戴了一副八宝金环。


    林之洋穿耳时痛的喊叫,我们想是必然的,但女子穿耳时的痛喊,我们向来为什么听不着?接着写缠足的痛苦,更是惨无人道:


    那黑须宫娥取了一个矮凳,坐在下面,将白绫从中撕开,先把林之洋右足放在自己膝盖上,用些白矾洒在脚缝内,将五个脚指、紧紧靠在一处,又将脚面用力曲作弯弓一般,即用白绫缠裹。才缠了两层,就有宫娥孥着针线上来密密缝口,一面狠缠,一面密缝,林之洋身旁既有四个宫娥紧紧靠定,又被两个宫娥把脚扶住,丝毫不能转动。及至缠完,只觉脚上如炭火烧的一般,阵阵疼痛,不觉一阵心酸,放声大哭道:“坑死俺了!”两足缠过,众宫娥草草做了一双软底大红鞋替他穿上。林之洋哭了多时。


    缠足时的苦痛,是从前个个女孩子都经历的,男子则只图好看,不管这些。如此写来,多少总引起一些同情。林之洋双足被缠之后,同一切女儿一样,起初也想反抗,就把裹脚解放了,爽快了一夜。但解放裹脚是要受母亲责罚的,所以第二天林之洋受了“打肉”的刑罚。“打肉”之后:


    林之洋两只金莲被众宫人今日也缠,明日也缠,并用药水熏洗,未及半月,已将脚面弯曲,折作凹段,十指俱已腐烂,日日鲜血淋漓。


    缠足的最后目的,是要双脚变成残废的,林之洋几次反抗不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后来:


    不知不觉那足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业已流尽,只剩几根枯骨,两足甚觉瘦小。


    好好的一双脚,为什么要他只剩枯骨?这里不必明说反对缠足,你却不能不对缠足怀疑了。在第十二回里,他曾借吴之和的口气,明白主张道:


    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际,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小子以为此女或有不肖,其母不忍置之于死,故以此法治之;谁知系为美观而设,若不如此,即不为美。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小,额高者削之使平,人必谓为残废之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即如西子王嫱皆绝世佳人,彼时又何尝将其两足削去一半?况细推其由,与造淫具何异?此圣人之所必诛,贤者之所不取。惟世之君子,尽绝其习,此风自可渐息。


    他认为这是习俗移人,认为固然,而希望人来革除。他反对算命合婚,仍借吴之和的口气道:


    ……婚姻一事,关系男女终身,理宜慎重,岂可草草?既要联姻,如果品行纯正,年貌相当,门第相对,即属绝好良姻,何须再去推算?……尤可笑的,俗传女命,北以属羊为劣,南以属虎为凶,其说不知何意,至今相沿,殊不可解。人值未年而生,何至此之于羊?寅年而生,又何至竟变为虎?且世间惧内之人,未必皆有属虎之妇。况鼠好偷窃,蛇最阴毒,那属鼠属蛇的,岂皆偷窃阴毒之辈?牛为负重之兽,自然莫苦于此;岂丑年所生都是苦命?此皆愚民无知,造此谬论。往往读书人亦染此风,殊为可笑。


    这已将算命合婚之谬,剥肤指出,然后再陈述</a>其婚姻的主张,应完全以品行年貌门第为重,道:


    为人父母的,倘能洞察合婚之谬,惟以品行年貌门第为重,至于富贵寿考亦惟听之天命,即日后别有不虞,此心亦可对住儿女,儿女似亦无怨了。


    于此不独看见他对于婚姻的主张,并且可以看见当时的风俗。


    他反对讨妾,也是用那使男子“反求诸己”的方法。《镜花缘》第五十一回里,那两面国的强盗想收唐闺臣等作妾,因此触动了他的押寨夫人的大怒,这位夫人把她的丈夫打了四十大板,还数他的罪状道:


    ……既如此,为何一心只想讨妾?假如我要讨个男妾,日日把你冷淡,你可欢喜?你们作男子的,在贫贱时原也讲些伦常之道,一经转到富贵场中,就生出许多炎凉样子,把本来面目都忘了。不独疏亲慢友,种种骄傲,并将糟糠之情也置度外。——这是强盗行为,已该碎尸万段;你还只想置妾,那里有个忠恕之道?我不打你别的,我只打你“只知有己,不知有人”;把你打的骄傲全无,心里冒出一个忠恕来,我才甘心。今日打过,嗣后我也不来管你。总而言之,你不讨妾则已,若要讨妾,必须替我先讨男妾,我才依哩。我这男妾,古人叫作“面首”。面哩,取其貌美;首哩,取其发美。这个故典,并非是我杜撰,自古就有了。


    他的意思,要男子心里冒出一点忠恕来,反躬自问,“如果女人要娶男妾,我心里能否情愿?我既不情愿女人娶男妾,我就应当娶女妾么?”男子向来都不肯这样想的,所以“那里有个忠恕之道”,所以“该碎尸万段”。


    李汝珍破坏方面的主张,并不能超过在他六百年以前的袁采</a>和与他同时的俞正燮。袁采曾注意到女子生活更深的苦痛,如后母再醮等事,俞正燮也曾主张“再嫁不应非之”,但李汝珍在《镜花缘》第四十回里,写武则天</a>皇帝那十二条恩旨,辟头就是旌表贤孝的妇女,旌表“悌”的妇女,旌表贞节,……这是从汉代来一向施行的事,是妇女所以不能出头的根本原因;何劳他来出气?李汝珍不是见不到寡妇的苦处,所以他要设“养媪院”;但打破贞节的观念,好像他还不敢。他于后母,也只有攻击,没有原谅,不能辨明后母所以难处的原因。不过他比袁、俞,也有特到的地方,便是他承认男女智慧平等和女子参政的主张,这才是他积极的贡献。他这一部《镜花缘》,原就是专为发挥女子才能而写的,中间一百位女才子,“莫非琼林琪树,合璧骈珠”,他在武则天的谕旨里,首即云“天地英华,原不择人而畀”;再则曰“况今日灵秀不钟于男子”:明明承认男女智慧底平等,所以女子应当同男子一样的读书,一样的开科考。而书中的一百位才女,后来都名列高科,做官的做官,封王的封王。他不但把贱视女子的心理完全打破,并且还把女子的地位提高和男子一样,这真是他的大胆!不愧在中国女权史上占光荣的位置;因为在他以前;的确没有一个人曾有过这样大胆的主张啊!——虽然有人知道男女智慧是平等的。


    不过,这也不是偶然的,李汝珍所以能承认男女智慧平等而有这样大胆的主张,是受了当时社会底暗示,因为在他当时和稍前曾出了许多女诗人,清代妇女才学底发达,是二千余年来所未有的。


    六 妇女文学之盛


    清代学术之盛,为前此所未有,妇女也得沾余泽,文学之盛,为前此所未有。明末时本即有很多能诗词的妇女,陈维寂所撰《妇人集</a>》,凡九十七条,记的都是明末清初妇女能诗词者的轶事。后来冒丹书又有《妇人集补》,补记十条。嘉庆初,许夔臣选辑《香咳集》,录各家妇女诗,少则一首,多则三五首,前缀小传,计凡三百七十五家(据《香艳丛书</a>》本),前有嘉庆九年(民国前一〇八)许之自序中有云:


    ……自昔多才,于今为盛。发英华于画阁,字写乌丝;摅丽彩于香闺,文缥黄绢。芙蓉秋水,笔花与脸际争妍;杨柳春山,烟黛并眉间俱妩。擅清风于林下,抒柔思于花前。韵剪瑶华,词霏云雾。终年洗砚,清流即濯锦之池;尽日含华,彩颖探画眉之笔。拈毫分韵,居然脂粉山人;绣虎雕龙,不让风流名士。……


    可见他推算之至。过了四十年,道光甲辰(民国前六八),蔡殿齐编《国朝闺阁诗钞》十卷,合有百家,不似《香咳集》之滥收,各家诗,少亦在十首以上,多有至百余首者。此一百家颇多见于《香咳集》,亦有《香咳集》以后的人,在现在看,直可代表道光以前底清朝一代的女诗人了;录之如下:


    姓 名


    别号


    籍贯


    诗 集


    备 考


    朱中楣 远山 庐陵 《镜阁新集》 李振裕母


    吴 绡 冰仙 长洲 《啸雪庵诗钞》 许瑶妻


    顾若璞 和知 仁和 《卧月轩诗稿》 黄茂梧妻早寡


    徐昭华 伊璧 上虞 《徐都讲诗》 骆家采妻


    吴 山 岩子 当涂 《青山集》 卞琳妻


    陈皖永 伦光 海宁 《素赏楼诗稿》 杨中默妻


    王 慧 兰韫 镇洋 《凝翠楼诗集》 朱方来妻


    柴静仪 季娴 钱塘 《凝香室诗钞》 沈汉嘉妻


    张学象 凌仙 太原 《砚隐集》 沈载公妻


    葛 宜 南有 海宁 《玉窗遗稿》 朱尔迈妻


    蔡 琬 季玉 辽阳 《蕴真轩小草》 高其倬妻


    李国梅 芬子 兴化 《林下风清集》 解举鼎妻


    冯 娴 又令 钱塘 《湘灵集》 钱廷枚妻


    钱凤纶 云仪 钱塘 《古香楼诗集》 黄式序妻


    贺 桂 秋安 莲厅 《竹隐楼诗草》 龙有珠妻


    林以宁 亚清 钱塘 《凤箫楼诗集》 钱肇修妻


    纪 琼 蕴玉 汉阳 《绣余小稿》 陈淞妻


    张令仪 柔嘉 桐城 《蠹窗诗集》 沈湘门妻


    何玉瑛 梅邻 侯官 《疏影轩诗稿》 何鹏程母


    马士琪 韫雪 西充 《片石斋烬余草》 张应坦妻


    张 藻 于湘 长洲 《培远堂诗集》 毕沅</a>母


    吴若冰 莹仙 南城 《悟雪堂诗钞》 苏鲲母


    徐德音 淑则 钱塘 《绿静轩诗钞》 许佩璜母


    钟令嘉 守箴 余干 《柴车倦游集》 蒋士铨母


    陈淑秀 昭阳 贵筑 《玉芳亭诗集》 周承元妻


    倪瑞璿 玉英 宿迁 《静香阁诗草》 徐起泰继室


    姚德耀 景孟 桐城 《清香阁诗钞》 姚鼐</a>姑母


    李毓清 秀英 阳山 《一桂轩诗钞》 王安福母


    杨凤姝 苹香 吴县 《鸿宝楼诗钞》 李心耕妻


    苏世璋 文圭 漳浦 《瑞圃诗钞》 黄立斋妻


    许 权 宜瑛 德化 《问花楼诗集》 崔庆椿母


    方芳佩 芷斋 钱塘 《在璞堂吟稿》 汪勤僖继室


    钱孟钿 冠之 武进 《浣青诗草》 崔龙见妻


    杭 澄 筠圃 仁和 《卧雪轩吟草》 杭世骏</a>妹


    李葆素 素琼 广丰 《绣余草》 蒋谦妻


    张佛绣 抱珠 青浦 《职思居诗钞》 姚惟迈妻


    沈蕙玉 畹亭 震泽 《聊一轩诗稿》 倪雪涵妻


    张 因 淑华 江夏 《绿秋书屋诗集》 黄文旸妻


    汪韫玉 兰雪 休宁 《听月楼</a>遗草》 金潮妻


    高景芳 远芬 汉军 《红雪轩诗稿》 张宗仁妻


    李含章 兰贞 晋宁 《蘩香诗草》 叶佩荪继室


    王采薇</a> 玉瑛 武进 《长离阁诗集》 孙星衍</a>妻


    胡慎仪 采齐 大兴 《石兰诗钞》 骆烜妻


    袁 棠 秋卿 钱塘 《盈书阁遗稿》 汪孟翃妻


    席蕙文 耘芝 吴县 《采香楼诗草》 戴安妻


    杨惺惺 柳枝 德化 《吟香摘蠢集》 李成蹊妻


    许燕珍 俨琼 合肥 《鹤语轩诗集》 汪镇妻


    张 芬 紫蘩 吴县 《两面楼诗稿》 夏清和妻


    胡佩芳 秀亭 星子 《兰圃遗草》 燕位特妻


    江 姝 碧岑 甘泉 《青藜阁诗集》 江藩</a>妹


    闵肃英 端淑 奉新 《瑶草轩诗钞》 宋鸣珂妻


    潘素心 虚白 会稽 《不栉吟》 汪润之妻


    朱 镇 静媛 临桂 《澹如轩吟草》 况祥麟妻


    鲍之兰 畹芳 丹徒 《超云阁诗钞》 朱澧妻


    朱宗淑 翠娟 长洲 《修竹庐吟稿》 朱雪骧妻


    金若兰 者香 歙县 《花语轩诗钞》 朱翀女早寡


    顾 慈 昭德 金匮 《韵松楼诗集》 张熙宇妻


    宋鸣琼 婉仙 奉新 《味雪楼诗稿》 宋鸣珂妹


    郭 芬 芝田 全椒 《望雪阁诗集》 汪履基妻


    鲍之蕙 茝香 丹徒 《清娱阁吟稿》 张舟玄妻


    孔璐华 经楼 曲阜 《唐宋旧经楼稿》 阮元</a>继室


    杨 舫 小桥 湖口 《白凤楼诗钞》 汪陶镕妻


    席佩兰* 韵芬 昭文 《长真阁诗稿》 孙原湘继室


    孙云凤* 碧梧 仁和 《玉箫楼诗集》 孙嘉乐女


    金 逸* 纤纤 长洲 《瘦吟楼诗草》 陈基</a>妻早卒


    帅翰阶 兰娟 奉新 《绿阴红雨轩诗钞》 裘第元妻


    骆绮兰* 佩香 句容 《听秋轩诗稿》 龚世治妻


    王 倩* 梅卿 山阴 《寄梅馆诗钞》 陈基继室


    廖云锦* 蕊珠 青浦 《织云楼诗稿》 马姬木妻早寡


    孙荪意 苕玉 仁和 《贻砚斋诗稿》 高第妻


    陈长生* 嫦笙 钱塘 《绘声阁诗稿》 叶绍楏妻


    蒋 徽 锦秋 东乡 《琴香阁诗笺》 吴嵩梁继室


    尤澹仙 寄湘 长洲 《晓春阁诗集》 年十八名列


    吴中十子


    郭佩兰 芳谷 湘潭 《贮月轩诗稿》 王德立妻


    沈 纕 蕙孙 长洲 《翡翠楔诗集》 林衍潮妻


    归懋仪 佩珊 常熟 《绣余小草》 李学璜妻


    汪芦英* 雪娥 奉新 《吟香馆详草》 廖积性妻


    沈 绮 素君 常熟 《环碧轩诗集》 殷壿室


    何佩玉 琬碧 歙县 《藕香馆诗钞》 祝麟妻


    严蕊珠* 绿华 元和 《露香阁诗草》 严家绶女


    席慧文 怡珊 渑池 《瑶草珠华阁诗钞》 石峻华母


    张英</a> 孟缇 阳湖 《澹蘜轩诗稿》 吴赞妻


    夏伊兰 佩仙 钱塘 《吟红阁诗钞》 夏之盛女年甫笄已


    吟咏成集卒才十五


    王素</a>雯 云仙 孝感 《绿窗吟稿》 萧道藩妻


    高 篃 湘筠 元和 《绣箧小集》 朱绶妻


    吴芸华 小茶 东乡 《养花轩诗钞》 陈世庆妻


    郭润玉 笙愉 湘潭 《簪花阁诗钞》 李星沅妻


    汪 端 小韫 钱塘 《自然好学斋诗集》 陈裴妻


    谭紫璎 凰芝 德化 《绣吟楼诗钞》 蔡泽春妻


    傅紫璘 云裳 黄梅 《鹄吟楼诗钞》 萧道滽妻


    王 湘梅 湘潭 《印月楼诗集》 夏恒妻


    陆韵梅 琇卿 吴县 《小鸥波馆诗钞》 潘曾莹妻


    张 襄 云裳 蒙城 《锦槎轩诗稿》 汤云林妻


    朱景素 菊如 上元 《絮雪吟》 单洪诰继室


    王继藻 浣香 湘潭 《敏求斋诗集》 刘曾鏊妻


    甘启华 韵仙 崇仁 《焚余小草》 谢兰馪妻


    章孝贞 味琴 江宁 《镜倚楼小稿》 周观模妻


    范 涟 清宜 德化 《佩湘诗稿》 陈荫园妻


    蔡紫琼 绣卿 德化 《花凤楼吟稿》 蔡殿齐姊


    万梦丹 篆卿 德化 《韵香书室吟稿》 蔡殿齐妻


    以上凡一百家。名字下记以*号的,都是随园老人袁枚的弟子。随园女弟子,除上面已录九人外,据《随园女弟子诗选》,尚有十九人,即:


    张玉珍 字清河,松江华亭人,嫁太仓金瑚秀才;早寡。


    孙云鹤 字兰友,令宜廉使之次女,嫁金氏。


    钱 琳 字昙如,杭州人,钱琦女,嫁同里汪梅树秀才。


    王玉如 云南人,令宜廉使簉室。


    陈淑兰 字蕙卿,庠生邓宗洛妻,邓溺死,淑兰自缢。


    王碧珠 字绀仙,苏州人,汪心农(谷)簉室。


    朱意珠 字宝才,苏州人,汪心农(谷)簉室。


    鲍之蕙 字仲姒,号茝香,鲍海门次女,适张舸斋。


    张绚霄


    毕智珠 毕秋帆女,镇洋人。


    卢元素 字净香,侯官人,钱玉鱼(东)之簉室。


    戴兰英 字瑶珍,嘉兴人,适随园侄,早寡,著有《瑶珍吟草》。


    屈秉筠 字婉江,常熟人,适赵子梁,有《蕴玉楼诗稿》。


    许德馨 字如兰,江都人。


    吴琼仙 号珊珊,平望人,嫁徐达源,有《写韵楼诗草》。


    袁椒芳


    王蕙卿


    汪玉轸 别号宜秋小院主人,吴江人。


    鲍尊古


    《随园女弟子诗选》刻于嘉庆元年丙辰(民国前一一六),更在《香咳集》前,第二年袁枚就死了,他活在时,盛名藉藉,到处受人拥戴,尤乐于收女弟子。汪心农(谷)序《诗选》云:


    随园先生,风雅所宗。年登大耋,行将重宴琼林矣。四方女士之闻其名者,皆钦为汉之伏生夏侯胜一流,故所到处皆敛衽扱地,以弟子礼见;先生有教无类。


    这是当时的实在情形,因此就恼了章实斋,他看《诗选》出版了,就说:


    近有无耻妄人,以风流自命,蛊惑士女;大率以优伶杂剧所演才子佳人惑人。大江以南,名门大家闺阁多为所诱。征刻诗稿,标榜声名,无复男女之嫌,殆忘其身之雌矣。此等闺娃,妇学不修,岂有真才可取?——而为邪人播弄,浸成风俗。人心世道,大可忧也。(《丁巳劄记》)


    胡适之说:


    袁枚论诗专主性情风趣,立论并不错,但不能中“卫道”先生们的意旨,故时遭他们的攻击。(《章实斋年谱》,页九七。)


    这话很对。此时章实斋又为此做了一篇《妇学》,专是攻击袁枚的,其中主要意思,只是说妇言妇德妇容妇功是妇人的正学,做诗作文,在妓女到还可以,若“良家闺阁,内言且不可闻阃外,唱酬此言,何为而至耶?”《妇学篇》出后,不久即翻刻许多板,流传极广,但是女子仍是继踵争先的作诗刻集,随园以后仍是女诗人辈出,《妇学篇》并没有限制住女子才能的发挥,也是清代特别现象之一。


    这些女诗人的诗,也都以性情为主的,她们不能跳出“吟风弄月,春思秋怨”的范围。从这些诗里,很可以看出女性柔美的表现。金若兰早寡,《囊琴》一首云:


    竟作囊中物,空山月满林;无弦亦如此,应为少知音。


    完全寡妇的口吻。《四时闺怨》中《春怨》有云:


    不见海棠花,斜阳照芳草。


    《冬怨》有云:


    绣被冷如冰,昨夜三更雪。


    绮丽极,伤心极,不是寡妇,说不出来。随园弟子张</a>玉珍亦早寡,她《春日课儿感悼外子》一篇调寄《满江红</a>》词云:


    双燕穿帘,浑不解,倚楼人独。才瞥眼,春光已尽,满前新绿。旧梦竟随流水去,遗书苦唤娇儿读。叹辛勤,窗底母兼师,愁盈掬。 思往事,眉常蹙;怜别绪,情难续。愿相期一笑,同登仙箓。识字由来忧患始,有才偏使年华促!剩中心,抱恨最难平,抛棋局。


    写寡妇的伤痛,更是显然,当时女子,夫亡早寡,就是不殉节,寡妇的日子也就难过了。“识字由来忧患始”一句,也是“无才便是德”的按语。做人后妻,也是很难堪的,想到女子这样不能自主,夫亡时妻应守节,妻死时夫却再娶,自己填了前人的房,安见得自己的房不又为后人所填,有了这种感想,就不由得不伤心了。朱景素是单洪诰的继室,她有《外子前室缪儒人忌辰感怀》一首云:


    唱随侬是后来人,代备椒浆倍惨神。今世英皇无此福,他生叔季可相亲。自惭织素输前辈,恰喜添丁步后尘。刻下试为身后想,替侬奠酒是何人。


    女子对于丈夫的意思,大多总是缠绵肫厚的,金逸《送竹士赴试》一首云:


    郎行兮妾喜,郎行兮妾悲;妾喜郎成名,妾悲郎别离。晴风丛桂发秋香,一棹孤舟江水长,妾心远近能随郎!


    王采薇《望夫石》一首云:


    妾颜初如花,妾心已如石,定情双妍姿,不忍君归见衰色。妾颜将凋心不移,妾身亦化君始知。冰为肌,草为鬓,山头无人寄君信。妾意浅,君心深,恐君复化填海禽。海禽来衔石方动,不作巫云入君梦!


    王素雯《寄外》一首云:


    曾修尺素寄相思,别泪千行一首诗;料得远人知妾意,不因金少滞归期。


    当时社会,逼着女子专一于丈夫,所以那有情感的女子,不由的对丈夫特别爱好了。大抵识字的女子,情窦易开,能诗的女子,情感自然更甚的。所以闺房中“唱和之乐”与“勃豀之声”总是不能并存。由此可知,即以婚姻底幸福起见,也应以女子读书为佳了,对于“女子无才便是德”这话,女诗人是反对的,夏伊兰《偶成》云:


    人生德与才,兼备方为善;独至评闺材,持论恒相反。有德才可赅,有才德反损,无非亦无仪,动援古训典。我意颇不然,此论殊褊浅。不见《三百篇》,妇作传匪鲜。《葛覃》念父母,旋归忘路远;《柏舟》矢靡他,之死心不转;自来篇什中,何非节孝选?妇言与妇功,德亦藉此阐;勿谓好名心,名媛亦不免。


    不过女子有才,亦受拘束,终归无用。王璊《读史》一首,即表此意:但她谓即使有才无用,不妨著书自乐;原诗</a>道:


    足不踰闺闱,身未历尘俗,茫茫大块中,见闻苦拘束。少小依膝下,识字无专督,信口诵诗书,义解不求足。但当趋庭时,谈古意相属。世宙亦云遥,往事难更仆。十二万年中,是非分两局,某者流清芬,某者贻羞辱。南董笔一枝,千秋有定狱。风雨恣搜罗,得意必抄录,自笑女子身,乃如书生笃。学问百无能,探讨性所欲;岂但填枵腹,或可企芳躅。遥遥一寸心,前修自勉勖。


    从前女子的学问,都是“识字无专督,信口诵诗书”得来的;而“风雨恣搜罗,得意必抄录”时,又不免于自笑。如此说来,清代女子于文学上有这样的成绩,实在是不容易了。


    《国朝闺阁诗钞》以外,又有人刻《百家闺秀词》。宣统元年(民国前三年)又刻有《闺秀词钞》十六卷,说是补前汇刻百家词所未及,中录有五百二十一家,词一千五百九十一首:足见清代女子作词的亦极多。


    道光以后女诗人所刻集,在京师图书馆查得的有:


    钱惠尊 《五真阁吟稿》


    范 淑 《忆秋轩诗钞》 光绪十七年刻本


    吴 茝 《佩秋阁诗稿》 光绪元年刻本


    汪 清 《求福居诗钞》 光绪二十九年刻本


    钱淑生 《桂室吟》


    李端临 《红余籀室吟草》


    傅范淑 《小红余籀室吟草》


    七 集大成的女教


    清初女教之盛。亦集二千余年来的大成。最早出的一部女教的书,是蓝鼎元</a>的《女学》。蓝鼎元别号鹿洲,父卒甚早,母教之读,长工诗古文,通治体。著书甚多,《女学》一书是他离学生时代未久做的,成于康熙五十一年壬辰(民国前二〇〇)。是书开篇为“女学总要”,只寥寥数语;后列“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四篇,于四篇中分章别类杂引诸书故事传记以实之,间加按语,自云:


    妇以德为主,故述妇德犹详。先之以“事夫”、“事舅姑”,继以“和叔妹”、“睦娣姒”,在家则有“事父母”、“事兄嫂”,为嫡则有“去妒”,处约则有“安贫”,富贵则有“恭俭”,可常可俭则有若“敬身”、若“重义”、若“守节”、若“复仇”,为人母则有“教子”,为人继母则有“慈爱前子”,为人上则有“待下”,巫祝尼媪之宜绝则有若“修正辟邪”,而以其余者为“通论”:此则“妇德”一篇之大概也。


    妇言不贵多,要于当,则有若“勖夫”,若“训子”,若“几谏”,若“守礼”,若“贤智”,若“免祸”。


    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则有若“事亲之容”,“敬夫之容”,“起居”、“姙子”、“居丧”、“避乱”之容。


    妇功先“蚕绩”,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各以其余者为“通论”,此则“妇言”、“妇容”、“妇功”三篇之大概也。(《自序》)


    他全书的编制,在这一段里,说得很明白。这是一部六卷的大书,专讲女教的书,应以此为第一部宏大的著作。他作这书的意思,一面自然是把他的学问作一种系统的整理,一面实有这一种意思;他说:


    夫女子之学与丈夫不同。丈夫一生皆为学之日,故能出入经史,淹贯百家;女子入学,不过十年,则将任人家事,百务交责,非得专经,末易殚究。学不博则罔有获,泛滥失归,取裁为难,《女学》一书,恶可少哉?——百家众技,各有专书,当若何训迪防范;乃既不幸不经圣人之述作以附四子六艺之末,又不幸不得程朱诸儒讲明采辑,汇诸家之长而进退之,与《近思小学</a>》流布人间,徒使深闺令淑若瞽之无相,伥伥其何之,此亦古今一大缺憾也。(《自序》)


    足见他目的在阐扬女教,希望这书与《近思录</a>》、《小学》并驾的。然反观其全书编制和取材,就晓得他是采辑前人,汇诸家学说,不过替三从四德的道理推演一番罢了。(《近思录》原也是这样一类体裁,取法乎中,自然只得乎下。)过了十几年,陈弘谋作《教女遗规</a>》,同他的意见差不多;陈弘谋说:


    天下无不可教之人,亦无可以不教之人,而岂独遗于女子也?当其甫离襁褓,养护深闺,非若男子出就外传,有师友之切磋,诗书之浸灌也。父母虽甚爱之,亦不过于起居服食之间加意体恤;及其长也,为之教针黹备妆奁而已。至于性情嗜好之偏正,言动之合古谊与否,则鲜有及矣。是视女子为不必教,皆若有固然者。


    足见清初女子,大都是不读书的。但是,——


    幸而爱敬之良,性所同具,犹不尽至于背理而伤道,且有克敦大义,足以扶植伦纪者。


    女子虽不读书,多数却很驯善,他说这便是女子的天性。(家鸡不飞,吾家弘谋亦将以为是鸡之天性否?)


    倘平时更以格言至论可法可戒之事日陈于前,使之观感而效法,其为德性之助,岂浅鲜哉?余故于《养正遗规</a>》之后,复采古今教女之书,及凡有关于女德者,裒集成编,事取其平易近人,理取其浅而易显,盖欲世人有以教其子而更有以教其女也。


    这是他作书的原意。陈弘谋有《五种遗规</a>》,《教女遗规》为其中之一。与他同时的有位任启运</a>作有《经传通纂》,据说其中有《女教经传通纂》一书,编制想也和《女学》、《教女遗规》等差不多。


    康熙乾隆间虽然出了这几位女教大家,做了这三部大书,可是流传并不甚广。当时社会上流传最广的女教书,仍然是《女诫</a>》、《列女传</a>》、《女孝经</a>》、《女论语</a>》及《女训》、《女史》、《闺范</a>》、《女范》诸书,乾隆十六年辛未(民国前一六一),广州顺德有一位李晚芳女士编了一部《女学言行录》,比较蓝鼎元的《女学》,编得好些。李晚芳字菉猗,嫁梁远略,生二女一子。作此书时,菉猗已六十岁了,是编此以教家人的。她是乾隆三十二年丁亥(民国前一四五)死的,死后十九年,他的儿子始把藏稿付印。菉猗对于女教的意见,说:


    平治之道基于齐家,齐家之道责成夫妇;男治乎外,女治乎内,厥职维均,皆不可不学。然男子终身皆学之日,女子自成童以后,所学不过十年,即于归而任人家政。事舅姑、奉宗庙、相夫子、训子女、和娣姒伯叔诸姑,齐家之务毕集,皆取给于十年之学,故学于女子为尤亟。近世所传,虽有班氏《女诫》,刘向</a>《列女传》,郑氏《女孝经</a>》,若华《女论语</a>》,以及《女训》、《女史》、《闺范》、《女范》诸书,类皆择焉弗精,语焉弗详。即经有宋周程朱张诸大儒,皆以风俗人心为己任者,间亦议论及此,而卒未有全书,是亦闺教一缺憾事也。


    至于编制的方法,她说:


    谨纂周汉以来名儒淑媛之嘉言善行,可以补《周官》《戴记》之阙而有裨于齐家之助者,采辑成书,间附以己意。


    用的也是旧方法,不过她自己发挥的地方,比较多些。“总论”说:


    女学之要有四:曰去私,曰敦礼,曰读书,曰治事。


    盖妇德莫病于私,故以去私为首。私念净尽,则天理流行;天理者,礼也,故以敦礼次之。敦礼则耳目手足,起居动作,皆有规矩可循而不容越;然节目度数,亲疏隆杀,具载于书。故以读书次之。读书则见礼明透,知伦常日用之事,责备无穷,自当着力事事而不敢怠惰,故以治事终焉。——四者皆所以检束身心,而立齐家之本,其叙有如此者。


    又说:


    女学之道亦有四:曰事父母之道,曰事舅姑之道,曰事夫子之道,曰教子女之道。四者自少至老,一生之事尽矣。而为教为学皆当谨于童年,以端其始。……孟子</a>曰:“人少则慕父母”。故以事父母之道为首。就其天性未漓之时,引诱其易入之良心,各缀以古人贤孝之事迹;令读之观感兴起,以从善而戒不善。事父母之道能尽,则在家为孝顺之女,他日于归,孝便可移于事舅姑而无过;顺亦可移于事夫子而无违;事舅姑事夫子之道皆尽,则教子女亦不事外求矣。……而家焉有不齐者乎?随行各有工夫,随地皆有效验,四者皆齐家之道,所以验修身之功。


    此书的内容,这也可以看见一斑了。书的后面,有分论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她把妇德分为:一、敬身之德;二、事亲之德;三、事夫之德;四、训子之德;五、宜家之德;六、去妒之德;七、仁厚之德;八、勤俭之德;九、后母之德;十、辟邪之德。把妇言分为:一、谏亲之言;二、勖夫之言;三、训子之言;四、执礼之言;五、守义之言;六、排解之言;七、知几之言。各有解说,甚是详赡,可惜妇容、妇功两项,原书阙去,不能让我们知道了。她这部书,大概流传也不甚广,并且也很有儒学的气味。那流传最广害人最深,酸而且俗的,要算王相母亲的《女范捷录</a>》。王相字晋升,江西临川人,曾订正过许多启蒙的书,如《千家诗</a>》、《三字经</a>》之类,刻版流播;又把他母亲这一部《女范捷录》,和《女诫》、《女论语》、《内训</a>》三书合订一起,名之为《女四书</a>》,流毒所及,一直到近代,几乎每一个读书的女子,启蒙时都曾读过。


    《女范捷录》共十一篇:《统论》、《后德》、《母仪》、《孝行》、《贞烈》、《忠义》、《慈爱》、《秉礼》、《智慧》、《勤俭》、《才德》。前人流传的思想,社会顽固的观念,此书俱一一保存。《统论》篇开首即曰:


    乾象乎阳,坤象乎阴,日月普两照之仪;男正乎外,女正乎内,夫妇造万化之端。


    《母仪》篇说:


    父天母地,天施地生;骨相像父,性气像母。


    迷信和腐败,都如此类。《贞烈》篇更说:


    忠臣不事两国,烈女不更二夫,故一与之醮,终身不移,男可从婚,女无再适。


    所谓贞节的宗教化,这书也很有关系。


    清代虽盛传“女子无才便是德”,但读书的女子还是很多的。《训学良规》有一段讲到女子入塾读书的教学方法,云:


    有女弟子从学者,识字、读《弟子规</a>》。与男子同。更读《小学》一部,《女四书</a>》一部,看《吕氏闺范》一部,勤与讲说,使明大义,只须文理略通,字迹清楚,能作家书足矣。诗文均不必学,词赋尤不可学。


    又说:


    塾中有女弟子,男子有过,概不责臀;虽幼童不得与之嬉戏。如女已十岁,外师未过五十者,不宜教之。


    从前防闲之甚,虽书塾尚且如此,很值得今人推想的。


    八 好媳妇的标准


    做媳妇的规矩,清代人也是最讲究,陆圻</a>的《新妇谱》很可以做代表。陆圻字景轩,钱塘人,少负诗名,为西泠十子之冠,顺治</a>时贡生。顺治十三年丙申(民国前二五六)将嫁其女,作《新妇谱》以训之,自序曰:


    今丙申七月,仓卒遣女,萧然无办,因作《新妇谱》赠之:以视世之珠玉锦绣炫熿于路者,虽所赠不同,未为无所赠也。


    又云:


    然恐余女材浅智下,不能读父书,并以遗世之上流妇人,循诵习传,为当世劝戒,至文不雅训,欲使群婢通知;大雅君子,幸毋加姗笑也。


    可见其作书之意。此书也无非阐发三从之道,其妙在把怎样做人,怎样孝顺,说得十分详尽,不妨择其最要的,抄下数段,庶不汩没本书的精神了。


    本书第一条“做得起”,也就是本书的根本意见,一言蔽之,要新妇柔顺而已。原文云:


    近俗不知道理,闺女出嫁必要伊做得起。至问其所谓做得起者,要使公姑奉承,丈夫畏惧,家人不敢违忤。果尔,必是一极无礼之妇人,公姑必怒,丈夫必恨,群小皆怨,且乘间构是非;亲戚内外,视为怪物,何人作敬?宗族乡党闻之,皆举以为戒,则世之所谓做得起者,正做不起也。吾今有做得起之法,先须要做不起,事公姑不敢伸眉,待丈夫不敢使气,遇下人不敢呵骂,一味小心谨慎,则公姑丈夫皆喜,有言必听,婢仆皆爱而敬之,凡有使令,莫不悦从,而宗族乡党,动皆称举以为法。——则吾之所谓做不起,乃真做得起也。


    做得起是概论新妇作人的标准,至于对待公姑丈夫呢,则要得欢心:


    新妇之倚以为天者,公姑丈夫三人而已,故待三人,必须曲得其欢心,不可纤毫触恼。若公姑不喜,丈夫不悦,则乡党谓之不贤,而奴婢皆得而欺凌我矣;从此说话没人听矣。故妇之善事公姑丈夫也,非止为贤与孝也,以远辱也。


    服伺公姑,第一不能贪懒,“早起”条云:


    新妇于公姑未起前,先须早起梳洗,要快捷不可迟钝,俟公姑一起身即往问安万福。至三餐须自手整理,不可高坐听众婢为之。至临食时,则须早立在傍,侍坐同吃,万不可要人呼唤,阿姑等待不来,胸中必不快意也。就有小恙,还须勉强走起,若高卧不起,阿姑令人搬汤运食,又费一番心血矣。晚上如翁在家,即请早退归房,静静做女工,不宜睡太早。如翁不在家,直候姑睡后,安置归房。


    新妇说话声音是有讲究的,他说:


    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即是贤,高即不贤;言寡即是贤,多即不贤,就令训责己身婢仆,响尚不雅;说得有道理话,多亦取厌,况其他耶?


    颜色也很要紧:


    愉色婉容是事亲最要紧处,男子且然,况妇人乎?但事公姑丈夫之色,微有不同,事姑事夫和而敬,事翁肃而敬,待男客亲戚庄而敬,待群仆纯以庄。


    对于丈夫,应当敬重,是谈不上平等的;他说:


    夫者天也,一生须守一敬字。新毕姻时,一见丈夫,远远便须立起,若晏然坐大,此骄倨无礼之妇也。稍缓通语言后,则须尊称之,如相公官人之类,不可云尔汝也。如尔汝忘形,则夫妇之伦狎矣。凡授食奉茗,必双手恭擎,有举案齐眉</a>之风。未寒进衣,未饥进食,有书藏室中者,必时检视,勿为尘封。亲友书札,必谨藏而进阅之。每晨必相礼;夫自远出归,由隔宿以上皆双礼,——皆妇先之。


    丈夫做什么事,无论是玩,是闹,都有丈夫的道理,你不懂,你管不着,只须一味顺从:


    凡少年善读书者,必有奇情豪气非儿女子所知;或登山临水,凭事赋诗;或典衣沽酒,剪烛论文;或纵论聚友;或坐挟妓女;——皆是才情所寄,一须顺适,不得违拗。但数种中或有不善卫生处,则宜婉规;亦不得聒聒多口耳。


    丈夫在外读书,不应常给他信,扰乱他心:


    丈夫在馆不归,此是攻苦读书处,不可常寄信问候,以乱其心。或身有小恙,亦不可令知,只云安好,所以勉其成学也。彼或数归,即荒思废业矣。若母家及亲戚有馈送时,亦须全送阿姑处,待姑云拏几许至馆中,方如数送去。


    丈夫教训自己时,应当一味听从,不能与辩:


    丈夫有说妻不是处,毕竟读书人明理,毕竟是夫之爱妻,难得难得。凡为妇人,岂可不虚心受教耶?须婉言谢之,速即改之。以后见丈夫,辄云“我有失否,千万教我”,彼自然尽言,德必日进。若强肆折辩及高声争斗,则恶名归于妇人矣,于丈夫何损?


    丈夫穷困,应当加意劝慰,更不可怨他:


    丈夫或一时未达,此不得意之以岁计者也;或一事小拂,此不得意之以日计者也:为妻者宜为好语劝论之,勿增慨叹以助郁抑,勿加诮让以致愤激。但当愉愉煦煦云:“吾夫自有好日,自有人谅”,方为贤妻,如对良友也。其或一时阙之,竭力典质措办,勿待其言,毋令其知。


    这一条很有深意,我亦不禁为之拍案,古语云:“人生不如意事,什常八九。”夫妻间再得不着慰解,便会使人走投无路了。《新妇谱》中的主张,不是皆无道理,只他把根本观念放在“三从”上面,做妻的应一味顺从,便不尽是。夫妻伉俪,不是妻要制于夫,但也断不是要夫制于妻,应当是平等的、调协的、互助的、了解的、两个人人格底结合的。《新妇谱》中还有一个主张,真足以代表当时的情形,而不是新时代所允许的;如云:


    风雅之人,又加血气未定,往往游意倡楼,置买婢妾,只要他会读书会做文章,便是才子举动,不足为累也。妇人所以妒者,恐有此辈便伉俪不笃,不知能容婢妾宽待青楼,居家得纵意自如,出外不被人耻笑,丈夫感恩无地矣。其为胶漆,不又多乎?


    《新妇谱》流传很广,因为文章做的好,内容又有精意的原故;陈确</a>、查琪先后作《新妇谱补》,这在清初,已俨然是名著了。


    九 遭人厌恶的悍妇


    明谢肇淛</a>《文海披沙》“妒妇”条曾云:


    人有妒妇,直是前世宿冤,卒难解脱。非比顽嚣父母,犹可逃避;不肖弟兄,仅只分析;暴君虐政,可以远遁:狂友恶宾,可以绝交也。朝夕与处,跬步受制。子女僮仆,威福之柄,悉为所持。田舍产业衣食之需,悉皆仰给。衔恨忍耻,没世吞声,人生不幸,莫此为大。


    他这所说,不一定仅限于妒,实有悍的意思。娶妻而不讲理,也真是没有办法。张锻亭是康熙己丑进士,官乐亭县知县,曾蓄一妾,而夫人悍妒,于其夫远宦时,将妾遣去,锻亭深以为恨,因作《借米谣》三首云:


    我无奈,向君哭,恳君借我米一斛。愿来生君作主人我作仆,凭君时时呼唤,我只小心伏侍直到苍头秃。


    君不肯,我再求,恳君借我米一斗。愿来生君作富翁我作狗,凭君时时呼喝,我只摆尾摇头常守家门口。


    君不肯,我再歌,愿君借我米一箩。愿来生君作顽妾我作夫,凭君时时吵闹,我只装聋做哑半死半糊涂。


    如此说来,情愿作狗,也比作顽妾之夫幸福多了。对于悍妇的厌恶,一至于此。后来张锻亭竟以是自杀于舆中,事见吴翼凤《东斋脞语》。Keble有诗云:


    A continual dropping in a very rainy day, and a contentions woman are alike.


    “一个好吵闹的妇人,有如连阴天的淅沥。”


    又英国人有谚云:


    It is better to dwell in a corner of the house-top, than with a brawling woman in a wide house.


    “住在湫隘的屋顶的一隅,尚优于同一个长舌妇住在高堂大厦。”


    这与中国人厌恶悍妇的心理完全一致;而中国当时离婚不容易,又有娶妾的风俗,悍妒的妇人,不免更多些。冯小青是怎样一位多才多艺的女子,竟不容于大妇,郁郁而死。死时留《绝命诗》若干首,其一云:


    雪意阁云云不流,旧云正压新云头。米颠颠笔落窗外,松岚秀处当我楼。垂帘只愁好景少,卷帘又怕风缭绕。帘卷帘垂底事难,不情不绪谁能晓!


    一种怨而不艾的神情,是很令人同情的。邵飞飞这个人,又与她不同了。陈鼎</a>有《邵飞飞传》,说飞飞三山西河人,为关南总督之幕员罗密以千金娶去为侧室,带至京师,不容于大妇,欲以赐阍者,不从,遂作《薄命诗》二十绝句、《燕台词》十绝句寄母而死。《薄命词》有曰:


    隔断江山几万重,粉脂云落为谁容。如何嫡嫡亲生母,只爱金钱不爱侬!


    狮子容他吼独尊,却将侬去配司阍。儿郎薄幸真堪恨,不记天香枕畔温。


    忆昔双双倚画阑,名花相对并头看。何期弃置同秋叶,忍使琵琶别调弹!


    淡淡春衫袅袅腰,菱花自对亦魂消;如何刚狠河东性,相见虽怜总不饶。


    挑灯含泪叠云笺,万里缄封报可怜;为报生身亲血母,卖儿还剩几多钱?


    无端昔日慕金夫,也是贪痴女子愚;寄语故园诸姊妹,荆钗裙布自堪娱。


    自悔当初博望高,今成明月水中捞。风筝本是随风信,莫怪丝丝线不牢。


    读了这几首诗,不但令人厌恶那“相见虽怜总不饶”的妒妇,并可看出多少问题:婚姻重金钱不重爱情是第一个错误;女子惟慕金夫,是第二个错误;女子不能独立,倚人生活,只能作风筝,随风信,更是根本的错误:这正是历史的黑暗啊!


    十 妓的增盛


    妓的状况,乾隆以后,日见增盛。珠泉居士于乾隆四十九年(民国前一二八)作《续板桥杂记</a>》,捧花生</a>于嘉庆二十二年(民国前九五)作《秦淮画舫录</a>》,次年又作《余谭》均述南京妓女的情形。那时南京妓女之盛,和明末仿佛。真所谓“自古靡丽之乡,山温水软,美著东南,耽繁华之积习,沿淫冶之遗风,盖犹有南朝金粉之流芬余韵”。同治十一年(民国前四十年),又有许豫作《白门新柳记</a>》、《衰柳记》。《新柳记》记红羊劫后所起诸妓,《衰柳记》记劫前诸妓。洪秀全</a>据南京时,曾禁妓妾,不过他未入南京时,稍体面的妓女,都早跑了。过了十二年,他死在南京,那时“秦淮河房旧址,荆榛塞道,瓦砾堆阶;清溪遗迹,徒剩磷照狐鸣”。但不数年,“稍复旧观;游船往来,踏波乘浪,才妓名媛,大都至自吴中,来从邗上,而土著中人,亦复不少。两岸笙歌,一堤烟月,承平故态,父老犹有见之流涕者”。淞北玉生曰,“此《白门新柳记》之所由作也”(见原跋。)至红羊以前的妓女,有避难回宁,仍操旧业的,大都徐娘半老,愈感身世,故又作《白门衰柳记》。《藤香馆诗稿》有题妓女汤小聪画兰云:


    劫后秦淮水不温,美人名士各消魂。可怜金粉飘零尽,剩馥残膏带泪痕。


    很可表现《衰柳记》的含意。此书出后,多为人所艳称,遂招当道之禁,书中所记之人,尽遭疵诟,妓女多无以为生,亦有逃往上海者。上海至今为容纳娼妓最大的都会,其盛实始于红羊劫后。


    珠泉居士于乾隆五十二年(民国前一二五)又作《雪鸿小记》,记扬州的妓女。扬州的盐业,虽不及从前,妓女情况,清时仍盛。其后有芬利它行者</a>编《竹西花事小录</a>》,比《雪鸿小记》,繁的多了。据说扬州那地方,“猎粉渔脂,寝成风气。闾阎老妪,畜养女娃,教以筝琶,加之梳裹,粗解呕唱,即令倚门”。说者又谓扬州是“人人尽玉,树树皆花”的。扬妓之盛,可想见了。


    苏州妓女,历史上也是著名的,李白</a>诗“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吴姬酒肆中”,自唐以来,已为人所艳称。嘉庆八年(民国前一〇八,)西溪山人作《吴门画舫录》,自云:


    吴门为东南一大都会,俗尚豪华,宾游络绎。宴客者多买棹虎邱,画舫笙歌,四时不绝,垂杨曲巷,绮阁深藏;银烛留髡,金觞劝客,遂得经过赵李,省识春风。或赏其色艺,或记彼新闻,或伤翠黛之漂沦,或作浪游之冰鉴</a>:得小传一卷。


    嘉庆十八年(民国前九九),箇中生又作《续录》一卷,自序有云:


    ……录中诸人,迄今不及十载,存者已仅止二三;而群芳之争向春风,其秀出一时者,又踵相接也。……


    苏州妓女之盛,也可想见了。


    上海未盛以前,宁波最是繁华都会,妓亦甚盛,大都来自苏杭。道光二十一年(民国前七一),二石生作《十洲春语》记其事,有云:


    甬江乃商渔通薮,日之出纳,以累万计。伧父大贾,多借坊曲为宴会交易之所。驰车朝往,挈灯夜游;恃侠负财,供其饕餮。以故风流旗帜,遍树阛衢,无怯而偃者。


    守官屡事禁止,衙役先行通报,妓家便都键门躲避。官知其故,易装改服,密自访稽,幸获其一,亦无补于政,反增弊端。妓院之盛,因以不蔽。妓院规矩,据云:


    客初至院,则密室供坐,假妪伺客,细荈沦香,款语留盼,谓之茶围。沸酒炙肉,醉重气微,烛光滟淫,巾钗影乱,谓之酒局,猱童传简,花舆过街,珠锵玉摇,侍座佐饮,谓之出局。霜柝三报,兰汤再巡,月沉灯炧,燕昵达旦,谓之留厢。


    这些名称,各地引用至今,都未改变,足见甬俗之盛。


    北京的妓况,有蜀西樵也作的《燕台花事录</a>》。


    广东的妓况,广州最盛,缪艮</a>曾作《珠江名花小传</a>》。赵翼</a>《簷曝杂记》说珠江的蜒船,当时有七八千,皆以脂粉为生。蜒户本是海边捕鱼为业的一种人,例不陆处,自成一族。以脂粉为生者,亦是以船为家,故冒其名,实则并非蜒户。《簷曝杂记》云:


    珠江甚阔,蜒船所聚,长七八里,列十余层。皆植木以架船,虽大风浪不动。中空水街,小船数百,往来其间,客之上蜒船者,皆由小船渡。蜒女率老妓买为己女,年十三四,即令待客。


    这一般妓女的颜色,赵翼云:


    实罕有佳者。晨起面多黄色,傅粉后,饮卯酒,作微红。


    又云:


    余守广州时,制府尝命余禁之,余谓此风由来已久,每船十余人恃以衣食,一旦绝其生计,令此七八万人,何处得食?且缠头皆出富人,亦裒多益寡之一道也;事遂已。


    于此可见经济问题不解决,妓女是无法禁绝的。其后张心泰作《粤游小志》,云妓艇多自沙面迁于谷埠,他叙艇的状况道:


    艇有两层,谓之横楼,下层窗嵌玻璃,舱中陈设洋灯洋镜,入夜张灯,遥望如万点明星,照耀江面。纨袴子弟,选色征歌,不啻身到广寒,无复知有人间事。上层为妓卧所,如鸽窝,苦不可状。


    潮州原有“六蓬船”,至是早废。俞蛟</a>《潮嘉风月</a>记》述“六蓬船”道:


    “六蓬船”形势,昂首巨腹而缩尾,首长约身之半,前后五舱。首舱,泊则设法屏几席之属,行则并蓬去之,以施篙楫。中舱为款客之所,两旁垂以湘帘,虽宽不能旋马,而明敞若轩庭。前为燕寝之所,几榻衾枕奁具熏宠红闺雅器,无不俱备。卷幔初入,竟锦绣夺目,芬芳袭人,不类尘寰。然此犹丽景之常耳。顷年更有解事者,屏除罗绮,卧处横施竹榻,布帷角枕,极其朴素。榻左右各立高几,悬名人书画,几上位置胆瓶彝鼎,闲倚蓬窗,焚香插花,居然有名士风味,……


    当日盛况,可见一斑。“六蓬船”废后,妓女多居赌馆,俗称之曰“囮场”。俞蛟又曰:


    潮嘉曲部中,半皆蜒户女,而蜒户惟麦濮苏吴何顾曾七姓,以舟为家,互相配偶,人皆贱之。生男专事蓬篙,只在青溪潮阳五百里内,往来载运物货以受值。生女则视其姿貌之妍媸,或留抚畜,或卖邻舟。父母兄弟仍时相顾问。稍长,辄勾眉敷粉,管调丝,盖其相沿之习,有不能不为娼者。


    福州也有“蜒船”,同广州一样,《闽都别记》云:“……福州之渔船,即是秦楼楚馆,勾引人家之子女落局,会合此间,品貌不凡,必坠其局。……”至今且然。


    淞北玉生咸丰十年(民国前五二,)作《海陬冶游录</a>》述上海妓况,其后数年又作“附录”,云:


    沪上一隅之地,靡丽纷华,甲于天下。寰中十有八省,海外一十七国,悉辐辏于此。虽十年之间,两阅兴衰,(鸦片之战,及太平天国之乱。)而踵事增华,日见其盛。花为世界,月作楼台;香车宝马,门外尘生,脆管繁弦,座中春满。征歌斗酒,自夜向晨。由城内而达城外,勾栏益众,易山邱为华屋,平田陇作市廛;斗柄潜移,沧桑屡变,而世道人心,其趋愈下,观空者正不免感慨系之耳。


    又云:


    癸丑(咸丰三年)以前,勾栏俱在城中,癸丑以后,渐移至城外。环马场既建,阛阓日盛,层楼复阁,金碧巍焕,又得名花以点缀其间,于是趋之者如鹜。庚辛之交,江浙沦陷,士女自四方至者,云臻雾沛,遂为北里巨观。


    如此说来,上海繁华之增盛,完全是五口通商后事。那时妓女,多移至租界,如兆富里,兆贵里,兆荣里,兆华里,东昼锦里,西昼锦里,教坊最多;此外如日新、久安、同庆、尚仁、百花、桂馨各里,亦系上等勾栏所居。下等妓女,多在大马路一带,北门外新街,及荡沟桥左右。更有台基,其初城内外皆有,后经严禁,多存洋泾浜之西。妓以苏杭人为多,其次为粤妓,为江北妓。妓院规例,据“附录”云:


    青楼中以长三为上等,人众者为堂名,人寡者谓住家;侑酒留宿,率以佛饼三枚。既订香盟,谓之加茶碗,以别于众客。其次等为么二,自称私局;客来缔好,则陈瓜果四碟,谓之装干湿,破费客囊银钱一饼而已;至取夜合资,则二元也。亦有以么二排场而收长三身价者,谓之二三。


    至现今妓院沿用之名称,当时已有,如“相帮”、“娘姨”、“大姐”、“攀相好”、“叫局”、“出局”、“先生”、“下脚”、“摆台面”等等。淞北玉生光绪四年(民国前三四)又作《花国剧谈》记诸妓事,自序中有云:


    世并愁城,地多苦海,此花国中悲玉容之无主,恨绮约之难完者当不知凡几;今所记,特须弥界中一粒芥子耳。


    盖上海妓女之盛,至今已四十五年了。妓女的生活最苦,迎新送旧,心不欢必强笑,酒不胜必强饮,身不快必强陪,喉不爽必强歌。遇性情乖张的客人,稍不合意,即掷酒翻案,大声辱骂,假母不察,反言接待不周。或有恶客,彻夜蹂躏,不堪其扰。总之,非人的生活罢了。


    十一 几处特殊风俗


    (一)广州女子之同性恋


    张心泰《粤游小志》云:“广州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姊妹相约自禁。”又云:“近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者。然此风起自顺德村落,后传染至番禺、沙茭一带,效之更甚,即省会中亦不能免。又谓之拜相知,凡妇女订交后,情好绸缪,逾于琴瑟,竟可终身不嫁。”因同性恋而不嫁,实违背于天然,很害女子健康,可是生计情形改变后,女子过时未嫁而陷于同性恋的,更普遍了,真是一个大问题。


    (二)北方之妇长夫幼


    中国北部,媳之年纪,每长于子,此最不好。俞樾《右台仙馆笔记》载一怪案云:


    河南有一县,谈者忘其名,其俗喜为少子娶长妇,欲以操井臼持门户也。有农家子,甫十三四,而所娶妇,年长以倍矣。新婚之次日,贺者毕集,而寝门未辟。日且旰矣,舅姑呼于门外,闻其子应声而不见其出,穴窗视,则麇缚于床足!惊而问故,其子曰:“昨暮人定后,有男子自床下出,缚我于此;而拥新妇睡。”问何故不言?曰:“言则杀我,……”语未竟,男女二人,皆启帐出。男子抗声曰:“吾与尔新妇自幼有交,昨乘人乱,入此室处,当容我尽欢而去,如敢破扉而入者。”袖中出白刃指其子曰:“吾剚刃而子之腹矣!”举家惊异,罔知所措。


    而男子在室中索酒肉、索饭、索汤饼,曰:“不与我者杀而子,与我而不丰美,亦杀而子。”其家不得已,一一与之。男子使自窗中置案上,而以长绳系其子,使就窗间取之。先命其子品尝食,然后食,以其余食其子。食毕,置虚命撤。于是观者云集,皆恐伤其子,计无所出。相持三日,闻之于官,官亦骇异,亲诣视之,信,官问新妇有父母乎?曰,“有。”乃逮之至,使呼其女,女不应,官命隶笞其父臀,批其母颊,父母呼暴哀号甚惨;复使呼其女,仍不应;如是者三。母颊批至百,父臀批至二百,流血漉漉。父母跪窗外,哀其女使开门,若罔闻知,官无如何,命人逻守之,絷其父母去。


    是时狱中有一贼,善穴人壁,官命之至其家,先伏人于门外,而使此贼伺男女皆睡熟,从屋后穴而进,潜以刀断其子之绳,曳之走。门外伏者,破扉突入,男女皆就缚。……


    这件案子,总算是妇长夫幼之最坏的结果了。妇长夫幼,固不必都演出这种怪事,然生理不能调协,于男女幸福很有损失,不幸中国北部知识顽陋的农民,到现在仍未革此习。


    (三)宁古塔的风俗


    宁古塔即今吉林宁安县治,旧说为满洲最初祖所在地。其地一夫多妻,男子受女子之供养;现在或已改变。康熙壬寅(民国前二五〇),方拱乾</a>作《宁古塔志》,有云:


    八旗非尽满人,率各因其类以为风俗;华人则十三省无省无人,亦各因其地以为风俗矣;故曰无所谓风俗也,姑亦就满汉沿习之久而言。


    妇女多颜色,即贵人亦舄而步于衢。一男子率数妇,多则以十计;生子或立或不立,惟其意也。惮其妇甚者倍于恒情,有弃妇者亦倍于恒情。结发老矣,曾无他嫌,男子偶悦东家女,女父母曰,“必逐而妇”,归遂不动色而逐之;即儿娶妻,女嫁婿,亦不敢牵衣而留。新妇入,儿女遂以其事母者事之。弃妇他日适后夫,犹过故夫庐而问新妇,相见无怍容,无怼言也。概古无闲人,而女子为最。如糊窗而槌布以代纸,烧灯则削麻肤糖以代膏,皆女子手。不碾而舂,舂无昼夜;一女子舂,不能供两男子食。稗之精者,至五六舂。近有碾,间橐粟以就碾。舂余即汲,霜雪并溜如山,赤脚单衣悲号于肩担者不可纪,皆中华富贵家裔也。男子死,必有一妾殉。当殉者即于主前定之,不容辞,不容僭也。当殉不哭,艳妆而坐于炕上。主妇率皆下拜而享之。及时,以弓弦扣环而殒之。倘不肯殉,则群起而搤之死矣!


    (四)柳条边的婚俗


    柳条边离宁古塔不远,据《辞源》:


    〔柳条边〕地名,在奉天吉林境,即所谓边墙也。南起凤凰城,北至开原折而西,至山海关接边城,周一千九百五十余里。又自开原威远堡而东,历吉林北界至发特哈,长六百九十余里。清初屡有蒙古寇警,插柳结绳,以定内外,故谓之柳条边。(辰一二一页)。


    杨宾</a>父戍宁古塔,往寻之,相遇于柳条边,寓此有日,因作《柳边纪略</a>》。其地结婚甚早,婚俗亦较内地简略,据云:


    婚姻择门第相当者,先求年老为媒,将允,则男之母径至女家视其女,与之簪珥布帛。女家(若)无他辞,男之父乃率其子至女之姻戚家叩头。姻家(若)亦无他辞,乃率其子侄群至女家叩头。《金志》所谓男下女,礼也,女家受而不辞;辞,则犹未允也。既允之后,然后下茶请筵席,此男家事也;女家亦赔送耳。


    结婚多在十岁内,过期则以为晚。人家往来无内外,妻妾不相避,年长者之妻呼为“嫂”,少呼为“婶子”若“弟妇”。


    (五)甘肃之一妻多夫


    赵翼之《簷曝杂记》有“甘省陋俗”一条云:


    甘省多男少女,故男女之事颇阔略,兄死妻嫂,弟死妻媳,比比皆是。同姓惟同祖以下不婚,过此则不论也。有兄弟数人合娶一妻者,或轮夕而宿:或白昼有事,辄悬一裙于房门,即知回避。生子则长者与兄,以次及诸弟云。其有不能娶而望子者,则僦他人妻,立券书期限,或二年或三年,或以得子为限,过期则原夫促回,不能一日留也客。游其地者亦,僦以消旅况,立券书限。即宿其夫之家,限内客至,其夫辄避去。限外无论夫不许,即夫素与客最笃者,亦坚拒不纳。欲续好,则更出僦价乃可。租妻之俗,不独甘肃,他处亦有。又这所谓一妻多夫,女子仍居被动地位,仍是男子中心,不过女子少,不得已的办法。然近代不知仍否如此。


    (六)金川的婚俗


    金川在四川西北边郡,风俗多同于西藏。李心衡《金川琐记》谓其婚姻:


    无纳采问名礼,男女率先私合,然后婚配。男家倩喇嘛拣择吉日,通知女家。至期,两家各延喇嘛诵经礼忏。亲戚邻里,咸集女家,餍饫猪膘,吸杂酒。男家倩一人前往,如媒妁礼,女家亦请一人壶浆以迎。酌之酒,男家人长跪而后饮之,女家者端坐不动也。饮毕,群拥新妇至男家,笑言谑浪!相率跳锅装。跳毕,各侈饮啖,既醉既饱,忽如鸟兽散,而新妇亦飘然逝矣。自此往来不常,食宿无定所,迨生有子女,然后依栖夫家。


    西藏的风俗,据吴麟《江源记》云,“女多男少,女之无夫者多,有夫者少,夫死后无再嫁者。”故有人谓西藏率多妻。


    (七)广西土民的风俗


    赵翼《簷曝杂记》云:


    粤西土民及滇、黔、苗、猓,风俗大概皆淳朴;惟男女之事,不甚有别。春月趁墟唱歌,男女各坐一边,其歌皆男女相悦之词;其不合者,亦有歌拒之,如“你爱我我不爱你”之类。若两相悦,则歌毕辄携手就酒棚并坐而饮,彼此各购物以定情,订期相会,——甚有酒后即潜入山洞中相昵者。其视野田草露之事,不过如内地人看戏赌钱之类,非异事也。


    当墟场唱歌时,诸妇女杂坐,凡游客素不相识者,皆可与之嘲弄;甚而相偎抱,亦所不禁。并有夫妻同在墟场,夫见妻为人所调笑,不嗔而反喜者,谓妻美能使人悦也;否则或归而相诟焉。


    凡男女私相结谓之拜同年,又谓之做后生,多在未嫁娶以前。谓嫁娶生子,则须作苦成家,不复可作游戏。是以其俗成婚虽早,然初婚时夫妻例不同宿。婚夕,女即拜一邻妪为干娘,与之同寝;三日内为翁姑挑水数担,即归母家。其后虽亦时至夫家,亦不同寝,恐生子则不能做后生也。


    男亦出拜女同年;至念四五以后,则嬉游之性已退,愿成家室,于是夫妻始同处。以故偶多不笃,偶因反目,辄至离异。


    拜同年到很像恋爱,所不好者,夫妻另有结合,同年另是同年,恋爱而不结婚,就是易于反目的原因了。赵翼自云,在镇安时,曾下令,“凡婚者不许异寝”,镇民闻之皆笑,惟近城之民,有遵行者。粤俗好歌,又不独广西,李调元</a>曾有一书专论粤歌,他的《南越笔记</a>》也说了一些,“娶妇亲迎,婿必求数人与己年貌相若而才思敏捷者,使为伴郎,女家索拦门歌,婿或捉笔为之,或使伴郎代草,或文或不文,总以信口而成才表华美者为贵”。广东如此,不过西粤土司中尤盛耳。


    (八)两粤之瑶俗


    湘、粤、桂三省交界,崇山叠嶂,延亘千里,瑶种居其中,汉人莫得入。魏祝亭《两粤瑶记》,更谓“两粤之地瑶居半”,大概人数不甚少。瑶之婚俗,据《瑶俗记》云:


    冬仲既望,群集狗头王庙,报赛宴会。男女杂遝,凡一切金帛珠玉,悉佩诸左右,竞相夸耀;其不尽者,贯以彩绳,而悬诸身之前后。宴毕,瑶目踞厅旁,命男女年十七八以上者分左右席地坐,竟夕唱和,歌声彻旦,率以狎媟语相赠答。男意惬,惟睨其女而歌,挑以求凰意;女悦男,则就男坐所促膝而坐;坐既并,执柯者将男若女襟带,絮其短长如相若,俾男挟女去。


    三越日,女之父母,操豚蹄一簋,清酎一瓢,往婿家,使之共牢合卺。否则互易其鞶,各系其腰以归,以为聘字征。踰一再岁,衣之短长同,则敦媒以导。凡女已受聘,戴方版于顶,以发平绕其上,左右覆绣帕一,及肩,胶以黄腊膏,缀以琉璃五采珠无算。见男子不语</a>不歌,谓其已有家也;群以板瑶目之。未字,带箭竿一,分其发盘结之,披堆花迭草巾于箭尾;途遇姣好男,歌遂作,有室者弗之和,否则赓和之。辞半以淫,两相悦,各易其衫带以归;此则箭瑶也。


    瑶俗至今均无甚改变,今年(民国十五年)春,有张景良《八排探瑶记》一文,(见北京大学</a>《国学周刊》二卷十七期,)云瑶俗:——


    男女婚配,必在每年四月八日。情窦初开之男女,集于神庙前之池旁,男左女右,各不相混。王与庙祝南向立而监之,令彼男女,此歌彼答,词极秽亵。洎乎情投意合,或驰逐于山坡,或凫泅于水际,双双勾挽,胶乳胥融;入庙拜神,配偶定矣。于是观场亲友,群为彼夫妇结茅于崖巅,使之栖宿;从此亲子异处,各自为生。不幸而别鹄离鸾,亦可续胶再醮;惟年逾耳顺,终守鳏寡,公众养之。瑶有伉俪而无家庭,故其居罕二室骈连者。


    (九)荆南之苗俗


    湖南贵州交界处,崇冈万叠,绵亘二百余里,中悉苗族所居。苗人的婚俗,重在“跳月”,魏祝亭《荆南苗俗记》云:


    俗以三月三放野,又名跳月,未婚者悉盛服往野外,环山箕踞坐,男女各成列,更番歌,截竹为筒吹以和,音动山谷。女先唱以诱马郎,——马郎,苗未婚号也,——歌毕,男以次赓和,词极谑,殊有音节,听之亦沨沨移人。女心许者,会马郎歌中意以赓之。讴未毕,男遂歌,且行以就女,相距二尺许即止。女曰,“歹阿里人?”男以其姓氏里居告。——苗称人及己,皆曰“歹阿里”,汉言何处也。——女起曳其臂,促膝坐。顷之歌又作,迭相唱和,极往复循环之妙,大抵道异日彼此不相弃意也。抵暮,男负女去,诘旦偕妻诣丈家,其聘赀以妍媸为赢缩,凡三等,均有定额,贫亦必取盈焉。


    汉人贸易至其家,妇女均不避,若与其女谈,虽狎媟亦悦之,谓艳其美也;与其妻若妾交一语,则艴然怒,——盖苗性最猜忌,虑汉人诱之逸,故如此;甚则缚呈诸茫,茫,苗称尊长也。


    处女耳饰银环,富者间以珠玉,嫁则否。夫死妻立嫁,以娶者为丧主,否则不葬。其妻死则移第至厕傍,以为旷难与人居,经续始移归故寝。


    陆次云曾专有一篇《跳月记》,述苗之婚礼,曰:


    苗人之婚礼曰跳月,——跳月者,及春月而跳舞求偶也。载阳展候,杏花柳柹,庶蛰蠕蠕,箐处穴居者,蒸然蠢动;其父母各率子女,择佳地而为跳月之会。父母群处于平原之上,子与子左,女与女右,分列于广隰之下,原之上,相䜩乐。烧生兽而啖焉,——操匕,不以箸也。漉咂酒而饮焉,——吸管,不以杯也。原之下,男则椎髻当前,缠以苗帨;袄不迨腰,裤不迨膝;裤袄之际,锦带束焉。植鸡尾于髻巅,飘飘然当风而颤。执芦笙,笙六管,长二尺,盖有六律无六同者焉。女亦植鸡羽于髻如男,尺簪寸环,衫襟领袖,悉锦为缘。其锦藻绘逊中国,而古纹异致,无近态焉。联珠以为缨,珠累累扰两鬟;缀贝以为络,贝翩翩摇两肩。裙细褶如蝶版,男裤不裙,女反裙不裤,裙衫之际,亦锦带束焉。执绣笼,编竹为之,饰以绘,即彩球焉。——是妍与媸杂然于其中矣。


    女并执笼,未歌也;原上者与之歌,而无不歌。男并执笙,未吹也;原上者与以吹,而无不吹。其歌哀艳,每尽一韵之叠,曼音以缭绕之,而笙节参差,与为缥缈而相赴。吹且歌,手则翔矣;足则扬矣;睐转肢回,首旋神荡矣!初则欲接还离,少且酣飞畅舞,交驰迅逐矣!是时也,有男近女而女去之者,有女近男而男去之者,有数女争近一男而男不知所择者,有数男竞近一女而女不知所避者,有相近复相舍相舍仍相盼者:——心许目成,笼来笙往,忽然挽结!于是妍者负妍者;媸者负媸者;媸与媸不为人负,不得已而后相负者;媸复见媸,终无所负,涕演以归,羞愧于得负者。彼负而去矣,渡涧越溪,选幽而合,解锦带而互系焉;相携以还于跳月之所。各随父母以还,而后议聘。聘以牛,牛必双;以羊,羊必偶。……


    这篇文把苗人天真之恋爱,描写得真妙极了。野蛮人的婚姻,都是注重恋爱的,家庭则是一夫一妻的,和西洋人一样,这一层很可令我们反省。


    (十)琼岛之黎俗


    广东琼岛山中,为黎族聚居之所,张庆长《黎岐纪闻》云其风俗:


    屋止一间,男女不异处,昼同饮食,夜并寝宿。黎妇多在外耕作,男夫看婴儿养牲畜而已。遇有事,妇人主之,男不敢预也。


    女将嫁,面上刺花纹,涅以靛。其花或直或曲,各随其俗。盖夫家以花样与之,照样刺面上以为记,所以示有配而不二也。


    男女未婚者每于春夏之交,齐集旷野间,男弹嘴琴,女弄鼻箫,交唱黎歌。有情意投合者,男女各渐进凑一处,即订耦配。——其不合者,不敢强也。——相订后各回家告知父母,男家始倩媒议婚,用牛为聘,或数头或数十头,随贫富议之。


    吉日,男家送绣花桶为礼,女家亲戚凡年幼未婚者竞送钗带等物,亲送女至夫家。夫家幼女小儿,伴新妇眠二十余日,俟造屋毕,斯成亲同居焉。


    女嫁之日,亲属送至外,痛哭而别,女亦痛哭如亲属,——盖海南俗类然,黎亦尚焉。黎女多外出野合,其父母亦不禁,至刺面为妇,则终身无二。尝问之黎人,其俗以既婚即不容有私,有则黎群立杀之,故无敢犯者。


    妇丧夫,黎人谓之鬼婆,无复敢娶。凡外间人入娶黎婆者,皆此类也。


    黎俗鸷悍,一语言不合,辄持弓矢标枪相向,势不可当,有妇人从中间之,即立解。


    * * * *


    中国之大,风俗不一,所以把边境及苗瑶的事,汇述于此,读者当亦以为是《妇女生活史》中所不可少的材料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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