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上古史
3个月前 作者: 吕思勉
第一章
太古之传说
历史,是要有了文字,才会有的。没有文字以前,就只得凭向来的传说,加以幼稚的思想,把他附会联贯起来了。然而传说虽然幼稚,其中总也包含着些思想和事实。中国古代,较确实的传说,是和火的发现同时的。所谓三皇,第一个是燧人氏,便是发明取火的法子的。第二个是伏羲</a>氏,他制造网罟,教人民打猎、捕鱼。第三个是神农</a>氏</a>,就要教人民种田了。
传说的价值
地球的有人类,已经几十万年了;人类的有历史,却不过几千年。因为历史,是要有了文字,才会有的。没有文字以前,就只得凭向来的传说,加以幼稚的思想,把他附会联贯起来了。然而传说虽然幼稚,其中总也包含着些思想和事实。现在科学发达了,历史不完备的地方,可以借别种科学来补足。如地球如何生成?生成之后,有何变化?可以借助于地文学和地质学。地球上什么时代有生物?又什么时代才有人类?有了人类之后,又是如何进化的?可以借助于古生物学和人类学。如此,历史的年代,就渐渐的延长了。根据着这种眼光来看古代的传说,我们就愈觉得有味。
历史年代
历史之有年代,犹地理之有经纬线也。必有经纬线,然后知其地在何处;必有年月日,然后知其事在何时。举一事而不知其时,即全不能知其事之关系矣。然历史年代,有难言者。今设地球之有人类,为五十万年,而列国史实,早者不越五千年,有确实年代者,又不及其半,是则事之有时可记者,不及二百分之一也。况于开化晚者,所记年代,尚不及此;又况蒙昧民族,有迄今不知纪年之法者邪?以历法推古年代,本最可信,然昔人从事于此者,其术多未甚精;古历法亦多疏舛;史籍记载,又有讹误;故其所推,卒不尽可据也。先史之世,无年可纪,史家乃以时代代纪年。年代愈古,则材料愈乏,而其所分时代愈长。看似粗略,然愈古则演进愈迟,变异亦愈少,据其器物,固亦可想见其大略也。(《先秦史》,开明书店1941年版,第32、39页)
进化的三时期
人是会使用工具的,研究人类学的人,就把他所用的工具,来分别他进化的时代。最初所使用的,大抵是天然的石块,虽然略加改造,离天然的形状,总还是很近的。这个唤做“始石器时代”。后来进步了,便会把天然的石块,改造成自己所要用的样子,唤做“旧石器时代”。再后,并能造的很精致了;这个唤做“新石器时代”。石器时代所用的锤、刀、镞等物,看似粗劣,却帮助人类做成了许多东西;而且在对动物的斗争上,很是有利。用火,也是人类的最大发明。有了火,人就可以得光明,得温暖;也可以做防卫和攻击的手段。而其关系尤大的,则是易于将东西改造,譬如天然露出的金属,给人类取得的,就可以把他打成器具。就是和土混杂的,亦可借火的力量,把土烧掉了取出来。如此,就渐渐的先进于用铜,后进于用铁了。人类进化的步骤,大略如此。
社会演进的等级
社会的演进,可以从多方面观察,而用种种标准,以分别其演进的等级。但是人类最急切的问题是求食;而其所以能高出于其他动物,则因其能使用器械。所以用人类取得食物的方法,和其所使用的器械的不同,来分别他演进的等级,是最切要的。用取得食物的方法来分别,可以分为:(一)搜采,(二)渔猎,(三)农业、牧畜时代。以其所使用的器械为标准,则可分为:(一)石器,(二)铜器,(三)铁器时代。大约渔猎时代,还只能使用石器;到农牧时代,渐能使用铜器和铁器了。(《中国民族演进史》,亚细亚书局1935年版,第34页)
三皇的传说
中国古代,较确实的传说,是和火的发现同时的。古代传说,开天辟地的叫做盘古</a>。(此系秦汉间的传说,见任昉</a>《述异记</a>》及徐整《三五历纪》,系据《绎史</a>》卷一《开辟原始》篇转引)其次有所谓三皇(三皇五帝异说甚多,本书三皇之说,系据《尚书</a>大传》;五帝之说,系据《史记</a>·五帝本纪》。欲知其详,可参看拙撰《白话本国史》第一编第二章,商务印书馆本) ,三皇第一个是燧人氏,便是发明取火的法子的。第二个是伏羲氏,他制造网罟,教人民打猎、捕鱼。第三个是神农氏,就要教人民种田了。
传说的君王可代表进化中的一个阶段
古代的传说,总把社会自然的事情,归功于一两个人,尤其是酋长身上。但是古代的君主,都以德为号。(这是服虔之说)所以所谓某某氏、某某氏,亦可说是并无其人(至少虽有其人,而不关重要),而其名称,只是代表进化中的一个阶段。神话姑不必论。古代传说的君主,较有事迹可征的,是巢、燧、羲、农。巢是有巢氏,教民构木为巢的。燧是燧人氏,教民钻木取火的。羲是伏羲氏。伏羲,亦作庖牺。从前的人,说他是畜牧时代的酋长,这实在是望文生义。伏羲的正当解释,见于《尚书大传》中[《尚书大传》,是西汉初年伏生所撰。伏生名胜(汉人言生,如今人言先生),还是秦朝的博士,是汉朝传《尚书》的第一个经师,所以其说较古而可信],是“下伏而化之”之义。至其事业,则《易经</a>·系辞传》,说他“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其仍在渔猎时代可想。至于神农二字,则古人本多当农业或农学的意义用,神农氏为农业时代的君主,那就不言可知了。(《中国民族演进史》,第35—36页)
第二章
中华民族之建国
汉族在太古时代,似乎分为两支:一支在河南的,是燧人、伏羲、神农,从渔猎进化到农耕。一支在河北的,则以畜牧为业,这就是黄帝</a>之族。当神农氏的末年,两族曾起过一次冲突,就是所谓阪泉、涿鹿之战。其结果,黄帝之族得利,从此以后做共主的,就都是黄帝的子孙。虽然古代的天子,未必有多大权力,然而共主的统绪,相承不断,我国建国,就此放下基础了。
搜集、渔猎、畜牧、农耕四时代
人所以维持其生命的,最紧要的便是食,而取得食物的方法,亦随时代而不同。最初只是到处游行,遇见可吃的东西,就取来吃,这个唤做搜集时代。进步些,能和动物斗争,则入于渔猎时代。一定的地面上,可供渔猎的动物,是有限的,有时候还不能渔猎;所以在这时代的人,常常挨着饥饿。于是在草原之地的,进化而为畜牧;在山林川泽之地的,就进化而为农耕。
农耕即孔子</a>所言的大同时代
《礼运》所载孔子论大同之言,业已人人耳熟能详:“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更简而言之,便是“养生送死无憾”六个字。老子</a>说:“郅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老死不相往来,用现在人的眼光看起来,固然不是美事。然而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却是不易得的。这颇可与孔子论大同之语,互相发明了。从游牧再进到耕农,则人类的生活,益形宽裕;而其性质,亦因之大变。这实缘其所操事业之平和,而其生活程度,亦远高于旧时之故。孔、老所想望的境界,大抵即在此时。(《中国社会变迁史》,见《吕思勉</a>遗文集》下册,第154、157、160页)
国家的起源
国家不是最初就有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才建立起来的。搜集时代,不必说了。就渔猎时代,文明程度,也嫌太低;而且因受食物的制限,所团结的人,亦觉得太少。游牧时代,团结的人固然多了;文明程度,也固然较高了;毕竟是逐水草而居,和一定土地的关系不密切。农耕社会,则又内部太觉平和,分不出治者和被治者的阶级来(古代的农业公产部落,内部的关系,是很平和的。孔子所谓大同,大概就指的这个时代。可参看拙撰《大同释义》,见《文化建设杂志》第一卷第九、第十两期),所以往往不能形成国家。国家最普通的起源,是畜牧和农耕两种部落的结合。原来畜牧民族,性喜侵略,往往把农耕民族征服。而农耕民族,安土重迁,宁愿纳贡表示服从,而不愿意逃走。游牧民族,就始而征收其贡品;继并迁居其部落之内,代操其治理之权,形成治者和被治者的关系,国家就于此成立了。这是政治学家的成说,返观我国的古史</a>,似乎也是符合的。
由大同入小康
大概农业社会,衣食饶足;其人所从事的事业,又极和平,所以其性质最为善良。对外多能“讲信修睦”,内部更其不分彼此。孔子所说的大同时代,大约就是指此等部落而言。假定有两个部落,互相争斗,一胜一败,败者的财产,就要为胜者所有,连人也做了他们的奴隶了。如此,便生出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阶级来。即使没有征服和被征服的关系,一部落中,治者的权力,也会日渐扩大,至于与被治者分离。古代的国家,大概是如此造成。(《初中标准教本 本国史》第一册,上海中学生书局1935年版,第20、21页)
部落互相接触,兵争渐起,发生征服与被征服之关系。而各部落之内部,执掌政权及富有财产者,权力渐显,地位亦渐高。社会则渐降而入小康之世矣。(《高中复习丛书 本国史》,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8页)
中华民族的起源
地球上的人类,其初该是同出一源的。因为环境的不同,影响到容貌上,而分为许多种族;又因文化的不同,而分为许多民族。中国大陆,在古代是有许多民族,杂居其间的。而在黄河流域的华族(中华民族的起源地,说者各有不同,但以从中亚细亚迁来逐渐到黄河流域之说,比较近是。自从民国十年以来,北平西南的周口店,发见一种猿人遗骨,称为北京人,又名中国猿人,推算年代,当在五十万年至百万年左右。似乎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发源于中国本土。或者极古时候已由中亚迁来了),就是后来称为汉族的,文明程度最高。汉族在太古时代,似乎分为两支:一支在河南的,是燧人、伏羲、神农,从渔猎进化到农耕。(普通以伏羲为游牧时代的酋长,乃因“羲”又作“牺”,“伏”又作“庖”,因而生出“驯伏牺牲”“取牺牲以充庖厨”等曲说。这是不对的。伏羲二字,乃“下伏而化之”之义,见《尚书大传》)一支在河北的,则以畜牧为业,这就是黄帝之族。[《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人众)兵(军械、师兵、犹言武装的徒众)为营卫。”所以知其为游牧民族]当神农氏的末年,两族曾起过一次冲突,就是所谓阪泉、涿鹿之战。(据《史记·五帝本纪》说:神农氏这时候衰弱了,诸侯互相攻击,神农氏不能征讨,诸侯之中,蚩尤</a>氏最为暴虐。黄帝和蚩尤战于涿鹿,把他擒杀。又和炎帝</a>战于阪泉,三战然后得胜。诸侯乃共尊黄帝为天子)其结果,黄帝之族得利,从此以后做共主的,就都是黄帝的子孙。虽然古代的天子,未必有多大权力,然而共主的统绪,相承不断,我国建国,就此放下基础了。/書 分 享 公 眾 號 晚 霞 书 房
炎、黄之际为世运一大变
《战国策</a>·赵策》曰:“宓牺、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春秋</a>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擅杀》曰:“今足下以汤、武为不义,然则足下所谓义者,何世之君也?则答之以神农。”若是乎,自古相传,咸以炎、黄之际,为世运之一大变也。案《战国·秦策》:苏秦言神农伐补遂,《吕览·用民》谓夙沙之民,自攻其君而归神农。《说苑</a>·政理篇》同。则神农之时,亦已有征诛之事。盖神农氏传世甚久,故其初年与末年,事势迥不相同也。然此等争战,尚不甚剧,至炎、黄之际,而其变益亟。(《先秦史》,第57页)
第三章
唐虞夏商之政教
黄帝还以游牧为业,到唐尧时候,就已经改事农耕了。尧、舜的禅让,禹的治水,都是给后世的人心以很大的影响的。禹之子启,即天子位,而唐虞时代的“官天下”(禅让制度),就一变为“家天下”(世袭制度)。夏、商两代,可考见的事情,还不很多。论其大略,则古书多说“夏尚忠,商尚质”。可见其时的风俗,很为朴实;而生活程度,也还不高。夏代约四百年,为商所灭;商代约六百多年,为周所灭。商代君主多兄终弟及,和周朝传子之法不同。
唐虞时代的情形
立国是要有两种力量的:一种是文化,一种是武力。古代炎、黄二族,论文化,似乎炎族较优;论武力,似乎黄族较强。两族合并之后,中华民族,就可以发扬其光辉了。炎、黄二族,大约本来是很接近的,所以同化很为容易。黄帝还以游牧为业,到唐尧时候,就已经改事农耕了。何以见得呢?因为《书经</a>》第一篇《尧典》,是记载尧时候的事情的。其中载尧命羲、和四子,分驻四方,推步日、月、星辰,制成历法,以教导农民。可见其时对农业,已经很重视了。所以这时代的政教也很有可观。
尧舜的禅让
尧、舜的禅让,禹的治水,都是给后世的人心以很大的影响的。据《书经》上说:尧在位七十年,因年老,倦于政事,要想传位给当时管理四方诸侯的官,唤做四岳的,四岳不敢承允。这时候,虞舜尚在民间,因其有德行,众人共举他。尧乃举舜,试之以政事。后来就使他摄政,传以天子之位。尧死后,舜让避尧的儿子。诸侯都归向舜,舜才即天子位。后来用同样的手续,传位于夏禹,禹即位之后,也是预定将王位传给益的。而禹之子启贤,天下都归心他,启遂即天子位,而唐虞时代的“官天下”—禅让制度,就一变为“家天下”—世袭制度。
尧舜禅让之说
尧舜禅让之说,予昔极疑之,尝因《史通</a>》作《广疑古》之篇。由今思之,昔时所疑,盖无甚得当者。唯果谓尧、舜、禹之禅继,皆雍容揖让,一出于公天下之心,则又不然。《韩子》所引史记之文,即其明证。古代史事,其详本不可得闻。诸子百家,各以意说。儒家称美之,以明天下为公之义;法家诋斥之,以彰奸劫弑臣之危。用意不同,失真则一。昔人偏信儒家之说,以为上世圣人绝迹后世,其说固非;今必一反之视为新莽、司马宣王之伦,亦为未当。史事愈近愈相类,与其以秦汉后事拟尧舜,自不如以先秦时事拟尧舜也。自周以前,能让国者,有伯夷、叔齐、吴泰伯、鲁隐公、宋宣公、曹公子喜时、吴季札、邾娄叔术、楚公子启之伦。既非若儒家之所云,亦非若法家之所斥。史事之真,固可据此窥测矣。然儒家所说,虽非史事之真,而禅继之义,则有可得而言者。《书》说之传者,今唯《大传》,而亦阙佚已甚。欧阳、夏侯三家,胥无可考。自当以《孟子</a>》为最完。今观其说,则先立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之议,然后设难以明之。曰孰与之?曰天与之。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故舜禹之王,必以朝觐讼狱之归,启之继世亦然也。所谓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也。故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禅让说平议》,原刊《古史辨》七,开明书店1941年版,第268、269—270页)
禹的治水
当尧的时候,天下有洪水之患。舜摄政,举禹,叫他去治水。禹乃先巡行各处,看定了地势,然后用疏浚之法,导小水使入大水,大水使入海。当时独流入海的,是江、淮、河、济四条水,谓之“四渎”,为诸水之宗。
治水的三阶段
朱子说:禹的治水,只有《书经·皋陶谟》即今本《益稷》中,“予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几句话最可信。川是自然的河流,畎浍则人力所开的水道,海乃湮晦之义,距离较远,而其地的情形,为我们所不知之处,则谓之海,所以夷、蛮、戎、狄,谓之四海。九是多数的意思。“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只是把人力所成的沟渠引到大河里,又把大河通到境外罢了。治水最早的法子,该是堤防,这原是最易见到的,然久之就觉得其不妥,不顺着自然力的方向去利用他,而要与之相争,这总是不行的,于是就从堤防进步到疏浚。古书上说鲧治水的失败,禹治水的成功,就是代表这一个观念的,未必是当时的事实。然而疏浚的工程太大,人力实不能胜,奈何?于是有(明)潘季驯</a>束水攻沙之法。束水攻沙者,河行到平地,流势宽缓,将未显出堆积作用来时,我们则窄其道而束之,使其再显出冲刷作用和搬运作用,于是从上流挟带而来的泥沙都被搬走,不至堆积下来了,不和自然力争斗,亦不见他退缩,而即利用他的力量,来达到我们的目的,这确是治水最高的方法了。治水的三阶段,恰代表了人类对付自然的三种态度。(《治水的三阶段》,原刊上海《正言报·学林</a>副刊》 1945年第 2期)
唐虞的政教
当禹治水的时候,益、稷两人,都是他的辅佐。益把山泽之地,放火焚烧,禽兽都逃匿了。弃乃教民稼穑,契做司徒的官,又继之以教化。契封于商,便是商朝的祖宗;弃封于邰,便是周朝的祖宗。(商,今陕西商县。邰,今陕西武功县)
夏商的兴亡
夏启即王位之后,传子太康。因淫佚,为有穷国君羿所篡。后来羿又为其臣寒浞所杀。并灭夏朝的王相。相的儿子少康,才灭浞,号称中兴。尧、舜、禹三代,本来都是建都在太原的。少康复国之后,则似乎建都在河南,所以到夏桀时,其都城却在阳城了(今河南登封县)。夏代共传十七主,约四百年,而为商所灭。商汤灭夏后,建都在河南的偃师。其地称为殷,所以又称殷朝。后来屡次迁都,亦都在黄河两岸,共传三十一世,约六百四十多年,至纣,为周武王所灭。
桀、纣恶政多附会
夏曾佑《古代史》曰:“中国言暴君,必数桀纣,犹之言圣君,必数尧、舜、汤、武也。今案各书引桀、纣事多同,可知其必多附会。”案谓言桀、纣之恶者多附会,是也。然谓附会之由,由于兴者极言前王之恶,则误以后世事度古人。古本无信史,古人又不知求实,凡事皆以意言之,正如希腊荷马之《史诗》,宋、元以来之平话耳。或侈陈而过其实,或臆说而失其真,皆意中事。然附会之辞,虽或失实,亦必有由,不能全无根据也。就桀、纣言之,则纣之世近,而事之传者较详,桀之世远,而事之传者较略,故以纣之恶附诸桀者必多,以桀之恶附诸纣者必少。(《先秦史》,第127—128页)
夏商的政教
夏、商两代,可考见的事情,还不很多。论其大略,则古书多说“夏尚忠,商尚质”。可见其时的风俗,很为朴实;而生活程度,也还不高。又孔子说:“禹尽力于沟洫。”可见其时,对于农田水利,颇为讲究。然而夏朝的税法唤作“贡”,是取几年收获的平均数,以定每年应纳的税额,丰年不能多,凶年不能少。这个却远不如商朝的“助”法了。助法是把田分为公、私。只借人民的气力,助耕公田,而不再税其私田的,这个就是所谓井田之制。从前论税法的人,都说他最好。又商汤死后,他的孙子</a>太甲在位,因其不守成法,宰相伊尹</a>曾把他放逐在桐的地方三年。太甲悔过,才把他迎接回来。而据孔子说:则商代新君即位,三年之内,是不管事的,百官都听命于宰相。可见商代相权颇重;又商代的君主,多是兄终弟及的,亦和周朝传子之法不同。
第四章
上古之文化与社会
人类最初的团结,是靠着血统的。论血统,也是以女子为主。中国的姓,最初就是代表女系的;到牧畜时代,生产渐渐以男子为中心。于是女子渐处于从属的地位,姓也改而代表男系。文化渐次进步,住居相近的人,就渐渐的联合起来了,这就是所谓部落。一部落之中,语言、风俗、信仰等,自然都相同。此等文化相同的人,就成为一个民族。民族以文化为标准,我国人从古就深知此义。所以《春秋》之义:诸侯用夷礼,就当他是夷狄;用中国之礼,就当他是中国。这个并不是孔子一人的私见,大概当时的风气是如此。
食的进化
中国的进化,大约自三皇以来。其初所吃的东西,是草木之实,鸟兽之肉(见《礼记</a>·礼运》);和水中的蚌蛤等类(见 《韩非</a>子</a>·五蠹 》)。后来进化了,渐渐的知道吃各种植物,这个唤作“疏食”。[疏食二字古有两义: (一) 其初因菜类较谷类为粗疏,所以对于谷食,而称谷以外的植物为疏食; (二) 后来亦称粗的谷类为疏食,更后乃以疏食专指粗的谷类,而别造蔬字,以为菜食之名。此处的疏食二字,是依第一义指谷以外的植物的,谷以外的植物,后世的人,不用为主食品,古人则不然。《管子</a>·八观篇》说:“万家以下,则就山泽;万家以上,则去山泽。”可见当时,靠疏食还能养活许多人口] 从疏食再进一步,就会谷食了,古书上说神农尝百草,因而发明了医学,这正是疏食时代的事。
衣的进化
衣服:最初所着的,是鸟兽的羽皮;或者把植物的叶子编起来,着在身上;这个唤作皮服和卉服(皮服、卉服的名词都见《书经·禹贡》)。后来发明了利用植物的纤维,才会用麻。相传黄帝的元妃嫘祖,是发明养蚕的(见徐光启</a>《农政全书</a>》引《淮南蚕经</a>》)。从此以后,又会用丝做衣料了。裁制的方法:最初只是用一块皮,遮蔽下体的前面,这个就是所谓韨。连后面也遮蔽起来,就是所谓裳了。着在上身的唤。衣。有一种,把衣裳连在一块的,唤作“深衣”。有袴管的:短的唤作裈,长的唤作袴。除童子外,没有以短衣和袴为外服的。天子、诸侯、大夫、士等,朝服、祭服,都是衣裳分开的,平时则着深衣;庶人则径以深衣为礼服。深衣是用白布做成的,不染色。(古代服,是讲布的精粗的,不讲颜色,平民穿的衣裳,都是本色,所以称平民为白衣;就是贵族,在平时着的,也是白衣)戴在头上的,最尊重的唤作冕,次之是弁,通常所戴的是冠。这冠和带,是古人看得最重要的,所以中国人总自称为冠带之国。庶人亦用一块巾裹着头发。脚上穿的唤作袜,袜以外又有履。冬天是皮的,夏天是葛的。又有绑腿,唤作“行縢”,亦唤做“邪幅”。
住的进化
居住,最初有两种:一种住在树上,唤作巢居;一种在地上掘一个窟窿,人住在里头,唤作穴居。进步些,能在地面做起一个土堆来,像现在的坟一般,则唤作“复”(见《诗经</a>·绵》疏)。从巢居进化到会把树木砍伐下来,照自己的意思,搭成架子;从穴居进化到会版筑(先在两面立了木版,墙要筑到多少厚,木版的距离就是多少宽,把土填在版中间,然后筑坚它),在这架子的四面,筑起墙来;上面盖着茅或瓦,就成功所谓宫室了。宫室的发明,据《易经·系辞传》上说,是在黄帝、尧、舜的时候。这时候,还发明了棺椁,而且会“重门击柝,以御暴客”。
古以卑宫室为美谈
古筑城郭宫室,皆役人民为之,故以卑宫室为美谈,事土木为大戒。崇宏壮丽之建筑,历代未尝无之。然以中国之大言之,则其数甚微耳。又地处平原,多用土木而少石材。即用砖亦甚晚,故大建筑之留诒者甚少。《日知录</a>》曰:“予见天下州之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致慨于“人情之苟且,十百于前代”。此等足觇生计之舒蹙,治化之进退,诚为可忧。(《中国文化史六讲》,写于1929至1930年间,见《吕思勉遗文集》下册,第138页)
行的进化
当人住在山林中的时候,是只有人走出来的小路的,这个古人唤作蹊径。这时候,遇见小的水,就径在水里走过去,唤作“徒涉”;大的水,就没有法子了。后来住到平地上,路宽广了,也平坦了,就可以利用牛马,于是又发明了车,而且也发明了船。这等进化,据说也在黄帝、尧、舜时候。
工具的进化
和黄帝打仗的蚩尤,古书上都说他是“造兵的人”。“兵”,就是现在所谓兵器,古人是用铜做的。大约是炎、黄之间所发明。从周朝到汉朝,大概兵器是用铜,农器是用铁。《易经·系辞传》上说:神农作耒耜,黄帝作弓矢,都是用木的(这时候的箭,大约是用石镞的)。大约金属虽然发明,还没有能够广为利用。到了商代,才为金石并用时期,已有精巧的铜器,如钟鼎之类留传后世。相传纣王曾</a>作玉杯象箸,亦足征那时进化之程度了。
宗教和哲学思想
以上所说的,是物质方面的进化。至于精神文明,则古人所笃信的为宗教,而哲学思想,亦就伏羲画八卦,该是古代所崇拜的八个神。大禹时代,又有五行之说。五行,大约是古人所认为万物的原质的;借其相生相克,来说明万物的变化。
古人的五行说
古人说五行生成的次序是: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他的原理是:“以微著为渐。五行之体:水最微,为一。火渐著,为二。木形实,为三。金体固,为四。土质大,为五。”从轻微不可见的气,变成极博大的土,只是由于一种动力。一方面,固然由微而至著;一方面,也由著而仍至于微。气固可以成形质,形质亦可以复返于气。大概古人的意思,以为物质凝集的最紧密,就有质可触;次之就有形可见;再次之,就并形而不可见,而但成为一种气了。这种凝而复散,散而复凝的作用,是无时而或息的。所以说:“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用现在的话解释起来,“易”就是“动”,“乾坤”就是“现象”,就是咱们所能认识的,只是动的现象。总而言之,他彻始彻终,只是把一个“动”字,说明世界的现象。(《中国古代哲学与宗教的关系》,原刊《沈阳高师周刊》第31、32期,1921年5月21、28日出版)
文字的发明
古书上多数说仓颉是造字的人,也有说他是古代帝王的,也有说是黄帝史官的。这都不确,因为文字本是迫于需要,众人合力,慢慢创造出来的,古代人民,结绳记事,后来才有书契,为文字之始。最初多属象形文字,如日字象日,月字象月,鱼字象鱼,鸟字象鸟。文化渐近,文字也渐多。遂有指事、会意、谐声、假借、转注五项以次出现,和象形称为“六书”。(六书,除象形外,指事是直指其事,如上、下二字,人在一上为上,人在一下为下。会意是体会字的意义,如武、信二字,止戈为武,人言为信。谐声是半形半声,如江、河二字,水旁为形,工可为声。转注是可以辗转互注的字,如考可训老,老亦可训考。假借是一字两用,如令为命令,又为司令,又训贤良。长为长短,又为长官,又训优长)
古代的氏族
人类最初的团结,是靠着血统的。当夫妇之伦未立时,人本来只知道母亲,不知道父亲是谁。后来夫妇之伦,虽然渐渐确立了,然而这时候,男子都是在外面,从事于战争打猎等事情。在后方看守器物、抚育儿童等事,都是妇女担任的。所以这时候的家,完全是女子所有。论血统,也是以女子为主。这就是社会学家所谓女系氏族。中国的姓,最初就是代表女系的。驯伏动物,大概从来就是男子的事情。所以到牧畜时代,生产渐渐以男子为中心。农业虽说是女子发明的(农业为女子所发明,是现在社会学家之说,求之古书,也是有证据的,如古人祭祀时,男子所进的祭品是动物,女子所进的是菜果之类。初次相见所送的贽,男子是羔、雉等类,女子却是榛、栗之类),到要开辟山林的时代,也就转入男子手中了。于是女子渐处于从属的地位,姓也改而代表男系。
古代姓氏之别
姓之始为女系,故于文“女生为姓”,如“姬”“姜”等字是也。其后女系易为男系,则姓亦用以表示男子之血统。而同出一始祖者,又有氏以表其支派,乃称姓为正姓,氏为庶姓。古人姓氏各别,如齐大公姜姓,吕氏是也。姓百世而不更,氏数传而可改。三代以前,大抵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封建制度破坏,贵族谱牒沦亡,莫能审其得姓受氏之由,亦无新创之姓氏,而二者之别遂亡。(《高中复习丛书 本国史》,第24页)
部落和民族
人是生来会合群的,所以其团结,并不以血统为限。文化渐次进步,住居相近的人,就渐渐的联合起来了,这就是所谓部落。一部落之中,语言、风俗、信仰等,自然都相同。就是接近的部落,也会渐渐同化的。此等文化相同的人,就成为一个民族。
民族以文化为标准
所谓民族,本是以文化为标准的,并非有什么种族的成见。我国人从古就深知此义。所以《春秋》之义,诸侯用夷礼,就当他是夷狄;用中国之礼,就当他是中国。这个并不是孔子一人的私见,大概当时的风气是如此。所以同是一个国,当其未进化时,可以夷狄自居,及其已进化后,就以中国自居,而且以攘夷狄自任了。尊王攘夷,是当时霸主很重要的责任。因为(一)有一个共主,列国间的秩序,到底要容易维持些;(二)而野蛮之国的侵扰,又是文明之国的公敌。(《初中标准教本 本国史》第一册,第46、47页)
工商业的兴起
使人分裂争逐的是政治,把人连结起来的,是文化和经济。在古代,各个部落,大概都是自给自足的,后来交通渐渐的便利了,人的欲望,也渐渐的增加了,就发生交易的事情。最初的交易,只是以物易物;没有定期定地的。交易渐渐的繁盛了,就会约定时间和地方,像现在的市集一般。《易经》上说,神农氏日中为市,就是这个道理。这时候,货币也渐渐发生了,用作货币之物:大约渔猎民族是贝,游牧民族是皮,农耕民族是粟、帛。金属,因其便于收藏,易于分割,渐渐的为各种人民所爱用,就发生古代的钱刀。最初所交换的,大概都是天产品。因为这时候,用具粗劣,人人都会自造的。抑或一民族中,因原料的出产,或技艺的精良,所制造的东西,是别一个部落所没有,或虽有而不及他好,这种制造品也会出现于市场之上。商业的刺激,是可以促进产业分化的;如此,各部落中,亦就慢慢地发生所谓工业家了。
工商的缘起及变迁
工业之缘起及变迁,若以大势言之,则古代工业,率由官营,而后世渐变为民业,即其一大进化。盖官营则能者少,民业则能者多;官营则唯守成规,民业则竞矜智巧也。古代部落,率皆共产,力之出不为己,货之藏不于己,取公有之物而用之,以己所有之物资人,皆无所谓交易也。唯共产限于部落之内,与他部落固不然,有求于他,势不能无以为易,而交易之事起矣。往来日数,交易日多,则敦朴日漓,嗜欲日起,而私产之习渐萌。私产行,则人与人之相资亦必以为易,此则商业之所由广也。(《中国社会史》,写于1920年代,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3、27—28页)
第五章
周之建国及其政教
周公平定东方之后,制礼作乐,归政于成王。周朝文明的进步,大约就在这时候。西周是封建制度的全盛时代。古代的部落渐相往来,就有互相攻击的事。战败的国,对于战胜的国,就要表示服从,尽朝贡等礼节。这是封建政体的第一步。再进一步,就要把他的旧君废掉,改封自己的同姓、亲戚、功臣等。封建时代,有贵族、平民的等级。从大夫以上,都是贵族做的;士以下才用选举。教化,则在封建时代,大概是守旧的。一切举动,都要谨守相沿的轨范。礼是生活的轨范。生活变了,轨范就不得不变。然而当时的所谓礼,却未必能如此。人就有貌为敷衍,而心实不然的,这个就是所谓“文胜”。古书上多说“周尚文”,又说“周末文胜”,我们看这两句话,就知道封建时代的风俗要不能保持了。
周朝的建国
夏、商以前,史事可考的较少,周朝就不然了。这一则因为年代较近,所传的书籍较多;二则因为周朝的文化,更为进步之故。周朝从后稷、弃受封以来,似乎颇受外族的压迫,但他始终能够保持农业社会的文明。到周太王(古公亶父)以后,就强大起来了。文王时,三分天下有其二,但还“以服事殷”。到武王,才合诸侯于孟津(黄河的渡口,在今河南孟津县),把纣灭掉。这时候,周朝对东方权力,还不甚充足。所以仍把纣的地方,封其子武庚;而武王派三个兄弟去监视他(管叔、蔡叔、霍叔,分处纣的畿内,合称“三监”)。武王死后,子成王年幼,武王兄弟周公旦摄政,武庚和三监都造反。淮夷、徐戎,亦都响应(淮夷,在淮水流域。徐国,在今安徽泗县)。周公东征,把武庚和三监灭掉。又使他的儿子鲁公伯禽(周公封于鲁,没有就国,叫儿子伯禽去的),打破淮夷、徐戎。经营洛邑为东都。周朝的王业,到此就大定了。
“国”之古义
古所谓国,是指诸侯的私产言之。包括(一)其住居之所,(二)及其有收益的土地。大夫之所谓家者亦然。古书上所谓国,多指诸侯的都城言。都城的起源,即为诸侯的住所。诸侯的封域以内,以财产意义言,并非全属诸侯所私有。其一部分,还是要用以分封的。对于此等地方,诸侯仅能收其贡而不能收其税赋。其能直接收其税赋,以为财产上的收入的,亦限于诸侯的采地。《尚书大传》说:“古者诸侯始受封,必有采地。其后子孙虽有罪黜,其采地不黜,使子孙贤者守之,世世以祠其始受封之人,此之谓兴灭国,继绝世。”即指此。采地从财产上论,是应该包括于国字之内的。《礼记·礼运》说:“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乃所谓互言以相备。说天子有田,即见得诸侯亦有田;说诸侯有国,即见得天子亦有国;在此等用法之下,田字的意义,亦包括国,国字的意义,亦包括田。乃古人语法如此。今之所谓国家,古无此语。必欲求其相近的,则为“社稷”二字或“邦”字。社是土神,稷是谷神,是住居于同一地方的人,所共同崇奉的。故说社稷沦亡,即有整个团体覆灭之意。(《吕著中国通史</a>》上册,第49页)
西周的兴亡
周公平定东方之后,制礼作乐,归政于成王。周朝文明的进步,大约就在这时候。成王和他的儿子康王两代,算是西周的盛世。康王的儿子昭王,南征不返,这一次,似乎是伐楚而败的。(这一次实在伐楚而败,以致淹死在汉水里的;这时候的楚国,在今河南丹、淅二水的会口。可参看拙撰《白话本国史》第一编第四章第五节)王室就开始衰微了。昭王子穆王,喜欢游玩。(现在有一部书,唤作《穆天子传</a>》,是记周穆王西游的事情的。据这一部书,当时穆王的游踪,要到亚洲的中部和西部,这是决不可信的。这部书是南北朝时代出现的,一定是汉朝既通西域以后的伪品。穆王西游的事,见于《史记·秦本纪》《赵世家》,都没有说出所游的地方来,以理度之,一定不能甚远;不过在今陕、甘境上罢了)徐偃王乘机作乱。这一次,却靠楚国帮忙打定。五传至厉王,因暴虐,为国人所驱逐。卿士周公、召公当国行政,谓之共和。(周初,周公旦、召公奭的后人,世为周朝的卿士)厉王死在外边,才立其子宣王。宣王号称中兴。然其子幽王,又因宠爱褒姒之故,把申后和太子都废掉(申国,在今河南南阳县),申侯就和犬戎伐周,把幽王在骊山下杀死(骊山,在今陕西临潼县)。太子宜臼即位,东迁洛邑,是为周平王。从此以后,史家就改称他为东周了。西周共十二主,二百六十多年。
论共和
古代政体之奇异者,莫如共和。《史记·周本纪》云:“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是周之无君者,十有四年也。案:国本非君所独治,特后世君权重,人臣之位,皆守之于君,无君,则臣莫能自安其位。又视君位严,君之职,莫敢轻于摄代,故不可一日无君。若古代,则君臣共治其国之义尚明,臣之位亦多有所受之,非人君所能任意予夺。君权既小,则一国之政,必待人君措置者较少。人臣摄代其君,亦视为当然,而其顾虑,不如后世之甚,则无君自属无妨。《左》襄十四年,卫献公出奔,卫人立公孙剽。孙林父、宁殖相之,以听命于诸侯。此虽立君,实权皆在二相,亦犹周召</a>之共和行政也。然究犹立一公孙剽。若鲁昭公之出奔,则鲁亦并不立君也。然则此等事,古代必尚不乏,特书阙有间,不尽传于后耳。韦昭</a>释共和曰:“公卿相与和而修政事。”可见无君而不乱,实由百官之克举其职也。(《中国社会史》,第327—328页)
平王东迁之失策
因不能还都而蒙受极大的损失的,历史上最早可考的,便要推东周。东周平王元年,为西元前七七〇年,下距秦始皇</a>尽灭六国的前二二一年,凡五百四十九年,其时间不可谓不长。西周之世,西畿应为声明文物之地,然直至战国时,论秦者尚称其杂戎狄之俗,在秦孝公变法自强以前,因此为东方诸侯所排摈,不得与于会盟之列,可见西周之亡,西畿之地,遭受破坏的残酷。当西畿未失之时,周朝合东西两畿之地,犹足以当春秋时之齐、晋、秦、楚,此其所以在西周时,大体上,能够维持其为共主的资格。到西畿既失之后,形势就大不相同了。昔人论东周之东迁,恒以为莫大之失策,诚非无所见而云然。(《还都征故》,原刊《启示》1946年第1卷第1期。)
周朝的封建制度
西周是封建制度的全盛时代。古代的部落,彼此的关系,是很少的。后来渐相往来,就有互相攻击的事。战败的国,对于战胜的国,就要表示服从,尽朝贡等礼节。这是封建政体的第一步。再进一步,就要把他的旧君废掉,改封自己的同姓、亲戚、功臣等了。西周时所封的国,这三种人很多。可见当时的王室,权力颇为强大。当时不但国外,就天子、诸侯、国内的卿、大夫,也是各有封地的。国和家,虽有大小尊卑之异,性质并无不同。内诸侯虽说不世袭,事实上也有世袭的。
先部族,后封建
分立之世,谓之封建,统一之时,号称郡县,为治史者习用之名。然以封建二字,该括郡县以前之世,于义实有未安。何则?封者裂土之谓,建者树立之义,必能替彼旧酋,改树我之同姓、外戚、功臣、故旧,然后封建二字,可谓名称其实,否即难免名实不符之诮矣。故封建以前,实当更立一部族之世之名,然后于义为允也。盖古之民,或氏族而居,或部落而处,彼此之间,皆不能无关系。有关系,则必就其才德者而听命焉。又或一部族人口独多,财力独裕,兵力独强,他部族或当空无之时,资其救恤;或有大役之际,听其指挥;又或为其所慑;于是诸部族相率听命于一部族,而此一部族者,遂得遣其同姓、外戚、功臣、故旧,居于诸部族之上而监督之,抑或替其旧酋而为之代。又或开拓新地,使其同姓、外戚、功臣、故旧分处之。此等新建之部族,与其所自出之部族,其关系自仍不绝。如此,即自部族之世,渐入于封建之世矣。(《先秦史》,第374、375页)
周朝的官制
周朝的内官,据汉时讲经学的今文家说[今文、古文是汉朝人讲经学的两个大派别。今文家先出,因为他们的经书,都是用当时通行的文字写的,所以称为今文;古文家晚出,他们自己说,曾得到古本的书籍,都是用古字写的,所以谓之古文今文家。对于经的解释,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又有种书,是古文家有,而今文家不相信的(如《周礼</a>》和《左传</a>》便是)。有种书,是今文家有,而古文家不相信的(如《春秋公羊传</a></a>》便是)。其问题很为麻烦,我们现在不讲经学,对于他们两派的说法,无所偏主,只用史学上的眼光,分别去取,或者并存其说罢了。可参看本书第二十章]: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三公之职:为司马、司徒、司空。据古文家说:则三公、三孤,都是坐而论道的。政事均六卿所管。前者是汉朝相制所本。后者是隋以后六部之制所本。地方制度,也有两种:一种是今文家说,和井田制度相合;一种则和军制相应。大概古代的人民有两种:一种是要当兵的;一种虽亦会当兵,却不用作正式的军队;所以有这两种区别。(这是源于古代的人民,有征服和被征服两阶级,拙撰《白话本国史》第一编第八章第五节、第九章第一节,可以参看)
周朝的学校选举制度
封建时代,有贵族、平民的等级。从大夫以上,都是贵族做的;士以下才用选举。(这是清朝时候俞正燮</a>先生的说法,可参看《白话本国史》第一编第八章第四节)选举的法子,据《周礼》说:从卿大夫以下的官,都有考查人民“德”“行”“艺”的责任。每三年,举行“大比”一次,调查户口和马牛车辇等数目。就在这时候,举出贤者、能者来。这就是所谓“乡举里选”。据《王制》《孟子》说:则古代城乡,都有学校。在城里的,三代都名为学;在乡间的,则或唤作校,或唤作序,或唤作庠。各乡举出好人来,把他升送到司徒,司徒把他送到学里。在学优秀的,管理学校的大乐正,再把他进之于王。归司马量才任用。在学的时候,乡间举上来的人,和王太子、王子、公卿、大夫、士的嫡子,都是同学的,只论年岁长幼,不分身份尊卑。
周代的“乡举里选”
(周代)地方的组织,有两种说法:一种见于《周礼》,又一种见于《尚书大传》。这两种制度,似乎都是有的。在当兵的区域里,就用前一种制度。不用他做正式军队的区域里,就用后一种制度。管理公务的人,照《周礼》说:有比长、闾胥、族师、党正、州长、乡大夫。从乡大夫以下,都要考查人民的德行、才能、技艺。每三年,要举行一次“大比”。比就是查轧的意思。是所以清查人口、马牛、车辇等的数目的。贤能的人,也于此时举出,把其名氏送之于王。王就任用他去做比长、闾胥之类。《周礼》说:这叫作“使民兴贤,入使治之;使民兴能,出使长之”。就是所谓“乡举里选”。(《初中标准教本 本国史》第一册,第55—56页)
周朝的赋税
赋税两字,在现代意义相同。在古代,则税是指现在的田赋,赋是出兵车和马牛等军用品,及当兵的人。周朝的税法名为“彻”,就是使八家共耕其中的公田,按其收获量,取其十分之一,就是田赋之征。此外尚有力役之征,如令人民筑城,修道路是。还有布缕之征,即令人民纳绢布若干。据《礼记·王制》说:人民服力役,每年该以三日为限。商业是只收他的地租钱而不收税。关亦只是盘查而不收税。所谓“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这句话见在《礼记·王制》和《孟子·公孙丑上篇》。廛是居住的区域,就是后世所谓宅地)
上古无商税关税
取民之法,最早者有三:一曰税,二曰赋,三曰役。而此三者,实仍是一事。盖邃古职业少,人皆务农,按其田之所获而取之,是为租。马牛车辇等供军用者,自亦为其所出,是为赋。有事则共赴焉,是曰役。至于山林薮泽等,其初本属公有,自无所谓赋税。关之设,所以讥察非常,不为收税。商则行于部族与部族间,不为牟利之举。当部族分立之时,物产既少,制造之技亦尚未精。则或必需之品,偶尔缺乏,不得不求之于外。又或其物为本部族所无,不得不求之于外。此时奢侈之风未开,所求者大抵有用之品,于民生利病,关系甚巨。有能挟之而来者,方且庆幸之不暇,安有征税之理?《金史</a>·世纪》:“生女直旧无铁,邻国有以甲胄来易者,景祖倾赀厚贾,以与贸易,亦令昆弟族人皆售之。得铁既多,因之以修弓矢,备器械,兵势稍振。”古厚待商人,多以此等故也。故山、海、池、泽征商之税,无一非后起之法也。(《先秦史》,第422—423页)
周朝的兵制
军队的编制,以五人为单位。今文家说:师就是军;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见《公羊传·隐公五年》何休</a>注)。古文家说:五师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见《周礼·夏官 》)。大约今文家所说,是较古的制度;古文家所说,是较晚的制度。当时的军队,是用车兵和徒兵组成的,还没有用马队。(中国交通和军事上,都是到战国时代,才渐用骑的;以前多是用车,这是因为这时候,汉族专居平地,山地都为夷狄所据,尚未开拓之故,可参看顾炎武</a>《日知录》“骑”“驿”两条)
车战、骑战之兴替
车战之废,与骑战之兴,实非一事。盖骑便驰骋,利原野,吾国内地,古多沟洫阻固,骑战固非所利,即戎狄居山林,骑亦无所用之也。《左氏》隐公九年,北戎侵郑,郑伯御之,患戎师,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昭公元年,中行穆子败狄于大原,亦不过毁车崇卒而已。僖公二十八年,晋作三行以御敌。《周官》有舆司马、行司马。孙诒让</a>《正义》,谓即《诗·唐风》之公路、公行,行指步卒,其说是也。《大司马职》云:“险野人为主,易野车为主。”苏秦、张仪言七国之兵,虽皆有骑,然其数初不多。世皆谓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以取中山,其实乃欲临胡貉。攻中山凡五军,赵希将胡、代之兵为其一(《史记·赵世家》),初不言为骑兵。盖中山亦小国,不利驰骤也。李牧居代、雁门备匈奴,乃有选骑万三千匹(《史记》本传),逾于仪、秦所言秦、楚举国之数矣,以所临者为骑寇也。故车战在春秋时稍替,骑战至战国时始兴。(《先秦史》,第420页)
周朝的刑法
古代的五刑,据说是始于三苗的(三苗国君姜姓,为蚩尤之后)。周穆王时候,还是用这五刑。又制定一种赎罪之法,见于《书经》的《吕刑》篇。但实际出于五刑以外的酷刑,亦在所不免。(《左传》昭公六年,郑国铸刑书,晋国的大夫叔向写信给郑国的宰相子产,反对他。信中说</a>:“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可见夏朝时候,就有成文法了。铸刑书,就是公布刑法,叔向还加以反对,可见春秋时代,公布刑法的还不多)成文法大概很早的时代就有了。但在西周以前是不公布的。
俗、礼、法
邃古之时,人与人之利害,不甚相违,众所共由之事,自能率循而不越。若此者,就众所共由言之,则曰俗。就一人之践履言之,则曰礼。古有礼而已矣,无法也。迨群治演进,人人之利害,稍不相同,始有悍然违众者。自其人言之,则曰违礼。违礼者,众不能不加以裁制,然其裁制也,亦不过诽议指摘而已。利害之相违日甚,悍然犯礼者非复诽议指摘所能止,乃不得不制之以力。于是有所谓法。法强人以必行之力强于礼,然其所强者,不能如礼之广。于其所必不容己者则强之,可出可入者则听之,此法之所以异于礼也。(《先秦史》,第422—423页)
周朝的教化
以上所说,是周朝政治的大略。至于教化,则在封建时代,大概是守旧的。一切举动,都要谨守相沿的轨范。这个就是所谓礼。虽说“礼不下庶人”(见《礼记·曲礼上篇》),不过行起礼来,不能像贵族的完备,如其违反相沿的习惯,还是要受制裁的,所以说“出于礼者入于刑”。礼是生活的轨范。生活变了,轨范就不得不变。然而当时的所谓礼,却未必能如此。人就有貌为敷衍,而心实不然的,这个就是所谓“文胜”。古书上多说“周尚文”,又说“周末文胜”,我们看这两句话,就知道封建时代的风俗要不能保持了。
尚文之弊
昔人谓周末文胜;文胜者,过于形式之美,而情实不足相副之谓也。吾国自周以后,未能改文胜之习。凡事但求表面,而不讲实在;如建筑不曰以资居处,而曰以壮观瞻;练兵不曰以求克敌,而曰以壮军容,皆是此等思想之流露。彼此以浮文相欺,明知其实非如此,而恬不为怪(不但公事如此;即私人交际之间,亦复如此),皆是此弊,崇尚文辞,特其一端耳。(《文史通义</a>评》,写于1920至1930年代,见《史学四种》,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06页)
第六章
春秋与战国
西周以前,小国多,有一个强国出来,列国都会服从他,如此,便是三代以前的“王”。东周以后,大国多了,虽有强国,不容易达到这个地位,就不能想做“王”,而只争做霸主了。战国时代,情形又不同了。前此较小的国,这时候多已灭亡,否亦衰微已甚,不能在大国间做个缓冲,而诸大国则地益广,兵益多,遂成为互相吞并之局。秦因地势险固,易守难攻;且秦国民风,最为朴实勇敢;秦孝公又用商鞅</a>,定变法之令,强迫全国的人民都尽力于农,遂成为最富的国家。
春秋时列国的争霸
东周以后,王室衰微,不能号令天下,而诸侯争霸之局起。霸主是源于古代的“方伯”。(伯字是长的意思,霸字是同音假借字)在古代,天子本可命令一个诸侯,做某一方面的若干诸侯之长(如周文王在纣时做西伯,就是西方诸侯之长;齐太公在周朝初年,管理东方的五侯九伯),这个就是所谓“方伯”,春秋时代,则纯用兵力争夺。强的国,诸侯都服从他,天子亦就命令他做霸主。大抵西周以前,小国多,有一个强国出来,列国都会服从他,如此,便是三代以前的“王”。东周以后,大国多了,虽有强国,不容易达到这个地位,就不能想做“王”,而只争做霸主了。春秋时代,晋、楚、齐、秦号称四大国。吴、越是到末期才强盛的。四大国中,晋、楚两国,争霸的时期最久。
中国历史的有确实纪年,是起于共和元年的,就是公元前八四一年。至前七七一年而西周亡,从前七七〇年起为东周,至前二二一年而秦并天下。又历五百四十九年,其中从前七二二年起,至前四八一年止,共二百四十二年,称为春秋时代。自此以后,为战国时代。表中的前四七三年,实在已是战国的初期了。因其距春秋还不甚远,而吴、越相争,大部分系春秋时代的事,所以破例列入表内。春秋之义,因孔子采鲁国史作《春秋》一书,每年系时以记事,故以为名。战国乃因其时七国战争不止而为名。
东周列国形势
《管子·霸言》曰:“强国众,合强攻弱以图霸;强国少,合小攻大以图王。”此言实能道出东周以后,与西周以前形势之异。盖强国少,则服一强,即可号令当时之所谓天下,此为古人之所谓王。强国多,则地丑德齐,莫能相尚,即称雄一时者,亦仅能使彼不与我争,而不能使之臣服于我,此为古人之所谓霸。春秋之世,所谓五霸迭兴者,只是就中原之局言之。至于各霸一方,如秦长西垂,楚雄南服,则虽当他国称霸之时,情势亦迄未尝变,即由是也。观此,知王降为霸,实乃事势使然,初非由于德力之优劣。而事势之转变,则社会之演进实为之。盖文化之发舒,恒自小而渐扩于大。其初只中心之地,有一强国者,其后则各区域中,各自有其强国,遂成此地丑德齐之局也。西周以前,史事几唯所谓天子之国为可知,东周以后,则诸大国所传皆详,天子之国,或反不逮,即由于此。(《先秦史》,第150页)
战国的互相吞并
战国时代,情形又不同了。前此较小的国,这时候多已灭亡,否亦衰微已甚,不能在大国间做个缓冲,而诸大国则地益广,兵益多,遂成为互相吞并之局。这时候,晋分赵、韩、魏,而河北的燕渐强,合齐、秦、楚为七大国。七国之中,又以秦为最强。因为:(一)由地势险固,易守难攻。(二)且秦国民风,最为朴实勇敢。(三)而秦孝公又用商鞅,定变法之令,强迫全国的人民都尽力于农,秦遂成为最富的国家。诸侯之势,本已不能敌秦,还要互相攻战,“合纵”“连衡”之局,都不能持久,遂次第为秦所灭。(秦灭六国用兵的经过,可参看《白话本国史》第一编第五章第二节)
春秋战国一大变
春秋之世,诸侯只想争霸,即争得二三等国的服从,一等国之间,直接的兵争较少,有之亦不过疆场细故,不甚剧烈。至战国时,则(一)北方诸侯,亦不复将周天子放在眼里,而先后称王。(二)二三等国,已全然无足重轻,日益削弱,而终至于夷灭,诸一等国间,遂无复缓冲之国。(三)而其土地又日广,人民又日多,兵甲亦益盛,战争遂更烈。始而要凌驾于诸王之上而称帝,再进一步,就要径图并吞,实现统一的欲望了。春秋时的一等国,有发展过速,而其内部的组织,还不甚完密的,至战国时,则臣强于君的,如齐国的田氏,竟废其君而代之,势成分裂的,如晋之赵、韩、魏三家,则索性分晋而独立。看似力分而弱,实则其力量反更充实了。边方诸国,发展的趋势,依旧进行不已,其成功较晚的为北燕。天下遂分为燕、齐、赵、韩、魏、秦、楚七国。六国都为秦所并,读史的人,往往以为一入战国,而秦即最强,这是错误了的。秦国之强,起于献公而成于孝公,献公之立,在公元前三八五年,是入战国后的九十六年,孝公之立,在公元前三六一年,是入战国后的一百二十年了。(《吕著中国通史》下册,第374—375页)
异民族的同化
东周时代,大国都在沿边,这是什么道理呢?原来当时的二等国,如鲁、卫、宋、郑、陈、蔡等,所居的都是古代中原之地,习于苟安,所以其民渐流于弱;晋、楚、齐、秦、吴、越等国,都居于边地,却以竞争磨砺而强。而且边陲之地,都是旷废的,易于开拓,所以幅员也广大了。然则当时的异族,又是怎样呢?古代和汉族杂居在黄河流域的是猃狁,春秋时,分为赤狄、白狄。赤狄在河南、河北、山西,都灭于晋;白狄在河北的灭于晋,陕西的灭于秦。羌人在陕、甘境上的灭于秦。嘉陵江流域的巴,岷江流域的蜀,战国时亦为秦所灭。长江中流的民族,古称九黎,属于三苗之国。周以后,其他为楚国所开拓淮水流域的淮夷、徐戎,亦服楚。山东半岛的莱夷,则灭于齐。闽粤断发文身的民族,古称为越、吴,越先世,都是和此族人杂居的,越灭后,其王族还散布沿海一带,做他们的君长。而楚王族庄 ,又溯牂牁江而上,直打到现在的云南省城,就是当时所谓滇国。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开辟了现在的大同,燕国则排斥东胡,开辟了现在的辽热。总而言之:到秦灭六国时,黄河、长江两流域和辽、热两省,都已入中国的版图了。
第七章
周代之社会概况
封建的全盛时代,无甚贫富之差。只有有土的封君,可以征收租税,还可以使人民服劳役,是比较富裕的。到商业兴起后,社会的组织,就要逐渐变迁了。工业也变作私人营利的事业了。人民的贫富,就渐渐不均。富者的势力,逐渐增大,虽封君也无如之何了。何况这时候的贵族,还在互相兼并。这是商业资本抬头,封建势力逐渐没落的时代。商业资本既兴,此种等级,就不能维持了。封建制度,既然日渐破坏,宗法也就逐渐没落,都变作五口、八口的小家庭了。
封建时代的社会组织
周朝是一个社会组织剧烈变迁的时候。为什么呢?古代的社会,大抵是自给自足的。其时经济的基础是农业,农人所种的田都是公家的,用公平的方法分配工人所做的器具,是供给众人用的,由公众养活他。(古代公产社会里,本有这一种人,到封建时代,就成为工官)商人是代表本部落,到别部落去交换的,盈亏和他本身无关。所以这时候的人,无甚贫富之差。只有有土的封君,可以征收租税,还可以使人民服劳役,是比较富裕的。这是封建的全盛时代。
商业资本的兴起
到商业兴起后,社会的组织,就要逐渐变迁了。此时各部落的生活,实已互相倚赖,从前要多造的东西,这时候可以不造,而向人家换得,该少造的东西,却可以多造,去和人家交换。从前职业的分配,就不再合理,就要逐渐破坏了。向来平均分配的田,因人口增加,感觉不足,于是用为经界的阡陌、沟洫,逐渐被人开垦。(田间的陆地,总称为阡陌,亦就是往来的道路。水路总称为沟洫。把这些地方,开垦做田,总称为“开阡陌”。世人误以为开阡陌是商鞅所做的事,这是错的。开阡陌是人口增多,土地不足时自然的趋势,商鞅不过承认他罢了。可参看《白话本国史》第一编第九章第三节)田的分配,就不能公平,没田种的,愿意出报酬,借人家的田种;只有坏田的人,也愿意出报酬,种人家的好田,就发生所谓田租。(国家对于农田所征收的,古代谓之“税”,汉时谓之“田租”,宋以后谓之“赋”。有领土权的私人,征收佃农的,历代亦称为田租,又称地租。土地不曾私有时,只有国家所收的为田税,所以税额减轻,农民就受实惠;私家所收的地租发生后就不然了)田以外的土地总称为山泽。从前本来公有,遵守一定的规则,大家可以使用。(如《孟子·梁惠王上篇》所说的“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至此,亦落入私人手中。(如《史记·货殖列传》所载,因种树畜牧、开矿、煮盐致富的人,就是占据山泽之地的)工业也变作私人营利的事业了。商人则买贱卖贵,更可以得大利。人民的贫富,就渐渐不均。富者的势力,逐渐增大,虽封君也无如之何了。何况这时候的贵族,还在互相兼并,“破国亡家者相随属”呢?这是商业资本抬头,封建势力逐渐没落的时代。东周之世,这种趋势,正在加速度的演变中。
社会进化之畸形
社会的进化是畸形的,有许多事情固然今胜于古;有许多事情却是古胜于今。大抵在物质方面,今胜于古的多;至于社会组织,则确有古胜于今之处。这并非我们的聪明才力或道德,不及古人,实因古代的社会小,容易受理性支配,后世的社会却不然,如庞然大物,莫之能举,所以只得听其自然。(《来皖后两点感想》,原刊《安大周刊》1932年第87期)社会的组织而要求其合理,是必须随时改变的。但这是件极难的事。往往其组织已和其所处的地位,利害冲突,不能相容了,而人还没有觉得。即使觉得,抑或因种种方面的障碍,惮于改革;或虽欲改革而不能;又或勉强为之而致败。于是因事实的迁流,旧制度逐渐破坏,新制度逐渐发生;而此所谓新制度,全是一任事势迁流之所至,无复加以人为修整的余地,各方面自不免互相冲突。乃亦听其迁流之所至,互相争斗,互相调和。所求者,不过含有矛盾性的苟安,和前此无一物不得其所的大顺世界,全然背道而驰了。(《中国社会变迁史》,见《吕思勉遗文集》下册,第200页)
等级的破坏
封建时代,人是要讲究身份的。饮食、衣服、宫室、车马,各有等级,丝毫不能僭越。商业资本既兴,此种等级,就不能维持了。前此贵族对于平民,是有很大的势力的;至此亦逐渐丧失,而代之以富人对于穷人的权力。甚至贵族的本身,也不能不俯首乞怜于他们。总而言之:从前的富和贵,贫和贱,是合一的;这时候,富的人,实际上就受社会尊贵,穷的人就被贱视。虽然在法律上的地位,富与贵,贫与贱,都得一样受法律的制裁,确只是具文而已。
贵贱等级平,贫富阶级起
东周以后,为封建制度破坏,商业资本兴起之时,故贵贱之等级渐平,而贫富之阶级随起。其现象之重要者为:(一)诸侯大夫,互相兼并,亡国破家者,皆降为平民;(二)而平民社会中人,亦多渐跻高位,如游士是也;(三)井田制度破坏;(四)山泽之地,亦为私人所占;(五)工业亦入私人之手;(六)商业日益兴盛。于是贫富不均,而社会之风气,亦大变矣。(《高中复习丛书 本国史》,第28页)
宗法的破坏
古代平民的家庭,本止五口、八口,贵族则多系聚族而居。在父权伸张的情势下,就发达而成宗法。宗法是崇奉一个男子做始祖,他的继承条件,第一个是嫡,第二个是长,嫡长子代表始祖,是为大宗宗子。以后代代如此继承。嫡长子之外,其余的儿子,都别为小宗。小宗宗子,可以管辖五世以内的亲族,就是从自己高祖分支下来的人。大宗宗子,则凡同出于始祖的人,都要受他管辖。所以古代的贵族,团结的力量极厚,然而此等制度,做宗子的,必须为有土之君才行。因为如此,才能养活其族人;否则各自谋生,就要散而之四方了。所以宗法是要和封建并行的。封建制度,既然日渐破坏,宗法也就逐渐没落,都变作五口、八口的小家庭了。(五口、八口之家,是“一夫上父母,下妻子”。这是财产私有之世,相生相养,天然的一个团结。至于合数百口而成一大家族,则是交易未盛,每一个大家族,即为自给自足的生产团体,有以致之。交易盛行之后,此等家庭团体,自然不能存在了。普通的议论,都说中国人是大家族,这是错的。中国此等大家族,除非内地经济极落后的地方,还有存在;以中国之大论起来,实在不算得什么,较之欧洲人,只多上父母一代。宗法制度,可参看《白话本国史》第一编第八章第一节)
第八章
春秋战国之学术思想
春秋战国时代,社会组织,虽然日益变坏,学术思想则确是大有进步。在官之学,变为私家自由研究的学问。其时世变日亟,想借学术以救世的人甚多。合这几种原因,学术思想,就大为兴盛了。孔子学术的特色,在能就人伦日用之间,示人以不可须臾离的道理。老子以为后世的社会太坏了,想返到古代的淳朴。墨翟是主张节俭的,又反对当时用兵的人攻击人家。主张用整齐严肃的法律,去训练人民的是法家。先秦诸子之学,是各守专门,各有特色的。后世著书自成一家言,被收入子部的也不少,纵有独见,仍不如先秦诸子。
学术思想发达的原因
春秋战国时代,社会组织,虽然日益变坏,学术思想则确是大有进步。第一,在封建时代,学术为贵族所专有。到社会组织变迁,人民有余力能够研究学术的人就多了。第二,贵族既多失其地位,一变而为平民,于是在官之学,变为私家自由研究的学问。私人的教育,大为兴盛。第三,其时世变日亟,想借学术以救世的人甚多。而贵族腐败,贤君往往要登庸有才能的人,士人就有以立谈而致卿相的,因此想借学术以弋取富贵的人,亦就不少。合这几种原因,学术思想,就大为兴盛了。
评春秋战国的学术思想
近来的人,都说春秋战国,是我国学术思想,最为发达的时代,后世都比不上他,这话也未必然。春秋战国时代的学术,固然有各专一门,各极高深的长处;也有偏执己见,不了解他人的立场的毛病。譬如墨子</a>的主张节俭,自因为当时贵族奢侈,人民穷困之故。社会穷困之时,应得节俭,是从古以来如此的,看下文便可知道。庄子</a>却说他的道理太苦了,人不能堪,然则坐视着冻饿的人冻饿,你还是奢侈你的,抚心自问,能堪不能堪呢?荀子</a>又说有好政治,穷是不足为患的。墨子何尝说穷是最后的忧患?天然的忧患?不过在当时困穷的情形之下,节俭就是最好的政治罢了。这不过举其一端,其余这一类的地方还很多。总而言之:当时学术的能够分争角立,互相辩论,固然有其好处;然亦因其在初兴之时,彼此的立场,未能互相了解之故。到后世,没有这种激烈的辩争了;固然由于思想的停滞;然亦因其在社会上通行得久了,各种学问的所长所短,大家都已了然,所以用不着甚么激烈的辩论。我们试看:《史记》的末一篇《自序》载他父亲司马谈论阴阳、名、法、儒、墨、道六家的话,以及《汉书</a>·艺文志》论各家的话,大都有褒有贬。其所褒贬,大致可说是得当的,就可以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只说春秋战国是中国学术发达,有光采的时代,不说他是最好的时代。(《初中标准教本 本国史》第一册,第68—69页)
孔子
春秋、战国的学术派别是很复杂的。我们现在拣几家最重要的来讲讲。在当时的人物中,最受后世崇拜的是孔子。孔子的学术,就是所谓儒家之学。他的特色,在能就人伦日用之间,示人以不可须臾离的道理。他的哲学思想,最高的是“易”和“中庸</a>”。易是发明宇宙万有,无时不在变动之中;所以我们做事该时时观察环境,定一个最适当的应付方法,那就是所谓“中庸”了。他对于政治和社会的理想,也是很高远的。他所想望的境界是“大同”,而其终极的目的,在于治国平天下。至于修身齐家,是达这目的的基本工夫。
儒家的理想与价值
儒家的理想,颇为高远。《春秋》三世之义,据乱而作,进于升平,更进于太平,明是要将乱世逆挽到小康,再逆挽到大同。儒家所传的,多是小康之义。大同世之规模,从升平世进至太平世的方法,其详已不可得闻。几千年来,崇信儒家之学的,只认封建完整时代,即小康之世的治法,为最高之境,实堪惋惜。但儒家学术的规模,是大体尚可考见的。他有一种最高的理想,企图见之于人事。这种理想,是有其哲学上的立足点的。如何次第实行,亦定有一大体的方案。儒家之道,具于六经。六经之中……此等高义,既已隐晦。其盛行于世,而大有裨益于中国社会的,乃在个人修养部分。(一)在理智方面,其说最高的是中庸。其要,在审察环境的情形,随时随地,定一至当不易的办法。此项至当不易的办法,是随时随地,必有其一,而亦只能有一的,所以贵择之精而守之坚。(二)人之感情,与理智不能无冲突。放纵感情,固然要撞出大祸,抑压感情,也终于要溃决的,所以又有礼乐,以陶冶其感情。(三)无可如何之事,则劝人以安命。在这一点,儒家亦颇有宗教家的精神。(四)其待人之道,则为絜矩(二字见《大学</a>》)。消极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积极的则“所求乎子以事父,所求乎臣以事君,所求乎弟以事兄,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我们该怎样待人,只要想一想,我们想他怎样待我即得,这是何等简而该。怎样糊涂的人,对这话也可以懂得,而圣人行之,亦终身有所不能尽,这真是一个妙谛。至于(五)性善之说,(六)义利之辨,(七)知言</a>养气之功,则孟子发挥,最为透彻,亦于修养之功,有极大关系。(《吕著中国通史》上册,第303—304页)
先秦诸子
孔子被后世的人尊为圣人,他所做的书,和后人记他的言行,或记录阐发他的道理的书,亦被尊为经。[《诗》、《书》、《礼》(《仪礼</a>》)、《乐》、《易》、《春秋》,据儒家说:都是孔子所删定的,谓之六经,其中《乐》是没有书本的,所以又称五经</a>。解释经的书,汉人谓之“传”,记载故事的,汉人谓之“记”;如《礼记》《春秋公羊传》《左氏传》《穀梁传》就是。《孝经</a>》《论语</a>》汉人亦称为传。《孟子》本是儒家的子书。《尔雅</a>》是儒家的辞典。《周礼》,汉朝的今文家是不信他的,但是这许多,后世也总称为经。《大学》《中庸》,本是《礼记》里的两篇。宋朝的朱子,把他摘出来,合《论语》《孟子》,称为四书</a>]其余诸家则都称为子。诸子中重要的有老子。他的见解,是以为后世的社会太坏了,想返到古代的淳朴。他又主张天道是循环的;刚强的人,终必摧折;所以主张守柔。又有庄子,鉴于宇宙的广大和变化无穷,主张齐万物、一生死。老子和庄子的学术,都称为道家。墨家之学,是墨翟所创。他是主张节俭的,又反对当时用兵的人攻击人家,他却极善于守御。主张用整齐严肃的法律,去训练人民的是法家,最著名的人物是商鞅和韩非。当时列国,用这一派人物的,多能收富国强兵之效。(还有申不害</a>,做过韩国的宰相;李克</a>,亦作李悝,做过魏国的宰相;吴起</a>虽然是兵家,他的治国,也很近于法家的,曾做过楚国的宰相;一时都收富强之效)此外,讲用兵的法子的有兵家。讲外交的法子的有纵横家。讲农学的有农家。讲医学的有医经、经方两家。(见《汉书·艺文志》。前者是针灸一派,后者是方剂一派)以古代宗教上的迷信做根据,而研求哲理的,则有阴阳家等。先秦诸子之学,是各守专门,各有特色的。后世著书自成一家言,被收入子部的也不少,纵有独见,仍不如先秦诸子了。
先秦诸子各有所本
先秦诸子,关于政治社会方面的意见,是各有所本的,而其所本亦分新旧。依我看来:(一)农家之所本最旧,这是隆古时代农业部族的思想。(二)道家次之,是游牧好侵略的社会的反动。(三)墨家次之,所取法的是夏朝。(四)儒家及阴阳家又次之,这是综合自上古至西周的政治经验所发生的思想。(五)法家最新,是按切东周时的政治形势所发生的思想。以上五家,代表整个的时代变化,其关系最大。其余如名家,专讲高深玄远的理论,纵横家、兵家等,只效一节之用,其关系较轻。(《吕著中国通史》上册,第310页)
先秦诸子可分家不可分人
先秦诸子,大抵不自著书。今其书之存者,大抵治其学者所为,而其纂辑,则更出于后之人。亡佚既多,辑其书者,又未必通其学。不过见讲此类学术之书,共有若干,即合而编之,而取此种学派中最有名之人,题之曰某子云耳。然则某子之标题,本不过表明学派之词,不谓书即其人所著。与集部书之标题为某某集者,大不相同。
治先秦之学者,可分家而不可分人。何则?先秦诸子,大抵不自著书;凡所纂辑,率皆出于后之人(张孟劬尝以佛家之结集譬之)。欲从其书中,搜寻某一人所独有之说,几于无从措手;而一家之学,则其言大抵从同。故欲分别其说属于某人甚难,而欲分别其说属于某家则甚易。此在汉世,经师之谨守家法者尚然。清代诸儒,搜辑已佚之经说,大抵恃此也。故治先秦之学者,无从分人,而亦不必分人。(《先秦学术概论</a>》,世界书局1933年版,第17、20页)
第九章
本期结论
从上古到战国,是我国从部落进于封建,从封建进于统一的时代。上古期中,最当注意的,是异民族的同化,和疆域的开拓。民族是以文化为特征的。住居中国的民族,大的也有许多,然都先后同化于我。社会的组织,也是随时代而有变迁的。大抵人当生活艰难的时候,总是合力去对付自然的。到生活略为宽裕些,就不免有人要剥削他人了。这都是人类在进化的途中,发生出来的病态。中国古代的哲人,对于社会的病态,都是很注意,想要设法纠正他的。这一点,也是我国文化的光辉。
上古史的性质
从上古到战国,是我国从部落进于封建,从封建进于统一的时代。自此以前,我国还分立为许多国;自此以后,就合为一大国了。这是讲中国史的人天然的一个段落。
中国历史演进三阶段
中国历史可划分三大时期。羲、农、巢、燧利物前民,文化由来,遐哉尚矣,虽书阙有间,传说要非尽虚诬,此为自草昧入文明之世,一也。孔子删《书》,断自唐虞,史公作《记》,始于黄帝,惇史留诒,盖自兹始。斯时部落林立,异族错居,以累代之尽力经营,而林立者始渐合并,错居者始渐同化,至于嬴秦,遂胥宇内而为郡县,此自分裂入统一之世,二也。自秦迄今二千余年,就大体言之,疆域实无甚变更,政治亦无甚根本变动,四方异族程度皆较我为低,虽亦有时凭恃武力,荐居上国,至于声明文物,终不得不舍其故有者而从我。一再传后,其族且与我同化,泯然无迹焉。文化足以裨益者,唯一印度,亦仅及神教哲学而止耳,此为闭关独立之世,三也。自欧人东来,而局面乃一变,其文化既与我大异,政治兵力亦迥非前此异族之比,我国受其影响,遂至凡事皆起变化,此为现在所处之时期,就此时期之事而讲述之,此则所谓近世史者也。其中又可分为二期:一自欧人东来,至清末各国竞划势力范围止,此为中国受外力压迫之时代;一自戊戌变政起,讫于现在,此则中国受外力压迫而起反应之时代也。(《中国近代史</a>讲义》,写于1930年代,见《中国近代史八种》,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3—4页)
上古史的年代
上古史年代,虽然大部分都不确实。然依普通记算:夏朝大约四百年,商朝六百年,周朝八百年,已经有二千年了。(此项计算之法,见于《汉书· 律历志》,系根据古书中所载的干支及日食等天象,用历法推算的,虽不能密合,却不致如传说等的年代,相差很远)再上推至黄帝元年甲子,则在民国纪元前四千六百零八年了。(如依齐召南</a>《历代帝王年表》黄帝元年甲寅,则当在民国纪元前四千六百十八年)秦朝统一天下,在民国纪元前二千一百三十二年,那么,我国开化的时代,就该在民国纪元前五千年左右,在公元前三千年左右了。
民族的同化和疆域的开拓
上古期中,最当注意的,是异民族的同化,和疆域的开拓。中国现在,所以能做世界上有数的大国;而人口的众多,且为世界各国之冠;实在是这个时代,建立下来的根基。而这两者,实在还是一件事。
周秦之间的文化扩张
文化是从一个中心点,逐渐向各方面发展的。西周以前所传的,只有后世认为共主之国一个国家的历史,其余各方面的情形,都很茫昧。固然,书阙有间,不能因我们之无所见而断言其无有,然果有文化十分发达的地方,其事实也决不会全然失传的,于此,就可见得当时的文明,还是限于一个小区域之内了。东周以后则不然,斯时所传者,以各强国和文化较发达的地方的事迹为多,所谓天子之国,转若在无足重轻之列。原来古代所谓中原之地,不过自泰岱以西,华岳</a>以东,太行以南,淮、汉以北,为今河南、山东的大部分,河北、山西的小部分。渭水流域的开发,怕还是西周兴起以来数百年间之事。到春秋时代,情形就大不然了。当时号称大国的,有晋、楚、齐、秦,其兴起较晚的,则有吴、越,乃在今山西的西南境,山东的东北境,陕西的中部,甘肃的东部,及江苏、浙江、安徽之境。在向来所称为中原之地的鲁、卫、宋、郑、陈、蔡、曹、许等,反夷为二三等国了。这实在是一个惊人的文化扩张。其原因何在呢?居于边地之国,因为和异族接近,以竞争磨砺而强,而其疆域亦易于拓展,该是其中最主要的。(《吕著中国通史》下册,第372页)
文化的进步
民族是以文化为特征的。住居中国的民族,照第六章所述,大的也有许多,然都先后同化于我,就可见得我族文化的独优了。什么叫文化呢?依广义的解释,除天然现象之外,一切都该包括于文化之中。合以前各章所述的社会组织,政治制度,学术思想,以及衣、食、住、行等的进化而观之,就可见得我族文化的大略了。
社会组织的变迁
社会的组织,也是随时代而有变迁的。大抵人当生活艰难的时候,总是合力去对付自然的。到生活略为宽裕些,就不免有人要剥削他人了。人的剥削人,有两种法子:一种是靠武力,一种是靠财力。靠武力,就酿成各民族各部落间的斗争,战胜的役使战败的人,而成立封建制度。靠财力,则人和人,当交易之时,总想损人利己,本是大家互相剥削的行为了。这都是人类在进化的途中,发生出来的病态。中国古代的哲人,对于社会的病态,都是很注意,想要设法纠正他的。只这一点,也是我国文化的光辉。
治天下与安天下
先秦诸子之思想,有与后世异者。后世政治问题与社会问题分,先秦之世,则政治问题与社会问题合。盖在后世,疆域广大,人民众多,一切问题,皆极复杂。国家设治之机关,既已疏阔;人民愚智之程度,又甚不齐。所谓治天下者,则与天下安而已。欲悬一至善之鹄,而悉力以赴之,必求造乎其极,而后可为无憾,虽极宏毅之政治家,不敢作是想也。先秦诸子则不然。去小国寡民之世未远,即大国地兼数圻,亦不过今一两省,而其菁华之地,犹不及此。夫国小民寡,则情形易于周知,而定改革之方较易。风气淳朴,则民皆听从其上,国是既定,举而措之不难。但患无临朝愿治之主,相助为理之臣。苟其有之,而目的终不得达,且因此转滋他弊,如后世王安石</a>之所遭者,古人不患此也。职是故,先秦诸子之言治,大抵欲举社会而彻底改造之,使如吾意之所期。“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与天下安”等思想,乃古人所无有也。(《先秦学术概论》,第9—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