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南明第二个政府的斗争

3个月前 作者: 翦伯赞
    一 第二个政府还有广大的领土人民与军队


    清统治者之侵入中原,虽然利用明朝末年社会内部矛盾之决裂,减少了他在征服过程中的若干困难,但也不是一个一往直前的进军。在其征服中原之每一步的进展中,都曾经遭遇着当时南明政府和人民的武装抵抗。


    清统治者首先遇到的,是“闯贼”李自成所领导的“流寇”在河北山陕一带所展开的斗争。其次,是福王政府的督师史可法</a>所领导的官兵在苏皖一带的抵抗,虽然前者由于多尔衮与吴三桂</a>所组织的明清联军之进攻,由于宁南侯左良玉在楚西一带之夹击而趋于溃散;后者,由于马士英的妥协投降政策,由于左良玉的叛变,由于江北四镇将领之叛变与迎降而趋于瓦解,但这两个集团所领导的斗争,尤其是前者的斗争,确曾给清统治者以有力的打击,从而充分的表现了当时南明政府与人民在反抗外族侵略的斗争中之坚强不屈的精神。


    史可法与李自成所领导的斗争,虽然在主观的动机上各不相同;而在客观上,则都尽了抵抗外族侵略的历史任务。假如史可法之陈兵淮、扬,是为了巩固东南而抗战;则李自成之据守关、陕,便是为着保卫西北而斗争。所以这两个集团,他们在当时,虽然彼此互相敌视,对立;而在清统治者看来,则他们同是明朝人民所组织的武装集团,因而也就同是他的敌人。他对于“称兵犯阙,手毒君亲”的“闯贼”,固然表示“同仇”;但同时对于“拥号称尊”的福王,又何尝不认为是“俨为劲敌”呢?


    就因为如此,所以拉拢一个中原势力,打倒另一个中原势力,阻止中原的民族战线之形成,以达到其各个击破的阴谋,便是清统治者入关以后征服中原的一贯策略。至于拉拢哪一个,打击哪一个,在清统治者看来,那是没有关系的。自然,他最希望的,是与福王政府“戮力同心”,“连兵河朔,问罪秦中”,但假如这一诱降政策不成功的话,他也可以“释彼(闯贼)重诛,命为前导”“简西征之锐,转旗东征”。他可以联合福王打“闯贼”,也可以利用“闯贼”打福王,所以多尔衮说:“兵行在即,可西可东。”


    可是清统治者拉拢“闯贼”的结果,是五十万“流寇”在潼关的迎击;然而他诱降福王政府的结果,则是马士英等妥协派之遣使投降。除了白金十万两,币帛数万匹,敬谨奉献于敌人之外,还允许割地赔款。这样,清统治者的目的达到了。这样,李自成便不能不退出山陕走死于通城山谷之间;史可法便不能不“鞠躬致命”于扬州之役。这样,福王政府,便不能不与“闯贼”李自成并倒了。假使我们暂置顺逆不论,则李自成与史可法实同为明末抵抗外族侵略斗争中的英雄;若马士英开口“先帝”,闭口“社稷”,而首之以妥协,继之以逃窜,终之以投降,则直是民族千古的罪人。


    南明第一个政府的斗争,虽然因为客观上的矛盾和主观上的错误,在一年之中,便归于失败。但是中原的民族斗争,并不因此而终止。反之,在这一失败的斗争中,他们学会了许多斗争的经验。他们很快地集中力量于福建与浙江,组织了南明第二个政府,在长江以南,展开了第二阶段的抗清斗争。


    第二个政府所领导的斗争,一共支持了一年零两个月,从顺治</a>二年(1645)闰六月到顺治三年八月,便被满清消灭了。第二个政府所占领的历史时间,较之第一个政府虽然相差不多;但他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却做出了第一个政府所没有做过的许多艰苦的斗争。自然这种进步,决不是偶然的,而是第二个政府所处的历史环境,较之第一个政府时代,更为危急,更为艰苦,因而也就更容易激发中原人民抗敌救亡的热情,客观环境的变化,推动了主观的斗争,这是必然的事情。


    我们知道,在第一个政府的时代,正是清兵入关之初,当时一方面李自成虽退出河北,然而他“卷土西秦,方图报复”。这个势力,固然是明朝“不共戴天之恨”,也是清朝“除恶未尽之忧”。另一方面,福王政府所领导的江北四镇,虽然按兵淮扬;然而大河以南,开归徐泗一带,还在南明政府的手里。清兵所占领的地方,不过是河北、山东;而在山东沦陷区域内,尚有不少的人民自动组织的义勇军,他们“结寨自固”,仍然作零星的抵抗。故就当时的客观形势而言,第一个政府所处的历史环境还是进则可以渡河而战,退亦可以拒河而守。然而到第二个政府的时代,则敌人一面已击溃李自成,“抚定”山、陕,入据武汉,进逼湘、赣;另一方面,已肃清豫、皖、苏、鲁之南明势力,渡江而南,占领南京,进窥闽浙。在这一时代,南明所保有的领土,较之第一个政府时代,已经大大的缩小了。


    其次,就兵力上说,第一个政府时代,在武汉方面,左良玉尚拥兵百万,在淮、扬一带,四镇的兵力,亦不在百万以下,此外,除四川督剿“流寇”的军队不计,在湖南的何腾蛟,在江西的袁继咸,都各拥重兵。合计当时各方所有的兵力,当不在三百万以下。然而到第二个政府时代,在武汉方面,则左良玉的军队,十分之九,已经叛降清朝,只有某部将马进忠、王元成所领的残余部队,窜入湘北岳州一带,为章旷所收编。在江西方面,则袁继咸已经被俘北去,只有赵应选、胡一青等所带领的少数滇军扼守吉安,“孤悬上流,兵力单薄”。江北四镇,除黄得功战死芜湖以外,大半叛降清朝,或溃散江南,成为游勇。此外,只有郑鸿逵、郑采等所统率的少数闽军,在镇江陷落以后,向福建溃退。所以在第一个政府崩溃的时候,南明的主力军可以说完全被敌人所击溃,因之第二个政府,也就不能依靠闽军的支持,而为闽军首领郑芝龙所支配。


    虽然,这不是说,第二个政府就完全失去了抵抗清兵的物质基础,或是失去了抵抗清兵侵略的能力。实际上,在第二个政府成立的时候,除了还拥有长江以南广大的人力与物力以外,还出现了两种新的力量;第一,是江南人民义勇军的蜂起;第二,是“闯贼”李自成的残部与政府军的合流,这些力量,假使政府指挥得宜,较之第一政府时代的战斗力量,当更为强大。南明第二个政府短期崩溃的原因,不在于客观环境之恶化,而是在于主观上犯了不少严重的错误;而这些主观上的错误,就恰恰客观地提供敌人以胜利的前提条件,以致结局又不能不追随第一个政府之后,走上崩溃的前途。


    二 可惜社会内部的轧轹还没有消解


    我们知道,南明第一个政府的覆灭,原因甚多,而主要的是由于它没有克服社会内在的矛盾,因而给敌人以各个击破的机会。但是不幸,到第二个政府的时代,社会内部的矛盾虽然因为李自成之走死而部分的和解,但是因为张献忠领导的“流寇”还在四川继续“叛乱”,所以这一矛盾,还是集结在剿灭张献忠的内战中继续发展。因之,第二个政府还是有两个敌人,一个是“流贼”,一个是清兵,而这也就决定了他的任务,是内平流寇,外抗清兵。但是实际上,诚如多尔衮所云:“夫以中华全力,受制潢池,而今欲以江左一隅,兼支大国,胜负之数,无待蓍龟矣。”况在第二个政府的时代,江左并非全为明有,而欲剿“寇”、御敌同时并举,更是自速灭亡。


    就因为第二政府还是继续执行这种不聪明的政策,所以清政府在攻陷南京以后,便利用南明社会内部的矛盾,进行政治进攻,与军事进攻之平行政策。他一方面乘着第一政府的新溃、人心动摇之际,派遣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汉奸洪承畴</a>招抚江南,以图缓和或软化中原人民反对清兵的斗争,施行其“以华制华”的毒计;另一方面,他利用南明政府与“流贼”的对立,一面由南京趋浙江,由九江入江西,以进攻南明的政府军;一面分兵由武汉趋湘北,扫荡李自成的残部,由汉中趋川北,进击张献忠的大本营,以遂行其各个击破的战略。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摆在新政府之前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政府军力,团结全国人民,组织统一政府,执行全国抗战,尤其是要克服内在的矛盾,以迎击共同的敌人。


    实际上,在当时由于李自成已经走死通山九宫山,其残部由鄂南退入湘北,已与当地政府军合流。由于种族间的矛盾之提高,社会内部的矛盾,已经局部的和解了。据《明纪》:“贼将刘体仁</a>,郝摇旗等,以众无主,议归何腾蛟,帅众四五万人骤入湘阴,距长沙百余里,城中人不知其来归也,惧甚。……腾蛟与提督军务都御史章旷谋遣部将万大鹏等二人往抚……摇旗等大喜,与大鹏至长沙。……摇旗等遂召其党袁宗第、蔺养成、王进才、牛有勇皆来归,骤增兵十余万,声威大震。”[1]


    同书又载:


    李自成死,众推其兄子锦为主,奉自成妻高氏及弟高一功,骤至澧州。逼常德,拥众三十万,言乞降,远近大震。巡抚湖广都御史堵胤锡议抚之,何腾蛟亦驰檄至,……锦自是无异志。别部田见秀、刘汝魁等亦来归。[2]


    由于李自成残部的归附,于是湘、鄂边境,突然增加了四十万以上的生力军。这些生力军在何腾蛟的指挥之下,合湖南原有的官军共编为十三镇,分镇洞庭南北,成为保卫西南的有力支柱。终第二个政府的时代,使清兵不能侵入湖南一步。据《明纪》:


    降卒既众,腾蛟欲以旧军参之,请授黄朝宣、张先</a>璧为总兵官,与刘承胤、李赤心(李锦赐名)、郝永忠、袁宗第、王进才、董英、马进忠、马士秀、曹志建、王胤成、卢鼎,并分镇湖南北,时所谓十三镇者也。[3]


    或有人曰,李自成残部之归附,完全由于穷无所归,我们以为在事实上,殊不尽然。他们虽是失掉了首领的“流寇”,但他们却还具有很大的力量,当刘体仁等之入湘阴,迫长沙,如入无人之境,守将黄朝宣且逃窜燕子窝,傅上瑞且请腾蛟出避。以他们当时的力量,合计尚有五十万人,一据湘北,一据湘西,合力并进,则袭湖南而据之实大有可能。且据《明纪》所载,长沙知府周二南往抚以千人护行。他们疑其来攻,则“射杀之,从行者尽死”。后来万大鹏等二人往抚,“贼见止二骑,迎入演武场饮之酒”。足见他们是诚心归附政府。但如官军进剿他们,他们还是有抵抗的能力。


    又如李自成妻高氏谕其子锦之言曰:“为贼无论,既以身许国,当爱民,受主将节制,有死无二,吾所愿也。”李锦拥众三十万,岂无横行湖南之力,所以归附政府者,也是为的大敌当前的原故。


    不仅如此,而且在归附以后,他们确能忠勇为国,效命前驱。据《明纪》:“何腾蛟与监军御史李膺品赴湘阴,期诸军尽会岳州,张先璧逗留,诸营亦观望,独李赤心自湖北至,为大清兵所败而还,诸镇兵遂罢。腾蛟威望由此损。时诸镇皆骄且贪残,黄朝宣尤甚,劫人而剥其皮,郝永忠效之,杀民无虚日。”


    这里所谓逗留观望者,乃官军张先璧,所谓“骄贪”,所谓“劫人而剥其皮”,所谓“杀民无虚日”者,又皆官军黄朝宣等之所为;反之,与大清兵战斗于湖北者,则为反正之“贼将”李赤心。


    假使新政府能够有一整个的招抚政策,使张献忠所领的“流寇”亦能继李自成的残部之后而归附政府,则不但可以解放大批剿“寇”兵力,而且可以利用张献忠的力量,北向山、陕,在西北发动一个战场,以牵制敌人的南进。乃不此之图,而继续督剿川“寇”,因而在客观上尽与敌人夹攻张献忠的任务。当清兵南进之际,政府军与张献忠却在四川展开激烈的战争。据《明纪》:当时四川的官军在樊一蘅与王应熊的指挥之下,恢复了川南一带。《明纪》云:


    清顺治二年九月,官军与张献忠军在叙州一带展开激战,获胜之后,“一蘅乃命展、应试取嘉定、邛眉,故总兵官贾连登及其中军杨维楝取资、简,侯天锡、高明佐取泸州,李占春、于大海守忠、涪,其他据城邑,奉征调者,洪、雅则曹勋</a>及监军副使范文光,松、茂则监军佥事詹天颜,夔、万则谭宏、谭诣……檄诸路刻期并进”。[4]进剿张献忠。


    明年三月,“杨展尽取上川南地,屯嘉定,与曹勋等相声援,而王应熊及总兵官王祥在遵义,马乾、曾英在重庆,皆宿重兵,贼势日蹙。唯保宁、顺庆为贼将刘进忠所守,进忠又数败,张献忠怒,遣孙可望、刘文秀等攻川南郡县,应雄、樊一蘅急令展与侯天锡、屠龙、马应试及顾存英、莫宗文、张登贵连营犍为、叙州以御之”。[5]


    这样,在四川境内就展开了激烈的内战。在内战方酣之际,清兵乘机入蜀境。张献忠在明、清两军南北夹击之中,遂弃成都走顺庆。结果,张献忠死于凤凰坡,而四川却为清兵所有。从此,西南屏障尽撤,又扫清了后来清兵平定黔、滇的道路。


    三 唐鲁两王不合作


    第二个政府不但没有克服社会内部的矛盾,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战线以对抗共同的敌人;而且在统治阶级的内部,也不能团结一致,以致同时出现了两个政府乃至三个政府。


    首先出现的是唐王政府,也就是我们所谓的第二政府。这个政府是在闽军的支持之下成立的。据《明纪》:“闰(六)月丁亥,黄道周</a>与巡抚福建都御史张肯堂、镇守总兵官南安伯郑芝龙等奉唐王称</a>监国……丁未,王即位于福州……改七月以后为隆武元年。”[6]


    其次,在浙江方面,又出现了一个鲁王政府。这个政府是在浙军的支持之下成立的。据《明纪》:


    宁波故刑部员外郎钱肃乐建议起兵……集者数万人,……闻鲁王以海在台州,遣举人张煌言</a>奉表请监国,……即日移驻绍兴。[7]


    此外,在广西也出现了一个政府,“靖江王亨嘉,自称监国于广西,谋僭号”。[8]虽然广西政府不久为两广总督丁魁楚所取消,然而福建与浙江的两个政府,则是并存于同一时代。这就暴露了当时统治阶级内部的不团结,以致不能集中力量,共挽危亡。


    当时唐王政府亦曾感到有团结之必要,曾“遣给中士刘中藻颁诏浙东”,而鲁王政府中,亦有不少明达之士如钱肃乐等,都主张接受唐王的命令。但是张国维</a>、熊汝霖、张煌言等都坚决反对。“张国维驰疏上王,言国当大变。凡为高皇帝子孙,咸当协心并力,誓图中兴。成功之后,入关者王。今日原未假易也。监国当大势溃败之日,纠集维艰,一旦而拜正朔,退就藩服,人无所依,闽中鞭长不及,猝然有变,唇亡齿寒,悔将何及。……疏入,(唐)王召中藻还,于是闽、浙相水火矣。”[9]我们以为张国维所言“国当大变。凡属高皇帝子孙,咸当协心并力,誓图中兴”这是对的;但是在未成功以前,就先想到“成功以后,入关者王”的政权问题,这是非常错误的。因为不是成功以后,再谈协力,而是必须协力,才能成功,可惜当时张国维等不见及此,而使两个政府变为水火,结果鲁王浮</a>海,唐王被俘,还有什么“入关者王”呢?


    关于两个政府的合并问题,已经再谈不到。但关于合作的问题,以后似乎还不断地进行。据《明纪》:


    鲁王遣其臣柯夏卿来聘,(唐)王手书与鲁王,谓当同心戮力,共拜孝陵,已遣佥都御史陆清源解饷十万犒浙东。但才到江上,鲁王将方国安纵兵夺饷,留清源军中。[10]


    从此合作的问题也谈不到了,而两个政府,俨如敌国,有相通者,则其罪等于通敌。据《明纪》:


    鲁王使都督陈谦至福建,御史钱邦芑劾谦持两端,下狱杀之。而钱肃乐且因尝向唐王“奉表称谢”,致为诸将所责,欲弃兵入山。[11]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乃在“成功之后,入关者王”这一个未可期必的政权问题。


    在大敌当前,而统治阶级不能集中力量,乃至形成两个互相对立的政府,这已经是一种失败的现象。但是假使两个政府都能振作精神,分抗外敌,则客观上还是尽了分进合击的任务。


    一般的说来,当时两个政府都能接受第一个政府失败的教训,他们一致拒绝汉奸的参加。如在唐王方面,据《明纪》:“马士英拥残兵入福建,上疏自理,(唐)王以其罪大不许。”[12]又彭遇以曾“依附马士英”,皆不用。在鲁王方面,据《明纪》:“马士英请入朝,诸臣力拒之,(张)国维劾其十大罪,乃不敢入。”又云:“阮大铖投(朱)大典于金华,亦为士民所逐,大典乃送之严州(方)国安军。”[13]


    但实际上,在两个政府中,都还是隐伏着大批的汉奸。在唐王方面,据《明纪》:“秋七月己巳,(唐)王御门诏谕群臣,焚其迎降书二百余封。”[14]


    这二百余人,不过是有凭有据的汉奸,其他在郑芝龙领导之下的大小汉奸,还不知有多少。他们掌握着政府的重权,左右当时的政治;在另一方面,唐王政府之下的有志之士,如黄道周等,则没有力量,而且受汉奸的攻击,据《明纪》:“一诸生上书诋道周迂,不可居相位。王知出芝龙意,下督学御史挞之。”[15]当时的有志之士也想打击汉奸势力。据《明纪》:“郑芝龙爵通侯,位道周上,众议抑芝龙,由是文武不和。”[16]这里所谓“文武不和”,就是掌有实力的汉奸与两手空空的有志之士,已经形成对立,在这一对立的形势之下,于是黄道周不能不“仅赍一日粮”离开政府。他走江西,终至战死婺源。而唐王政府遂完全落于汉奸郑芝龙的手中,后来大开仙霞关,迎降清兵。


    鲁王政府的成立,就是以“已纳款的”镇海总兵官王之仁及“方从江上迎降归”的大学</a>士谢三宾等为基础,故其政府中的汉奸成分,当然更多。如当时“武将横甚,竞营高爵,请乞无厌”。而文臣则不顾国家缓急,只知请祭,请封,请葬,请谥。诚如兵部尚书</a>余惶所云:“今国势愈危,朝政愈纷,尺土未复,战守无资,诸臣请祭,则当思先帝烝尝未备;请葬,则当思先帝山陵未营;请封,则当思先帝宗庙未享;请荫,则当思先帝子孙未保;请谥,则当思先帝光烈未昭。”[17]这样看来,当时请祭,请葬,请荫,请谥者,一定很多。此外,阮大铖虽为“士民所逐”,而仍隐藏在方国安军中“谈兵说</a>剑”,大起其汉奸作用。


    在社会内部的矛盾继续发展与统治阶级内部的不团结日益严重的客观条件下,南明第二个政府自然不能利用一切有利的形势以展开坚决的民族斗争。他们只是局促于闽浙海滨,以求旦夕的苟安。


    在唐王政府,则汉奸郑芝龙等拥兵福州,挟持唐王不肯出仙霞关一步。虽“王数议出关”,然终“为郑氏所阻”。在鲁王政府方面,则亦只是划钱塘江而守。据《明史</a>》:“国安军七条沙,之仁军西陵,遵谦军小舋,汝霖、嘉绩、肃乐、及佥都御史沈震荃大理寺丞章正震等军瓜沥,列营二百余里,太仆少卿陈潜夫监军,划钱塘江而守。”[18]这样,他们一则坐视敌人扫荡江南一带的人民义勇军,一则坐视敌人深入江西的腹部,以致结果同归于尽。


    四 江南人民义勇军消灭了


    当时政府军虽已退到钱塘江以南,但是反抗清兵侵略的斗争,仍然在江南一带轰轰烈烈的展开了。这就是当时人民义勇军的到处起义。他们在保卫家乡的口号之下,展开了激烈的武力斗争,最有名的,是麻三衡等所组织的“七家军”,据《明纪》:


    故巡抚邱祖德,与宁国举人钱龙文、诸生麻三衡、沈祖荛及贵池诸生吴应箕</a>,各举兵应之。时宁国郡城已失,祖德驻华阳,三衡驻稽亭。三衡兵既起,旁近吴太平、阮恒、阮善、刘鼎甲、胡天球、冯百家与俱起,号七家军,皆诸生也。[19]


    同时举兵者,有职方郎中尹民兴与泾县诸生赵初浣、青阳知县庞昌允、溧阳诸生谢球、盐城诸生司石磬、宜兴中书舍人卢象观及从弟诸生象同、部将陈安,皆事败而死,惟民兴走免。[20]


    此外,如绩溪、黄山、太仓、苏州、松江、昆山等处,无不有人民义勇军的起义,他们或据城邑为堡垒,迎击敌人;或反攻城邑,打击敌人。在极艰苦的条件之下,不顾生死存亡,斗争到生命最后之一息。这种斗争精神在明末的历史上,写上了光辉的一页。据《明纪》:


    南京阮破,州县多起兵自保。


    左佥都御史金声</a>纠集士民保绩溪、黄山,分兵扼六岭。徽州推官温璜</a>与声犄角,且转饷给其军。[21]声拔旌德、宁国诸县,会徽故御史黄澍降于大清。大兵间道袭破声,声被执至江宁,与门人监纪诸生江天一皆死。[22]


    太仓已下,诸生王湛与兄淳,复集里人数百围城,城中兵出击皆死。


    苏州既降,诸生陆世钥聚众焚城楼,福山副将鲁之玙帅千人入城,与大清兵战死。[23]


    吴淞总兵官吴志葵,自海入江,结水寨于泖湖。会总兵官黄蜚,拥千艘,自无锡至,与之合。故两广总督侍郎沈犹龙偕同里给事中陈子龙</a>、中书舍人李待问、知县章简等,募壮士数千人守城,与志葵、蜚相犄角。东部主事夏允彝</a>入志葵军中。[24]


    大清兵至松江,吴志葵、黄蜚败于春申浦,被执。志葵参军举人傅凝之赴水死。城遂被围,未几破。沈犹龙出走,中矢死。李待问、章简俱被杀。华亭教谕眭明永、诸生戴泓皆死之。大兵遂攻金山,参将侯承祖亦被获,说之降,不从,被杀。夏允彝彷徨山泽间,欲有所为。闻友人侯峒曾、黄淳耀</a>、徐汧等皆死,乃自投深渊以死。[25]


    昆山之起兵也,县丞阎茂才已遣使迎降,县人共执杀茂才,推邑中故副将王佐</a>才为帅。贡生朱集璜及仪封知县周室瑜、诸生陶炎、陈大任等共扼守。参将陈宏勋,前知县杨永言帅壮士百人为助。阅两月,大清兵至,宏勋帅舟师迎战,败还。游击孙志尹战没。乙卯,城陷,永言遁去。佐才纵民出走,而已冠带坐帅府被杀,集璜等皆死之。[26]


    吴江之失也,职方主事吴易走太湖,与同邑举人孙兆奎,诸生沈自炯、自炳、武进贡生吴福之等谋举兵,旬日得千余人,屯于长白荡,出没傍近诸县,道路为梗。王闻之,授易兵部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江南诸军,提督军务。侍郎杨文骢奏易斩获多,进为兵部尚书。鲁王亦授易兵部侍郎,封常兴伯。大清兵至,易败走,父及妻女皆死,自炯、自炳、福之亦死焉。兆奎被获而死,一军尽歼。[27]


    吴易既败走,其乡人周瑞复聚众长白荡,迎易入其军。八月,大清兵至,被获死之。[28]


    在当时人民义勇军的斗争中,尤以嘉定之役与镇江之役最为壮烈,因之当时的志士仁人与一般人民之死于此二役者,也就更多。据《明纪》:


    嘉定之起兵也,士民推通政使侯峒曾为倡,偕同里进士黄淳耀、举人张锡眉、龚用圆、秀水教谕马元调、诸生唐全昌、夏云蛟等誓师固守。大清兵攻之,峒曾乞师于吴志葵。志葵遣游击葵祥以七百人来赴,一战失利,束甲遁,外援遂绝。城中矢石俱尽。秋七月壬子,大雨,城隅崩,架巨木支之。癸丑,雨益甚,城大崩,大兵入。峒曾拜家庙,投于池,骑兵引出斩之。二子元演、元洁与锡眉等皆死之,淳耀及弟诸生渊耀,自缢于城西僧舍。[29]


    江阴之守城也,以诸生许用德倡言,远近应者数万人。典史陈明遇王兵,用徽人邵康公为将,前都司周瑞龙泊江口,相犄角。战失利,大清兵逼城下,徽人程壁尽散家资充饷,而身乞师于吴志葵,志葵至,壁遂不返。康公战不胜,瑞龙水军亦败去。明遇乃请前典史阎应元入城,属以兵事。大兵力攻城,应元守甚固。降将刘良佐用牛皮帐攻城东北,城中用炮石力击。良佐乃移营十方庵,令僧陈利害。良佐旋策马至,应元誓以大义,屹不动。及松江破,大兵来益众,四面发大炮,城中死伤无算,犹固守。乃令志葵、黄蜚至城下,说城中人降。志葵说之,蜚不语,城迄不下。庚子,大兵从祥符寺后城入,众犹巷战。男女投池井皆满,明遇、用德皆举家自焚,应元赴水,被曳出,死之。训导冯敦厚冠带缢于明伦堂,里居中书舍人戚勋,举人夏维新、诸生王华、吕九韶皆死。时贡生黄毓耆与门人徐趋举兵行塘,以应城内兵。城陷,两人逸去。后趋侦江阴无备,帅将士十四人袭之,不克,皆死。[30]


    从以上这些悲壮的事实看来,这些人民义勇军,由于没有获得当时政府的支持,由于没有在彼此之间取得必要的联络,由于战术与战略上的幼稚,以致都先后为清兵所消灭,但他们英勇赴敌,百折不回,鞠躬效命死而后已的精神,实足以照耀千古,永为后代中华女儿的模范。以视当时唐王与鲁王领导之下的军队,逃窜海滨,委土地人民于不顾,何啻霄壤,假使当时政府能够善于运用这些人民的武力,作为反攻的前锋,而以政府军为其后劲,两相配合,在长江南岸发动一个反攻的战争,则歼灭渡江的敌人,并非绝对不可能。可惜他们都不此之图,而以为钱塘一水,仙霞一关,便可以保障小朝廷。孰知敌人在消灭人民义勇军以后,遂长驱直入,驱马渡江。于是鲁王遂不能不航海出国。据《明纪》:


    夏旱,钱塘江水涸,大清兵驱马试之,不及腹,遂渡。方国安拔营走绍兴,江上诸军悉溃。六月丙子朔,大兵破绍兴,国安将以鲁王降,王走台州航海。[31]


    当鲁王航海出国之时,而老汉奸马士英、阮大铖偕大学士谢三宾、宋之晋、刑部尚书苏壮及方国安等,赴江干乞降,于是鲁王政府遂告结束,而浙江也就全部沦陷了。后来当清兵攻仙霞岭的时候,阮大铖为向导,“僵仆石上死”,而马士英乃被敌人斩首于延平城下,这就是两个老汉奸的下场。


    鲁王政府覆亡以后,福建便变成了前线,因而影响到唐王政府的崩溃。这样看来,不肯支持人民义勇军,又是这两个政府覆亡之直接的原因。


    五 最后的一幕——郑芝龙投降


    民族斗争在江西方面,也同时激烈地展开了。而且当时的江西,可以说是明清斗争的一个主要战场。


    当时江西的敌我形势,据《明纪》所记:清兵已下建昌,“江西诸郡惟赣州存,孤悬上游,兵力单薄”。[32]这样看来,当时赣州以北均已沦陷,南明军队则据守赣州,保障赣南,以阻止敌人侵入福建。因此,当时敌我两方,对于赣州的争夺展开了激烈的战斗。实际上赣州的存亡,就是南明第二个政府的生死关头。因为赣州一失,清兵便可以由赣西直入福建,而且截断了唐王政府与西南的连系。


    为了保卫赣州,南明政府与人民,确仍尽了不少的努力,可是赣州终于失陷。这主要的,是由于以下的几种原因。


    第一,是当时江西的南明军队,非常复杂。此疆彼界,不能在战斗中取得必要的联络。


    (1)是赵应选等统率的“滇军”,又号“旧军”。据《明纪》:“初,崇祯末,命中书舍人张同敞调云南兵,及抵江西,两京已相继失,因退还吉安。(杨)廷麟留与共守,用客礼待之。其将赵应选、胡一青频立功。”[33]


    (2)是赴援的“粤军”。据《明纪》:“时有广东兵,亦以赴援至。”[34]又云:“杨廷麟入赣州,与万元吉同守,副将吴之蕃以广东兵五千至。”又云:“丁魁楚亦遣兵四千……先后至赣,营于城外。”[35]


    (3)是永宁王慈炎所招降的“蛮兵”。据《明纪》:“永宁王慈炎招降汀、赣间连子峒张安兵数万,复建昌,入抚州。”[36]又云:“杨廷麟赴赣州招张安等四营为兵,号龙武新军。”[37]


    (4)是黄道周所号召的“义勇军”。据《明纪》:“黄道周以虚声鼓动忠义士,所至远近响应,得义旅九千余人。”[38]


    这些各种军队,只有黄道周所领导的义勇军在湖东敌后活动,结果为汉奸出卖,全军覆没于婺源。道周亦被俘,不屈而死。据《明纪》:“黄道周由广信出衢州,婺源知县伪致降书,道周信之,进至婺源,猝遇大清兵,战败……诸军溃走,道周被执。”[39]


    此外新军(蛮兵)与旧军(滇军粤军)不和,抵消了不少的力量,吉安之失,就是这个原因。据《明纪》:“新军张安者,骁勇善战,(万)元吉以新军足恃也,蔑视云南、广东军、二军皆解体,然安卒故淫掠,所过残破,至是大清兵逼吉安,诸军皆内携,新军又在湖西,城中军不战败,城遂破。”[40]此外,如建昌之失,亦由于“客兵内应”。


    第二,是由于湖南何腾蛟拥十三镇之多的军队而没有驰援江西。假使当时何腾蛟而以一军由湘鄂边界出赣西北,以袭敌人之背,则必然可以转移江西方面战局的形势,然而何腾蛟终以诸镇骄横,不听指挥,未能援救江西。据《明纪》:“王遣使征兵,腾蛟发郝永忠精骑五千往迎,永忠不肯前。久之,始抵郴州。”[41]


    第三,也就是最重要的原因,则是由于郑芝龙等的投降政策,他们按兵福建不动,有意的使江西战局失败,以达到其图降的阴谋。据《明纪》:“杨廷麟、刘同升等请王出江右,何腾蛟请出湖广。原任知州金堡言:‘腾蛟可恃,芝龙不足恃,宜弃闽就楚。’王大喜……十一月王亲行,……郑鸿逵为御营左先锋,出浙江。郑采为御营右先锋,出江西。……十二月甲申,王发福州,驻建宁。郑鸿逵、郑采各拥数千,号数万。既出关,托候饷,仍驻不行。”[42]又云:“江楚迎王疏相继至,王决意出汀州入赣,与湖南为声援。郑芝龙不欲王行</a>,令军民数万人,遍道呼号,拥王不得行,遂驻延平。”[43]


    不仅如此,当吉安失守,赣州危急,新城知县帅“民兵千余,出城拒击”之时,而“郑采兵驻新城,采闻大兵至,即奔入关。……大兵遂取抚州。”[44]同样当精兵陷绍兴,鲁王航海的时候,“郑鸿逵驻关外,传大清兵至,徒跣疾行,三日而抵浦城,后至者纷纷言兵哗”。而“郑芝龙部将夺民舟”而逃。实际上,“是时芝龙已怀异志,密通款于大清,假言海寇至,撤兵回安平镇,航海去。守关将士皆随之,仙霞岭二百里间,空无一人”。[45]


    这样,于是清兵一面围赣州,“两广、云南军不战而溃,他营亦悄悄散去。城中仅郭维经及汪起龙部卒四千余人,城外仅水师后营二千余人,参将谢志良拥众万余驻雩都不进。杨廷麟调广西狼兵逾岭,亦不即赴”。[46]于是赣州失陷。同时,“清兵抵仙霞关,长驱直入”,[47]遂入福建。唐王及后被逾于汀州,郑芝龙奉表迎降于平安,其子成功恸哭而谏,不从,遂率所部入海。于是南明第二个政府遂又被清所颠覆,而闽、浙、皖、赣又相继沦陷。


    (重庆《中苏文化》第八卷第一期,1941年1月25日出版)


    注解:


    [1] 《明纪·唐王始末》(以下简称《明纪》),第10—11页。


    [2] 同上书,第12—13页。


    [3] 《明纪》,第14页。


    [4] 《明纪》,第11、17页。


    [5] 同上。


    [6] 《明纪》,第2页。


    [7] 同上书,第3页。


    [8] 同上书,第9页。


    [9] 同上书,第11—12页。


    [10] 《明纪》,第15页。


    [11] 同上书,第19页。


    [12] 《明纪》,第15页。


    [13] 同上书,第3页。


    [14] 同上书,第21页。


    [15] 同上书,第3页。


    [16] 同上书,第2—3页。


    [17] 《明纪》,第15页。


    [18] 同上书,第3页。


    [19] 《明纪》,第4页。


    [20] 同上书,第4页。


    [21] 同上书,第4页。


    [22] 同上书,第9页。


    [23] 同上书,第4页。


    [24] 《明纪》,第4页。


    [25] 同上书,第7—8页。


    [26] 同上书,第5页。


    [27] 同上书,第7页。


    [28] 同上书,第21页。


    [29] 《明纪》,第5页。


    [30] 《明纪》,第8页。


    [31] 同上书,第19页。


    [32] 《明纪》,第6页。


    [33] 同上书,第16页。


    [34] 《明纪》,第6页。


    [35] 同上书,第20页。


    [36] 同上书,第6页。


    [37] 同上书,第15页。


    [38] 同上书,第7页。


    [39] 同上书,第13页。


    [40] 同上书,第16页。


    [41] 《明纪》,第19页。


    [42] 同上书,第13页。


    [43] 同上书,第15页。


    [44] 同上书,第16—17页。


    [45] 同上书,第20页。


    [46] 《明纪》,第21页。


    [47] 同上书,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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