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汉代统治人民的方式
3个月前 作者: 谢国桢
统治者的阶级压迫
刘邦建立汉政权时,能够审量形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他不走六国分裂的回头道路,而坚持统一,以法制来约束人民。他入关之初,就提出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者及盗者抵罪。”汉初不是像以前战国时代,随便可以杀奴隶,人身有了比较平等的待遇和保障。对于人民的搜刮,在田地租税上,是用重农政策和轻税制度的所谓“轻田租,十五而税一”。到景帝时,“三十而税一”。至于没有田地的贫雇农,“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就是收下籽粒来,农民与地主对半分成。这样劳动人民自己有了一定量的收入,要比在奴隶主奴役下,生命不能自保,除了枷锁而外一无所有,死了还要殉葬,要好得多了。因之在汉初,由于农民得以耕种自己的土地,从事劳动有一定兴趣,因而农业生产迅速发展起来,手工业产品的制造也精益求精,向前推进。《汉书</a>·食货志》记载:
娄敕有司,以农为务,民遂乐业。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乘牸牝者摈而不得会聚。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失行谊而黜愧辱焉。
《汉书·食货志》是据《史记</a>·平准书》转抄下来的。这种说法,未免有许多夸张之辞,而且一般史书把这种政绩都归功于“文景之治”,不过也反映了汉初经济确是比较繁荣的。汉初生产发展的原因,已如前述,主要的原因是劳动人民有了自耕的田地,经过辛勤的劳动,生产出了丰硕的成果。
但是贪婪的地主阶级也和奴隶主的本质都一样,随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从而更为加倍克扣和压榨。他们对于劳动人民除了物质上的剥削和勒索而外,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权利和秩序,制定了一套精神上的枷锁。
称谓的不同
在封建社会内阶级的构成,统治者有帝王将相、地主豪绅、士大夫们,而被统治者有农民、手工业工人(实际是被髡钳的工徒)、军士、奴婢等。当时的被统治者称呼统治者为大人、先生、夫人、公子等,还要加以官衔和爵位。而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农民,男的则叫作男子,女子则叫作妇人。对于手工业工人叫作工徒,对于军士则叫作田卒和戍卒,比戍卒身份较高的叫作良家子。当时砍柴斫薪的叫作厮(后来对于使用的小孩子叫作小厮),做饭司烹调的叫作养(就是后来的炊事员)。凡是参加劳动的成员,统治者都给以鄙贱的称呼。在封建社会内,尤其是封建社会初期,把奴隶置诸广柳车中,还能大量地买卖,因之对于奴婢,男的叫作大男,女的叫作大婢。[1]至于依附于地主阶级的“客”,自己称作贱子。如《汉书·楼护传》说:“时召宾客,邑居樽下,称贱子上寿。”顾名思义,就可以知道待遇的不平等了。
赋役剥削
在汉代出生的小孩叫作黄口小儿。只要生子到三岁,就要出口赋(人头税)了。汉武帝时,因为“征伐四夷,重赋于民”[2],所以,每年逢八月,就要清查户口(算人),弄得人民困苦不堪。后来改为“七岁去齿,乃出口钱”,就是“民年七岁至十五岁,年出二十三钱”,叫作口赋。“民年十五至五十六,年出百二十钱”,叫作算赋。各王国、侯国的算赋,要以其中百分之六十五献于天子,叫作献赋。
汉代赋役制度,大概可分为三种,除口赋而外,就是田赋和徭役。田赋即三十税一的制度。徭役就是人民出劳役,通称为“更”。充劳役的人叫作更卒。每年任劳役一月叫作正卒。至于充当“山地材官,北边骑士,水居楼船”的,叫作屯戍之卒。戍卫官廷的叫作卫士,把守于边防的叫作戍卒。人民当了一年的戍卒,任务完毕以后叫作过更,花钱雇人为戍卒的叫作践更。[3]
人民贫富的区别是什么?怎样算贫,怎样才算富呢?关于人民所有财产的基数,在汉代成文法上</a>有这样的规定,通常的农民一家五口,耕田五亩,岁收粟一百五十石(每石合近代三斗三升三合),除了十分之一的租税而外,五口之家仅足温饱。人民的财产是以“衣履釜甑(蒸食物的器具)”来计算的。釜甑多了恐怕统治者抽调劳役,就把它卖掉,“以避科税,而豪富之家,乘贱买之,故得其利”。[4]一甑之价,值钱多少?尚未见于记载,不得而知。可是据《汉书·成帝纪》记载:“不满千钱,为极贫之产”,“鸿嘉四年诏民资不满三万无出租赋”。这就规定了贫富的限度。
对于地主官僚占有的田地和使用的奴婢,也有限制。在汉哀帝时,孔光条奏:“限名田、奴婢,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皆不在数中。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诸名田畜奴婢过品,皆没入县官。”虽然有这种政令,其实是等于一纸空文,根本没有实行过。汉代宫廷中诸官奴婢十余万人,岁费五六百臣万。[5]在民间,巴蜀的卓氏至富,家僮八百人。汉哀、平间,皇亲王氏封为五侯,家僮千人,宾客满门。[6]哀帝给幸臣董贤赐田千余顷,破坏了分封土地的制度。均田之制,早已不存在了。
贫富两极分化
早在西汉初年,茂陵富人袁广汉,藏镪巨万,家僮八九百人,筑园东西四里,南北五里,激流水注其内。构石为山,高十余丈,连延数里。新兴的官僚地主、皇亲田蚡,“治宅甲诸第,田园极膏腴,而市买郡县器物,相属于道”。将军灌夫家累数千万,宗族宾客众多,食客日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广阔,权利横于颍川。[7]失意的贵族杨恽,因为拥有厚资,大治田园宅第,“岁时伏腊,烹羊炮羔,斗酒自劳”。[8]这都说明了在汉代已经出现了大地主庄园的经营。还有郑当时在长安京城的郊区置有庄园和别墅,每逢休沐之暇,就请客到他的别墅里饮酒宴会,当时称为“郑庄(当时的别号)好客”。汉武帝时的董仲舒</a>已经看到这种贫富悬殊情况,为了维护汉朝政府的统治,不得不慷慨地说道:“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务此而亡(无)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朘,浸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9]董氏所说的“奸邪不可胜”就是反映了贫富悬殊、阶级矛盾尖锐,农民不得不起义反抗。
从汉初到哀、平,不过二百多年之间,在封建统治者压迫之下,贫富不均,农民逐渐失去土地,不是起来造反,就是沦为任人鞭挞的刑徒,和充当奴隶,过着悲惨的日子。到了王莽当政的时候,就下令说:“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又说:“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税一,实什税五也……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10]王莽只看见豪民霸占田地的不均,就要开倒车,行复古的制度,回到奴隶制时代,实行王田的道路上去,所以是注定要失败的。但是到了东汉,土地兼并和养奴蓄婢的风气,一点也没有改变。仲长统</a>《昌言</a>理乱篇》说:“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千;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乐,列乎深堂。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交错而不敢进。”[11]聚敛之多和奢靡之风,更超过了前汉。
汉光武帝为平抑民愤所采取的措施
汉朝统治者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挽救其危机局势,便针对当时的情况,提出打击豪强、丈量田地、释放奴婢等三项措施和政策,来平抑民愤。尤其是东汉光武帝刘秀,虽然不像王莽那样要恢复井田制度,徒尚空言,而是有具体的措施,在剔除统治者压榨侵吞的积弊上,也起过一定的作用。因而,东汉在恢复生产和繁荣经济方面也有所进展,但是执行得终究是不彻底,也是不可能彻底施行的。
我们先从东汉以前各地方富户豪强势力谈起。汉朝统治者为了防止统治阶级内部吞并,注意打击豪强,主要是战国末期遗留下来的奴隶主残余势力和豪强地主。据《汉书·贾捐之传》说:“今天下独有关东,关东大者,独有齐楚。”于是《高帝纪》记载:“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与利田宅。”就是指东方诸侯奴隶领主的残余势力而言的。《后汉书</a>·郑弘传》注说:“武帝时,徙强宗大姓不得族居。”其突出的大姓如《汉书·严延年传》说的“涿人……大姓西高氏,东高氏,自郡吏以下皆畏避之,莫敢与牾,咸曰:‘宁负二千石,无负豪大家。’宾客放为盗贼,发,辄入高氏,吏不敢追。浸浸日多,道路张弓拔刃,然后敢行,其乱如此”。又“颍水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宾客犯为盗贼”。这可见到西汉宣帝年间,奴隶主的残余势力,犹且猖狂如此。至于《汉书·王尊传》所说:“长安宿豪大猾东市贾万、城西萭章、翦张禁、酒赵放、杜陵杨章等,皆通邪结党,挟养奸轨,上干王法,下乱吏治,并兼役使,侵渔小民,为百姓豺狼。”《汉书·田延年传》说:“先是,茂陵富人焦氏、贾氏,以数千万阴积贮炭苇诸下里物……商贾或豫收方上不祥器物,冀其疾用,欲以求利。”这可能指庶族(没有官爵身份的)地主兼营商业的市侩而言的。在汉代的奴隶主的残余势力虽然受到打击,可是兼营商业的仍然在社会上是一种潜伏的势力,一直到三国时依然存在。如三国时的糜竺,“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资产巨亿”[12],就是一个例子。此外新兴的有身份的官僚地主阶级迅速地发展起来。到了东汉光武以后,从龙附凤的外戚权臣,猖狂得更甚。
新兴的贵族官僚地主阶级也可以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皇帝是最大的地主阶级。汉高祖刘邦问他得到的财产,“孰与仲多”,显出了天下是他一家的天下,他的王子皇孙封国称王,不但拥有土地,还有开采盐铁的特殊权力,说明他就是最大的地主。第二是从龙的功臣,尤其是外戚。只要是功臣,自然可以攀龙附凤,当上皇亲国戚,占领大量的田宅。如汉武帝时的田蚡、窦婴,无不大治宅第,拥有膏腴田园,形成了大庄园主。汉哀帝时的外戚王商等,一日同封五侯,也是大起宅第,宾客满门,横暴一时,“干犯吏禁,杀人不死,伤人不论”[13]。功臣如安昌侯张禹,“为人谨厚,内殖货财,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贾。它财物称是。”[14]一直到后汉功臣而兼外戚的马家,马援之后马防,“兄弟贵盛,奴婢各千人已上,资产巨亿,皆买京师(洛阳)膏腴美田,又大起第观,连阁临道,弥亘街路,多聚声乐,曲度比诸郊庙”。[15]自西汉到东汉以来,如前汉的田、窦,后汉的马、郭、殷、王,形成地主贵族世家。第三是宦官。他们“手握王爵,口含天宪”,招权纳贿,无恶不作。如宦官侯览,“夺人田地至百一十八顷,大起第宅十有六区”,皆穷极壮丽。其兄弟姻戚,皆宰州临郡,辜较百姓,与盗贼无异。[16]第四是中小官吏和书佐所形成的中小地主阶级。他们的官职虽卑,可是拥有出纳政令、运送国家财富的实权,所以如史籍记载,上计吏到一个地方,在亭传上累积堆放着运送的货物。[17]生极其养,死了还营葬高大的坟墓。例如,近来四川发现的王晖墓中雕画的石椁和山西左元异墓碣,石刻壁画皆穷极华丽,非殷实之户不能办到。其生前贪婪的情况,可想而知。第五是没有身份的庶族地主。他们与官僚地主互相勾结又互相斗争。如《汉书·陈汤传》说:“关东富人益众,多规良田,役使贫民,可徙初陵,以强京师,衰弱诸侯,又使中家以下得均贫富。”可是庶族地主如三国时的张既“世单家(富),为人有容仪。少小工书疏,为郡门下小吏,而家富。自惟门寒,念无以自达,乃常畜好刀笔及版奏,伺诸大吏有乏者辄给予,以是见识焉”。[18]以此来勾结官僚地主阶级。自东汉以来,察举孝廉方正和秀才,统治者所察举的全是有钱有势的地主阶级中的人物,也有庶族地主阶级因缘攀进的人物。这就成为庶族地主阶级进身之阶了。
依附于地主阶级的游手好闲的知识分子,据荀悦</a>《汉纪》中所说,有“三游”,就是游侠和游客,以及游行(亦即游行四方的说客一类)。
所谓游侠,即《汉书·游侠传》所说:“皆借王公之势,竞为游侠,鸡鸣狗盗,无不宾礼……观其温良泛爱,赈穷周急,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张衡</a>《西京赋》说:“都邑游侠,张赵之伦……轻死重气,结党连群。实蕃有徒,其从如云。”他们为了杀富济贫,随手立致千金,随手亦可散去,声势显赫一时。在汉代前期,著名游侠有朱家、郭解,成帝之时又有楼护、陈遵,都以依附豪势,行侠好义,闻名于时。[19]到了东汉还有戴良</a>,尚侠气,食客尝三四百人,当时称为“关东大侠戴子高”。既至三国以后,这种风气就较为罕见。
我们在这里要谈的游客,就是宾客。食客又可以谓之奴客,它的身份,由诸侯的上宾逐渐下降为与奴仆几乎相等的奴客。这是由于阶级分化,有的贫寒知识分子猎取功名,上升在地主阶级的行列,当然毕竟是在少数;而多数逐渐下降为奴客。这种逐渐向两极分化的情况,是有迹象可寻的。
这里要谈的什么是宾客?《汉书·周昌传》说:“沛公以(周)昌为职志(官名),其从兄周苛为客。”客为“帐下宾客,不掌官也”,就是不受官爵,待以客礼的叫作宾客。在汉代初年,首先是分封的同姓诸王,都要延揽宾客,为之出谋划策,以期取得最高的权力和地位。像淮南王刘安</a>,就延揽了很多的宾客,给以优厚的待遇,甚至“鸡犬都可以升天”。梁孝王建</a></a>筑梁园,广收宾客,延请了如枚乘</a>等人,“为上国大宾,与英俊并依,得其所好”[20]。到东汉光武之时,楚元王刘英也好交结宾客,“以谋得逞”。这时的宾客,真成了天之骄子。其次是地主豪势之家,如前汉的公孙贺,“乘高势而为邪,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不顾元元,无益边谷”。又“新丰杜建,为京兆掾,护作平陵方上(陵工)。建素豪侠,宾客为奸利。甚至颍川大姓原褚,宗族横姿,宾客犯为盗贼”[21]。还有一些缙绅士大夫,虽然没有多少钱,也要请一两位门客,来撑面子。于是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都想当上官僚地主的宾客。当时作宾客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自贬身价,甘处于为人当雇工,如佣作奴仆的地位。如《后汉书·桓荣传》说:“(桓荣)家贫无资,常客佣自给。”托名汉刘向</a>撰的《列仙传</a>》说:“宋璜,广陵人也。少病毒瘕,就睢山道士阮丘,丘怜之。璜曰:‘病愈当为君作客三年,不致自还。’”而当时的官吏为了撑面子,也要雇一二人为客。崔寔</a>《政论</a>》说:“长吏虽欲崇约,犹当有从者一人;假令无奴,当复取客,客佣一月千钱。”三国时的焦先,“饥则出为人客作,饱食而已。”从此由诸侯的宾客沦落而为奴客的地位了。沿及晋代,奴客称客户,有的与雇农、佃客地位同等。《三国志</a>·吴书·潘璋传》:“璋妻居建业,赐田宅,复客五十家。”《晋书</a>·食货志》说:“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奴客也可称为佃客了。
为此,东汉初年采取了一些打击豪强地主的措施:
(1)仗量田地。汉初在关中开辟土地,兴治沟渠,发展生产,来拱卫京师长安。由于膏腴满野,故称“陆海”。及至光武建都洛阳,政治中心乃由长安移到洛阳。南阳为光武故乡,因此特别注意于洛阳以东的地区开垦田地,提高生产。兴修鸿陂渠,灌溉田亩数千顷。汝阳一带尤为殷富,“鱼稻之饶,流衍他郡”[22]。光武帝时特别注意度田(丈量田地),而且行之甚力,度田不实者,多因之致罪。光武帝度田的目的是专为着充实帝室,中饱统治者的私囊;而限制官吏的名田,尚在其次;至于富人的土地侵吞,害及贫民,就不在帝王的心目中了。就是这种清丈田地,也是有偏倚,仗量不均,清查不实的。《后汉书·刘隆传》说:
是时天下垦田,多不以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光武)十五年诏下州郡,检核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显宗(明帝)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将诘问吏,吏乃实首服。
所以仗量田地清查田亩,在光武帝时就根本实行不通。到了明帝、章帝以后,宦官外戚专权,土地的兼并、奢侈风气,更超出于前汉,人民的痛苦更形增加了。
(2)释放奴婢。在汉代存留着奴隶制的残余,地主每家蓄养奴婢和虐待奴婢是社会上一个严重问题。王莽时规定了“民田奴婢,不得买卖”。就是有奴婢之家,自“上公以下,率一口出钱三千六百”[23],以此来限制大地主官僚蓄养奴婢的数量。光武帝为了维护统治者的权利和地位,使奴隶不至于和农民在一起起来反抗,因之对于释放奴婢和改善奴婢的待遇,确有明文规定。如建武七年五月甲寅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掠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十一年八月诏:“敢炙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炙者为庶民。”又十月诏:“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十三年冬十二月诏:“益州自八年以来,被掠为奴婢者,皆一切免为庶民。”[24]在光武时不止一次地颁布释放奴婢的命令,并规定奴婢不得买卖,改善对奴婢的待遇,被解放的奴婢称为庶民。
在法律上规定不得乱杀奴婢,使其人身得到保障,实际执行了没有,执行得如何?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在当时可能表面上执行过,而骨子里仍是阳奉阴违。如《后汉书·郑兴列传》说,兴以“私买奴婢,坐左转莲勺令”。当时,奴婢不但买卖,还可以互相赠送。《后汉书·李恂传》说:“贾胡数(李)遗恂奴婢、宛马、金银、香罽之属,一无所受。”而买卖奴婢还是普遍的,如《三国志·魏书</a>·杨俊传》说:“宗族知故为人所掠作奴仆者凡六家,俊皆倾财赎之。”那么因为无钱被掠作奴仆而不能赎的,不知要多少家了。所以在光武颁布明令不久,外戚马防兄弟贵盛,奴婢各千人以上。折象家僮八百人,资财二亿。大官僚梁冀“取良人,悉为奴婢,至数千人,名曰‘自卖人’”[25]。这可见到东汉末年,贵族家庭蓄养的奴婢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多了。奴婢受着鞭挞凌辱、目不忍睹的不平等待遇,生活的痛苦是可以想见的。前汉王褒曾著过一篇《僮约》。“僮约”就是一个买卖奴婢的契约,也叫作券文。券文上说:“神爵二年正月十五日,资中男子王子渊(褒的别字)从成都安志里女子杨蕙买亡夫时户下髯奴便了(奴名),决资万五千。奴当从百役使,不得有二言。晨起早扫,食了洗涤。居当穿臼缚帚,截竿凿斗,锄园斫陌……奴老力索,种莞织席。事讫休息,当舂一石。夜半无事,浣衣当白……奴不得有奸私,事事当关白。奴不听教,当笞一百。”王褒所写的“僮约”虽然是戏言,然可以反映出汉代地主豪强虐待奴婢的惨况。那时贫民一做了奴婢,正如王褒所说“不如早归黄土陌,蚯蚓凿额”[26]了 。
当然也有地主豪门的豪奴恶仆仗势欺人这类事经常发生。如前汉霍光的家奴与御史魏相的家奴争道,“诸霍在平阳,奴客持刀兵入市斗变,吏不能禁”。霍氏的家奴头子监奴冯子都和王子方等人,狐假虎威,不可一世,“视丞相亡(蔑)如也”[27]。汉辛延年的《羽林郎》诗句说:“昔有霍家奴,姓冯名子都,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其猖狂傲慢的情况可想而知。这种倚势凌人的豪奴恶仆,他们早已失去其阶级的本性,欺压良民,作恶多端,已经不齿于人类。这种败类是少数,而受着苦难和不平等待遇的贫苦奴隶总在多数,而且是大多数。
(3)允许刑徒自赎。在汉代建筑宫殿陵苑,修治沟渠道路,开采盐铁等项大工程,以及纺织、陶冶、铸铜、髹漆等官营手工业生产的精美物品,皆是由大量的刑徒惨淡经营和制造出来的。刑徒是创造社会财富、发扬祖国文化的主要劳动力之一。可是刑徒的身份和待遇,尚不能与奴婢相比,他们受到的肉体责罚和桎梏,生活的痛苦,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最近在山东诸城县发现了刑徒被髠钳的一张石刻汉画,可以略见一斑。汉代修建工程所使用的刑徒动以十万计算。《汉书·陈汤传》说,修昌陵时,“卒徒工庸以臣万数,至然(燃)脂火夜作,取土东山,且与谷同价,作治数年,天下遍被其劳。”这样数字庞大、夜以继日的劳作的刑徒的来源如何呢?一是由于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有些大臣官吏得罪了当权执政者,因之被罪而罚作为刑徒。这在刑徒中实占少数。二是贫苦大众,主要是农民。他们在统治者的横征暴敛之下,稍有不遂,就被横加以罪名,使成千上万的农民充当了刑徒,这在各类工种中占绝对的多数。定刑徒的罪名也有等级和年限的区别。据《汉书音义》说:“一岁刑为罚作,二岁刑已上为耐。”耐是“轻刑之名”,犯耐罪而私自逃跑的就叫作亡命。又《汉旧仪》说:“髠钳为五岁刑,完城旦舂为四岁刑,鬼薪(也写作新)白粲为三岁刑,司寇为二岁刑,罚作(名复作)为一岁刑。”凡是犯罪的刑徒,官吏则收容在都城中名叫“若卢”的监狱里,至于一般农民刑徒则在普通的监狱里。表现好而刑期未满者,不戴刑具,要比刑徒身份略高,叫作弛刑。这些弛刑徒可拨到边疆上充当卒徒。在服刑期内调配到工地上充劳役的,有技能者叫作五任;没有技能者只充当小工,还须戴上刑具工作,叫作无任。[28]尽管刑罚这样严重,待遇又区别得这样酷苛;可是只要有势力有钱财,就可以赎罪。如大官僚李燮“以谤毁宗室输作左校,未满岁,(安平王)果坐不道被诛,乃拜燮为议郎……擢河南尹”。又如文学家蔡邕</a>以得罪权势,髠钳为徒,不久就以钱财来赎罪,得免于徒刑。《后汉书·明帝纪》载:建武中元二年建武十二月甲寅诏“……天下亡命殊死以下,听得赎论,死罪入缣二十匹,右趾至髠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舂至司寇作三匹”。至于女徒,《汉书·平帝纪》载:元始元年(1年),“天下女徒已论归家,(出)顾山钱月三百。”只要有钱,就可以赎罪;若是无钱的贫苦劳动人民,就只有长期作刑徒了。
武梁祠画像中的刑徒罪人
刑徒墓砖刻文
洛阳是东汉的首都所在地,在洛阳四周围营造的工程是众多的,无疑是使用了大量的刑徒。最近在洛阳附近偃师县佃庄附近发现了汉代刑徒野葬墓地。这些刑徒的尸首,似乎用薄薄的棺材浮葬在野地里,身边还有手铐和脚镣,身上只放两三枚五铢钱,最多的也不过九个五铢钱和一个盛水的瓦罐子,身后的惨状如此,则其生前的痛苦生活可知。身旁还有一块墓砖,上面刻着刑徒的籍贯、姓名、罪行、死期和所作的任务,如有一块砖刻着“五任汝南南顿鬼新黄柏元初六年闰二月死”。又一块墓砖刻着“无任南阳武阴完城旦捐祖永初元年七月九日物故死在此下”。从这里不但可以看出悲惨的情况,而五任和无任的区别,也可以弄明白了。据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编写的《东汉洛阳城南郊的刑徒墓地》这篇报告说,这些刑徒多来自幽、兖、豫、荆、青、徐、冀、并八州之地。考察这些刑徒的骨骼,多半是中年受残酷的虐待,未能到刑满之期而中途死亡,墓葬的年代多半是从汉永元四年(92年)到延光四年(125年)时期。工徒的待遇,既然这样,农民的生活的凄惨状况,更可想而知,因之为时不到四十年就激起了黄巾农民军大起义,八州之人,因身受切肤之痛,群起响应,“襁负归之”。农民起来反抗统治者如火如荼的情况,就形成轩然大波了。
统治者刚柔并济的两面政策
历来的封建统治者压榨、剥削劳动人民时,左手拿着鞭子,右手拿着“仁者爱人”的经典,惯耍两面派手法。统治者在横征暴敛和高压之时,有时摆出慈善姿态,要豁免租况,减轻徭役,优待刑徒;有时露出狰狞凶险的面孔。在荒旱年间,甚至开仓赈济,其实并不都是实心爱民。我们可以考察一下所设置的常平仓的情况。《后汉书·刘般传》中刘般说:“常平仓外有利民之名,而内实侵刻百姓。豪右因缘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而“贵戚椒房之家,数用恩势,干犯吏禁,杀人不死,伤人不论”。“宁见朽贯千万,而不忍贷人一钱;情知积粟腐仓,而不忍贷人一斗。”[29]汉朝政府的朘削暴敛,卖官鬻爵,压榨百姓,已经是罪恶昭彰,人所周知。
地主阶级为了饱填其欲壑,达到其巧取豪夺、兼并侵吞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平时也惯用伪善和欺压两手。我们再就地主豪强的侵吞兼并和其经营的方式,来做比较具体的分析,其穷凶极恶的面貌就可以略见一斑。
第一是巧用人力。在汉初出现了大批失业的社会廉价劳动力,地主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想方设法利用这些廉价劳力发展生产。《汉书·货殖传》说:“齐俗贱奴虏,而刁间(人名)独爱贵之……使之逐鱼盐商贾之利。”刁家遂以之而殷富。《汉书·赵敬肃王彭祖传》:“使使即县为贾人榷会,入多于国租税。”又《汉书·张汤子安世传》:“(张汤子安世)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内治产业,累积纤微,是以能殖其货。”前汉的王丹“哀、平时仕州郡……家累千金,隐居养志,好施周急。每岁农时,辄载酒肴于田间,候勤者而劳之。其堕懒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邑聚相率,以致殷富。其轻黠游荡废业为患者,辄晓其父兄,使黜责之”。[30]地主阶级伪善假慈悲,实在是欺骗人民,是好把钱搁在自己腰包里的虚伪卑劣手段。
第二是兼营家庭手工业。地主豪家因利用奴仆人力的轻贱,乃兼营家庭手工业。如霍光家利用家僮制造纺织机,以数十人之力,两个月的时间,织出了一匹精美的葡萄锦。又后汉时外戚郭况富极一时,当时郭家被称为“琼厨金穴”。王子年《拾遗记</a>》说:“况家僮四百余人,以黄金为器,土冶之声,震于巷内。时人谓郭氏之室,不雨而雷。言其铸锻之声盛也。”可见地主豪强家庭手工业之盛。
第三是放高利贷,中家子弟为之保役,趋走与臣仆等,勤收税与封君比入,是以众人慕效。在汉代,地主豪家征取子钱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第四是欺压贫雇农,勒索租额。在汉代,贫雇农耕富人的田地,见税什五,就是对半批租,其实勒索的情况不止此。《汉书·匡衡传》说:“衡专地盗土……遣从史之僮,收取所还田租谷千余石入衡家。”所谓善于说《诗经</a>》的匡衡,乃是一个巧取豪夺、欺压农民的能手。
四川出土的汉代砖刻画贷粮图
第五是巧取豪夺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地主豪家不择手段得来的田地,还要用巧取豪夺式经营,如后汉樊宏无孔不入地经营田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后汉书·樊宏传》说:
(宏父)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
可见地主阶级费尽心思地经营,大量积累财富的一斑。
束缚人民的“契约”
地主阶级无论是用伪善的面貌出现,还是用狰狞的面貌勒索豪夺,或是把得来的田地在那里处心积虑经营;尽管花样多端,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在封建社会内要攫取农民更多的田地,把地主阶级的权力巩固起来,把农民苦心劳力耕种的田地据为己有。他们不但夺取了田地,而且要从文字上把属于谁的名义确定下来,于是古来埋葬死人的卖山券演变而为卖地券,恐怕一纸空文不足为凭,还要请中人作保。作保的中人在汉朝叫作知券者,就是证人。其买卖僮奴人口,写定契约,也是如此。买卖人口的契约,前面已举了王褒的《僮约》,可以作为一个例子,故不另举。现在我们不妨把东汉徐胜的卖地券的形式抄写在下面:
建武中元元年丙辰四月甲午朔,廿八日,广阳太守官大奴徐胜,从武邑男子高纪成卖所名黑石滩郭罗佰田一町,贾钱二万五千,钱即日毕。田东北比皇甫忠,南比孙仲倍,西比张准,北比大道,根生土著毛物,皆属徐姓。田中若有尸死,男即为奴,女即为婢,皆当徐姓给使。时旁人姜同许义,皆知券约,沽酒各半。
这券中所说的大奴徐胜,可能是广阳太守的奴仆头子,倚势凌人侵夺了男子(农民)高纪成的田地。有此一契,这块贫民的田地就可以霸占,永为势家所有了。既然规定了主仆的名分,和土地隶属所有制的权利,那么地主老爷们就可以高坐堂上,呼奴唤婢,大摆人肉宴席,还要叫贫雇农民们来交租纳税。假若交粮较迟,或借贷还钱稍缓,地主们就派豪奴恶仆向贫雇农民坐摧索债。在河南费县打虎桥发现汉代的石刻画像,有地主索债图。其他汉石刻画像还有农民向地主交租图。[31]一口袋一口袋的粮食倒到地主的仓廪中去,一方面显出地主气势的蛮横和阔气,一方面刻画出贫农受地主压迫的惨痛情况。农民在地主的剥削鲸吞之下,逐渐失去了自耕的一小块土地,甚至卖儿卖女,充当地主的奴婢,失去了人身自由。一遇到荒年,斗米千钱,甚至“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贫苦农民只有起来造反,揭竿而起了。1935年同蒲铁路开工时发现一个朱书的陶罐,上面写道:
汉画像中的收租图(描摹)
熹平二年十二月乙巳朔,十六日庚申……今日吉良,非用他故。但以死人张叔敬,薄命蚤[早]死,当来下归丘墓。黄神生五岳,主死人录;召魂召魄,主死人籍……眉须以落,下为土灰。今故上复除之药,欲令后世无有死者。上党人参九枚,欲持代生人,铅人持代死人。黄豆瓜子死人持给地下赋。立制牡厉,辟除土咎,欲令祸殃不行。传到,约束地吏,勿复烦扰张氏之家。急急如律令。[32]
在这个张叔敬陶罐上所写的辞句,主要有两个含义:一个是表现出农民的大公无私。劳动大众受统治者压迫,困苦而死,“欲令后世无有死者”。另一个是贫苦农民生前受统治者的横征暴敛,死后还要受到鬼神的剥削,所以拿黄豆瓜子叫死人持着缴地下的赋税,“欲令祸殃不行,传到约束地吏,勿复烦扰张氏之家”,说得何等悲惨沉痛呀!
统治者从思想上巩固封建秩序
汉代有这种传说,就是劳动人民生来要受苦,死了还要受苦,这是由神灵在那里监管着;人死了魂归泰山,而且是天命所注定的。官僚地主是高贵的,农民是贫贱的。因之,在人的伦序上不是拿法律来制裁,而是拿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和抽象的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从意识形态上来约束人民的思想,使劳动人民不至于暴动起来,进行造反。这就是从阶级剥削和压迫以外,汉朝统治者用三条钢绳和五个铁箍来钳制人民的思想,作为统治人民思想的精神枷锁。用这种办法的人,始作俑者,就是汉武帝时主张罢黜百家、崇尚六经的董仲舒。
在封建社会初期,秦始皇</a>为了改革奴隶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切阻碍生产发展的不合理的制度,“以吏为师”,来建立封建社会制度和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后来弄得繁文缛节,桎梏重重,民不堪命。汉初在久经大乱之后,注意到人民的生活,发展生产,需要休养生息,只是与民约法三章。经过文、景两代,因为皇太后都喜欢道家的学说,都崇尚黄老无为而治,根本没有提到法家。到汉武帝时,封建社会已经形成,并壮大起来,继承高祖刘邦的伟业,保卫祖国的边疆,整饬国家的内政,发展盐铁生产和不拘一格地培养人才。他为了平抑各家不同的思想,用儒家礼</a>教这一套方法来巩固封建政权的统治。由于孔子</a>总结了自上古尧舜禹汤奴隶社会的经验,保存下来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他的门人所辑的《论语</a>》,辑录了祖国古代人民遗留下来的优良的语言和风俗习惯,至今还在应用,如何评价,这里姑不具论。但是过于尊尚儒术已失去孔子本意的董仲舒建议用的“罢黜百家、崇尚六经”定于一尊的办法,以期更容易于统治。在汉武帝时,虽然建立了太学,建元六年(前135年)建立了五经</a>博士,可是把儒家的孔子奉为教主(见章炳麟</a>《訄书</a>》),并未真正实行,比如汉宣帝就不是专信儒教的。自元帝以后,政权渐衰,为了愚蒙人民,儒教才被推广起来,所以汉代石刻上才有孔子见老子</a>的画像和孔门之学,师弟相传的优生授经图</a>等。东汉的石刻画像中,此类故事更日渐众多,是有其历史根源的。所以说,董氏是针对当时统治者剥削压迫的情况,所谓“民日削月朘,浸以大穷”,提出限民名田的主张,及要求统治者“省刑罚,薄税敛”以宽民力的一套措施。他认识到,对于人民不能专用刑法来压制,还是要用礼教来感化;认为这可以为劳动人民接受,可能博得人民的同情。当然,其目的是暂时地安定人民,而实际是专为压迫人民的统治者说教的。他进一步论述,法律的制裁是有一定限度的,唯有礼教才能把社会上的秩序安定下来。因之就宣传天尊地卑、贫富贵贱自来就有差等,制定了“三纲五常”,钳制人民的思想,束缚人民手脚的大道理。董仲舒说:“有政制之名,亡变道之实。天不变,道亦不变。”这就是说,历代的制度虽然有时改变,而约束人民的“三纲五常”始终是不能改变的,是受命于天的。为什么把最高统治者帝王叫天子呢?就是受命于天。从此,董仲舒进一步提出“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于天也”。他更引申而为人的行动全是受命于天,从而形成了他的天人相应的荒谬的学说,即天的变动和降灾都影响到人民,而君主以及人民的行动都可以上应于天。他把劳动人民由劳动中察觉出来的天气的变化,春夏秋冬四季的更替,“不违农时”的自然界现象,朴素的唯物论,却歪曲为天主宰事物,天的意志高于一切,编造了劳动人民生来就该受压迫、服从于统治者的一套主观唯心论的荒谬理论,来愚蒙人民。其实,明眼人一看就很清楚他所说的话的实质和他所玩弄的玄虚。
东汉朴素唯物主义者王充</a>就认识到天是宇宙间自然界的现象,天哪能像人一样有口和耳目。所以《论衡</a>》自然篇说:“以天无口目也……使天体乎?宜与地同。使天气乎?气若云烟。云烟之属,安得口目?”“今(以)无口目之欲,于物无所求索。”那么,怎能“天人相应”呢!至于说天道不变,可是天也有四时运转、风雨晦明的现象,哪能说是不变;若说到人类社会上,则“千里不同风,万里不同俗”,时事正在往前演进,安能法先王而不法后王,是古而非今?正如前汉杜周所说:“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33]与王充同时,有桓谭</a>和王符</a>。桓谭主张社会是不断演变的,他说:“前圣后圣,未必相袭。”[34]王符著有《潜夫论</a>》,主张法治,“法以君为主,君信法则法顺行,君欺法则法委弃君臣,法令之功必效于民,故君臣法令善,则民安乐……”而施行法令,在于使用得人,所以说:“是故国家存亡之本,治乱之机,在于明选而已。”
董仲舒对于历朝的制度,也承认是未尝不变的。不过,他说制度虽然可以改变,但统治者“三纲五常”的道理是不变的,就和天道是永恒不变的一样。他曾引证“五经”中的《春秋</a>》来立论。宋代王安石</a>就说《春秋》是“断烂朝报”。而经学中的今文学家董仲舒(经学中的古文是用古代篆字来写的;今文是用汉代隶字译为今文的,当时就叫作今文学家)把《春秋》所记载的从隐、桓到定、哀十二公,分为三个时期。他所谓“张三世”就是据乱、升平、太平三世,其目的是“新周、故宋、王鲁”。他说时代虽变,可是统治不变,维持封建社会的秩序不变。“贵有常家,尊在一人”[35]。因之,他说的“王鲁”就是借着鲁来吹捧汉朝天子。他把孔子称为“素王”。所以称为“素王”,是孔子有一个预见,即制礼作乐,“为汉制作”。把孔子一抬就变为教主了。
董仲舒之后,有些人说孔子为预言家,认为他有许多“微言大义”和“非常异议可怪之论”,没有写在六经里面,而是“口授”别记在谶纬里面。谶就是一种“预决吉凶”的宗教预言;纬原来是指天象,后来才附会人事。说六经是经,纬书是扶翼六经而行的。当时的一些谶纬家说什么孔子的“微言大义”中有汉当代秦而兴,乃至刘秀中兴。如有的谣言说:“刘秀发兵捕不道,卯金修德为天子”[36], 卯金即是刘字。又如“刘氏复起,李氏为辅”,也记载在谶纬书里。这些谶纬的荒诞无稽之谈,难道还不是捧汉代皇帝作为进身之阶的人搞的吗?汉朝统治者企图说明自己注定是受命于天的“真命天子”,使人民不致异动,来维护其封建统治的政权。他们愚弄老百姓,宣扬儒家的仁义道德来笼络人心,欺骗人民。《汉书·元帝纪》中有一段说得很精彩:
孝元皇帝……壮大,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法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就是说在汉宣帝时,尊崇儒家,起用儒生,不过是一个建议,到汉元帝时,才真正实行,而汉朝政府就从此中衰了。其实汉代的推行儒家政策,大都为欺骗群众,实际像元帝这样优柔寡断,即使不用儒家,也注定是要失败的。就是东汉光武帝的中兴,表面上虽然推崇儒家,而实际上是用暴力来平定中原;对他稍有反对的,必须把它镇压下去,最后乃战败了据守四川的公孙述,终于四海如一,心中乃安。本来他是用的霸道来“平定天下”,而反说是“吾以柔道行之”[37], 纯粹是欺人之谈。
董仲舒所主张的“推明孔氏,抑黜百家”[38],其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者的政权。他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培养地主阶级的子孙们,好传宗接代,作为统治者的羽翼。正如《汉书·董仲舒传》所说:“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汉代的举贤良茂材的选举制度,并不是真正选拔人才,而是从地主阶级中挑选出贵族子弟,加上“孝廉方正”,或博士、议郎清贵的荣名,来巩固地主阶级的地位,形成了地主世袭,贵者常贵、贱者常贱的门阀制度。这种贵族子弟,席丰履厚,哪有什么真才实学,不过是拿学习五经,作为猎取功名的敲门砖,再爬上士大夫贵族的地位。当时就有“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民谣。班固</a>就说:“自武帝立五经博士,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寝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他们之所以要这样来研究经术是为着利禄荣名,来夸耀自己。当时的尚书</a>博士夏侯胜就说:“士病不明经术,经术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后汉的博士桓荣,官做到少傅,“赐以辎车乘马。荣大会诸生,陈其车马、印绶,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39]凡是地主阶级得到青紫的就是贵族,得不到青紫者,就是庶族。而这种青紫往往是由夤缘攀附、不择手段而得来的。于是形成了社会上的人民两极分化。《后汉书·黄琬传》说:“时权富子,多以人事得举,而贫约守志者以穷退见遗。京师为之谣曰:‘欲得不能,光禄茂材。’……自是窃名伪服,浸以流竞,权门贵仕,请谒繁兴。”所谓清贵之地,遂为利禄之场。当时察举孝廉方正,必须有人保荐,保荐的人自然是亲戚故旧才能够同声相应,同类相求。当时两家联姻,也必须门当户对,贫户决不能与富家联姻,即是庶族地主,也难与贵族地主攀附。像东汉的王充,出身于“细族孤门,虽著鸿丽之论,无所禀阶,终不为重”。王符也因家世寒薄,穿缝掖之衣,为人所轻。又如王粲</a>,本来是世家子弟,因为没有外家,浮沉下僚,幸亏有皇甫规、蔡邕等为之提拔援引,他所写的文章才名闻于时。还有三国时的文学家吴质,也是出身于寒门,当时并非有名,因为为曹丕</a>所欣赏,才成为建安时曹氏幕客中的风流人物。为了巩固地主阶级的地位和在物质上与精神上压制人民的门阀之风,在东汉末年,就已经开始了。
唯物论与唯心论的斗争
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内,从来就存在意见的分歧。由分歧而到对立的统一,形势也随之向前发展。自从董仲舒提倡天人相应的学说,就有王充反对天人相应,提出天无口目的学说:有尊孔,就有反对孔子的“问孔”文章。汉光武以谶纬来愚弄人民,登上了皇帝的宝座,使桓谭来整理有关谶纬的书籍;桓谭以“臣不读谶”[40]拒绝了皇帝的答问。桓谭说:“谶出河图洛书,但有兆朕而不可知。后人妄复加增依托,称是孔丘</a>,误之甚也。”[41]在皇帝的严威之下,而能正直不阿,说出这样的话,他的正义精神可见是惊人的。仲长统看见当时“选士而论族姓门阀,交游(专)趋于富贵之门”,诵读五经弄得乌烟瘴气,甚至有“行赂改定兰台漆书经</a>字,以合其私文者”,不禁慷慨激昂地作诗以见志。仲长统的诗说:“寄愁天上,埋忧地下,叛散五经,灭弃风雅。百家杂碎,请用从火。抗志山西,游心海左。”[42]可以看出他对于奔竞仕途、斯文扫地的愤慨。“高门无下品”,攀亲也必依附高门,发展到了魏晋,遂制定了“九品中正”的选举制度,成为“官人”的框框,用以培养贵族门阀,来欺压人民,使人民难以翻身。
董仲舒“推明孔氏”制定了“三纲五常”,作为桎梏人民精神的枷锁。统治者对于三纲中的夫为妻纲,只有条文而没有细目。对于女性“男尊女卑”还不满意,还要她们“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于是班固的胞妹班昭</a>连忙编写了《女诫</a>》七条:第一卑弱,第二夫妇,第三敬慎,第四妇行,第五专心,第六曲从,第七叔妹。其主要的意旨是“惧失容它门,取耻宗族”,必须“忍辱含垢,常若畏惧,卑弱下人”,又必须曲从姑舅之言,“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是谓曲从”。因之就说:“生男如狼,犹恐其尫;生女如鼠,犹恐其虎。”[43]把支撑半边天的女性,教成遵守夫权的驯服的工具。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在旧中国)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44]汉代统治者满以为制定了“三纲五常”以及尊崇夫权的《女诫》就可以约束人民不致异动了。然而,有压迫就有反抗,尤其是在前汉之末农民起义的时候,山东海曲(今山东日照)就有女英雄吕母起兵反抗。须知支撑半边天的女子们不是好惹的。
山东吕母崮遗址
汉朝政府对人民的压迫,激起农民不断起义,就震撼动摇汉朝的政局了。在前汉末年爆发了赤眉、铜马等农民军的起义,光武帝刘秀借着农民军起义的力量,统一了中原,经过休养生息,出现了经济繁荣的局面,民户达四百二十七万户,人口在一千六百三十四至二千一百万七千八百二十人;到桓帝之初(永寿二年),民户增加到一千六百七万九百六十,人口增加到五千零六万六千八百五十六人。由和帝、顺帝而后,特别是桓灵之世,宦官当权,外戚专政,再加上灵帝的贪污腐化,卖官鬻爵,大捕党人,横征暴敛,置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终于激起了青、冀、兖、豫等八州人民以黄巾为标记的农民军大起义。人民群起响应,“襁负归之”。人民群众腾欢之时,就是统治阶级难受之日。于是,统治政权中的军阀官僚们也不得不暂时放下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以征讨“黄巾”为名,而成群结队地起来镇压农民军,随后又为着自己争夺地盘,借着所招抚的农民军的力量,互相混战,再加上由战争而带来土地荒芜,无人耕种,岂止是斗米千钱,乃至“黄金一镒,买来一斛”,又加上天灾流行,死亡过多,无人收拾而带来瘟疫,人口骤然下降。正如王粲《七哀诗》说:“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45]其惨痛的情况可以概见。因此,八州之民,不及桓帝时一州的数量。当魏文帝</a>曹丕当了皇帝之时,据统计,魏与蜀的民户只有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即是在这种悲惨的情况下,人民群众仍然挣扎起来,在宛、洛的废墟上恢复了生产。我们可以从史料中看到三国时期魏、蜀、吴之所以能够鼎立,尤其是曹操</a>能够巩固北方的边疆,平定中原,就是由于他不像其他军阀那样屠杀农民军,而是团结青州的农民军的势力来巩固其政权,注意到民生,恢复了生产,人民逐渐安定下来。宛洛之间,农桑遍野,形成了中原得以安稳、经济和文化得以繁荣的局势。至于像袁绍、袁术之流,因为只顾抢夺地盘,纵然是“四世三公”,也不过成了招致灭亡的条件,所以就迅速地垮台了。在这兵荒马乱之中,天灾瘟疫流行之际,由于劳动人民的智慧,而出现了治疗瘟疫的医学家张仲景</a>,著有《伤寒论</a>》;出现了对于科学技术有创造发明的科学家马钧等人。人民群众以及无数无名英雄,与统治者作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使生产和科学技术都逐渐地发展起来。这是值得称道的。
* * *
[1]. 参考《居延汉简考释》,新发现《汉男子张</a>景碑》,《汉书·贾谊</a>传》韦昭</a>注及[东汉]刘熙</a>著《释名</a>》。
[2]. 《汉书·武帝纪》。
[3]. 《汉书·食货志》,并参考《居延汉简考释》。
[4]. 《汉书·食货志》及《后汉书·殇帝纪》。
[5]. 《资治通鉴</a>补·汉纪》。
[6]. 《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元后传》。
[7].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8]. 《汉书·杨恽传》。
[9]. 《汉书·董仲舒传》。
[10]. 《汉书·王莽传》。
[11]. 《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12]. 《三国志·蜀书·糜竺传》。
[13]. 《汉书·蔡茂传》。
[14]. 《汉书·张禹传》。
[15]. 《后汉书·马援列传》。
[16]. 《后汉书·侯览传》。
[17]. 《资治通鉴补·汉纪》。
[18]. 《三国志·魏书·张既传》。
[19]. 《汉书·游侠传》。
[20]. 《汉书·梁孝王传》。
[21]. 《资治通鉴补·汉纪》。
[22]. 《后汉书·邓晨传》。
[23]. 《汉书·王莽传》。
[24].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
[25]. 《后汉书·梁统列传》。
[26]. 《全上古汉魏六朝文》辑王褒《僮约》、崔寔《政论》。
[27]. 《汉书·霍光传》。
[28].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编:《东汉洛阳城南郊的刑徒墓地》,《考古》1972年第4期。
[29]. 《后汉书·王符传》。
[30]. 《后汉书·王丹传》。
[31]. 见四川汉画像砖拓片。
[32]. 北京历史博物馆藏汉张叔敬陶罐朱书题字。
[33]. 《汉书·杜周传》。
[34]. [东汉]桓谭:《新论</a>·正经》。
[35]. 《后汉书·仲长统传》。
[36]. 《后汉书·光武帝纪上》。
[37].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
[38]. 《汉书·董仲舒传》。
[39]. 《后汉书·桓荣传》。
[40]. 《后汉书·桓谭传》。
[41]. 《新论·启寤》。
[42]. 《丹铅总录·诗话类》。
[43]. 《全上古三代汉魏六朝文辑班昭文》。
[44].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集》(第一卷)。
[45]. 沈德潜</a>:《古诗源</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