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毕斯麦之家世及其少年
3个月前 作者: 林白水
毕斯麦者,德国人,其家世为贵族。曾祖某,尝从德国斐特礼大王出征,战死。父为近卫士官,亦斐特礼大王之宠臣也。其母尝出入于宫禁,德皇威廉一世,甚尊敬之。西历一千八百十五年四月一日,毕斯麦生。
毕斯麦年十七,入搿契硁大学</a>,然甚放纵,不守礼法,日以饮酒决斗为生活。尝往靴店定制一靴,嘱靴工曰:吾将于某日来取靴,苟误我期限,则吾必牵一猛犬来噬汝。于是每日必往靴店一次,问其果误期否。靴工畏其蛮暴,乃赶制其靴,如期而付之。毕斯麦喜曰:吾以后若更有烦汝制靴之事,亦愿汝能如期付我。不然,吾犬与汝本无交情,汝其慎之。靴工唯唯应命。
毕斯麦家居帕米拉亚地方,日以击枪为事,轰轰之声,终日不绝。四邻苦之,咸呼彼为乱暴公子。然彼不顾,狂放日甚。在搿契硁大学一年,入伯林大学。伯林为德国京城,毕斯麦既入伯林大学,时时思归。某年夏,德京疫气大作。其父寄书与毕斯麦,言伯林市中疫气若不息,可即归乡。毕斯麦得书大喜,即骑一马疾鞭之,出伯林市。既出都,马颠,毕斯麦坠地,伤一足。然思归心热,竟不觉其痛,复上马疾驰而返。
毕斯麦既卒业于伯林大学,乃为伯林裁判所之书记官,复转为陪审官,又入控诉院,后更为兵。盖西人男子成年后,皆须服兵役,此为人民对国家之义务。故毕斯麦虽已作官,犹不能不当兵也。
毕斯麦甚嗜烟。当兵时,每出街,手必执烟卷。兵士手执烟卷行道上,状若文人,颇不雅观。其长官恶之,乃下令曰:步行时,若吸烟者,当处以军律。毕斯麦乃集其同辈,杂坐于道旁公共椅上,大吸烟卷。同辈不敢,曰长官方禁吸烟,奈何违令。毕斯麦曰:彼言步行时不得吸烟,吾今坐而吸之,安有违令?于是其长官亦无如之何。
毕斯麦性喜漫游,兵役既满,即漫游于英法二国。然甚留意于各国之政治,随时考察,知之甚详,故能通晓天下大势,卒建大业。
未几其父死,毕斯麦归乡里,日夜悲伤,念父甚切。经年无笑容,而狂荡之态,亦不复露。
父丧既除,毕斯麦复为漫游。路遇一少女,名岳罕讷。毕斯麦见而好之,与之谈论甚洽。少女亦慕毕斯麦,与约为夫妇。然西人男女结婚,虽有自由之权,要不能不请命于父母。若男子年在二十以内,女子年在二十五以内,则仍须受父母之保护,非可漫然自由也。故毕斯麦虽欲与岳罕讷定婚,而不能不请于岳罕讷之父。乃作一书告岳罕讷之父,谓欲得岳罕讷为妻。岳罕讷父,以毕斯麦素放荡,意颇不欲。顾岳罕讷独喜毕斯麦之气概,不以为嫌,其父乃先以书招毕斯麦至家,欲与谈论,以觇其人品。其日治酒延宾客,少顷毕斯麦来。既入门,宾客满座,毕斯麦傲然不为礼,即以臂抱岳罕讷,频频接吻不已。座客见其状,莫不惊怪,以为岳罕讷父,奈何欲以爱女嫁莽夫也。然岳罕讷意已决,乃于千八百四十七年夏成婚礼焉。
【批评】
观毕斯麦之少年,殆无一事可取。为学生时不守礼法,当兵时,故违命令。此皆彼之极坏处,读者不可不知。
毕斯麦少年,全是野蛮之自由。然父死守制,经年不笑,狂荡之态亦不复露。英雄亦何尝不守礼法乎。
观其与岳罕讷结婚,必先请于其父,绝不肯为暧昧苟且之事,此亦是毕斯麦极好处。
毕斯麦力与民权立宪之说反对,然其后卒不能不赞助德国立宪,不能不重民权。可见真理所在,也要随着时势为转移。与今世顽固守旧一般人不同,此所以成为英雄也。
毕斯麦,是德国人,出生于贵族世家。他的曾祖父曾经跟随德国的斐特礼大王外出征战,战死沙场。父亲是皇帝的贴身侍卫,也是斐特礼大王宠幸的大臣。他的母亲曾经出入于宫廷,德国皇帝威廉一世非常尊敬她。公元1815年4月1日,毕斯麦出生。
毕斯麦十七岁时,到哥廷根大学就读,然而他的行为特别放纵,不遵守规矩制度,每天的生活就是饮酒决斗。他曾经去一家鞋店定制一双靴子,嘱咐做靴子的工匠说我将在某天过来取我的靴子,如果超过了期限还没做好,我就一定要牵一头凶狠的狗来咬你。然后他每天都必去靴店一次,问问是不是误了期限。工匠害怕他野蛮残暴,于是抓紧为他赶制靴子,按照规定期限交给了他。毕斯麦高兴地说,我以后如果还有麻烦你帮我做靴子的事,也希望你能按期做好给我,不然我的烈狗可是和你没什么交情,你可要小心了。工匠恭顺地答应了。
毕斯麦家住帕米拉亚,每天就是射击作乐,轰轰的枪声一天到晚不停,周边邻居备受其害,都把他称作乱暴公子。但是他丝毫不顾及别人的看法,更加疯狂放荡。在哥廷根大学就读一年后,他转到柏林大学读书。柏林是德国的首都,毕斯麦进入柏林大学后常常想回家。有一年夏天,德国首都大规模流行传染病,他父亲寄信给毕斯麦说,如果柏林市里传染病没有控制住,就可以马上回家。毕斯麦看到信后极为高兴,立即快马加鞭往回赶,出了柏林市区。刚出都城,所乘的马便发癫了,毕斯麦从马上摔到地上,一只脚受伤了。然而他归心似箭,竟然没感觉到痛,重新爬上马急速赶往家中。
毕斯麦从柏林大学毕业以后,就到柏林市政府的一所裁判所当书记官,接着转职为陪审员,又进入控诉院,然后到部队服兵役。西方国家的男人成年以后,都必须要服兵役,这是公民对国家要履行的义务。因此,尽管毕斯麦已经做官了,仍然不能不去当兵。
毕斯麦非常喜欢抽烟。当兵期间,每次出去逛街,他手里必然要拿着卷烟,士兵手里拿着卷烟在路上走,跟个文人一样,很不雅观。他的长官很厌恶这种现象,于是颁布军令,说如果士兵在步行时抽烟,就要按军法进行处置。毕斯麦于是就纠集他的同伴,乱七八糟地坐在路边的公共长椅上,大肆抽烟。有些同伴不敢抽,说长官才下令禁止抽烟,怎么能违抗命令呢。毕斯麦说,长官下令说步行走路的时候不能吸烟,我现在是坐着抽烟,哪里违背命令了?于是他的长官也拿他没办法。
毕斯麦生性喜欢四处漂游,服满兵役后,就去了英国和法国旅游。然而,在旅居期间他非常关注各个国家的政治形势,随时进行考察调研,了解得非常具体,因此能够熟悉世界格局的动向,最终成就了大业。
不久他的父亲过世,毕斯麦回到家乡,整天悲痛欲绝,深切思念亡父。一年都看不见他面露笑容,连以往狂妄放荡的态度也没有丝毫的迹象显露出来。
为父亲服丧期满后,毕斯麦再次外出旅游。在行程中遇见一名少女,叫岳罕讷,毕斯麦对她一见钟情,交谈甚欢。少女也倾心于毕斯麦,并相互约定结为夫妇。然而西方国家男女结婚虽然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也绝不能不征求父母意见。如果男性年龄小于二十岁,女性年龄小于二十五岁,则仍然要受到父母的保护,而不是没有底线的自由。因此,毕斯麦虽然想跟岳罕讷正式订婚,又不能不向岳罕讷的父亲提亲。于是他给岳罕讷的父亲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想要娶岳罕讷为妻。岳罕讷的父亲认为毕斯麦向来放荡不羁,心里不太同意。考虑到毕斯麦正直豪迈的气概,岳罕讷的父亲没有嫌弃他的过去,就先写信邀请毕斯麦到家做客,想当面和他谈谈,以观察他的人品举止。那一天,岳罕讷家摆上酒席宴请宾客,不一会儿毕斯麦到了,进门的时候宾客已经全都坐满了。毕斯麦态度倨傲,没有按礼数向宾客致意,然后就和岳罕讷拥抱,时不时就做出接吻的亲密举动。客人见到他们这样,无不感到惊讶,觉得岳罕讷的父亲怎么能把宝贝女儿嫁给这样鲁莽的丈夫呢。但是岳罕讷心意已决,于是定在1847年夏天举办了婚礼。
【评论】
纵览毕斯麦少年时期,几乎没有一件事情值得称道。当学生的时候不遵守规矩,当兵时故意违背上级命令。这都是他犯的严重错误,读者不能不知道这些。
毕斯麦年轻时,一直是毫无拘束,率性妄为,但是在他父亲死后按照礼数服丧,整年没有嬉笑不端行为,狂妄放荡的态度也没有丝毫流露。英雄又何尝不遵守礼法制度呢?
看他处理与岳罕讷结婚这件事,一定要先请示岳罕讷的父亲,而绝不愿意做私定终身这样为世人所不齿的事情,这都是毕斯麦极大的优点。
毕斯麦原本竭力反对民主立宪主张,然而后来又不得不支持德国采取立宪制度,不得不重视民主权力。由此可见,因为真理的存在,不管是谁,都得随着时势的度化而不断改变。毕斯麦与当前一些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常人不同,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成为英雄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