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

3个月前 作者: 约翰·福尔斯
    当年绿权葱郁,如今洪波涌起,


    大地哟,沧海几度变迁。


    如今通衢喧闹处,


    曾是深海寂静时。


    山峦曾是波涛,变化挪腾,


    昔日的归迹已荡然无存。


    坚实的土地已化为乌有,


    如变幻的云雾,形销九天——


    丁尼生《悼亡友》(1850)


    但如今你若想自鸣清高并立即撒手什么也不干,最好的遁辞是做一些高深的学问——


    莱斯利-斯梯芬①《剑桥杂记》(1865)——


    ①莱斯利-斯梯芬(1832-1904),英国文学评论家和传记作家,曾任《英国名人传记辞典》的编辑。


    那天早晨,莱姆镇上阴沉着面孔的人不只萨姆一个。欧内斯蒂娜醒来时,觉得阳光明媚的天气反而使她苦恼。她觉得身体不适。尽管如此,她却不想让查尔斯为她的病情操心。这样,当查尔斯照例十点钟来到特兰特姨妈家时,发现迎接自己的只有那位老太太。她说:欧内斯蒂娜夜间睡得不好,希望多休息一下;还说他最好下午来喝茶,那时她的身体就好了,这样行吗?


    查尔斯焦虑地询问:要不要请医生?他得到的回答是不必要。于是,他离开了那儿。他吩咐萨姆要买些什么花送到生病的姑娘那儿,还允许并提议萨姆自己也应弄一两束花,送给那位深恨烟灰的年轻姑娘。萨姆干完这一点事,就可以得到放假一天的报酬。一切布置停当后,查尔斯便考虑如何安排自己的空闲时间。


    空闲时间并不难打发。只要对欧内斯蒂娜的健康有利,查尔斯什么地方都愿意去。但也必须承认,使他愉快履行婚前义务的不是别的,正是莱姆湾一带的山丘。斯通巴罗山、布赖克温岭、克立夫斯岭——这些名字对一般人来说毫无意义。可是,莱姆周围的山丘上裸露着一种罕见的石头——地质学上叫侏罗纪的蓝色里阿斯石。当然,对游山玩水的人来说,这种石头是毫无吸引力的,因为它呈灰色,使人看了感到沮丧。况且,其质地不过是石化了的污泥,叫人望而生畏,而不是讨人喜欢。这种石头也极为松散,石层极脆,动辄滑走,结果这条约十二英里的蓝色里阿斯石海岸的水土流失,历来比英国任何其他地方都严重得多。可是这条海岸却有着研究价值很高的化石,再加上水土之易于流失,因而它成了英国古生物学家的圣地。近一百多年来,这儿海滩上最觉见的动物是人——是挥动着榔头的地质学家。


    查尔斯已经去过那时可能是莱姆镇最有名的商店——“古化石商店”。那爿店是著名的玛丽-安宁开设的。她是一位未曾受过正规教育的妇女,但有着发现标本的天才(当时许多标本还没有进行分类),鱼龙化石就是她首先发现的。查尔斯曾怀着敬意到这个当地著名的商店里参观,同时也花费不少钱买了他梦寐以求的化石,放到他在伦敦书房的标本橱里。然而,他有一点感到很失望。那时,他正专门研究一个分支,而“古化石商店”却很少有那类化石。


    查尔斯求之不得的是棘皮动物化石,或者叫作石化的海刺猬。这种化石有时叫作烤钵石(来自拉丁语的“testa”,意为瓦片或瓷罐)。烤钵石虽然常常是对称的,但其形状还是五花八门,有着刺状纹理。这种化石除具有珍贵的科学价值外(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从比奇海角获得的一些竖式标本是进化论最初的实物证明之一),还是十分好看的小摆设。由于这种化石不易找到,所以更使人感到求之不得。即使您花上几天时间,到处寻找,也可能一无所获。假如一个上午能找到两三片,那么这个上午就可以说是终生难忘的时刻了。既然查尔斯只是为找点事儿来做,以打发光阴,再说他生来就只愿作个业余研究者,所以并未自觉地意识到这种化石的魅力。当然,出于对科学研究的关心,他会对有同样爱好的伙伴们忿忿地说,棘皮动物化石的研究“无人过问,真不光彩”!这是他常用的理由,以说明他在如此狭小的领域里化费那么多的时间是有道理的。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反正他在一门心思地搜集烤钵石。


    实际上,烤钵石并不隐藏在蓝色里阿斯石中,而是只能在挤压极紧的燧石中找到。化石店的老板告诉他,这种化石最可能在镇子西面的地段找到,不必去海滩上寻找。从特兰特姨妈家出来后约半个小时,查尔斯再次来到码头上。


    那天码头上可够热闹的。渔夫们腰里挂着丁当作响的虾蟹罐子,正在漆网、补网;有钱的人、早春的游客和当地一些居民在海边溜-着。此时虽仍在涨潮,但海面已平静下来。查尔斯没有发现那个眼睛盯着大海的女人。不过,他对那个女人——或者防波堤——都没有多想,便迈着轻快的步子沿着克立夫斯岭下的海滩朝目的地匆匆走去。他的脚步与他平时在镇子里闲逛时懒洋洋的步子迥然不同。


    他那种打扮叫你看了不禁哑然失笑。他为这次海岸之行做了充分的准备,穿一双带钉的长统靴子,油布绑腿把诺福克法兰绒马裤紧裹在腿上,外面披了一件长得可笑的紧身大衣。他头上戴着混绒布遮阳帽,手里撑着来海滩的路上买的-木棍,肩上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包里装着锤头、包装材料、笔记本、药丸盒、手斧等杂七杂八的东西。对我们当代人来说,最难理解的是维多利亚时代人的方法论。这一点我们可以再清楚不过地(也是再滑稽不过地)从贝戴克①早期写的旅游指南里向游客提供的大量建议中看出。我们实在难以想象,假如按那些建议行事,旅行中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就拿查尔斯来说,他怎么竟不懂得轻装会更舒服些?怎么不知道根本不需要戴帽子?在乱石粼粼的海滩上穿坚硬的铁钉鞋不是无异于穿滑冰鞋么?——


    ①贝戴克(1801-1859),英国早期导游手册的作者。


    我们尽可以哑然失笑,但当时人们在穿得舒服与按建议行事之间采取游移态度,这说不定还是值得敬佩的呢。这里,我们再次遇到了两个世纪之间分歧的焦点:义务①是否会推动我们前进?倘若我们把这种对衣着、对力求应付不测的深思熟虑看作愚蠢无知,看作无视经验,那么,据我看来,我们在对先辈的判断上就犯了一个严重的——或者是轻浮的——错误。这是因为,正是查尔斯那样的人——尽管他那天穿得十分臃肿,带的工具过多——奠定了今天所有现代科学的基础。他们在这一方面的“愚蠢”只是一种表象,说明他们对另一至关重要的愚蠢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他们发觉:当时的理论不足以解释世界;认识现实的窗口被传统观念、宗教信仰和社会呆滞弄得模糊不清,这才是最大的愚蠢。他们懂得有许多东西有待于他们去探索,而探索本身对人类的未来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我们却以为(在实验室里的人除外),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探索了,以为只是跟目前人类生活有关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难道我们做这一些就够了吗?或许够了。可是不要忘记,最后对这问题下结论的不是我们——


    ①在维多利亚中期(而不是现代),不可知论和无神论是与神学教条紧密相联的。为提醒读者注意这一点,我最好还是引用当时女作家乔治-艾略特的名言:“上帝是不可思议的,永生是不可相信的,但义务是绝对的,不可避免的。”我们可以进一步指出,在这种可怕的信仰游移当中,义务显得更加绝对——作者原注。


    如此看来,查尔斯那天弯着身子搜索前进,沿海岸敲打着石头,多次在遍布卵石的宽阔地段搜寻,难堪地被摔个仰面朝天,我觉得对这一些不应该感到好笑。查尔斯对不时摔倒并不在意,因为那一天天气晴朗,里阿斯化石到处可见。不多会儿,他发现自己到了个僻静处,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


    海水波光粼粼,候鸟歌声阵阵。一群蛎鹬飞过头顶,有的是黑色,有的是白色,还有的是红色,向着他前进的方向飞去。海滩的岩石之间有许多诱人的水池,一阵怪异的念头闪过这位可怜老兄的脑海——研究海洋生物是否更有趣?不,不,是否更有价值?或许可以离开伦敦,到莱姆定居……不过欧内斯蒂娜是无论如何不肯答应的。我极为高兴地记下这一点:这当儿,一个完全合乎人性的时刻来到了。查尔斯警惕地环顾一下四周,当他确信四周无人时,便小心翼翼地脱去靴子、绑腿和长统袜。那是童年才会有的时刻,他试着回想荷马的诗句,说明这样的时刻古已有之。可这时一只小螃蟹从他身边爬时,捉螃蟹的念头分散了他的精神。查尔斯在水中的巨大倒影落在螃蟹警惕的、高高翘起的眼上。


    正如你可能嘲笑查尔斯笨重的装备一样,你也可能嘲笑他研究面太宽,不够专门化。可是请不要忘记,自然史的研究在当时并没有象今天这样含有贬意,被认为是逃避现实和不健康的情调。查尔斯还是一位颇有造诣的鸟类学家和植物学家。要是从我们今天关于科学的见解来看,假如他专门研究海刺猬而抛弃其他,或者终生研究海藻分布,可能会更好些。但是,请想想达尔文,想想他的《贝格尔航行记》①吧。《物种起源》是普遍研究的胜利,而不是专门研究的胜利。就算你可以向我证明,对查尔斯这样一位没有什么天才的科学工作者来说,专门研究会更好些,但我仍然认为,查尔斯作为人而不是神,普遍研究更有利。这并非是说业余研究者有条件涉猎面宽些,而是说他们应该扩大自己的研究领域。让科学界那些试图将人们禁锢于一个狭小天地的发号施令者见鬼去吧。


    查尔斯自称是达尔文主义者,但他实际上并未真正理解达尔文。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因为达尔文本人也并不理解自己。达尔文的天才著作推翻了林尼厄斯②《自然之阶梯》中的观点。这部著作的主调是“世上不会产生新物种”。这一主调对该书之重要就象耶稣对神学一样,它解释了林尼厄斯为什么要千方百计试图将世间万物加以分类、命名,使之固定不变。我们现在可以看出,那种将不断变化着事物使其固定不变的企图是注定要失败的;林尼厄斯本人最后神经错乱也是十分合乎规律的。他知道自己堕入了迷宫,但他并不知道迷宫的墙壁和通道也是无休无止地变化着的。即便是达尔文,他也没有完全摆脱这个瑞士人的羁绊,因此,当查尔斯仰视着悬崖上的里阿斯岩层想入非非时,我们对他是不应当有所指责的——


    ①“贝格尔”是达尔文去世界各地考察时所搭乘的船名,这部书是他的考察记实。


    ②林尼厄斯(1707-1778),瑞士生物学家。


    他知道,“世界上不会产生新物种”是一派胡言,不过他通过对岩层的观察再次发现,世间万物确实是井然有序的。他从那些灰绿色岩片的破碎方式中还看到当代的社会象征主义。他还看到时间给人的一种启迪:必然规律(这种规律是神圣的、有益的,谁能说规律、秩序不是对人类有极大利益呢?)自身总是安排得非常巧妙,对那些适者和优越者的生存有利。例如,查尔斯-史密逊就是一个适者、优越者。在这春天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他独自然切地探究着,理解着,欣赏着,记录着。他感到欣慰。当然,他不能理解自然阶梯倒塌后的结果:即新的物种产生,旧的物种总得让出地盘。查尔斯懂得,作为个体的人总是要灭亡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人谁都懂得这一点。但是普遍灭亡这一概念在他的脑海里就象此时天空那片最小的云朵一样,根本就不占任何位置。虽然如此,当他最后穿上长统袜,打好绑腿,蹬上靴子后,他很快找到了普遍灭亡的一个十分具体的例证。


    那是一块非常漂亮的里阿斯化石,上面有菊石印迹,十分清晰,简直是宏观世界的缩影,飞旋着的星系聚集在这十英寸大的岩石中。查尔斯按照惯例,在化石上刻好发现的日期和地点,随后,他的思路再次飞出了科学的天地——这一次是飞向爱情。他决定回去后把化石送给欧内斯蒂娜。化石如此漂亮,她一定会喜欢。再说,过不了多久,化石会连同她本人一起回到他的身边。使他越发觉得欣慰的是,他背上的负担加重了,这既是一种劳累,也是一种礼物,顺应时代潮流的义务感涌上了他的心头。


    他的另一个想法是觉得自己向前走得太慢,比原计划的速度要慢。他解开上衣,拿出怀表一看:已经两点钟了!接着,他回头仔细地望了望,发现一英里外,海浪正拍打着崖角。他并没有退路被截断的危险,因为他发现他的头顶上方有一条陡峭但还安全的小路。顺着小路攀缘而上,就可走到上面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但是沿着海岸返回镇子已经不行了。其实,他的目的地本来就是这条小路,不过他原来打算快一点到这里,然后顺着小路走到上面的平地,因为那里有燧石层。为了惩治自己的拖拉,他在小路上飞快着往上走。不过由于走得太快,只得坐下来歇口气,身子被那讨厌的法兰绒布裹着,汗流浃背。他听到附近有山溪哗哗的流水声,于是走过去喝了个够。他浸湿手帕,擦擦面孔。接着,他向四周张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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