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3个月前 作者: 约翰·福尔斯
现代工业巨大的产量……可容纳越来越庞大的类似古代家奴性质的非产业性的雇佣工人队伍的存在,而且随着他们的自身繁衍,这支队伍将愈加庞大。他们包括了男佣女侍和门人老卒等——
马克思《资本论》
萨姆拉开窗帘,清晨的阳光洒满了查尔斯的全身。其实,这时正鼾声如雷的波尔蒂尼夫人也在她的卧室里做梦,巴望着她死后不多会儿,天堂的灵光会倾泻在她的身上。气候宜人的多赛特郡沿海地区一年中总有十来次这样的天气——气候不合季节,不仅仅是温和,而是从地中海吹来了阵阵热风,带来了光芒。在这种时候,自然界就有点乱了套。十一月份本应该冬眠的蜘蛛却在热烘烘的岩石上爬来爬去;画眉在十二月份歌唱;报春花在一月份开放;三月分的气候酷似六月。
查尔斯坐起身,脱下睡帽,吩咐萨姆打开窗子。他用双手支起身子,望着照进室内的阳光。前一天他那种隐隐不安的心情象天空的乌云一样吹散了。他感到暖洋洋的春风透过半敞着的睡衣搔抚着他的脖颈。萨姆正站在那儿磨剃刀,他随身带进屋来的铜壶热气缭绕,生意盎然,正象普鲁斯特①的作品给人的丰富联想一样。生活是那样愉快、安定、平静、丰富、井井有条。楼下铺满鹅卵石的街上,有人骑着马悠闲地朝海边走去。一股微风吹动着破旧的红色天鹅绒窗帘。在和煦的阳光中,即使破旧的窗帘看起来也很美丽。一切是那么美好。但愿世界永远如此,永远象此时此刻——
①普鲁斯特(1871-1922),法国作家。
楼下传来小蹄子啪嗒啪嗒的落地声,接连不断的咩咩叫声。查尔斯站起来,向窗外望去。街上有两个穿皱褶外套的老人,正面对面地站着讲话。其中一个是牧羊人,用牧人的弯柄杖斜撑着身子。十二只母羊和一大群羊羔慌慌张张地呆在街上。古代英国留传下来的这种衣着样式到一八六七年虽并非罕见,但已不多,看起来很别致。每个村庄里都还有十来个老人穿这种外套。查尔斯想,要是自己会画画就好了。的确,乡下真叫人陶醉。他转身对仆人说:
“说真的,萨姆,在这儿过这样的日子,我再也不想回伦敦去了。”
“要是您老是站在风口上,先生,您就真的去不成伦敦啦。”
主人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查尔斯跟萨姆相处已经四年了,彼此都很了解,比那些理应更加亲密的家庭成员熟悉得多。
“萨姆,你又喝酒了。”
“没有,先生。”
“新房间好一些吗?”
“好一些,先生。”
“伙食也不错吧?”
“很对口味,先生。”
“这就说明问题了。你早晨总是闷闷不乐,不大吃东西,这样,吝啬鬼会高兴得唱起来呢。所以,你肯定是喝酒了。”
萨姆用拇指试试刀刃是否锋利。他脸色阴沉,那样子叫人怀疑他可能随时心血来潮,割断自己的喉咙,或者朝笑眯眯的主人喉咙上割一刀。
“都怪特兰特夫人家里那个当厨子的姑娘,先生,否则我根本不会……”
“请把那剃刀放下,说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看到她了。她就在下面街上。”他翘起拇指,向窗外指了指。“她正在街对面喊叫呢。”
“她在喊什么?”
萨姆的脸色更加阴沉了,似乎就要大发雷霆。
“她在喊,‘你有没有扫烟囱的袋子?’”萨姆不高兴地停了一下,才又补说了“先生”。
查尔斯笑了。
“我认识那个姑娘。是不是穿灰裙子的那一个?是看上去很丑的那一个?”查尔斯这样说是不公平的,因为他说的姑娘就是前一天下午他向她脱帽致意的那一个。她身材丰满,长得俊俏,是莱姆镇可以为之骄傲的小东西。
“一点也不丑。无论怎么说也不丑。”
“啊哈,爱神丘比特对伦敦佬不大公平哟。”
萨姆忿忿地扫了一眼,说:“我讨厌她,混帐的挤牛扔婆!”
“萨姆,你刚才说‘混帐的’这个形容词,是道道地地的俚语嘛。你可能,正如你常常吹嘘的那样,出生在一个大酒店里吧,去那里的人是专说粗话的——”
“在一家大酒店的隔壁,先生。”
“这么说是靠近大酒店。但在这样愉快的日子里,我不准许你使用大酒店里的语言。”
“太丢人了,查尔斯先生。她的喊声被这个旅馆里所有的马-都听到了。”所谓“所有的马-”也不过只有两个人,而且其中一个又是聋子,因此查尔斯并不同情他。他笑了笑,做了个手势,示意萨姆给他倒热水。
“别生气啦,听话,给我去端早餐吧。今天早晨我自己刮脸。我要比平时多吃一份松饼。”
“好的,先生。”
可是当怒气冲冲的萨姆走到门口时,查尔斯叫住了他,手里还拿着肥皂刷子,就对萨姆数落起来。
“乡村姑娘胆子小,不敢对伦敦来的先生大人讲那样的粗话,除非她们被惹恼了。我很怀疑,萨姆,你大概性子太急躁了。”萨姆大张着嘴站在那儿。“要是你不快一点去给我端早饭,我就要毫不客气地踢你那倒霉的屁股了。”
门关上了,但并不是轻轻关上的。查尔斯对着镜子,朝自己的映像挤挤眼睛,随后板起面孔,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俨然是一副严厉的年轻家长的模样。接着,他看着自己做出的鬼脸,情不自禁地笑了。他平静下来,深情地注视着自己的面容。的确,他长得五官端正——宽阔的额头,胡子长得跟头发一样乌黑。因为脱掉了睡帽,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这反而使他看上去更年轻些。他的皮肤微白,但不象伦敦绅士们的那样白——在那个时代,经日光浴变成棕色的皮肤不被看作社会地位高和健美的象征,而是恰恰相反,被认为是社会地位低下的标志。仔细看来,这会儿查尔斯的脸有些发呆,前一天百无聊赖的感觉又微微向他袭来。回到旅馆,摘掉在社交场合那种一本正经的假面具以后,他的脸就显得天真无邪了。他长着典型的多利安人的鼻子,冷静的灰眼珠。从脸上明显地看得出,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自知之明。
对于他的面孔,人们可以作出多种不同的解释。此时,查尔斯开始往脸上涂肥皂。
萨姆比查尔斯年轻十来岁。由于年纪太轻,当仆人很不称职。再说,他常常心不在焉,争强好胜,虚荣心很强,自以为精明干练。他喜欢倚在个什么地方,嘴角里嚼着一根稻草秸或欧芹梗,在那儿说说笑话,混混日子。他常常冒充养马行家。有时候,主人在楼上喊他时,他却在楼下用筛子捉麻雀呢。
当然,凡是名叫萨姆的任何伦敦仆人都会使我们想起那个不朽的文学形象韦勒①。萨姆跟韦勒有着同样的背景,不过《匹克威克外传》已经问世三十年了。萨姆并非真心实意地爱马。他吹嘘自己是养马行家,这跟当代某些工人自以为对小轿车的性能、结构了若指掌一样,都是以此来显示自己社会地位的提高。萨姆甚至还知道韦勒这个人物,当然他没看过《匹克威克外传》,而是看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话剧时知道的。他居然也知道世道变了。的确,他那一代伦敦普通百姓的地位比过去提高了。诚然,他有时到马厩去看看,但那主要是向乡巴佬马-和旅馆听差示威,来炫耀自己地位的提高——
①即萨姆-韦勒,是狄更斯在《匹克威克外传》中创造的著名典型人物。他是匹克威克先生的仆人,满口伦敦土腔,是个乐观、滑稽、聪明、心地善良的人物。下文提到的桑丘-潘沙是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的小说《堂吉诃德》中的著名形象,跟萨姆-韦勒有近似之处。
十九世纪中期,一群新型的花花公子登上英国舞台。上流社会原有的各类人物,布鲁迈尔勋爵①的那些萎靡不振的子孙,都被称为“显赫人物”。但是新崛起的手艺人以及象萨姆这样未来的高等仆人已经挤了上来,开始了竞争。“显赫人物”把这些向上爬的人物叫作“势利鬼”。就“势利鬼”的局部含义而言,萨姆的确是够典型的。他对衣着款式十分挑剔——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时髦派”一样挑剔。他把自己大部分的工钱都花在赶时髦上。他身上还表现出这一阶层的另一个特点:努力学习上流社会的语言——
①乔治-布-布鲁迈尔(1778-1840),英国贵族,摄政王的密友。他的“那些萎靡不振的子孙”在这儿是泛指,指英国贵族子弟。
众所周知,萨姆-韦勒不会发“V”音,而是把“V”发成“W”,这是多少世纪以来伦敦平民的语言特点。但到一八七○年,这种平民语言已受到“势利鬼”们的蔑视,资产阶级小说家也对此嗤之以鼻。不过,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小说家们还是将这种语言用在下层人物的对话里,但已用得不很准确了。势利鬼们主要是学习送气音。对我们的这位萨姆来说,这真是一种艰苦的努力,而且常常是失败多于成功。他在发“a”和“h”这两个音时经常搞错。实在说,这并没有什么可笑之处,它是一场社会革命的预兆,可查尔斯却看不出这一点。
查尔斯之所以没有看出这一预兆,可能是因为萨姆给他提供了生活中十分需要的东西:茶余饭后闲聊的机会。查尔斯喜欢那些绞尽脑汁的双关语和影射性的句子。他感到这类东西很幽默。在萨姆学习语言期间,查尔斯就可以尽情地对他讲这些东西了。其实,这些幽默令人厌恶,是受过教育的人所特有的。经济剥削已给萨姆带来了深刻的创伤,查尔斯的这种态度是对他进一步的侮辱。尽管如此,我必须说明,他跟萨姆的关系确实还有些亲密,是合乎人性的,这比当时许多腰缠万贯的暴发户与家仆之间那种冷冰冰的关系好得多。
不用说,查尔斯家里多少世代以来一直是雇佣仆人的,而那个时代的暴发户却不是这样——实际上,他们往往都是奴仆的后代。查尔斯不会去想象一个没有奴仆的世界,而这些暴发户却会想象得到,也正是这一点促使他们更注重主仆之间的地位要泾渭分明。他们尽量使仆人变成机器,而查尔斯却很明白,他的仆人同样也是他的伙伴——他的桑丘-潘沙,是支持他对多萝西娅①式的欧内斯蒂娜进行精神崇拜的滑稽人物。总之,他所以把萨姆留在身边,是因为萨姆常常给他乐趣,而不是因为他找不到更好的“机器”——
①神话中的仙女。
可是萨姆-韦勒和萨姆-法罗①之间(即一八三六年与一八六七年之间②)的不同之点是:前者对自己充当的角色心满意足,后者对自己充当的角色痛苦不已;韦勒会回答有没有烟灰袋③,而且还会讲几句笑话,而萨姆却态度生硬,双眉紧锁,不予理睬——
①即查尔斯的仆人萨姆。
②一八三六年是狄更斯发表《匹克威克外传》的时间,一八六七年是本书故事发生的时间。
③这儿指上文中特兰特姨妈家的女仆玛丽在街上高声问萨姆有没有扫烟灰的袋子。萨姆自以为是高等仆人,觉得玛丽的举动有损他的体面,因此不予理睬。而在三十年以前,狄更斯笔下的那个萨姆-韦勒就不会在乎这一些——